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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伦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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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科技政策;代际伦理;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83-02

伴随科学技术成果在社会应用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发超出人类可掌控的范围,从而给人类的长远生存利益造成冲击,直至促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球性的共识问题之一。但是,因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两个基本要素:人和科学技术。所以,在人类发展不可能退回到原始或农耕时代,如何在人与科学技术基础上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就变为人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的认识与评价。公共科技政策是对科学技术社会效应的群体认知,直接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话语程度。因此,从公共科技政策的代际伦理维度,可以为寻求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路径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公共科技政策及其功能

科学技术的线性不可逆发展,使其成果对人类文明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也同样表现出不可逆性。公共科技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政府为了提前干预、预防和弥补科学技术的成果应用中的价值和可能造成的负面作用,通过制定一系列干预、规范和引导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开发,及促进科学技术社会产业化的政策的总称[1],是一种综合化的理论体系。

除了高尖端领域的核心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基因技术等的主体范围还局限在一定科技工作者范围内,更多科学技术伴随可认知主体的范围扩大,对其产生的社会变革力及潜存影响的认识也逐步走进公众的能力范围。所以,对于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降低其对社会发展的均衡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及如何合理避免其对人类的社会生存利益的负面危害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其所涉及的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这种相应的话语权已经开始具有大众化的趋向。

公共科技政策虽然在其制定过程、具体执行和后续监督等环节,都要以政府的社会统筹作为核心,但对于如何调整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依赖,以及能否最终实现发展需要,则离不开科技公共政策所取得的社会认可。基于此,公共科技政策对社会发展的功能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预估性。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要程度以及科学技术应用中可能存在的后果,是超前于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而存在,公共科技政策真实反映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和预防可能存在的危害,则必须要具有预估功能。第二,共识性。公共科技政策的形成,不是以单一政府或单个部门发展为准绳,而是要以社会共同体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的社会价值的整体认识与评价作为条件。这就决定了公共科技政策在具体形成和实施中,是对社会公共群体关于科学技术认识共识的直接反映,“必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以及政策研究组织,能够充分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2]。第三,干预性。公共科技政策的目标是为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而服务,能够最大程度发挥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类无法准确预测科学技术造成的各种社会影响,尤其一些影响甚至还反作用于人类社会发展,这就需要通过公共科技政策及时干预科学技术所起的作用。

由于公共科技政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体现人类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的理性化认识。所以,尽管核能开发的科学技术、基因编辑工程的科学技术、纳米创造与应用的科学技术等等,大众对其理论认识与实际操作的能力十分有限,但这类技术对人类发展可能造成的未知影响,却可以通过相关的公共科技政策而引起关注。尤其,对这些涉及人类社会长远生存利益的公共科技政策,人类基本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这些公共科技政策实现其功能的同时,不能违背人类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二、公共科技政策的代际伦理解读

从代际发生学的角度看,公共科技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管,都是在“当代人”内完成,满足的也是“当代人”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但是,受限“当代人”对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的认识不足,尤其对高尖端领域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的预防和控制,反而促使“当代人”在利用科学技术同时不仅将自身带进发展困境,也对长远发展利益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公共科技政策如何实现“当代人”的生存目的,又不能危及更长远“后代人”的利益,就需要将历史中未出场的“后代人”的话语权考虑到政策带来的影响之中,“承认未来世代人的主体地位,自觉树立起代际责任意识”[3]。基于此,公共科技政策的社会效应符合代际关系的延续性,在公共科技政策形成、实施和监督中,代际伦理的考量成为重要的维度之一。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期,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它深受古希腊神话的影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其核心;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和作用。

古希腊罗马时期是西方科学技术发展的活跃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诞生了众多学术流派。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正是在这片丰沃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发展的。基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学者们提出了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形成了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理论框架。纵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雏形。研究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对我们认识现代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现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古希腊神话呈现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端倪

古希腊神话折射了当时人们朴实的宇宙观、自然观,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朴素的科技伦理思想。马克思说过:“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古希腊罗马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把对自然征服的渴望寄托于想象。神话中的神和英雄就是由想象创造出来的征服自然的化身。人们借助神话中神和英雄的力量达到征服自然的愿望。而在现实生活中,科学家是征服自然的杰出代表,这些神话故事反映的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征服自然的事迹。

1.赞扬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精神

征服自然造福人类是科技伦理的重要准则之一。这一准则最初体现在古希腊神话中提坦神普罗密修斯盗取火种送给人类的传说中。普罗密修斯为了帮助人类征服自然,违抗了众神之父宙斯的禁令,盗取天火给人类,教会了人类使用火种。这引起了宙斯的愤怒,于是宙斯命令火神赫淮斯托斯和强力神克刺托斯以及暴力神比亚将普罗密修斯钉在高加索山的峭岩上,让鸳鹰每天啄他的肝脏,直到后来被大英雄赫刺克勒斯解救出来,才重获自由。普罗密修斯在明知盗取火种会触犯禁令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要为人类送去福社的行为,正是古希腊人对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精神的颂扬。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武器,代表了一种知识技术,学会了使用火,就学会了改造自然的重要技艺。普罗密修斯盗火的行为,正是科学技术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最初体现。

2.歌颂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道德品质

古希腊神话中很多故事都体现了人类征服自然勇于献身的科技道德品质。赫刺克勒斯的传说便是典型代表。赫拉克勒斯在婴儿时代就表现出了无畏的勇气,当两条毒蛇爬向他母亲阿尔克墨涅时,“他两只手各握着一条蛇的脖子,用力一捏,就把它们捏死”。在他面临人生的十字路口时,抵制住了“堕落的享受”女神的引诱,接受了“美德”女神的劝诫,“他决定走‘美德’的路,而且不久就有一个使他为善的机会”,只身去喀泰戎山猎杀凶猛的狮子。为了给人类带去幸福,他接受了国王欧律斯透斯的苦差,要完成困难重重的12件大事。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做到了,最终升格为神。赫刺克勒斯在希腊神话中的故事含义深刻,他的事迹是古希腊人同大自然不懈抗争的一个缩影。他勇敢机智、坚毅不屈,为了人类的幸福,勇于献身。这些勇敢的行为体现了当时古希腊人在改造自然中高尚的科技道德品质。

3.体现出征服自然团结协作的优秀思想

团结协作是科技道德规范之一。这一规范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充分体现。比如伊阿宋为了恢复他的王位继承权,被他的叔叔拍利阿斯要求去取金羊毛。获取金羊毛的难度是难以想象的,于是伊阿宋在造船手阿耳戈斯的帮助下造了一艘叫做“阿耳戈”的大船,然后邀请了希腊著名的英雄来参加这次盛举。这些英雄们为一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美狄亚的帮助下,终于取得了金羊毛。又比如,在墨勒阿革洛斯猎取卡吕东大野猪的故事中,他召集了众多的英雄来完成此事。在整个打猎过程中,“有些人布置网罗,有些人放出猎犬,别的人又寻觅野猪的脚迹”。不管是著名英雄,还是普通猎手,人们各有分工、彼此配合,为人类除去了大害。由此看出,古希腊人在同自然斗争中,是十分推崇团结协作精神的,不管你是多么杰出的英雄人物,都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才能退到征服自然的目标。

4.倡导征服自然的创新精神

创新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也是科技伦理思想的重要准则。古希腊神话故事中已经朴素地反映了这一科技道德思想。在拍耳修斯的故事中,他奉父命去割下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第三个女儿墨杜莎的头。墨杜莎是一个头上盘着许多毒蛇的怪物,谁看见她,就会立刻变成石头。拍耳修斯从赫耳墨斯那里借得了青铜眉碗当他来到墨杜莎熟睡的地方时,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发挥创造精神想到了一条妙计。他背对墨杜莎站着,将青铜盾举起,从发光的盾牌中看见了墨杜莎的形象,于是趁机割下了墨杜莎的头。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人的聪明才智,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能够勇于创新。

二、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科学技术具有直观性、经验性、猜测性的特点。当时的哲学家探讨有关科技道德的问题,只能出于对自然界直观的、经验的认识,那时的科技伦理思想,更多的是散见于当时哲学家、科学家的各种论述中。

1.数是道德的根源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的始基是‘一元’。从‘一元’产生出‘二元’……从完满的‘一元’与不定的‘二元’中产生出各种数目·一于是创造出有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既然数创造出了生命的、精神的、球形的世界万物,因而道德也是由数创造出来的。在毕达哥拉斯学派建立的关于数的哲学体系中,数是一切事物的根源,代表万事万物的本质。数被抽象成脱离客观事物并先于客观事物的存在,一切客观和非客观的东西都是由数而生。因此,道德也必然以数为基础,在本质上是数的派生物。正如徐少锦先生所说:“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建立在对数的神秘理解基础之上。他把数与道德联系起来,企图从数学知识中引出道德知识,用数学说明道德。”毕达哥拉斯把道德归属于数,蕴含着以数为代表的科学知识派生出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

