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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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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1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技金融;不确定性;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作者简介:顾焕章,1934年生,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提升。科技创新能带来巨大的潜在利润,这一点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但因为科技创新的风险性,融资难成为科技创新企业最大的外部瓶颈,也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障碍。金融科技创新不可或缺,同时科技的发展也必然带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变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加速金融现代化进程至关重要。(1)如果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就是“第一推动力”,两者的全面结合则是为了实现“第一竞争力”。(2)

政府围绕推动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进行了积极努力。2011年,《关于确定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推进科技金融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这不仅是科技企业和科技部门的强烈呼声,也是社会各界的一致愿望。但科技创新具有不确定性,而科技金融必须考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平均回报率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与科技金融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早已成为共识,目前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政府支持、银行信贷、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等不同融资渠道对科技创新以及科技创新不同阶段的影响路径、作用机制、效率差异等方面,对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取向与实践模式的探讨则有待进一步深化。本文拟从科技创新不确定性视角分析科技金融创新的内在诉求,从风险管理路径视角分析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取向,以江苏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为样本探讨科技金融创新的实践模式,以期对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有所裨益。

科技金融创新的诉求与指向:基于科技创新不确定性的分析

(一)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

科技创新主要指原创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具体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由科技引领的管理创新。从科学知识到技术知识,从技术知识到科技发明成果,从科技发明成果到生产企业,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科技创新过程在各种信息约束和突变因素的干扰下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3)甚至可以说,科技创新过程的每个决策都存在不确定性。(4)从投资的角度看,科技创新从科学发现到产品推向市场所经历的时间越长,即投资周期越长,则不确定性越大,承担的风险越大。(5)对于投资者而言,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科技创新主体选择的不确定性

科技创新活动需要资金和技术的结合,但是这两种要素的所有者往往不是同一主体。资金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以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科技创新活动中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科技创新主体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往往会对自身拥有的资源和能力进行人为“拔高”,向金融机构传递虚假信息。因为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或投资者难以准确判断,很容易做出逆向选择,从而使优质项目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即使投资者选择了资质较好的科技创新项目或企业,也难以有效规避创新主体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科技创新投资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由于投资者很难选择合理的科技创新主体,其直接后果就是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难以汇聚到科技创新领域,使科技创新面临严重的资金瓶颈。

2.科技创新活动收益的不确定性

即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选择了合适的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活动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高低仍然不确定。一是成果不确定。科技创新活动是一种开创性的活动。在科技创新之初,技术的不完善和创新成果的未知性使得创新人员和企业难以确定成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不同科技创新成果带来的经济效应以及对社会的外溢性影响也是不同的。二是市场不确定。任何产品生产出来都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科技创新成果也不例外。因为信息不完全以及科技创新的未知性,科技创新成果能否被市场接受并最终占据市场也不确定。三是收益分配不确定。科技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公共品性质,存在着很大的外部性。一旦创新企业的科技创新获得成功,其他企业就可以低成本地获得有关科技创新成果的信息并用于生产。创新企业难以独占科技创新的全部收益,但是生产成本却没有被分摊。而科技创新一旦失败,所有前期投资成本可能全部成为沉没成本,更遑论从中获取任何利益。可见,由于技术外部性导致收益不确定性,致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难以保证,投资科技创新的动力不足,亟须通过科技金融制度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降低不确定性:科技金融制度存在的重要原因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实现经济增长,就是因为这个社会没有在制度维度上向经济创新的行为主体提供创新的基本保障和直接激励。”(6)林毅夫认为,制度可以被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是人类对付不确定性和增加个人效用的手段;制度的功能可分为安全功能和经济功能,其中安全功能指的是制度能降低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而经济功能指的是制度能产生规模经济,并且减少外部性。(7)此外,制度还有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基于市场配置功能的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包括资金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并实现这些资源的优化配置;基于资源整合功能的制度可以实现资金、人才、技术三大高科技要素的互动和集成,发挥合力作用”(8)。科技金融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也主要源于科技创新活动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由此派生的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

关于科技金融的内涵,国内外学者基于不同视角有着不尽相同的理解。笔者认为,科技金融是以促进科技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进程为目的,以组织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为核心,以定向性、融资性、市场性和商业可持续性为特点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具体而言,科技金融包含以下四维特征:(1)定向性。科技金融是专门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相关服务的金融体系。(2)融资性。科技金融的核心功能是资金融通,其他金融服务功能是派生的、辅助的,发展科技金融主要为了解决当前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支持不足的问题。(3)市场性。通过发展科技金融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是市场化融资方式,即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并以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前提。(4)商业可持续性。通过市场化融资方式筹集并投入到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只有在总体上获得一定的预期回报,才会有后续资金跟进,科技金融活动才不至于中断。科技金融的四维特性要求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能够获得稳定的、与社会平均水平相当的投资回报率。但是,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度不确定性,若没有好的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势必会降低金融主体投资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不能大规模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科技创新活动不是简单的成本收益分析,它是一系列创新要素基于特定创新目标的协同整合过程。科技创新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环境和资金支持,就不可能顺利取得创新成果并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同时,也必须进行科技金融制度创新,以对抗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保证科技创新活动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科技金融创新主要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明确市场交易的准则,形成对未来准确而有效的预期,提供一种长效激励机制,对冲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促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快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取向:基于风险管理路径的分析

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科技金融制度可以帮助科技创新企业获得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支持。虽然有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而且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之后也能获得很高的收益,但是科技创新的高风险往往使得大量的社会资本望而却步。如果有良好的科技金融制度,则能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到科技创新和创业中,帮助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抓住发展机遇。而对于资金的供给方而言,科技金融制度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尽可能保证资金的最优化运用。科技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三种: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政府在配置财政性科技资金过程中,通过项目指南、专家审查等方式筛选优先支持的创新项目。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或出于对科技领军人物及其团队的认可,或出于对科学技术价值的认可,选择性地支持部分科技创新活动,从而使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集中于成功率相对较高的科技创新活动。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金配置,促进科技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制度创新应合乎如下三种基本取向:

