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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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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一、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年月日一月日组成10个审计组,对八县、市廛东污水厂建设项目了竣工决算宙计,对王城大道建设项目了专项审计调查。十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12000万元,查出违规金额l871.3万元,有三家建设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3850万元,核减工程额1419.8万元,核减率为1.86%。为及各建设法人节约了建设资金,项目建设了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了的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违反建设程序问题

1.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

《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项目应招标。审计查出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未招标。有三家建设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宜阳县污水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4178万元,仅对641万元了公开招标,且招投标的资料不完备。3537万元(厂区土建、设备及安装、办公楼、管网、勘察、监理等)均未招投标。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金额为172万元,未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设计。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

的规定,工程项期报批手续不齐全的开工建设。在建设中,有两家建设前期报批手续不齐全就开工。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000万元,应当经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发改委批复,但本工程只了市发改委的批复。跨陇海铁路立交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王城大道建设工程无开工报告。

3.未按合同规定招标

市王城大道建设工程在公开招投标时于年月日市建设委员会与市东虹廷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代为招标,但在招投标过程中,却未合同,业主自行招标。

4.应作未作环境评价报告

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应作未作环境评价报告。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

《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合同约定义务,中标项目。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市廛东污水厂工程建设对监理工程了招投标,结果为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标的55万元。但中标签订合同后,双方自行协议变更监理三体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行政主管或者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使用。宜阳县污水厂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违反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

1.招待费超支20万元。项目建设中,招待费支出数额,与规定的标准有悬殊。截至年月日,宜阳县污水厂建设项目共招待费25万元。在项目概算中规定应管理费50万元,按管理费的10%计算。应列支招待费5万元,超支20万元。

2.管理费超支93万元。项目建设中,有2家建设管理费支出数额,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有悬殊。如市廛东污水厂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费概算为215万元,截止年月日开支259万元,超支44万元。

3.违规列支工程费用105万元。廛东污水工程在年底已试运营,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在年及年该项目的借款产生的利息85万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设成本中列支是不合规,应计入运营期间的费用。

4.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有两家建设未按规定大额使用观金。如截至年月日,宜阳县污水厂工程建设以大额现金支付宜阳县污水厂建设项目费用22笔记153万元。

5.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金41.5万元。

汝阳县污水厂工程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金41.5万元,未经决算直接支付合同工程款830万元。

6.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

八县及廛东污水工程项目、王城大道共计10个项目,批复总概算112000万元。经审核投资额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万元,投资额不实。孟津县污水厂工程项目二程造价送审金额为2142万元,审定金额2053万元,审减金额为89万元。汝阳县污水工程造价送审金额为1374万元,审定金额为1226万元,审减金额为148元。

问题的主要原因:

建设抢、抓工期,建设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在工程概算未经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且无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如王城大道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用量大,筹措,但项目办理拆迁及环境评价等手续需资金,违反了基建程序规定。为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租用使用土地,违反了建设用地的规定。四是多数建设项目均由项目法人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多为临时抽调,易违规等情况的。五是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不规范、位,未按《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

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据《共和国审计法》、《共和国招投标法》、《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财经法规规定了的,并对问题分别了性的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正在整改,并表示在今后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不再类似问题,规定建设,为以后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奠定了的基础。

(一)对建设违反匡家建设程序问题的

1.项目应招标未招标3850万元、未按合同规定招标问题,审计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前期报批手续不合规问题,审计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等两家建设正在补办手续。

3.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应作未作环境评价报告问题,审计规定补办手续。王城大道建设同意审计意见补办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监理问题,审计建议《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以后不再类似问题。

5.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问题,审计规定补办手续,宜阳县污水厂工程建设正在补办手续。

(二)对违反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

1.招待费超支20万元、管理费超支93万元问题,审计建议今后财经法规规定,控制支出范围。

2.违规列支工程费用240万元、虚列工程投资1419.8万元问题,审计予以调账,并建议今后财经法规规定列支工程费用。

3.未按规定大额使用现金212万元,审计建议规定,以后不再类似问题。

4.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金41.5万元,审计建议财政在拨付所欠工程资金时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监管范围

从审计情况看,投资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不,将工程质量及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为此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建委、发改委等人为的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项目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关于项目进度及监督情况的汇报,解决资金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凡是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应列入监督范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市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及审计机关的全程监督。

(二)工程预算,规范合同内容

要定额和我市,编制投资项目的预(概)算。

对投资建设项目,建设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条款时要《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单列条款注明:须经审计机关竣工决算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投资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的依据;合同书副本要送市审计局备案,以审计风险和规避经济纠纷。

(三)工程普通更签证手续,工程变更签证报请批准制度

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合同签订后确需变更的,须经市财政、监察、审计等和监理、设计现场认证,确认有无变更必要,而后再经原审批批准,原设计要出具变更资料,手续后报请市批准,并送财政和审计备案。对擅自变更的,审计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四)按时提请决算审计,审计法律权威