2.美德即知识

苏格拉底比毕达哥拉斯前进了一步,提出“美德即知识”。他说:“我们不是说美德是一种善吗……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他认为美德和知识是一致的。他说:“正义和一切其他德行都是智慧。因为正义的事和一切道德的行为都是美而好的,凡认识这些事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事的人也决不可能把它们付诸实践;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而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而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的。”在苏格拉底看来,人只有具有知识,才具有道德,一个人是否有道德是以是否有知识作为依据的。他所指的知识既包括道德知识,又包括自然知识。罗国杰先生认为:“他把科学的真知和道德的真知看作一回事—都是知识”。苏格拉底所指的正义和道德行为的内涵,已经由对人的一般的道德品质要求扩展到了泛指一切事物美好的本性。正义的事和道德的行为,都是美好的、善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认识到这种美好,选择去做它,那么这个人的行为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些知识,就不能去做正义的和道德的事。一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技术、经验都可以称为技术知识。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不会认识到善,更不会用善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因而知识是与善联系起来的。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没有明确而直接地提出知识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而他肯定了知识的道德功能,认为愚昧的人没有道德,只有具有知识的人才有道德,知识是美德的基础,美德从知识中来,知识与美德具有同一性。苏格拉底看到了知识对道德的作用,但也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作用,这是不足取的。

3.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

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与发展。柏拉图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善的理念是一切的基础。他说:“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是好东西,但它却是更好的东西”。在他看来,科学是对真理的理性认识,也是由善的理念派生出来的,科学和真理是从属于善的理念的,善的理念比科学和真理更有价值。他强调:“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你多次,说善的范型是最高的知识,所有别的东西,唯有利用善的范型,才能变为有用和有益的……没有善的范型,则其他任何的知识或财产,都于我们毫无益处……如果我们没有美和善的知识,一切其他事物的知识有任何的价值吗?一定没有。”从柏拉图关于科学、真理和善的关系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没有善的知识,其他一切知识没有任何价值。

4.自然是决定人快乐和幸福的根源

德漠克利特的观点与柏拉图的观点不同。德漠克利特提出了原子论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认为灵魂和精神也是由原子构成的。他从唯物主义的路线出发,解释自然规律与人生伦理的统一。他认为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他说:“太阳和月亮是由同样的原子构成的,这些原子是光滑的和圆的,灵魂也是由这种原子构成……生活的目的是灵魂的安宁……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德漠克利特从原子论出发为自然观和伦理观找到了唯物主义的基础,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他认为宇宙是和谐的,是因为构成宇宙的原子分布是平衡的。伊壁鸿鲁继承了德漠克利特的思想。他认为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他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宇宙的性质,而是生活在对那些关于宇宙的寓言所说的事的恐惧之中,对于这个人来说,排除对所谓最主要的事物的畏惧,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一个人没有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享受无疵的快乐。”他明确指明了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自然科学知识,就认识不到宇宙的性质,认识不到自然规律,因而无法从宇宙的变化规律中体会到人生的快乐。这就是说人应该去积极探索自然、认识自然规律,获取人生的快乐。

卢克莱修进一步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说:“是一个希腊人(指伊壁鸡鲁)首先敢于抬起凡人的眼睛抗拒那个恐怖。”他认为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他在《物性论》里论述了物的存在本性与道德的关系,认为物质是永恒变化的,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他说:“竟然看不见自然为她自己并不要求任何别的东西,除了使痛苦勿近,叫它离开肉体,除了要精神享受愉快的感觉,无忧无虑。因此,我们看见我们有形的生命所需要的东西根本很少,只是那些能把痛苦去掉,又能撒下一些欢乐的东西。”这就是说自然只是为了人们精神愉悦,而并不要求别的东西,如果人们追随自然的本性,就不应该去追逐名利、财富。人们之所以出现道德缺失行为,是因为没有认识到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本质,没有从构成万事万物的原子运动中理解幸福的含义,自然规律与人的道德相互联系,人们只有理解自然万物的运动规律,才可能实现精神的愉快,获取人生幸福。

5.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继承了前人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不同意柏拉图把善当作是科学技术的来源的观点,而认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他说:“每种技艺,每种学科,以及每种经过考虑的行为或志趣,都是以某种善为其目的。”亚里士多德是从人的行为的目的来阐述他的这一观点的。他说:“由于行为,技艺、科学的种类繁多,所以它们的目的也种类繁多。”这里,人的行为不仅指一般的人类行为,而且包括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产生了种类繁多的技艺、科学,而这些技艺和科学通过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又表现出种类繁多的目的。技艺、科学的目的与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的目的是一致的。而人的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追求善的。这就是说这些种类繁多的技艺、利学的目的也是直求善的。

6.重视科技道德修养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家、科学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修养。德漠克利特提倡勤奋好学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大部分天性不能干的人,由于练习而变成能干”。他认为要敢于说真话,提倡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说真话是一种义务,而且这对他们也是更有利的”。他甚至比较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刻苦钻研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任何艺术,任何科学知识,都不能不经研究而获得。”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位著名的科学家明确地提出了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一个坦诚的人,一个爱真理的人,他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中是真实的,而在差距悬殊的事情中就更为真实了;他唾弃虚假,不但因为它是可耻的,并且因为它本身。”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爱真理”、“真实”、“唾弃虚假”,即是说人应该热爱真理,应该求真务实,不应该弄虚作假。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面对攻进城里的罗马士兵利剑仍然进行数学研究,将生死置之度外毫无惧色,不幸被杀害,体现了科学家献身科学的崇高品德。这种献身科学的科技道德精神,是他良好的科技道德修养的表现。卢克莱修也强调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他说:“还必须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和面貌。”这里说的用推理认识天的规律,指的是科学家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客观实际、实事求是,要有求真务实的科技道德修养。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古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是依据当时的生产实践和对自然界的质朴认识,围绕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展开论述的。每一个流派对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都有自己的见解,无论是从探究科学技术与道德的根源上,还是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上,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

1.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贯穿这一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始终

纵观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探讨贯穿该时期科技伦理思想发展的全过程。

最早认识到科学技术与道德有联系的是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泰勒斯。他看到了科学技术中蕴含的善的意义。在泰勒斯的雕像上刻有这样的铭文:“去寻求一种唯一的智慧。去选择一种唯一的善”。这里“寻求智慧”与“选择善”是统一的,“寻求智慧”也就是寻求知识,包括寻求科学技术知识。这即是说寻求科学技术知识与选择善是一致的。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德漠克利特的“原子是决定人生怡然自得和幸福的原因”、伊壁鸿鲁的“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和卢克莱修的“认识自然运动规律是理解幸福的前提”等观点,说明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至始至终都在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2.从不同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都以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为中心,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二者的关系。

(1)从根源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毕达哥拉斯学派是从数是道德的根源上说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该学派认为宇宙万物由数构成,由此推论道德也是从数中产生的。在毕达哥拉斯那里,“数”是潜在的科学技术。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和谐的数目,数目本身就包括了各种各样和谐的特性,它派生了道德。柏拉图是从善的理念是科学和真理的来源上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善的理念是超脱一切客观现实和主观意识之外的世界的本原,是知识和真理产生的原因。在柏拉图看来,善的理念派生出科学技术知识。他说:“科学和真理可以认为像善,但还不就是善;善比科学和真理有一个更高尚更荣誉的地位……善必定是不可思议的美,它是科学和真理的作者”。柏拉图将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都归结为一个虚幻的善的理念,这是错误的。

德漠克利特是从原子的运动变化是道德的来源上解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原子是构成世界的本原,灵魂、精神、意识和道德都是由原子构成的。伊壁鸿鲁是从自然科学是人获得快乐的根源上阐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认为没有自然科学知识就不能享受无暇的快乐。

卢克莱修继承和发展了伊壁鸿鲁的思想,他是从自然运动规律的角度出发阐明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的。他探讨了自然的本性与道德的关系,从自然运动变化的科学规律中看到了道德的意义。

(2)从目的的角度探讨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从思考科学技术追求的目的出发,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观点,第一次将科学技术和善的关系问题从目的论的角度上明确提出来,这是认识上的飞跃。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的角度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比前人和同时代人前进了一步。以往人们即使提出二者具有某种联系,但论述得较为粗浅。“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就较“数是道德的根源”以及“美德即知识”更加明确,更加理论化。因为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数”,还是苏格拉底的“知识”的论述,都是潜在地指科学技术,但还不明确,不具有确定性。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使这一理论规范化、系统化了。

亚里士多德还批评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柏拉图认为有一个超脱一切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善,它派生一切。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善,这个善是客观的,并非抽象的。他说:“善对于每一种事业或每一种技术看来都是不同的。战术的善不同于医术的善,其他各种技术也莫不如此。”他提到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合理性。他还将善和幸福联系起来,认为“行为善的顶点是幸福,善的生活、好的行为就是幸福”。他将幸福作为“行为善”的归宿,即在改造自然的科技实践中去追求善,才能达到幸福。这就抛弃了过去那种形而上地论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

四、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和作用

从毕达哥拉斯的“数是道德的根源”开始,后经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这些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诸多后世哲学家、科学家的科技伦理思想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雏形。

英国哲学家罗吉尔·培根认为,智慧能使人脱离愚昧无知,能使人行善避恶,知识和道德是统一的。他说:“道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目的,是一切科学之王,因为只有它教导精神善良。”他明确提出道德是一切科学的目的,即是说科学技术是追求善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科学技术以善为目的”的思想。他进一步指出:“理性是正确意志的指南,并使意志得救。为了行善,要了解它;为了避免作恶,要识别它……没有比研究智慧更值得的了,因为智慧能驱除愚昧无知。”由此看出,他强调理性的重要。愚昧无知的人没有理性,认识不到善,因而无法做善的事情,理性的人才有智慧,才能做善的事情。罗吉尔·培根将知识与行善作恶联系起来,探讨了善与知识的关系,也可说是对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观点的传承。