(一)基于客户优选的风险规避制度

1.市场细分和客户优选

虽然总体而言科技创新活动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但是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行业属性、不同承担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所面临的风险存在很大差异。(1)科技创新活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风险程度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的整个生命周期可分为知识创新阶段、创新知识孵化为新技术阶段、采用新技术阶段,三个阶段中知识创新阶段离市场最远,风险最大;采用新技术阶段离市场最近,风险最小。(9)(2)科技创新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风险程度不同。科技创新的风险性与科技创新企业所属的行业及所面临的市场相关,如果该行业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整个行业发展很快,则该行业的科技创新活动风险相对较小;反之,风险相对较大。(3)科技创新主体的实力和信用状况会影响科技创新活动的风险程度。一般而言,科技创新主体的规模越大、信用级别越高,所拥有的优势资源和创新渠道也越多,科技创新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应的风险程度也越小。科技创新主体过去的成功概率以及在相关领域的信用评价等都会影响到其在寻求科技金融支持时的风险程度评价,一般而言,成功率越高,信用评价越好,风险程度越低。

通过对科技创新活动性质和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尝试对不同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市场细分,对科技创新主体进行优选,针对不同的目标主体采用不同的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具体而言,可以根据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细分和科技创新主体的特点建立选择矩阵,从矩阵中确定双优项目,优先对风险性相对较小、成功率相对较高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资金融通。因为这类科技创新项目是通过市场细分、客户优选双渠道选择出来的,风险基本可控,能够基本满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预期回报的要求,能够实现商业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2.大数定律和模糊选择

由于信息、技术条件的多重限制,对科技创新项目的市场细分和客户优选结果可能并不理想,因此,还需要运用大数定律,进行模糊选择。在大量的科技创新活动中,总有一定概率的科技创新活动会获得成功,并产生良好的市场效益。从单纯经济理性的角度看,如果科技创新活动成功的概率很小,项目成功获得的收益不能弥补全部项目的成本,那么,此时科技创新活动不应该发生。显然,现实情况要比这种理性抽象好很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人才的涌现以及基础研究的不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成功的概率也不断提高。实际上,只要科技创新活动的成功概率超过一定的临界水平,预期收益大于总成本,科技创新活动就应该得到支持。而且,超过一定临界水平的成功概率,也会增加各类社会主体对于科技创新活动的信心,增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的可能性。

通常,要通过市场细分方法准确区分出风险小、成功率高的具体科技创新项目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模糊选择方法筛选出风险相对较小、成功率相对较高的客户群倒是有可能的。当模糊选择的客户群成功率提高到一定水平,成功者的收益能够弥补总体成本并且带来一定的预期回报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就会增加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从而使得依靠市场融资的机制得以持续运转(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指引)。

(二)基于公共资源配置的风险补偿制度

当客户优选和模糊选择不能解决科技金融的商业可持续问题时,说明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过大,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这类科技创新活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回报,甚至遭受严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适当的风险补偿机制,理性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便不会持续进入这类科技创新活动,自然也不可能实现科技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因此,应通过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对投资于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行风险补偿。政府的风险补偿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公共支出。一方面,对于投资于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给予财政补贴、贴息以及资金奖励等支持;另一方面,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公共实验室、技术平台、孵化器和厂房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以提高科技创新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二是税收调节。通过实行优惠税率,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流向科技创新企业。三是市场准入。在允许社会资本进入一些特殊的市场或行业领域的同时,要求这些社会资本承担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责任。这些特殊的市场或行业领域通常或多或少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前提是把部分超额利润用于扶持科技创新。四是财政存款支持。财政存款规模较大、稳定性较强,是商业银行竞相争取的对象,可通过实行财政存款与科技贷款挂钩的办法,来激励商业银行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其实质也是一种风险补偿。

(三)基于社会分担的风险分散制度

在科技创新活动蕴含的风险总量既定的情况下,承担风险的市场主体越少,则平均的预期损失和成本越大,且可能因超过市场主体的承受能力而失去可持续性。如果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让较多的市场主体去分担这样的风险,则每个主体承担的风险下降,进而能够控制在其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那么,科技创新活动就能够实现商业可持续性。因此,在科技金融创新过程中,应通过机制和产品设计,让几家金融机构同时参与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按照出资额度、投资方式和平均投资回报率要求合理确定权重,分享科技创新成果带来的收益,共同分担科技创新过程所产生的成本,从而达到管理和分散风险的目的。

与厌恶风险的一般市场主体不同,风险偏好者追求的不是资本平均回报率,而是高风险、高收益,这恰恰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相吻合。但风险偏好者一般都是小规模投资者,科技金融创新必须针对风险偏好者的特点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激励其积极参与到科技金融市场中来。具体而言,就是要发展多层次的科技资本市场,包括科技股票交易市场、科技股权交易市场和科技债券市场等,使投资于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所承受的风险,能够通过向风险偏好者转让相应股权和债权的方式,分散到一定数量的风险偏好者身上,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匹配。需要强调的是,科技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仅适用于部分科技创新项目,只有完善自身的价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回报,才能实现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支撑。

科技金融创新的实践模式:以江苏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截至2011年,江苏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2%,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跃居全国首位,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江苏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与科技金融的发展不无关系。从宏观上看,江苏构建了包括科技信贷市场、科技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市场和科技担保市场等在内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体系内不同组成部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从微观上看,精心设计具体的制度安排,以尽可能降低不确定性,实现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江苏推动科技金融创新的重大举措,合乎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取向,适合江苏的实际情况,并且在扶持科技创新方面的功效不断显现,正在成为科技金融创新的重要实践模式。截至2013年3月,已开业运行的40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93.4亿元,贷款余额86.8亿元,创业投资1.6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千多家。根据上述科技金融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结合对江苏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实地调研,我们可以将江苏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典型经验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具体运营,降低经营风险

江苏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组织架构,通过设定完善的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界定权责利关系,形成稳定的偏好和预期,以有效降低市场中的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设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地,只为园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服务,贴近科技创新主体,更加便于开展签约前的客户调查,能够全方位了解客户群体,信息透明度较高,可以通过客户优选来降低违约风险,并且便于在投资之后对科技创新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投资的回报率。

对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并不要求其将全部贷款投放在科技创新企业,可以允许有不超过40%的比例投放在非科技企业,另外还可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以分散风险。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科技企业和非科技企业之间,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科技企业之间,对科技企业的贷款和创业投资之间,进行统筹考虑,合理分配资金投向,进行产品组合,提高资金的综合回报率。

