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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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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1篇

2006年以来,农村金融从传统意义上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更高层次的创新期,我们的兴奋点从农村金融机构应如何设计、如何生存演化为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怎样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主导型问题亦从如何让农村金融组织像城市金融一样具有财务可持续性,演变为是否可以构建出独特的、在运行逻辑上与城市金融不同的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改革的方法论:顶层设计与底层突破

改革往往意味着全局性或系统性的方向演变,而创新则意味着在既有框架下新元素的出现。可以说,当整个农村金融体系进入相对稳定期,创新将压倒改革成为农村金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这是一个潜在的方法论问题——如果坚持改革,则需要持续的顶层设计,即收权于上;如果转向创新,则需要更多地激发各地方、各产业链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即放权于下。我们可以观察到,经历了最初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后,随着各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出现,特别是2006年以来以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办者“尤努斯”的小额贷款、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对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冲击,上自决策者、下至操作者的主要思路在客观上出现了两大变化:

第一,从存量改革转为增量创新。人们不再对合作制还是商业化进行理论上的争论,而是切实研究新型农村金融何去何从的问题,进而初步搭建了一个基本有别于城市金融的市场框架。更有意思的是,各地的信用体系建设往往集中于农村地区,如最初的浙江绍兴、后继的山西临汾、最近的广东郁南,都已经或正在实施信用村、镇乃至信用县(市)的操作。我们终于了解到,农户不同于城市居民,如果说城市居民需要的是户籍和就业岗位,那么农村居民更迫切需要的则是信用档案和经营空间。因此,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金融的结合、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商业信用,成为一个完全有别于城市金融的新型金融增量。

第二,从传统产品转为服务创新。2006年以前,我们总以为存贷汇等传统金融产品的普及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问题,但在实践中却发现,服务创新似乎更为重要:一方面,县以下金融资源的匮乏导致金融机构按传统业务操作将很难甚至永远无法达到盈亏平衡点;另一方面,传统产品似乎在推动普惠金融,但实际上加大了金融的不平衡性——农村信用社贷存比普遍偏低(30%~60%之间),这意味着其金融资源要么以备付金形式闲置,要么通过银行间市场实现了转移。结果,金融机构安全性得以保证,但农村金融却依旧陷于对城市和工业地带提供资金的反“反哺”状态。于是,一批从“支付服务”开始的金融创新逐步在农村地区兴起,为众多农村地区中小微型企业的生产链和交易链提供了有效支撑。如相当一部分村落正在从事“网店”交易,并进而获得网上支付的便利;邮政储蓄等机构在小额贷款和资产管理上亦有较大突破。

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农户还是农村经济

由于过去十年中国农村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期,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经济信息化推动了农村经济巨大的结构性演变。经济决定金融,经济结构的快速演变构成了农村金融的结构性演变压力。

第一,“三农”概念逐步变得陈旧和相互矛盾,因而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正在发生变化。一旦农业进入产业化时代,金融服务对象是单个农户还是农村经济组织将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在当前,农村经济组织相对较小——我们称为小微型经济主体为主导,但是产业化必然带来规模经营,农户很可能不再是经营性金融服务的主流客体。同时,农村经济的工业化亦导致农村金融机构从农业融资演变为工商业融资,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两个问题——脱离以农户为主体的金融服务是否有悖于农村金融发展的主旨;规模较小的农村金融组织是否能够支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

第二,城乡一体化与割裂城乡的金融体制相互矛盾,因而农村金融市场很可能面临非对称竞争。农户本身的多元化经营(务农与务工并举)和多地区“栖息”(城市打工与老家生产并举),导致农户正在进入一个多样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选择区间,即外出打工者往往直接与城市金融机构打交道,其金融服务主体是横跨城乡的;而问题是,回到老家务农或经商,农村信用社仍然是独家金融服务提供商。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我们的金融改革中,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现实的城乡金融服务割裂中人为制造了交易成本。

事实上,农村金融的根本问题在于该向谁、以怎样的服务半径提供什么样的金融服务。可以说,我们仍然处于探索中。

未来展望:处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

当前,中国农村经济正处于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全面改造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户的阶段。于是,在未来十年中,我们的农村金融创新面临以下两大必须解决的问题: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2篇

一、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文献回顾

M.E.Porter(1990)首次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后,迅速掀起了国际研究的热潮。国内外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制造业产业集群,但关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研究目前仍显得相对薄弱,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国外的研究主要涉及金融产业集群理论、金融地理学、新经济地理学等相关研究。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4、1999)、Thrift(1994)、Gehrig(1998)、Bossone(2003)、Zhao、Smith和Sit(2003)等反对以Brien(1992)为代表的“地理已死”的观点,并从“信息外部性”、“信息腹地”、“路径依赖”等来解释金融中心的发展。新经济地理学的Krugman(1991,1995)则应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递增收益、和累积因果关系等解释产业空间集聚问题。Choieltal(1986,1996,2002)、Kaufman(2001)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动态格局和金融服务集聚的原因。Allen&Pryke(1994,1995)、Pandit&Gray(2001,2003)运用空间表示法和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对伦敦金融中心问题进行了研究。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分析了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的层次。近些年国内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区域金融和金融地理学方面,张军洲(1995)、殷兴山(2003)、金雪军等(2004)、李小建(2006)等探讨了区域金融发展的动力、空间结构与环境等问题;张杰(1998)、周立(2004)探讨了国有银行“空间均齐分布”假说。金融产业集群理论方面,钟伟(2003)、周振华(2005)、黄解宇等(2006)、梁颖(2006)、闫彦明(2006)、郑长德(2007)、王朝阳(2008)、郗文泽(2008)等探讨了金融业集群的内在动因、集聚效应、集群模式及风险等,这些研究可分为两类观点:市场选择型和政府导向型。干杏娣(2002)、李扬(2003)、姜波克(2003)、张幼文(2003)、华民(2005)、赵晓斌(2005)等分析了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形成条件和决定因素等。郑长德(2007)、项俊波(2007)、高长春(2007)、王力(2008)、潘英丽(2010)等系统地探讨了金融中心的功能、类型、层次、制约因素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比较综观各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业似乎天然具有“扎堆”的特性。长期中也形成了许多著名的金融业集聚区域,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香港中环CBD等等。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东部地区形成了京、沪、深等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并呈现出不同的产业集群特点。

