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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制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1篇

一、经济法责任

(一)经济法责任概述

经济法责任是以法律责任的部门法性质为标准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对于经济法责任的争论是伴随着经济法独立性之争而出现的。受苏联立法模式的影响,我国对于部门法的划分坚持两个标准,一是调整对象,二是调整方法。由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动态性、模糊性和调整方法的多样性,很难对经济法http://的调整方法作出明确的界定,所以对经济法责任的界定也众说纷纭。

(二)经济法责任与经济责任

对于经济责任的含义,有很多不同的理解:有的将其作为财产责任的另一种称谓,而认为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有的将其泛指一切与经济有关的责任形式,认为这种责任形式适用于各种法律部门:有的则将经济责任作为经济法责任中的一种形式,是经济法责任中的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方面的责任。如本文采用漆多俊的观点,将经济责任作为经济法责任的一种。

(三)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1)经济法责任是经济违法者对社会的责任,具有社会性。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的责任。这是个体对个体的责任,即特定的私权主体对特定私权主体的责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侵犯对方的权利时,使对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法律便迫使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同样的不利后果,以使受害人被破坏的平等地位和被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或弥补。WWw.133229.Com

(2)经济法责任是补偿性与社会惩罚性相结合的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行政责任则具有明显的国家惩罚性。经济法责任则是补偿性与社会惩罚性相结合的责任。通过补偿性的责任,使受到侵害的社会群体得到实际补偿;通过社会惩罚性的责任遏制违法者的违法行为。

(3)追究经济法责任的国家机关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可以运用行政权力追究经济违法者责任,但前提是要经济违法者同意“责罚”,如果违法者不同意,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经济法责任具有经济性。是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对国家调节管理主体而言,还是对被调节主体而言,所应承担的责任都发生在经济领域,都因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而引起。

经济法责任总的来说是为保护社会的利益而实施的,所以才有经济法上的各种特殊的责任形式。

(四)经济法责任的归责原则

从归责原则上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侧重于过错责任,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也适用无过错责任,经济法责任侧重于公平责任,所谓公平责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其中,实际情况是指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社会舆论等。经济法责任以公平责任为主要归则原则是因为经济公平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经济法主体在主体地位、权利享有和义务承担、交易机会、利益成果享有和责任承担等各方面都应该是公平的。

(五)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承担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一般需要具备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要件、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要件。

承担经济法责任则主要看其是否具备行为要件,即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违法或侵犯社会利益,符合经济法规定的某种特定事实状态。

(1)当事人承担经济法责任不以存在损害事实为必要。当事人承担经济法责任时,既可以是发生了具体的、有形的、现存的、物质的损害后果,也可以是合法的社会权益受到了损害的威胁。它不以实际的损害后果发生为必要。

(2)当事人承担经济法责任一般不要求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科学技术飞速进步的条件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对于经济主体的经营状况很难了解,要求举证行为人主观过错实为困难。

(3)违法行为。经济法责任在某一些情况下,并不以违法的存在为前提。

(六)经济法责任的具体表现形态

(1)经济责任。以属于自己的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给损害者以补偿的承担责任的方式。责任方式包括:罚款、罚息、收缴应上交收入、征购、征用、没收财产等。

(2)经济行为责任以其经济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作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适用对象为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被管理主体。责任方式包括:强制整顿、强制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强制解散等。

(3)经济信誉责任。适用对象主要是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其经济信誉受到损失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责任方式包括: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信誉减等等。

(4)经济管理责任。适用于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管理义务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其经济管理行为受到某种限制为代价,承担责任的方式。责任方式包括:停止、纠正或撤销不恰当的管理行为,撤销或调整其有关经济管理职权等。

(七)企业恶斗中的经济法责任

拥有成熟商业规则的美国,企业恶斗的萌芽也曾出现过,但从去年开始,美国的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已经开始为此建规立制。

制止企业恶斗,提高违法成本,引导良性竞争,首先加大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的力度,使企业衡量得失而不敢为,如欧盟对于intel涉嫌垄断开出10.6亿的罚单,是intel2008年净利润的三分之一。其次建立商业信用等级,以信用为主要手段,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情况时,可以追究经济信誉责任使其信用减等,公众对企业产生不信任,使其市场逐渐萎缩,也可以披露一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信息,使企业信誉减损。如2010年上海开通全国首家网络社会征信,通过政府评价、网民评议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网站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对不诚信网站和网民的不诚信行为予以曝光。

二、经济法责任的执行

(1)行政执行。为了有效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使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各国的竞争法都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的主管机关,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的反托拉斯局、德国的联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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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尔局、日本、韩国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它们都是代表国家专司反不正当竞争职责的专门机构。一般而言,它们对违反竞争法的行为只有调查权、起诉权,没有直接的处罚权。

(2)司法执行。以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例,其第4条规定,授予美国区法院司法管辖权以防止、限制违反本法;各区的检察官,依司法部长的指示,在其各自区内提起衡平诉讼,以防止和限制违反本法行为。起诉可以诉状形式,要求禁止违反本法行为。当诉状已送达被起诉人时,法院要尽快予以审理和判决。在诉状审理期间和禁令发出之前,法院可随时对该案发出暂时禁止令或限制令。

