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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整改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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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整改报告书范文第1篇

摘要:我公司依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依据,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项目部,从根本上改变项目部对待施工管理的散漫和不严肃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 劳务队 安全目标管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公司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与分公司经理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逐级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安全第一责任人身上。在项目劳务管理中,所有工程项目都与劳务队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以后,方准许操作。使公司上下切实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有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建章立制,实行制度管理

总工制定安全工作规划,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奖罚都做了具体规定,把安全工作的管理、考核、奖罚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联系在一起,使各级管理人员在企业生产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了各部门从总经理到操作人员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总工、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和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的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JGJ59—2011标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保卫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等规定。

三、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制定目标:公司总工确定本公司一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负伤频率:项目部根据公司目标管理要求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负伤频率。目标制定应体现针对性、可行性及数量等,目标一经确定,公司与安全质量环保部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分别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合同须双方签定后生效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工作规划,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四、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几事故损失对 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

新入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所有教育内容均应记录在职工教育档案中。由项目部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管。

五、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活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完整的、真实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健全的施工组织系统,项目部应建立门卫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宿舍卫生制度,明显的划分了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的场地,施工现场道路通畅,进行绿化布置,排水设施设置得当,水电线路齐全,机具设备良好,使用合理,并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标志。建立场容场貌管理制度及施工不扰民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两图。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现场应按照平面图每个工地的文明施工程序反映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文明工地是公司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表现 。

六、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细化原则,注重安全隐患治理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在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中,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生产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在作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以,五规范,二标准为依据,以五大伤害为重点,每次检查以分公司或项目为单位进行总结,讲评,当场指出项目上存在的不足和提出改进的措施,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会上除进行生产协调外,还研究和探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在对项目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是,明确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重点,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消除“五大伤害“做好安全施工的基础工作。

七、严格实行安全检查奖罚制度,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根据形式,检查内容建立检查制度,安全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依据。制定经常性、定期性、经常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检查制度。制度制度中要规定检查内容,既查事项、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项目部应进行整改,负责整改的单位、人员在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交整改意见,检查单位应派人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并制定严格的 奖罚办法。

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

2、公司级检查有巡检、月检、专项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等多种形式。

3、隐患整改报告书要有具体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措施要具体。

4、检查记录可采用“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

食堂整改报告书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第四章  伤亡事故处理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保障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和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乡镇以上(包括乡办、镇办)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事业单位)。

本省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第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为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各级卫生部门为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本条例的实施行使监察职能。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卫生监察机构对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给《劳动安全卫生合格证》,对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发给《劳动安全卫生整改指令书》。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劳动安全卫生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经济责任制和签订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实行多层次承包的,应层层落实。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推动本单位、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事业单位,应从事业费用中解决。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每个工作日八小时工作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每人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确因生产需要超过的,应经职工同意,报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满十八周岁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女工的规定。禁止安排怀孕、哺乳期女工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给职工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以现金代替物品,建立健全使用、发放等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备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止失效。

第十五条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及本条例实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包括革新、挖潜、改造)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项目及劳动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劳动、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和工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否则不准施工和投产,银行不得拨款。有分歧意见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及地下设施进行勘查,按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预算中必须包括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生产或加工作业场所和仓库的设备安装、采光、照明、物品堆放、通道设置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安装、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住宿工棚、食堂和厕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取通风、吸尘、净化、隔离操作等必要的防护措施。生产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监测。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空、挖掘作业,攀登悬崖、陡坡,进入深坑、深井操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专门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储运、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规定、标准。

第二十四条  引进国外生产设备,必须同时引进或由国内制造相应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第二十五条  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必须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测定。

第二十六条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制度。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不准生产;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任何单位不准经销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各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应有符合安全技术和卫生要求的设备、容器、管道及其他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工厂、车间、仓库与周围居民区及其他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因条件限制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要限期搬迁。

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第二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没有卫生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得将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原材料加工或产品生产等作业转移(包括外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确需转移时,原单位要负责解决好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并说明作业可能产生的危害和防护知识。

第三十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就业后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所禁忌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职工职业中毒或职业病,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对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患者,应积极治疗,妥善安置。

第四章  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按国家有关报告规程上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

第三十三条  发生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劳动、卫生、公安、检察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可派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向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第三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申报劳动部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延期。

劳动部门应按审批权限审批,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

事故处理审批权限:重伤事故由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由劳动部门审批(参加事故调查的各部门对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意见不一致时,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三至五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六至九人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机构给予奖励:

(一)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有显著成绩的;