1.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发展概况比较。从金融服务业角度看,京、沪、深三个城市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一是分别是东部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并具有较为广阔的金融腹地;二是都集聚了大量总部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总部等;三是都形成了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都成果跻身全球金融中心排行榜的前列。从国际排名看,目前由伦敦金融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研制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TheGlobalFinancialCen-tresIndex,简称GFCI)是最权威的排名体系。该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第一次,此后每半年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城市进行排名,至今已经推出第10期排名。从最新一期的排名情况看,京、沪、深分别位列第5位、第19位、第35位(深圳市虽然在第6期以后才进入全球排名序列,但是位次上升很快)。进一步从金融发展的指标来看,可以反映出三大城市的金融发展成就:北京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2055.0亿元,同比增长4.8%,占GDP的比重为12.8%。上海市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240.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11.7%;至2011年年末,上海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深圳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1562.43亿元,同比增长8.6%,占GDP的比重为13.6%。

2.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比较。金融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规律。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在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各城市金融发展呈现出富有特色的空间集聚特征。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特点。金融产业呈现“十”字格局纵横发展,其横轴为长安街,竖轴是西二环。其中以金融街作为主中心区,以CBD作为副中心区。在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集聚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国有银行总部、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总部。在城市,北京、天津形成相互呼应的“双金融中心”格局。上海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城、一园、一带”的特点,包括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外滩金融业集聚带等区域。其中在1.7平方公里的“小陆家嘴”区域内共集聚了上海一半以上的金融机构;陆家嘴金融城则涵盖了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货币市场等一批国家级金融机构;近期四大国有银行在上海的第二总部在加速推进之中。上海依托长三角16城市群,还形成了1强多副的金融业集聚格局。深圳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集中于“3集聚区、1后台”区域,即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总部集聚区,龙岗平湖金融业服务基地。深圳金融集聚区汇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中国银行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金融机构。在城市,深圳市地处香港、广州之间,并形成华南“三个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格局

3.京、沪、深金融中心功能比较。金融集聚区往往承担着金融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也往往对金融集聚区的业态结构、集聚形态、发展路径等产生长远影响。近年来京、沪、深三大城市均通过法规或发展规划等形式对未来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关问题进行部署。例如,北京市2008年曾《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是: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上海市于2009年8月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并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将上海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12年3月的《深圳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努力建设以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结合京、沪、深各自的金融禀赋特征,按照金融中心的功能分类对三大城市的功能属性及发展定位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三个城市在功能上既有交叉又有不同分工,但都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在共性特征方面,三个城市都承担着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在差异化功能方面,北京市体现为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等;上海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清算中心等;深圳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等。

4.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从国内外案例来看,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可以从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并可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复合作用型。从国际案例看,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金融集聚区在形成、演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往往发挥主要的作用,如纽约华尔街早期的动因来自于1792年有关金融交易商共同签署的《梧桐树协议》及其所促成的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的成立;伦敦金融城的早期形成得益于伦敦股票交易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建立。但是客观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金融集群发展路径,更多地是体现为复合作用型特征,只是在某些区域一种力量的主导作用而已。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来看,由于城市发展历史背景、城市区位条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三个城市也在长期中分别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路径。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城市,集聚了中国金融体系最高层、最核心的机构,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中的“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商业银行总部、政策性银行总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总部机构,这也使得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都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色彩。上海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依托优越的自然区位优势而快速集聚了一大批洋行、钱庄等金融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发后,一系列国家级金融市场的建立,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其中有国家战略支持的因素、但更主要地体现为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自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深圳市经济、金融发展始终释放着巨大的创新动能,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更加激发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从而使得深圳市具有强烈的市场主导特征。统计显示,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60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这些证券公司大多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周边区域而集聚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创新实力和市场化特征。

三、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京、沪、深三个城市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在形成路径、发挥功能、业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城市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着不同模式。进一步从三个城市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来看,体现出不同的优劣势特征,对此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清晰地得出金融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之处。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3篇

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进行分析,了解其自身的特点以及含义,并且对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发展对策

0 引言

想要让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系进行完善,它的基本要求就是将农村金融的体制改革进行不断的深化,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重要保障。目前,从我国农村的贷款情况、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农村金融的服务覆盖面、农村政策性金融以及小额信贷的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下一步就是将农村政策性金融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作为基础,整体上形成一种分工合理、适度竞争、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的多层次形式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该农村金融体系还具有可持续发展给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和含义

