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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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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目    录

 

1  总  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6)

1.5  预案体系 …………………………………………………(6)

2  组织体系 ……………………………………………………(7)

2.1  应急指挥机构 ……………………………………………(7)

2.2  办事机构 …………………………………………………(8)

2.3  专家组…………………………………………… ………(9)

3  预警预报……………………………………………………(10)

3.1  预警信息…………………………………………………(10)

3.2  预警准备…………………………………………………(11)

4  应急处置……………………………………………………(11)

4.1  信息报告…………………………………………………(11)

4.2  响应启动…………………………………………………(11)

4.3  分级响应…………………………………………………(12)

4.4  分部门响应………………………………………………(16)

4.5  分灾种响应………………………………………………(18)

4.6  现场处置…………………………………………………(18)

4.7  社会动员…………………………………………………(18)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19)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19)

5  恢复与重建…………………………………………………(19)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20)

5.2  调查评估…………………………………………………(20)

5.3  征用补偿…………………………………………………(20)

5.4  灾害保险…………………………………………………(20)

6  应急保障……………………………………………………(21)

6.1  队伍保障…………………………………………………(21)

6.2  治安和交通保……………………………………………(21)

6.3  物资保障…………………………………………………(21)

6.4  资金保障…………………………………………………(22)

6.5  宣教、培训与演练………………………………………(22)

7  监督管理……………………………………………………(22)

7.1  奖励与责任………………………………………………(22)

7.2  预案管理…………………………………………………(22)

7.3  预案实施时间……………………………………………(22)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

(附表1-15) ………………………………………………(23)

附件2 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4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全区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天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行政区域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雾、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和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家、省、市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级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基层开发区、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统一组织开展本区域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发区、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以及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

2  组织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专家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天宁分局、天宁交警大队、天宁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天宁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当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已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应对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的区级应急指挥机制。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道路结冰)、低温、寒潮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由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2.1.2  开发区、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开发区、镇、各街道参照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发区、镇、街道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2.2  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3)负责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并指导开发区、镇、街道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

(4)检查指导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5)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宣传与沟通工作,根据区指挥部授权起草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区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

(6)组织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职能科室,明确有关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2.3  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应成立全区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

3.1  预警传播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国家、省气象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制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分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接收到市气象台的预警信号后,快速传播,提醒各级各部门、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先期防御、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整合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开发区、镇、街道及其区域内的社区(村)、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户-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

3.2  预警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4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具体预警分级标准参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收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气象灾害预警时,应及时向各级各部门转发。有关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一级或二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报请区长签发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三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较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总指挥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四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一定损失时,区指挥部授权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标准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时,区指挥部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预案》和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3  分级响应

4.3.1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领导、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同志24小时坚守岗位。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各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区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工作。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2  三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做好灾情统计。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3  四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书面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2)要求有关区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区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区级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灾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动准备;开发区、镇、街道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

(5)请示上级协调驻常部队(含预备役)做好担负抢险救灾的准备。

(6)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

(7)做好灾情统计。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4  分部门响应

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天宁区粮食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突发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宁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天宁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引发重污染天气,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水旱灾害,由水利部门依据《天宁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城市内涝,由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道路积雪结冰,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天宁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区委宣传部负责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分会等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消防、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驻区部队按照《天宁区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5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各成员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根据本区可能受影响的灾害性天气类型,可分为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雾、霾等气象灾害,具体气象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见附件1(附表1-15)。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7  社会动员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应急处置和灾情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指挥部审核和。

发生气象灾害时,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和指导。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提供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内容;区指挥部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召开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变更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结合区域各类气象灾害现场处置等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区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较大以上灾害超出开发区、镇、街道恢复重建能力的,区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全面结束后,相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

5.3  征用补偿

区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设备、设施、场地、运输工具和其他物资。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及时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务。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区有关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消防救援、危化品救援、医疗卫生救援、森林消防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应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6.2  治安和交通保障

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等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公安、交警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6.3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各相关行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储备抢险专用物资,以备抢险急需。

6.4  资金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达到《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区财政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6.5  宣教、培训和演练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各界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以及易受灾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7  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预案实施后,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

社会响应措施(附表1-15)

附表1  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台风蓝色、黄色预警

台风橙色预警

台风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台风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安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和台风暴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参与、协调台风和台风暴雨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交警

部门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台风暴雨引发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通知学校做好防台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台应急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巡查、加固居民危房,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辖职责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台风准备。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台风措施。

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业等应采取防台风措施,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准备工作。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水情、工情、灾情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宣传台风可能对游客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台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人员注意防台风,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检查本区各项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学校

做好防御台风准备、暂停户外活动。

停课后,保护好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的台风信息,及时了解台风动态;不到台风途经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以免受伤。

尽量不到户外活动,户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并注意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做好防台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2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大风黄色预警

大风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大风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次。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重点单位加强大风天气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协调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教育

部门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大风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做好防大风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工作。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风、防火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提醒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工作。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区域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住户做好防风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出门,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3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雨蓝色、黄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暴雨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雨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准备。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按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暴雨防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巡查、加固居民危房。与水利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暴雨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和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防范可能出现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况,并组织排除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

关注暴雨最新动态,检查区域各项防雨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域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雨信息,及时了解暴雨动态。不到暴雨发生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尽快回家。关闭门窗,以免雨水进入室内。

户外人员寻找安全地带避雨,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做好防雨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4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雪蓝色、黄色预警

暴雪橙色预警

暴雪红色预警

应急

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暴雪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雪灾安全工作。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雪灾措施。

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参与、协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配合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清雪。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

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

督促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采取路面防冻措施,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以及桥梁、涵洞、弯道、坡道、站台等路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巡视,组织力量开展行道树、公园(绿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种植业主、养殖户做好防雪灾、防冻害及采取其他有效防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建筑物内的人员。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雪天气预报信息。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雪灾防御、积雪清理及灾害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雪信息,通知住户清理积雪并组织检查。

关注暴雪最新动态,检查本区积雪清理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雪信息,及时了解暴雪动态。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主动做好门前积雪清理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5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寒潮蓝色预警

寒潮黄色预警

寒潮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寒潮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采取防寒措施,避寒场所开放。

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尤其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

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对园林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加强园林树木、花卉等防寒工作。

对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防寒保暖工作,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应采取防霜冻、防冰冻、加暖、加盖和防大风措施。对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各项防寒、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寒潮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寒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取暖设施用电、用气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寒潮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6  低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低温蓝色预警