鉴于科技贷款风险较大,为引导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服务科技创新,政府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给予适当的财税政策扶持,例如按到位资本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执行3%的营业税优惠税率等。政府通过倾向性的政策,降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商业可持续性。

(二)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严格审查股东资格。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任职资格实行严格的审查和考核,防止主要股东和董事会履行职责不充分,导致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要求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并通过招投标遴选有资本实力、有社会责任心、有诚信意识、有为科技创新服务志向的股东团队来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机制。首先,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由省金融办、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和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金融办具体负责审批和监管,相关部门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其次,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的监督。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参照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划分贷款形态,识别贷款风险,并足额计提贷款风险拨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用全省统一的小额信贷管理系统、会计账务系统和业务监管系统等,并联网运行。最后,社会大众的监督。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账外经营,不得暴力收贷。(10)

科学的监管评级系统。把关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政策导向转化为评价指标体系,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评价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划分成不同的等级。等级高的公司获得融资便利和创新业务准入,而等级低的公司则在融资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受到制约,从而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引导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三)打造业务支撑平台,护航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2篇

 

一、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关系相关研究综述

 

(一)金融发展理论

 

罗纳德·麦金农和E.S.肖提出的“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ening)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认为是发展经济学和货币金融理论的重大突破。

 

(二)科技创新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最早提出“创新”概念的是熊皮特。而后期曼斯菲尔德(EdwinMansfield)、施瓦茨(Schwarz.N)不断完善发展,并形成“新熊彼特主义”。后期的学者从垄断竞争角度研究表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最有利于创新活动的开展。

 

(三)国内外对各类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关系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银行体系对科技创新的作用

 

银行体系主要是通过提供信贷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服务。Tulz(2000)认为,银行通过监控创新项目,可以较为准确的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企业的状况来为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

 

2、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作用

 

资本市场主要是为科技创新提供后期发展的融资服务。国外学者研究表明股票市场资本市场会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增长。大量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用于开展更大规模的科技创新,并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研究表明科技进步都需要金融发展的支持。

 

3、风险资本(VC)能更有效率促进高科技创新的发展

 

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有很大的实质性影响,创业资本的增加会使专利的发明数量增加。Hall(2002)通过理论研究认为,风险资本家参与管理创新企业及其专业才能,使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成本降低。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迅速投资于新技术领域,继而产生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

 

国内研究由于主要方向是政府及银行体系对科技创新的影响。由于国内风险投资领域仍然落后,所以研究对象比较缺乏。在这种条件下,仍有部分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叶耀明、王胜认为金融体系通过规模和效率效应促进了长三角地区的技术创新。其他的学者对金融中介发展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成熟的资本体系的发展能有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研究模型与数据

 

本文在对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以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内在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分析珠三角在产业升级的过程当中,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内在关系。实证结果表明,金融发展是影响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资。

 

(一)衡量指标与数据

 

1、科技创新衡量指标

 

国家统计局从技术创新能力的角度提出了一个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4个一级指标:

 

一是潜在技术创新资源指标; 二是技术创新活动评价指标; 三是技术创新产出能力指标,包括申请专利数量占全国专利申请量比例、拥有发明专利数量占全国拥有发明专利量比重等项;四是技术创新环境指标。本文参考采用技术创新产出能力指标为研究对象,已申请的专利的增长率为衡量珠三角地区科技创新的衡量指标。

 

2、金融发展衡量指标

 

本文分别研究政府科技投入、银行系统科技投入、资本市场(主要指股票与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等四个方面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具体指标包括政府科技经费投入资金年增长率(GI)、银行系统科技贷款额年增长率(SI)、科技类上市公司融资年增长率(SCI)、风险投资投入高新技术项目资金年增长速度(VCI)这四个指标衡量金融发展对科技创新的贡献。

 

本文采用的数据样本为2000-2014年的年度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广东统计年鉴》以及珠三角地区所在城市的年鉴资料。

 

(二)实证模型的建立

 

在实证中,我们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和多因子模型:

 

1、面板数据模型

 

数据包括多个城市的截面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包括政府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资金增长率(GI),金融机构科技贷款额增长率(SI),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增长率(SCI),风险投资管理资本总额增长速度(VCI)。

 

一般的,面板数据模型可以表示为:

 

其中N为截面的个数

 

T为每一个截面的时间序列长度。

 

K是独立变量的个数。

 

2、多因子模型

 

本文将采用多因子模型分析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贡献。

 

在这里,多因子模型的假设科技创新(发明专利的增长率)随意受到金融发展的第K个共同因子影响,可以用下面这个因子模型表示出来:

 

其中表示珠三角地区I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增长率(IN);

 

表示珠三角地区I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预期增长率;

 

表示因素,表示政府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资金增长率(GI),金融机构科技贷款额增长率(SI),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增长率(SCI),风险投资管理资本总额增长速度(VCI)等各因子的影响;

 

表示附加在金融创新的工具因子;

 

表示观察不到的且与前面这些因子无关的影响因子;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的选取与数据处理的解释

 

本文选取了珠三角地区14个城市的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数据。在数据的截取上本文采用面板数据(Panel Data)。选取的样本时间长度为2001年至2014年的数据。统计分析使用的是eview3.3软件。

 

(二)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关系的实证分析

 

我们检验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是否相关。根据前面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定义,我们使用一个框架结构数据集去解释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如果金融发展的四个指标与授权发明数量增长率之间存在一个正的关系,这就表明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呈同方向变化,符合“当金融发展越发达,科技创新也越多”的解释。

 

为了进一步检验上述假设,我们可以通过使用固定单一因子面板回归模型(one-way fixed effects panel regression model)去检验金融发展的四个指标与授权发明数量增长率之间的关系:

 

(1)

 

其中表示授权发明的增长率;

 

表示珠三角城市K的固定影响因子项;

 

表示珠三角地区金融发展的T项对发明数量增长率K虚拟贡献;

 

在模型(2)中,表示T年金融发展的因子对授权发明所做出的贡献虚拟因子。

 

我们对模型(2)和(3)进行检实证检验,其检验结果如下:

