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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实施“规模开发”和“科技兴烟”发展战略,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坚持“稳步发展、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提高质量、整肃队伍、提高效益”的方针,坚决落实优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打造种植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烟农职业化的生产格局,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三赢”目标,为把我镇打造成宁乡万亩乡镇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1、以落实计划面积任务为重点,确保全镇种植优质烤烟3000亩,收购烟叶9000担。
各种烟村分配任务如下:
2、以提高烟叶品质、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实现烤烟上中等烟比例85%以上,等级合格率85%以上,每亩产值2400元以上。
3、大棚育苗实行集中定点。2010年大棚育苗由各村村专干牵头实行集中定点,400亩以上的村集中设一个育苗点,400亩以下的村不设育苗点。
4、坚决杜绝烟叶贩买。今后各村如出现烟叶外流出镇或镇内村与村之间贩买烟叶,除追缴全部损失外,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关责任村及镇村干部“一票否决”。
三、扶植政策
1、提供烟农肥料物资补贴。按省人民政府的政策给予烤烟肥料物资补贴。
2、烤房和育苗基地均由镇、村统一规划和建设。
3、烟叶提价。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提供翻耕补贴。按烟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配套进行烟基建设。对烟叶种植面积规模稳定在500亩以上的村,两年内由县烟基办安排一个烟水工程建设项目。
(以上政策以上级红头文件为准)。
四、考核及奖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镇种烟村村干部(含村专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任务落实到位,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根据责任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制定了《道林镇2010年烟叶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道林镇2010年村烟专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村镇分配给村的面积落实和烟叶产量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也要求各村制定相应烟叶生产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把面积任务划到个人,实行包干负责,体现多劳多得,实现责任与效益挂钩。
镇对村的奖励措施为:
1.根据烟叶生产分阶段检查得分情况,兑现工作经费。经费计算方式:种植面积(亩)×年底评分(%)×工作经费标准(元/亩)。
2.镇财政拨付资金,按照面积任务完成情况设立面积发展奖。对分配任务1000亩的基地村:完成1000亩的奖8万元;对分配任务400亩的面上村:完成400亩奖励3万元。
3.县对村的烟叶返税全额下拨到村。
4.所有考核奖励奖在2010年全镇烟叶生产工作总结会上兑现。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成立了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科军任组长,镇长周泽秋、人大主席童佩祥、政联办主任吴友良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鹏任办公室主任,每个烟叶基地村配备一名镇专干,专职负责抓好基地村的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种烟村的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村干部,各种烟村另设村专干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村专干必须自己带头种植烟叶。
2、开展集中活动,有效落实面积。
为有效落实各种烟村2010年种植面积和烟农户确定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工作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2009年11月30日。目标是以两个基地村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3000亩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成立6个集中活动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烟叶发展的政策宣传、面积落实、烟农选定、合同签定、土地流转、大棚建设、烤房选址等工作。各工作组和各种烟村村支两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所负责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工作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对烟叶面积落实和生产管理各环节,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镇、村干部进行不定期封闭式、交叉式的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1次未到位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对工作2次未到位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实行诫免;对工作3次未到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甚至免职。
4、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不重视烟叶工作的干部不是好干部”的思想理念,严格烟叶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罚。对镇机关干部的考核,烟叶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联村领导、联村干部、镇村专干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XX市XX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区委工作安排,现将XX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现有村(社区)XX个,其中村XX个、社区XX个,此次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围绕“调大建制规模、调优村级布局、调强发展实力、调好基层服务、调活干部队伍、调新治理机制”的目标,村民小组XX个,减少村民小组XX个,调减率40.08%,居民小组XX个,减少居民小组XX个,调减率14.28%,有效整合资源资产、优化生产生活空间、配强村(社区)小组长,进一步增强了服务群众能力。
二、主要做法