低温黄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低温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变更预警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低温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地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做好个人防冻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7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霜冻蓝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组织农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林业育种应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各社区(村)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社会

公众

注意防寒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8  冰冻(道路结冰)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冰冻(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冰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冰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除冰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根据冰冻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的道路除冰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冰冻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范。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出行前的各项防护工作,防止因道路结冰打滑造成外伤。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9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高温蓝色预警

高温黄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高温蓝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高温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高温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协调高温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

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教育

部门

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提示学校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学校停课,要求对在校学生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户外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作业单位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

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用水。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停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做好高温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的防范。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工作。

人社

部门

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时段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停止露天作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对市场零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防范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配合做好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I级

干旱黄色预警

干旱橙色预警

干旱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

部门

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做好地下水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农户、水产、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监控,督查相关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指导林业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对林业的影响。

宣传、网信

部门

及时传播抗旱预警信息,加强抗旱工作新闻报道,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雷电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雷电工作。

消防救援

部门

应急处置因雷击造成的火灾。

教育部门

通知学校停止露天体育课和升旗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在雷电发生时让学生留在教室内,待雷电天气过后才可室外活动或离校。

交警部门

组织警力上街巡查,疏导道路交通,处置因雷击造成的交通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提醒、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城市管理

部门

提醒、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组织力量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农业农村

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体育

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停止户外娱乐项目。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村、社区

在社区(村)内公告雷电预警信息。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示居民收好阳台衣物并关闭门窗,减少使用电器。

社会公众

避免在空旷处行走,尽量躲避在室内等安全场所。避免在大树、高耸孤立物下躲避雷雨。尽量避免在雷电时拨打接听手机,减少使用电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2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冰雹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冰雹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

部门

做好防冰雹应急工作和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冰雹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冰雹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冰雹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3  龙卷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龙卷风监测防御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龙卷风灾后应急救助工作,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城市管理部门

做好人行道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部门的龙卷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龙卷风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龙卷风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龙卷风发生时避免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4  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雾蓝色预警

雾黄色预警

雾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雾预警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开展雾天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提示学校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

要求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尽量不到户外行走,更不要早起锻炼。非出门行走不可的最好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注意交通安全。

户外人员应使用口罩等防护品,尽早到室内躲避浓雾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5  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一级

霾黄色预警

霾橙色预警、霾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霾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霾橙色及以上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环境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

加强环境监测。启动与相关部门的即时会商机制,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根据环境监测和预报,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霾预警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减少室外活动,做好防御霾危害的相关工作。

告知学校霾出现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好霾危害的宣传和防御工作,要求系统内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区域内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不要早起锻炼,必要时出门行走应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件2

 

    天宁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环冷机;跑偏;调整;关键点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2.034

1 前言

球团环冷机是对回转窑排出的焙烧后高温氧化球团矿鼓风冷却,使其温度降低到便于后序工序处理;作为整个系统热平衡的重要环节,回收高温球团中的热量,用于前面的工序,从而降低整个系统的燃料消耗。该设备能够在高温条件下正常工作。其工作原理是环冷机回转体由主电机、减速机、开式齿轮和链轮带动回转。随着回转体的回转,从回转窑烧成的热球团经给矿斗不断落到回转体内带篦孔的台车上。在台车上,通过平料砣将料层刮平,以避免料层偏析,改善透气性。热球团矿在台车的缓慢回转和从台车下部通入的冷却风冷却下,依次经过环冷机的高温冷却段、中温、低温冷却段,最后到卸料斗处排出冷却至低于150℃的球团矿。各段之间用挡风墙隔开,以强化冷却效果。

莱钢120球团环冷机在一次外线导致大面积停电后,台车上的料温1200℃左右,由于温度较高,停电后鼓风机停止运行,导致台车及回转体变形。再次运行时,环冷机跑偏导致西侧大齿轮断裂,减速机底座裂开,为此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进行攻关调整。

2 主要问题

环冷机在停电后,高温球团在台车上温度降不下来,使台车、回转体受热膨胀变形,在一开机运行时导致环冷机回转框架整体向南运行,使挡料墙和栏板砖无间隙摩擦严重产生相当大的阻力,从而致使环冷机西侧减速机底座断裂,大齿轮断裂,导致严重的设备故障。

3 原因分析

(1)因外部原因突然断电造成球团全线设备停机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如果没有这次停电,就不会有这次事故的发生。

(2)环冷机传动系统大齿轮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是造成本次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断裂的大齿轮被碎裂成5块,从现场大齿轮断裂处发现,齿轮断面存在严重铸造缺陷,开裂处有3处铸造夹渣、2处存在旧伤裂纹,铸造缺陷和旧裂纹造成齿轮强度降低,成为齿轮的薄弱点,在受到负荷状态的作用力下,造成X轮碎裂。

(3)对新工艺、新设备的运行机理存在认知上的不足,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球团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红球1200多度,冷却风机突然停止,在热胀冷缩的作用下,会导致环冷设备变形和位移,同时,由于环冷设备分三段冷却,冷却程度不同,造成环冷设备变形和位移量不同,再次开机时间把握不好,没有让设备冷却后恢复变形量再开机,导致设备存在犯卡现象,系统运行阻力增大。

(4)在设备的操作方面,开机前确认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开机后两次报过载保护跳电,电气人员没有提醒查明原因,机械维修人员和岗位人员排查外部机械设备没问题就联系开机,导致设备故障。

4 解决方案

(1)对环冷机进行调整,使环冷机各关键点得到有效控制。利用检修时,对环冷机内侧挡轮进行调整固定。将所有侧挡轮底座螺栓加以固定,两侧用钢板焊固来固定挡轮底座。将东南三个挡轮间隙调整为5mm,使其转动时向北侧运转,确保了环冷机运行中的间隙合理,保证设备稳定顺行。

(2)加强设备的研究,提高对新设备、新工艺在理论和实际生产方面的认知水平。在出现异常应急状态下,对可能出现的变化和状况,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明确处置方案,明确处置人员,明确工作程序。防止出现事故和导致事故扩大化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突然停水、停电会影响那些设备,会造成何种后果,应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等,形成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停水的应急安全保证措施,目前已经实施完成,主要是对系统水泵突然停止的情况下,为保证设备的冷却,防止设备烧损和变形,自动力部新水管网上,新架设一条管线及时供水、补水。