 

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面板数据回归的结果(表1)。

 

(三)实证结果的解释

 

表(1)显示从模型(2)估算得到结果,说明科技创新随着金融发展同向变化。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1、通过上述的理论及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存在较高的相关性。

 

(2)珠三角地区的金融发展的包括政府科技活动投入资金增长率(GI)、金银行系统科技贷款额增长率(SI)、科技类上市公司融资增长率(SCI)、风险投资资本对科技项目投资增长速度(VCI)指标能够很好地对科技创新的进步进行解释。

 

2、建议

 

珠三角地区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当中,金融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科技创新是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最主要的路径。目前各地通过建立不同的科技创新产业园区,为技术创新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提高产业升级的速度与质量。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来通过金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

 

(1)大力促进民营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目前珠三角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民营资本完成了一定的资本积累,并具备一定的投资和风险管理能力。把民营资本引入科技创新领域,将会加快科技创新的效率和转化率,同时又会反向促进民营资本的成长。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更加需要民营资本的进入。从国外经验来看,民营资本形成的风险投资基金是促进社会科技创新最主要的金融力量。

 

(2)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科技类企业快速成长创造金融条件。目前国内资本市场除了深圳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外,再有就是北京的新三板市场,同时广州、西安等地也设置了各种地区性的股权交易中心(就是所谓的地方性的“新四板”)。但是市场活跃程度显然完全不能和两个证券交易所相提并论。这就需要完善除深沪两个交易所之外的资本市场。同时要积极推进海外资本市场的介入,使海外市场的资本能够成为国内科技创新企业的新生力量。

 

(3)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出台更多风险投资的鼓励政策,促进商业银行有序进入到科技创新的投资领域。目前商业银行仍然是国内最具备实力的金融机构群体。但其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一直进展不大。实际上,国外大量了银行资本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到科技创新的投资领域当中。科技创新投资领域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可以为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而这些商业银行的资本也更加会为科技创新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制度安排

科技的进步和科技的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是科技创新必须有金融资金的投入。这部分投入如果单单是靠政府的支持远远不够的,他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因此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要求,尤其在十二五规划以后,国家更是重视这部分的发展。在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为发展科技金融指明了发展道路。我国现在的科技金融发展需要全面的制度安排。现在已经在江苏、上海、浙江、北京、天津、重庆等地提出了发展创新经济的战略。现在我们就根据已经开始实施发展的这些地区的试验成果来探讨下创新型经济的金融支持问题。

一、创新驱动型经济的科技金融支持

经济增长已经转向了创新型经济,内生长经济发展。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经济的增长慢慢的转向创新型经济这样可以节约国家资金的投入,其实这种观点非常的片面。众所周知经济的增长主要是靠着物质资金的投入。资金投入到创新型经济中去创新型经济所创作出的价值,就大大减少了国家在环境,能源等方面的投入。这是一种此起彼伏的关系。是不能起到节约资金的作用的。创新驱动经济的增长最直接的要素就是要有创造型人才和科学发现的新思想。然后才是对创新驱动经济的资金投入。也就是创新型经济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科技的创新主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主要是科技的创新与科技金融的紧密结合。科技金融需要不断的培育和发展。科技创新的成果超出企I的经营区域。我们所说的技术创新就是要求企业以科技进步为主要方向。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承担着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这部分投入所需要的资金企业一般会通过金融单位的融资来完成。创新就是科技和技术的创新,创新要以科学发展为前提。科技创新涉及很多方面和很多的环节。从有创新思路到创新行动,然后再到创新生产然后在直接应用或者进入到市场。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就说一个企业是很难独立的支持科技创新的。特别是在科技创新的前期研究阶段更是需要依靠金融资金来完成。这就提出了发展科技金融的要求。

再就是科技创新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可能研发成功也可能研发不成功。他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就是投入的资金回报期长。一个科研成果的完成可能要几年甚至几十年。二就是投资收益不稳定。在进行科技创新的时候科技成果可能研发成功也可能研发失败。新的思想不一定就能转换成新的技术。创新成果产生的不确定因素让很多投资者都望而止步。因此科技金融一定要与一般金融机制有着不同的功能。才能更好的解决科技创新的投资问题。

二、科技创新各个阶段的科技金融需求

科技创新不同于技术创新。创新的所属的阶段不同,从而让科技金融的进入方式不同。

科技创新要求以科学技术为创新前提。科技创新涉及三个方面。(1)上游阶段也就是建立创新认知的阶段。(2)中游阶段,也就是科学的发现和让实验变成新技术的环节。(3)下游阶段。就是让新技术变成生产力的环节。如果想要让创新技术的实行产业化,那么可以在加上一个高新技术环节。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来计量科技创新的投入。主要反映在收益率的对比上。就风险程度的高低来看。在创新投入阶段投入使用的日期离市场越近,信息的正确率越高。因此风险就越小。离投入使用日期离市场越远,所得到的信息越不准确,因此投资的风险就越大。就投资的潜在收益而言。离市场越近,收益越能可靠计量,竞争就会越激烈。收益率减小。离市场越远。收益越不能可靠计量,竞争越少。收益率可能就会越高。在创新的各个过程中,对于创新的投入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

通过上述科技创新阶段的风险和收益的对比,得出各个创新阶段的科技金融的方向和金融创新的方向是一致的。一般投资者认为在科技创新的最开始。知识创新是科技创新的源泉。这个阶段要求人们在重视科技创新的基础上也要关注到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公共性。在科技创新进行资金筹集的时候,政府一定是以财政投入为主。前期是政府进行资金的支持,而到了后期,进入科技创新阶段后,马上就取得科技成果了,这是一般是用金融资本来进行融资。通过这种市场导向和私人投资说明了科技创新的极端。在创新的过程中,资金投入的主体基本是一定的。在科技创新的线路图上只有中间的投资主体不明确,这就是需要科技金融的时候。

三、发展科技金融的制度安排

现在很多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科技创新的领域来投资科技金融。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满足科技创新对资金的需求。有人让国家设立专门的银行来支持科技的创新。在科技创新的发展实质来看,只有这些金融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迫切的需求银行的支持。

