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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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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1篇

一、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市场和经济结构这两个高度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可以增强市场经济活力。非公有制经济有助于打破垄断,有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还可以促进创业。第二,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解决二元经济结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可以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或者就业。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1999年和2003年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05年2月,非公有制经济36条出台,是我国首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央政府文件,建立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框架。2010年5月,非公有制经济新36条的颁布又为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

二、制约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问题

1.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安排缺乏可操作性

虽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实施,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政策平台和法制环境。《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法律的颁布或修订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扫清了一些障碍,但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尚未完全成为具体的制度安排,许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另外,这些政策性文件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于哪些行业和领域允许或禁止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缺乏明确的清单,更缺乏具体的、易于操作的措施和办法。

2.市场准入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制障碍

在那些传统的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仍面临着市场准入方面的各种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的限制与阻碍,一直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涉足最少、进入最为艰难、最难以扩张的产业领域。公用事业领域目前仍然没有实行政企分开,政府没有退出,民营资本无法投资。即使在竞争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的进入上也受到来自不同部门和地方的行政力量的干预,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相互结合。

3.税收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阻碍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绝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虽然它们在支持国企改革和提供就业机会和保证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巨大,但是我国在税法的制定和修订中经常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特殊需求,非公有制经济也不能与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一样享受到各种税收优惠。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享受的种种优惠相比,在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非公有制经济都面临着税负过重的问题。

4.金融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阻碍

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证券市场不成熟,金融资源配置低下。金融体系的滞后已经成为阻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头号问题,而且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一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限制较多。在现有的上市公司中公有制企业占大多数,在企业债券融资方面国内95%以上的企业债券是公有制企业发行的,非公有制企业多数无法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二是金融体制改革尤其是银行体系改革的滞后使得间接融资制度对非公有制经济限制较多。另外,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某些非法集资和利用不正当手段的贷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本稀缺,但也能从侧面反映出现行的金融体制和立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

三、切实营造良好的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

1.进一步转变法制观念,不断营造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

从法律制度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私人性质,需要更加科学、严格、合理的规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公共属性,于国、于民、于社会发展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需要更加科学、严格、平等的保护。这既是客观实际,也是立法、司法、社会管理者观念转变、与时俱进必须面对的现实。要由过分依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调控逐步过渡到政策的支持、引导与法律法规调整并重,在法律法规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扫除体制障碍,要加快清理和修订那些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投资、财税、土地使用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国企享有同等待遇。

2.切实做好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细化与配套

在国家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切实将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方面。一是制定适用全国统一的基本法。以《宪法》和国务院两个“非公有制经济36条”为基础,制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同时修改与之有冲突的法律法规,使各法做到无缝对接。二是依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针对不同行业各自的特点,可分别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一般领域,则应完全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三是以“非公有制经济新36条”为基础,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加快实现行政审批制向行政许可制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发挥行政许可制度的作用,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自由竞争,激发竞争活力。

3.制定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财产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存在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产权保护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我国现有的产权基本制度,制定相配套的具体产权保护制度,并落实为具体制度安排,来保护好公民的这些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另外。《物权法》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平等地位,享受相同的权利,遵守相同的规则,承担相同的责任。然而,在执法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多半处在弱势的地位,这也是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要切实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4.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的领域和范围

一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清理行业准入中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让非公有制经济畅通地进入到电信、邮政、石油、金融等行业和领域。二是进一步细化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公有制经济准入基础设施、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实施办法,规定具体的出资限额、经营范围等准入资格和条件,将鼓励型政策尽可能落到实处,切实破除玻璃门现象。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积极鼓励通过联合、联营、集资、入股等方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域。

5.建立公平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获得公平的税收待遇和财政支持

一是公平合理对非公有制企业征收税款。税收部门要以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为目的,在总量上减轻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负担。二是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减免。对那种创新型、成长型非公有制企业,给予更多的减免优惠政策。三是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收费。要加强治理向中小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坚决取缔重复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四是加大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政支持。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6.加速金融制度创新。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2篇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好字优先、能快则快的发展意识。

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非公有制经济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非公有制经济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应当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党的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逐步恢复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完成了从“拾遗补缺”到“有益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次跨越。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涌现出了象神奇、老干妈等省内外知名的民营企业。到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30.9%,个体工商户从1977年的8617户增长到48.6万户,增长了56倍;私营企业从1992年的2398户增长到4.88万户,增长了20倍。目前,尽管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全省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仅为27.8%,到2006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但是,与兄弟省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2006年,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71.5%;四川占GDP的比重为46.9%;云南占GDP的比重为37%。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以好带快、以快促好。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思想上要放心、放胆,工作上要放手、放开,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及创业人员营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利”的浓厚氛围。