(4)开机前,用慢驱动进行运行,及时对环冷机的关键点进行观察。为了保证环冷机在停机后,稳定的运行。

开机前,要先检查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1)挡料墙与栏板砖的间隙是否合适。2)大链轮有无磨损痕迹。3)减速机底座螺栓有无松动。4)防不翻车装置是否可靠。

开机后需加强点检确保环冷机稳定运行,需检查:1)挡料墙与栏板砖的间隙是否有刮擦。2)链轮和链条接触是否均匀。3)内侧挡轮是否运转,底座螺栓无松动。4)支撑轮是否运转平稳。

5 实施效果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井控;井下作业;安全

中图分类号:TE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093-01

井下作业的过程中,由于复杂的地下压力容易造成井涌和井喷,这就需要对压力进行控制和干预,避免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危害,消除安全隐患。鉴于此,井下作业的井控工作就很有必要,为保证井控效果,就需要对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合理的应对策略来提升井控作用,保障尤其开发的安全高效。

1.井下作业井控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油田的井下作业现状,井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意识、设备装置不满足需求、责任划分不明确以及应急预案不完善。一线操作职工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较淡薄的井控安全意识造成了较低的安全水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处于成本考虑,井下作业中的许多井控操作设备配备不足,这些都是导致高频率出现井控事故的原因。

在修井作业中,使用较多的还是手动防喷器,井控的配套设备存在缺乏或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如压井管线和配套节流管线等。井控过程的难度较大,操作较为复杂,为满足实际需求,获得教好的井控效果,就需要采用先进的自动化井控设备。而从目前看,就目前水平条件还无法完全实现。

实际作业过程中划分不明确的井控管理责任使得井控管理无法准确落实,且设计自身存在问题以及不规范的设计审批,都导致井控问题的出现。作为井下工作中的基本工作,必须对井控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保证设计质量,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而很多施工单位未能做到。

不完善的应急预案导致发生突发事故后不能正确处理,或是处理的时机不合理,这就需要全面、具体的井控防喷演练。根据HSE相关规定,在井下作业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来保证过程的准确有效,而实际作业中,应急预案不够完善,演练浮于形式,遇到突发事故不能进行有效处理。

2.引发井喷的原因分析

分析井下作业井发生井喷事故的相关资料后可发现,出现井喷事故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起管柱过程中的燃爆、无关人员扩大事故、验收不合格以及不准确的资料。井下作业的一个重要工序就是起下管柱,如果此过程中防喷器的安装不符合相关设计安装要求,井筒内添加的压井液不合适或未注入,天然气从井内喷出后接触修井机高温刹车片就会起火,甚至发生爆燃。这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带来很大的危害,这也是造成油井事故和井喷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关人员主要是井场周边的村民,存在强行建房以及拾取落地油等,而油气田的开发中,不允许在油井周边搭建,也不能出现拾取落地油的情况,一旦出现井喷或爆炸事故就会使得伤亡扩大,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在修井大队的开工验收中,对于可能存在的未能正确安装的防喷器没有及时纠正,制定的应急预案没有较强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不规范的施工和不完善的应急预案就给施工作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更易发生井喷事故。

在井下作业前需要了解油气比、地层压力等相关数据,这类数据通常由采油厂工程技术大队提供,为保证安全作业,必须保证此类数据的准确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存在缺乏准确数据支撑的情况,无法满足井下作业的需求。

3.典型井喷案例分析

3.1案例1

3.1.1某井在完钻过程中,完钻井深2123m,之后进入固井。相继完成射孔、通井刮削等施工。当下压裂管柱至148.83m 时,突然发生井喷,当班工人立即关闭35MPa试油防喷器,抢装旋塞未成功;井口连续喷出压井液(清水),之后喷出天然气,气柱高10~15m,经过紧张抢险,分压井成功。

3.1.2原因分析a)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洗井不充分、观察时间不够、溢流判断不准确、起下通井刮削管柱速度过快等一系列违章行为。b)根据经验做法,在高压低渗低产层试气采用清水压井施工。c)没有地质和工程设计,由修井队编制的施工设计不规范且无井控设计内容。d)甲方监督管理、井控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体制不健全,存在严重漏洞。

4.针对井控问题的应对策略分析

4.1加强安全管理意识

在井下作业中,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对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都采取专人负责。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在发生事故后保证能按照管理制度来落实安全责任。为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可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

井下作业的井控工作较为繁琐,需要作业人员能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井控培训来提升职工的井控意识,避免因员工意识薄弱而造成的意外事故,除两年一次的换证培训外还要更多的组织井控培训,保证其在日常工作中能符合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4.2规范工程设计方法

采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井控管理来对工程设计方法进行规范。工程设计的基础是良好的工艺,为提升工程工艺设计的规范性就需要对工艺进行改进,来获得更好的工艺质量,做好工艺控制工作,保障人员安全的基础上提升了作业质量。

4.3加强监督

加强监督主要是做好严格的开工验收,井下作业开工前都有相应的验收制度来进行检查,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通常因责任意识淡薄而实施效果不佳,这就需要对验收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采取专人进行检查,严格要求满足条件后才能开工。

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大多是因为“三违”现象所致,也成为了作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就需要提高执行能力,严格要求井控管理制度和设计标准,实现规范化设计标准和完善的井控管理制度。井控管理制度的提升是通过具体作业的每一个环节的井控工作来实现,发挥应急预案的真正作用,有效的控制井喷事故,保障安全和经济效益。

4.4加强设备管理

加强完善井控设备配备,根据作业不同需求来对设备进行完善,如电缆输入射孔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以及旋塞阀等,组建井控检修专用车间,对井控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检修,配齐防喷器试压装备,保证每口井都进行试压完备防喷设备,保障作业的安全性。

井管的使用状况也影响到井下作业的效率和安全,一般对于使用时间超过十二年的油管和超过十年的抽油杆都需要进行更换,这就需要加强井管的更换力度,投入追加作业材料费用来实现。对于更换的油管和抽油杆,对其具体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详细记录。通过更换和保护来降低因井管出现断裂等情况而发生的井控事故,提升作业质量。

综上所述,井涌和井喷会对井下作业带来人身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要严格做好井控管理工作来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应高度重视井控管理、井控设备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进行规划化工程设计,以此来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

