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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学习强国”激发学习力量,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从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市委:
今年以来,执法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压紧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效推动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个是,加强理论学习,抓好阵地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增强阵地意识;二是利用固定学习日及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各级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筑牢信念之基;三是严肃过好党的组织生活,通过谈心谈话切实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思想阵地,旗帜鲜明的与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
另一个是,理论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一是构建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积极对本部门今日头条、两微一端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二是积极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参与社区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帮助党员认清金融诈骗的各种形式,有效帮助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做好公益广告牌和主流文化广告牌的维护工作,上半年共更换维修公益性立柱X处、画面X处、门头X处、墙体X处、灯箱X处、路旗X处。四是加大对违法小广告的清理力度,上半年共清理涉黄、办证、等违规小广告X余处。
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和风险点
1.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够准确,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学习培训多以集体学习为主,对个人自学的敦促不够,存在个别干部学习自觉性不高,以干代学的情况。尤其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将工作放置于学习之前,导致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好。
2.部分同志不能适应当前网络化新时代,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积极性不高。如个别同志在通过学习强国等学习软件进行学习时,仅仅是用它来看文章和观看新闻,并没有积极参与挑战答题等项目。
3.虽然已经建立起一支网宣队伍,监控和引导网络舆情,但是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除了存在兼职情况之外,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理论功底有限,并未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对社会舆情的把握不够精准,切入点不够准确,引导能力不强,在工作中对各种形式的舆情不能清晰的分辨出轻重缓急,对舆情一视同仁,距离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
4.虽然扩大了意识形态谈心谈话的范围,提高了谈心谈话的频率,但是谈话的内容多以近期业务工作为主,对非党干部职工尤其是非党公益性岗位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够了解,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本行业本领域舆情动向。
5.疫情期间全市范围内的小区、村按要求暂时封锁,导致极少数村临街墙体上的违规违法小广告无法清理,不法分子借疫情误导群众,通过张贴不法小广告的方式恶意散播违背主流思想的荒谬言论。
6.虽然为解决阅览室图书资源与干部日益增长的知识渴望不平衡的问题,举办了“书香机关”活动,并且积极为干部提供阅读书单和电子书籍,但是仍存在部分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的情况。如部分干部只是满足于完成活动建议的每天一小时、每月一本书,思想上没有真正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一般学”变为“深入学”,没有真正养成孜孜以求、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抓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切实帮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有效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之以恒强网宣队伍。加强网宣队伍培训力度,通过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网宣队伍,切实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为维护网络环境贡献力量。在XX网开办了进言献策栏目,聘请网络责任编辑,收集意见建议。开展“发贴竞赛”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造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的焦点、难点和热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积极写博发帖,积极献策。
三是持之以恒抓“学习强国”。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督导检查的力度,要求每天最低30积分的达标线,每日通报前一天未学习人员,各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将党员干部个人学习参与度、获得积分,党支部总分值将作为年度考评党支部、党员的重要依据,推进常态化学习,用“学习强国”激发学习力量,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从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
四是持之以恒读书活动。借用空间平台和室内墙体,制作悬挂图文并茂的学习格言、名人警句、经典语录、道德箴言等,在全局营造出浓厚文化气息和读书学习氛围营造文化氛围,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都能得到书香审计机关文化的感染和熏陶,鼓励、勉励、激励党员干部努力学习。
2015年,“区块链”技术从新生事物发展为主流。比特币等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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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区块链技术将迅速在金融领域蔓延
2015年,“区块链”技术从新生事物发展为主流。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与支撑此类货币的技术(如今被称为“分布式总账技术”)之间有了清晰的界限。今天,几乎所有大型金融机构都在探索这一技术。这项曾被誉为具有巨大颠覆力量的技术,已演变成大型金融机构强有力的推动者。2016年,首批商业化工具将开始陆续推出。
此类工具是什么样的?抛开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炒作以及引人注目的犯罪和事故,分布式总账不过是数据库技术一种聪明的新形式。它们脱胎于互联网、开源协议和计算机能力的进步以及密码学。它们是共享、复制、分散的交易数据库。
提交到该数据库的交易被添加到之前所有交易之上,并始终是不变的总账的一部分。没人有能力单方面编辑或修改总账的历史,没有哪个单独实体充当管理员。这些总账不断被复制和同步。通过消除故障中心点,复原力得以增强:如果某一地点遭到攻击或出现故障,其他地点能保持总账的完整性。安全和隐私通过复杂的凭证检查技术来实现,而数据则通过加密得到保护。
所有这一切的简单结果是,分布式总账使独立实体有机会依靠相同的、共享的、安全的信息源。需要了解一桩金融交易的实体,不仅包括买方、卖方以及其经纪人,还包括托管人、注册商、结算与清算机构、中央存管处,还有很重要的一方是监管机构。由于利害相关方无需各自进行记录,而是有一份主要记录取而代之,成本得以大大降低。此举减少了重复记录,无需对账,使出错率最小化,并有利于加速结算过程。反过来,结算加快意味着金融体系风险减少,资本要求降低。
相比之下,传统金融基础设施基于集中式、未加密的中心辐射型数据库架构。该架构成本高昂、低效而且容易受到操作故障和网络攻击的影响。单个数据库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产生了不一致的交易数据,需要进行成本高昂的对账。因此,金融机构的运营支出有很大一部分花在大量数据的产生、通信和核对上。所有这一切造成不透明性和延迟,使得监管机构更难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技术正在快速发展。原本的比特币区块链,旨在允许互不相识的双方在公共网络中进行不可逆的支付,对于受到监管的金融机构而言,该技术有些功能存在问题。被称为私人或被许可区块链的替代性技术因此应运而生,虽然关于此举是否偏离了区块链设计的初衷和精神存在激烈的辩论。通过只允许已知且被许可的各方参与,改善了隐私、透明度和总处理能力(这些是受监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特征)。
不过,巧妙的数据库设计为何会突然流行?毕竟,传统金融基础设施已经数十年没有进行现代化了。上述问题的答案在于平均净资产回报率。来自Autonomous Research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各大银行的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为10.8%,低于2013年的11.1%以及2004年的15.8%。其结果是,银行的回报率接近或低于自身资金成本,这种情况显然不可持续。
这反映出具有挑战性的收入环境,由于危机后的改革,银行成本上升、杠杆率下降。这意味着银行的当务之急是设法彻底调整自身成本基础,减少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应对提升透明度的新监管要求。分布式总账技术受到极大关注,原因即在此。 连锁反应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an1513”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乡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到位,确保工作高位推动
一是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专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精神。二是由镇党委、政府统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高位开展提供强有力指引;三是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所有站所负责人抓落实的吕合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责任,形成了按照各站所、各行业、各村委会职能职责实际划分责任的工作格局;四是保障到位,加强经费、人员、办公条件配置,为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物质支撑。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坚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农机站、国土所、规划站、社保中心、民政办、公路所、卫生院、计生办、供电所等站所取消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有效渠道对审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进一步明确审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及要求,规范办事指南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强化了办理依据、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的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规范统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镇政府公示栏、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班子分工、重大决定、工程招投标信息94条,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坚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处罚机关职权目录、岗位职责和履职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开调整、变动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场监督管理所率先将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依据、标准和结果等信息全部在网站上公开;在网站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被处罚者、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处罚机关和日期等,切实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处罚结果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2020年,我镇通过镇人代会面向全镇各族人大代表公开年度政府预算,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并在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公经费支出实现只减不增,吕合镇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9.95万元,1—9月份公务接待费支出15.78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6.85万元);严格执行《政府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办法》,规范津补贴发放范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的3辆公务用车全部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运行机制更加规范。