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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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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文/李朝富

5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司法局召开了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面商会2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要求,会议邀请了提案单位4家和个人提案委员2名,共计2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继华简要介绍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2015年,市司法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5件,主办9件、协办6件,其中主办政协提案9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加强实用性普法宣传教育、在地铁站内投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强化公证职能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建立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专业机构、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各项建议、提案,找准工作突破口,及时与建议人、提案人联系沟通,充分领会建议人、提案人的真实意图,注重办理实效,共同协商解决。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答复意见。

会上,市司法局承办部门分别与提案人就各项提案进行了面商。各位提案人对办理工作展开讨论,承办部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答。各位提案人对市司法局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满意。同时,提案人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承办部门认真听取了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将结合下步工作情况,继续做好提案后继办理落实工作。

最后,李继华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由衷感谢,市司法局将继续完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智慧成果,进一步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充实到业务工作中,不断推动工作全面发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提升办理效果,努力实现“办复率”、“满意率”100%。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工科长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研究、协调推进网站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责任到人,专门负责日常事务。各职能股(室)主要职责是:各股(室)、中心按照各自职能负责需信息的提供;局办公室负责网站支持。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XX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实施方案》、《XX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地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及时对外公布。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二、信息公开方式和公开情况

(一)XX县XX县司法局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将办事流程公布,使群众知道办什么事该找什么部门、找谁办理。

(二)公开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文件,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规划、业务调研、工作承诺。

(三)公开了法律援助事项,公证工作收费项目,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信息和收费规定。

(四)重点公开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不护短、不隐瞒,及时公开被问责人员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3、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一、目的意义

开展“送法律、调矛盾、办实事、解民困”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区委“三问三解”活动的有效载体,是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这项活动的开展对改进司法行政干部作风,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一是送法律。围绕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在9个街道开展基层干部法制培训会。把人民调解、职务犯罪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基层干部手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社区、学校、市场等场所,集中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搞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有关书籍和宣传资料,把民法、妇女儿童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印制成册送到群众手中。

二是调矛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在全区33个社区,2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摸牌出来的突出矛盾、重点纠纷,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集中调处,切实为群众着想,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三是办实事。深入群众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调查,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深入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了解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和困难,了解其现实需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其解决有关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帮扶活动,为学习掌握一门技术、重新就业提供帮扶活动,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四是解民困。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深入社区(村),通过进行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有关政策,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督办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局主题教育活动从2012年3月9日开始,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9日-3月15日)

主要任务是抓好思想动员和实施方案制定。召开动员会,组织干部学习区委“三问三解”活动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司法局《实施方案》、详实的活动安排。

第二阶段:排查梳理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主要任务是集中查找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干部深入农村、学校、企业,采取“听、问、谈、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广泛听取群众对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工作台账,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阶段(4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任务,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做到逐件落实解决。建立解决问题落实跟踪机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在规定时限内未解决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定期检查,并对重点整改内容,组织群众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司法局“送法律、调矛盾、办实事、解民困”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对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序,真正取得实效。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回顾匆匆走过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心下,在我们科周科长、鲍科长的指导下,在在座的全体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够较快地溶入司法局这个大集体,尽快地适应自己的角色,初步掌握基层科的工作技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体会向大家做个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认真学习、学以致用。 我在部队是从事通信工作,对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刚到司法局确实感到无所适从,怎么办?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司法工作的特点,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掌握做好司法工作的能力。记得刚到司法局的时候,正好临近春节,工作相对不忙,科长把XX年下半年的《中国司法》和《人民调解》、《司法工作实务》等资料拿来让我学习,经过半个多月的认真学习,对将要从事的行业有了初步印象。慢慢地接触科里的工作,经常和司法所的同志们打交道,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通过在工作中查找资料、向老同志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努力工作、做出成绩。 基层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任务也比较多,既要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又要服务指导好司法所。一年来,我共撰写了各类文稿70余篇、信息10余篇,下司法所调研学习近30多次。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区大调解工作走向深入。4月受局领导委托,撰写了《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向司法所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办法,经过5个月的酝酿、几易其稿,该《办法》在10月正式实行,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科今年的创新目标。在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科同志完成了几次大型活动,如参与组织了年初的《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大会》;4-6月份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7个司法所制做了标示、标牌、上墙公示栏共计58块,并把14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档案装订成册,上报市局省厅;10月对社区主任和首调员的培训;《调解就是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班加点,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好突击性任务。帮助政治处完成党建《五个基本建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参与中南司法所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等。每次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发挥优势、展示自己。我以前接触过电脑图像处理和幻灯片制作,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今年《调解就是执法》知识竞赛和中南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这方面的优势,连续加班几个晚上,制作出令人满意的幻灯片,为这两项活动提供了助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年,有成绩,有遗憾。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明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帮助指导下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石牌是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政治法律制度,具有“民族习惯法”的属性,是长期以来受到瑶族遵循的制度。目前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司法组织积极帮助协调管理约束当地居民的法制建设,同时因地制宜,通过了解瑶族的法制历史情况,结合石牌制特点以及各种石牌类型对当地居民的不同作用、影响,深入基层利用传统的石牌制度或由司法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解决各种纠纷。在调解等司法程序中,善于总结石牌制度与正式法律文本的运用规律和方法,使得司法过程更好地借鉴融入传统石牌的处理方式,有利于司法工作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全面展开。