(二)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险情隐患,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或积极抢救,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三)在劳动安全或劳动卫生防护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四)检举、揭发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本条例的行为,其事迹突出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卫生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一)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

(二)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经验收同意,或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而强行投产的;

(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达不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标准,接到劳动、卫生部门发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整改指令书》后,逾期不改的;

(四)违反招用工规定招用工人、允许无操作合格证工人进行特种作业的;

(五)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阻碍事故调查的;

(六)拒绝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人员执行监察任务的。

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需给予行政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行政管理权限处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对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担负领导责任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处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拒绝执行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食堂整改报告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学校;防雷工程;技术设计;防雷安全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与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小学校的高层建筑物逐渐增多,信息技术也在中小学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对于农村和偏远山区的学校而言,其防雷意识通常比较薄弱,电子、电气设备及学校建筑物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和标准采取科学的防雷措施。部分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建筑物防雷工程也没有依据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开展防雷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还有部分的防雷设施不能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测,致使学校存在的防雷隐患较多却又不能够及时的进行整改,使发生雷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对学校的经济及师生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中小学校的防雷现状

1.1防雷意识不足

学校领导及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的防雷意识薄弱,缺乏专业的防雷知识,而且往往忽略防雷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目前,只有少部分的学校重视防雷工作,在接受防雷检测的所有学校中,大部分的学校只是安装了防直击雷装置,但是并不存在任何一种防雷设施。一些校领导存在着侥幸与麻痹心理,认为发生雷灾的可能性很小,不可能会在自己的学校发生,因此,花费大量资金来安装防雷装置是没有必要的。虽然有些学校安装了防雷装置,但是在进行年度检测时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的对这些问题进行整改,从而消除防雷的安全隐患。

1.2部分学校没有安装防感应雷的措施

由于多数学校的电源线、网线及电话线等信号线路都采取架空的方式进行敷设,并没有安装与其相适应的电源及信号电涌保护器,当雷电流经过时,并没有有效的措施对学校的安全起到保护作用,使计算机、交换机及电视等教学设备都不同程度的遭到损坏。另外,还有一些学校计算机机房的布置不够合理,大多数机房都设置在顶楼,并且没有做好相应的接地及屏蔽措施,从而严重威胁着学校的教学设备。

1.3知识及经济匮乏阻碍了学校防雷

目前,大多数人员都不够了解防雷安全知识,对防雷安全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低的层面上,认为仅仅依靠一根避雷针就能够起到防雷的作用。事实上,在建筑内部安装避雷针虽然能够防止直击雷的入侵,但是并不能避免感应雷,对于安装有宽带系统、有线光缆的建筑物而言,建立完善的防雷安全系统非常有必要。感应雷不仅能够严重损坏电子设备,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对感应雷进行防御必须要安装专门的防雷设备。部分学校领导能够明确认识到感应雷的危害,但是受数学校经费的限制,使各种防雷措施得不到及时的完善。因此,相关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切实的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2中小学校的防雷设计

2.1外部防雷设计

对于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办公楼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而言,应该安装合理的避雷装置。并将架设在楼顶上的天线、热水器、广告架及铁棚等金属物体作可靠的接地处理。避雷带要平直装设,避免出现断裂或倒伏的现象。学校的网线、有线广播等金属线路不能缠绕在避雷针和避雷带上。还要保持引下线的平整与牢固,对于与地面相距1.8m以下的引下线要敷设绝缘的保护层。将建筑物上所有的防雷地网之间相互连接,使其构成共网,并将屏蔽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等进行联合形成统一的接地体,使其具备完善的接地系统。

2.2内部防雷设计

①中小学校的教学、办公网络机房、配电房、监控机房、程控交换机房等应该具有两级以上的电源浪涌保护器:防静电地板要尽可能多点接地;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都需要作等电位连接。设备仪器的防雷地、保护接地、防静电、工作地等都需要与接地网络相互连接,从而有效的减少室内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电位差,接地母线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导线要使用多股的铜芯线,并尽可能的将其之间的连接距离缩短。

②为了有效的防御电磁感应,用金属导体将距离较近的金属物品连接起来当作等电位联结。对于具有较大缺口的金属环而言,需要将缺口使用金属导体连接成闭合环,以避免在缺口处形成电压较高的放电火花。安放防雷设备及布设相关线路都必须远离建筑物的外墙及结构柱,以避免雷电脉冲损害防雷设备。

