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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局、各股室、基层站所和下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报告对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依法行政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促进全市“两个环境”有效改善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以“良法善治、公正诚信”为主题,认真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在林区干部群众中开展“公生明、廉生威”的法治文化教育、《森林法》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教育,促进林区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同时,要紧紧围绕科学重建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努力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二、坚持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深化中层干部学法活动。林业局中层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好自学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森林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执法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把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依法推进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林区法治示范点”等评比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关键词: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评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大背景下,采用法治方式开展民族保护工作,既是顺应时代趋势和现实需求,也是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不断提高对西部地区法治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重视,将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纳入实施评估视野,对我国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障的整体性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保护现状
黔东南位于贵州省东南部,是以苗族、侗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黎从榕地区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南部的黎平、从江、榕江三县。这里居住着苗、侗、壮、瑶、水等民族,是多民族的共生之地,从黎从榕地区民间本土的情况来看,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其中尤以苗族和侗族的非物质文化资源最为浓郁独特。从2003年全国全面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以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除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外,还颁布实施了《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办法》《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实施方案》《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管理与认定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地方各县(市)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条例和保护办法,如锦屏县的《关于加强隆里古镇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镇远县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黎平县的《黎平县实施旅游发展战略中对侗族文化保护的实施意见》、《黎平县侗族大歌保护办法》和《黎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等。
二、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
上述政策法规的制定,为“非遗”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这些政策法规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如《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尚未出台。由于无法可依,因而难以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其次,当前一些法律实施状况不佳,原因非常复杂,既有全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也有个别领导干部不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办事情、作决策,还有立法本身缺乏操作性、过于抽象等原因。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对法律实施效果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这就要求我们从实施角度出发对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也要求我们重视对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价考核,进而推动法律的全面准确实施,助推法治建设。政策法规的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正如美国学者艾利森所言:在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百分之十,而其余百分之九十则取决于有效的执行。
目前黔东南已有的相关政策主要以前期指导性为主,在普查、申报、认定、管理等方面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贯穿整个保护工作的跟踪评估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各地方对相关工作的评估标准多是自己酌情把握,没有可作依据的成文规定。此外,无论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是在地方性的相关配套政策中,都缺乏对政策贯彻效率和工作执行效果的责任追究制度。虽然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和相关政策都有对“法律责任”的表述,但其中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上,而并非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效果等问题的问责,因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评估和责任追究等政策还有待健全。
三、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实施建议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大背景下,采用法治方式开展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既是顺应时代趋势和现实需求,也有利于维护民族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我们应充分到认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规保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立体化、多角度、前瞻性措施保护民族文化生态。
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代表作名录体系、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践效果与制度设计相去甚远,黔东南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由于认识和经费等原因,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跟踪评估是检验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通过责任追究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完善保护政策提供支持。评估标准要全面、充分地考虑定性和量化的平衡,将定性评估和量化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条件可行、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可以对某些问题在一些方面形成量化标准,比如传承人授徒多少、参加了多少次宣传推广活动、有无基本的传习场地等,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评估标准的可操作性,加强统一性。而责任追究制度,要针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际成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将着眼点放在作为效果上,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和惩处力度,以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其原生态环境,保障其顺利传承发展,避免保护工作的无序化。
参考文献:
[1]陈兴贵、李虎.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的评价[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1).
[2]尹德志、陈小华、徐涛.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路径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13(4).
[3]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资料汇编[M].文化艺术出版社,2013.