在科技金融的开始阶段,除了政府的大量资金投入外还存在很多的风险投资者。创司。他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进行。从本质上开说这些风险投资者,创司投入的资金也属于科技金融。这些是不能满足创新发展的需要,他们更要有银行的支持。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的资金投入不可能都是使用个人资金。他们都是需要向银行提供信用贷款的。政府在项目建设初期的投入大多数也是通过银行借款进行的。从这方面来看,银行的信用贷款已经融入到科技金融的各个方面。

发展科技金融需要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的机构的大力支持。有了这些资金的支持科技创新才能达到新的高度。所以这就要求根据金融资本和金融机构的特征来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培养。深度研究金融行为。除了政府的扶持政策外。还有市场的导向。金融科技是科技的创新阶段。越是在创新的最前段越是偏离金融机构的投资策略的。为此就应该兼顾两个方面。一、让金融科技项目以得到更多的金融资金支持为目标。二、要不断降低科技创新的风险。给金融资金最大的保证。

通常情况下,科技金融在创新的阶段是有风险的,我国现阶段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企业之间进行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这部分资金的投入一般是企业为了自己以后的良好发展。另一类是专业的创司,这种公司专门给科技创新的企业提供前期资金,自己要分得股票。主要是为了让项目成功后可以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换成资金的收益。然后无论是哪一种类型,都是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的。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技创新 创新型国家 金融体系 作用机理 问题 构建 自主创新

2006年,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随之公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愈加突出了自主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建设上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将科技创新推上了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位置。技术创新在促进经济增长上有着关键性作用,这在理论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论证和阐述。想要技术创新不断发展,必然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最重要的是构建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而金融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安排能够大大减少技术创新的不确定因素和交易成本,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激励。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越来越大,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影响技术创新发展的主要制度安排之一。从经济学领域考虑,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资本是“第一推动力”,应充分利用资本的推动力带动第一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在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当下,迫切要求构建金融支撑体系以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对此,有必要研究我国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以探索适合于我国现状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技水平的增强提供强大动力。

一、我国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第一生产力,技术创新是一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源泉与主导要素,在理论上已经得到了精辟的论证。可是技术创新的实现需要有强大的推动力予以支撑,而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则是推动力形成的关键因素,激励着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是科技创新中一个不可获取的制度安排。但是就我国金融服务现状来看,尚未形成从科技研发到成果转化对接的完整体系,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服务明显不足,科技创新难以发展。那么,我国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呢?将从下几个方面进行扼要阐述。

(一)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发展脱节

近些年,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使金融创新和改革不断深化。可是创新与改革的重点是向市场金融转型,忽视了实体经济和是虚拟经济之间的良性活动,尤其是没有注意培育创新资源金融化与创新知识资本化的金融机制,导致科技创新缺乏强大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使科技创新力有所不足。

(二)投融资体制的非市场化

一直以来,以政府和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投融资机制主导着我国的技术创新,虽然在我国技术创新起步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投融资机制阻碍了风险资本的形成与产业化,将社会资本拒之于技术创新领域之外,导致我国技术创新对政府资本和银行信贷资本的过度依赖。可是政府资本数量有限,无法发挥有效的导向作用,加之银行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科技创新缺少足够的资金支持,后劲不足。

(三)金融支撑结构单一

就我国而言,科技创新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银行,资金途径相对狭窄。然而,西方一些国家的科技创新资金来源途径非常广泛,有个人、企业、银行及国外投资者等,比如美国。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现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投资力量来创造一个支撑于科技创新的体系和环境,从而导致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不畅。

(四)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力度不够

一般而言,在科技创新上的金融投资存在着较大风险,金融机构出于资产保护的目的,往往不愿主动向高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

(五)主板市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弱化

我国主板证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虽然已初具规模,但是市场机制仍完善,市场形态和结构比较粗放,缺乏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和机制。

(六)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政府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拨款,二是贷款投入。从虽然科技创新对政府财政有着很高的依赖性,政府财政投入对科技创新也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这种支持必定是有限度的,不能满足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而且从原则上讲,政府财政支持的主要目的是为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为国家长远发展而考虑,直接用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实则并不多,更何况投资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

二、关于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建设的几点看法

从上文中不难看出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建设中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构建适应于我国国情的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撑体系对社会经济发展、创新型国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更何况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长久发展。面对这样的形势,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支撑体系予以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持力量和保障,具体构建措施如下。

(一)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策环境、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在政策环境上,在允许范围内要求中央和各级地方在政策上给予充分支持,引导金融支撑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展开;在信用环境上,全力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的金融信用程度,促进资本不断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中;在法治环境上,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步伐,为科技创新主体、投资主体及其它各方权益提供健全的保障。

(二)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首先,积极设立政策性科技发展银行,专门为科技创新领域提供服务。由于当前我国银行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力度有限,为了拓展支撑力量,有必要设立政策性科技发展银行。然后,建立多层次的覆盖广泛的政策性担保体系,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中来,从而拓宽资金渠道、增加资本投入,解决融资困境。最后,积极发展政策性科技保险。鉴于科技创新有着较大风险,就要对这一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而发展政策性科技保险的目的就在于控制科技创新风险,引导更多资金流入科技创新领域,降低投资风险。

(三)加大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作为科技创新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在科技创新今后工作仍然依赖于商业银行的支持,同时应该持续加大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首先,逐步提高商业银行在科技创新项目上放贷的积极性。为了做到这一点,可采取“基准利率加风险溢价”,即在科技创新贷款初期执行基准利率,待科技创新取得收益时再获得相应的风险溢价。然后,积极开展商业银行创新工作,包括管理方式、管理理念、业务模式等,商业银行整体实力的提升可以为科技创新带来更大支持。最后,设立科技银行。同前面提到的政策性科技发展银行一样,科技银行也是为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放贷,全力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如果科技银行短时间内无法设立的话,可以考虑建立该服务内容的金融服务公司,再逐步过渡为科技银行。

(四)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并不断使之完善、健全

首先,逐步扩大创业板市场规模。创业板市场的存在能够为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的各项服务,促其快速成长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从这一层面考虑,创业板市场规模的扩大可以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服务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其次,逐步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蓄水池”和“孵化器”。这一系统的完善,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的服务质量,使科技成果转化更为便捷。然后,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债券融资是企业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为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需要全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为企业以供更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使更多的资本流入高新技术企业。最后,完善科技产权市场。由于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为了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就必须逐步完善科技产权市场,为科技成果转让提供规范场所。