参考文献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对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社会整体治安工作,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企业的各级领导能够把全部精力放在发展上,专心组织好生产经营;员工能够安心工作,发挥好每个人的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保证高效地工作,为企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二是国有企业特别是炼油、化工企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遭到破坏会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是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还可以预防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企业内部治安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全身心投入日常生产建设中去,企业的效益才能越来越好。总之,企业内部有一个良好、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企业才能开展好其他各项工作,生产经营才能顺利进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二、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当前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必须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探索新的思路,才能提高企业治安保卫水平,确保企业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安保防恐工作各项措施。坚持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副书记和治保员具体抓落实的有效做法,强化企业、部门、区块、班组四级管理网络,随时了解和掌控不稳定信息,对掌握的信息逐一梳理,提前发现、提前防控、提前处理。同基层各单位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组织应担负的责任、目标和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部门还需逐级细化责任内容,同区块班组签订责任书,和生产经营工作一样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从而保证各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

要提前制订《安保防恐工作实施方案》,治安保卫人员不能坐等靠,不能等问题出现了再处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员工的各种动态和信息,对可能发生激化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当好参谋,提出解决的方案,加强隐患排查,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加强治安保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须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完善从领导到员工的岗位职责,在管理上制订考核细则,从而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局面。在队伍建设上,通过采取岗位练兵、在职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使所有人员不仅要成为企业的安全员、消防员,更要成为维护治安稳定的信息员,调研员;从整体建设上始终安排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事能力,真正起到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专业人员。

(三)严格内部治安管理,提升综合治理管理水平。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治安保卫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外来出入人员、承包商队伍的管理上,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和思路,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各部门属地管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区域,业务部门做到管生产、管安全、管治安、管承包商队伍监督四统一,使属地管理无空档、无盲区、全覆盖。制定和完善基层单位各项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完善科学治安防范体系措施,努力实现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由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范。

二是加大对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出门的管理力度。从维护企业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出发,要严格规定所有人员出入企业必须佩戴工作证,刷卡进入,对出入车辆认真核查车载人员及车辆证件、牌照真实性,特别做好油(气)车辆入库安全检查,严防盗窃案件发生。

三是加大对承包商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外包施工人员要从严把关,严格审批,安全教育到位,做到工作内容、工作区域、工作时限、工作人数准确方可办理,严防冒名顶替和随意更替人员,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产生安全隐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合同书,有效堵塞治安防范漏洞。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为确保生产要害部位安全,采取增强保安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加固厂区防护网、健全门禁监控系统等手段,加强“严密人防部署、筑牢物防屏障、加强技防手段、增强联防合力”的“四防一体”建设。

人防方面,细化落实岗位员工“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要害部位承包责任人和职责,成立治保组织,把安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充实由保安员组成的护(下转第64页)(上接第41页)厂队、夜间巡逻队等组织,加大巡逻力度,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

物防方面,及时维护和加固生产区所有围墙防护网,配备治安巡逻车,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

技防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增设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完善以信息化系统为基础,集成门禁、考勤、车辆出入管理等模块的人员入厂安全管理系统,完成刷卡、指纹、面部和车辆通道的安装,实现对生产厂区、办公区等重要区域人员、车辆出入厂信息的管理,特别是对承包商人员流动大、难管控等问题,实现人员一一对应,提高对出入人员的控制和管理。

(五)认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为保护企业员工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使企业面对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和妥善应对,保证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针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必须制定《遭受恐怖袭击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多项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应急措施及应急期间意外情况的处置。

同时组织员工学习应急预案,认真梳理,熟悉内容,明确任务,按照职责充分做好人员、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和保障工作,做到快速反应,随时启动。并与当地公安局、政府、应急办等单位进行有效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保证预案中的每一个环节衔接紧密。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访问量:372 区信息办 2008年1月23日

第81条 目标与防护要求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区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区域综合减灾应急能力和救助能力,提高减灾管理水平,确保昌平新城安全,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1)合理控制新城人口与建筑密度,城市建设应避开地震活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毁伤后果。

(2)治理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根据规划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3)重要目标应相对分散布局,充分考虑和满足人防要求。

(4)市政公用设施要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兼顾人防要求。

(5)加强本区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6)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建设城市灾害避难场所,确保场所面积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险。

(7)建立和完善区域综合防灾减灾的立体交通网络和紧急疏散交通网络,确保救灾道路畅通。

(8)加强对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保护,确保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防止恐怖袭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第82条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1) 建立统一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和指挥体系。

(2) 建立和完善综合减灾信息技术支撑系统。

(3) 建立完善综合减灾应急预案体系。

(4) 加强救灾和应急队伍建设。

(5) 加强减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6) 进一步加强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 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减灾应急地方法规条令和新闻机制。

第83条 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

(1)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北京市防洪规划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考虑河流分布、自然地理情况及社会发展水平,规划确定昌平新城各组团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小汤山镇、北七家镇及南口镇根据其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确定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余各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 根据城市防洪标准,新城范围内河道治理要按20年一遇洪水位基本不淹没城市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的标准设计,并根据流域内防护区的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和防护人口数量确定其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对于雨水需要直接排到较大河流(如南沙河、北沙河)的地势低洼地区,当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平接河道20年一遇洪水位有较大困难时,若建设区雨水与河道洪水错峰几率较大,则建设区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可与河道10年一遇洪水位平接。

(3) 穿过建设区河道应满足城市景观要求,非建设区河道要注意保持自然

生态景观。跨河构筑物应满足防洪要求,跨河桥梁应与规划洪水位之间保留适当净空,其中南沙河、北沙河、蔺沟河等跨河桥梁梁底高程须高于规划50年一遇洪水位1.0米以上。

(4) 为了满足昌平区防洪排水需求,需要在区内实行上蓄下排、蓄排结合的防洪排水方案,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势条件,蓄滞洪水、限制下泄洪峰流量,综合利用雨洪,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标准对河道进行治理。根据《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规划》,需对温榆河上游支流河道进行限泄,其中北沙河流域需通过上游现状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规划的西峰山水库等蓄滞洪水2600万立方米以上,蔺沟河流域需通过上游现状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规划的牛蹄岭水库蓄滞1000万立方米以上。

(5) 昌平新城范围内,温榆河两岸绿化隔离带为200米;南沙河、北沙河、京密引水渠两岸绿化隔离带宽度均为100米;东沙河绿化隔离带宽度为70~100米;其余河道绿化隔离带宽度为30~50米。(见图9-1)

第84条 防震减灾

(1) 基本完成本区内主要隐伏断裂的判定及详细探测研究,新城布局要避开地震活断层,各项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新城重要建筑、居住区应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对新城建筑物、基础设施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震害预测,完成现有房屋建筑、人口经济、生命线工程、地震次生灾害源等资料更新调查。建立和完善城镇抗震设防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完成新城和重点镇预定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建设,建立农村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符合地震安全要求的农村居民点。