(3)不执行或乱执行的管理机关经济管理责任。国有企业的特权日益受到人们质疑,对于一些国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管理机关不予追究其经济法责任,此种不作为大大损害了市场竞争、市场经济发展;或者管理机关乱作为,对于一些不应受到处罚的企业予以处罚,使企业遭受不利益,错失良机。为减轻、补救其危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应追究管理机关的经济管理责任。

(4)企业恶斗中的经济法责任执行。在企业恶斗中,监管部门有反垄断执法机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工商局、工信部等行业主管机构交叉监管。一方面是监管部门对于企业恶斗分析力不足,另一方面各部门权限划分不清,使得监管滞后。如在3q大战中,工信部联合各部门进行调解,各监管部门内部协调亦成问题,增加执法成本。

厘清各部门责任,由有专业监管竞争团队的部门负责,或者像韩国一样成立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的办事机构或行业协会。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制;主体;监控;目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我国企业快速发展的产物,是企业最基本的综合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为企业创效增收,它始终本着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将职工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它俨然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于规范企业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发展,增加企业收入,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指标合理、体系完备、主体明确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

经济责任制的主体思想是权、利、责的相互结合,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内部应该有严格的层级制度。要依据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和具体的岗位职责来确定责任主体。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建立第一要素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质量指标、效益指标、能耗指标、管理指标等技术指标定量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指标网络体系,形成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及组织体系等[1]。

1.指标的制定要全面,要能反映企业各种体系和各个岗位的特点。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网络系统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因此指标应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工作指标、生产管理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组织体系指标等来规范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指标应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指标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依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指标体系,同时应当把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指标。

3.指标体系应当科学合理,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指标体系应当符合企业实际管理水平,指标体系应依据生产技术标准、指标标准和工作量标准、损耗标准、资金管理标准等作为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来制定指标。

二、加强过程监控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手段

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后,指标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关键,这也是内部经济责任制能够见到实际效果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绩效考核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多重功能。

1.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的执行体系。其一应当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执行体系的领导机构,应当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再将分管企业经营的领导设为副组长,同时各职能管理部门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使领导的职能和责任得到加强[2]。其二是应当设置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运行。

2.搞好经济责任制体系运行过程的及时管理,加强周期性考核和分析,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和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应当对经济责任制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管理,按月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基层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建立管理流程。将绩效考核按月坚持运行,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的原则。

3.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水平是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体系的人力资源保障。企业要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经济责任指标,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效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就应当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学习体制,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模式的人才培养、储备模式。培训方式应当多样化,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基础上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此外,还应在企业内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此促进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制度保障。

企业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保证。企业经营目标通常被分化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

1.加强目标管理应当以经济责任制为核心,用严格考核的手段,依据各项经营指标有序运作,依据考核,对企业的生产部门、经营部门、安全部门等进行全方面、全过程、全员化的管理与考核,通过考核督促各部门努力完成各自的责任指标[3]。

2.以严格考核为手段强化经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的体现之一就是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分阶段(周、月、季度、半年、年)对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基础进行奖惩。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四、结论

企业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既离不开科学目标的确立,又离不开目标的具体化,更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全面的、全员化的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总体经营目标,并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奖惩分明、公正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严格的考核手段、严格的目标管理方法,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实现企业经营的总体目标,使企业在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体系下,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庆.如何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03(06):8-10.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新常态背景;制度;法制化

一、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

所谓的“新常态”就是经历一段不正常的阶段后恢复到正常状态。中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之后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中国GDP增速2015年三季度中国GDP增速跌破7%,是经济增长阶段的根本性转换。中国告别过去30多年平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过去30年的高速增长虽然使中国快速发展起来,人民生活水平较之前提高了很多,但是粗放型的快速增长造成了资源的快速消耗、生态环境的快速恶化,中国依赖出口的经济增长模式也无法继续下去,中国的企业生产效率低,产能过剩等问题逐渐涌现,给中国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挑战。

中国原先的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中国发展的需要,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需要重大改变,应该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平衡产业布局,提升内源性优势。新常态使中国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中国的社会建设呈现出新的态势,社会治理体制走向创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的了解新常态,适应新常态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ISO26000以及最新的国家社会责任标准GB/T 36000要求,组织应该将社会责任作为组织整体核心战略的基本组成部分,就是组织在进行任何一项活动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到社会责任。

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及履行现状

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创造的价值包括股东价值、顾客价值、员工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个价值体系维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是要满足员工、顾客、股东、供应商以及社区等各层次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承担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节约资源、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等。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我国越来越受到关注,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典范,例如中国铝业公司社会责任工作委员会通过了《中国铝业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模块和中国铝业公司社会责任负面清单》文件。这意味着中铝建立了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社会责任工作与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有机融合起来,实现了社会责任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中铝公司坚持以ISO26000指导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建设,从战略、运营、基础三个层面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模块,以实现社会责任与日常运用管理的完全融合;不仅是社会责任管理领域的重大突破,也是央企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活动的典范,同时也代表着中铝开展社会责任工作新的境界,应该说在国内也属首创,不但树立起了中国CSR新地标,而且在国际社会责任领域也是一项重要的创新。虽然我国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能够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纵观社会发展很多企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问题