波兰科学家哥白尼自幼攻读古希腊经典著作,深受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他认为:“虽然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都是诱导人们的心灵戒除邪恶,并把它引向更美好的事物,天文学能够更充分地完成这一使命。这门学科还能提供非凡的心灵欢乐。”哥白尼强调一切高尚学术的目的是引导人们心灵摆脱邪恶并且趋向善良,肯定了一切高尚学术的道德作用。他认为天文学是最有道德价值的,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是善的。天文学能提供非凡的心灵快乐,就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是追求善的。哥白尼的这种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时期科技伦理思想的影响。他阅读了许多亚里士多德和卢克莱修等人的哲学著作。他说:“在我每天晚上向我妹妹念的读物里面,有些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卢克莱修这本书对于每个还没有被我们时代的精神所完全征服的人,对于每个能够从旁观的角度去观察当代和评价当代人的精神成就的人,都会产生一种迷人的作用。”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应该造福于人类,不能为人类带来灾祸。他强调:“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他认为,只懂得科学技术的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将为人类带来福社这一伦理原则融人到科学技术的应用中,科学技术应当将有益于人类作为主要的奋斗目标。关心人本身、为人类造福,这是善的行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应该追求善的目的。他指出:“技术进步的最大害处,在于用它来毁灭人类生命和辛苦赢得的劳动果实”。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可能会对人类造成的巨大危害,晚年积极奔走,为不滥用科学技术大声呼喊。如在对待原子弹问题上,他发表了著名的呼吁制止核战争、谋求世界和平的《罗素一爱因斯坦宣言》。这些观点和事例反映出爱因斯坦的科技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科技伦理思想具有一致性,都认为科学技术应该以善为目的。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庸;科技;科技伦理

中图分类号:N06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5(c)-0124-02

一、正确理解“中庸”和科技

“中庸”一词被很多人的误解为“平庸、折中、调和、保守、妥协,不求上进”,这都是对儒家“中庸”思想的曲解,中庸思想绝不是木讷死板平庸和庸俗的折中主义,更不是无原则和虚伪的善意,它体现着和谐、整合、“中和”的价值取向,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法论。现在人们之所以对中庸之道有误解,是因为中庸之道的某些观念在孔子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被其继承者慢慢曲解,把中庸引上唯心主义的道路。如汉代的董仲舒把中庸之道同阴阳五行学和天人感应学说结合起来,就把中庸之道带上了神秘主义的道路,而宋代的理学大师们在心性上大做文章,使中庸之道变成唯心主义重要元素,这正是现代很多人对中庸哲学误解的根本原因。然而孔子所提倡的中庸的本质是:“去其两端,取其中而用之[1]”,它所体现的是审时度势、沉着稳健、守善持中的处理客观问题方法和原则,是理性主义的具体运行的状态。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从原本的中庸之道的角度出发,来观察科技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科技造福人类的问题无疑是有建设性的。

人们一般认为科技是一种事物的统称,其实科技是科学和技术的结合体,两者有不同的内涵,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科学是一种“纯”知识,所谓“纯的知识”指的是这种知识一般不考虑直接的生产应用,不能直接用于生产,特别是不解决如何把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产出的问题,它包括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作为知识规则意义的科学技术,是价值中立的。人类对它只能作出真与假的真理评价而不能对它作善与恶的伦理评价然[2]”,而技术则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技术则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知识,是关于如何把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产出的知识。可见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手段,是一种真理性的存在,是一种真。技术是人类改造世界的手段,具有双面性,它的“善”和“恶”由人类掌控。

二、中庸对科技的理解

对于科学的理解,中庸观认为,追求科学是一种美德,而且把追求科学作为人们积极努力的目标,把探求人的内在规律和外在世界结合起来。“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这句话意思说是君子尊崇道德修养而追求知识学问;达到广博境界而又钻研精微之处;极端高明而又奉行中庸之道,这表明中庸思想对追求真理性的知识极为推崇。而对知识的运用采取守善持中的态度,体现的是超越境界与现实态度的统一。其次我们应对“诚”进行分析,我们用现在的眼光分析,“诚”的内涵应该分为两部分,它包括人本性规律的呈现和自然规律的呈现,所谓“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和“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关于中庸观对技术的考察应从技术的二元性角度去分析,“一方面,是技术把自由由潜能带向现实,自由只有依靠技术才可能表达出来,因为正是技术展开了人的可能性空间。另一方面,技术所展开的每一种可能性空间,都必然会遮蔽和遗忘了更多的可能性,使丰富的可能性扁平化、单一化。技术既是去蔽,又是遮蔽,既成就时间,又遗忘时间,既使记忆成为可能,又导致记忆的丧失。对整个人类而言,技术既是主体彰显自我的力量的象征,也是自我毁灭的力量。[3]”即技术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破除愚昧和落后,另一方面也带给人类无尽的灾难。我们强调技术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正是为了这把双刃剑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它的正面作用造福人类,这是因为对于技术的理性而全面的思考才能够使得其始终在人类的掌握之下不会反过来祸害人类。“不及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狂”和“狷”指的是事物的两个极端,前者是“过”,后者是“不及”,“中行”就是“中庸”,“狂”的弊端在于容易在进取中导致偏激,“狷”的弊病在于容易导致人们“该为而不为”,唯有将“狂”和“狷”这两个对立事物中合理的因素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才能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当今社会把科学转化为技术的速度之快,甚至还没有预计到它会带来的什么样后果,就被投入了应用,在这种莽撞的行为中,技术带来的痛苦和灾难往往大于幸福和期望的受益。这就需要研究、实施技术的人和社会组织对科技的转化有充分的认识和审慎研究,必须考虑科技的“狂”和“狷”两个方面,以守善持中的方法论为某项技术的运用及其后果的防范做出充分的考量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既要得其利,又要担其义。所以为了克服技术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必须重视科技伦理在技术活动中的作用。

结合上面所述我们知道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而不是科学,科学是对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是通过抽象思维得到的,具有中性的纯知识性的认识,是一种事实判断。因此大家所谓的“科技理论”是把科学转化为技术以及技术运行过程中的价值评判问题,人类如何更好的利用技术的过程,就是科技伦理所蕴含的精神发挥作用过程。所以笔者倾向于:把科技伦理分为“追求科学”的伦理和“运用科学”的伦理的可行性。“追求科学”的伦理是人类探求客观事物的规律过程中精神与目的以及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是否符合人们善的需求的价值判断,而“技术”伦理是大家通常称的“科技伦理”即把科学转化为技术以及技术运行过程中的价值评判问题。通过两者的结合使人们树立正确的科技观,从而使人、自然、社会、和谐统一,在今后经验研究、理论研究、特别是应用研究中应以“至诚”、“至善”为价值取向。

三、中庸关注积极的契合

科学技术是主体用来认识和改变的世界的方式和手段,或是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而方法和手段发挥都不能离开主体的活动。所以人类对自己的活动目的、方向、范围及其后果应该有明确的认识,人类通过科学的技术运用对自然界摄取应该是有限度、有节制的,我们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强调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环境目标、科学技术各个层面与要素之间多向互动与和谐的,它注重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同时体现科学技术在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及制约因素。孔子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中”的理念是适度,“和”的理念是整合统一。只有这样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能生长繁衍。因此,它所追求的是:整个人类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应达到和谐的境界。

“中庸”既是一种伦理学说,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思想方法,强调内心之“中”与外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目的;致中和,恰到好处,追求“中道”,内外协调,保持平衡,这种思维方式铸成了中华民族稳健笃实的民族性格。在面对21世纪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理性的人类高瞻远瞩,自觉建立起与21世纪高科技时代相适应的科技伦理观,通过科技道德的调控,实现对科技的“扬善抑恶”,使之朝着造福于整个人类的方向发展。应注意到科技伦理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人们科技实践活动中只能起到倡导作用,并没有强制性力量,如果有人反其道而行之,其规范、调整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仅靠行为人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加入法律的手段来约束其失范行为。

总之,“中庸之道”是孔子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它追求人内在道德境界的提高,要求内外协调,保持平衡,达到太平和合的一整套思想理论与行事方法,又是追求自我实现和自我超越的一种人生哲学,[4]而这种人生哲学与当时的社会伦理结合起来,形成的一整套伦理观,必定有其历史局限性,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特定的、历史的伦理观都不应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某种科技的发展,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利益、价值观和伦理观本身是变化发展的,在这种变化发展中才能确定科学技术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今天探讨的中庸思想主要是侧重于它的方法论以及这种方法论对现代的价值,如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所谓“时中”是一切以时间和具体条件为转移进而在运动过程中把握事物的“中”。本文所探讨的中庸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也为解决自然中心主义价值观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提供可以参考的路径,特别在人类追求科学、运用技术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关注内在之“中”与外在之“节”的准确契合,以达到“和”的目的的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作者简介:葛印国(1979―),男,山东聊城人,重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引自《中庸》[M],文中引用的文言句式,如无特别说明均来自《中庸》

[2]引张德昭,杨庆峰,石敦国.“论伦理评价对科学技术的张力”[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1期第32页。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技术伦理危机科技伦理

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被世界各国所共识,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来看,先进生产力取代落后生产力,都是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尤其是在今天,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加快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极大的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的需要。然而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在某些情况下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也会导致恶的结果。如果失控,将会导致人类的灾难,为了克服科学技术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作用,通过科技伦理知识普及、教育、认识,不断深化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影响,规范人们的科技行为,使人们的科技活动产生善的结果。