(2) 建立区级抗震应急指挥部,建设地震指挥子系统,完成区级地震信息服务中心机房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并与市抗震应急指挥部的技术系统联接。根据全市地震遥测台网、前兆观测台网和强震动观测台站系统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各新建台站点的选址,保护观测环境,保障台站间的通信联络。

(3) 编制本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和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避难场所规划指标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有效人均用地标准确定为1.5~2平方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为2~3平方米;一般临时(紧急)避难场所由于地点靠近居住地,规模较小,设施不完善,避难人少,因此服务半径应控制在500米左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设施完善,规模大,避难人多,服务半径为2~4公里。新城每年要完成2~3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建立本区应急避难场所电子信息数据库和防震减灾宣传基地。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区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抗震救灾,将部分地下空间作为抗震救援物资储备场所。

第85条 地质灾害防治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对本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逐步治理,尽可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

(1) 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为基础,构建区-镇(乡)-村-人的逐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根据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站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新建监测站点的选址,对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实施重点监测,制定本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 建成相对完善的本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高监测预报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并与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网。

(3) 完成本区内地质灾害多发城镇和隐患区(点)的调查,以及交通干线、

旅游风景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项勘查、可研和立项。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综合评估与管理。

(4)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中的居民逐步实施搬迁。

第86条 消防规划

本着"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市、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报警和通讯网络,均匀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消防能力。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布局。城市中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和其它一些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设置在安全合理的位置,与周围的建筑或场所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

(2) 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

(3) 加大消防水源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城市配水管网、河流湖泊、再生中水、山区水库塘坝等多种水源,结合城市各项建设、水系整治、避难场所设置消火栓、吸水井、取水码头、蓄水池等消防取水设施,确保城市和森林火灾扑救的需要。

(4) 扩大消防队站的综合救援服务职能,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按照接到报警后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设置,各区(县)设立一个消防支队。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防火三个系统建设。

(5) 建立综合性航空、水上等消防救助体系,改善消防备防环境(见图9-2)。

第87条 人防规划

在昌平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充分利用人防工程的有效资源,发挥抗震避难,防御衍生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等多重功能。

(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布局坚持人员掩蔽工程按与人口密度成正比配置和专用工程均匀配置、合理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地下吃、住、行、医、穿、用等设施配套,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要求,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战时生存能力和战后恢复能力。达到国家人防规定的人均1平方米掩蔽面积的要求,保障城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 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城市干道应多环相连、纵横贯通。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结合小区开发、高层建筑及大型建筑的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战时作为人员掩蔽工程;新建居住区按建筑面积2-3%修人防工程,对已竣工未按规定修建地下室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3%进行补建。

(3) 加强指挥、通信警报建设,逐步建成无线电遥控警报网、有线和移动通信网。按照国家标准增设警报设施,使城区警报覆盖率达95%以上。

(4) 规划一定数量的地下通道,平时作地下商业街或过街道,战时用作疏散人口抢险抢修救护用。结合城市建设情况,修建人员掩护工程,对地铁车站、地下商业街经过适当处理,皆可作为人员掩蔽工程。

(5) 政府要使新建居住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并尽可能弥补城市空间功能的不足,以利于平时的充分利用。要综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进行主动防灾,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护空间体

系。

(6) 人防工程结合政府东迁、城区西扩和旧城区改造,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建设。

(7) 重要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的意见。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第88条 防止气象灾害

建立对暴雨、大风、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结冰10种气象灾害的预防体系,保障新城的气象安全,减少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损失。

(1) 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必须加强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

(2) 气象主管机构建立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评估气象灾害。建设综合气象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灾害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网络,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平,为新城的各行各业防灾减灾提供全方位的气象跟踪服务。

(3) 各级媒体应安排固定的时间、频道或者版面,每天刊播当地气象台站的公众气象预报。必须天气灾害来临前的24小时内,气象部门将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方式向市民预警信号。

(4) 在机场、火车站、主干道、景区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灾害性天气警报设施。 此外,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等五类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政府还应加强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5) 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做好雨水再生利用和排洪的平衡。

(6) 政府要加强气象业务和设施建设,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努力降低气象灾害损失。

(7) 政府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指挥、反应、救援能力,完善雷暴、暴雨、大雪、沙尘暴、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以及衍生灾害的应急反应预案,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第89条 生命线系统的安全与综合减灾

在昌平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管理水平。

(1)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生命线系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维修和检查,特别是地下部分的维修和检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2) 建立城市水、电、气、热、通信等生命线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应急供给机制,保障生命线资源的可持续性。

(3) 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应急预案,防御恐怖袭击、地震、洪水、生产事故、气象等灾害。

第90条 公共卫生安全

建立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形成卫生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反应快捷、监督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1) 必须制定针对传染病、流感、人间禽流感、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九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首都公共卫生安全。

(2) 对传染病突发疫情四级预警,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预案。 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一级)、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二级)、较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三级)和一般传染病疫情事件(四级)。发生疫情时,将按预警级别分别启用相应的定点医院,并根据疫情强度启用相应数量的病床。

(3) 开设特殊门诊和患者的病床。

第91条 综合救灾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目前,已经进入夏季,正值各类生产经营和施工作业旺季,针对夏季雷电、暴风雨多发及高温、高湿的特点,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

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要结合第十七次“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积极组织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重点,以唱响“安全发展,建设和谐河北”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每一次查出的隐患,都要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进度,确保整治到位。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检查,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冷却装置和管道的安全运行,做好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

2.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油库、危险化学品储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严格遵循先检测、通风,后作业的原则,避免因缺氧、窒息发生事故。

3.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

4.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交由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和无驾驶资质的人员运输。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翻车、泄漏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

区建委要对全区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组织一次彻底安全隐患排查。

1.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施工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地下建筑等密闭环境的涂料施工等作业,要有通风措施,防止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4.做好防暑降温和食品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1.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加强对商(市)场、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2.区教育局要对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重点检查学生集体宿舍的安全用电,学生食堂的卫生条件等,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

1.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货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

2.对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和暴雨影响,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

(五)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工地和作业场所,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要加强对移动电动工具、电焊焊接、施工现场用电、室内外装修、电器维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忽视安全,疏于管理,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一、总体研判

去年同期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3人,受伤4人,事故主要类型为道路运输和建设施工,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根据我县今年气候、环境、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相关行业领域风险研判的情况,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主要风险分布为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危险化学品、消防和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有限空间、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及防范措施建议

