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中央、省、宜昌及当阳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县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范围
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大、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河道采砂等项目进行专项治理。
三、行动内容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对各大、中、小型水库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全市防汛安全大检查一并进行,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检查治理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现象,重点检查发电生产、防汛排涝及河道采砂等,查相关作业人员无上岗证及相应的工作业务证件,采砂作业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等,坚决制止无证上岗、违规作业、违法开采现象,确保生产及人员的安全;
3、检查治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有无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操作证书等。
四、行动要求
(一)加化领导,落实责任。市水利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席承孝同志任组长,李永菊、文家华等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给下设工作专班,余勇、余颖、刘绍华、许忠华、罗孝杰、罗春等同志为工作专班人员。统一领导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系统的各项检查、督查活动,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和纠正违章行为,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一是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行动的开展,各煤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及时下发了《县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是各煤矿企业根据县局要求,及时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县煤炭局及各煤矿企业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清晰。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是各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依据打非12项重点内容,治违6项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8条。亭南煤矿按照要求组织调度室、安监处、通防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查处问题不留死角,共查出隐患和问题6条。二是县局结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每周周末深入亭南煤矿一线逐面逐巷道检查,5月中旬到现在,共深入亭南煤矿检查16次,查出隐患26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分。三是县上多次组织煤炭、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煤矿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对存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惩处,严厉打击了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9月12日至9月14日由副县长苏建民同志带队,煤炭局牵头,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在亭南煤矿的联合执法中,发现亭南煤矿存在开采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的问题,要求亭南煤矿及时变更采矿许可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退回到采矿许可证范围以内组织生产,并作出书面承诺。检查中发现,高家堡煤矿未经核准擅自进行井筒开凿,属违法建设,下发了停产指令书,要求应立即停止建设。亭南煤矿承诺,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限定范围和批准的设计从事采掘活动,并保证今后不会发生超层越界开采。通过联合执法,极大的遏制了煤矿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煤矿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措施,扎实整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为载体,深入扎实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一)重点领域: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等三个领域,采取更加严格、有效地措施,依法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区域:煤矿、非煤矿山及周边区域;已关闭取缔矿山及周边区域;私采滥挖易反复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
三、重点内容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
1、无证勘查、开采或持过期勘查、开采许可证从事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不按采矿许可证批准矿种开采的;私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2、超层越界开采或反复发生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且弄虚作假、对抗执法的;
3、采取“边探边采”方式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不按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的;
5、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6、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各类建设活动的;
2、故意虚假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3、侵占、盗窃、损毁或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4、不按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施工的;
5、不按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6、不按规定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展汛期应急演练工作的。
(三)地质环境治理领域
1、不按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履行治理义务的;
2、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和破坏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标志的。
四、时间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五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根据县局提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行为,消除隐患;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矿山企业私采滥挖反复区域、已关闭矿山、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排查档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大型矿山企业举报的、其周边反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盗采矿柱行为的小型矿山企业的调查、检查力度,全面掌握其开采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会议上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勘查开采活动;要在县局提出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地段、重点内容,认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联合办案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坚决打击;要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局将对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检查抽查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办的方式,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县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接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全力。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吊销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后,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认真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一是制订和下发了《市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召开相关科室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一)严厉打击河道非法淘金行为。
今年5月,针对我市少数乡镇存在河道非法淘金的现象,我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温建荣书记专门召开了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水利、矿管、安监、公安、工商、交通、水保、国土、林业、环保、监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下发了《市开展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10日至11日,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我市开展了对叶坪乡黄沙村河道非法采金活动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叶坪黄沙村古城河道的2条非法淘金船进行了氧割解体等强制措施,彻底捣毁了这些非法淘金点的淘金设备,震慑了其他乡镇非法淘金的不法分子,有效遏制了我市河道得非法淘金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石灰窑。
7月17日,在我市政府组织下我局与安监、公安、工商、乡企局等职能部门一起,开展了对我市云石山乡境内的无证无照、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石灰石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共取缔了无证无照经营石灰窑经营户5户。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安监部门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石灰窑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对部分企业员工不带安全头盔、防尘口罩,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安全意识淡薄以及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警示教育。
在“打非治违”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了相关工作,及时上报了各种报表和信息。截止到8月20日,我局共出动巡查车辆61台次,出动巡察执法监察人员452人次,查封和捣毁矿山采矿设备3台,遣散作业工人126人,立案5起,结案5起,收缴罚没款7.5万元。
三、营造氛围、强化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
一是加强矿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日常业务工作经常深入到各乡(镇)、村、组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一些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扩大整治工作效果,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二是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一般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把实行动态巡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实行了动态巡查制度和节假日巡查值班制度。特别加强了对钨、稀土等重要资源分布区和非法开采炭质页岩易发乡镇的动态巡查工作,全力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在重点乡镇和重点矿区设立了举报电话,安插了举报线人,并督促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矿业秩序监督管理责任状》,从而加强了矿业秩序的监管力度。
(一)认真传达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耒政办发[2013]8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及时召集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认真分析了当前全市“四品一械”安全形势,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徐坚任政委,副局长伍尤运任组长,副局长周海成、工会主席曹启平任副组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徐春夕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打非治违”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
