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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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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改进方法,创新机制,规范行为,提升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形象。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在法定职责、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和国家政策。

二是合理性原则。所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是社会所需、企业所求、政府所想,以实现对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综合考虑指导成效,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自愿性原则。行政指导应在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的基础上实施,行政管理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的,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其他不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理方式。

四是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将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在办公场所、工作网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五是便民原则。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转变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努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法定职责,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1、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2、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3.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同时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要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损害赔偿权、救济权。

4.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继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以及各项配套制度,使用规范的行政处罚文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行政处罚实行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5.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和劳动、人事争议。依法受理、处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劳动、人事争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举报投诉和劳动、人事争议服务体系,形成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为人社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和服务平台。

6.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疏通受理渠道,不得拒绝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申请,要及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积极探索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方法,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

7.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增强沟通,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争取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三)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社行政执法效能。

1.充分发挥行政服务窗口的作用,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梳理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明确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网上受理、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持续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加大人社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人社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参与人社行政管理,更直接监督人社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定,实行“阳光行政”。

(四)推进文明执法,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意识。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及相关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五)实行风险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环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制度,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较大数额行政罚款、划拨社会保险费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要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严、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行政指导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依法执行。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一样,均为行政机关的职责。要防止两种倾向:既不能以行政指导为由弱化行政执法,也不能因片面追求办案而忽视行政指导。各单位要加强行政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运用多种行政手段、行政措施,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完善信用监管的内容,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指导能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概念、内涵,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明确行政指导的原则、要求、程序。同时,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行政指导的本领,提高对行政指导相对人实施有效行政指导的能力,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2篇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级工作组织和网络,局属行政职能单位结合局系统事业机构整合优化,明确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内设科室,有条件的应单独成立,并确定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二、改革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围绕“批管分离”目标,推进局系统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许可科为主实施,各行政职能单位配合审批并负责批后监管工作。按照“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增强执法稽查力量,加大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重点要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违法行为,避免重大违法后果的产生。

三、公开透明行使行政执法权力

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抓手,全面准确梳理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在内的各项行政权力。要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将所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及其法律法规依据、权力运行流程等向社会公布,置权力运行于阳光之下,促进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对照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当前实际,重新审视以往制订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实行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执法考核评议,抓好执法责任追究,大力规范行政职能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修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讨和行政执法告知、听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行政执法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科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切实解决当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不缺位、不越权。纪检监察室配合实施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依法追究过错责任。

六、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顺应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抓紧完成局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能。在做到行政审批流程内网运行的基础上,以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为契机,尽快完善软硬件条件,加快推行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在线交流互动、网上受理反馈。

七、抓好内外部行政执法协作

加强与城管执法等部门工作衔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互相通报制度,规范提请立案、违法认定、处罚反馈等工作环节,确保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强化系统内部工作联动,理顺职能交叉,杜绝各自为政,做到分工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八、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坚持党委中心组和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观念与水平。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思想道德素养、依法行政理念、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对法制业务知识定期测试不合格人员暂时收回行政执法证。

九、提高行政相对人守法观念

重视加强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建设法律法规意识,促使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利用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对广大行政相对人的警诫和教育功能。向社会公开行政相对人守法和违法信息,坚持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原则,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依法办事,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现象。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商务职能,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通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与宣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重组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资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酒类流通、畜禽屠宰行政执法队伍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市场秩序管理、特许经营、典当、拍卖、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美容美发、商品直销、家电下乡等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尽快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

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现有人员定岗定位。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执法依据,强化目标责任。

依据县级商务执法职能,明确执法依据和流程,与此相对应,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稽查一、二、三科、综合科和12312办公室等五个科室,负责酒类、肉类,其他市场秩序三个执法区域的商务综合执法和日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对各执法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健全投诉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适时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六)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商务行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质保障。

为了保障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加大资金投入,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标准的办公环境、检测室,必需的检测设备、保护用品和工作经费。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合执法资源配置和建章建制阶段。

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整合执法资源,取消点办和酒办,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心选拔一批年轻,文化高、素质好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加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二)上岗培训阶段。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合格人员进行定岗定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教育阶段。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宣传车和集市,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册,广泛宣传商务执法职能、开展综合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综合执法阶段。

综合行政执法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这一阶段工作目的主要是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采取方法主要是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专项治理、专案查处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具体分三个步骤:

1、组织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酒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2、组织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整治。(1)依据国家对定点屠宰的相关规定,对我县屠宰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卖病死肉、注水肉、白板肉等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肉类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3、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在两节期间,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进行全县范围的、地毯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长期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五)整改提高阶段。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以便今后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验收阶段。

根据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总结前段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装备经费、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等类19项内容进行逐项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2年12月末,各项指标达到商务部考核标准。迎接省厅及商务部领导检查验收。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4篇

一、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暴露了执法、司法工作中的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和查办职务犯罪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近年来,尽管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增长,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案件也在增加,但移送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很少,可见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中以罚代刑现象较为严重。经济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是先由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再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移送多少。实践中,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因受部门利益驱使等种种原因,把一些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搞以罚代刑,导致公安机关“无米下锅”。

二是公安机关在立案环节上把关不严。虽然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一些公安机关在某些巨大的阻力面前,不排除其会在主观上拖延立案的时间甚至根本不予立案的问题。其次,即使立了案,当案件告破,某些公安机关仍可能会采取“以罚代刑”的处置决定,通过对犯罪人的罚款来代替或者减轻其应受的刑事处理,在刑事诉讼的前置环节上阻却了对犯罪行为的追诉。