建设要在验收合格后60天内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市审计提请决算审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编制期限的,延长超过30日。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和报请审计的建设,视情况按拖延或拒绝情况;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给子处罚。

(五)为实施《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制定“市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全程跟踪审计,管好建设资金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十二五”期间,我县着力“以水兴县”发展路径,按照“水利跟着扶贫走”的发展思路和实现“人有水饮用、田有水灌溉”两个目标,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农水工程、中小河流堤防工程、防汛非工程措施建设、病险水库整治及其渠系配套工程等项目投资21449万元,保障了群众饮水和灌溉用水的基本需求。但受地方经济水平落后、财政紧张的影响,我县“十二五”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小、覆盖范围窄,且我县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县境内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瘠薄,水利发展仍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落后的水利设施仍然是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

为此,根据省水利厅扶贫工作视频会议四大贫困片区88个贫困县的安排部署及《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的总体要求,我县围绕全市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全面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难题为中心,组织水利工作组深入乡镇村调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专家的建议意见,针对水利发展存在问题,在解决群众饮水、灌溉、防汛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谋划。

一、全县57个精准扶贫村水利建设需解决饮水安全和农田灌溉问题

我县以水利项目建设为抓手助力扶贫工作,将全县57个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水纳入全域安全饮水、全域灌溉建设,实现全面覆盖。除新建集中饮水工程9处外,对较为分散的村采取联户供水和分散供水等方式,精准到户,解决57个贫困村54913人饮水困难,实现持续可靠安全饮水;加快推进贫困村渠系整治和配套建设,精准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工程,优先做好贫困地区“最后一公里”渠系建设,有序推进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贫困村用水保障体系。

(一)省级重点扶贫村古宋镇范家村的水利规划。一是人饮工程规划。计划实施青山岩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主支管建设10km,入户安装管网建设10km,新建水窖5口,解决范家村1170人的饮水需求;二是农田水利产水配套工程。计划建设渠道3.1km,新建排洪沟0.3km,整治山坪塘2口,新建蓄水池1口,打造高效节水灌面100亩,解决该村农业发展需求;三是水生态治理工程,计划建设0.7km堤防,保护村民生命和农田安全。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274.38万元。

(二)市级重点扶贫村僰王山镇永寿村、麒麟苗族乡德应村和五星镇大同村的水利规划。一是开展饮水工程。计划在僰王山镇永寿村实施水厂1座,新建水窖12口,解决永寿村1859人饮水困难;计划在麒麟苗族乡德应村实施水厂1座,新建水窖18口,解决德应村1094人饮水困难;计划在五星镇大同村新建联户供水工程1处,新建水窖33口,解决大同村3820人饮水困难。二是农田水利产水配套工程。计划在德应村建设渠道6.7km,整治山坪塘8口,新建蓄水池2口,打造高效节水灌面500亩,解决该村农业发展需求。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773.32万元。

(三)其余53个精准扶贫村水利规划。一是人饮工程规划。需新建村级集中供水工程7处,新建联户供水工程3处,管网延伸318.33公里,新建水窖1890口;二是农田水利产水配套工程。需整治山坪塘167座,整治泵站6座,新建和整治渠道275.82公里,新建蓄水池286口,新建高效节水灌溉4604亩。以上项目计划总资金11065.64万元。

二、部分重点水利民生工程项目

(一)县城应急备用水厂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县城用水仅依靠古宋河一个水源供水,随着我县光明新城、纳黔高速连接线、成贵高铁客运站等项目的建设,现有三角沱水厂水压已无法满足我县城市发展的需求,且一旦水源或水厂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停水、断水,后果更不堪设想。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应急备用水厂建设,拟通过我县“十三五”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以我县官上水库为应急水源,扩建梧桐水厂,铺设φ400管道7.4km,解决光明新城、纳黔高速连接线、成贵高铁客运站用水及县城应急用水需求,工程总投资约1656万元。

(二)石海供水工程后续建设。我县石海镇为喀斯特地貌乡镇,导致石海镇的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困难,辖区内的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石海景区也因水的缺失导致景区发展困难。为此我县于2013年通过整合农村饮水安全资金和发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形式,建设以仙峰苗族乡大地方水库为水源的石海供水工程,工程建设资金为2380万元,工程已通过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解决水厂建设,但由于发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00万元没有到位,导致该工程后续管网铺设无法按时完成。

(三)两龙山洪沟河堤建设。在省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县僰王山镇两龙山洪沟治理项目已于2015年9月通过省厅的初步设计审查,该项目所在的新河村有群众2000余人,有新河小学、新河初中两所学校沿河而建,且该区域为云贵高原过渡段,汛期河水陡涨陡落,山洪到来时严重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拟通过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河堤2.02㎞解决该村防汛安全问题,工程项目资金1213万元。

三、“十三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

根据《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的要求,我县认真梳理全县水利发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机遇,在广泛征求群众、有关专家建议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十三五”水利发展项目。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供水行业;基础设施;现状与问题;对策与办法