(三)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为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把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排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店、群体性聚餐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全市“四品一械”经营流通秩序。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拖拉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20134年,我局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主线,分为4个外勤组并由班子成员为组长,亲自带队下乡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了对拖拉机无牌行驶、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章载客和工矿企业拖拉机违法使用等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摸底工作,摸清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会同安监、公安部门以联合发文或发通告等形式对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管,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及打非治违行动,在等乡镇建立宣传台、咨询台,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学习3次,参加人员达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观念,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农机执法作用。同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执法人员与每一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1418余份,责任书中要求广大的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各种农业机械。践行“为民务实转作风干部勤廉树形象”活动,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二、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工作的认识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并把农机安全生产拓非治违工作放在农机工作的首要位置,争取乡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创建“平安农机”乡镇,抓住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宣传,张贴各种标语,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营造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氛围,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顿秩序治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截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查获无牌行驶车辆27余起,无证驾驶15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9余起,有效地预防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检查整治力度
一、全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案。县政府于8月14日召开会议,分析我县安全形势,统筹安排全面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是层层分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明确。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8个行业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部门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方式。要求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对分管行业全面督查,各乡镇、各单位联络员必须及时上报相关的总结材料、工作信息和执法统计表。同时,明确提出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做为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主要指标之一,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严格执法,强化惩处。各乡镇和各单位立足工作实际,出台相应方案,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保障。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及时把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领域的事故教训与自己“挂钩对照”、“类比检查”,举一反三,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县政府对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重政绩、轻责任的乡镇及工矿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和加强整改。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监管,强化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政府务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矿井、车间和工地,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企业和单位逐个进行检查,通过这次专项行动,真正查出一批事故隐患,查出一批非法生产、建设、经营企业。
截止目前,我县8个安委会成员牵头部门和18个乡镇,共组织执法检查组32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99人次,28名专家参加执法检查,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791家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78次,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437起,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24起,整治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25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一是安监部门。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源头管理为切入点,执法人员深入非煤矿山生产第一线,对19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出隐患143条。当前由于季节原因15家已停产;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共检查涉氨制冷企业35家,检查出安全隐患268条。已整改213条。有15家企业未进行全面整改,我们将督促企业停库以后进行整改。
二是国土部门。组织执法检查组2次,组织执法检查人员21人,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家。重点检查以采代探、私挖滥采和盗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在重点整治的同时,对其他矿产企业进行经常性的监管,认真排查。
三是交通部门。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600多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1辆,卸载货物232.16吨,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杜绝。处理超员载客、乱停乱靠25起。查处违规车辆575辆,批评教育256辆。累计清除公路堆积物115处85方,拆除非交通标志103块,张贴《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500余份。
四是公安部门。交警大队共查处无证驾驶58人,酒后驾驶392起,货运超载24起,超速行驶16491起,违法停车2500起,违法信号灯147起,违反标志标线1854起,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共排查农用车1053辆、三轮车1044辆,处理农村地区简易交通事故98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1起,开展安全教育7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份;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233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9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6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全县4家涉枪单位、7家涉爆单位、10家涉化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整改隐患12处。收缴烟花爆竹3000头,子弹38发;收缴管制刀具21把,仿真枪30支。查处非法销售仿真枪、管制刀具窝点2处。
五是住建部门。质监站共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49份,暂停施工通知单2份。稽查站共查处案件17件,其中处罚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工程11件(教育工程7件)。安监站共下发整改通知单46份,停工整改通知单21份。供气办对全县燃气企业进行常规检查2次,对无手续违规建设的5家加气站进行查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封停违规建设的加气站2家。
六是水利部门。对建设施工、工程运行、河道非法采砂、设障,生态环境和水源地安全保护四个方面进行了执法检查,做到块块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使“专项行动”工作有条不紊地在水利行业深入进行。
七是工商部门。严格登记审批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前置许可要件进行重点审查,对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或许可的,坚决不予办理登记。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逐户排查,彻底清理,做到底数清、重点明。共组织执法检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71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30家,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八是质监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32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48家,检查设备567台次,发现安全隐患15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份,排除安全隐患15个;开展涉氨制冷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全县涉氨冷库、恒温库共39家,其中有1家只有制冷机组无管道。现已整改合格并通过市特检所验收36家,已签订整改合同并设计完成图纸2家(目前正在整改当中);认真组织对在用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共检验锅炉89台、起重机械38台、压力容器210台、电梯158部。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深入开展督导检查。
一是部门督导到位。县安委办抽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对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通报。
二是督导组对检查结果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制,以追究制保责任制。对各检查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安全隐患查不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规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是督导组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切实发现问题、找准症结、解决难题、推动工作。并且做到督查结果通报,确保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以会代训,促进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督导组与所督导的乡镇、部门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帮助基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到位。为坚决贯彻落实“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倡导安全生产,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全县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督导、谁宣讲的方式,7个牵头单位对全县所有乡镇和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一是安全进企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深入博天糖业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送去各类安全宣传资料,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整治。组织全县高危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深入剖析当前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与会人员纷纷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是安全进乡村。各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收集相关资料,有声有色的向乡、村干部解读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宣读宣讲安全生产资料。
三是安全进广场。县安委办牵头在万人商厦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讲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展板,接待群众咨询,向群众免费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现场还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和安全生产歌曲,两辆宣传车沿街挨户进行安全生产宣传,以提醒市民随时注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一是部分单位检查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够严,仍存在“应付式”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上报的材料中,多为“空话、套话”,缺乏具体实质内容;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从而产生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
(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规模小,工作基础薄弱,管理简单粗放,各项制度和规程不落实等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企业没有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制定的制度不符合实际,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设施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
(三)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技能有待提高。一些企业中,忽视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再教育。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加大四个方面的工作力度,把“六打六治”工作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整改措施,采取“硬手段”。建立完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台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打好“持久战”。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