(一)“三个坚持”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镇村联动,深化动员部署。成立镇党委书记XX任组长的XX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先后召开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推进会3次、专题会2次、座谈会10余次。分片区建立6个工作指导组,在由分管领导挂联基础上,对矛盾突出的村实行主要领导重点挂联,全过程负责改革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XX个由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广泛调研,摸清村情民意。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短信、小范围座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余条,解惑答疑5余次,摸清了全镇小组规模、班子结构、集体“三资”、债权债务、民俗风情等实情,掌握了干部诉求、群众意愿和发展需求,找准了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为优化调整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参考。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防控。开展片区挂联领导全覆盖谈心谈话,讲清“四个坚决杜绝”的工作纪律要求,对明推暗抗、煽风点火、鼓动闹事的干部坚决查处。转发发《XX市XX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专项工作方案,建立舆情日报制度,明确舆情信息员40名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信息监测、预警预判和协同处置,确保宣传全方位、情况全掌握、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
(二)“三相融合”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顺向调整、中心集聚、群众认可、依法稳妥原则,合理确定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一是道路交通相连,将村民小组之间交通联系紧密、生产生活空间高度重合的村进行合并,进一步方便村民出行和城镇化加快。将XX社区2组与3组合并、8组与10组合并、9组与10组合并、6组与7组合并,XX社区1组与2组合并、3组与4组合并等各村小组道路交通网络十分发达,村、组之间均有多条道路相连,进一步打通了组与组场镇连接,村民出行和相互交流更加便捷。二是产业发展相融,将产业跨组连片、经济发展互补、资产资源交叉的村整合优化,进一步优化土地、交通、水利设施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助推产业提档升级。XX村、XX村大规模发展龙虾、XX、XX优质水果等特色种植业,形成种植基地1000余亩,横跨XX村、XX村,相互交融。小组合并后,将突破行政壁垒,进一步优化土地、交通、水利设施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助推产业提档升级。
(三)“三项措施”优化干部配备。
一是精准选配小组长。选拔XX名政治过硬、能驾驭全局、带富致富能力强的小组长,二是择优使用干部。选配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培养潜力较大的干部分别担任小组长,全镇小组长平均年龄降低5岁,高中以上学历达30%,班子结构不断优化,班子功能不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法律依据,以市委、市政府在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提出“以坚决的态度、到位的措施、快速的行动,坚决遏制住违法违规抢建乱建的蔓延之风”为指导,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措施,坚决拆除非法占用农田、耕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出售、出租违法违规建筑牟取暴利为目的违法行为,要以铁的手段严肃法纪,坚决问责查处一批涉及违法违规建房干部、严肃整顿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对全县的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分类处理,拆除确定必拆的违法违规建房,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之风。完成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建设规划、农房现状普查,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和违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再宣传、再动员。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广告牌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势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发送《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的公告》,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召开县、乡、村三级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再宣传、再动员,确保政策法规讲透,思想工作做透,舆论宣传深透,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和冲突。
(二)继续调查摸清底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7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实违法违规建房有关情况,并将违法违规建房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表格见附1)。
(三)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全县违法违规建房采取拆除、完善手续、查处三种办法进行处理。
1、拆除处理
重点拆除范围:①码快线、大道、长坪大道、大机线等道路旁非法占用农田、耕地的违法违规建房;②一城两镇(县城、港口街镇、城门乡)辖区内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③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④套取拆迁补偿资金的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物(搭棚);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建房(此类对象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再审核认定)。
拆除方法:分自拆、助拆和三类,鼓励自拆。
拆除程序:拆违范围必须在摸底的基础上,由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国土局、房产局、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联合认定,拆违要在市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下派督查组指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预案由县执法局协同各乡、镇制定,整个执法过程、法律程序由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在拆除(自行拆除除外)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程序到位;必须做到“一户一预案”或“一户多预案”;必须注意现场掌控群众对立激烈情绪和出现极端行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公司参与拆违;必须有县、乡、村领导到场现场指挥拆违。
2、完善手续处理
完善手续处理范围:①在村民集体建设用地上未经审批原拆原建的;②经分户后符合建房条件的或无房危房户。
完善手续办法:在整治工作结束后,给予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
3、查处处理
对不属于拆除和完善手续的其它违法违规建房对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建设规划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集镇及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好公寓式居民小区统规统建点、农民集中居住统规自建点、农民适宜旧宅基地上散建的统规改建点的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让农民建房有规可循,有图可查,有地可建。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对规划文本和图纸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同时将备份光盘报送至县建设规划局,由县建设规划局上报至市建设规划局。农民申请在公寓式居住小区购买住房或在农民集中居住点自建房的,相关职能单位要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建审批。