中图分类号: TK28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快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双重作用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是否完善、合理,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尤其是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行业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与电力、交通等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形成巨大反差,严重制约了城市公共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造成供水基础设施资金大量投入的成因

为满足城市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需要,如我市需投资额3.5亿,建设设计供水规模40万m3/日,占地约6.0公顷的给水水厂,如果政府不投入,仅靠供水企业自筹解决无疑是天方夜谭;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扩大,我市新城区服务面积最终将达到50平方公里,配套道路亟待敷设供水管道70.2公里,概算总投资8000余万元无有着落;供水管网长期超期服役,老化严重;新技术、新产品急需大量资金投入并与供水管网配套应用;现行的水价政策使供水企业亏损加剧,负债率不断提高;水源污染加剧,保障水质成本增高;城市消防用水及消防设施维护费补贴不到位;政企不分,企业负担加重;供水行业立法滞后造成成本增加。

二、对供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建议

1.将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和供水管网改造纳入政府投资范围,一方面尽量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将城市供水管网建设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将供水工程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解决应急工程建设费用。如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扩大配套铺设的供水管网、执行国家新的水质标准进行水厂净化工艺改造、增加新的检测项目、扩建检测站、增添检测仪器设备等投资,列入地方投资计划,发挥地区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分重点地实施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为供水事业发展提供硬件支持。

2.争取政策和政府的支持。按照全国其他城市的作法,地方政府是供水企业所有者,也可以说是唯一股东,是出资人和投资人。而供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之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给予了供水大力支持,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2011年政府投入就增加了3000万元。下一步,在水价调整及相关政策扶持上,自来水公司还将积极争取。

3.靠企业自筹。这个方面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企业折旧来实现。我公司每年的折旧费大约在656万元,近几年来,这些资金约80%都用于供水管网的发展和改造上,其余的20%用于制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今后随着企业资产的增加和经济效益的好转,投入这方面的资金可能更多一些。

4.通过其他融资渠道,例如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加快发展区域供水等。过去在大多数城市,政府几乎是供水工程的唯一投资者,乡镇供水中政府投资比例较大。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政府投资不能满足供水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供水行业投资的限制,支持各类资本投入供水行业。国家计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近期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税收机制,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城市供水水厂建设、经营属于鼓励外商投入的领域。中国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吸引了大量外国资本,目前,跨国公司已在沈阳、天津、中山、成都、重庆、郑州、南昌等近20个城市投资建立了自来水厂。随着供水行业政企分开和水价调整,供水工程投资多元化成为必然。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将进入供水行业。

5.建立价格调整与补贴机制 。 物价主管部门要切实关注供水行业的困难,重申原国家计委、建设部[1998]1810号《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提出的“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和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为净资产8—10%,逐步解决水价低的问题,确保水价调整及时到位;并建议在我市制定一套可行的价格调整与政府适当补贴相结合的价格管理机制,若水价不能够及时调整到位,政府应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及时给予补贴,以缓解由此带来的政策性亏损,指导供水行业向良性循环发展。

6.在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征收中,核入公共供水设施建设资金,并按合理的比例支付,以体现公用事业的社会效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的非税收入,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桥涵、供气、供热、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公共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自来水总公司可按上缴市财政规费额的30%部分,从附加费、加价水费、水资源费、城市配套费中列支补助;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水部分)按建筑面积参照供水行业其它水司标准收取一定费用,用于供水管网的改造与维护。

7.对消防用水及设施维护等公益事业,实行财政补贴。

8.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对学校、困难企业、困难居民等实行优惠水价,优惠部分由地方政府补贴。

9.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供水企业属公用事业,水价倒挂,又肩负着社会服务性任务,是否调低供水企业增值税率。供水企业代政府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建议免征代收项目的税费。供水企业占地主要是水厂,建议免征水厂土地使用税。

参考文献:[1] 刘松深.《我国供水行业的发展趋势》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一、大力发展科技,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源水质污染的能力

1、研制应对突发性水源水质技术装备

目前,我国水工艺技术的研究水平和进度某种意义上达到了与世界同步,有独特之处,并引起了国外同行的重视。但在水工业设备的开发研究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国产设备已远远满足不了工艺技术发展的需要。当前必须在继续注重工艺技术研究的同时抓紧水工业装备的上档次和填补国内空白工作。建议在下述几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工作:

(1)水工业通用设备:大容量淹没式水泵、多级离心式鼓风机、大口径新结构闸阀的研究开发。

(2)水工业专用机械设备:尼龙链传动矩形池排泥设备、离心式污泥脱水机、机械浓缩与带式压滤机复合式脱水设备、沼气发动机和沼气锅炉、沼气脱硫装置、沉砂池刮砂洗砂输砂装置、污水厂臭气防治设备、氧化沟专用成套设备、循环活性污泥法专用成套设备、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大容量发生器、二氧化氯发生器等等的开发研究工作。