国有企业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机制和管理机制正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解决就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执行部门,对于企业社会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履行社会责任的形式过于单一;国有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地位不平衡,国有企业在大型安全工程行业和垄断行业占据绝对优势,与消费者相比具有相对优势;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不完善,公众的期望和现实成果的落差比较大。

(二)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主营业务方面主要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处于发展初期和成长期,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有些企业只是单纯的对外界捐款捐物,而忽视关爱员工、保护环境等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有些企业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外部制度,甚至缺乏诚信意识。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挂钩,缺乏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观。

(三)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与问题

外资企业多数为全球化的跨国公司,本地运营与全球化资源整合是其在当地取得成功的关键,所以外资企业更加注重社区关系和供应链管理的披露,但是随着外资企业对国内经济环境的适应,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外资企业的保护环境的意识越来越淡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难点在于其法律责任问题。

从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来看,中国企业300强2015年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34.4分,同比提高1.5分,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重视程度的降低,近几年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虽然持续增长,但是增速在减缓。目前社会责任表现较好的行业是电力行业,中国华电、南方电网、中国华能等企业均表现优秀,而石油行业和银行业则处于追赶阶段,目前发展迅猛的互联网平台则表现较差,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待改进。外资企业100强2015年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26.1分,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东亚地区的企业远好于欧美地区的企业。

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国内外企业普遍认证的与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ISO14000、ISO26000、SA8000以及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四类,他们针对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内容和特征。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之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企业应该着眼现在,放眼未来,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履行好本职的企业社会责任,为社会的稳定快速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目前我国企业在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安全设施不足造成的矿难及员工事故等问题都反映出了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企业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不惜以消费者及员工的生命开玩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及员工的权益,更没有做到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些违法行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在这一方面法律制定上不够完善。这就要求不能仅仅依靠舆论或者是社会监督,更需要强制性的政策的出台。除此之外,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一些法律来对企业的行为做出一些规定,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首先,立法相对过于分散,这些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措施涉及很多的法律法规,诸多的法律法规很分散,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法律体系。其次,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实际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很多的法规只是建议性的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再者,除了立法本身存在不足之外,司法部门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执法力度不强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只有立法和司法都做好,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履行过程中还缺乏执行和监督的主体,在很多地方,执法部门多是采取以罚代法的方式解决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使企业事先就将这一部分罚金算做企业的成本,削弱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

三、结合新常态背景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构建

新常态给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新常态背景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使中国的经济发展更加可持续,更具包容性,环境更加绿色、和谐,这就要求企业足够重视社会责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创新社会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各种因素充分融合,发挥各方的作用,如人的因素、社会因素、环境因素、政府因素、创新因素等充分凝聚,有效管理好企业决策对社会对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虽然逐渐受到重视,但是相对来说执行程度依然很低,对于企业来说社会责任相对虚化,其主要原因是缺乏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机制,所以必须从制度的角度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原则。

(一)从法制角度规范企业社会责任

首先,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市场和公众整合起来,完善治理模式。政府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法治的视角看待,来稳定市场秩序。当前中国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需要利用政府的权威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其次,在执法层面,政府要形成硬性的对于企业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制度,要加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检查以及执法惩处力度。通过控制外部体系的存在,将使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功能加强,从而使公司治理机制整体形成对企业家的道德风险行为的有效约束。

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表现在于完善对企业的经济责任、人权责任、环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吸收国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合理规制,并结合中国新常态的实际背景帮助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对于环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有了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法律在操作性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只是规定了责任和义务,却并没有对不履行责任或者承担义务作出具体的惩罚性规定及条款约束。因此要从公司法的总则中来规范企业社会责任,强调企业必须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使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强化企业的守法行为和守法意识,企业要严格遵守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在遵守各项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经济利润,为社会做贡献。要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使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司法路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约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二)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的多元化

目前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学术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新常态背景下,对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之前一直强调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进行评价标准的修订,将有助于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目前虽然有国际标准体系,但是那些并不是法律性质的约束,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要求,主要以舆论压力,企业的自觉意识来实现,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实现比较困难。因此,在面临新常态带给企业的挑战,要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要在国内市场上建立统一,有别于国际标准的针对我国国情的国内标准体系。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化

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有利于利益相关者、社会、政府了解企业承担责任的情况,使信息更加透明化,有助于增强企业与社会的互动。如果一些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没有公开披露自己的履行情况,不能够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认可,而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也不会得到任何的惩罚及舆论的压力,那么他在以后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就会缺乏动力。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就是要避免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对于我国目前的背景而言,定期总结自己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我国企业在世界的良好形象。

(四)政府建立激励机制

在政府建立法律制度之外,作为鼓励,还可以建立一些激励性的机制来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相对于强制性的法规来说,激励性的措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着更为有利的刺激,尤其是经济型的激励措施。一方面,政府通过颁发奖杯荣誉这种形式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是企业获取更多的市场。另一方面,政府通过采取一些经济性的激励措施,具体的通过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拨付非货币性资产等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实际的经济刺激更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是激励性机制只能作为辅措施,在我国新常态背景下,以及目前中国发展情况下,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化将会使我国企业走上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管理安全、热心公益事业及实践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任素娟.企业社会责任与核心竞争力的构建[J].辽宁医学院学报,2008(4):120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03)