③为了避免发生雷电反击现象,通常情况下应使防雷装置远离建筑物中的金属导体。如果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使距离不能够达到规定的间隔,应该使用金属导线将金属体与避雷引线之间相互连接,使其形成等电位以防止出现反击的现象。还要与建筑物附近的树木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建筑物与树木之间出现雷电的反击。对于厨房、教职工住宅卫生间、宿舍卫生间而言,也应该设置等电位联结。由于厨房内部用电器的金属外壳容易在电源中引入雷电波,而且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都比较潮湿,一旦出现外壳漏电就会发生触电事故,因此,必须将带有金属外壳的用电器与距离建筑较近的均压环节点、管道等设置等电位联结,以确保人身的安全。

2.3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测

在对学校进行新建、扩建及改建之前,都必须先做好防雷工程的设计工作,再由气象防雷中心负责审核,只有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建设建筑工程,这一工程还必须由具备专业防雷工程的建筑工程单位负责施工,防雷中心的相关技术人员还要在工程完工之后对其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中小学校还要建立并完善防雷设施的维护制度,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防雷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的发现设备的损坏状况及防雷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更换或整改处理。防雷装置在投入使用之后,仍然要定期接受防雷中心技术人员的年检,以便于及时的发现雷击安全隐患并一一进行排除。在检测完成之后,还要对《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书》进行认真填写并提交,经验收合格的防雷装置要颁发相应的合格证书,当学校建筑没有安装防雷设施及防雷设施的安装不规范时,应该书面进行通知,并要求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其进行整改或建设。

2.4落实学校的防雷安全管理

中小学校的防雷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相关政府及学校领导应该大力支持。气象部门应该加强审核学校新建、扩建及改建等工程中的防雷装置,并做好竣工之后的验收工作,还要进一步的对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进行检查和落实,使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质量得到提高。对于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而言,应该对防雷装置的年检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在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的过程中要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并限时进行整改,教育主管部门对于不整改防雷安全隐患或拒绝检测的学校,要追究该学校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考核制度并逐步进行完善,逐步实现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及责任清晰。

参考文献:

[1]雍志刚,邓洁琼.浅谈中小学校防雷安全技术措施.科技风.2012

[2]岳建强,余兵,杨胜海.中小学校防雷措施应科学设计.贵州气象.2010

[3]何振华,姚志文.新丰县中小学校防雷现状分析及解决方案.科学与生活.2010

食堂整改报告书范文第4篇

坚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压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企业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努力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双零”目标,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安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产业规划,提高准入门槛

1.明确产业规划。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淘汰落后烟花爆竹产能,有序推进烟花爆竹整顿退出工作,推动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和转型升级。

2.提高准入门槛。企业工程设计与建设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遵循《设计指南》及《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延期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19〕115号)要求。严格保留企业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审查,一律不予签字上报。

(二)规范企业现场管理

1.规范无药工序的管理

①无药工房内电线必须套管,敷设规范,严禁出现明接头。一律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②无药工房内不得存放原材料、带药的成品或者半成品,杜绝存放药物。

③各工房杂物必须及时清理,易燃物要及时处理到位。

④无药操作间不得堵塞通道,确保万一发生燃烧事故能及时撤离。

2.规范原材料管理

①原材料购进应到证照齐全的原材料经营批发公司(经营部)购买,所购进的原材料入库时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品名、规格、出厂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包装要求等要素,每一批原材料入库必须有登记。

②新购入的原材料应实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建立并保管好检测登记台帐。

③原材料必须按氧化剂、还原剂分类存放,严禁不相容物质混存,严禁超量储存。在原材料仓库外墙显著位置设置与所储存材料逐一对应的标识,公示相应材料的储存定量、危险特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④原材料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原材料原则上采取整件领用方式,要有出库登记,一次未使用完的原材料要妥善存放在原材料中转库。

⑤针对仓库所储存原材料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通风、散热、除湿以及防火、防雷、防静电措施,设置超温超湿、有毒有害以及火灾报警等安全设备。

⑥加强对原材料仓库的巡查检查,及时维护仓库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原材料储存安全,严防被盗或丢失。

3.规范1.3级工序的管理

(1)烟花企业

组盆串引工序

①必须专人配送引线,专职送引员必须在员工上班前将引线配送发放到位,下班后将引线送回中转库。

②严禁成箱领引、藏引,超量存放引线。

③每间工房内按设计定员,最多不能超过4人以上同时作业。

组装工序

①严禁出现“四合一”作业现象,不得在组装工房内装发射药,组装成品工房内严禁存放未装发射药的组盆后空筒,否则视为“四合一”作业。

②每栋工房必须张贴内筒定量表,严禁工房超量存放效果件,必须按定量表进行作业。(内径1.2吋内筒存放427发、内径1吋内筒存放915发、内径0.8吋内筒存放1365发、内径0.5吋内筒存放2275发)