(3)水工业器材:大口径给水玻璃钢管道、预应力钢丝水泥砂浆复合钢筒给水管、新型过滤材料大口径滤管、复合滤料、滤砖、聚硅酸盐高分子混凝剂、反渗透膜、超滤膜、新裂填料等的研究开发。

(4)水工业自动化装备:水工业专用计算机控制软件、具备DCS系统和PLC系统优点的价格适宜的硬件系统、水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标准化、控制系统设计规范、成套水厂专用连续监测仪表、大容量高电压变频调速装置、大容量可控硅串级调速装置、智能化计量泵、水工业用无线(有线)数据传输设备等等的研究和开发。

2、开发给排水新工艺新技术

(1)给水工艺的研究:优质饮用水工艺技术、节水和节能给水工艺技术、微污染水源的水处理技洲之、富营养化水源的水处理技术、除盐除铁除锰除氟新技术、水厂控制和管网优化调度等等的研究和开发。

(2)排水工艺的研究和开发:高效节能除磷脱氮工艺技术、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建筑小区污水回用的工程化技术、简易曝气氧化塘工艺技术、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污水厂除臭技术、污水厂控制数学模型、流域性污水治理生态系统技术、水污染防治经济分析及有关政策等等的研究工作。

二、健全水污染突发性事故应急机制

1、建立信息沟通与公开制度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实证明,只有事先告知市民预案处置情况,才能避免对水需求的恐慌和争斗。在处置工作的不同时期,坚持以通告的形式将处置工作情况及注意事项在报刊、广播电视上告知市民,同时还应安排机关、街道、社区干部分赴各居民供水区进行广泛宣传。政府应急处置工作决策高度公开透明,媒体准确密集的信息传达,才能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政府与市民结成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可试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规定各市定期将每月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这有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情况,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统计分析和应对工作。月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总体情况。统计本月发生的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与上月和去年同期比较情况等,反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区域分布情况、应对措施。对特别重大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求说明具体情况。

二是对策建议。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展趋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当月无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可实行零报告制度。

2、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监测预警系统

准确可靠的环境监测预警数据、信息,是制订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政策标准、规划计划和综合决策的依据。没有科学的监测手段,政府的决策和管理就没有依据,难于对复杂的环境形势做出准确的判断,可能导致管理和决策失误;而预警检测跟不上,就可能在出现突发性污染事件时措手不及,应对无方、贻误战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要做到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做到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和及时响应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满足环境管理需要。这些重要的论述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指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方向。

3、搭建高效的环境监测网络

按照准确、及时、高效、全面的原则,规范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合理界定国家环境监测网中国家承担、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承担的环境监测任务,明确中央与地方在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建设、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一、改制取得的成效

(一)理顺了市中心城区水务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市中心城区水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管理。通过两轮体制改革,先把原市给排水公司、市玉源供水公司和市窑上水库管理所合并组建为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公司),然后合并重组了原水城县供水公司、区供水公司,将市污水处理厂和两县(区)污水处理厂统一交由市水务公司托管,使得市中心城区各个供水企业都整合在一个国有独资企业的管理服务框架内,实现了市中心城区生产水与销售水一体化、供水与排水一体化、建管用一体化、区域一体化(除外)。实现了市中心城区供排水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配置,改变了过去各个供水企业“多龙管水”、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治污的体制弊端,也改变了同一个城市水价、服务标准不一致的状况,为推进市中心城区“一城七片”的建设和发展排除了水资源的制约。

(二)促进了水资源的科学调度,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务体制改革后,在一个企业的统一管理下,水务公司供水调度和水资源利用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水库和玉龙水厂的生产潜力得到挖掘。水库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避免了水被放流而浪费。玉龙水厂供水由改制前的每日不足5万吨提高到目前的9万吨,同时,该水厂是自流供水,与改革前的相比,节约用电318万度,大大节约了供水成本。窑上水库得以真正作为景观用水和备用水源来管理,以来水位基本保持在溢洪道以上的高水位,保证了景观用水的需要。特别是今年遭遇特大干旱,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合理利用为保障城市供水凸显出重大作用。

(三)迅速提升水务公司规模,规模效益初显,正向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迈进。水务体制改革前,市中心城区各个供水企业各自为政,相互制约,难以得到较大发展。水务改制后,通过合并重组,优化配置资源,新组建的水务公司快速发展壮大,下辖3个子公司、4座水厂、4个水库,资产达5.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6003.9万元、在建工程8052.16万元、水库的土地等其他资产9236.5万元),年产值8000万元,日供水能力达14.5万立方,发展潜力得到很大提高,为培育实力强劲、能够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型水务集团创造了条件。同时,还贷能力也明显增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244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体而言,市中心城区水务改制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阻碍着改制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和市水务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债务沉重。水务改制中,水库建设、水源建设、供水管网建设形成的债务和原有企业的债务均划转市水务公司承担,导致市水务公司债务沉重。根据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改制后市水务公司实际负债总额19850.95万元(其中供水工程借款就达1.88亿元),分别为:市财政借款10729.5万元及利息1690.65万元,用于供水工程;市商行贷款5530万元,用于供水工程;市中行贷款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国债转贷281.8万元,用于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二期工程;供水公司、供水公司待核定负债1119万元。除了归还贷款2440万元和2011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冲抵市财政借款2169万元,目前负债总额高达15242万元,其中用于供水工程的市财政借款8792.5万元。由于贷款数额大,每年仅利息就需支付1400万元左右,市水务公司负重前行,举步维艰。