[关键词]

习惯法;石牌制度;司法调解

一、金秀县的司法基层组织的建立

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以加快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义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作用,为深化平安金秀,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首先,结合当地公序良俗展开司法工作。基层司法组织如县司法局、地方司法所在题解过程中善于利用当地村民传统的调解方式,如瑶族石牌制度等其他民俗研究,掌握民族习惯和民族心理,运用石牌制度等民风民俗及其在民众当中的影响,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此外,基层司法组织也在当地群众中积极培养调解员,不仅要求调解员具备一定的法律规范知识,而且也要了解石牌制度等民风民俗,为更好调解矛盾纠纷做出贡献。第二,加强县乡镇的横向联系。金秀在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建立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县级矛盾调处中心一个,乡镇矛盾调处分中心十个,村社区调委会八十一个,形成了县、乡镇、社区三级调解体系。同时与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联合调解,调解执行率不断提高。第四,对调解员采取激励机制。为了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局采取以案定补政策,四年来,补贴到办案调解的经费超过五十万元。第三,在法制宣传方面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格局,开展法制工作教育,金秀县的法制宣传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活动,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利用不同主题的法制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通过法制讲座、送法下乡、图片展览、法律咨询,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推进法律的宣传工作。二是抓载体,搭平台,夯实法制宣传的基础。为加强指导,交流经验,推广典型,金秀县先后搭建起上工作平台,即开设了瑶都政法之窗的电视专栏,建立了普法联络员队伍,创办了普法简报。三是抓联动,求协同,行成法制宣传的合力。近两年,金秀县开展了覆盖机关、农村、企业、学校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即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为一个活动,法制和思想道德两个内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为载体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活动,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向社会各领域各个行业各方延伸。四是抓媒体,建阵地,拓宽法制宣传的渠道。与媒体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公路沿线、县城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放置法制宣传栏和户外公益广告;各村委充分利用图书室完善法律图书角建设,拓展了法制教育平台。第四,金秀司法基层组织着力打造优质的三个法律平台,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形成一个中心,十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八十一个村居法律援助工作室,两百五十个法律援助工作点的法律援助网络,聘请了三百余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一县一中心,一乡一站,一村一室,一屯一点,一点一员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横向联系,在县民政局、残联、共青团、妇联以及监狱等设立了十多个维权工作站,不断拓宽法律援助领域,四年来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04件,解答法律咨询八百多人次,涉及金额九千多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损失两千多万元。二是搭建法律顾问规章平台,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法律服务工作者义务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无偿为人口较为集中,矛盾纠纷较为频发的村居委担任法律顾问,四年来,法律工作者各类法律案件120件,法律文书522件,解答法律咨询三百多人次,为县乡村积极提供法律意见47条,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同时广大律师和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工作,单独或配合人民调解委调处纠纷三百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六百万元。三是强化公证服务平台,主动服务群众。公证部门主动为困难群众上门公证,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四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587件,涉及金额万余元,无私证、人情证、错假证出现。

此外,基层司法在矫正和帮教上有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矫正和帮教信息化水平。对矫正对象配备定位手机,由单纯的人对人监管转变为人对人以及手机定位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有效提高了监管安全水平。二是强化规范化管理,依法矫正。社区矫正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加强衔接配合,有效防止在交接环节发生脱管漏管现象,积极展开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2014年全县对可能被判缓刑、监外执行的对象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共八起,全部被法院检察院采纳,截至2014年底,全县接受矫正人数407人,解除矫正204人,无脱管漏管人员。三是强化引导,帮教工作凸显人性化理念。从人文关怀出发,构建四支队伍,即政法、人事劳动、民政、扶贫,共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多渠道安置刑事解教人员,有效抑制刑事解教人员再次犯罪,四年来共接受刑事安置人员240人,帮教安置率达百分之百。