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权利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有效手段和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杜绝以权谋私,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中小学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认真组织各学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年度报告,并开展督促检查。中小学营养餐全部实行招标采购并面向学生家长公开,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镇卫生院牵头,各村卫生室积极配合及时公开收费信息。三是社保民生公开,镇社保中心每年对服务办理流程、新农合减免情况、养老保险参保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做好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新一轮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企业退休退养人员调整退休待遇等政策出台后的解释宣传工作。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特别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期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精神和主要内容,重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科学严格监管、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等,切实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
(五)持继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1.坚持绩效考评。在依申请公开、协调、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监督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处置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站所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同时,为使考评工作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在考评细则上将逐项打分变为踩线扣分,详细列举了12种扣分情形,每种情形都对应了具体的扣除分值,越过了“红线”就扣分,并可累计扣完全部分数。不仅让被考评单位好看好记好消化,又增强了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坚持督查督办。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保持高压态势,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指导帮扶,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对于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探讨,拿出有效举措,从根源、机制上加以解决,从而自下而上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要点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3.坚持依规处置。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舆论影响力空前强大,网络舆情的频发、高发、突发逐渐成为一种“新常态”。面对“新常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较为系统科学的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规程,由及时研判报告、分级分工协调、迅速稳妥回应、依法依规查处、认真扎实整改、依法严格保密等六个部分组成,力求简明快捷、务实管用、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网上突发舆情处置能力,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目前我镇政府网站坚持实时政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政府公报、政策解读、最新公告、重要会议等共设置一级目录12个,基本上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范围,同时规范编制信息公开索引号,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格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执行还不够到位。部分站所在执行上还不够到位,仅满足于公开正式发文(对外)及日常工作动态,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如数据、图表等资料文件依然“束之高阁”,没有起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的作用。
2.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主要体现在门户网站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多是基于工作需要硬性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设置的,过于官方和专业,不够接地气、达民意,没有充分考虑群众普遍的需求和习惯,也尚未建立人性化的查询导航。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和情况通报。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增进各服务中心、站所及村委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3.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从源头控制疫情疫病传入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规范动物检疫,严格动物移动过程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坚持“移动监管到位”、“宣传部署到位”、“检疫开展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四到位原则,重点加强动物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检疫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不传入我镇。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动物检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和公示牌,公示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受理。
2、严格产地检疫。严格按照XX省非洲猪瘟防控禁调禁运有关规定开展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做到严格检疫程序、操作规范,规范出具检疫证明,据实记录,不给非法经营者可乘之机,坚决杜绝只出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严厉查处经营者拒不配合,逃避检疫、扰乱检疫监督秩序的行为
3、严格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农业部《屠宰检疫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动物“凭证凭标”入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入场查验关。严厉查处屠宰场收购、屠宰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的行为;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切实把好检疫申报关;严厉查处屠宰未经宰前检查合格、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行为;严格屠宰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自检,检疫人员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监督检查,把好违禁药物监管关;把好同步检疫关,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格监督检查,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屠宰企业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行为。
(二)规范动物检疫证明和高禽标识管理
严格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订购、领取、使用和回收查验程序,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和畜禽标识佩戴要符合规范。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登记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严禁直接将证章标识交于屠宰企业或相对人保管、使用和加施,堵塞制度和监管工作漏洞,杜绝转让倒卖证章标志。
(三)规范检疫电子出证
严格开展检疫工作,规范检疫电子联网出证,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长期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违法出具检疫票证的,要及时查处、责令整改。
(四)强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进一步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对象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在规范处理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记录和资料存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动物及收购、屠宰、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是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官方兽医不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不到点到岗检疫,不检疫就出证,“隔山开证”,“异地开证”,开“阴阳证”,不规范开具检疫证明(耳标和检疫证明编号不统,数量不统一等)手工出证,不现场监管入厂(场)动物状况,不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载畜禽标识编码与畜禽佩戴标识编码是否相符,不落实检验检疫同步监管措施,不按规程进行检疫、记录、出证,对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是移动监管过程中,发现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动物调前申报和审查制度、动物调运过程监督记录制度、动物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动物或动物产品跨省调入经指定通道进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官方兽医不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指定通道官方兽医不履行检查检验和监督执法职能职责的失职渎职行为;四是病死动物处理监管环节不到现场查证确认动物死亡原因和数量,不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犯农业部“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有案不查、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分3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20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10日)。