1.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特点

1.1.1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有多样化的需求

农村金融建立起来的服务行业,其主要的服务对象就是农村中的企业以及农民用户,除此之外,还有农村地区建设的基础性设施等。在农业方面,农民用户与农村中的企业,无论是活动内容还是两者的性质,以及两者需要的规模都不一样,它们在金融方面表现出来的需求性就出现了具有多层次性的特征。不一样的类型需求主体,它的金融需求形式、金融需求特征以及金融需求的满足手段和金融需求的要求也都不一样。

1.1.2农村金融的资金具有匮乏性

长时间以来,资金都表现出逐利性,金融中的资源都连续不断的由贫困地区朝着发达地区方向流动,资金资源从农村流向了城市,除此之外,资金资源还从农业产业方面流向了非农业产业,最终导致农村金融中的资金出现了严重的匮乏现象。同时,农村用户的收入支出都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十分不稳定,该种情况对农村用户获取金融资金的能力遭受到了限制,农村用户中,绝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非资金、非稳定的资金收入,这样的收入往往会遭受到很多方面的要素影响。因此,对于农村用户而言,支出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收入量的不稳定,都导致资金的获得难度越来越高,流动性能也越来越差,这种情况对农村金融的未来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阻碍[1]。

1.1.3农村金融的服务情况具有周期性

对于农村金融来说,它的原本服务对象就是针对农业方面的生产,然而,农业方面生产的特殊性经常使金融活动变得无法把握,难以预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则是因为农业方面的生产自身大跨度进行周期性的收入和支出,同时还有农业产品的价格出现十分剧烈的波动,这种情况导致的后果是:一个方面是金融资金极有可能出现十分严峻的风险,而另一个方面是农业方面的生产人员对生产性金融资金产生了普遍的依赖。

1.2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含义

金融服务指金融机构通过应用货币进行交易的手段,然后融通有价物品,给参与金融活动的参与人员提供可以获得满足以及共同受益的活动。金融机构则是指代专门从事于货币信用活动中的中介组织机构。多年以来,农村的金融体制不断的经历着发展和改革,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服务相关机构主要有以下这样几个:中国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前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农村金融体系,该农村金融体系其中包括了合作性、政策性以及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在内,将我国的商业银行作为主体,以农村信用社作为核心,把民间借贷作为补充。而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就是农业、农村和农民。

2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情况分析

2.1 农村金融服务的产品有效分析

目前,农村金融主要的服务产品就是涉农贷款,该方面的数量金额一直处在大幅度的增长过程中,支农的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2010年,涉农贷款的总金额高达117662.3亿元,占了总贷款金额的24%,与2007相比,同比增长30.1%,其中农用物资与农副产品的流通货款达到了11828.6亿元,占了贷款总金额的2.4%;农林牧渔业的贷款为2345.6亿元,占了4.6%;农村基础设施的的建设贷款为15622.5亿元,占了3.2%。

2.2 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分析

农村金融的贷款能体现出一个地区在经济发展汇总的需求程度,除此之外,还可以体现出对金融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因此,农村金融贷款的规模也就是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一种衡量指标。表一为我国2010年,31个省的贷款余额数据统计。

2.3 农村金融机构从事行业的人员数量分析

相关方面的从业人员数量对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相关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以及素质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存在不同程度影响,这也是不同城市,从业人员人数差距的原因。

3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在发展中的建议及对策

3.1 合理的配置农村金融贷款业务

在该方面,首先要构建起一个循环资金的财政投入机构,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主要都依赖于政府投入,政府是农村经济的投入主体,一定要发挥出财政性的投入作用;其次要构建起循环资金信贷的投入机制,信贷业务是农村金融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作用部分,同时也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点;最后是要构建起循环资金导向的激励机制,政府所提供的信贷资金都是有限的,如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建立起相关机制,并且发挥出机制的作用。

3.2 加大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建立的推进力度

为了更好的进行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需要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需求,对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进行不断的增设,加大其覆盖的密度,有效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效率。首先,要对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密度进行提高,要让城市金融带动农村金融共同发展,其次是要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地域差异进行有区别的对待,不同地区之间的地域差异很大,因此,采用的方法,模式都要有所不同,建立起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机构模式[2]。

3.3 加大农村金融的人力资源投入

从业人员是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从业农村金融的人员,首先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早期,相关方面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从城市金融机构汇总挑选出来的,这样的从业人员往往无法长时间留于当地展开工作,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就要建立比较稳定的工作队伍;其次是要加大相关方面从业人员的整体密度,不同省市中的从业人数相差太大,随着农村金融服务快速的发展,地方的政府应该对农村金融的从业人员进行编配和整合。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从目前的现状中我们所能得出的问题在诸多地区中都表现的相对比较明显,我国本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农村金融服务需要更加长远的发展,让城市金融发展带动农村金融发展是最佳的发展办法。

【参考文献】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生态;金融服务体系;信息交流;区域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2―0025―02

一、两地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金融行业发展良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

截至2006年末,沈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101亿元,比年初增长11.8%;贷款余额为2614.4亿元,比年初增长12.4%。企业境外上市取得突破,辽宁能发伟业、沈阳恩世制药2个企业在美国上市。全年证券交易额达2993.9亿元,比上年增长2倍。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4.3亿元,增长1.6%。

截至2006年末,大连市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974.8亿元,比年初增长15%;本外币贷款余额2974.5亿元,比年初增长16.3%。全年实现保费收入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全市保险业资产总额达198.7亿元。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成交量2.4亿手,占全国期货市场总成交量的53%,交易量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大连港集团、獐子岛渔业等6家企业成功在海内外上市,融资36.8亿元。