环境是发展的生命线。虽然,省委、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提出要放心、放胆、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一些人仍存在“疑私”、“怕私”和“防私”的观念;有些部门服务意识较差,(行政办事流程中“热―冷―乱―狠”决策招商热)审批建设冷、运行管理乱、监管执法狠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应强化服务,优化环境,思想上要放心、放胆,从根本上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做法和规定;工作上要放手、放开,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处理“进”与“退”的关系,将国有经济的“退”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结合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及创业人员营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利”的浓厚氛围。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提高其整体竞争实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参与国企改革改制是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竞争实力的五条措施。

我省民营企业的产业分布较窄,主要集中在医药、食品、冶炼等方面,并且大多规模小、实力弱。高科技、节能型、环保型和经济效益好的非公企业极少。为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实力,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其通过设立科技开发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式加大科技研究开发投入。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围绕我省有特色优势的产业加快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向我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园区集聚,促进“块状经济”的培育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用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四是引导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五是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通过资产重组、参股、联合等形式,参与能源、旅游等国企改革改制。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

在市场准入、投融资、管理体制、户籍政策等方面,我们要不断创新机制体制。

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道格拉斯等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经济发展虽然起重要作用,但真正起关键作用的是制度,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会极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当前,市场准入限制、投融资、管理体制、户籍等政策方面存在的障碍,仍是制约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玻璃门”,看起来似乎畅通,实际上进不去,或不让进。虽然,我省在《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电力等领域,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但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与放宽准入相适应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收费价格、准入资质等缺乏统一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许多垄断行业“名义开放、实际不开放”。在投融资方面,为个私经济服务的地方金融体系尚不完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很难按正常的方式取得贷款。在管理体制方面,政出多门。目前,我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分别由省经贸委、工商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实行多头管理;管理部门不统一、不协调,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方面不一致,政令不畅,造成运作中难以发挥政府服务的功能。在户籍政策方面,农民工仍然难以取得打工所在地的户口。为此,一是坚持非禁即允和公平待遇原则,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限比例、速度、规模和经营方式,在投资核准、财税支持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主体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优势原材料等产业。鼓励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旅游资源开发。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对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应优先支持其上市。建立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制定符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贷管理办法。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新科技、高风险、高收益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快发展。三是鉴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应进一步完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有关联席会议制度。四是从户籍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消除城乡分割的政策壁垒,可借鉴太原、成都等城市的经验,对已经具备进城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放开户籍限制。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千方百计解决人才缺乏问题、加大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定期对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进行培训,是提高经营者素质的三条举措。

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表面上看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但我省的民营企业人才匮乏,经营者自身素质较低等问题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据省人事厅披露,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拥有的人才占全省人才总量,不足一成,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中占有30.9%的比重不相称。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够高,他们中的一些人文化程度较低,又不愿意花钱进行培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为追逐高额利润,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为此,一是千方百计解决人才缺乏问题。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价值观,切实搞好引进和培养好人才。二是加大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他们加入民营企业经营者队伍。三是定期对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进行培训,组织业主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等知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扩大开放。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3篇

摘 要 非公有制经济是支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在信贷支持方面相对薄弱的制约。本文以某地级市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剖析了银行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信贷支持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当前的难点和不足,就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银行、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提出了多层面、多渠道的政策建议和解决办法。本文的研究认为,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必须努力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发展的金融制度性和操作,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创新银企合作载体,促进金融与产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信贷 非公有制经济 思考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面临在信贷支持方面相对薄弱的制约。为优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并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本文选取中南地区的一个地级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调研和分析,剖析银行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信贷支持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考和建议。通过这样一种“解剖麻雀”的分析方法,本文希望能提出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办法,亦希望能籍此提炼出具有一定一般性的经验,甚或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借鉴。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本文所研究的这个地级市地处中南地区,人口约470万,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约为710亿元。据笔者对该地级市非公有制经济的调查,目前,该市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个私领域市场主体有9万余户,年均增长7.3%。注册资本达180多亿元,从业人员约22万人。其中33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已有10家企业准备上市。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5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家。非公有经济占全市经济比重达75%,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体。

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信贷支持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日益迫切,并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特征。更加及时有效地满足他们的金融服务需求,既是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营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是摆在各级地方政府和银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据笔者对某国有商业银行市级分行的调查,该行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类贷款为8.85亿元,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达3.23亿元,非公有制企业公司贷款余额5.62亿元、贷款客户20户,今年前五个月新增贷款2.63亿元,占到该行全部新增贷款的103.5%,银行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在充分肯定银行近年在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银行与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互动还存在许多不足。同样根据对该行公司贷款数据的统计,某一时段公司客户向该行申请贷款户数95户,申请贷款金额15.2246亿元,发放87户,贷款13.84亿元,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申请户数46户,贷款满足38户,发放贷款余额3.5281亿元,其占比分别为48.4%,43.6%,25.5%。企业融资不能满足的原因主要是:受行业政策影响占37.5%,信用欠佳占12.5%,财务状况不好占12.5%,经营管理不善占12.5%,不能落实抵押担保占25%。