(五)开展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7月31日前完成)。县房产局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完成村镇房屋现状普查,全面掌握当前大规划区内农村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为有效遏制今后违法违规建房提供有力依据。有关乡镇要在7月28日前将《村镇农房普查入户详表》、《村镇农房普查情况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到县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治办”)。由县整治办上报市整治办。
(六)开展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违法房产开发专项检查(7月31日前完成)。由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建房、违法房产开发及相关单位收取费用违法违规供地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未按期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在整治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县公安局、建设规划局、房产局、国土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农房普查,非法用地情况、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检查三项重点工作,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县整治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整治办督导组必须全程督导第二阶段各单位完成工作的情况,要根据方案的六项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制定督查方案,要督导拆除对象拆除到位,督导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督导县定点包村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旬一调度,县整治办实行一天一上报,各乡、镇必须每天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关键词:高校;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机制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考核制度的政策性缺陷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岗位不同、工作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通常的考核是将不同岗位的人用一把尺进行衡量,大大降低了结果的有效性。2.考核重年终轻日常目前高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集中在年度考核,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容易引导被考核者重视业绩、轻视平时的服务态度。3.指标和内容科学性不足高校对行政管理人员一般采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量化。但管理人员和的工作内容又可细分为辅导、教辅、综合管理及工勤等,工作内容差异性大,因缺乏差异化岗位的指标和内容的科学分析,没有相应的评价要点和标准,导致考核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不能真实反映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大锅饭式”考核的隐患目前,高校普遍采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量化考核结果,且部分存在轮流坐庄的现象,对基本合格者或者不合格者后期工作缺少相应的考核结果运用,还是存在着吃大锅饭现象。导致考核结果并未十分明显地体现在绩效中,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二、高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探究
1.宏观上把准政策制定的方向从指导思想、时间安排、具体措施以及等做出细致安排,公开考核的指标体系、结果运用以及考评方法,并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方案,注重与行政管理人员自身能力素质的有关内容以及高校未来发展等一些关键绩效指标的比重,并由本单位最高决策机构集体研讨通过。同时,注重日常考核,将年终绩效与日常考核、年终考核设置权重,可将部分指标如安全生产、党建等作为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制”的项目。2.微观上建立分级分类体系一是对岗位进行分析,以确定该岗位的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工作关系以及任职资格等主要内容,为制定科学的分级分类考核体系提供依据;二是根据工作量难于量化的特点,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考核内容,合理确定考评内容的权重,并结合岗位分析,设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提高绩效考核的针对性、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的设定要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管理需要,又能全面反映被考核者在工作中所体现的整体素质。3.探索考核方式的创新健全多元主体的考核机制,通过健全自评、个别谈话、职能部门审核、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考核方式,采用全方位的360度考核方法,使考核者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整体情况。4.科学地运用考核结果一是要将考核结果与行政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如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培训进修等,强化考核的激励作用;二是重视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与沟通,针对考核中的不足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方案;三是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分析,及时发现和改进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得以不断完善。5.建立全方位的激励机制一是物质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在各单位内进行绩效分配,如“基础绩效+奖励绩效+特别奖励”的方式,分级分类地使被考核者之间拉开差距,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是精神激励,通过对被考核者进行升职、认可工作、晋升岗位等级、评奖评优等多种形式的精神层面的激励手段,给他们带来荣誉感、成就感和满足感,持续的凝聚他们的心,让他们激情饱满地实现组织目标;三是目标激励,在物质和精神激励配合的前提下,建议高校还需结合目标激励机制,结合各个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为其确定适当的岗位目标,岗位目标再分解成多个目标与本人工作岗位有效的结合起来,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合理配置到相对应的岗位上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参考文献