二、基层司法的主要工作方式之流动调解

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自基层司法工作展开以来,金秀县致力于司法调解工作,在调解方法、调解技巧、调解模式、激励机制四个方面实现突破。随着以调解结案的案件不断增加,调解成功率也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感也有所提升。在调解方法上的突破主要体现在建立了流动调解室。流动调解室是基于金秀广大民众居住在大瑶山之中,居住分散且山中交通不便,对于土地、山林纠纷也更加需要实际考察,村民有时也无法亲自到达司法所接受调解的实际情况考虑,司法局打破传统的调解模式,使用警车警力等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建立起流动调解室,主动帮助村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流动调解室中的调解干警既是流动调解员又是法制宣传员,调解员在调解成功的同时,以案示法,把调解案件作为普法范例讲解给其他村民,使得受众群体不断扩大。在调研活动中了解到关于由流动调解而解决的山林纠纷案件。胶厂村和稥桥村的对六鹿冲的林权纠纷始于20世纪80年代,由于两村林木广阔,当时的村民对相邻的交界林地各持己见,九十年代后随着耕作管护区扩大,双方在相接的林地上多次发生争议和冲突,但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林地的归属,争议的林地面积已经逐渐扩大。2012年政府将这片林地划入公益林并按规定发放公益林补助款,两方村民就公益林补助款产生争议;后两村群众因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经济发生争执导致矛盾激化,两村群众积极要求乡政府解决纠纷。金秀县司法局联合调处办、六巷乡人民政府等组成调解组深入两村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调解组到现场勘验勾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到场人员进行单独谈话并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解释,为了最大限度地平衡两村利益,并就插花地如何确权提出三个方案:一是由林地所有权一方给予插花地林主适当经济补偿,插花地归林地所有权一方;二是双方各自调整经济林、用材林进行交换;三是双方保持永久性插花。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村民代表对插花地的争议选择了第三套方案,村民代表也明确了各自林地权属,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是林地权属以正冲为界,双方各据一边;二是双方群众原在对方山界内种下的经济林、用材林保持永久性插花;三对于公益林补助款的分配,人工造林的谁种谁管谁受益,其余按协议划分确定的权属进行发放。流动调解室的设立扩大了调解的形式,流动调解室把调解过程搬到当事人的家门口,搬到争议现场,使当事人能够直观地感觉到纠纷的焦点。流动调解室对金秀瑶族地区有很大的作用。首先是以案释法。在调解案件的同时,宣传了法律法规,起到调解一案宣传一片的作用。二是现场调解与室内调解相结合,扩大了调解模式。三是全体相关村民都能参与到感受到案件的受理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石牌制度与民族习惯法对司法基层工作的借鉴意义

基层司法组织如县司法局、地方司法所在题解过程中利用当地村民传统的调解方式,如瑶族石牌制度等其他民俗研究,掌握民族习惯和民族心理,运用石牌制度等民风民俗及其在民众当中的影响,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此外,基层司法组织也在当地群众中积极培养调解员,不仅要求调解员具备一定的法律规范知识,而且也要了解石牌制度等民风民俗。更好地调解矛盾纠纷。石牌制度对司法基层工作的有较大的借鉴意义。主要从石牌制度的历史、特点、在瑶族人民心中的信仰作用以及案件实际解决上面有所体现。石牌制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外因促成的封建政治制度的影响;二是本民族世代因袭下来的原始公社制度的某些特征。石牌的权力很大,在参加石牌的居民中,一旦发生纠纷,石牌头人则以石牌条律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石牌能给违背法规者以严厉的惩罚,它在瑶族之中的影响极深,瑶族群众平时都小心翼翼地按石牌条规办事。因此在司法调解过程中利用石牌制度长期在瑶族群众的约束性,依照石牌习惯进行,简化烦琐的司法程序。