一科技活动引发的伦理危机

人们说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实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只不过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当事人对于利益的不同考虑和追求,才导致了科学技术所产生的两种不同结果。一项科学成果,一种技术手段,往往既可能被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能被用以满足某些人的邪恶需要。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不是所有的都按照人们的良好愿望行事,于是在发展过程中,给人类生存、社会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对某些事物及客观规律的认识还处于“必然王国”阶段,在运用科技手段对某些事物及其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时,只预期到好的结果,没想到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当人们为取得的成果欢欣鼓舞时,往往会忽视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苗头,当危害性充分暴露在大众面前时,往往积重难返。例如,由于工业化高速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温室效应、臭氧空洞等等,都是人们认识不足所造成的,

(2)为了本国、本民族的狭隘政治经济利益,利用科学技术为手段损害他国、他民族以至全人类的利益。例如,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利用自己强大的军事科技到处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领土,把科学技术作为其称霸世界的工具。

(3)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社会公众的、国家的以至人类的利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在运用科技手段制造商品时,也在向自然,向江河湖海、向大气中排放出污染物质,从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受到严重污染而恶化。特别是一些高污染企业,为了自身的一点利益,根本就不顾生产给自然、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造成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

(4)为了个人的私欲而使用科技手段造成对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损害。如电脑黑客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数据的丢失,系统的瘫痪或者闯入别人的计算机偷看别人的隐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生活。

(5)由于人类盲目地滥用、误用科学技术成果造成难以处理的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如生育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等等。特别是遗传基因技术,克隆技术的滥用会带来生命伦理上的混乱,破坏人类正常生活秩序,后果不堪设想。

二科技伦理介入的必要性

科技伦理是对于科技活动的道德引导,是调节科技工作者相互之间、科技共同体与社会之间诸种关系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等等的总和。科技伦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可以使科学技术的运用得到明确的道德理性的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出于邪恶目的利用科技成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作为道德理性的科技伦理又可以弥补单纯的科技理性之不足,增强科技工作者对于科技开发之后果的道德责任感,从而以道德理性的自觉来最大限度地消解科技理性在社会负面作用上的不自觉。

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不少科技工作者科技伦理意识是非常强烈的。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就曾经向准备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青年人发出过这样的忠告:“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作为一个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家,他一生发表的关于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言论就有上百万字。他曾不倦地为原子能的和平利用而奔波呼吁,以满腔热情投入反对原子弹屠杀当中。与此相反,也有不少科技工作者因为缺乏科技伦理素养,被世人所唾弃。例如,当前有“女疯子”之称的“克隆援助公司”总裁布瓦瑟利耶为了实现个人野心,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宣称已经在克隆婴儿,这种违反科学伦理精神的行为,遭到世人的强烈批判。两类不同的科技工作者事例,生动说明了科技伦理在科技活动中的重要性。

科技伦理虽然并非科学技术自身所固有,但它是科学技术外部的一种控制手段,科技伦理可以通过内化于科技工作者的途径,成为科学技术活动中的一种内在力量。科技伦理是一套具有道德涵义的规则系统,它可以告诉和教育人们:“什么样的科技活动是善的或者是恶的;什么样的科技行为是应该做的或者是不应该做的;人们应该通过科技活动为人民、为人类造福,而不应利用科技去作恶。”当这些规则系统被人们普遍接受并成为公认的调整人们在科技活动中的关系的行为规范时,绝大多数人就会自觉地按照这些行为规范去进行科学技术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的科技行为。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不断增强,共同生活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产生协调相互关系和行为准则的道德标准。对那些于共同生活有利的科技行为,被认为是好的、善的、高尚的,要加以赞赏和表彰,给予某种荣誉,如我国著名水稻专家袁隆平由于为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赞扬。而对那些不利于或破坏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有人利用科技手段制造假币、假冒商品、窃取各种技术资料、利用电脑作案等行为,认为是不好的、丑恶的,人们就会加以鄙视和惩罚。科技伦理中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的评判,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如果有人违反了人们共同遵守的科技道德,社会往往就会通过舆论,通过批评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对违反科技道德者实行帮助和“制裁”。

三科技伦理创新

科技伦理是一种道德规范,它在人们科技实践活动中只能起到倡导作用,它并没有强制性力量,如果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的时候,其规范、调整作用就显得苍白无力,因此仅靠行为人的自律是不行的,还必须靠管理、法律等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在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考虑把科技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高度,通过法律的权威性来约束科技活动中的失范行为。管理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从不同层面对人们的科技行为进行硬性约束,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它的直接作用就是惩恶。笔者认为为了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就必须使科技伦理的规范作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使其发挥更好的导向作用。

(1)对于已经形成共识的科技伦理道德,要根据具体情况,将成熟的被社会大众所接受的道德准则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和规范,通过法律和规范的约束性来规范科技活动,避免科技活动超出道德的界线。如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自律准则》,就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准则和社会责任,有利于正确科技道德观的形成。

(2)对某一些新的科技领域涉及伦理道德的行为,要根据已有的实践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尽快制定相应的条律条令,使人们的科技行为有明确的指导。如网络技术、安乐死、转基因技术、克隆人技术等等,都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引导这些新的科学技术,防止这些先进科学技术走向反面。在这些方面,一些国家已经走到了前面,如荷兰已经通过了安乐死法,美国通过了禁止克隆人的法律,这些法律对科技活动的发展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国家也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

(3)世界各国应立足于世界人民的整体利益,加强政府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制定有关科技伦理道德的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以伸张正义、遏制邪恶。例如环境保护、空间技术、武器的研制和使用(战略核武器、激光武器、反弹道导弹武器系统、生化武器、基因武器)等等。这些科学技术都是关系到世界和平与稳定,关系到世界人民生存的根本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具有国际约束力的规范,这些科学技术就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必须加快在这方面的立法。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类要更好的利用它,就必须重视科技伦理在其中的作用,必须把科技伦理所蕴含的精神贯穿于科技活动的全过程。通过科技伦理精神树立人们正确的科技观,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睦相处,和谐共存,同时也要通过人文学科、伦理宗教、社会舆论等诸多途径,逐渐祛除人性中的邪恶成分,增强其仁爱成分,使人的精神境界不断升华,从而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自然。有理由相信,在面对21世纪科技给人类带来的各种挑战中,理性的人类将高瞻远瞩,自觉建立起与21世纪高科技时代相适应的21世纪科技伦理观,通过科技道德的调控,实现对科技的“扬善抑恶”,使之朝着服务全人类、造福全人类的方向发展。“有”版权所

参考文献

[1]沈铭贤,科技与伦理:必要的张力,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

[2]甘绍平,科技伦理:一个有争议的课题,哲学动态,2000。

[3]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儒家;科技伦理;当代价值

儒家科技伦理思想是儒家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淀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群体智慧,是中国传统科技发展的主导因素,并且逐渐渗透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儒家科技伦理思想中所蕴涵的对科技的伦理性认识为当代中国科技伦理体系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

有关中国古代有无科学技术以及儒家思想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上的作用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中备受瞩目。在长期的研究和争论中,大致形成了两派观点:一派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科学可言,并最终把原因归结到儒家思想的理论特质上。这一派以张岱年先生为代表,他认为:“儒学的中心思想,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关于人生价值的观点。

儒家肯定人的价值,肯定生活的价值和道德的价值由于重视人贵于物的价值,将注意力集中于人的问题,于是对物的问题有所忽视这种贬低关于物的知识的态度,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儒学没有能够为自然科学研究提供理论基础,更没有为自然科学研究提供方法论的指导,儒学各派都表现了这一严重欠缺。另一派学者认为,儒家思想同样有自己的科技观,在大的儒家伦理框架下形成了自己的科技伦理思想。他们认为我国古代科技伦理形成于先秦时期,同时科技伦理范畴、科技伦理观念对后世科技伦理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虽然“中国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体系,只有一些并不系统的科学思想和知识成果,然而中国古代有相当发达的经验层面的技术,中国古代的科技伦理主体是技术伦理”,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道驭术”,即强调“技术行为和技术应用要受伦理道德规范的驾驭和制约”。笔者也持这种观点。众所周知,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相应的生产水平,正是先秦时期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分工的扩大等因素,为儒家科技伦理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众多研究科技伦理思想的学者中,他们的研究方向又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先秦时期的儒家先贤们,在关于自然和农业等诸多的科技思想之中表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显示出了先进的伦理意识,注重人在科技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有的学者更注重研究科学技术、自然与人的关系,认为在科学领域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人类的科技行为要尊重和关爱自然。这些观点的伦理意义在于,人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而是居于自然万物之中、并与其和谐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笔者认为,儒家思想不但有自身完整的科技观,而且蕴涵着丰富的科技伦理思想,并对后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备的理论体系,其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科技伦理思想。儒家科技伦理思想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世致用的科技观念

儒家讲究现实性,提倡经世致用,这也体现在儒家的科技伦理思想上。在对待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问题上,儒家格外重视和强调“六府”(水、火、金、木、土、谷)、“三事”(正德、利用、厚生)。在儒家看来,“六府”、“三事”是经世致用的“正经技术”,或者说正统的技术。在这些技术之外的东西,才是儒家抨击的所谓的“奇技巧”,即那些容易使帝王“玩物丧志”、或使黎民百姓耽于享乐而不做“正事”的技艺。《尚书》中说:“不役耳目,百度惟真。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显然,“玩物丧志”、“贵异物”的“物”不是有用之物,而是“奇技巧”之物。有人说,儒家学说鄙视、排斥一切科学技术,将科学技术统统称之为“奇技巧”,事实并非如此,儒家对“六府”、“三事”这样经世致用的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孟子日:“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