[4]刘红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体系[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1加大依法治档的宣传力度
首先,要明确宣传内容。宣传内容是《档案法》、由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制定的与城建档案工作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由地方权力机关、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还包括依法治档背景下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程序、依法治档的工作成效以及违背法律法规要求而引发事故的案例等等。其次,要明确宣传对象。既要向本地区主管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进行宣传,也要针对一般的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努力实现宣传面的全覆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群体,宣传侧重点应有所不同。比如,对相关领导以及学者、教师等知识分子进行宣传,内容应侧重于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档背景下的城建档案的工作程序等;对普通公众宣传,内容可侧重于依法治档工作成效介绍、相关案例分析等,以满足他们“快餐式”的信息阅读需求。再次,要明确宣传方式。第一,借助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可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面向中老年群体进行宣传,也需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宣传。可以在媒体上开辟依法治档宣传专栏,还可结合相关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如在“6•9国际档案日”、国家宪法日进行宣传。第二,城建档案馆自身要做好宣传。应把对法律规章的宣传作为全馆重点工作,可印发依法治档宣传手册,组织依法治档讲座,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通过城建档案馆官网进行宣传,利用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的契机进行宣传,多措并举营造依法治档的良好环境。
2规范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
【关键词】依法行政 法律顾问团
十报告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201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山东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区,烟台市牟平区早在2009年6月探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经过5年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在烟台市县市区率先建成规范、有效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切实发挥了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一、法律顾问团是政府的活字典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经常要面对高度复杂的法律问题,亟待法律顾问的积极参与。这种复杂性体现在:一是很多项目建设或交易行为具有复杂的法律结构,涉及多学科的专门知识,既存在较大的营利空间又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二是很多政府行为可能面临复杂的利益冲突,尤其会涉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三是很多政府行为会同时涉及对内涉外关系,不仅须处理与各级权力机关及政府机构之间的内部关系,还要妥善处理省政府与国外或海外主体之间的涉外关系。法律顾问团作为政府的“智囊团”,既能保障政府的重大行政管理活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稳步推进,防范和化解各种法律风险,又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政府的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牟平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做法
(一)用人惟才,使智使勇
从知名高校、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公开遴选6名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中不仅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还有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专业涵盖了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诉法等多个领域,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识,还具有经济社会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政府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在决策前开展充分扎实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有效防止和减少决策风险,同时全方位、立体式为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先后制定《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程序》、《法律顾问团专职律师考评意见》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团的工作流程、行使职责。牟平区政府决策坚持“三个凡是”,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凡是未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论证一律不得,政府合同凡是未经法律顾问审查一律不得签署,凡是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和涉诉案件都由法律顾问团集体研究论证。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政府和行政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项目洽谈、招商引资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
(三)参与宣讲,传播知识
依法行政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途径,首要是制度,关键在人,如何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是决定依法行政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顾问团律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协助区政府各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专题讲座100多场,参与针对各个层面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如陈文胜律师为机关干部轮训班作了题为《依法行政》的讲座。
(四)深入调研,建言献策
为更好的了解牟平区社情、区情,法律顾问团定期主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掌握基层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向区府领导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将相关事项的法律风险在可能的范围内降到最小,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如在牟平区金山港海域收回工作中,遇到了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水域滩涂附着物补偿费没有标准的问题,时间紧,任务重,法律顾问建议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符合我区实际的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水域滩涂附着物补偿标准。在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下,经过调查研究、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和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用两个月的时间制定了《牟平区金山港海域收回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该《方案》在4个月内成功收回12727亩海域,并且没引发一起上访诉讼案件,为东部新区起步区建设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以来,5名法律顾问共审查招商引资合同300多份,涉及投资额过千亿,在互信、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既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增进了双方的发展信心。
三、牟平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启示
(一)政府决策借力“外脑”
法律顾问团成员来自政府以外的不同领域的第三方工作单位,他们以体制外的视角来看体制内的事,不容易被某些“部门利益”影响,有助于让政府决策与社会贯通,更符合实际。同时,职能转变后的政府,有了大视角、高起点、高层次的团队在法律事务上把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能力也将大大提高。
(二)法律顾问团“去行政化”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组建宪法宣讲团,赴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宣讲《宪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2.切实抓好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建无违建县、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认真抓好社会热点问题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依法、互联网管理、公共安全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就学就业、医疗交通、劳动人事争议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省市部署,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年”“互联网法治论坛”主题活动。
4.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协调在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
5.出台《关于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晰普法主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在基本法与专业法宣传实施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对重点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分解。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需求,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努力解决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