两地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取得实效,盛京银行、大连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其中盛京银行、大连银行跨省设立分行取得实质性突破。大连组建了大连融达投资公司,搭建起政府投融资平台。大连大通证券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实现增资扩股20亿元。两市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地区经济产业特色和金融需求实际创新信贷产品,开展错位经营,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明确客户及业务定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二)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开放取得突破进展

2006年末,沈阳市共有银行机构及网点1063家;保险机构及网点144家,其中保险市场经营主体达25家;证券公司及兼营机构37家,证券交易部82家。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是目前国内除上海陆家嘴外唯一的金融商贸开发区,至2006年底,累计入区金融机构达47家,各类总部及配套服务机构突破200家。

2006年末,大连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37家;保险法人机构2家,省级分公司21家;期货经纪公司6家,异地期货经纪公司大连营业部54家;证券公司1家,证券分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38家;信托投资公司1家。大连是东北地区外汇交易结算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是全国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之一,是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大豆期货市场。

近年来,两市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度不断加快。目前沈阳外资银行分行及代表处已达8家。大连已经与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0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关系,共有外资金融机构24家,业务已延伸到整个东北、胶东及内蒙古等地区,有2家外资保险公司将总部设在大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全球第四家、中国唯一一家培训基地设在大连。

(三)金融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沈阳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创建沈阳金融安全区工作正在抓紧运作;探索建立金融稳定监测数据库,掌握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动向;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完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推广运行;加大了征信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信用环境的认识。

大连各银行机构通过政策性剥离、打包出售、核销、债转股、资产置换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共计1301亿元,不良资产率下降为10.6%。开展了“优化金融生态,建设诚信大连”主题活动,加强金融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先后获得“中国十佳金融生态城市”、“2006中国最具国际化金融生态城市”等称号。

二、两地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目标,完善政策

2005年,辽宁省明确提出“以沈阳、大连为依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建设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服务环境,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辽宁落户。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创新金融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创建容纳银行、证券、保险、产权交易、期货交易和创业投资等多种金融服务功能于一体,企业融资规范,开放水平较高的金融安全区和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围绕两个城市功能定位,两地政府分别出台了多项推进金融业发展及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包括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金融创新及招商、搭建银企项目及产品沟通平台、赋予金融商贸开发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大国际金融交流、吸引金融高级人才等一系列涉及资源、信息多方面扶持政策,推进两地金融业加快发展。

(二)打造载体,促进集聚

两市党委、政府都把建设金融商务区和打造金融聚集区作为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平台,努力发挥资金的积聚效应。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于1992年建立。区域内各类金融机构数量占沈阳市的80%以上,8家进驻沈阳的外资银行全部集中在开发区,以银行业、保险业为代表的金融产业集群得到进一步巩固,集中、高效的东北金融中心轮廓业已初步显现。开发区管委会与伦敦金融城建立了合作机制,并设专门机构常驻香港负责金融招商工作。

2004年大连市提出了建设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有形载体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包括期货广场、金融广场、商务会所、国际会议中心、高档酒店、写字楼、公寓和商业服务设施等。预计5年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10年内争取引进lOO家以上较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和大公司;集中万名以上金融、商务专业人才;形成万亿以上资金管理、调度功能。

(三)加强引导,促进交流

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引导和沟通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洽谈会,组织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农户座谈等,采取多种形式让金融机构了解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情况。二是搭建融资平台。从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人手,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三是指导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研究(研发)部门。一方面研究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紧密跟踪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信贷业务,研发中间产品,为城乡居民提供差异性金融服务。四是加强协调、改善环境。两市党委、政府与人民银行及三家监管部门形成了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制度,并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施以各种形式的政治待遇,广泛吸揽不同层次人才。同时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建立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评级制度,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有了较大进展。

三、推进天津金融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修改完善金融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

近两年,全国各省市对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除沈、大两市外,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重庆等城市先后出台了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专门文件,对新设金融企业、实施金融创新、引进金融人才等给予优厚的政策待遇。为此,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充分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根据天津市及滨海新区金融发展方向和近期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增加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帮助解决金融机构进驻天津市区和滨海新区面临的各种困难。

(二)确立天津市金融业集中发展区域

在规划金融发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金融产业集聚效应,避免各区分块重复建设。在主城市和新区统筹规划金融商务区的同时,将新区金融发展定位重点放在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对外合作交流前沿、后台支持或业务营运中心、信用环境标志性示范区域等方面,并通过调整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模式,整合业务流程,建立统一信息、技术平台,促使新区与主城区最大限度实现金融资源共享,实现一体化金融服务。金融商务区还要加强与纽约、伦敦、香港等地的交流合作,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

(三)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

一是组建高级金融人才培训中心。依托天津市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聘请国内外金融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金融人才储备。二是注意提高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如推荐成为不同层级“人大”、“政协”的代表或委员,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还可以进入常委会等,以优厚的待遇和规范的环境来吸引金融领军人才,推动天津市金融业加快发展。

(四)加快金融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信用社区、信用共同体建设,大力促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不断规范信用市场运行机制。二是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建立研究(研发)机构。根据金融业发展需要和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全不同种类的研究(研发)机构,用以满足金融业改革发展和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三是加大对金融政策、金融创新、金融服务的研究与研发。推动相关单位加大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及实践方面的研究力度,探索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新思路。