(一)道路交通方面

突出风险:一是公路货运量持续攀升,货运车辆肇事风险增大;二是节假日多出行量大,各种交通流交织叠加,安全风险突出;三是汛期影响不容忽视,雷电、大风、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建议:

一是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协调,结合交通、旅游、气象、住建、农业农村、高速营运中心以及教育等部门相关数据,针对汛期极端天气和节假日群众出行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等特点和实际,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全面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具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二是要紧盯重点源头,持续推进隐患“清零”,抓住“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三是紧盯季节特点,加强路面执法管控,管好城市郊区、陵园墓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做到在重要路口、关键卡点、事故多发路段有人管、有车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四是要大力加强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主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房屋建筑方面

突出风险:一是进入汛期,大风、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施工工地宿舍、工棚、围墙和仓库等重要点位,严重影响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安全操作,极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大风、降雨天气增多,易造成城市低洼地区、道路涵洞受淹,形成城市内涝,发生触电、坠井和树木倒伏伤人伤物等安全事故。三是城市公园和人员密集场所、商品房高空坠物和农村自建房以及城镇老旧危房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四是进入夏季,城市用电、用水、用气进入高峰时段,安全隐患增多,事故频发。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建设主管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落实好各项有力的防汛避险措施,加强督促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等行为,严防盲目抢赶进度的同时措施不到位的、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的发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台账记录情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和超重吊装等违章作业,落实好扬尘防治等各项施工防护措施。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突出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施工材料堆放和使用及生活区域消防设施有效配备的安全管理。三是住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管理和整治,定期对城镇危旧房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高层建筑外墙、涵洞(隧道)、广告牌及附属物进行安全检查,提前对大型户外广告、大树进行支撑固定,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督促物业加强居民安全教育,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自查自纠,增强防范意识。四是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市供电、供水、供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五是住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加强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农村房屋使用安全。对确定为危房的,要实行动态监管,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倒塌事故发生;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危房,要指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停止使用,妥善安置相关群众,并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和油气勘探方面

突出风险:一是气温回升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二是企业抓任务、赶进度、抢效益现象突出,频繁加班加点,员工容易疲劳作业,“三违”现象增加。三是危化经营点多面广,销售超标违禁产品或非法产品、超量储存和超范围储存等违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应急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导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自纠,以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及储运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硫化氢、甲醇、乙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全链条安全管控,加大管线巡查频次,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装卸等操作规程,防止违章作业引发事故。三是加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查看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依法依规经营甲醇、甲醇汽油、乙炔、丙烷等易燃液体和气体,各类液氮、液氮使用场所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无资质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装卸管理。

(四)非煤矿山方面

突出风险:一是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本质安全水平差,风险防控能力低下。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和建设行为可能反弹,高处坠落、边坡失稳、坍塌与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以及中毒风险加大。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底子薄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装备水平低,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差,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相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对自身安全薄弱环节经常开展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生产系统、工艺环节、作业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隐患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完善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规范工作程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努力营造违法必究、查处必严的整治氛围,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烟花爆竹方面

突出风险:进入夏季,汛期高温、高湿、雷雨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县应急管理局要周密部署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落实落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完善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督查企业做好汛期防雷防静电防洪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高温停产制度。二是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和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并将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和电子烟花一并纳入,坚决打击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异地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禁燃禁放禁售管控措施,强化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六)消防方面

突出风险:一是夏季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城市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存在突出风险。特别是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老旧小区、物流仓储企业、家庭作坊等场所人员密度大、火灾负荷大、经营业态多、空间复杂、动态隐患多,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二是城镇化发展和农村人员转移带来消防安全新风险,农村入城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城市群租屋、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也是安全管理难点;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和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问题;一些老旧高层建筑缺少排烟设施、耐火等级低,维护不到位。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方式转变,新出现的旅居康养、医养结合等新模式不断出现,主体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有的存在违规设置问题;乡镇产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单位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点多面广。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有关单位(部门)要突出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监测预警机制和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重点排查辖区、行业领域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私拉乱接充电等风险隐患。对于隐患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务必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三是强化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合管理,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带头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的的风险预估预判,优化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县消防救援大队在依法治违行为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协调处置,逐步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四是有关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和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并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等工作,加快城乡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五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经常性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特种设备方面

突出风险:受汛期山洪、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及大风等影响,大型游乐设施易引发失稳、垮塌、电气线路损毁等事故;高温、高湿、多雨,盛装危化品压力容器、气瓶锅炉设备易受损发生易燃、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事故;露天作业起重机械、露天运行电梯等特种设备易发生失稳、故障;电梯机房温湿度增大,井道、地坑进水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处理不当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风险预测和评估,紧盯居民小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针对锅炉、电梯、缆车、管道等在用特种设备,实地开展安全监察,查找薄弱环节,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电梯安全使用常识进社区、安全管理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培养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机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况开展应急演练,对确定采取特种设备停用措施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对应当停用而因生产工艺等特殊原因不能停用的,应采取有效监护措施,防止因灾害引发特种设备事故,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

(八)人员密集场所

突出风险:随着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的来临,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流量明显增大,成为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车站、商场、影剧院、 KTV、网吧、寺庙、城市广场等场所人员密集,易发生拥挤、踩踏和火灾事故,安全生产压力增大。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督促辖区、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隐患自查自改,重要场所部位建立“一场一档、一店一档、一楼一档”,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重点场所、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大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梯、锅炉、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与人员密集场所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巡视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强化基础管理,抓好隐患排查,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九)工业企业方面

突出风险:高温、高湿、暴雨等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防范措施:一是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科信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国资金融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超前部署,督促企业强化细化各项防汛工作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节和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防雷接地检测,加强厂房周边排水沟、防洪渠的排查,加强原料堆场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严防堆料滑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安装、维护和使用通风除尘系统,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技术措施;配备铝镁铜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储存防水防潮设施,确保厂房、氧气管道、煤气管道、煤气柜等接地设施、跨接线及避雷设施完好。三是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汛期天气变化,提前组织全体一线生产员工熟练掌握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做好防范应对。各工贸企业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预案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防汛安全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充足、通讯保障畅通。