要对照本次整治行动提出的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行为。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4日11月-2021年4月30日)。
对自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纠正的事立即纠正,该处理的人立即处理,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食药、安办、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镇分管领导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农业服务站畜牧岗位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全县及辖区内的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舆情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合理利用新型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畜禽饲养、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和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震慑不法人员的不法行为。
为全面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省、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监管机制,着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食品药品产业科学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
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控制。大力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统一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对农产品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力度。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
二是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记录等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推动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应用能力和应用范围。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地沟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积极参与“餐饮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五是严格畜禽屠宰监管。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宣传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和工作督导,完善事件处置程序和沟通报告机制,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2、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规范工作。重点抓好粮油、畜禽、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医院和学校周边及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特别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群和路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继续贯彻国务院、省及市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强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扎实推进乳品质量安全治理规范工作。
3、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更严格的管理,监督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掌握企业底数,进行定期跟踪、统计、分析,清晰掌握各类企业的数量、生产经营状态,并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等实行分类建档,为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逐一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和落实,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责令整改,直至停产、取缔。
三是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要把对食品企业的生产过程、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纳入严密的监管范围。
四是深入推进全市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具体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推广食品企业GMP和HACCP体系认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能力。
五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因势利导,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构建对食品企业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网络,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4、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的信息收集工作。根据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监测的信息收集工作。在职能调整到位之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发挥好综合牵头作用,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风险监测信息的通报机制,将其作为执法检查、监管重点调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周密的抽检计划,对重点品种、风险隐患较大企业加大抽验频次,并根据阶段形势和季节特点,及时调整食品抽检品种。加强信息沟通,实行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监测和重复监测。同时,加强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要提高检验检测的技术水平,做到检验检测准确、及时。
三是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应对工作,完善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健全全市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尽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继续做好药品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督促指导我市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完成入网、赋码、核注核消、数据上传等电子监管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三全”监管,严格实施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严格落实基本药物质量标准,扎实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试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不断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机制。
2、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监管。在加强原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药品生产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突出抓好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安全监管,开展中药材及饮片重点品种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对不洗即用药包材的监督检查。完善药品生产监管档案。做好新版药品GMP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流弊事件。
3、稳步提升药品经营监管水平。严格经营许可和GSP认证。加大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验收养护、票据管理、药师在岗、处方药管理等情况。严格疫苗等特殊药品冷链监管,开展二类、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和暑期高温季节药品仓库温湿度专项检查。在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实施倾斜政策,推进零售药店连锁化经营。认真实施《市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起一套诚信有褒奖、失信有惩戒的监管工作机制。
4、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监管。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巩固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果。继续推进文明诚信药房创建活动,对文明诚信单位实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抓好原料购进、配置生产、成品检验、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制剂的生产使用安全。
5、全面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入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点加强无菌和外科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企业的监管,在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将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部纳入远程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继续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植入性骨科器械、心脏起搏器、介入用导管、支架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及大型设备类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对其购进验收、在库养护、使用维护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6、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广泛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突出打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违法行为。继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强化对药品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和利用互联网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打击力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七个一律”措施,继续严厉惩处违法广告行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国家和省里的验收检查。