由此观之,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特点就是注重道德原则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运用,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这种思想从现实的角度提出要维护社会稳定,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必须使他们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满足,而物质生活的提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有赖于生产技术的改进。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技术科学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因此,在儒家思想的指引下,能够发展起来的科技都是为人服务的,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天文学、农学、医学等这些学科之所以能得到长足发展,就是因为这些学科与社会稳定有关。总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非常注重现实的、形而下的问题的研究,注重人世,强调经世致用。

(二)严谨求真的科学态度

儒家要求对待真必须严谨,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儒家认为:“知勇仁三者,天下之达德也。”(《礼记·中庸》)在儒家看来,“知”是与人的智力活动有关的智力与智慧。子夏说:“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子张》)也就是说“仁”存在于“知”中。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知就是仁。对于真理性的认识,儒家强调要有执着的追求精神,“(孔)子入太庙,每事问”,并说“朝闻道,夕死可也”。

儒家伦理这种求知、求真的精神是一以贯之的,通过宋代大儒朱熹的“格物致知”,我们可以看到儒家对于学问的严谨和求真态度。朱熹所说的“格物”,既包含人世伦常之事,又包含天地自然之物。朱熹认为,宇宙间统一的理分至各具体事物之中,所谓“理一分殊”,只有在“物物上穷其致理”以后,才能做到对宇宙问统一的理的豁然贯通,亦即达到“致知”的境界。因此,朱熹反复强调要在人世间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上穷理:“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须着逐一件与他理会过。”(《朱子全书》卷十五)由此也可以看到,儒家学派反对拘泥师说、照搬书本,主张善于思考、勇于质疑、敢于创新的学习态度。

(三)以德化知的知识理念

中国古代科技伦理中关于以德化知、知德统一的思想是非常丰富的,其中以儒家尤为突出。儒家高度重视道德价值、道德自觉和人格完美,主张人们在寻求科学知识的同时,应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人生诸种需要中最高层次的需要。科学技术本身并不是恶,但也需要一定的限制,主要表现为科学技术要遵循科技伦理规则。否则,如孔子言:“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没有相应的约束,滥用科学技术,也就违背了科学技术的最终目的——造福于人类。孔子认为:“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知者当然是智慧的化身、科技的承担者,仁又是孔子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知者利仁”,是指在仁的指导下,在仁的环境中知者才能成为真正的知者,科学技术才能健康发展。否则,就会出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论语·卫灵公》)的后果,科技发展就会失去后劲。因此,道德的发展与科技的发展应该是和谐的、有序的,人类在应用科技知识的时候需要以德化知。

孔子重视学习,一生以追求真理为己任,奉行“朝闻道,夕死可也”的学术精神。孔子重视学习的一个原因,是他看到了知识对人的德行的重要作用。他认为,知识、真理是德行的前提。“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而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论语·阳货》)。好的品德都是应该喜好并加以修养的,但是,如果不通过学习而明白事理,通权达变地把握其实质,便很容易偏执一隅,造成危害。换言之,道德缺乏知识、真理的基础,行为就会走向反面。反之,任何知识的运用都需要道德价值进行约束,没有了这个屏障,其目的性也不再单纯地是为了造福于民,很可能成为工具的滥用。

(四)天人合一的整体思想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博大精深,表现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就是主张“天人合一”。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源远流长,在儒学经典《易传》中就有“大人与天地合其德”的说法;孔子也讲“天生德于子”(《论语·述而》);董仲舒则进一步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宋明理学又把人世间的理上升到“天理”的本体论高度,尤其强调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是相一致的,都是由存在于天地问的唯一“天理”所决定的,整个宇宙只有一个最高的理,即“理一”,而人与万物所衍生出的理只是这个最高的理的分支而已。剔除“天人合一”思想中的唯心主义成分可以发现,自然和人、自然规律和人的道德规范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儒家强调“至善”,儒家所说的善不仅表现在人性本善,因而提出人与人之间的和善,还包括自然生命的本善,更深层次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和善。人来自于自然,正是自然宇宙的本善赋予了人类,人类才有了“性本善”,自然与人类在生命的起源过程和目的上具有内在的、同一的、统一的共性,在共同的善本性的蕴涵中,达到了真正的合一与感应、协同与和谐。人在天人关系的运作中负有“至诚”、“尽性”的道德使命。《礼记·中庸》日:“自诚明谓之性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种赞天地之化育在实践中则表现为兼爱万物。《孟子·尽心上》日:“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要求人们从爱亲人到爱百姓然后将爱扩展至万物。这种天人合一的整体性思想是儒家科技伦理特有的。

尽管孔子、孟子、苟子的思想各有差异,但是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了相同的科技伦理观念。孔子对于科技的直接论述相对较少,但是他开创了“知”必须要“仁”的思想,成为孟子、苟子的思想来源依据,孔子、孟子、苟子三家最为一致的观点即求真严谨的科学态度,这也成为后世儒家学派秉承的理念.特别是被朱熹发扬光大,影响至今。运用科学知识的前提需要道德标准的界定,脱离了这一点也就无法将知识转化成实用信息。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人类终于领悟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与用科学技术保护环境是一致的,共同统一于“善德”之中。如果科学技术的发展不顾生态环境,必然会破坏生态平衡,也就破坏了“天人合一”的“天理”。儒家先贤们对人的福祉的巨大关怀,决定了其科技思想必定是以“仁”等伦理主张为指向的,这是值得我们去深深思索的,也留给了我们无穷的启示。

综观儒家思想,我们发现儒家科技伦理思想深深植根于儒家思想的宏观系统中,具有鲜明的理性主义特征,孔子关于技艺的一些论述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儒家科技伦理的形成具有奠基作用。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巫医”、“良农能稼而不能为穑,良工能巧而不能为顺”等语录,都表明他对技艺有独到的见解,为后世儒家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素材。全面研究儒家科技伦理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研究和认识科学技术、规范科技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这种现实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秉承“以人为本”理念,尊重自然规律。把握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方向

儒家认为技艺之学不过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科技的价值体现在人的具体应用上,它是人类适应自然的一种存在方式、一种选择,此种生存、生活方式的认知标准在儒家看来就是“善”。儒家科技伦理观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的整体认识之上,人的发展不能脱离自然,必须尊重并遵循自然规律,尊重与遵循规律的目的在于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儒家认为,发展科学技术的目的在于完善人的心灵,在于把握人在大地自然中的地位、作用,最终掌握自身的命运。这是一种深层次的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也可以看到,科学技术从一开始就是为人所用的,科学至上、唯科学主义不是人类认识并掌握科学技术的基本原则,儒家科技伦理思想所具有的以人为本理念更加重视人的主导性地位。今天,树立并弘扬这种科技伦理观,有助于人们在科技化时代把握人与科技的关系,从而有效地发展并利用科学技术,把握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方向。

(二)坚持“以道驭术”原则,约束科技行为,促进道德与科技的和谐发展

从科技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在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上就必须“以道驭术”。没有伦理道德的约束,其后果必然会破坏人类社会生活的有序化。这种“以道驭术”的理念早在先秦儒家的思想中就已存在。不过,先秦儒家的“以道驭术”的理念是直接针对技术应用的社会效果而言的,目的是力求限制和消除不适当的技术应用带来的消极影响。“以道驭术”的理念影响之深远,甚至成为后世认识和处理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基本范式。孔子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意思是说,道德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思想基础,科学技术必须受伦理道德规范的驾驭和制约。在儒家看来,真理、知识是德行的前提,德行又能约束人们掌握并使用真理、知识的行为,这是儒家科技伦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智,所以知此也;仁,所以体此也;勇,所以强此也。谓之达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n诚而已矣。达道虽人所共由,然无是三德,则无以行之;达德虽人所同得,然一有不诚,则人欲间之,而德非其德也。”(《礼记·中庸》)因此,知是德的基础,没有知的存在,德也是不完整的。总之,科学技术的伦理状态从总体上看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即统一于儒家的善。善首先是人的一种德行。科学技术最终发生效用要靠人来完成,因此科技行为或科学工作者的行为是科技目标与过程能否统一于善的关键。儒家思想强调人的德行优先,这是道德与科学技术和谐发展的前提,道德与科技和谐发展则科技行为必然指向善的目标。

(三)弘扬“天人合一”思想,关怀生态价值,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宏大系统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6篇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内部伦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加。而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高素质的高科技性人才是企业生存的基本组成要素。所以,面对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科技型小微企业只有做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人才竞争力。随着人力资源管理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内部伦理管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特点,适当引进内部伦理管理文化,是解决我国众多科技型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困难的新的途径。

1.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特点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业指的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微型企业,主要从事的是电子、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技术产业的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所以,一般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是由科技人才所组成的,其人力资源有着显著的特点。首先,企业的人员普遍具有高素质和高学历的特点,而人力资源则成为了企业科学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人员手中将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而人员一旦离职或将技术外泄,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其次,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这些科技人才掌握的知识就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本,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人员经验和知识能力的积累,企业的资本也将得到进一步的累积。所以,人力资源是这些企业的活的资本。再者,这些企业需要的不仅是高素质的科技型人才,更需要的是有强烈自我实现欲望的员工。因为对于这些小微企业来说,员工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加速企业的成长,并为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另外,在这些企业中,人力资源存在着流动性大的特点。这是因为人员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后,微小企业能为人员提供的培训和发展空间就变得有限。所以,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人才就会选择“另谋高就”。最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员都需要负责相应的项目工作,所以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存在着不愿意接受管理的现象。