(十)有限空间方面

突出风险:高温、高湿、暴雨等极端气候造成城市污水管道、发酵池、垃圾站、冻库、储藏室、反应釜等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聚集和挥发程度随之升高,污水井、下水道内有毒气体浓度增高,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和沉积物浓度值增大,易引发窒息、中毒、燃爆和溺水等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科信局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审批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管理规定,加强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防止因职业性中暑或疲劳作业引发事故。二是督促相关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学习掌握有限空间作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熟悉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及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住建部门要组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电力、排水、环卫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摸排掌握长期废弃或停用污水池的安全状况,深入排查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坑井、废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各类底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十一)森林防灭火方面

突出风险:第二季度,我县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加之清明烧香祭扫活动集中,农事用火突出,一些地方施工用火不安全,是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要隐患,也是造成山火进城、进村、进工厂的突出问题,威胁文物古迹、寺庙等建筑安全,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适时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严格管理。并充分利用坝坝会、广播、宣传车、LED屏、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各种载体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灭火浓厚氛围,增强群众森林防灭火的责任感,真正做到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二是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域层层布防,精准管控,落实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村包组、主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保护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制度,紧盯国有林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对小孩、老人以及智力障碍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努力从源头上截断火源,重点时段要严防死守,确保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三是积极推动森林防火指挥部常态化实体运行,建立完善例行会议、定期会商、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分类保管,确保火情一旦发生能第一时间统筹调配,真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

(十二)防汛抗旱方面

突出风险:全县有199个山洪危险区,146座中小型水库,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水务部门牵头开展全县水库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水利工程维修维护,做好水情监测预警和日常巡查,重点防范排水管道、河道淤塞。二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河流、水库、塘堰等重点区域进行隐患排查,设置完善警示标志标牌、安全隔离带等设施,切实消除安全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密切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三是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补充、整理防汛物资,完善镇、村、社应急系统建设,确保遇有突况时调得出、用得上,同时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抢险队伍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有险情时拉得出、打得赢。

(十三)旅游方面

突出风险:汛期临近,强降雨天气增多,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进入多发期,利用清明、五一和端午小长假出行增多,旅游安全问题处于易发高发期。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和涉旅部门牵头组织全面深入开展各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游客聚集的易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旅游基础设施等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不及时整治或组织不到位的,该关停就关停,该取消就取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景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督促强化气象预警联络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下景区危险地带撤人及禁入、缆车停驶、调整或停运等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维护和保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训练,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四)农业农村方面

突出风险:针对汛期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农村交通事故、火灾、农机事故、渔业船舶事故、农药中毒、自建房坍塌等等安全隐患不断暴露,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点多面广。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农村沼气、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行及涉农企业、农村自建房和危化品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警示宣传和隐患整治。重点整治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非法捕捞等问题。农村自建房要做好临边防护,规范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作业人员佩戴齐基本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要紧盯存放、使用、回收等重点环节,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宣传教育,突出社会共治,积极推进安全知识“进农村”工作,结合“5.12”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紧盯农村居民在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用火防火、河塘水库、地窖、沼气池、深井等方面安全常识和作业技能宣传,普及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生产影响和防灾减灾及逃生基本知识;开展农村安全作业实操培训,提高农村居民安全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科学知识技能;以典型的事故案例,强化农机手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加强警农联合执法,重点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驾驶、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村民操作使用农业机械前要做好隐患排查,防止被机械拉伤、割伤等事故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十五)电力方面

突出风险:第二季度,进入雷电、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频发期,极易对供电设备造成损害,易造成大面积停电或引发火灾事故,是电力安全的高风险期。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日常线路巡视检查,强化基础管理。由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国网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提前组织部署迎峰度夏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详细制定防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把防汛责任落实到人,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二是抓好输电线路设备运行维护,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国网供电公司认真分析输电线路运行工况、存在的问题,梳理薄弱环节,厘清主要风险,对发现存在的缺陷设备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及时治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电力设施安全宣传,开展好防灾应急演练。县经科信局牵头,国网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分工负责实施,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完善汛期电力应急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做好汛期物资、救援队伍等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电力领域汛期安全。

(十六)涉安方面

突出风险:一些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遗留问题、突出矛盾没有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容易出现、集访事件,甚至到市到省或进京上访,引发,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畅通来信来访渠道,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回。各乡镇(街道)安委会、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公布办公电话、值班电话以及“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等沟通渠道,做好24小时值守工作,确保来电必接,有信必回。二是实行首办责任制,加强督察督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的原则,限期解决初信初访,对于不能按期办结的问题和群众反应强烈、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与效率。

防高温应急预案范文第8篇

瓦斯灾害是隧道建设中的重大灾害之一,主要表现为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五种情况,其中以瓦斯爆炸最易发生,一旦发生瓦斯灾害,后果往往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基础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穿越煤系地层的隧道越来越多,隧道施工瓦斯灾害事故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防范和减轻瓦斯灾害的重要性,迫切需要寻求有效的隧道瓦斯灾害防治方法和手段。

关键词:

高瓦斯;隧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9603

本文结合林织铁路花嘎寨高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多种事故,但瓦斯事故是安全的最大威胁,为确保该隧道施工安全,需要从施工管理、特殊工序作业、瓦斯监控、通风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加强管理。

1工程概况

花嘎寨隧道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自强乡境内,为单线铁路隧道,线路经过化落~何家村~嘎寨,出洞洞口位于自强乡干河附近。隧道全长3206m,中心里程ZDK28+058,起讫里程桩号为:ZDK26+455~ZDK29+661;隧道所在地段线路坡度为12.5‰、12‰上坡;为加快施工进度,并结合施工通风及排水的要求,本隧进口处设置一平导。平导位于隧道进口端线路前进方向右侧30m处,平导水平长为1584m(PDK26+516-PDK28+100),共设4个横通道与正洞相连,横通道与正洞夹角为40°,横通道里程分别为PDK26+876.25、PDK27+272.25、PDK27+668.25、PDK28+100,正洞及平导采用单车道有轨运输。

2防瓦斯事故的基本原则

瓦斯是从煤层内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份为甲烷,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和冲击波,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一是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在5%~%16之间,二是遇到6500C以上的高温明火,三是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12%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在瓦斯隧道施工中,由于作业人员的需要,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可少,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就必须从降低瓦斯浓度和杜绝高温明火这两方面来控制。

3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3.1完善洞内通风、电气设施及作业机械防爆配置

(1)通风设施配置。正洞及平导配局部风机,压入式通风,风筒均采用阻燃抗静电的双抗风筒,正洞洞风流机,向洞内供新鲜空气和吹散局部瓦斯积聚,平导出口配主风机抽出通风,形成巷道式通风。