(五)完善风险投资机制

在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与完善上,要借鉴国际上一些成功的经验,逐步引导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资本流入科技创新领域,既可以满足其资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可以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与此同时,注意拓展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只有具备通畅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才能实现良性循环并得以不断成长壮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科技创新需要金融业的服务和支持,因而为了全力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必须建立科技创新金融支撑体系,为此就要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不断增大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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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军,蒋明珍.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机制与对策研究――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首届企业家沙龙”综述[J].江苏科技信息,2009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深入实施,是我国科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现出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政策、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特别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难在市场上进行成功的融资。因此,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探讨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税收激励政策现状

近些年来,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这些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税收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足够能量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

1.对研发环节给与支持的税收激励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税收激励只是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施优惠,而对技术落后继续进行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缺少鼓励措施,使企业只关心科技成果的应用而不注重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税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优惠的力度。生产型增值税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导致内资企业税负偏重,严重制约企业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长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总体而言,税收政策产生的效应,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强。

4.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根据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的特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由于忽视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对于高科技人员的优惠措施较少。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必须创造更适合的税收扶持与激励政策,来适应目前科技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环节上,因而我国针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偏重产业链的下游向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即从生产销售环节想开发研究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究开发环节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2.建立起对所有企业适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创新激励机制。现行的许多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业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而自主创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业,而是所有企业。因此,应当取消现行优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条件,使特惠制变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税,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实行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增值税增值范围,实行全面征收。适当扩大高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零税率,做到彻底退税,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竞争力。

4.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科技人才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减征,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完善税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税收激励。建立起临时性与制度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从整体上考虑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各税种优惠形式的特点,各有侧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6.增加对科技环境保护的政策倾斜。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税收应给予特别优惠,这种优惠政策能加强我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推动我国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建设。

二、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现状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主要针对产业的支持,直接针对产业项目,计划经济比较浓厚而时常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更多的采用间接平台,建立机制,营造环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形式单一,从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时,所承担的风险与可能的收益之间不对称的问题,结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风险共担机制。在努力实现双赢的同时风险共担也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只能实行全额的担保,这样的作用基本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建议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业板建设,设置中小板“绿色通道”一是加快发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上市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费用。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板监管措施。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经济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养力度。

5.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6篇

(①延安市科技局,延安 716000;②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 716000;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 710072)

(①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of Yan’an,Yan’an 716000,China;②Yanan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Office,Yan’an 716000,China;③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Xi’an 710072,China)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成熟,我国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并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文深入研究了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现状,并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对策和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maturing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s paid to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city is promoted through various ways and means, which has achieved good results. This paper researches the status that finance promotes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support of finance to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关键词 : 金融;科技创新;对策研究

Key words: finance;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countermeasure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174-03

0 引言

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国力,纷纷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其科技事业的发展。对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推进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因此,我国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进程,不断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系统的主体之一,主要承担技术知识的生产和应用,是处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最终的也是最总要的环节上。金融业作为连接各要素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而要想优化市场结构,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就必须合理利用金融资源,做到物尽其用。然而,从总体来看,现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制约,其中融资难的问题尤其突出。科技创新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的支持。因此,我国必须积极营造适宜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以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有关研究结果显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仅是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金融服务和提升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保证。

1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中,经济学家Schumpeter(1912)首先提出了信用创造论,他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专门分析了信用与资本形成过程,将信用创造论置于他的“创新理论”中,即通过信用扩张创造资本,实现创新。此外,他还系统地研究和论证了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影响,认为那些功能齐全的银行可以通过判断和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生产发展能力的企业家的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发展[1]。而Curley(1960)等则从商业银行系统角度,研究了银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用[2]。GoldSmith(1969)的研究指出金融机构在墨西哥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King,Levine(1993)等以Sehumpeter为基础,提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方法,如选择创新企业和项目、增加信贷投入、分散金融风险、披露预期利润等[4]。Stulz(2000)认为,通过对创新项目的监控,银行能够较可靠地根据项目进展及其资金需求情况来为创新项目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因此银行在为需要分阶段融资的创新活动提供外部融资方面更为有效[5]。

以上学者的研究集中于银行系统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国外也有学者研究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的作用,Saint—Paul(1992)从金融市场风险角度出发,提出了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有效方式,如鼓励和支持那些发展潜力较大的经济主体使用生产率较高但具有一定风险的生产技术,从而有效推动其技术进步,提升其经济利润[6]。Kortum和Lemer(2000)通过调查法进行了相关研究分析,他们选取了美国20个产业1965-1992年的生产数据,系统地分析和考察了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某一产业中,风险资本投入量与专利数量呈正相关性,即在一定情况下,专利数量会随着风险资本的增加而上升,其效应是普通R&D的3.1倍[7]。Hellmann和Purl(2000)选取了美国173个高新技术创业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产品市场策略和企业的融资策略为重点,研究了风险投资与产品上市周期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介入极大地减少了产品上市的时间,对创业者而言更是如此[8]。Romain和Pottelsberghe(2004)则认为与大公司的R&D相比,风险资本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融资两种渠道拉动经济增长[9]。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站在资本市场的立场上,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10]。Robert E.Hall(2001)、Patrick Bohon、Xavier Freixas(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便利了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发展。Thomas Hellmann、Manju Puri(2000)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资本市场推动着科技创新的产业化。世界银行在2001年进行了一项专业研究,即《金融与增长:动荡条件下的政策选择》,这项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对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Chou(2001)等研究了一定时期内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即金融创新可以极大地提升生产率,加速科技创新。佩蕾丝则在其《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一书中提到了人类史上的几次科技革命,他认为在科技革命成果的转化过程中,金融发展和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金融资本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 融资环境问题 融资渠道窄、融资限制条件多、融资成本高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因素。目前,中小企业在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仅为222.5%,这与其实际经济贡献量严重不符。融资环境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决定着其实际融资成效。我国现行的市场化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当前,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将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其主要融资服务对象,积极为其提供发展资金,以推动其发展壮大。而中小企业受自身限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不足、技术能力薄弱,还款周期较长。因此,银行出于自身经营安全考虑,往往不愿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融资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服务,以保障其健康长效发展。在此方面,日本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目前,日本共有五家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服务,贷款条件和限制较少,受到了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好评。此外,日本在政府的主持和支持下还成立了专业的担保机构,积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增加了中小企业从私人银行融资的机会。