不能满足非公有制在经济发展中提出的融资需求,既有金融政策、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银行内在因素,又有许多诸如地方金融环境、企业自身条件等外部原因,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1.从银行层面来看,一是个人信贷业务支持的品种单一。该行目前仅有一个品种―--个人经营贷款;二是担保方式政策要求高。所有个人经营贷款不论客户情况如何,也不管企业经营状况怎样,一律要求借款人提供易于处置变现的个人名下的住房或商用房作抵押担保,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或企业名下的其它资产均不能作为抵押担保;三是贷款期限短、还款方式不合理。个人经营贷款的最长期限为三年,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必须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借款人还款压力大;四是贷款金额较小。单笔个人经营贷款最高审批权限仅有100万元,超过限额的需经上级行审查审批,难以迅速满足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2.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部分客户诚信度不高,素质差。目前,该行支持的非公有制企业客户累计有50多人次先后有不良还贷款记录,300多户不按时归还银行贷款,造成该行信贷资金损失的有16户,金额达300多万元。这部分客户有的恶意逃债,有的赌博成风;二是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该市经济欠发达,当地非公有制企业大部分是一些规模较小、属于污染较大的行业,企业无资金实力落实环保设施改造,造成银行信贷风险;三是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不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其均为私有制,大部分无正规的财务制度,无经审计的真实财务报表和规范经营往来帐务,大部分的产品销售为现金交易,使银行无法真实、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无法满足银行信贷支持的准入门槛。

3.从地方层面来看,一是在银行资产维权方面政府部门支持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个人贷款面广金额小,法院在受理银行的申请时,积极性不高。同时从判决到执行时间过长,往往需半年以上;二是政府部门对逃债企业无硬性制约措施。目前政府部门尚未制定相关的政策细则对逃债企业进行制裁,甚至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的逃债行为行政不作为的现象。

三、以加快创新为手段不断优化非公经济支持体系

数量众多、活力无限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非公有制经济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提高和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发展区域经济,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必须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在非公有制经济,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发展,就没有区域经济的大发展,也谈不上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因此,要进一步放胆、放手、放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有利于发展、搞活,群众能从中受益,遵纪守法经营,都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

2.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自身实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合理确定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突破单一封闭的产权结构,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资本社会化,把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帮助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摒弃家庭式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职能化、层次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产品,用科技创造效益。坚持一切围着市场转、盯着市场干的原则,全力开拓市场,寻找商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切实解决目前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近年来,受宏观政策以及非公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盈利情况的局限,非公有制企业贷款的难度较大。融资难是非公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融资又是非公企业成长发展的关键环节。对此,政府和银信部门要充分把握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机遇,支持加快建立区域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支持系统。设立担保机构,通过财政出资作为启动资金,加快建立和壮大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建立和完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组成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中心”,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用担保,帮助解决借贷难的问题。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金,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启动、发展贴息资金,专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贷款贴息支持,对那些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吸纳就业人员多、带动能力强的非公有制经济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大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加快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同时,各银行要重新对市场进行细分和定位,始终坚持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份额,支持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征的金融服务机制,加强和提升为非公经济人士提供金融服务的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全力提供有关金融评估咨询方面的专业服务支持;二是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对本地区域经济支持的相关政策,积极抓住目前国家宏观政策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机遇,从非公经济特点出发,进一步积极争取适度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门槛,吸纳更多更好的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信贷支持圈;三是对企业领导层素质较高、诚信意识较强、市场发展潜力好的成长型企业适度提高相关财务成本方面的优惠,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尝试发放信用贷款,逐步由担保贷款向依靠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贷款过渡;四是大力为相关融资企业提供相关的金融理财服务,积极满足非公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并依托资金、网络和科技优势,为民营企业客户提供包括融资、现金管理、电子银行、年金、投资银行、私人银行以及信用卡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努力为企业节约和降低财务成本,综合运用票据融资等各种融资工具,扩大服务范围,大力支持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五是精简贷款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特点,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及资信评估制度,完善金融服务;六是积极对辖内非公企业进行全面筛选,建立对辖内非公企业发展状况及信用支持数据库,适时动态监测,确保能适时支持到位。促进区域经济和银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地发展,取得社会效益和银行自身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企业 发展方式 转变模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前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市场主体,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方式能否实现有效的转变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成败。因此,深刻理解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探讨适合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依靠科技进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工业化早期资源依赖式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受到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社会矛盾加剧的困扰。受到自然资源有限性的制约,依靠大量资源投入实现发展的方式并非长久之计,由此引发的高成本和高排放已经违背了人们对环境质量重视的观念。同时,依靠低劳动力成本获取竞争优势的方式逐渐不为人们接受,加上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也使得低劳动力成本竞争方式的局限凸显。由此可见,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环境中,非公有制企业必须相应地转变发展方式。

非公有制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国家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确定为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也充满竞争和风险,与公有制企业相比,非公有制企业有着更为灵活的经营体系和较好的自我约束与激励机制,能够更有效地规避风险,具有更高的投资效率。国家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既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只有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够顺应经济转型的大势,为自身发展赢得机会。