[1]叶琳.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与激励[J].经营管理者,2016
[2]王丽梅等.校院两级管理体系下高校绩效考核模式的探讨田[J].北京教育(高教),2013(1)
[3]鲍传友等.高校行政管理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A大学的案例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6):116
一、落实园本化的管理模式,推进幼儿园管理不断改革创新
1.整体管理――坚持按照各种章程管理幼儿园的各项事宜,目标化管理取代经验式管理。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以目标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我们对各工作岗位情况进行科学研究,按照工作实效,规定工作方法,取代经验做法。采用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考核每个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完善管理目标,有效增强了全园教职工的凝聚力,较好地保证了总体目标的实现。“量化评估考核法”便于职工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调整,这是一个包括多方面因素的评估考核体系,体现一定的人对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的基本原则,把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按章治园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了园所管理科学化。
2.行政管理――按照工作思路组建管理网络,形成“目标合,责任分;局部分,整体合”的高效率管理集体。一是加强纵横联系。幼儿园的管理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结构、多系统、多要求的综合体,只有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明确分工,各部门才能指挥畅通、协作有力,提高管理效能,反馈信息迅速。我园针对中层力量薄弱的特点,设立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等,既考虑了横向管理,又照顾了纵向管理。此外,我园注意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妇女组织的作用,使群众参与管理,做到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使领导和群众的信息传递和反馈达到了多层次、多渠道。二是加强职、责、权统一。实行职责挂钩,在行政分工中,每个职务都分点、线、面,定岗、定责,形成层层负责的领导机制;实行责权挂钩,定责、定权后让中层管理人员享有决策权、指挥权、检查权与考核权,把园长总管全局的权力下放到每一个行政领导身上,形成几个纵向的管理职能。
3.业务管理――更新管理理念,不断理清教育思路。一是加强保育工作制度化建设。为克服保育工作随意性、非规范性和非系统性,形成系列化保育措施,我们首先确定并实施了保育人员要达到的“四知”“四会”目标,“四知”即(1)知职责要求;(2)知幼儿生理、心理一般规律;(3)知幼儿生活护理和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4)知意外事故急救、处理方法。“四会”即:(1)会做幼儿生活护理工作;(2)会做卫生清洁、消毒工作;(3)会预防幼儿安全事故;(4)会协助教师配合班里工作。由于订出了保育工作职责、每日工作程序和自评、他评、园长评的量化考核要求,保育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大幅度提高,工作目标越来越清晰。二是教学工作中我们注重各领域目标相互渗透,以实现总的教育目标。在选择目标内容和活动形式的制定上我们始终把教师的注意力引向幼儿的需要和发展、引向评价与反思,并建立了完善的评价体系。为达到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目标,我们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实行分层次教育,为他们提供不同的时间、空间和材料,创设与教育目标一致的区域、角落、墙饰等环境,让幼儿享受教育的愉快,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使幼儿综合发展水平显著上升。
4.教师队伍管理――“干什么?怎样干?干得怎样?”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一是在队伍管理上应该做什么?作为管理者,对教师我们应做到了解其需要,满足其需要,充分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教师的需要有发展需要、成就需要、自尊需要、物质需要。幼儿园的发展,成败靠的是教师。园长和中层人员作为领导者,在软硬件建设上均要实现“以人为本”,创设良好环境,建立科学机制,实现教师自主管理,给每位员工施展自己能力、挖掘个人潜能的机会,形成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教师在培养幼儿语言创造能力时,为了激发幼儿的表现欲望,给幼儿创设宽松的语言环境,让幼儿在活动中练习说话,发展了幼儿的语言创造能力。如教师可以组织“故事大王”比赛,幼儿逐个上台表演。按照得分的高低,幼儿可以依次挑选自己喜欢的小红花。教师还可以组织“小小记者团”的活动,通过“小记者”的采访让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使幼儿会想、会问,经过几轮淘汰后,选出优胜者。活动中,教师满意的微笑和夸奖的话语,最终的小奖品及伙伴们热烈的掌声,都是激发幼儿表现欲和兴趣的催化剂,这些鼓励能促使他们更加自信、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家长们普遍反映,参加完活动回到家以后幼儿喜欢与人交流了,能绘声绘色地讲述在幼儿园的生活和见闻,能大方地为客人表演儿歌、讲故事,性格比以前更活泼开朗了。教师一定要做到,相信幼儿并在幼儿需要的时候及时给予幼儿指导,多给幼儿思考和讲述的时间,让幼儿有独特的思路。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在用词、语句的连贯方面给予指导。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幼儿园环境布置的变化,启发幼儿观察和讨论。通过多次的共同参与,幼儿们变得很愿意在一起讨论。如以“七彩世界”为主题,让幼儿按照自己的想法作画并介绍。有的幼儿画了《彩色花瓶》,画完就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画的,上面的花纹是七色彩虹……”“有七色小花,可漂亮了。” 教师还可以在“自然角”引导幼儿观察植物的生长,说说他们现在长得是什么样子,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子等等;在“饲养角”,教师引导幼儿观察小动物的生活方式,说说小动物最爱吃什么,喜欢什么活动;春暖花开的时候把幼儿带到附近的农田,看看柳树、小草、庄稼、小河的变化,让他们边看边说,这些都会为幼儿语言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在队伍管理上需要注意的问题
1.目标激励,晓之以理。我们将幼儿园发展的思路和设计方案进行全园通报,征求教师的想法、意见和建议,既尊重了她们的民利、心理需要,又发挥了导向作用。比如,2003年“创十佳”,我们召开全园大会,征集教师建议近100条,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园班子的意见得到认同和响应,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此外,我们还以谈话形式,将园里的师资培养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交流,有效激励她们的工作热情和干劲,形成了骨干教师争一流、优秀教师带中游、青年教师帮新秀的良好氛围。
2.心细脑细,深入师心。在管理中我们要做到一看、二听、三读、四反思,注意经常到班内去看,看教师组织的活动,与教师谈话,从细微处发现一些问题,然后对症下药。