(五)加强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与联系

建议由市委综合经济工委会同市政府经协办、金融办、人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共同牵头,设立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金融发展研讨联席会或金融改革与创新论坛。参加范围选择区域内各中心城市,如大连、沈阳、唐山、石家庄、济南、青岛及北京等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银行内设的研究机构,把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及实践研究作为主题开展活动,以各城市轮办年会的形式搭建合作平台,同时邀请市主管领导和国家“一行三会”的相关领导,以及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出席,增加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创新;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1)03-0058-04

青岛市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新农村建设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而这不可能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归根到底需要金融资金的回流和投入。因此,必须以创新的思维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从而促进青岛市新农村建设。

一、青岛市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出新要求

近几年来,青岛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绩。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3.56万公顷,增长1.2%;粮食总产量达到351.4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50元,增长14.1%。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出现了很多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目前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日趋严重、自然灾害多发重发,农产品市场复杂多变等,对农业和农村发展都带来了冲击。这些不利因素,对早日实现新农村要求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目标带来了困难。面对新形势的变化,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大金融服务在“三农”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1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机制

在新农村建设中,青岛市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农业的信贷支持。2010年前三季度农业贷款增加16.4亿元,同比多增2亿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金融机构传统的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机制已不能满足需要,金融对影响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建设投入的支持力度不够。因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农村中小企业和县域骨干支柱产业的发展、农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等都需要突破原来的信贷模式,加大信贷支持。

2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好用实用的金融产品

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对投资、融资、理财及结算等金融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青岛市金融机构加大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推出了“金智惠民”创业扶持贷款,同时探索发展了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然而,目前服务于三农的金融产品总得看还较少,缺乏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特别是中间业务产品服务较少,只有结算、代收代付等少量银行中间业务。城市中普遍使用的信用卡、票据业务在农村很少运用,至于投资顾问、金融咨询、评估、项目理财、网上银行等业务则更为缺乏。因此,针对农村地广人多、农业金融风险性高的特点,需要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好用实用的金融产品。

3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渠道

在新农村建设中,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需求和农村消费市场将随之扩大,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这需要金融部门更好地扩展服务渠道,提供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青岛市金融机构配合“家电下乡”活动,探索开展了适合农村居民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方式,为广大农民购买家电提供便利。而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对农村的金融服务积极性不高,导致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以基本的存、贷、汇服务为主,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创新涉农金融服务渠道,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需求。

4 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组织形式

青岛市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形式近年来不断完善。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等机构在县域共开设了13家银行分支机构;继青岛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和青岛胶南海汇村镇银行成立后,2010年莱西园泰村镇银行、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开业;即墨诚和、胶州海丰、城阳海都小额贷款公司先后成立;全省首家异地区域陛分支银行机构一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在即墨成立支行。这都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但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金融需求将会持续增大。从现有金融机构布局来看,相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前景,仍然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服务组织形式,优化金融机构设置,改善和提高服务功能。

二、青岛市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青岛市农村金融服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城市金融创新程度相比,农村金融创新还处于初始阶段,制约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原因有金融机构方面的,也有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农民的金融意识方面的。

1 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在发挥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然而,首先,由于金融机构追求高利润率与农村金融业务利润率低的矛盾存在,约束了金融机构创新的动力。基于各类金融机构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因此,其服务对象以成熟的市场和业务为主。而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生产周期长、管理成本高、抗自然灾害能力差、比较效益低的特性决定了农村金融的利润率低。所以,金融机构不愿冒风险去创新和开拓新的农村金融服务,而只满足于已成熟的农村金融服务。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少、竞争力低也约束了刨新的动力。在银行业改革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逐步退出了农村服务领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机构设置较少,导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占据了绝对的垄断地位。由于缺乏竞争,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不进行金融创新也有着较大的业务和盈利空间,所以不会去冒险开发新产品。另外,农村金融机构的电子信息化发展水平约束了创新业务的普及。目前遍布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发达程度远比不上城市的各个商业银行,所以造成了有好的金融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也难以快速普及和开展。

2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制约了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近几年青岛市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农村经济增速还是缓慢的。在2010年,青岛市实现生产总值(GDP)566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

算,比上年增长12.9%。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277.0亿元,增长1.4%,比同期生产总值(GDP)增长12.9%相比,低11.5个百分点;与同期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GDP增长12.6%相比低11.2个百分点。在2010年,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50元,但与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998元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由于经济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物价的急剧上升,农村许多产业受到了影响,经济效益下滑。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的这些困难和问题,虽然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但实在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优化资源配置不够的表现,这也是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互动不够的直接结果。因此,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农民收入普遍偏低,缺乏可资抵押的有效财产,农村信用社无法完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任。加之农村又缺担保中介,没有信用担保中介服务,使得金融产品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开发新产品面临较大的风险,从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3 农民普遍落后的金融意识制约了创新型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推广

目前青岛市的农村地区,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设置较少,农民对金融机构已有的一些金融服务不太了解,不知道怎样和金融机构打交道,不知道能享受到什么样的金融服务;另―方面由于农民金融知识的匮乏,只知银行的储蓄存款业务,对银行新开办的服务业务不太接受,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以银行卡为例,一些领取养老保险的失地人员虽然有银行卡和存折,但他们对如何使用银行卡不甚了解,因此只是使用存折存取款,使得方便快捷的银行卡处于休眠状态。有的农民甚至为了尽陕致富而卷入到一些非法或违规的金融活动之中,使本来不多的收人遭受损失。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2011年进入“十二五”发展阶段,青岛市政府已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因此,面对全新的经济金融形势,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持续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青岛市的金融业发展基础好,具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和实力,应在率先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1 加快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步伐