6.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四大平台。搭建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微信等新兴媒体,办好各类法制(治)栏(节)目,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搭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平台,积极探索完善法治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策划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搭建法治宣传项目推优平台,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类,以项目管理形式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各执法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按照普法职责分解要求,积极履行社会普法教育责任,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教育队伍、阵地和法治文化项目建设。
8.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注重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办理具体案件的法治实践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拓展各类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普法功能,实现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
9.融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把法治宣传作为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合。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对口支持等工作,积极运用农村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农村电影放映场所、农家书屋等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仰。
三、抓好“六五”普法总结考核和“七五”规划调研,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能力
10.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完成总结验收任务。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6~7月开展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1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宣传。重点宣传全县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六五”普法创新项目、推进项目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12.调研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谋划设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推进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普法品牌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13.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述职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等情况考核。编印领导干部普法读本,以案说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新任命领导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4.继续推进百万青少年法律素养提升工程。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以互动参与式快乐学法为模式,创新拓展多样形式、多种载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机制,切实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法治、守法规”等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征文活动、网络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板报评比等。丰富青少年法治文化,编演文艺节目,观看法制电影、阅读法律书籍,增强青少年学法热情。以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治教育空间。深化“阳光驿站”建设,强化失足青少年帮教。开设青少年法治宣传园地,组织法庭、看守所、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观摩体验。开展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青少年轻松学法。
五、全面开展法德文化共享工程,创新富有地方特色的法德文化传播体系
1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德文化共享工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媒体行、广场行、乡村行、企业行、校园行大型系列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充分挖掘法治文化和道德文化资源,丰富法德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加快建设法德文化传播体系。
16.结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动员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一批起点高、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法德文化阵地。完成建设1家市级“法德文化示范点”和1个法德文化景观。
17.依托文化馆、剧团等专业文艺团队和动漫、微电影等文创企业,探索建立法德文化创作中心,创作法德文化精品。整合普法网站、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拓宽网络普法平台、外宣网上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等功能,打造全县一体化普法e联盟,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引导法治舆论。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家和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把早日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到2012年底,实现下列创建目标:
(一)市达到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考评标准。努力实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服务质优、法律保障有力、监督体系健全、城市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目标。
(二)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60%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标准。
(三)70%以上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
二、争创措施
(一)高标准定位,科学制定五年全市法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武汉大学、省法学会、省依法治省办支持,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组成专家课题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目标定位,拟定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意见,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程序,上升为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通过层层动员和强力推进,使法治成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优势和发展动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我市成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单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安定和谐、法治监督机制、组织保障、民意调查、平时考核等12类目标,共165个考核项目,总分1000分。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为合格。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圆满完成争创工作。同时,要确保不发生考评办法中7类不予申报评选即“一票否决”的情形。
(三)深入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会议、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我市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举办全市“六五”普法宣讲员和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利用电视台、城市公共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通过举办法治主题讲座、论坛等带头学习法律,增强依法执政能力。组织全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普训,做学法用法表率。举办“法治精神与法律文化的塑造”论坛活动,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坚持在重要法律实施日、法治主题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隆重举行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型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办好《法治网》和《法治》指导刊物,电视台开办举案说法类电视节目,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命名一批全市法制教育基地,创作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并组织巡回演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校园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五)依法建章立制,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党委部门要按照依法执政的总体要求,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监督制度,建立预防、教育、监督、奖惩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六)开展重点整治,提高法治化水平。通过开展民意调查等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依法整治工作重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治安秩序、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效能、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消费者权益、困难群体维权、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人群管控、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新兴媒体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司法机关要坚守公平正义,通过个案办理彰显法治精神。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畅通群众通过法律解决诉求的渠道,及时化解涉法涉诉案件。通过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实现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全社会法治化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三提高”。