(三)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体制。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分析评估报告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调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定期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形势,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增强预警能力。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根据新的职能和形势,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充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和工作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监管能力,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地区倾斜,探索建立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信息员、协管员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应急快速有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能,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分析存在问题,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食品药品各环节安全。
一、工作目标
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全程监控,努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和整顿,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府厅发〔〕74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违法案件。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情况的检查,严禁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要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制度。
商务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肉)进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
公安部门要以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为重点,立足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开展全面清查,积极协助食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环节的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要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要以奶站为重点,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监督监测,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违法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进行生鲜易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强化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物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含现场加工制售)的集中整治。
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实施动态管理,以彻底清除小作坊无证经营的安全隐患为目标,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过期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同时,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小作坊诚信生产经营承诺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号)和《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2008〕122号)要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库,健全验证验票查询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企业试点建设电子信息追溯系统。
农业部门要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等的监管,严格审核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采取封存、拆除设施设备等措施,防止暗自收购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加大对饲料加工厂、奶畜养殖场的奶畜饲料和生鲜乳的抽检频次和范围。
质监部门要加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资格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审核,不符合条件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公告。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日常监督抽验,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对乳制品企业出厂产品每周进行抽验,进一步细化对乳品生产记录和进货查验的具体要求。
工商部门要严格乳制品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新上市奶制品每个批次都要有检测合格报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采购记录和进货查验的监管,防止问题乳制品上餐桌。
(五)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
农业部门要以生猪为重点,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料、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小型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以及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场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管和监测。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坚决杜绝“瘦肉精”等病害肉流入市场;要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畜禽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验检疫、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定点资质行为;严查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病害猪、注水猪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对以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记录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城乡冷库、农贸市场、超市肉食品经营的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猪肉市场监管巡查和索证索票制度。
食药监和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要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
(六)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
质监部门要强化对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进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要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假冒伪劣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和废弃油脂回收装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城管部门要实施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资质许可或备案,确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托运台账,督促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台账。
(七)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
卫生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强化学校、工地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和治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使监管难度较大的工地食堂纳入正规管理;要督促学校、工地食堂健全和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制度。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教育、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一次性餐盒、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
质监部门要对一次性餐盒生产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对日常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无证生产一次性餐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要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检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采购一次性餐盒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到位;对使用无合法来源的一次性餐盒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查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加大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力度,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卫生行政部门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审批条件和年检条件之一,并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九)加强酒类综合治理。
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实行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和酒类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以散装酒、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区域,以整治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行为为重点内容,全面清理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类生产、销售单位。