2.内部伦理与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的生产、制造、销售与管理等多种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人。而人们在开展任何活动的过程中,都会遵照一定的伦理观念。所以,管理活动的本身,将受到伦理道德规范的影响。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进行人的管理,所有活动的展开都是围绕着人进行的,因此受到的伦理道德影响就更大。而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在特定的伦理道德影响下来进行,可以使人力资源活动的开展更为规范,进而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但是,由于每个企业的管理团队的伦理道德规范都不尽相同,所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的伦理道德规范就属于企业的内部伦理文化。因此,从这些关系可以看出,内部伦理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于企业的管理活动中的。所以,从内部伦理的角度,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3.基于内部伦理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主要由人员招聘、绩效考评、员工激励和员工培训而组成。在这些环节中,内部伦理文化意识与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3.1 人员招聘

相较于大中型企业来说,科技型小微企业在资金和管理制度方面都存在着不成熟的现象。所以,在人员招聘方面,这些企业既没有较为完善的机制来进行人员的选拔,也没有在较大的范围进行人员的招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在人员招聘方面主要以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学历为依据,缺乏了对人员伦理道德观念的考察。但是企业内部伦理道德文化与人才本身的伦理道德意识是否相符合,关系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而这些重要的品质,则关系着企业人力资源是否具有较高的价值和较为稳定的状态。因此,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人员流动性大和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都与人员招聘中缺乏对人员伦理道德考察有着重要的联系。

3.2 绩效考评

就现阶段而言,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员绩效考评采用的都是对固定工作量考评的方式。而这样的考评方式,会使得员工失去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长期处于完成工作任务的状态的下,人才很容易丧失对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对工作现状产生不满情绪。而最显著的问题是,员工之所以感到不满,是因为这种考评制度下的工作完全成为了员工的负担,从而使员工失去了为企业做贡献的伦理道德意识。另外,绩效考评的不透明,使得员工的伦理道德意识进一步的减弱。因此,该种绩效考评方式,使得科技型微小企业内部伦理文化产生了弱化,从而无法起到督促员工努力工作的作用。

3.3 员工激励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由于企业本身不具有较强的资金基础,所以很难满足员工的物质需求。而在物质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管理利用薪酬制度来进行员工的激励就显得更加无力。对于科技型人才来说,他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都很高。在物质需求方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只利用金额较少的激励手段来进行员工的管理,不仅不能使员工产生感激之情,还会使员工产生一定的不满。而在精神需求方面,这些企业往往也没有自身的内部伦理文化,从而无法为企业员工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员工精神需求的忽视,会使一些员工对企业产生怀疑,从而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4 员工培训

由于资金有限,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往往有所欠缺。在有限的培训时间里,这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往往只对人员进行技术上的培训,却忽视了对员工伦理道德意识的培训。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企业内部伦理上往往缺乏一定的认识,从而导致员工难以对企业忠诚。另外,缺乏内部伦理文化的员工培训,使得员工没有意识到培训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在学习和工作上缺乏了一定的积极性,进而难以达成培训的效果。

4.基于内部伦理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4.1 以德聘人

人员招聘环节可以为企业提供储备性人才,从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进行人才招聘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选拔科技性人才的基础之上,还要进行人才伦理道德的考察。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招聘扩大招聘范围,并明确指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要求。另一方面,在员工聘用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要对人员的文化背景有所了解,并制定相应的策略考察员工是否具有忠诚和真诚等伦理道德意识。再者,企业要为员工提供公平和公正的晋升途径,在企业内部进行一些职位的招聘工作,并将员工是否遵守企业行为道德规范的情况当做是重点参考内容,从而塑造员工的内部伦理意识。

4.2 构建综合性的绩效考评机制

为了使企业的绩效考评发挥应有的效果,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全面的进行员工工作情况的考察。所以,构建综合性的绩效考评机制,对员工的德行、能力、勤奋度和成绩进行综合考量,才能全面的对员工进行评价。在德行方面的考评,可以使员工更加重视企业的内部伦理文化;在能力方面的考评,可以使员工更加注重自我能力的培养;在勤奋方面的考评,可以使员工有效的进行工作效率的提升;而在绩效方面的考评,可以使员工更加重视自己的工作成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会从多方面进行自我的提升,企业的内部伦理文化则会自然而然的形成,并对人力资源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要使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透明化,从而督促员工进行自我的提升。

4.3 注重员工的精神激励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想要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可以从精神激励方面入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对员工的伦理需求进行调查,从而制定相应的精神目标。一方面,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制定管理目标,并鼓励员工参与到企业管理活动中,从而使员工获得相应的成就感。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可以对员工的诚信度进行考察。在员工按照承诺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时,人力资源就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宣传,从而增加员工的存在感和信赖感。再者,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使员工的管理更加民主化。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员工的独立意识较强,所以使员工按照自己的风格展开工作,可以使员工更好的完成工作。

4.4 展开企业内部伦理文化培训

展开企业内部伦理文化的培训,也是科技型微小企业需要重视的员工培训内容。为了使员工能够进一步融入到企业内部伦理文化中,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展开员工思想道德教育的培训。一方面,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用于员工培训的资金有限。所以,在企业内部伦理文化培训方面,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承担相应的培训工作,从而保证内部伦理文化培训工作的持续开展。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实现文化知识的共享,从而使企业内部伦理文化得到广泛的传播。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7篇

随着科技实践的深化,伦理价值的悖论逐渐产生,这是作为“人为的”和“为人的”科技实践价值与人类对于真理不断追求之间形成的矛盾产物。“科学要解决‘是’的问题,探寻客观世界的真理与规律;而伦理学要解决‘应当’的问题,探讨事物的价值和善恶”[2]。因此,科技发展与伦理价值的关系问题在现代社会也日益凸显。

1.高科技的伦理风险。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和发展,高科技的风险和伦理危机日益凸显,人们的理论思维和伦理观念随之改变,科学界、学术界震感强烈。“伦理风险是指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方面由于正面或负面影响可能产生不确定事件或条件,尤指其产生的不确定的伦理负效应,诸如伦理关系失调、社会失序、机制失控、人们行为失范、心理失衡等等。一旦这种负效应产生,将会给人——自然——社会这一复杂系统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科技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资源环境危机,消费主义扩张,人性的扭曲,科技造假等,尤其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的迅猛发展,更是带来一系列科技忧患,严重威胁了人类自身的安全。此外,从事科技活动的当事人,尤其是科技人才对于利益的不同考虑和追求,往往既可能为人类造福,也可能满足了某些人的邪恶需要,作为不可回避的蝴蝶效应,高科技的伦理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其一,客观伦理风险和主观伦理风险。由于高科技活动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局限性,高科技的伦理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可以在科技活动后根据高科技所产生的善恶、正负两重效应的客观结果来界定和衡量其伦理风险,具体可细分为“高正效应”与“高负效应”,“低正效应”与“低负效应”,“高正效应”与“低负效应”及“低正效应”与“高负效应”。因此,科技人才在面对许多根据客观结果来确定的伦理风险时,须在科技实践活动中权衡善恶利弊,对其风险和负效应进行判断、预测和道德选择,这就属于主观伦理风险,在面对无法避免的客观伦理风险时,每个科技工作者,乃至每个人都要在遵循客观规律和事实的基础上认知其对风险的承受力和应对力等,在某种意义上主观伦理风险既是客观伦理风险的诱因,也受到客观伦理风险的制约。其二,必然伦理风险和偶然伦理风险。高科技的必然伦理风险是一种无法避免的系统伦理风险,关涉到高科技活动的主体、客体,以及科技成果的研发、制造和运用等各个环节,如基因工程技术虽然可以通过细胞复制来制造人们需要的器官,却威胁着人们的隐私和人类和平;网络技术虽然改变和塑造了我们感知世界的方式,却干涉到人们的私生活,造成一些人的道德冷漠和情感疏远;航天技术虽然不断开拓着地球外文明,却容易造成外太空污染或是流于军事竞演的异化境地;核技术的开放利用虽然增强了国家军事和国防力量,却威胁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高科技的偶然伦理风险属于非系统的紊乱的伦理风险,一般由科技实践全过程中某些独特事件引发,微妙地影响着人-自然-社会整体系统中的某些环节。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贝尔在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风险社会:走向新的现代性》一书中就指出了生产力的过度发展给社会带来诸多黑暗面,现代化进程中人类总是无法排除其干预活动之后“未知和意外的结果”。其三,高科技的伦理风险还可以包含个体伦理风险和群体伦理风险,由于在人-自然-社会的大循环中,各种物质和精神因素纵横交错、此消彼长地影响着人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发展,因此对于高科技的伦理风险,高科技活动主体的伦理道德选择是不可避免的。