③严禁存放裸药,重点关注药柱、单棵直径在1CM以上的大亮珠。如企业需要生产该类产品,则必须将药柱用已点尾的空内筒进行包装后方可进入组装工房。

④严禁出现超规格的产品,即内径30MM(1.2吋)以上的组合类烟花以及擦炮、天地双响等特殊产品。

⑤严禁将当天剩余的效果件存放在组装工房内过夜。

⑥严禁使用铁钎钩内筒。

封装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要保证通道畅通。

②散装成品必须及时送回成品中转库存放。

③工作台下严禁存放其他杂物,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内筒中转库

①严禁存放药物,仅限存放半成品。

②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库房应标识1.2米限高红线和限量线,并预留安全通道。

③有效控制上下工序工房人员交汇集中或交叉作业。

④地面必须铺垫防静电橡胶垫,并可靠接地。

(2)爆竹企业

机械插引工序

①插引工房栋与栋之间距离必须达12米以上,最多仅限4间连建。

②插引工房必须建设实心、到顶的人引隔离砖墙,且隔离墙上的穿引孔必须规范加导管,过引严禁一孔多引。

③严禁超量领用引线,实行引线配送制度,配备配送员、配送工具。配送流程是:配送员到引线中转库领取引线(单次最大量为2箱)——在插引工上岗前,配送员将单架最大值的引线送至插引车间内——插引工引线快用完时,配送员进行配送——插引工下班后,配送员将插引车间内未上架的余引回收至引线中转库。

④每间插引工房除引架上的限量引线外不再留备用引。

⑤严禁存放超量存放已插引引饼,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机械结鞭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土饼,内径0.6㎝至0.8㎝的土饼仅限存放300饼,特大红炮仅限存放100饼。

②结鞭机摆放整齐,要保证通道畅通,主通道要大于1.2米,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搬动结鞭机。

③结鞭机必须用橡胶包脚,转动部位必须转动自如,并要经常清理、保养。

④下班前应把引线、半成品归库,不得在车间内存放引线、半成品过夜。

⑤结编工房防尘措施必须到位,药尘按时清理干净。

⑥每间结编工房不得留备用带引。

封装工序

①严禁超量存放半成品,要保证通道畅通。

②未封装完的半成品必须送回散装中转库存放。

③车间内不得存放半成品过夜。

④工作台下严禁存放其他杂物,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引火线企业

湿法机械制引工序

①严禁超设计台数配备制引机,严禁许可后私自“加机”。

②生产过程中,制引间药桶及地面、制引机药斗及其地面应经常保持湿度,工房内保持整洁。

③操作工下班后必须将工房内剩余混合药送回到混合药中转工房,严禁存放在制引工房。

④下班前必须清洗机械,整理工具,清扫卫生,确保地面、机械不留余药。

湿法药物混合工序

①配药间应经常保持湿度和整洁。

②配药桶必须保持湿度和整洁,容量控制在每桶药5公斤以内。

③严禁超量存放混合药过夜。

(4)成品库

①成品入库时必须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存。

②成品库必须限高线与地面堆垛线、运输线、离墙线,防止超限超量。堆垛离内墙的距离不少于0.4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7米,运送成品的运输通道不少于1.5米,均在地面用黄色线标注。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米,在墙面用红色线标注限高线。

③仓库内必须配备温、湿度计,消防设施必须完善,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进入仓库内必须触摸静电消除仪,入库车辆必须使用电瓶车,必须做好防潮、防漏、防火工作。

④严禁在成品库内进行翻箱作业。

⑤烟花成品库严禁出现使用违禁药物以及夹泡沫“假大空”超药量、散筒、炸筒、低炸、断火、引燃装置、标识标志等不符合国家安全与质量标准的产品。爆竹成品库严禁严禁出现使用违禁药物、“假大空”稀炮、超药量、计数、引燃装置、标识标志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规范1.1级工序的管理

(1)烟花企业

亮珠生产线

①必须安装混药机械,禁止手工和药。

②机械混药单配药量严禁超过5公斤,地面应保持长流水,墙面、屋顶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冲洗。