一、打亮“探照灯”,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始终把服务民生反映民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在透明中深化。一是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确定行政处罚事项885项、行政审批事项293项,建立相应的行政权力数据库。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分类、权力编码、权力名称等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按照工作运行程序、环节、期限等要求,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编制监督机制明示图。二是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123”机制。“1”即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了全市首个“阳光政务大厅”;“2”指的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两大系统,“3”指的是三大功能,具备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监督三大功能,能满足社会公众了解行政事项办理情况、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办公和监察、法制部门实时监督等三项需求。三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监管全覆盖。根据由点到面全面推开、先粗后细逐步完善、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行政权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2010年在区路政大队、区安监局两个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进行试点;自2011年起,我区有23家单位纳入网上行政处罚监管,办理案件1198起;23家单位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监管,办理事项94000余起。此外,还建立了行政案件网上办理督查、行政处罚网上办理考核以及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政府施政的长效机制。
二、建好“防火墙”,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把廉政教育和机制防范、提前预警和严肃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逐步提升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一是突出三大系列教育做好教育防范。坚持教育防范为先,深入开展助廉、警示、提醒三大系列教育,力塑“清廉龙湾”形象。在助廉教育方面,注重创新载体,拓宽辐射范围,先后开办了《龙湾廉政手机报》,编发了《读书助廉》企业篇、家庭篇、干部篇系列读本;举办了廉政动漫展和廉政书画展,会同区文联组织相关协会创作100余幅廉政书画作品在机关大院、各街道及村居进行展览,参观人数达6800多人。在警示教育方面,先后组织全区四套班子领导、科级领导干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和新当选的村主要干部共1000余人分批次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同时,以近几年我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原型,采取虚拟情节,配以点评和法律链接,编发《情景案例教育读本》提醒告诫党员干部不要重蹈违纪违法者覆辙。在提醒教育方面,2010年推出了廉政提醒谈话周活动,从区级领导开始分级逐人对全区股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参与人数2130人(次),并对4名科级干部发放了监督提醒通知书。2011年又专门对440名新上任的村干部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突出廉政风险防控做好机制防范。我区早在2009年就开始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先后在区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试点,2011年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了具有龙湾特色的“一查二评三防范”工作模式,出台了《关于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龙湾区工程建设廉政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试行)》等配套制度。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上的欠缺,尤其是5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管理问题,先后推出了《龙湾区镇(街道)小额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龙湾区优化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招标的规则做了补充和细化,建立了“一表审批制”和“两次公示制”,实行了“明标抽签制”,对时间进行压缩,对方式加以改进,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操作程序,有力促进了全区工程建设。这项工作对全省来讲也是全新的创举。三是突出村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做好惩治工作。针对全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级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严查村官贿选、村干部职务侵占、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四类案件。2009年以来,我区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办涉农案件101起,处分党员112人,其中75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三、当好“护卫舰”,促进基层风清气正
始终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农村基层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全面开展村级“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注重在强化“三资”监管上下功夫,在还村民明白、还干部清白上做文章,制定了《龙湾区村级“三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立了督导组,对全区的“三资”存量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2011年8月份,全区147个村全部建立了“三资”和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台帐,摸清了村级经济家底。同时,在各街道设立村级“三资”信息电子触摸屏,公开本村“三资”变动情况,实现了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二是不断强化中心作用。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筹建了村账中心,2011年统一更名为街道“三资”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设施和经费来源、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并通过建立考核办法,强化中心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力量。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加强对村两委履职的监督。2011年在顺利完成村监会换届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全区所有村均落实了办公场地、悬挂了牌子、刻印了公章,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村监会主任薪酬待遇有关规定,解决村监会工作的后顾之忧。