虽然2010年青岛市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步伐加快,但青岛市农村的金融环境还比较落后,金融机构稀少,许多偏远的乡镇只有一家农村信用社;更多的金融服务项目在农村还是空白。因此,要针对农村差异化、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优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方面对已发展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各个方面的政策扶植,让其健康发展壮大,为建立更多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经验和范例。另―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发展方式。比如在农业基础较好的村镇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到各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并将经营网点向重点城镇延伸,以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2 创新涉农资金信贷模式

现有的小额信贷组织的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快捷,方便了农村企业和农户对资金的需求。由于目前原有可抵押贷款的条件限制了信贷规模的扩大,所以,首先必须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创新抵押信贷模式。积极开展土地使用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质押)贷款和土地规模经营贷款,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农副产品储备、农机具、应收账款等为抵(质)押品的贷款,从而解决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其次,创新农民工信贷模式。比如“打工创业贷款”、“农民工外出务工小额贷款”、“农民工创业贷款”等。

3 创新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

目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根据青岛市农村金融创新进展情况,确定了21项有特色、有针对性、有借鉴性的农村金融创新服务方式,在青岛市农村地区进行重点推广,受到了农村企业和农民的欢迎。首先,广泛推广试点金融产品,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其次,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再次,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开办农民小城镇住房贷款,提供与农民消费特点相适应的贷款期限、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为进一步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的辐射范围,完善支付结算品种,可以针对农村消费的需求,积极进行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推出新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如信用卡业务、“一卡通”和IC智能卡业务等,满足农民的多层次消费需求。结合“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发手续简便的消费信贷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的消费信贷服务需求。

4 创新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方式和渠道

要广泛开展农村金融业务,让广大农民方便地享用金融服务,就必须尽快解决目前金融服务方式和渠道单一的情况。首先,青岛市的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投入,以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拓宽支付服务渠道。其次,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再次,要在已经建立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开展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加大农村自出银行的设立,方便农民随时的金融需求。

5 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机构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当前青岛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此,首先,加大农村社会诚信建设,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环境,为提高农业贷款的成功率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其次,组织信用知识和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开展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使农民了解有哪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从而更好地利用和享用这些金融产品和服务。再次,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加强法制教育,加大金融案件胜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常青青岛金融业贡献度逆势升级[N]青岛财经日报,2009―02―19

(12),

[2]傅军青岛金融忙“下乡”[N],青岛日报,2010一02―30(06)

[3]林刚青岛去年GDP超过5666亿[N]青岛日报,2011一02―13(01)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6篇

【关键词】金融生态 区域性金融中心 政策建议

构建合肥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问题早在“十一五”期间就提出了,在《安徽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集聚金融资源,全力推进合肥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步骤。通过5年的发展,合肥作为集聚各种金融要素资源,进而辐射和服务全市、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已经凸显。在最近的“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强调了通过金融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建设。

一、金融生态系统是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必要保障

区域性金融中心是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融资枢纽。在该区域内聚集了大量的金融机构,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高效全面的金融服务,资金融通自由,金融功能齐全。在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下,金融中心的形成是沿着以下路径:金融产业集聚―金融产业集群―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是金融体系发展到每一阶段上的产物。

金融生态体系的概念源于白钦先教授把“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到金融金融领域,周小川第一次系统地将生态的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分析金融发展问题。金融生态系统的概念有两种不同角度,即金融生态环境观和金融生态系统观,本文指的是金融生态系统观,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内外部外部金融环境之间不断作用、相互影响,金融生态体系自身不断进行调节,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因此,完整的金融生态系统至少包含三个部分,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生态调节机制。

金融生态系统是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必要保障。金融中心的形成模式有三种,政府推动型、市场演进型和混合型,无论是哪种形成模式,金融生态系统与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的必要条件,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能吸引大量金各种金融资源的进入和聚集;其次,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发展和演进有内在的规律性,城市金融业是一个生命系统,金融主体之间分工协作,与周边的社会体系不断地通过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形成了功能协调、优势互补的关系,使其自身通过“适应、利用、改善”的过程实现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成长和发展。

二、合肥市金融生态系统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合肥市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金融生态主体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互联网金融等多种金融机构。目前在合肥的各类金融机构、组织、第三方支付企业、基金管理机构等等已逾400家。

1.商业银行体系。合肥市目前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商业银行系统,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信用社为补充的,功能较为齐备,分工较为合理的银行组织体系。加强与渣打银行、华侨银行、新韩银行等外资银行联系沟通,争取到2020年,引进8~10家世界知名外资银行分行落户合肥,集聚发展近5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两大金融产业集聚区在合肥已经形成:一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庐阳区金融集聚区;二是山政府推动的滨湖新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21家金融机构总部或综合基地及安徽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落户合肥滨湖新区,预计总投资超250亿元。

但是商业银行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商业银行聚集度较低,商业银行数量相比发达城市显得不够,尤其是外资银行,目前只有4家入驻合肥;其次,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较为单一,盈利性资产主要是信贷;再次,商业银行贷款较为集中,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比例较高,而中小企业贷款份额较少。