[3]沈四宝,程华儿.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构建[J].法学杂志,2008(03)

[4]章辉美,张桂蓉.制度环境下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J].求实,2010,(1):43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审计,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国家审计

201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们党和政府通过加强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行为,增强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法规。

《规定》核心思想可以理解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制度建设,行为建设,促进科学发展”。

一、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其合法、合规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1】【2】由此可见,内部审计是企业进行内部有效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方式。重点在于监督、分析、评价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所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就等于在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可以及时有效的找出差距,肯定成绩,提供确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

1、缺乏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如首先必须依据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委托建议后才能实施审计。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与实际工作需要有较大差距。对于工作程序,报告内容,技术方法,责任权限不明确等问题。此外对于审计目的的不同理解,导致审计和评价的范围不同,人员轮岗时审计任务过度集中问题,诸如此类,产生的审计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2、缺乏健全的审计评价体系,项目开展相对滞后

审计涉及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且应该关注到一个长期的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由于缺乏系统的综合评价体系,很难系统全面的衡量一般要么就是核准数字,要么就是对被审计对象各方面都做出评价,这都会损害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同时审计一般都在离任时开展,缺乏对总体的把握,丧失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审计的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

3、组织模式单一,缺乏部门协调配合,执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一般内部审计就涉及财务和审计,对于审计涉及的组织、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联动,尤其是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实施是否充分,报告是否工作,建议是否可行等问题。同时普遍存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如:知识面窄,技术手段落后,缺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综合分析能力弱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1、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

内部审计不可能独立于企业本身,但他们执行不同的审计程序,涉及到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等等方面。如果有效的制定这样的评估,使其产生良好的评估结果,就应该遵循独立、客观,并赋予一定的权限和工作应有的保密性。他们履行的审计工作必须直接面向董事会或者相关分委会的董事会。只有这样才能降低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人员施加的压力,才有可能得到良好的评估结果。

2、内部审计的程序控制

内部审计是对企业整个经济活动的管理控制的再监督、再控制,是企业内部的风险治理。保证企业经济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也是帮助企业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决策的源动力。其中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程序的全面内部审计程序控制就是关键,这个控制在于监督和控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信息数据的监控。

这种信息数据的监控首先在于技术控制,建立完善的审计信息技术控制,并且保障这种审计技术的连续性,随着企业对于计算机系统的依赖,还应建立对相关计算机数据的风险管理和审计应用控制,防范审计的信息漏洞。其次要建立能够及时修补管理控制的内部审计制度,从财务会计系统或其他管理活动中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或职员舞弊等问题,通过对所发现问题的分析,帮助管理层及时有效的完善内部控制、消除潜在隐患。此外内部审计程序控制本身也应该具备被控制和被发现机制,如通过计算机逻辑程序审计,统计学逻辑分析等方法审核审计项目的连续、完整,保障内审数据的科学合理,确保内审本身经得起审核监督。只有确实完善了内审程序的控制才能及时有效的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才能更改和修补经济活动程序和管理控制程序,反映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长效变化等各个方面。

3、内部审计的预判性

内部审计不同于外部审计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是对本企业单位的经济数据的

持续监测。这种监测的要点在于围绕核心经营目标的提前介入,跟踪评估,为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要把事关企业重大的经济活动、经营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即要事前及时做出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衍生预测报告,适时提供事中运行效果的评价。对采购、生产、销售、投资计划和费用预算及合同等项,在尚未实施之前,做出以是否合理、有效、真实为内容的审核评价意见。这就要求一是在时间点上要有前瞻性,内审工作要向事前跟进;二是面向企业的整体经济活动上,在全方位拓展;三是紧紧跟上企业整个经济运营活动的步骤,在全过程延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应该创造条件,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审计工作。切实避免出现“事前不见,事中不靠边,事后瞪起眼”,充当事后诸葛亮,提供一些时过境迁,只能警示后人的“马后炮”审计报告。从表面上看,功夫没少下,好材料也没少写,但由于失去时效性,指导价值不大。这是内部审计作用发挥欠佳,久而久之,把内审工作变得有无皆可。

4、内部审计的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确保内审工作高质量成果的核心力量。高素质不仅仅是要求高学历、高技能、高能力的人才,更重要是建设是否能成为单位的内审工作岗位上最称职、最合适的职员。就是要把握是否是懂政策、会管理、务实、高效的内部审计成员。一是要建立一套动态的、例行化运作的人才考察、选拔、培养、淘汰、使用的机制,换而言之就是要建立人才的资源库、人才的区分机,人才的培训站、人才的选拔、发展、激励的机制。二是要立足本单位,事实表明单纯的通过培训活动很难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现实的生活很快磨平他们培训的精力和士气,更有效的做法是提供课堂培训的同时,让他们实际参与到各种实际工作中,接触到各类领导,可以通过轮岗、委派专项任务,边学边干。三是要坚持不断地进行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敬业精神。下决心将那些缺失职业道德、不称职的人员调离审计队伍;促使敬业精神欠佳、事业心不强、习惯于按部就班的人员转变观念。