此外,民族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借鉴意义。民族习惯法的司法实践主要体现在诉前调解阶段,法院立案前,法官邀请地方族老、寨老或瑶老对纠纷进行调解,或通过石牌头人调解,以达到和解的效果。调研中发现,在效果上一般对年龄大的人有较好的效果,对八十年代以后的族人无很强的约束力。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而进入诉讼程序的,不适用习惯法,而应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处理。这也是体现了石牌制度等其他民族习惯法的运用在现阶段主要是和解、调解的司法程序的第一阶段,起到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且石牌制度以及民族习惯法都是长期以来适应瑶族人民而制定,对和解调解过程的成功具有很大的推动效果。尽管地方族老、寨老或瑶老对纠纷进行调解的方式方法在司法调解过程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它们在法院中无明文规定或体系化规定,一般只能参照地方的村规民约、石牌条文等民间习惯。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习惯法、石牌制等在司法调解的作用,金秀县人民法院形成了民族特色的调解机制,如民族法官、双语法庭等。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6篇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7篇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根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精神,以及市司法局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现对20*年本市“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抓经常、打基础、挖潜力、创特色”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把“法律进社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各种资源在社区实现优化配置、功能互补,构成科学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以窗口为载体,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实效。各区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市司法局20*年3月11日专题会议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以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为抓手,认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在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结合本市社区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谋划“五五”普法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区的组织资源、信息网络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本市涉农区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启动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培训工作;总结部分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居委会”创建活动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区逐步推广;积极开展第三次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工作,对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运用法律能力的现状进行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评估。以“东方讲坛”为载体,利用市法制讲师团的专家资源,继续举办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的法制讲座;配合市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村;与团市委联合,继续开展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抓住节点,认真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

三、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与街道乡镇结对签约工作,加强对签约律师事务所履约情况的督促检查。签约的律师应认真履行各项约定,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可采用在“窗口”投放联系卡、宣传页、设置服务联系指示牌,或指派律师定期到“窗口”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居民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紧急情况的社区居民应提供上门服务。

各公证处应根据区域大小,公证服务需求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公证进社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公证员定期到社区“窗口”坐堂接待的形式,并在“窗口”放置居民联系卡、宣传页等材料,公布公证咨询电话;对于特殊人群实行上门办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进社区的考核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其贴近社区,服务便利的传统优势,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按照市“法律进社区”办公室的要求,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值班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积极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指定并完善工作站人员的接待咨询、岗位职责和受理申请的规定,以及办案(事)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切实履行好咨询服务、受理申请、受理调查、非讼和法律宣传五项职能。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开展“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站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研。年内着重考核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接待量、初审受理两项指标。

进一步发挥社区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的作用。司法所(科)要运用“窗口”功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居住在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志愿者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定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各“窗口”应建立志愿者工作情况台帐,建立法律志愿者名册。

四、以“窗口”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加“窗口”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窗口”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窗口”运行机制的“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监督反馈”的基本原则运行,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调研基础上,对“法律进社区”在“窗口”服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窗口”五支队伍的人员到位率、群众知晓率、纠纷调结率。

各区县司法局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工作资源,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延伸,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的法律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指导,将“法律进社区”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基层处要切实发挥“法律进社区”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沟通各区县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及时、准确的将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司法简报》等形式加以反映,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座谈会。

司法局调研方案范文第8篇

一、开展广泛征求意见和谈心活动。

通过谈心、召开会议集中测评等多种形式,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求到各类意见10条。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交心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达到了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召开会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结合征求到的局整体和党员个体存在的意见与问题,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要求人人认真剖析思想根源,撰写好个人剖析材料。

2、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症下药,认真找出解决与整改的办法举措。能立即解决和整改的决不拖延。

3、认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准备好的剖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

二、以班子生活会为载体,开展深入查纠整改。

12月20日下午,在局长主持下,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局会议室召开,局班子成员参加了生活会,此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学习提高,对照活动提出的要求,围绕每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期限。生活会采取先由一个成员进行自我剖析发言,而后大家共同对一人进行帮助,进一步查找问题,指出不足,再由被评议的同志表态发言的方式进行,由局长带头发言。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公开批评讲真话,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参杂私心杂念,不纠缠细枝末节。做到敢于揭短亮丑,查摆实际问题。

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每个成员都对要求进行了重点说明,接受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同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措施和目标时限。通过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最后,认真总结,明确努力方向。针对生活会和查摆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班子及成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以适应新形势,克服和改正问题,使我局队伍更加整齐,在取得全省先进司法局的基础上,为实现跻身全国先进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一要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中发挥模范作用,二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三要在爱岗敬业的奉献中发挥模范作用。

三、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在思想上树牢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