(十)加强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食药监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和包装标签专项整治,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管规定,重点抓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认证等工作;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投入,支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要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调整充实监管队伍并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农村倾斜。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的作用,弥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食品检验机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食品检验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监管部门要严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许可关,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许可后续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稳步推进普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努力适应新时代普法的需要,找准普法工作与现实需求的结合点,精心组织筹划,周密部署安排,把普法的触点向网络延伸,开拓网络普法的新阵地。搭建新型普法平台和载体,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各自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载体。围绕我镇工作大局以及中心工作,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农村干部、外来人员、青少年等对象的普法教育,探索村、社区和企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一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律法规,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要贯彻执行《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对各行政村,社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指导督促工作;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这一重点,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着力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建设上,进一步扩展企业调解组织的组建面,在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要与去年的对应)的基础上,今年逐步扩面,争取百分百完成组建。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联合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二)切实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继续坚持并实施分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一次人民调解巡回讲学,重点抓好实务培训,促进调解员实际调处能力的提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发挥专业化调解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大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我镇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组织召开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回顾过去五年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轮人民调解工作重点。
三、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坚持教扶结合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衔接,安置帮教工作尽量向前靠,向社会延伸;会同劳动部门开展归正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助,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安置基地;坚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教与帮扶并重,着重帮助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依托各相关的成人学校,对归正人员开展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帮助推荐就业。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解矫等工作,坚持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再犯新罪。全面配合实施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深入调查分析,全面客观定论,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进口关,为社区矫正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基层矫正工作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时段“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矫正与帮教“零事故”。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和协理员力量,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
四、大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窗口。在内部管理上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服务中心的便民优势,充分发挥窗口接待力量,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窗口化、公益。同时,发挥服务中心“维稳信息站”的功能,畅通民意收集、上报、反馈渠道,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政府上报舆情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二)强化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指导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教育,开展投诉查处和违规处罚工作,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维护法律服务秩序。
(三)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扎实履行乡镇法律顾问、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领导接待活动。
(四)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建设,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加大涉农领域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春苗行动”、扶残助残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措施、创新活动载体,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加强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效力、增强服务水平这四方面下功夫,真正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方式,对领导干部着重加强领导能力和廉政教育,对机关党员干部着重加强法治理念和业务素质培训,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着重加强任职培训和素质培训,对法律服务人员着重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最终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提升、全面发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考核通报等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廉政建设上,我们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灾后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小金库”治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与上级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依法行政上,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有限,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任重道远;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机制不健全,监督措施、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上,有些乡镇和部门对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还不够有力,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自觉;扩大内需、灾后重建项目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不大,“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尚不彻底;行业不正之风在一些部门、单位仍然存在,少数单位干部纪律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监察部门监督渠道不广、工作手段不多。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们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灾后恢复重建及兰渝铁路、成兰铁路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正在实施,兰海高速即将开工建设;还有一些重大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这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也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期望更为迫切。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着眼于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使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处理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县政府工作规则》等五项规则一项制度,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县、乡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重大决策事项要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要注意倾听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使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进行公示和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决策失误。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决策机关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量化细化,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将行政处罚标准进行公布,并严格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三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既要防止失职不作为,又要防止越权乱作为,做到作出行政决定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四要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不能一讲管理就是搞审批、发许可证,就是施以罚款、变相收费。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五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局每年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案卷进行1-2次评查,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三)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要注重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领导接待日、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二要加强专门监督。