(二)主营亏损经营。由于债务沉重,财务成本高,加上供水价格低于供水成本,主业亏损运行。目前,市中心城区执行的水价是由省物价局于2006年根据2003至2005年三年的平均成本为依据制定的水价,6年后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根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结果,现市中心城区供水平均成本为2.22元/立方米,而售水平均价格才2.035元/立方米。在负担沉重债务的同时,水价还低于成本运作,市水务公司主营亏损运行,不仅使市水务公司难以发展壮大,还难以实现“以水养水”的既定目标。

(三)水务投融资艰难。一是未建立水务投融资体制机制,特别是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建设的投入主体不明确,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基本由市水务公司承担。特别是近两年城市发展和工园园区建设较快,供排水项目剧增,资金十分匮乏。新区加压供水工程、监狱供水工程、机场供水工程、红桥新区供水主管工程、汪水路改造工程等就需投入3975万元,加上市水务公司必须进行的旧管网、旧水表改造工程费用119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4945万元。而像机场、监狱供水工程等城郊项目,主管网尚未延伸覆盖,投入大,按目前的水费收费标准,水费归还利息都不够。市水务公司在负债沉重、亏损运行的情况下,无力自筹这么多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资金匮乏,工程难以按要求完成。若不理顺水务投融资体制,将严重制约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二是市水务公司贷款融资能力弱。原因主要有:市水务公司进入银行贷款黑名单;负债高现金流少(7000多万元);主营亏损经营;贷款缺乏有效抵押资产,目前能抵押的资产都已抵押,虽然改制后市水务公司新注入大量资产,但多是水库、管网等市场运营程度低的公益性资产,难以通过银行风险评估。

(四)供水移交问题悬而未决。根据第二轮水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区供水公司在进行清产核资、档案整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工作后,企业的国有职工、资产、档案资料等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接管,债权债务由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注销区供水有限公司。但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债权债务、资产和有关资料仍未移交清楚,收费处没有稳定的办公场所,水库、水厂存在很大的管理隐患。同时,片区供水未完全实现水务一体化,有悖于市中心城区水务体制改革宗旨。

(五)污水处理运行困难。市污水处理厂由于修建较早,设施设备陈旧,而现行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对水质的要求,使市污水处理厂个别指标不达标。另外,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和破损,而水城县政府未按第二轮水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完善修复,使得雨污合流,河水灌入收集管网,进厂水浓度过低,影响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为此,省环保厅曾下达整改通知,在多次检查中相关业务部门也表示不满意。

(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不足。水务体制改革时,市政府要求市水务公司禁止进人,但是,、两个污水处理厂移交托管时没有工作人员,公司只能在内部抽调人员补充,加上每年都有人员退休,使得公司人员不足,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紧缺。

(七)水库水源地维护有所削弱。水务改制后,几个供水水库产权划给市水务公司,水库大坝的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应由相关部门投入的都大大削弱。

三、对策建议

水务体制改革是市政府为理顺市中心城区水务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巩固成效的同时,要大力解决改制后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使改制得以深入推进、巩固提高。

(一)减轻债务负担。鉴于市水务公司当前偿债能力弱,水库供水工程等大项目资金沉淀量大、回收期长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债改投。将市财政借款部分改为政府投资,水库转变为国有资产存量,贷款转变为政府欠银行的钱。通过债改投,降低市水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便于市水务公司贷款融资,解决新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让市水务公司轻装上阵,加速发展,为加快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是若债改投不能实施,建议减免市财政借款的部分债务。水库供水工程建设概算为1.965亿元,调概后增加到2.83亿元,其中由市政府投入6000万元,但实际只投入1100万元。在目前市水务公司债务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建议免除此部分债务。三是或对财政借款部分给予贴息。

(二)明确投资主体。供排水基础设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依靠政府或市水务公司单一投入,显然难以为继。要进一步理顺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融资。一是明确非公共部分供排水设施投入主体。非公共部分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投入。二是明确公共部分中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投入主体。水源点保护、供排水主管网、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防洪等非经营性、不能在水价中体现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负责投入建设,其中,供排水管网建成后产权全部划归市水务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财政给予部分补助。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委托市水务公司负责运行、管理和维护,产权归政府所有,市水务公司代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水源、供水、排水、支管网等经营性项目,由市水务公司负责。按照上述原则,城市新区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中的城市供水主管网工程,由新区或园区所属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域际间的连接主管网可由城市新区或园区和水务公司共同承担,如红桥新区的连接主管网;含有城市供排水管道工程的项目,供排水工程原则上由项目业主负责,如城市道路建设改造中的供排水项目;供排水管网尚未延伸覆盖的城郊建设项目,供排水工程主要由项目业主投入,市水务公司适当承担一定比例,如机场、监狱供水管网。