2.2 融资渠道问题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渠道单一问题,其融资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无法满足其实际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现在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其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缓慢、交易主体不活跃,严重影响了上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受场外市场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层次较少,难以为处于成长时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3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解决对策

3.1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 加快建立商业银行信贷创新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企业高速发展,提升其科技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特点,我国可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服务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此外,我国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体制创新,提高其金融风险承受能力和应急能力,简化融资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的满意度。

另外,银行还可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风险特点、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计和推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采用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贷款。

3.2 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融资渠道 各商业银行金融机制可以立足其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其融资结构,科学设置其科技创新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其工作效率,力求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将信托投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完善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制定综合金融流程服务“一站式”制度。那些具备债券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息服务和承销便利,设立专业化融资信息平台,以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稳定的地区经济发展融资环境,密切经济和科技发展间的关系,成立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金融中介机构。

信用担保体系是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的另外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企业的信用情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担保机构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沟通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使两者之间的利益重叠,因此加强担保机构的建设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积极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相关融资保障机制可以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同时,在进行投融资平台建设时,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职能,及时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并坚持以科技金融的手段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辅导和督导作用,引导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创业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更好地利用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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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7篇

投资北京:作为北京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北京银行近年来在支持北京经济文化建设中做了哪些建设性工作?

闫冰竹:北京银行扎根首都沃土,紧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紧贴市场和百姓需求,不断在创新转型中谋求新的更大发展,塑造了“首都金融”、“民生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特色,打造成为首都金融业一张亮丽“名片”。

强化“首都金融”特色,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北京银行瞄准首都战略规划,全力支持市属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研发。累计向市属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投入上万亿元,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商务中心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支持奥运工程建设、高等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民生金融”特色,全力增进百姓福祉。北京银行推广“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现首都市民持卡就医“一卡通”。开发“京医通”项目,服务非医保和非京籍患者,受益患者将涵盖北京市医院门诊量40%。中标北京市财政工资统发和授权支付业务。独资设立的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以“小、快、灵”优势,服务大众消费领域,有效地满足消费者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

强化“科技金融”特色,全力服务科技创新。设立中国第一家专业服务科技创新的分行级金融机构——中关村分行。累计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4000多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超过1000亿元,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中关村企业,65%以上是北京银行培育起来的客户,连续被银监会授予“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强化“文化金融”特色,全力促进文化繁荣。首家与北京市文资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设立7家“文化创意专营支行”,构建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北京地区700多家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近500亿元支持,市场占有率超过50%。被人行营管部评为“文化金融产品创新先进单位”。

强化“绿色金融”特色,全力建设“美丽北京”。2007年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效融资合作协议,创新推出“节能贷”产品。支持北京上万辆中低标准公交车辆改造,积极参与ING“碳中和”行动。授信200亿元支持京能集团清洁能源项目,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北京”作出积极贡献。

投资北京:科技创新是国家的核心战略,您刚刚谈到北京银行也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请问您如何认识科技金融的战略意义?

闫冰竹: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成为主宰国家兴衰和国力消长的根本力量,深刻影响着国际竞争格局的走向。面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新形势,我国只有奋力抢占国际经济科技制高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在此背景下,推动科技与金融的完美融合,对提升综合国力、赢得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全力服务科技创新,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未来。在当前全球孕育新一轮创新竞争、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快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

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的完美融合,能够激发和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科技创新载体多为知识密集、资本密集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商业化运作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2%,全国科研经费年支出将达到1.35万亿元,所能带动的科技产业规模将呈几何倍数增长。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释放出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

投资北京:北京银行在2011年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专业化服务科技创新的分行级金融机构——中关村分行。这既是监管部门对北京银行“科技金融”特色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也是一次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完美融合。请问您如何看待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两年来的发展变化?

闫冰竹: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成立两年来,以“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园区建设、服务小微企业”为己任,在监管部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抢抓中关村难以复制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优势,将科技金融创新不断推向前进,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一是变革了管理机制。举全行之力向中关村分行倾斜,由总行副行长兼任分行行长,配备最优秀的信贷人员、最先进的信息系统、最完善的硬件设施。在信贷管理机制上,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出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的贷款审批机制,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率,优化了服务质量,释放了竞争活力,赢得了客户好评。

二是创新了金融产品。推出百家主动授信和个人主动授信,创新推出“创意贷”、“智权贷”、“订单贷”、“增信贷”、“科技链”等产品。创新推出中小微企业网络贷款新模式和“增千户”行动计划。举办支持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研讨活动,探讨服务小微企业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满足示范区企业的特色融资需求。

三是提升了服务理念。在发展中,中关村分行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服务理念,始终用创新的观点,思考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出新产品、制定新流程、创造新模式,不断抢占创新发展的制高点,实现了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的完美融合,逐渐成长为北京银行乃至全国银行业的创新型标杆分行。

四是创造了优异业绩。伴随改革创新、拼搏付出,目前分行总资产已接近1500亿元,累计为4000多户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在中关村示范区排名第一。经过短短两年的发展,中关村分行已经形成了完善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先锋队、探路者和引领者。

面向未来,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承载着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殷切希望,肩负着北京银行的创新激情和发展使命,将牢记使命、志存高远、开拓创新,进一步用专业领先的金融服务开拓科技蓝海、擦亮科技梦想,着力建设中国服务科技创新的领先银行,努力把中关村分行打造成为中国银行业最佳科技金融特色分行。

投资北京:请问北京银行下一步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科技金融”特色方面,还有什么样的设想和计划?