非公有制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是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发展方式的层面看,非公有制企业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竞争力不强、缺乏技术和品牌影响力、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较小、发展方式相对粗放,缺乏内涵式发展、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门槛会越来越高,单纯依靠低成本的竞争方式必然难以为继,非公有制企业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有效解决现存的问题,才能实现持续的发展(马亚雄等,2011)。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

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正确的观念和认识是行动的前提,因此,我们有必要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一)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

辩证法告诉我们,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转化的过程。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它自身的客观规律。所谓发展方式,是指人们在认识了发展规律之后促进和推动其发展的方式(刘福垣,2010)。

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推动发展,不仅取决于人们的发展观,而且取决于人们对当前社会的发展阶段以及经济社会矛盾性质的具体判断。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性质不同,所采取的发展方式也应该有所不同。在大多数人还是以落后的生产方式作为生存基础时,推动发展的关键是在保证落后的生产方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壮大先进的生产方式。但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当先进的生产方式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体时,推动发展的主攻方向就是不断瓦解和改造落后的生产方式,这就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但是,当社会发展的阶段出现了上层建筑滞后于经济基础、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严重不匹配的时候,就需要从上层建筑和社会结构调整入手,即寻求经济社会整体上的发展方式转变(张高平,2010)。

进入21世纪以来,以物为本、以资源消耗为中心的发展方式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经济增长的边际成本不断提高,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当前,分配机制、社会结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让位于以社会发展为中心,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实现经济社会协调与和谐发展。因此,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简单明确地概括为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以人为本不仅仅是发展的动力和目的,更应是一种发展的方式。

发展观的转变是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只有真正树立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才能实现发展方式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为解决主要矛盾服务的,当前,人与人的矛盾已经超越了人与自然的矛盾,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改变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就改变人们的本质。而劳动分配关系是人们最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因此,理顺人们的分配关系就成为由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方式转变在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中的体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非公有制企业采取的是粗放式的以物为本、用规模和增长带动发展的方式,这种发展方式在促成非公有制企业群体快速发展的同时,却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当前,竞争力不强、技术水平落后、人员素质偏低、管理不规范等已经成为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瓶颈。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方式也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具体而言,非公有制企业首先要转变发展的动力和途径,由主要依靠投资驱动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管理优化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转变;其次是转变生产方式,由传统生产方式向新型工业化生产方式转变,实现生产规模、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环保的有机统一。实现这种转变,要靠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企业只有在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人员结构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整,才能真正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模式

发展方式转变是人们在特定的环境和阶段下,依据事物的规律,对推动事物发展的方式的转变和调整。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就是借助一定的力量和手段,寻找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新的方式的过程。从理论上分析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推进模式及其实施机制,对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发展方式的影响因素

企业发展方式既受特定发展阶段、原有体制背景以及资源禀赋条件等客观因素主导,也受发展观、发展战略导向、现行体制安排和政策措施等具有一定主观性的现实因素的附加影响和调节。特定的企业发展方式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是一定经济甚至政治经济体制安排的必然产物,其调整是一个相对漫长的动态渐进过程(宋立,2011)。

(二) 推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模式

1.企业发展方式变化的理论路径。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发展方式的变化既可以是由要素条件或要素配置方式发生变化引致的要素组合方式的变化,也可能是目标约束条件的变化(例如,由单存的经济效益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转变)导致的。因此,推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一方面受制于企业发展阶段、技术水平、要素禀赋等客观因素,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观念更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等主观努力。

2.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类型。影响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客观因素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化而逐步变化,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部分任务也必将逐步由市场自行解决,企业发展方式的自发性、适应性和渐进性调整将不断加快。但影响发展方式的观念、战略、制度等因素并不必然随着时间推移或市场化程度提高而自动调整,相反还将继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发展方式形成固化作用。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既可以是渐进性的自然发展过程,即适应性转变,也可以是人为推进的突变过程,即引导性转变。

适应性转变是在给定资源禀赋条件、企业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导向、现行体制安排和政策措施等约束条件下由市场推动的转变,具有需求拉动型、自发性、渐进性、滞后性等特点;引导性转变则是企业在发展战略定位、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有意的安排或主动调整,从而使企业在约束条件改变情况下,由企业主体自觉推动的战略性转变,具有突变性和超前性等特点。相比较而言,前一种模式中,企业处于被动的调整状态,而在第二种模式中,企业则处于主动的状态。就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来看,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在发展早期的发展方式转变基本都属于被动的适应性转变,而处于追赶地位的新兴企业则一般会在借鉴其他成功企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采取主动转变的方式。当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既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采取自觉、主动式的引导性转变应当是比较适合的选择(宋立,2011)。