2.区域金融市场。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实现直接融资1230.3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6.5%,超序时进度81.53个百分点,占全省56.28%。截至目前,合肥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36家,其中境内上市企业34家、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七;“新三板”挂牌企业47家,居全国省会城市第十;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75家,居全省之首。2015年前10个月,累计实现直接融资近1300亿元,占全省55.6%。目前合肥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是还没有达到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特别是与北京、上海等金融发达城市相比,直接金融发展还是相对滞后,合肥市金融直接融资金融机构数量少,资产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很多还是空白,外资证券、基金、信托、投资银行等还有待突破。

3.互联网金融。2014年安徽首家省级国资系平台―德众金融在合肥上线运营,是具有“国资+上市”复合背景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目前,安徽省网贷运营平台总数59家,在全国居第9位,总体规模处于中游水平,除德众金融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外,其他平台影响力较小。互联网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直接融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监管缺失下的金融风险问题。

4.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包含金融市场运行的内部环境以及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城市金融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恶劣的金融生态环境将导致城市金融萎缩或畸形发展。《中国城市金融生态报告》中列出了金融生态的九个构成要素:经济基础、企业诚信、地方金融发展、法治环境、诚信文化、社会中介发展、社会保障程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部门独立性。

2015年中国社科院公布了《中国地区生态环境评价2013~2014》,安徽省综合排名11名,首次位居中部六省之首,比前几年都有所提高,在247个城市中,合肥金融生态排名36名,位于第二个档次,比前几年名词有所提升。在中部六省的6个省会城市中,合肥综合排名排名仅次于长沙,合肥市地方政府债务指标明显优于其他城市这个指标拉升名次,经济基础、制度和诚信文化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金融发展水平这一指标明显偏低。

(二)金融生态调节机制

金融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能力,金融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稳定的机制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是通过金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来实现的。金融生态调节机制包括“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灵活的利率和汇率机制、合理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金融生态的调节机制要遵从金融规律,如果政府对金融系统的过度保护和管制,破坏了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行政对金融业过度保护和管理,削弱了优胜劣汰生存规则对金融主体功能作用的强化和创新推动,现行的法律根本就没有对金融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债务债务的具体规定,金融机构的退出机构缺乏可操作性,这种情况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不断改善。2015年1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出台,促使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完善商业银行退出机制,为实行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保驾护航,使金融机构能够优胜劣汰,形成一个竞争性、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

三、合肥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主体建设

多元化的金融主体在不断变化的金融生态环境中相互推动和制约,其学习行为、竞争行为、合作行为和创新行为,构成主体间的协同行为,这是区域金融中心形成的动力。安徽省的区域性金融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要把加快安徽金融业主体化建设列人政府工作目标,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徽省金融业发展创新领导小组,构建有益于安徽金融业主体化发展的支持机制。首先,在普惠金融体系的金融理念下建立一个面向社会所有阶层和所有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是以商业可持续性、广泛包容性与特定化配比为内涵的金融体系,建立区域性银行、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为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以及农户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其次,非银机构方面,还将发挥合肥在中部省会城市非银行金融机构牌照数量领先的优势,督促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加快发展步伐,专注特有领域,形成特色优势。

(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金融业存在跟发展的各种因素总和,它既包括影响金融业发展的政治经济等外部环境因素,也包括金融体系内部的内在因素。通过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吸引区域金融业发展,还可以实现区域内经济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合肥市要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完善生态发展环境,提升金融对当地经济支撑作用,提高金融发展效益,以发展实效来突围区域性金融中心竞争中所面临的困局。首先,营造和谐的金融文化环境,政府要加大对本市城市与金融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人文教育配套设施,为金融文化环境提供良好的条件;其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合肥”建设。加强企业决策人员和员工的金融市场信用道德意识,建立对失信者的惩罚机制;再次,全面建设金融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一个覆盖国家、企业、个人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诚信体系。

(三)完善金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

首先,建立区域内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实施系统性监管。由城市金融主管部门主导,建立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支机构以及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信息交换机制,保证信息交换的及时性和一致性。其次,建立与完善金融运行机制,其中包括建立金融企业破产和退市机制,培育金融机构的良性竞争机。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创造各类金融生态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再次,政府要转变职能,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原则,构建市场化的金融生态系统运行环境。减少政府对信贷资金流向的干预,建立起金融生态良好的自我调节机制。

参考文献

[1]王国刚,冯光华.中国地区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2]彭小兵,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研究―以重庆为例构建区域金融体系[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7篇

一、总体情况

年,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抢抓机遇,提升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存量存贷比为(全省排名第一位),比上年同期提高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全省排名第三位),比上年同期降低了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重点建设项目贷款亿元,占全部项目贷款累放的;累计投放城建项目贷款亿元,占全部项目贷款累放的;累计投放中小企业贷款亿元,同比增长;累计投放“三农”贷款亿元,同比增长。“中国金融生态与产业调整论坛”签约到位资金亿元,到位率达。保险业金融机构累计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各种赔款和给付亿元,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断提高,分别达到和元/人,比上年增长和元/人,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四家证券营业部股民开户数达到户,比上年同期增加户,实现证券交易额亿元,同比减少亿元,实现利润万元,同比减少万元。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强化信贷政策指导,坚持货币信贷总量调控与结构优化并重,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不断推动金融创新,大力改善支付环境,切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银监分局认真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积极推进银行业改革,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严格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工作,科学处理银行业防范风险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监管环境。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