闫冰竹:服务科技创新,既是金融企业的历史使命,更是经营转型的迫切要求。面向未来,北京银行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围绕首都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不断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持续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为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先试先行,打造特色鲜明的标杆银行。积极融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领先同业的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创新条件。巩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领先优势,持续扩大服务领域,持续深化流程再造,全力打造“科技型企业最佳融资服务银行”。坚持以“科技金融创新”为使命,以“服务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按照“专业化队伍、针对性产品、适用性流程、批量化渠道”的“四位一体”工作方针,切实将中关村分行打造成“盈利能力强、发展水平高、资产质量优”的创新型分行,全力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是坚持专业制胜,引领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围绕科技创新,紧跟时代步伐,拓展营销模式,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做专、做强、做大科技型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和“信贷工厂”模式,构建绿色审批通道,坚持利率风险定价,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应对激烈竞争,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成长周期、行业和产业链等方面进一步细分客户群体,深入挖掘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潜力,拓展科技金融服务群体;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双向驱动”。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开创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通过资金融入、专业咨询,全方位嵌入科技创新进程,打造服务科技创新的优质品牌。一是加快技术创新,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在信贷操作流程中全面推广应用网络通讯技术,搭建现代化的高科技服务系统。二是加快产品创新,提升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做大做强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瞪羚计划”、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加快推广“软件贷”、“节能贷”、“创意贷”、“小瞪保”等细分产业的特色方案,拓展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三是加快文化创新,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和倡导“服务科技、产融互动、尽职免责”的信贷文化,增强关注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意识。

展望未来,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北京银行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全力做好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做实、做专、做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努力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特色品牌,为我国科技进步和富民强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投资北京:党的十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也相应提出建设“美丽北京”,这对北京银行发展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闫冰竹: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也提出持续深化“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北京”。

作为首都金融业的一张“名片”,“美丽北京”建设对北京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望,指引着北京银行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做大力支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的实践者和引领者,建设节能环保的“美丽银行”。一方面,北京银行要主动当好绿色办公与节能降耗的践行者,实行装修节能环保控制及无纸化办公,厉行节约,在全行员工中树立节能环保的绿色办公理念,打造新时期的绿色银行。另一方面,北京银行要持续倡导绿色信贷,支持首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融资需求,将信贷资金向低碳、节能减排以及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倾斜,全力支持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

投资北京:新年伊始,北京银行在支持“美丽北京”经济文化建设方面有没有新的规划?

闫冰竹:进入2013年,“美丽北京”建设如火如荼。北京银行通过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催化剂”、资源配置“调节器”和社会稳定“助推器”作用,在“美丽北京”经济文化建设进程中责无旁贷,也将大有所为。

以经济转型为导向,提升服务首都效能。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持续加大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领域的投入,确保“两个不低于”,即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增速均不低于全行的平均水平,打造小微企业服务品牌,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效能。

新的金融科技范文第8篇

根据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所谓金融科技,就是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即金融供应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科技以及人工智能等各种技术创造与优化业务模式、应用流程以及产品和服务。目前最具广泛意义的是,金融机构可以在对客户数据分析与占有即所谓的KYC(know your customer)的基础上,运用云计算进行产品与服务的定制,同时以分布式记账为核心的区块链技术已经在少数金融机构进行试测,未来以虹膜识别、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为手段的生物科技以及机器学习(ML)与人工智能(AI)技术都将与金融进行深度耦合,金融科技将呈现多元化的生态。

必须承认金融科技既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也加快了金融产品的迭代与创新,同时催生了许多新的金融业态,并从总体上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金融机构的运转效果,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的外溢风险或者说是“创造性破坏”,如金融科技导致跨界金融服务日益丰富,不同业务之间相互关联、渗透,风险的传染性更强,金融科技所形成的信息流撕破了风险传导的时空限制,使得风险传播的速度更快;同时,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过度包装,风险隐蔽性更大,监管套利盛行。另外,金融科技会导致数据资源被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网络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而实际上,金融科技有着与传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监管的核心要求就是在高效的同时保持稳定,而且任何国家金融科技的创新都不是没有边界的,从这个意义而言,正是金融科技的倒逼,才使得监管科技走向前台,或者说RegTech就是从FinTech世界中扩展出来的细分领域。

但是,RegTech并不完全是为监管机构而生,很大程度上是金融企业的应变式主动性选择,而正是如此,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将监管科技描述为“运用新技术,促进达成监管要求”,而国际金融协会则将RegTech定义为有助于高效达成监管、合规要求的一类技术应用。质言之,RegTech就是一种“以科技应对监管”的颠覆性创新。分析发现,金融危机以来,欧美国家针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政策不断收紧,巴塞尔协议…等国际性金融法规也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导致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令的成本骤增,仅最近5年全球金融服务行业的合规成本每年就达1000亿美元。为了顺应监管要求,金融服务商开始与RegTech公司进行合作,并将RegTech产品引入自身系统。据数据公司CB Insights预测,全球对RegTech的需求在2020年将达1187亿美元。

按照德勤《监管科技是新的金融科技吗?》的报告,监管科技具有以下几个核心特点:首先是敏捷性,即对错综复杂的数据组进行快速解耦和组合;第二是速度,即能够及时生成报告与解决方案;第三是集成,即共享多个监管的数据结构,并对多项规定的众多要求形成统一的合规标准。具体到金融行业,RegTech的最大优势就能够通过实现纸质报告流程的数字化、减少基于监管的人力激励支出以及集中化地满足监管要来等途径达到有效降低成本的目的,可视性的结果是驱动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降低50%,同时,RegTech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无缝地对接和系统嵌套监管政策,及r自测与核查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从而避免因不合规带来的巨额罚款,完成风险的主动识别与控制。

当然,金融机构大量采用RegTech更强化了监管机构采用RegTech的倒逼力量,否则必然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十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更为高级、更加隐蔽的监管套利行为,比如利用ML和AI规避不满足监管合规要求带来的罚款等。而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运用RegTech,不仅能够快捷地感知与发现金融风险,提升监管的实时性,同时能迅速而准确地识别与捕捉违规操作,继而进行及时的警示与制止,在大大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提升风险防范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看得出,在实现监管目标上,金融企业与监管机构完全可以通过RegTech达到一致与趋同,而且还能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尤其重要的是,借助RegTech,监管机构可以力避因强势或过度监管从而压制金融创新的结果,从而在监管与市场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机制。显然,RegTech是一种多赢的安排。因此,如果说FinTech只是局限于金融业自身变革力量的话,RegTech则是可以驱动金融业与监管层双重创新的强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