三是案件移送程序不够完善。虽然早在2001年7月国务院就出台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认为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给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相关的手续凭据。事后一旦发生问题,容易造成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互相推卸责任。

四是检察机关的监督难以有效开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负有监督职责,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案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行政机关执法机关查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不了解,知情渠道不畅通,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涉罪案件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往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

二、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现状的成因分析

如前所述,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存在的诸多问题造成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脱节。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其成因。

(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首先从法律素质方面。对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不但需要通晓本部门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刑法学理论作为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知识的专门化,人们往往是顾及一方面而不及其余。这致使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注重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而意识不到案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其次从道德素质方面。某些执法人员或循私舞弊故意不移送应该移送的涉罪案件,或嫌麻烦不去积极为之,导致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或者没有予以侦查立案。

(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市场监管案件是行政机关依职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场监管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市场监管案件中,行政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方式通常是其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于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结果是将刑事责任降格为行政责任,明显对行政权相对人有利,行政相对人不可能不服行政处罚而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致使行政处罚的结果事实上是终局性的结果,其他机关甚至无从知道案件的发生。

(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市场监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对案件移送的标准规定不具体、统一,加上移送程序衔接不力,事实上给上述现象的存在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机。

(四)从市场监管移送案件中的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被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由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职权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结果仅对特定对象产生法律效力,而且以罚代刑往往涉及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一般公众无从了解,没有渠道实施有效的监督、举报。加上检察机关的监督无法直接介入的具体运作模式,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移送,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日趋严重。

(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发展性分析,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一些新类型的违法犯罪活动,客观上增加了行政执法的工作难度,致使较难把握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合理界限,这也是导致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之一。

三、解决市场监管案件移送问题的对策

早在2001年4月,国务院就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7月,国务院又实施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确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基本框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对解决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意义。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还需完善以下工作,从而切实解决当前市场监管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之间搭建一条“绿色通道”,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

1、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在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对是否涉嫌犯罪、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把握不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咨询。对于重大、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可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对查处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定期向检察、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如南京市下关检察院与工商分局就于2003年签订了“重大案件互相通报制度”,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完善移送涉罪案件的工作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依照法律规定已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必须在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公安机关必须在15日内立案。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情况要跟踪监督。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重大复杂案件,可介入侦查,协助公安机关完善、固定证据,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另外,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如果有关单位、个人举报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检察机关可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情况,还可派人员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配合。版权所有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按照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研究《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要求,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加强考评体系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中及年末继续开展全市依法行政专项督查工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同时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论辩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提升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发展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群众需求,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三)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根据《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要求,对实施两年以上、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的等几类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能够继续有效实施管理的,予以保留;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对超过适用期限的,及时清理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严格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探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不断细化“三合一”网络平台办事环节、完善办件流程、加强法制监督,切实做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覆盖全系统各执法单位、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全过程。

(五)强化执法监督。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

四、切实加快职能转变

(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家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对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照规定依法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实现权力交接的平稳过渡。

(八)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考核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九)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照《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贯彻执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及《市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等,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维权。

(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6篇

 

*药监分局紧紧围绕市药监局的工作安排,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创建“机关规范化建设”为主要载体,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药监队伍更加成熟和坚强,切实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放心,现将分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筑药品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药监分局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药监分局副局长对分局行政执法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创新手段,健全制度,构筑药监行政执法内外监督体系。明确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监管人员依法办事、规范执法;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定期对分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适时召开案件合议会和评审会,推广经验,改进不足,要求案件审查人员对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要求执法办案人员在案件合议或做出行政处罚时,对照“十看”(一看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二看受罚主体是否确切;三看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四看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五看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六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七看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八看执法程序是否违法;九看有无超越职权;十看文书格式要素)进行内部审核,实行“立、查、审、罚”交叉分离和执法办案过错追究制,使每起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聘请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发放行风评议监督卡、召开药品协管员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善机关作风;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辖区药监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促进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从案件卷宗入手,查找办案问题。采取执法人员自查、互查和案件质量会审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案件卷宗包含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立案、证据是否充分有效、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定性是否正确、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案件讨论合议等方面的内容。

 

四、严格要求,注重实效构筑药监行政执法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药监分局对一年来所办的一般案件23起,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内部交叉会审,从而使执法办案人员学会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了法制意识和证据意识。制订了***药监分局干部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年中初查、年底综合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年终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深入开展。

 

五、严格程序,提高效能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证据”的观念。及时纠正为办案而办案、重查处轻管理的执法倾向,案件查办与整改成效并重,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工作,建立执法成效回访制度,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类已办结案件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案件办结与整改措施是否同时到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使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认识到办案程序就是案件的生命,证据是办案关键,不断提高办案执法水平;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要有诉讼意识,在案件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并及时对所办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依据、办案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更多经典尽在药监分局对近年来典型案例和《中国医药报》刊登的案例进行搜集整理,并不断分析其办案程序和技巧,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讨论,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

 

七、认真总结经验,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分局行政执法自查整改专题会议,及时对在案件卷宗检查和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以案说法,增强执法人员的理性认识;对检查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卷宗的案件主办人,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7篇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范文第8篇

1.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按照《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了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2.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作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制定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工作,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8个部门10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全区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止目前,基本形成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待市级目录清单公布后及时公布。

4.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19年度办结的138份行政处罚案卷、11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案卷。从检查结果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更换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67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1本,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