2.全球化视野中的科学技术及其伦理悖论。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随着中外频繁的科技、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与对话,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人类不同群体间物质和精神的交流走出传统生活模式和日常基础消费等实用层面的围城,编织成一张密集、复杂的世界网络,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同国家、种族、宗教和地区的人们突破了地域和语言等限制,在精神世界发生越来越多的交流和碰撞,文化全球化现象引起了全人类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全球化视野下最为凸显的是科学技术与资源环境的悖论。科技总是在一定的“伦理场”中发挥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科技发展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使人类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力度加大,“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们没有能力在长江三峡建电站,到90年代,我们有能力建了,于是不久就在三峡建了电站;20世纪60年代之前,人类没有能力登上月球,到60年代,人类有能力登上月球了,于是就登上了月球;人类现在还没有能力登上火星,但正努力获得这种能力,一旦有了这种能力,就会登上火星……人们相信,人类的能力越强,在自然中的自由就越多。科技在不断增强我们的能力,现有的科技水平,就是我们征服自然之自由的暂时的限度。发展科技,扩大我们征服自然物的能力,就能不断扩大我们征服自然的自由,这种扩大自由的趋势是无限的”。但是,资源与能源的过度消耗,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的日趋失衡,使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愈加紧张,全球性的资源环境危机一点一点将人们带入空前危险的深渊。随着人类对大自然不断地挥霍,地球承载能力开始饱和,生态系统渐渐面临崩溃,稀有物种濒临灭绝,全球气候变幻莫测……人类对自然和社会征服力的扩张愈发导致环境的恶化和伦理的隐退。另一方面,全球化视野下还凸显了科学技术在国家、民族和地区间,在文化磨合与碰撞中引发的伦理对抗和冲击,“在文化碰撞与磨合的过程中,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有时是非常尖锐的,特别是在一些闭塞与落后地区,在传统思想比较禁锢的地区,文化上的冲突表现得尤为激烈,有时甚至会引发一场战争。”“文明共生”必然伴随“文明冲突”,“文明冲突”也包含了“文明共生”,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事物总是包含着矛盾,又扮演着矛盾的一方,在曲折中发展与前进。因此,在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发展带来的物质进步或退化以及精神世界的交汇融合或对抗、独立不断彰显了个体对文化尊严的归属、认同与多元化文明共同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其深层次问题是人与人伦理关系的紧张以及对价值世界的关注和颠覆。

二、科学技术的伦理转向

为避免科技发展带来的社会风险和伦理风险,人们开始对科学技术进行新一轮反思。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指出了科学与人文统一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生产活动这一基本形式中,因此按照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力,相应地,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科技进步推动和影响了伦理道德的发展,而伦理道德也会对科技发展产生推动或阻碍作用,因而在征服自然和社会的同时,人类应当自觉肩负起保护自然和社会的责任,重视科技伦理,树立积极、正确的科技伦理原则与规范,进而推动科技与伦理的协调发展,并努力实现社会每个人的全面发展。

1.科学技术与人的伦理存在。科学技术想要与时代接轨,必须认真思考科学家的伦理道德问题,科学家伦理要为社会发展服务,也必须思考科学技术的发展问题,因此,科技与伦理关系的最终归宿还是科学技术与人的伦理存在问题。首先,科学共同体应自觉承担道德责任。科技是一种社会建制,所有的科技从业者,尤其是科技人才,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分工协作的社会体系,这个小社会就是“科学家群体”,更确切地说是有相同范式的学有专长的实际工作者的集合——科学共同体。科技人才的社会责任任重道远,宏观上理解,这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责任,涵盖了以学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和各类科学实验为基础,对自身科学专业素养不断打磨和提升的本职责任;对公众进行科技教育,对社会各界人士产生影响,让他们了解科学的正负效应,使人们能够尽可能把科技成果应用于合情、合理、合法的,利于人-自然-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和平事业的责任;积极主动进行利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各项科学研究,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责任;使知识和技术合理分配,科技人才研究项目合理分配,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责任;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在工作中竭尽全力,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技术同时,把祖国的科学技术搞上去,圆强国之梦,并为世界科技发展、和平努力贡献自己力量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等,“一句话,科学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等问题有了紧密联系时,科学家就不得不考虑科学的社会责任了”。另外,科学共同体的责任不仅是对自然界、社会和人的责任,还包括整个科学研究过程中整体的责任伦理问题。这种责任伦理既不是离开个人社会角色的宏观、抽象的伦理范畴,也不是仅仅研究个人职业道德和家庭职责的微观、具象的责任范畴;这种责任伦理既不能跨越全社会的普遍道德底线,又应有助于促进科技发展和科技目标的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道德责任的内在体现。在人们价值理念多元化和不断交融的今天,科技人才要时刻以伦理智慧引导科技理性,变被动责任为主动责任,慎重地从事科研工作,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伦理认知和道德实践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并言传身教,为社会提供良好示范,克服科技时代中人的分裂,让被遗忘的伦理价值回归。其次,科技伦理的发展也离不开科技人才继续不断地进行科技实践和科技创新,毋庸置疑,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会对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随之而来的科技人才科技创新的伦理困境和不确定性,也为人们敲响了警钟。有学者指出:“在创新的价值评估上,仅仅将分析视角放在创新主体的价值准则上也是不太全面的,它无助于深刻地认识这些创新的伦理问题。在宏观的层次上把对一般创新行为的整体性评估也包括进去,不失为一种全面审视创新的一个有意义的方法。”因此,我们需要把目光同样关注在科学家和科技人才之外的企业、政府和社会大众等方方面面,最终找到科技和道德能同时发挥最大优势作用的理想临界地带。再次,作为具备独特创造能力并能客观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技人才来说,在积极发挥个人智慧和集体智慧的同时,也要避免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科技是人的产物,伦理是关于人与人的规范,科技伦理的兴起正是由于人们对自身的关注对科技伦理构成了威胁,科技伦理的发展也正是由于人们在科技实践中自发地进行趋利避害,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伦理原则,因此,在发展科技,建设科技伦理体系的过程中,要时刻避免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并对“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进行理性地审视和慎重地扬弃。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以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为起点,对理性智慧过分推崇,并形成盲目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价值观。因此,科技实践在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勇于创新的道路同时,其伦理的发展特点也应当是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兼顾人类自身与顺应科技、自然、社会等外部机制的运作规律的。我们应当具有一种“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博怀,以更完善的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向更“善”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评价,更宽广的胸怀和更全面的科技伦理道德,去发展科技,造福人类。

对科技伦理的认识范文第8篇

电影是一种集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于一身的综合体,是为了人们的精神生活而存在,并随着精神生活的丰富而发展。科幻电影是电影的一种类型,著名的科幻文艺家赫伯特?W?弗兰克为科幻电影下了定义:“发生在一个虚构模式的世界中,但原则上是有可能实现的戏剧性事件。”①近年来美国漫威公司拍摄了不少科幻电影,本文就以相对而言比较贴近现实的《美国队长》为例,分析科幻战争电影中体现的几个伦理问题。

《美国队长》以二战为背景讲述了美国青年Steve?Rogers因体弱多病而应征失败之后被选拔加入超级士兵项目,注射血清成为超级战士并被任命为美国队长,向纳粹党的神秘科学组织九头蛇军团宣战,最后取得了胜利,而他也掉入大海之中被冰封近70年后才被发现。《美国队长:冬日战士》则承接之前的剧情,讲述了任职于神盾局的Steve被迫卷入了一场威胁全球安危的阴谋,携手同伴出击,却发现面临的黑暗劲敌――冬日战士,就是本应在二战期间掉下火车而牺牲的好友。

一、战争伦理

就背景而言,根据同名漫画改编的《美国队长》其实是战争电影与科幻电影的结合,并与大部分美国战争电影相似,也体现了爱国主义、英雄主义。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助在欧亚战场打得如火如荼,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此时却尚未参战。尽管如此,其国内反法西斯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在这风雨欲来的多事之秋,及时漫画公司(Timely Comics,后来的漫威公司)推出了一位爱国者,一位代表着美国精神的英雄――美国队长。

《标准大学词典》将“战争”解释为“民族或国家之间,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党派之间公开进行的武装冲突”。战争是一种自古就有的社会行为,而对于它的现代意义上的伦理拷问始于20世纪初期。在战争中,平民通常会遭到暴力杀害,战争对生命价值原则的巨大威胁是所有伦理理论反战的主要原因。无论是眼前还是长远看来,战争都不符合伦理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因为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与杀戮都不符合每一个人自身及相关者的利益。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也同样反对战争。不难看出,战争违背了康德提出的绝对命令:“只按照你能同时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准则来行动”,以及实践命令:“永远不要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人格中的还是另一个人格中的,只是当做工具,而要同时当做一个目的。”②显见义务是指一切人在考量任何其他因素之前一般都应遵从的义务,罗斯列举了七种显见义务,分别是忠诚、补偿、感恩、公正、慈善、自我改善和勿作恶。③显而易见,战争至少违反了一条显见义务。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目的是幸福,人的基本活动是理性――一种善的活动,在他看来目的是为了完整或圆满的生活而充分地理性思考。战争活动却与美德伦理学背道而驰。