(三)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机制

企业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结构(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人员结构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水平组合的总体特征。企业发展在表现出以上特征的同时,总会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和结构性特征,而在这些特征背后的影响因素则是管理制度和技术水平,管理制度和技术水平是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企业结构和管理制度、技术创新等同为发展方式的内容,并且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企业结构既受技术因素影响,又受发展观念和管理制度因素影响。因此,规模和产品结构在一定意义上是发展方式的客观结果和表现形式,观念、管理制度和技术则是相对内在的决定因素,是企业发展方式的先决条件,观念、制度和技术变化必然导致企业发展方式的重大变化。因此,结构调整是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中间”目标,而观念和制度的变革,以及技术创新则是结构调整进而使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和保障因素。由于企业结构具有显性的特点,可以将结构调整作为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操作途径和测量指标。既可以通过结构调整来带动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可以直接通过观念革新、管理制度建设、技术创新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因此,一般来说,在观念到位的前提下,结构调整可以作为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重点与基本推进途径,而技术创新则是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核心与技术保障,管理制度的创新则是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关键与制度基础。

综上,非公有制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是对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要求的适应。正确认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意义,明确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从理论上理清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模式与实施机制,将加速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助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马亚雄,谢家海,李生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研究[EB/OL]. zgao.省略/system/2011/06/21/012039756.shtml,2011-06-21

2.刘福垣.试论发展方式转变的科学内涵[N].中国经济时报,2010-04-21

3.张高平.谈转变发展经济方式的几个问题[J].发展,2010(6)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76-02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家从拓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各方面的支持[2]。但是,通过调查及有关资料显示,中国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小型企业甚至没有建账,或类似于收入、支出的流水账记录,给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也对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极为不利。

一、非公有制经济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全,会计人员流动频繁,会计责任意识普遍淡薄。据调查,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限于家族式管理方式,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财务人员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不高,有些企业虽然为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聘请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担任兼职会计进行月末记账,至于业务的真实规范性,会计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同时,许多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缺乏适当的决策核准程序和科学的财务预算体系;会计职责划分不明,部门间、岗位间缺乏相互监督机制;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不少民营企业只有纯粹的记账式会计,没有建立起计划、预算、统计、信息、审计的管理系统,对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管理工作极为不利。二是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会计科目设置及原始凭证使用不规范,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一些小型企业费用支出白条入账现象较多,而且现金使用量较大,影响了成本及利润核算的真实性,不利于企业进一步挖掘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潜力。三是存在账实、账表不符现象。四是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擅自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会计制度执行难。近年来,由于新的会计制度频繁出台,非公有制企业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跟不上,少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不执行新制度“游戏规则”,导致非公有制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难。违反财经法纪,编制不实财务信息进行偷税、漏税。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增长,不仅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每年的企业工商年检中,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很大一部分都显示亏损。然而,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在上报年检的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中,很多企业财务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改变成本结转方法,调节当期成本,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通过编制虚假合同,少计交易金额,减少营业收入,少交流转税;通过虚列成本和负债,少计利润,少交所得税进而转移资金;通过承包等方式,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难。财政部明文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每年累计学时高级和中级不得少于20个学时,初级不得少于24个学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人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一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非公有制弹性较大,操作起来缺乏强制性。

4.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监督部门监管不力。中国审计分三部分,即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缺少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部门没有对其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监督的部门则是社会审计机构。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企业设立、工商年检等环节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均需社会审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鉴定。但是,由于社会审计的体制机制问题,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是同一主体,社会审计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以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有些审计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思想意识不够健康等,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常常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行为,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因而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5.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约束力不强。中国《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的范围限于各级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等。同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从企业管理淡出后,对企业的财务监管随之弱化;此外,政府等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务监管主体不够明确,监管力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也给企业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财务行为提供了条件。

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有关财务信息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从企业角度看,不利于加强财务管理,考核成本费用支出及利润率等重要经济指标,进而不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支出,降低成本,达到资本利润率的最大化;对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本利润率,进行扩大再生产极为不利。从财政投资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利于财政考核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财政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影响财政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银行贷款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的偿债能力,衡量贷款风险,并作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影响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法规建设。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财务监管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及相关审计责任,进一步修改《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政府审计范围,强化社会审计责任,对于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相分离,并由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适合当地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监管的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制度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手段,明确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对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对违反财经制度及审计法规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作用的发挥,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2.加强会计执业资格监管。由于会计专业人员的相对缺乏以及非公经济对财会人员需求的日益增加,近年来,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应运而生并不断壮大,为非公经济的财务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为此,应加强会计执业资格检查,严格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具备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还要有会计师人员担任会计,督促非公有制经济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便于做好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为管理者进行科学的生产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3.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及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或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驻财务监管人员,帮助他们制定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以利于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进行科学决策。

4.加强企业注册、年检指标的考核管理。建议工商、税务和社会审计机构等单位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进行年检时,把审查企业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财会人员资格作为一项注册、年检考核指标,以督促企业选好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以利于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立足于目前中国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和现实需要,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为规范,推动企业观念的转变。通过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企业自身规范等手段,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制约那些只追求经济利益、不讲社会责任的企业,严格对非公有制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制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在商业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上增强对讲诚信、关注社会事业的企业的激励。