(三)拓宽融资渠道。市水务公司已有大量债务,继续靠借款融资,难度很大,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建议由代地方政府行使职能的专业投资公司代表地方政府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将市水务公司一些非主营业务资产变现(如新区的56亩商用土地),缓解资金压力;建议市国资委组织有关部门到自来水公司调研考察,借鉴自水来公司模式,在保证国有控股的情况下,推行股份制,转让部分国有产权及授予特许经营权,吸纳民营资本及社会资金,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市水务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一些优良资产和资源配置到融资平台中,充分整合起来,引入投资,积极探索市场化开发、社会化投资、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

(四)尽快调整水价格。除减轻债务负担外,要加快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步伐,改变水价倒挂现象。市水务公司于向省物价局请求调整供水价格,在省物价局对供水成本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初步调价方案已报市政府同意,目前正待省物价局审价会研究。若能按水价调整方案实施,市水务公司主营将实现保本微利,以当前的供水量计算,每年市水务公司可增收1400多万元。因此,价格调整是市水务公司扭亏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重要调控,有关部门要加强和省物价局协调,争取水价调整方案尽快上审价会,力争明年将水价调整到合理水平。

(五)继续深化水务改革。一是抓紧完成原供水公司的移交工作。市政府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解决原供水公司债权债务移交、资产移交、相关资料移交等水务改制遗留问题。按照第二轮水务体制改革精神,将明景小区供水管网、水厂等交由市水务公司统一管理。对不予不配合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实施市污水处理厂10万吨二期建设工程,逐步淘汰一期工程落后的设备,或者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确保污水处理的水质达标。加快污水处理厂收尾工作,督促水城县加快修复和完善县城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调概后收尾工程建设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由水城县负责落实到位,按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抓紧建设、决算、审计、验收后再移交给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市水务公司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方式,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着力解决管网漏损、水表超期、水费漏收、用水高耗等问题,努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此外,放宽人员进出,对水务公司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在核定人员总数和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水务公司可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安排人员。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6篇

全县5.8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水源严重不足的约8800人,占不安人口总数的13%。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的人口约11000人,占不安全总人数的18.3%,其他各类饮水安全人口4万多人,占不安全总人数的68.7%。

二、示范县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委、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以及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以德农饮〔2007〕1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了责任。同时,各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任务明确的责任状。

为保障项目计划按期完成,县水务局将全县15个乡(镇)场划分为四个片区,按照责任包干的要求,将四个片区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局班子成员的肩上,要求各片区工作组对本片的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要搞好优化设计、质量监督和控制好工程投资,整编好验收资料,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三、建设管理及任务完成情况

我县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狠抓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保证了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各项制度,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中使用的机电水泵、供水主管等主要材料设备都实行了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我县在总结近几年来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机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81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集中供水工程3座,百吨千人规模集中供水工程11座,彻底解决了“十一五”规划内58721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受益人口达7.28万人。

四、示范县资金筹措与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强化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一是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专户,并实行了严格的县级报帐制,有效地杜绝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二是按照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的原则,我县在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规划、可研及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同时,要求受益群众自筹资金,承担施工中的土方开挖及分户管道的安装任务;同时还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形成了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格局,由安徽客商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的“县国友自来水厂”,就是我县通过招商引资方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成功典范。

截止2010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排资金3070.21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1790.0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0.66万元,地方配套979.47万元),拨入专户资金1362.8万元,已支付工程建筑安装投资354.35万元,工程管材296.72万元,水泵、水处理设备等164.64万元,另有120余处工程已经完工但未验收,财政尚未拨入专户资金727.94万元。

五、示范县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情况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的起、长受益”,我县狠抓了以下几项主要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农饮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一)因地制宜科学落实建后管理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使用必须落实建后管理责任,为此,我县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科学落实工程建后管理主体。一是以外商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建成的跨乡镇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投资商按照企业法人的要求组建运行管理单位,如国友自来水厂、湖塘自来水厂和红桥自来水厂都已经组建了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二是以政府投资为主群众自筹为辅建成的跨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后移交给乡(镇)水管站管理,如:磨溪乡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由磨溪乡水管站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属水管站正式职工,由财政发放工资,有效地降低了运行管理成本;三是以政府投资为主,群众投资为辅建成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建成后移交给村民理事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村民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建后管理

根据农村供水工程的具体特点,按照过程控制的原理,我县出台了“农村供水工程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运行操作规程”、“农村供水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履行好岗位职责,规范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促进了农村供水工程走上规范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