(七)突出创建特色,培育先进典型。认真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育并总结我市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形成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人物和经验。挖掘整理诸葛亮法制思想等本土资源,举办相关主题研讨会、书法比赛和展览等活动,打造法律文化的“品牌”。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考评准备。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对照考评标准,找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搞好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创建达标情况自查,为迎接全国、全省对我市考评做好准备。各地各部门都要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备、数据翔实、路径清晰、典型突出。制作好反映我市近年来法治建设和创建工作的电视专题片,生动形象地展示我市法治城市创建的做法和成效。
三、争创工作路径
在前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法治城市的创建过程变为不断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变为党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和工作作风效能不断提高的过程,变为全市法治化水平加速推进的过程。全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认真组织学习今年2月范锐平同志关于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在全市上下形成以法治助推科学发展的共识。依据武汉大学法学院课题组拟定的我市未来五年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目标高点定位、实施路径清晰、特色鲜明、预期成效突出的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通过各层面的动员和工作推进,深入开展各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底)
4月开始,各地、各部门对照考评标准和责任分工,组织不同对象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强化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发动群众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4月,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集中进行督导检查,并与民意调查机构联合对群众满意率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进行整改。
5-10月,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全面开展“法务前沿工程”建设,通过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指导员、组织政法干警开展“法律人在行动”等活动,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建设工作,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努力解决好群众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5-6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执法部门对执法过错进行问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7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组织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
6月,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安排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
6-10月,举办以“创建法治城市,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专题报告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举办2次“法治精神与法律文化的塑造”论坛活动。
7-8月,邀请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领导来我市指导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邀请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召开建设法治工作推进会。
9-11月,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
10月,举办以诸葛亮法制思想为主题的研讨会和书法比赛活动。
11月,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行周年系列活动。
(三)检查考评、申报迎检阶段(2012年12月)
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后,向上申报对我市进行检查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完善在总体方案指导下的分区域、分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创建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创建工作人财物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确定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依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效。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必要性
进入21世纪后,我国逐步走向了健全的法制国家。法制化对社会造成的挑战较大。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模式下,国内大量出现了针对复杂财务问题的经济案件。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经过专业化的法务会计,可以准确申诉法庭做出的判断,这样就使得会计行业实际工作中法务会计人才的市场需求更大。因此我国高校相关专业应该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
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必要性
在我国范围内,法务会计属于新兴事物,需要懂法律和会计专业知识的人才在明确目标和拓宽渠道的基础上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一)基于服务对象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必要性
市场经济中的会计事项就是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在处理会计事项时需要考虑三个阶段的问题。主要包括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管理、经济行为的事后确认等。法务会计需要参与事前预测。只有利用财务会计的技术和法务会计的理论才能更好的预测会计事项,可以防止出现非经济行为。每个经济主体的财务人员都应该充当法务会计人的角色,并掌握法务会计人的知识。但是在初始阶段不能对财务人员的法务会计知识有太高的要求。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实现等能力较强的教育机构完成。经济事项的控制管理是会计事项的重要阶段。法务会计人员主要通过法律标准进行会计事项的控制和管理。非正常经济行为的出现需要法务会计人员的调查参与和取证等,通过独立发表意见影响权力机关的处理意见。这一阶段需要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并具有法务会计师资格。确认和处理经济行为隶属于权力机关的职责。但是法务会计人才的专业意见会影响权力机关的处理意见。因此在会计事项的全过程可以体现法务会计的作用。
(二)基于服务领域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必要性
法务会计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领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法律机关,审计、纪检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就要求企事业单位以法律为依据进行控制,会计领域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在法治领域中才能实现事业单位的利益最大化,用法律武器发挥作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资质中介部门是重要的领域。法务会计人员在这一领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各种规范对经济行为作出法律效力较强的报告。法律机关,审计和纪检等部门是法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服务对象,这一领域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于非正常经济事项可以利用法务会计手段进行处理,这一领域需要更多更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开展工作。
(三)基于法务会计工作内容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必要性
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会计技术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的工作环节是对会计事项的预测,控制和确认,没有权利处理会计事项。如果发生非正常经济行为,需要法务会计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对单位自身和客户的正当权利加以保护。因此专业法务会计人员在独立机构的存在是必要的。
二、法务会计专业建设的建议
首先,加强法务会计专业的理论研究。理论研究需要参考西方相关领域的理论成果。我国可以根据国情,建立科学的经济发展理论体系,这样就有理论作为法务会计发展的依据。其次,法治建设的强化。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法务会计法律,这样法务会计的发展可以遵循一定的章法。再次,各部门、各机构需要加强合作。政府部门可以出面组织会计,司法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开展法务工作,促使法务会计工作获得顺利发展。最后,对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加强规范力度。法务会计的资格认证需要由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专业资格主要包括法务会计从业资格和法务会计师,二者都可以通过专业考试获得。企业为了对相关人员加强鼓励,还需要在专业资格年检和后续教育中延续。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经常会出现经济舞弊现象。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法务会计行业也逐渐活跃起来。由于现阶段法务人才的数量供不应求,高校相关专业的设置可以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务会计人才。文章首先分析我国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再探析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建设的可行性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谷雪梅,郭蔚.谈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必要性[J].辽宁高职学报,2008,01:12-13.
[2]牛建平,王艳丽.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可能性出路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5:14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