6.加强政府扶持等项目的考核监督。在政府扶持及银行信贷支持等方面,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甚至是有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在政策扶持及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一票否决,以促使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财经法纪。

参考文献: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6篇

一、所有制结构单一是制约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政府只重视国有经济,忽视非国有经济,重视大型企业,忽视中小型企业,重视资本密集型产业,忽视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分配和使用上,也集中投入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靠边站”,结果,导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由于受高度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对国有经济依赖过大,与东部沿海一些省市相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然很慢,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所有制结构单一。2002年底,在全部工业增加值中,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为64.5%、78%、88%,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1.5、25和35个百分点。东北老工业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不仅表现在外资企业数量不多,而且民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更少。据统计,2002年东北三省的民营企业总数为244791户,只有浙江一省262788户的92.48%;东北三省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民营企业仅30多个,而浙江一省就有160多个,超过东北三省的5倍。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长。一是经济发展过于依赖公有制经济,没有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方针,一旦公有制经济在发展和结构调整中遇到困难和受到挫折时,其它经济成分很难起到相应的补充作用,其结果必然带来经济发展缓慢甚至下滑。二是非由于公有制经济滞后,必然导致缺乏吸纳就业和推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能力,限制了国有经济在结构调整中大量富余人员的分流空间,抑制了传统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由于公有制经济比重过大,非公有制经济发育不足,因而缺少必要的竞争环境,影响了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使经济发展步入恶性循环。

二、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迫切要求

(一)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实现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

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有利于所有制结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弊端,完善和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机制灵活,适应性强,通过多种形式收购、兼并、租赁、参股公有制企业,不仅可以实现自身规模的扩张,又能使一批面临破产的公有制企业实现转制,摆脱了困境,焕发出新的生机。

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多、中央企业多、大中型企业多,必须走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混合发展的道路,将调整与改革结合起来。除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要大力推进国家控股或参股的股权多元化,尽可能不搞绝对控股,从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本社会化和经营市场化。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一目标就很难实现。

(二)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产业结构调整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客观要求,也是东北老工业基地能否振兴的关键。在计划经济年代,老工业基地发展中存在着产业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极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重工业、重生产”,“轻商业、轻服务、轻消费、轻流通”,造成各行各业发展不平衡,也给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调整产业结构,就是要削减那些“过剩”行业,增补那些“空缺”和薄弱行业,使各行各业协调发展。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全面的布局,更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从哪里来?完全靠政府是难以实现的,只有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做到投资渠道多元化,在依靠政府金融或政策性金融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才能有效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所需资金。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加入,才能有效地促进那些“空缺”和薄弱行业发展,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三)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大,一直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不仅有城镇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还有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而且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停产、关闭破产逐渐增多,每年都有几百万职工下岗。2002年东北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1万,占全国失业人员的18.3%。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肯定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危害社会的安定。

如何解决这个突出矛盾,过去主要靠国有企业,现在国有企业不但无力解决,而且每年还要释放大量下岗人员。因此,就业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要靠非公有制经济。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从业领域广、市场准入条件低、发展潜力大、吸纳劳动力多等特点,已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70%以上是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从农村转移出的劳动力的70%以上也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只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才能不断扩大就业门路,吸纳就业人员,保持社会稳定。

(四)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在资金和技术上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持和促进

东北老工业振兴需要加大投入,加大投入需要巨额资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利用外资,吸纳民间资本,不但不需要国家大量投资,反而能为国家上缴相当数额的税金,增加财政收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财政税收的份额会越来越多,这必将对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无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要想在激烈市场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要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积极吸纳适合自身发展的最高水平的新技术,否则只能衰退或萎缩。这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离不开高新技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涉及众多领域,涵盖到几乎所有产业,它的发展可以促进高新技术在更多领域的普及,这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高新技术,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扩大非公有资本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和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垄断行业、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和运营,从而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投资不足、设备老化、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国外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参股或控股现有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形式,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加速向民营经济转化。

(二)优化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对待非公有制经济要与对待国有经济一样,一视同仁,坚决清除各种歧视性规定。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分配、价格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同等的国民待遇。建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清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坚决取消各种名目繁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经营者的负担。

(三)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

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维持秩序、提供服务上,真正做到对非公有制企业少干预、多服务,少限制、多支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现行政审批法制化、科学化和公开化。同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更优良、更直接的服务。

(四)要加大金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支持力度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7篇

法制环境是非公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

近十几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目前已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有些省市还远高于这个比例;为一大批人提供了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税收贡献逐年增大;增强了市场活力,逐渐造就多元竞争的发展环境;适应了社会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了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的能力,推进了市场繁荣。