(三)科学确立农村饮水工程水价形式机制

我县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有两种途径的水价形成机制,一是规模较大的跨乡(镇)、跨行政村的供水工程,由管理单位申请,县物价部门牵头,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确定;二是规模较小的由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农民用水户协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由于确立了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使得我县的各类农村供水工程的水价都低于同期城市供水水价,既保证了农民用的起,又确保了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费用支出,从而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为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并划定了保护范围,同时,在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委托县疾控中心,依托该中心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的检测、监测和水质评价,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体系,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六、示范县建设成果及示范带动辐射效果

我县始终坚持因地制宜,集中供水,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注重效益,方便管理的建设原则,采取“一延二改三建”的方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一延,就是城乡结合的改水方式,即通过从柘林湖引水扩大县城自来水厂的供水能力,从而采取管网延伸的方式解决县城周边乡(镇)场的农村饮水安全;二改,就是对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已建成的规模较小,水质不达标的老水厂进行改造扩容,扩大供水范围,解决乡镇周边地区部分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三建,就是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以村为单位或人口密集的地方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村民居住十分分散的地方修建单户和联户供水工程,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81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02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3处,(林泉国友自来水厂、吴山红桥自来水厂、邹桥湖塘自来水厂),百吨千人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11处;解决了全县5.8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县受益人口达7.28万人,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县十一五规划的建设任务。

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我县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通过互动的方式,与兄弟市县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进一步促进了我县示范县的建设工作。县水务局农水站工程技术人员先后多次在《中国水利》杂志上发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方面的论文3篇,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在省、市举办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现场会上作了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的典型发言;示范县推进建设期间多次接待了部、省、市及河南等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参观调研和指导。

七、示范县建设经验和成果

(一)优先选择自流水源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可持续使用的重要前提

百吨千人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小受益人口少,水费收入低,要做到可持续使用,必须尽可能减少建后运行管理费用,因此自流水源成为百吨千人规模集中供水工程设计方案水源地的首选。我县建成的11座百吨千人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中有5座是自流引水工程,这5座供水工程建成后,没有电费支出,加上因是新建工程几乎没有管网维护费,只有较少的人员管理费开支,目前运行较好,水费也较低,大多在0.6元左右。群众很是欢迎。

(二)全过程参与管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

大大小小的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名地民间风俗又各不相同,在设计方案坚持科学的前提下,如何贴进民意,成为工程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我县在总结近几年来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本上,进一步完善了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管理的机制。从水源点的选择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都充分征求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使每一项农饮工程的建设方案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民意民情,同时在工程施工中聘用用水户代表做义务监督员,并授权群众监督员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证,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机房、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我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针对出水量是否满足用水要求,就要求必须经过用水户代表签字认可,保证了饮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果。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郯城县地处山东省最南部,农村人口90.27万人。由于受地质构造及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全县范围存在不同程度的贫水区、污染区,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我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加快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进程。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73处,解决了15个乡镇(街道),669个自然村,69.07万人吃水问题,日供水能力达到3.2万吨的规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4%,基本实现了农村自来水村村通。

2.存在问题及不足

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2.1规模化程度偏小

我县大多数水厂建设规模偏低,与其他县区大规模水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农村人畜饮水期间所建工程多以单村工程为主,工程规模更小,建设标准低,造成运行成本相应提高,维修养护经费加大等问题,不能够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另外,小型单村工程,由于受各种原因的限制,难以按照净化、过滤等自来水建设的要求建设饮水工程,水质得不到保障。

2.2水价偏低、水费收缴困难

由于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角度考虑,当初水价核定较低,但是部分群众对水是商品、用水缴费意识不强,用水不缴费、用水浪费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水费征收困难。

2.3工程管理力度小

目前,随着大量农村饮水工程的建成,工程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工程管理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部分工程仍由村集体或个人管理,没有实现企业化经营,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管理力度不够工程运行管理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2.4水厂建设土地占用问题

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规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方面的问题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没有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用地和供地方式不明确,甚至出现获得土地难等问题。

3.措施及建议

3.1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

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主体,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问题,要采取专业管理与用水户参与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行“谁建,谁有,谁管,谁用”,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工程产权归属和管理主体明确,实现责权利相统一。按照“培育壮大有实力供水厂、兼并重组中小规模供水厂、淘汰废除技术落后供水厂”的总体思路,走集约化供水之路,通过政府投入和水厂受益搭建资金平台,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形成一乡一网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供水厂、乡镇水利站、县水利局三级基层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行业管理,将农村自来水运行管理落到实处。