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骨干作用,在做好粮油收购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实施全方位信贷支持战略,特别是在洋河综合治理项目融资方面勇于创新,积极跑办,成功获得授信,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工商银行分行充分发挥城市金融骨干作用,加快经营转型,突出结构调整,强化对内、对外两个对接,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明显加大。同时,根据全市发展定位,超前谋划,积极介入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项目,助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银行分行积极利用国家惠农政策,深入推进“两卡一户”,不断拓宽“三农”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制定新的服务“三农”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有效发挥了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该行加快经营战略转型,通过积极跑办争取,为中心城区“三年大变样”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

中国银行分行准确把握市场定位,积极建立项目营销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与市政府签订的银政合作协议,有效支持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同时,充分发挥国际结算业务的优势,不断推出贸易融资新产品,有效解决了进出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建设银行分行积极跟进全市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在新型能源、教育卫生等领域信贷支持作用明显。

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切实把握“服务城乡居民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不断完善运营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宽信贷投放领域,自身业务发展日趋成熟,并且积极向上级行推介重点项目,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市场定位,切实提高发展质量,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通过设立域外分支机构加速拓展异地服务领域。该行秉承“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与全国同业建立信贷转让业务,积极引进域外银行银团贷款,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省农联社办事处不断创新信贷新产品,积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全力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问题,对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紧紧围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整体部署,支持了高速公路、集中供热等城建重点项目,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

按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上述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评分,考核得分结果附后。

三、保险业金融机构情况

年,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各项指标快速增长,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和《市保险行业人身保险自律公约》的相继出台,对于进一步维护全市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保险健康发展,保障市场公平有序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人保财险市分公司、平安财险中心支公司和太平洋财险中心支公司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为在建风电、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提供保险保障近亿元,建筑工程意外险保障金额达亿元;人保财险市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中心支公司积极扩大能繁母猪、奶牛以及玉米保险的覆盖面,全年累计赔款万元。中国人寿分公司和太平洋寿险中心支公司积极开办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继续拓展农村小额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居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有 镇居民职工得到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寿险中心支公司首创的“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有力推动了“全民医保”目标的实现;财险中心支公司、财险中心支公司、保险中心支公司、财险营销服务部、财险营销服务部、平安寿险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中心支公司及其他家成立时间短未列入考核范围的保险公司,坚持行业自律,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快速发展。

按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上述家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评分,考核得分结果附后。

四、证券业金融机构情况

城市金融服务范文第8篇

[关键词] 绥化;地方经济;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9—0096—02

基金项目:绥化市社会科学科研课题。 一、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西方学者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1912年,熊彼特在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与金融中介所提供的服务有联系;1969年金融发展理论的鼻祖戈德·史密斯在其出版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并指出金融发展在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20世纪70年代初,针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金融抑制问题,麦金农和肖建立了一个分析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抑制的关系,提出了以金融自由化为主的金融深化理论。20世纪90年代,金和莱文分别设计了4个金融发展指标和4个经济增长指标,并采用了1960—1989年80个国家的数据进行了跨国回归分析,得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结论。2004年Rioja和Valev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不同的阶段,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也不同,即二者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

国内学者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来阐述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2000年谈儒勇用实证检验证明,我国商业银行与经济增长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003年史永东通过实证研究得出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双向因果关系的结论。2006年陈敏、杜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黑龙江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关系,金融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2008年谢太峰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北京市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不仅存在着正向促进关系,而且存在因果关系。

从上述国内外相关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问题,至今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既可能产生促进作用,也可能产生负面效应。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健康的、高效率的金融制度体系是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因此,通过金融发展来促进经济增长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二、绥化市地方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分析

(一)绥化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绥化市金融业得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经营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金融实力不断增强。人民币各项存贷款增势良好,贷款结构不断优化。同时各金融机构以市场为导向,在发展支柱业务的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和社会各阶层人群的融资需求,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2009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725亿元,同比增加691亿元,增长171%。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增速达208%,全年累计投放贷款2355亿元(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同比增加673亿元,增长40%。2010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543亿元,同比增长173%。贷款余额3019亿元,同比增长28%。绥化市金融业的迅速成长,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刺激消费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绥化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单一。绥化市的金融机构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保险及证券公司等组成。在机构体系中缺少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而且城市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数量又很少,资本市场尚未发展起来,因此存在金融产品和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虽然现有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贷款力度,但是现行的金融服务仍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多元化、多样化、灵活性的金融需求,影响了农村资金的使用并降低了配置效率。

2金融业复合型人才匮乏。金融服务业的核心资源是人力资源,因此,人才优势成为金融发展最重要的竞争优势。如果一个地区具有多种类型的人才资源,那么就能吸引更多金融机构的进驻。但目前绥化市还缺乏高层次、复合型的金融人才,尤其是具有国际视野、精通金融、科技、外语、管理和法律知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因而影响了金融作用的发挥。

3金融机构商业化运营与经济环境的矛盾突出。绥化市资本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筹资金能力弱,融资渠道单一,银行信贷成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另外,2010年绥化市的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均落后于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和牡丹江,主要是绥化市的工业不发达、企业规模小、数量少、效益低等因素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银行贷款很难找到市场前景和效益好的企业和项目。

4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数量偏少。绥化市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城市,是著名的寒地黑土之乡,因此,满足农业贷款需求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目前,绥化市不断加强对农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使“三农”受益。服务于“三农”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但是实际情况是位于市区的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主要对象并非农民而是面向城区,只有位于城郊的农村信用社才主要面向农民服务。可见,专门服务于“三农”的金融机构数量偏少,无法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绥化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