加强法制、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监督,支持专门监督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使法制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三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投资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四要进行责任追究。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对执法犯法、循私枉法、滥用权力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该退出的退出、该补位的补位,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把社会能够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行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县上要加快组建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要建立便民服务大厅。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落实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办成经得起司法审查和当事人检验的“铁案”。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二要加强复议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调剂、充实法律专业人员,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三要创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要整合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促进与诉讼、复议、仲裁、执法监督相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六)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制定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上,一要做到合法。起草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要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和体现群众意愿和利益。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公布实行。对于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要实行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后,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三要实施备案。规范性文件必须报送法制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提出修改意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确任务,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政府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当前,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全力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但从省市多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对此,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突出抓好国家、省上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集中各方力量,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不能因整改不力影响全县工作。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年以来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在建、竣工建设项目自查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国家、省、市未检查的项目要重点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逐条认真研究,深刻分析原因,限期落实整改。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监管,促进和保障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圆满完成。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投资政策,确保国家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要重点用于在建、投产和收尾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二是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沼气、医疗卫生、学校教育及各类重建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体育场、传媒中心等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要做好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防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四是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确保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成为合格工程、优质工程、人民满意的工程。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建设。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尽力做到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一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发改、建设、规划、监察、财政、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实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责任机制和惩戒机制,探索建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县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县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县规范用权行为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三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把强化监管同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要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要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综合性数据库。抓紧编制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条件和资源,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要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四)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要彻底清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要在去年和今年前十个月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回头看”,对“零报告”、“零问题”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再次进行核查。二是要通过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坚决取缔“小金库”。要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收缴分离,杜绝单位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认真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所有单位都要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撤并单位账户,纠正多头开户,防止私设账户。三是要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私设“小金库”。各单位房屋出租、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全额上缴财政,绝不能滞留或挪用。四是要完善小金库治理的协调机制。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小金库”问题不自查自纠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规划调整、土地出让、资金管理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及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国家投资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案件;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的案件;坚决查处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健全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办案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协查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损害企业利益,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加价加重城镇居民负担的问题。二是要继续抓好教育、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小金库”与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四项资金”管理的专项治理。三是要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要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对具有社会管理、执法监督、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评议。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纠风工作。
(七)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一项影响长远的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系统的领导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中央今年年初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当作对自己生活、工作和作风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使《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是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两项工作能不能抓出成效,是对政府执行力的重大考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法制、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细化分解任务,层层靠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工作衔接机制,真正使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体现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整个过程,落实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