3.2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有必要针对当前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以下措施:(1)认真核定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成本,并根据当地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合理水价;(2)通过水费返还、水费补贴、贫困人口和偏僻村庄适当减免等方式,对贫困地区、偏僻村庄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进行补贴;(3)实行优惠的土地征用、用电、税收等政策,当前急需解决的是工程建设用地问题,不能确保土地供应,就没有水厂的规模化;(4)灵活规定折旧费和大修费的提取,要求有条件的供水厂,依据一定的程序提取并使用折旧费与维修养护费;(5)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对拍卖、承包、租赁该做必要的调整和规范,尤其是应当通过建立相关制度,使拍卖、发包、出租后的钱切实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并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管。

3.3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农村安全饮水关乎百姓民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了工程安全运行、长期受益,水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公共供水实施、私接管道、不缴水费等影响公共供水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对全县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传授安全操作技术,熟悉实践操作技能,提高保养、维修、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饮水工程不断发挥最大效益。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成立专业维修队,向供水区公布监督电话,建立全天候服务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维修、维护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3.4科学合理制定工程水价

集中供水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水价由物价主管理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水费由供水单位计收。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供水企业要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逐步建立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的新机制,使供水工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3加强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应急供水安全。对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必要在《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实际情况,从水量保护和水质保护两个层面进行规范。水源保护要与水质处理相结合,防治并重,要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制定供水工程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物资储备和做好技术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水质达标、饮水安全。

3.5研究制定优惠政策

2011年中央一号文指出“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水质检测费等,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下一步就是要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水厂管理意见和建议范文第8篇

——关于某镇饮水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每年因饮水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因此,保障饮水安全尤其是农村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更是切实解决当前民生突出问题的具体行动。本次选取关于包联乡镇**镇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调研课题,通过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与**镇班子调研座谈,走访入户等实地考察、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基本情况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50074户148705人,其中存在饮水困难的人口有101951人。易地扶贫搬迁2.6万户7.09万人。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安饮”的指导思想,2016年以来,全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4.0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于巩固提升17个乡镇集镇水厂,解决了269个村24.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问题。通过建设饮水工程,使农村群众饮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大大提高。

二、**镇2017-2019年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镇辖18个村240个组,截止2018年底全镇年报农业人口8319户27999人,其中贫困户2759户6968人,全镇共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4处,搬迁贫困户1558户3641人。

2017年-2019年,**镇以水源稳定为前提,整合利用境内和周边水资源,按照“大水源、大水厂、大覆盖”思路规划,抓住了精准扶贫政策机遇,利用精准扶贫安全饮水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其中土建资金2500多万元,各类型号管材40多万米1000万元。目前,已建成千吨万人水厂1座;跨村连村水厂或整村覆盖单村水厂8座;集中供水工程21处;为分散居住的农户发放管材4万多米。

截止目前,全镇99%以上的农户都吃上了自来水,国家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供水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精准扶贫安置点和非易地搬迁贫困户供水保证率到达100%,全镇村村选配了管水员对已建成通水工程进行管理,**镇饮水工程建设规模数量、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都位居全县前列。

三、**镇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用水管网运营问题。由于用水管网开挖配套资金不足,普遍存在管槽开挖深度不够的现象,管网运行容易收到破坏;同时,农村公路提档建设对沿公路边铺设的管网破坏很大,需要县一级层面整体协调。

2. 水表安装普及问题。大部分安置房建筑商做的供水管网不是一个入户口,给水表安装带来难度;**镇大部分存属于山区,普通水表防冻效果较差,安装防冻型智能水表费用较高,增加了全镇水表安装普及工作难度。

3. 用水管理队伍问题。目前,管水员虽然配齐了,但业务能力还比较低,且由于计划安排的公益岗还没有到位,水费也没有征收,工作积极性也参差不齐。

4. 节约用水意识问题。根据了解,农村群众习惯免费用水,节水意识还没有养成,浪费用水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水较偏远的村,对安装水表和计量收费有抵触情绪。

5. 政策法规保障问题。缺乏法规授权的处罚措施,造成监管难度大;同时难以在公共资源经营上保障“以水养水”的正常运营。

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运行管理,饮水安全“有人管”。交由水利部门管理的**镇,饮水安全运行基本正常,用水矛盾并不突出。农村饮水工程“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建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管理跟不上,群众饮水安全就难以保障。县政府从县公益岗中按照“一村一名”管水员的标准配置,负责全村的饮水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应尽快到位;在经费保障上,县政府及水利部门把饮水补助经费纳入预算草案和按预算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统一考核、统一发放,让管水员村村有,收入稳,管长远。同时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合理征收水费,饮水安全“有钱管”。管理缺失成为农村供水工程短板,缺少经费直接制约着供水工程的有效管理。在群众能够负担的前提下,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改“福利水”为“商品水”,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一方面,可以解决管水人员工资、设施维修保养经费来源问题,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确保农村饮用水工程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另一方面以公共资源商品价格进行杠杆调节,引导群众养成节约用水良好习惯。在管理实施中,实行一户一表,开户报装费用统一标准;水费征收按照“群众可负担、以水能养水”原则,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实施阶梯式水价。事实上,只要农户安装水表、用水计量收费,都能够达到供求平衡、人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