三、完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行为建设

“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实际上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因此起着鼓励诚实的作用:由于知道外部审计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企业就会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审计时可能会被发现的不光彩的事。”【3】【4】

1、强化外部审计工作建设

外部审计的优点是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关系,不需看领导的眼色行事,只需对国家、社会和法律负责,因而可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也可以说企业通过外部审计完全可以用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经营状况。一方面可以运用这个审计工作,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尤其是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报告,向政府部门、企业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发出相关信息,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知道企业的发展经营的情况,债权人了解偿债能力,中小投资者通过这些财务信息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包括是否能够赢得潜在的投资者等等。因此,加强外审工作建设是必须、必要的。由于外部审计多数属于委托类型,这也要求审计中要明确需求方和厉害关系人的具体要求,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工作。

      2、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质量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从中可以看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均是审计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门。内部审计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和针对性,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能起辅助和补充作用;而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

但是对于外来的审计人员不了解内部的组织结构、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在对具体业务的审计过程中可能产生困难。此外,处于被审计地位的内部组织成员可能产生抵触情绪,不愿积极配合,这也可能增加审计的难度。因此内外审相结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

在外审计划和实施阶段一定要多咨询各级内审人员,外审计划能对审计的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做出了规划,才有可能有操作性和实用性,才能对实施审计所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划与说明。从控制审计质量的角度来看,只有良好的审计计划指导审计实施,才能确保审计质量。

在收集审计证据时,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和同行业平均数据或者以前年度数据比较时,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时,在总体复核阶段,数据是否进行调整,还是披露,都需要和内审部门人员配合才能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对未来报表

产生影响等等。

3、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

外部审计中包含了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国家审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的、权威的、综合的审计。而社会审计是是受托审计,不具强制性,只有接受委托后才能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但是现阶段国家审计力量有限、知识结构难以满足专业化要求等不足,2006年审计署颁布《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聘请社会审计资源中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造价师和其他行业专家等,由此开始了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形式。

四、审计促进科学发展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建议

笔者所在的企业是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经过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洗礼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其仍保持着不少国有企业计划经济时代的特色。比如: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虽然建立了,但具体的规章制度、议事规则等没有及时更新;在人事任免、预算指标确定下达等方面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比较多,等等。当然,对于比较新颖的“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基本上是按照集团层面的要求进行的,没有自觉意识,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规定和具有自我特色的指标评价体系。这就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随意性和随机性,不能形成长效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的现状

(一)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和具体。企业有财务资金预算管理、成本费用控制、煤炭产销存计划核定、物资采购供应、合同管理等各项完善而具体的管理控制制度和措施,但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却不够完善和具体。没有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可操作性就不强,就不能建立企业自身适用的判断标准和评价体系,也就做不出使用价值比较高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企业以上级单位印发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基础,结合自身的一些特点加以改动,便形成了自己的规章制度。这样的规章制度都是很宽泛的,可操作性比较差。最后做出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只能分清企业的潜赢潜亏,其应用价值不高,多数被存放在档案柜中。由于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企业只有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内部单位和个人的个别监督检查,多是领导交办的特别任务,目标单一,随意性较大。由此做出的审计报告没有系统性,对企业整体生产经营也没有什么应用价值。没有独立、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无头苍蝇,完全没有方向。

(二)没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适用的组织结构体系和指标评价体系。企业只是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室,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但审计室只是企业的一个部门,任何一个领导都可随意指派任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盲目性,浪费了宝贵的内审资源。同时,企业没有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没有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很难开展。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每次都要重新界定各项评价内容和指标,重新设计审计程序和审计底稿,非常浪费企业资源。每次都要重新学习,对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及个人都是不小的挑战。

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制度建设的建议

1.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应当由公司领导、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生产、规划、销售和物资采购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政策和制度,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提前告知和公示制度。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5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自收到通知当天,开始在单位“厂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介中进行公示,直到审计工作结束为止。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督检查实际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所以,应当提前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便于其准备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在进行审计公示时,应当公布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并公布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和联系人等主要内容。便于广大干部职工反映情况,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审计报告书面反馈及征求意见制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根据审计情况,及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征求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本级及上级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被审计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应自接到审计报告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以此做到审计报告符合实际,能够反映被审计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真实情况。

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在审计活动结束,正式的审计结果出来后,联席会议应当将审计结果在“厂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介中公告,并将审计情况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通报给公司领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或部门、被审计个人及其所在单位。

5.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出来后,被审计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依据审计结果首先提出自我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归属提出意见,然后报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对上述措施和建议进行研究,结合各成员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形成最终的整改措施和责任归属意见。

(二)体系建设的建议

1.组织结构体系。①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②日常管理机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公司领导、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和生产等部门组成;③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财务审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④办公室下辖本级专职、兼职审计人员和下级兼职审计通讯员。本级专兼职审计人员进行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下级兼职审计通讯员负责各种审计信息的上传下达。具体的结构体系如下图:

2.指标评价体系。①将企业“5年或10年规划”作为评价企业可持续性的指标;②将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作为评价企业年度各项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的指标;③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评价企业各种活动是否合规、合法性的指标;④将“优、良、及格、差”四个级别,作为评价企业审计结果的最终效能指标。具体评价体系如下图:

在实际工作中,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常常结合在一起进行,很难区分开来。只有将制度和指标不断具体和细化,其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才会越来越强,才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0: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Z],中办发【2010】32号.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6篇

1 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在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间,要评价、鉴证、监督和审计企业领导人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包括对损益的效益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责任,对企业的负债和资产情况的责任等等[1]。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务收支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人格化,也就是对审计结果进行落实,主要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

1.1 具有特定的审计对象

与一般的审计活动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其审计对象是企业的领导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事项的界定主要是以领导人的任期为依据的,对任期内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因此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就是企业在该领导人任期之内的一切经济活动。

1.2 具有综合性的审计内容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并非以单一的事项和类型为内容,不仅包含了常规设计的内容,还对专项审计的内容有所涉及。对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应该以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决定审计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管理结果和管理行为,从而对其应该负有的责任以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价[2]。

1.3 具有明确的审计目的

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比较明确,就是审计和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的有效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以此为基础来对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评价。同时还要对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确定,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能够以此为依据进行干部的使用、评价与考察。

1.4 具有多种新的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既能够为审计的实施提供准绳,又能够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以此为根据做出审计决定。由于其审计内容具有复合型,以及审计客体具有差异性,因此必须使用多重性的评价标准,要适应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企业财经法纪审计,以及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等[3]。

2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机制,维护企业的财经纪律,对企业领导进行约束,推动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4]。

2.1 对企业领导的管理监督制度及其完善

应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为企业领导的经济业绩评价提供数据化、指标化和具体化的标准,从而使企业能够提高对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和水平。

2.2 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收支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覆盖,能够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经济问题,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财经法纪。

2.3 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责的自觉性

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接受公正、客观的审查,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在审计中就会有所暴露,并受到查处。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也会在审计中受到表彰。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2.4 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既可以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揭示出来,对企业的盈亏进行核实,摸清企业的家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使企业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5]。

3 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大多企业都已经开始运用经济责任审计,也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然而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表现在审计效果不够显著、审计过程不够规范、审计体制不够完善等方面,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1 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存在着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的矛盾,从总体上来说,企业具有较多的审计对象,而审计力量却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具有一定的设计资源,必须对每年度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进行一定的安排。对于企业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不固定的对象数量,如果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过于频繁,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具有更大的业务量、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内容,要对企业的损益、负债和资产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计,还要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

根据我国当前的干部管理体制,现行的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与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动存在脱钩的现象,这也造成了省级项目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些部门总是临时交办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时间紧,给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困难[6]。

3.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将内部审计作为明确的主体职责

尽管我国审计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内部审计也具有人员优势、资源优势和信息优势。内部审计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央部委和大型企业集团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确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就是内部审计。

3.3 对经济责任的界定有一定的困难

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都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情况等等。然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出现了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问题。

首先,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边界。国有企业政企分离还没有完全实现,一些国有企业的行为没有摆脱行政行为的色彩,导致难以对非经济行为和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区分。其次,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承担者。最后,难以界定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

3.4 缺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着政策不健全、法律级次较低的现象。必须在审计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审计事项来发挥审计的各项职能,然而审计职责却没有规定对人这一审计对象的实际范围[7]。

当前主要是参照财政部对于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来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这些指标和标准具有零散性和个别性,在法定性和约束性上存在欠缺。

3.5 不能规范地用审计结果

从程序上来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成果的应用存在着脱离的现象。没有摆正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出现了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徒劳无功。

在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不透明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审计结果必须向人民政府报送,并且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并不会公开披露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积极有效的反馈,没有制定对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如何进行免职、降职、追责、诫勉和提醒的具体标准。

4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措施

4.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建立起一套高效、协调和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政策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非由审计部门一家承办,而是要与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协调,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来保障,审计、纪检和组织部门能够进行分工协作和统一安排,做到配合联动。

4.2 对审计效果进行提高,将审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下来

4.2.1 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结合

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评价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而且长期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2.2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使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这个方式。通过企业审计能够促进企业的改制,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健全[8]。

4.2.3 将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的一个重要过渡阶段,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多有重合。因此企业审计的方向应该是效益审计,立足于对企业效益和效率的评价。企业只有做好经济效益审计,才能明确企业的经济责任。

4.3 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界定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要界定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第一,要对现任责任和情人责任的界限进行理清。第二,要对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理清。第三,要对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进行理清,搞清楚而造成损失的原因到底是法律不完善、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外力原因,还是由领导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第四,对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进行理清[9]。

4.4 将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首先要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必须包括以下的内容。对企业损益、负债和资产的评价指标,例如偿债能力、负债状况、资产运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的指标。对企业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的。对企业执行财经法规制度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违规违纪比率[10]。

其次,要适当的进行审计评价。也就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和客观公正性的原则。也就是要把握住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并且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来看待问题[11]。

4.5 正确运用审计结果

首先要统一规范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就是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教育管理和考察任用的依据,并在干部考核档案中进行记录。纪检监督部门要有审计结果为依据,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办,追究相应领导人员的责任。要根据各自的职权,明确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考核办法、运用责任、运用要求、运用方式和反馈方式。