各街道还建立了村监会工作报告和考核评议制度,真正发挥村监会在落实村务公开和开展民主理财中的作用。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网站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村务网上公开,于2011年10月实现了村务上网全覆盖。四是推进示范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我区在实现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村级组织“转并联”为契机,积极打破三大“限制”,推进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区5个示范性联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共设置了党员服务、综治服务、外来人员服务等7大类86项服务事项,实现了村民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办得了事、办得成事。五是实行基层站所条块共管共建机制。我区具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83个,其中73个不属街道管理,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监管“真空”。为此,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走创新之路,建立了以“四双四共”为主要内容的条块共管机制,实现了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捆绑式”管理。这项工作2008年8月起在全区全面铺开,被评为省“政风建设十大新事”之一,受到浙江省纪委的表彰。近年来我区又相继推出了条块共管“五项制度”和“两项机制”,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向具体化、模式化、制度化发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广泛营造廉政风险防控氛围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我会党组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政工作文件和规定,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上来,预防和控制党员干部失误,以制度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通过学习,克服“与己无关”、“本岗位无风险点”等模糊认识,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了解并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充分认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的重要意义。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我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确保组织实施落到实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通过讲案例摆事实,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认识不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来,主动查找风险点。
二、周密部署、积极排查,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
1、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并下发了《lj县妇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的主要对象、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周密部署此项工作。
2、积极排查、深入查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己找,他人帮,集体摆,领导点等形式,深入查摆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廉政风险。
3、注重分析,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履行职责、工作环节和具体措施等情况汇报,并进行认真分析,扎
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最终6个风险点提交到党组会议审核,并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三、 制订措施、强化监控,严密防范廉政风险
1、制订防控措施。在确定重要风险岗位和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按照办工作岗位廉政建设总要求,对照法规、政策,按照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工作的流程环节以及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分类制订防范措施和制度,对已有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程,按照廉政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使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充分汇集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经整理汇总,对确定的6个廉政风险点制订了6条相应的防控措施。
2、开展公开承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通过自查自找和征求意见,对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使全体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加强研究分析,广泛听取意见,制定防控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具体落实。同时,要求每名干部职工,依照个人的岗位职责,职务安排等情况,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公开承诺。
3、进行实时监控。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我会制定和完善了公务用车、财务报销、公务接待等6个制度。二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纳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管好干部,防患未然,做到关口前移,确保党员干部零违纪,实现对廉政风险有效地防控。
四、 积极防控、注重效果,努力提升部门新形象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我会全体干部职工找准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发展思路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努力把风险点变为安全点,使机关干部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
1、增强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经过学习动员、相互讨论、岗位查找、措施制定、廉政承诺,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接受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澄清了部分工作人员思想上的误区和模糊认
识,进一步提高了对各自工作岗位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树立“廉洁型机关”形象、履行“服务型机关”职能的需要。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对公开选拔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