在现实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发展最快、最为活跃的重要力量,它不是凭空形成的,而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日渐宽松、日渐改善的法制环境作为必要的保障。这个法制环境有四项重要的体现:首先是宪法几经修改,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宪法原则,也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第二是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最具权威性的是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还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些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其发展铺设了宽广的法律大道,是非公有制经济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法律总框架。第三是以宪法原则为依据,十多年来陆续制定了一批体现基本经济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促进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法律。比如,从以所有制立法转变到以责任形式、投资形式立法,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据以构建多元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度,日渐确立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律原则;坚持推行市场的公平竞争,逐步形成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优胜劣汰的法定规则,这些法律规范的确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清除了许多制度性的障碍。第四是逐步形成了一批传导宪法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制度、具体运作体制、具体管理方式,直接影响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有些地区、有些领域营造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为宽松的环境,激发和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收到了成效。自从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涉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达四十多部,行政法规、法规更是数以百计,从市场主体、市场规则、资源配置、生产要素使用、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等多个方面,创设制度,建立秩序,排除障碍,鼓励发展,有步骤但又是积极地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关系,营造能促进这种发展的法制环境。

当然,这样的法制环境形成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融合在一起的,现实的发展推动着法制建设,法制的建设又为发展提供保障并促进进一步的发展。历史的经验证实,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在一个日渐适应发展需要的法制环境中实现的,而实践也表明,一个从基本面能起促进作用的法制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应当充分重视这个环境的形成和改善。

营造更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

在我国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在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实施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不但要有相应的经济、技术措施,而且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营造更有利于其发展的法制环境。这个环境简单地说,就是指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诸多制度性因素综合形成的外部条件。或者进一步地说,这里所指的法制环境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创业、运营、发展、权益保护等有密切关系的,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或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外部条件,它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或者有直接影响。法制环境的这种特性,包括其内涵与表现形式,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外部条件的需求,对国家管理职能给予支持、保护的依靠,对其内在发展需求转化为发展现实的期待。这些都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有国家的支持、引导,而国家的政策方针则需要演进为具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也可以说,这是实施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

当前,营造更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制环境,应当树立的观念和应当遵循的原则为:一是从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现状出发,立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对待所有制问题;二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发展生产力的基本所有制形式,两者不是对立的;三是应当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共同的规则,同样地受法律保护;五是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六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事业,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条件。总之,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是坚持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消除生产力发展的羁绊,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按照上述的观念和指导原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应当具体到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鼓励、支持创业的机制,为多种所有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励人们创业的积极性,消除由所有制造成的创业制度方面的障碍。

2、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具有平等的地位,不以所有制的不同论高低,不因所有制的差别而受到歧视,实施差别待遇。

3、各级政府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按各自的职能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政企分开,建立提高市场效率的机制。

4、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确立为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所需的优化资源配置的体制以及有关的调整、组合制度。

5、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公正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让合格的各类主体有机会进入市场竞争的领域。

6、建立全国统

一、开放的大市场,从制度上破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保障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各类企业在统一的大市场中参与竞争。

7、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按各自条件自主配置生产要素。

8、各种所有制的投资权益受法律保护,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形成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受法律保护的环境。

9、形成鼓励、支持社会各种人才在各种所有制之间自由流动的制度,各显其能,公正地承认他们获得的成果,不因所有制的不同从制度上给予不公正的待遇。

10、形成鼓励、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从事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的体制,有机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11、推进形成公正执法的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都公平对待,遵循非歧视原则,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不以保护某一种所有制的权益而损害另一种所有制的权益为代价。

12、形成以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结合为基础的,有助于维护法律环境的观念和原则,如法制观念、共同发展观念、公平竞争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消除差别待遇原则等。

以上十二项内容是根据已有经验和现实需要列举的,虽然还不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全部内容,但也力求反映其发展的基本需求。在营造这样的法制环境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并不是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另立一套行为规则,另行制定若干从所有制出发的法律法规,而是应当强调一体遵从反映国家意志的共同行为规则,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对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也并不是企求去违背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宗旨,以一种差别待遇代替另一种差别待遇,消除一种制度的过程中又造成新的制度,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当然,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就某些与所有制有关的特定的事项由国家立足整体利益统盘考虑,制定法律法规,这也是并行不悖的,总的目的是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当前法制环境不适应的九种表现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从而在肯定发展成就,感受一个较为有利于发展的环境的同时,又根据党的十六大的方针以及对进一步发展的期待,审视当前法制环境中不适应之处,就是一种发展的需要,并且在对这个法制环境的内涵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更有助于寻找差距,促进改善。

现实中反映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不适应主要表现于下列九个方面:

首先,在能对法制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观念上有一些是不适应的,比如,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模糊,对非公有制经济有偏见,以所有制划线论高低,思想没有能从所有制的羁绊中解放出来,观念上的滞后导致缺乏冲破制度的勇气,从而影响法制环境的营造。