(2)电气设施配置。洞内挖运、通风、照明用电气设施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洞外用矿用隔爆移动变压器,主电缆用高压铠装电缆,挖运、照明用电使用矿览,照明用防爆灯,掌子面照明用防爆矿灯,检查用防爆手电。

(3)作业机械配置。正洞、平导均采用扒碴机上碴,有轨运输,电瓶车、矿车出碴,瓦斯段砼浇注用轨行式罐车,作业机械均采用防爆配置。

3.2建立瓦斯检测、预警系统

(1)瓦斯人工检测系统。瓦斯人工检测采用便携式智能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通讯预警系统三种方式进行,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进行人工瓦斯检测。

(2)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建立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中心机房设在洞口值班室,在正洞和平导的掘进工作面、平导总回流风中分别放置瓦斯传感器,安排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

(3)通信预警系统。花嘎寨隧道及平导洞内采用矿用防爆有线电话解决洞内外通讯问题。瓦检员人工检测瓦斯浓度超标,或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显示的瓦斯浓度超标,值班人员用矿用电话及时通知洞内有关人员撤离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1)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由非瓦斯工区进入瓦斯工区前,由工程部长和技术主管编制瓦斯工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监理审批再组织施工,从技术方案上保证与其隧道的施工安全。

(2)做好与其安全技术交底。在进入瓦斯工区施工前,由技术主管编写钻眼放炮、出碴、初支、二衬等瓦斯工区各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经审核后,下发到工班,同时要对工班长、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4组织瓦斯专项培训

联系煤科院专家对项目部和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防瓦斯爆炸和瓦斯防突专项培训,了解和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基本常识;对现场操作工人进行瓦斯工区作业专项培训,对该工种如何防瓦斯进行培训等。

4高瓦斯隧道关键工序作业

4.1超前地质预报和支护封闭

在隧道施工中,要及时对开控前方围岩实施超前地质预报,以便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满足指导瓦斯工区安全施工的需要。瓦斯段开挖后,要用气密性砼及时支护和衬砌,形成闭合整体,及时封闭瓦斯。

4.2钻爆作业

瓦斯工区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小于0.6m;瓦斯工区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瓦斯工区的爆破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采用电力起爆;在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遇有危险立即处理。

4.3揭煤防突

揭煤前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对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若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临界指标,该开挖工作面即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经预测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要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术、组织、安全、通风、抢险、救护等技术组织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采用钻孔抽放。

4.4施工通风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瓦斯隧道的施工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通风洞内、开挖面风流中,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应小于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5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

(1)一般规定,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瓦斯工区内各级配电压和各种机额定电压要满足瓦斯隧道作业有关规定。

(2)电缆使用。瓦斯工区内敷设的、通信、控制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电缆的敷设和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3)电器与保护。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瓦斯工区照明灯具的选用;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可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掌子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高瓦斯隧道施工监控管理

5.1瓦斯隧道准入制度

建立进洞检身制度和出入洞人员清点制度。成立洞口安全检查小组,设立隧道洞口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负责对所有进洞和出洞的登记、身份验证和危险物品收缴,严禁无关人员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进洞。

5.2设备进场安检制度

由物资和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对进入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的机具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验收,未通过审批的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性能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不能进入瓦斯隧道施工。

5.3瓦斯检测报告制度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测值班记录表和瓦斯检测记录表,每班、每天做好瓦斯检测记录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填报审阅。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记录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及两侧拱脚,墙角距坑道周边20cm处;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各种作业机械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隧道洞室、开挖凹陷、溶腔、变截面地段等易于瓦斯聚集处等。

(3)瓦斯监测频率。高瓦斯地区每班至少3次;开挖掌子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开挖掌子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开挖的掌子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积聚瓦斯的地方的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4)作好监控记录及信息反馈。人工检测按照规定频率和地点对隧道进行检测,并当班填报瓦斯检测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部人员,当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瓦监员立即通知洞内值班人员和工班长,同时通过洞内矿用隔爆电话将情况汇报到洞口值班室,值班室迅速将情况上报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及时作出应急处理。

5.4瓦斯隧道施工作业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一通三防”制度,“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个时段要进行瓦斯检测。“三人联锁放炮”是指放炮过程中,工班长、瓦斯检测员、爆破工三人要对瓦斯检测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后方可放炮;“一通三防”是指瓦斯隧道施工中要加强通风,做好防瓦斯、防爆尘、防火灾。

(2)揭开爆层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的安全规定,当开挖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工撤人,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石门揭煤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

(3)在有煤尘爆炸的煤层开挖过程中,除加强强通风外,放炮前后在开挖工作面附近20m内必须喷雾洒水。

(4)高瓦斯与瓦斯突出工区,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有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5)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洞内应有安全设施和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6)机电设备要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规定。

①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供电的闭锁、局扇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等。②电动装碴、开挖等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表面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③瓦斯工区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矿车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防爆性能良好。④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7)瓦斯工区施工防火安全规定。

①消防设施。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m设置一个阀门(消火栓);瓦斯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护良好状态.

②火源管理。严禁火源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瓦斯工区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火源带入洞。

③易燃管理。瓦斯工区内部存放各类油料、废油应及时运出洞外,不得洒在洞内,瓦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密闭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洞外处理。

6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管理

6.1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编制火灾,水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塌方,突泥突水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高效,有序的做好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6.2启动应急救援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洞口值班人员和项目部领导,迅速与当地安监局,公安局,县以上级医院,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瓦斯事故的救护工作规定如下:

(1)一般规定,高瓦斯和瓦斯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2)救护原则。发生瓦斯事故后,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洞内进行通风,进入事故现场,应忙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所在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

(3)救护措施。

①发生瓦斯事故时,不得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应安装局部风机恢复通风。

②发生瓦斯事故时,特别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物。

③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性灭火。

④救护队员进入事故现场要戴好防护眼镜,并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以供遇险人员佩戴。

火灾处理规定,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6.3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基本应急培训是让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火灾应急培训等内容。

(2)应急救援演练。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瓦斯超标的报警疏散,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的演练,并形成演练记录,演练过程主要包括。

①布置模拟事故现场,准备应急物资;

②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包括应急救援组,应急警戒组,应急疏导组,应急医疗组,应急通讯组等,对火酒员进行分工;

(3)电话报警,应急通讯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应急领导小组,各救援小组人员现场就位;

(4)现场救援,救援各小组按分工就位,对现场进行救援,并在授权下向上级应急中心和地方公安,安全部门报告;

(5)清点受伤人员和受损财物,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6)对事故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