虽然当今世界的大部分人都不会拥护战争,但是有些赞成战争的理由却无法忽视。有一种观点虽然很难被接受但确实存在,该观点认为战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人口过剩的问题。这种看法是基于世界人口增长过快这一事实提出的,但是人们已经找到了减少人口的其他方法,不必诉诸战争,况且现今不少国家人口出生率过低,人口增长速度减缓。另一说法认为战争是试验先进技术的唯一途径,比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甚至有些技术进步直接取决于战争,例如《美国队长》中的超级士兵项目,以及现实中对二战胜利贡献极大的图灵机器。但是,没有理由能够断言没有战争,这些科学技术就无法开发出来,人们必须考虑到战争时期这些发明必须付出的代价。另外,有人认为赢得战争有利于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增长。从电影中可以窥见“战争努力”使美国的团结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尽管物资短缺,但是美国的经济繁荣一直持续到二战胜利。但是随着之后战争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凸显,人们开始认识到通过战争而实现经济繁荣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那么战争是不是绝对不道德的呢?国际准则公认,正义战争是道德的,非正义战争是不道德的。④正义战争必须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以致压倒了战争之恶,才有权利进行战争。需要注意的是,正义战争理论基本上适用于有限的常规战争。

大部分伦理学家认为,保护无辜者和自卫行为是可能存在的为战争辩护的正当理由。以德国和日本为首的轴心国疯狂追逐权利、侵略他国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期间轴心国是不折不扣的侵略者,它们对千百万的无辜者实施了残忍的酷刑和毁灭性的打击,整场战争涉及到全球绝大多数的国家以及所有的大国,所以为打败轴心国而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虽然无法否认的是类似广岛原子弹一类的战争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但仍需肯定的是它确实加速了同盟国取得最后的胜利。

二、科技伦理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改变了世界,对人类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伴随着科技发展的所带来的不止是福祉,还有不安与惶恐,这使得科技与伦理道德的问题日益凸显,人们不得不思考科技和伦理的关系。科技伦理道德是指科技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⑤

20世纪初期产生并不断发展的科幻电影也从不同的角度诠释着值得思考的科学技术问题,而其中就包括科技伦理道德问题。

(一)基因改造

脱氧核糖酸,也就是众所周知的DNA,携带着生物的遗传信息。基因改造是指通过生物技术把脱氧核糖酸从生物钟分离出来,进行重组。透过高科技删除或增加不同的染色体,改造后的基因得以在受体内起作用,以干预生物体遗传特性。⑥人类基因组计划是生物技术中的巨大发现,而对于基因与伦理的关系也日益成为热点问题。基因技术的发展为科幻电影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美国队长》中的Steve天生瘦小并患有遗传性疾病,在超级士兵项目中通过注射血清等改造,人体各方面机能提升了多倍,从弱鸡小子转变为了超级士兵。很明显这个项目属于基因改造工程。

电影中超级士兵项目的启动是因为同盟国在二战欧洲战场的失利,军方希望制造一支由超级士兵组成的军队以扭转局面。根据前文提到的康德的义务论,这显然是把人当作某一目的的手段。或许有人要说电影中超级士兵带来了胜利,是道德的。因为功利主义者认为“如果一个行为有助于带来合乎需要的或有益的结果那它是正义(道德)的行为”。在美国队长的带领下取得的胜利是无可否认的,但是那之后呢?美国队长经过改造后虽未被划分入诸如蜘蛛侠之类的异人类,但是他确实已经超出正常人类的水平,即使他也会死。那么以这些超级英雄为代表的非正常人类是否应该被纳入正常人类的道德约束之下?尚在拍摄的《美国队长:内战》的剧情就与此相关。电影中美国政府推行超级英雄注册法案,要求超级英雄们向政府机构登记各自的超能力,而Steve认为当局此举是对公民自由的严重威胁。那么超级英雄是否有义务登记自己的能力?又是否拥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此外,Steve因为天生瘦弱无法参军,之后又被改造为超级士兵成为美国队长,这里就隐含着基因决定论。基因决定论是指基因决定人的一切,倘若如此,那么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人们就可以通过科技根本改变自身,从而使得人、人性就成了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人的方方面面并非由基因单独决定的。在电影中,Steve能成为美国队长,成为一个国家的英雄与象征并非只是因为他是超级士兵,更多的是因为他善良单纯、坚韧不拔、忠贞爱国。如果没有这些珍贵的品质,那么他不会在多次因为身体问题应征失败后仍继续坚持,也不可能拥有超级能力后保持着本心而不起欲望之心。

(二)行为控制

在《美国队长:冬日战士》中,Steve曾经的好友Barnes中士被反派进行人体改造和洗脑从而成为了人形兵器。其中,洗脑可以看作是行为控制的一种手段。

行为在伦理学上是指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是人类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行为控制在心理学上是指对人的行为进行驾驭、操作;而在伦理学上则被界定为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对个人行为的限制或改变,这种限制或改变可经由或未经被控制控制者的许可,可加以强制或不加强制。⑦比如,电击曾被用于治疗网瘾者和同性恋者。除此之外还有药物、精神疗法、行为限制技术、外科手术和监禁等用于行为控制。

虽然心里治疗技术在治疗由心理引发的行为问题中运用比较广泛,但是这并不能使我们回避行为控制方面的道德问题。无法否认的是行为控制必然要侵犯乃至取消个人自由,然而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允许?根据电影中的洗脑情节,我们不得不质疑人们是否拥有不管别人是否知道或同意就改变其行为的权利。

诚然,应该没有人反对对杀人犯实行监禁,但是在其他事实面前,行为控制又是否是道德的呢?有些行为主义者认为我们对于什么是“规范的行为”有正确的观念,而在人们不依此行事时就应当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而改变其行为。电影中反派在对Barnes进行洗脑前声称人类社会处于混乱,唯有九头蛇组织能够还给世界秩序。当然反派的观点是明显错误的,但是,比如在对同性恋者实行电击治疗这一例子中,是否是相信只有异性恋才是规范的行为呢?所以,个人主义者认为我们并不知道正常行为的标准是什么,而武断地制定一项标准是具有危险性的,个人的自由、独特性和创造性应当受到鼓励和珍视。不管是禁止行为还是鼓励行为,任何时候都必须依从适当的道德程序。另一种相对温和的观点认为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行为控制是可行的,倘若个人是自由的并且有能力同意这种行为限制。在此,仍有不少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精神严重失常且有暴力倾向的人是否有能力做出此类决定就显得可疑。此外,关于“一定范围”温和主义者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

美国论理学家雅克.蒂落对于行为控制则处于一种人道主义的观点。他认为,希望改变自己行为的人,应获准以道德所许可的方式加以改变,这些方式对他自已或别人均无危害。⑧在拥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的例子中,显然该病人的行为有时候是凶暴的或可致命的,因此在类似情况中(例如终身监禁杀人犯)必须予以行为控制,只要行为控制步骤不会严重伤害到控制对象。

在电影中Barnes最初是在重伤昏迷的情况下被改造洗脑,依前文所述,对于他的行为控制都是不道德的,是对他的人格尊严的威胁。人生命最为独特的地方是人有尊严,它使得人不同于他物,必须予以最高程度的尊重。⑨无论何时都需记住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是在对一个有尊严的生命体进行行为控制,不能践踏对方的人格尊严,损害对方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三)科技人员的伦理道德意识

任何科技活动都始于人的活动,并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和作用。所以科技人员除了发现科学真理,追求科技创新与发展之外还要肩负起科技成果的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大部分科技成果如果被误用或滥用必定会引发不堪想象下的恶果。

《美国队长》系列电影中,纳粹党的科学组织中的Zola博士研发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滥用与战争中造成了惨烈的局面;二战胜利后他被美国政府的回形针计划回收仍然不知悔改作为九头蛇的残存分子寄身于政府机构从事科技研究,并参与制定了“洞察者”计划,差点造成灾难性局面。与之相反的是超级士兵项目的研发者Erskine博士,他拒绝了纳粹的招募移民至美国,在选拔项目的实验人员时更注重的是Steve的品质,并将科技成果应用于善的目的。

科技人员在进行科研活动时有义务遵守科技活动的伦理规范,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如实揭示科技成果的负面影响。同时科技人员必须清楚认识到义利关系,不能因为个人利益而忽略大义,必须将人类生活的整体善作为最终目标。美国工程研究院工程伦理与社会委员会主席诺曼.奥古斯丁认为“绝大部分陷入工程伦理困境的工程师们,不是他们自身道德不高尚,而是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所进行的活动所含有的伦理问题。因此,他们做出了糟糕的决定,并影响了他们一生。”⑩

三、结语

包括科幻电影在内的很多电影都向观众展现了不少伦理道德问题,通过移情拓展了观众的视域,使得他们体会了电影人物的感受,并在不同的情境中得以反思。以《美国队长》为例,电影描述了二战的残酷,科技的发展及负面影响,引发了观众的思考,告诫人们不可好战,同时激发人们对科技的忧患意识,对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有更深的认识。

谨以此文献给Steve.Rogers和James.Buchanan.Barnes。

注释:

①转引自洪备.美国科幻电影中的科技伦理意识探析[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4.

②程炼.伦理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5.

③雅克.蒂落,基斯.克拉斯曼(美).程立显,刘建,等(译),周辅成审阅.伦理学与生活(第九版)[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58-59.

④钟鸣.美国战争电影的伦理解读与道德辨析[J].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4(04):53-56.

⑤李春茹.科学技术革命中的伦理道德问题[J].南充: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6):70-73.

⑥刘冉婷.基因改造的伦理学问题研究[J].网友世界.云教育,2013(14):68-69.

⑦雅克.蒂落,基斯.克拉斯曼(美).程立显,刘建,等(译),周辅成审阅.伦理学与生活(第九版)[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315-316

⑧雅克.蒂落,基斯.克拉斯曼(美).程立显,刘建,等(译),周辅成审阅.伦理学与生活(第九版)[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