其次,必须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先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免除该领导人员的职务,再由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领导根据审计结果以及其他综合情况来决定是否对该名领导人员进行任用[12]。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7篇

关键词:企业 社会责任 演化 经济学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CRS)已成为各国企业发展战略关注的热点,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起步较晚,还没被普遍社会成员所接受和认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均显得相对滞后。因此,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时展的必然选择。

一、演化经济学理论

经济系统的演化分析是现代西方经济学发展研究的新领域,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静态均衡分析相比,企业责任演化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责任的历时转变问题,它注重对“变化”的研究,以企业社会责任历史的不可逆视角观察经济现象,强调时间与历史在经济演化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制度变迁。在经济发展多元化的今天,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制度变迁的历史潮流中,中国学术界对演化经济学的发展倾注了高度关注,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演化系统,包含了上千个变量和参量,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演化经济学研究就是要了解企业经济组织的内部结构、技术进步以及行业和产品的变迁、创新发生的过程。只有详细了解经济的演化过程,才能把经济建立在企业分析的基础上有效解决经济系统的演化规律,同时使企业对经济系统的性质有本质上的突破和认识提高。

二、 演化经济角度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在各国兴起,到九十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发展在近百年的发展中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七十年代的第一阶段也就是赢利至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20余年间持续稳定增长,开创了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二次黄金时代,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生存比赛规则范围内的利润最大化;其次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关注环境阶段,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各种弊端也随之而来。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顾全企业员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要求实现统一。第三阶段也就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社会责任运动兴起,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各地联系日益紧密,在在各种因素的的推动下,企业社会责任成演化经济学是时展的必然走向趋势。

三、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的日益残酷和激烈,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看,其发展过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较淡薄

我国二十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的不断深入,企业开始逐步转化成独立法人后,企业社会职能以及企业的责任相对有所减少,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淡薄。由于我国企业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企业管理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缺少企业文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仅仅把自身定位于一个经济实体,更多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在经营过程中只以经济利益为重,否定甚至排斥它的存在,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感缺失。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不考虑社会就业问题与环境保护问题、缺乏诚信和公平竞争意识、特别是商业道德的缺失,一些企业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越出应有的边界,对员工、对消费者、对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缺陷

在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上,就我国政府而言,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结构的角色,代表社会的公众利益,对企业的社会行为有义不容辞的约束和监督推进责任。然而,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没有理由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如果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我国社会企业责任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虽出台了相关强制性责任的法律,但是在实际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存在两方面的管理缺陷,一是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二是管理体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在我国还没有正式成立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和社会责任标准下,企业存在问题是正常现象,但是问题如果长期重复出现,我们只能够依靠政府在宣传和提倡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到强制性实施。

3.社会责任审计信息披露不完善

国内学术界大部分学者虽然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认识上仍有所差别,但其总目标却是一致的,即: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从我国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全面披露,是社会责任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而我国社会社会责任审计还停留在原始的自发阶段,虽然有一部分企业开始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但是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纰漏内容有限不全面;内容差异较大;信息披露形式单一;社会责任信息独立报告意识缺乏,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不积极。

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改进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无论从历史的还是逻辑的角度分析,企业的本质属性都应当是社会组织,且首先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而存在,其经济组织的属性只是第二位的,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是当今各国政府、企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提高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近年来,我国企业经过不断的调整改革,从社会角度来讲,企业是构成社会有机整体的单元。 我们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已有的经验,把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促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第一,经济责任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使社会成员获得好处。第二,法律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遵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答应的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三,道德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倡导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第四慈善责任,对企业而言从道德责任感出发,参与非强制性的或者非法律或伦理要求的社会捐献活动,达到社会对企业成为出色的企业公民的要求。

2.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引导

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介入和引导,随着国际竟争的进一步加剧,开始逐渐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一种竟争手段,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因此,政府要大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积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制制度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和法律的执行,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得到落实。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吸引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公益责任。

3.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现在工商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影响力也越来越强。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的价值存在目的在于为社会创造财富,企业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只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就很有可能造成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冲击或破坏了社会利益,对于社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声誉,得到社会政府的组织认同,更好地体现企业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

4.创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把经济利益作为追求的首要目标。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们竞相开发“免费”或者“低廉”的自然资源,降低甚至规避环境成本,由此引发了一场新的环境资源危机。此时,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矛盾需要及时缓解,人类需要文明的转型。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进一步升华。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纳入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各个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管理制度,进而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结: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作为我国转型期新的社会问题,在面对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和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下,需要多方面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法律、舆论、公众监督等多因素的作用,形成一道多层次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把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经济学的运动在我国的实施纳入法制轨道。因此,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加强社会责任的经济研究将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大课题,同时也是时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席建国.论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上海企业,2005

[2]杨晓峰.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09

企业经济责任制范文第8篇

一、国企领导人履行的经济责任

确定国企领导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是进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也是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关键。笔者根据对部分国企领导人的调查,结合审计教学及工作经验,对国企领导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总结归纳如下:

(一)安全稳定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有企业长期不变的宗旨。近几年,涉及生产、设备、交通、人生安全、企业稳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频频出现,尤其是一些重大生产事故,不仅使企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危及职工的人身安全,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保证企业安全稳定是国企领导人的首要责任。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作为国企领导人,肩负着一个重要的经济责任就是在其任期内防止企业资产损失,确保国家投入资本的保值,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实现盈利和积累资金,使资本得到增值。

(三)经营管理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方面需要为企业实现盈利,不断开发新技术、生产性能优、质量好、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另一方面要确保财务安全,保持企业有较强的资产运营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同时,通过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合理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使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四)重大决策责任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领导人不可避免地要做出各种决策,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牵动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政治稳定。因此,作为国企的领导人,必须健全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管理机制和程序,使决策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避免盲目、擅自决策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浪费和债务风险等问题。

(五)可持续发展责任国企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涉及企业各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因此,作为领导人为确保国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应加强企业合规性、风险性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保障性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企业基础建设,增加科研投资及成果转化,吸引优秀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六)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在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国企领导人,一方面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应在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缴纳税款等方面负有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努力。

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根据国企领导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确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稳定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是否具有安全质量意识,是否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效落实,是否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发展的关系。尤其要关注不顾企业、社会的安全稳定而追逐利益和政绩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重点查明国有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增值;债权债务是否清楚,资金偿还能力是否增强;企业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是否据实及时人账,利润是否属实。

(三)经营管理度可持续发展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运营情况;经营活动及管理活动的效益情况。审查中尤其要关注企业在增加收入的同时是否重视积累的增加,处理好企业长远发展与近期利益的矛盾,确保企业宴现可持续发展。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对企业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一是审查企业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通过会议进行可行性论证、操作是否遵循市场化规则。二是审查企业对外提供重大经济担保事项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三是审查企业大额资金运作、大额采购等事项,是否存在企业领导人擅自决定而造成损失的问题。

(五)企业内控制度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时主要查明国企领导人所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是否健全了合理的内部管理系统和内部会计系统,并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揭示因制度不健全或监管不力造成的各种舞弊,降低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重大风险。

(六)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情况重点查明国企领导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虚报资产、少计负债,多计成本、虚减利润;、贪污受贿,偷逃税费、侵占国有资产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的认定及审计

对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进行认定,是正确判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也是正确评价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基础。只有合理界定国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才能分清对领导人任期内企业出现的问题,是否属于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应负什么性质的经济责任,从而对国企领导人任期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经济责任定性的标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国企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叉将主管责任划分为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第四十二条,将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统一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即把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放在了一个层面。笔者认可后一种提法,认为领导责任就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以外的管理责任,即经济责任定性标准并列为以下三种:(1)直接责任。国企领导人因直接违反或通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失职、渎职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应负直接责任。(2)主管责任。根据企业内部分工,国企领导人对其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应当承担主管责任。(3)领导责任。国企领导人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应当承担领导责任。这种责任一般是基于领导干部的职务而言的,不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对本企业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负有领导责任。

(二)经济责任划分的界限经济责任的界定,要根据经济权力运用和义务履行的主观能动性和结果的合法性来判断。权力运用和义务履行正确而且结果合法的,承担较轻的责任,否则就得承担较重的责任。在界定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时,要注意区分下列责任界限。(1)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原则上应根据任职时间界定前任、现任的责任,但要剔除前任领导人经济责任对现任的影响因素,当然,现任的责任也不能推给前任。如对前任遗留应收账

款、现任形成坏账责任的认定,现任国企领导人如能说明坏账形成的原因,并已积极清欠而且有应收账款催款函证,这种情况不属于现任企业领导的责任。但如果没有积极催讨、清欠力度不大使债务无法收回,特别是当债务人破产时,企业未及时向法院提出追偿债务请求,导致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现任国企领导人应负有主管责任。(2)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个体,也可以是一个团体,决策成功与否不能完全归结为屋企领导人。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失误,如果是出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结果,应当界定为集体责任,领导人只负主管责任;如果是领导人擅自决定或形式上经过集体研究,实质上是个人意志和权力影响所为,则界定为个人责任,领导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3)决策责任与执行责任的界限。国企领导人在任期内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果决策正确,只是分管领导人或下属单位执行错误,则分管或下属应承担直接责任,决策人只负领导责任;如果决策错误,而分管领导人或下属单位明知错误仍照常执行,不仅决策人要承担责任,分管或下属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但上级指令、被动执行的事项。可以免除或减轻主管或下属的责任。(4)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企业经济活动受到影响的属于客观责任,不能由国企领导人负主要责任;但如果是由国企领导人管理不当、决策失误、、等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则应由国企领导人个人负责,定性为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要视情况而定。(5)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界限。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国企领导人只承担他所分工的那部分责任,而其部下分工的那部分责任,对国企领导人来说则是间接的领导责任。不是直接责任。具体在审计时应分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界限:一是凡是国企领导人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则应负直接的经济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国企领导人的部下所作出的决策未经企业领导人审批的。应由其部下负直接的经济责任,国企领导人只负间接的经济责任;三是由于管理教育不严,致使下属人员违法违纪,国企领导人应负间接的领导责任。

参考文献:

[1]彭振威:《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审计研究》2(1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