其二,在一些领域、一些制度中仍然留有歧视性的规定,相同的事情、相同的行为,因为所有制不同就实行不同的待遇,比如税收、技术改造、财政支持方面都有事例。

其三,对非公有制的合法财产权益法律保护力度不够,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制度不完善,侵害非公有制企业财物的情况较多,乱收费、乱罚款,自立名目伸手索要钱财,而一般的非公有制企业处于弱势,难作拒绝。

其四,市场准入不规范、不透明,对非公有制经济限制较多,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范围不一样,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经营等领域,对非公有制进入擅自设立,增大难度。

其五,各类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缺乏具体的制度保证,甚至从制度上限制了平等使用,在生产要素的流动、配合上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比如在资金融通、土地使用等方面都还难以做到实际上的平等使用。

其六,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仍有不少障碍,在不同所有制之间仍存有束缚公平竞争的陈规旧习,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干扰建立全国开放、统一的大市场,往往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在竞争中求发展。

其七,执法不公,随意性大,一些执法活动中,未能使各类企业享有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权利,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当事人,会在执法中出现不同的结果,与之相联系,还有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更易于损伤以非公有制居多的中小企业。

其八,一些政府机构行政干预过度,审批事项过多,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环节繁杂重复,有些审批条件是针对所有制而设立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压抑了运营活力。还有些是该管的不管,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应当有作为的而不作为。

其九,有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缺乏职业道德,不讲诚信,不尽社会责任,搞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自身的形象,招致社会的指责,降低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任程度,为营造促进其发展的法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应当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营造这个环境的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在积累,而不适应之处会逐步显露,这是发展的轨迹,消除不适应部分,排除制度制定和实施中的弊端,将是进一步发展非公经济和推进法治进程的当务之急。

改善非公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十二条途径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前提,衡量这个法制环境的基本标准为,它是否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相适应,或者说它是否具体体现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这样的前提与要求,所要努力的是积极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完善更富有活力的、更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机制,完善相关的制度。当然,在作这样的努力时,大力倡导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是必不可少的,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它还不能代替法制环境的营造、制度的建设,包括制度的创新和消除制度。最佳的方式是作风、观念的倡导与扎实具体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地传导宪法原则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

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当前应当考虑的途径是:

1、完善规范市场主体的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在现有的规范企业三种基本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

2、坚持实施政府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形成相应的制度,对现有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中歧视性的规定及做法尽快清理,废除陈规,创立新制,管理经济的各项举措立足于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3、积极营造鼓励创业的机制,特别是扶持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者创业,建立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便利,加强引导,方便设立,不在法定的条件外设置障碍、增添审批事项,从发展的起点上即改善环境。

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市场准入标准依法制定,公开透明,有关技术、质量、环境、安全等标准,各种所有制企业同样执行,对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行业等领域严格执行法定的准入条件,消除地方、部门以至于个人设置的壁垒。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市场准入方面各种所有制应当有同样的待遇。

5、完善对各种所有制财产一律依法保护的法律制度,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对各种企业形式的投资,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在各种经营中取得的合法经营成果,都在法律上予以同样的保护。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非公有制财产的,应当建立法定的制度,依法进行,给予补偿。财产权的保护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关键部分。

6、采取法律举措,遏制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行为,首先强化法律手段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禁止摊派,限制自立名目向非公有制企业伸手要钱要物。从制度设计上支持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严格防止一些机构滥用公共权力为小团体利益而侵害非公有制经济。

7、以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比如,完善担保制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放大担保能力,支持解决贷款难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社区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人才进入各种所有制领域等,这些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法制环境应有的内容。

8、完善已有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中的扶持规定应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些法律中已确定的平等竞争的原则,应当有可操作的制度保障;某些有利于推进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措施,需要明确实施途径,完善操作机制。

9、营造公正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增强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安全感、稳定感、信任感。在执法活动中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为非公有制经济排忧解难,对各类企业和当事人平等对待,依法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正常运营,不受侵害。

10、政府依照法定职能处理与各类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的关系。维护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权益,企业有权依法选择企业形式、管理形式,有自主经营和投资决策权,政府不应违法干预甚至替代企业作出相关决策。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很不平衡与多层次,其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只要是法律所允许的,就防止过度干预,并承认其合理存在。

11、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规范中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质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仅需要改善外部条件,而且需要自身增强运用这种条件的能力,适应发展环境的变化。各类企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不应企求是非公有制经济而有例外,只应自觉地纳入法制轨道,立足于社会,参与公平竞争。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内涵;辨析;再理解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计划市场经济存在多种具体形式。探索实现计划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笔者提出一种基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基础上的“净收入分成制”的企业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净收入在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个经济主体之间按一定的比例分享。职工不拿固定工资和奖金,而是按事先确定的比率分享净收入。净收入分成制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分享经济的微观经济运行机制,而且也必然对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它能克服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高速增长和社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另一方面,实行净收入分成制,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必然形成荣辱与共的局面,能从微观上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滞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