③亮珠生产工房严禁存在机械运转时人、机长时间分离现象,严禁出现药物超量作业现象。

④亮珠筛选与制亮珠在同一工房内的严禁超量。

⑤禁止专人配送混合药,必须由操作工到中转工房定量自行领用。

⑥禁止大量存放亮珠珠芯在中转工房。

⑦必须使用亮珠烘干机烘亮珠,严禁自然凉晒亮珠,亮珠晒场必须予以拆除。

效果件生产线

①必须安装混药机械,禁止手工和药。

②禁止出现“三合一”现象,即装亮珠、装炸硝、紧口三道工序在同一间工房内完成。

③装完亮珠或炸硝后进入下一工序单次中转仅限五饼一次运送。

④装亮珠与装炸硝工序间必须设立中转平台,禁止直接送入下一工房内或双方手手相接,禁止人员交叉。

⑤混合炸硝每配限量3公斤,中转工房仅限存放2次配料备用。

⑥严禁超规格装药,C级组合烟花单个内筒开爆药高氯酸盐加合金粉末不得大于2克。

⑦禁止专人配送混合药物,必须由操作工到中转工房定量自行领用。

⑧工作台面余药必须及时清理,地面保持长流水,墙面、屋面必须一个月全面彻底清洗一次。

⑨必须错时运送空内筒和错时中转效果件,避免出现人员交叉。

⑩严禁剩余混合药物留存在装筑药工房内过夜。

装发射药生产线

①装发射药工房附近必须设置中转库。

②作业时黑火药从总库分领至中转库及黑火药药洞黑火药中转必须采取错时领用,配备专人配送。装黑火药工房剩余黑火药及时回收入库。

③操作工与中转工严禁在同一工房内作业,必须避免人员交叉。

④装发射药工房与黑火药中转工房原则上可以设置雨棚。

⑤严禁装黑火药工房成箱领用黑火药,黑火药盛装工具必须具有导静电功能,且限制容器容量,盛装最大值为8公斤。

(2)爆竹企业

配装封一体机工序

①一条生产线只允许安装一台爆竹配装封一体机,所有引线中转库、插引、中转、封装、成箱等工库房必须与一体机产能相匹配。

②一体机工房核心部位墙体、屋面结构必须符合本质安全要求,墙体必须符合“回”字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50cm+38cm”规范,积极推广“50cm+50cm”,核心部位必须使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整墙,屋顶必须采用彩钢顶等轻质易碎材质,不允许使用木梁、瓦顶。

③严格执行《市爆竹配装封一体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俗称“39条”),一体机特种作业人员对“39条”应熟记于心,落实于行。

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必须张贴上墙,与现场操作人员一致。

⑤机械运转时进饼区、核心区域和第二次回收药处必须保持储水状态,其它地面应保持湿润。

⑥严禁超员,现场不得超过5人,无关人员在机械运转时不得进入作业区。

⑦配装封一体机不得超设计产能、作业时间违规加班、赶工作业。

⑧严禁配装药一体机超时超药量作业,每小时产能不得超过1200饼,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3)引火线企业

绕收引工序

①绕收引工房定员为1人/栋,严禁绕收引车间超员。

②严禁用铁钩扁担运输引架。

③严禁超量存放绕引后引架,严禁以房代库存放引线。

引线包装

①统一规范引线包装,禁止使用大小不一的香烟包装箱包装引线。

②引线包装箱小型化、专用化,单箱药量不得超过6公斤,包装箱注明厂名、厂址、规格、数量、药量、合格品批次、流水线编码等。

阳光棚及晒场

①晒场和阳光棚必须采用规范的四面防护墙,高度为1.6米左右。

②晒场四周必须留有安全出入口,安全出入口不正对绕收引工房出入口。

③严禁在专用晒场外晾晒引线,严禁叠加晒引。

引线烘干机(房)

①每家引线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台以上经过省级论证、安全合格的引线烘干机或建设一间引线烘干房。烘干房要做到机引分离、定员定量。

②严禁超量存放已烘干引线,应及时将引线成品入库。

引火线成品运输

引线运输必须使用危爆专用车辆,严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停靠,鼓励采用专业化运输、专业化平台管理。

5.规范药物中转库及药物总库区

①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三库四防”要求建设药物总库,药物总库原则上不得建设在厂区围墙外。平缓地段应建设实体围墙,陡坡地段应实施刺网围墙,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到位。

②药物库区应体现小型、分散、“坑道化”要求,黑火药中转药洞应建在山体中,并呈“7”字型布局。

③药库面积必须与设计药量相匹配,严禁“大库小容”,防止严重超量,大库要减容封闭到位。严禁中转库代替总库超量存放药物。

④药物总库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值守。药物入库与领用必须坚持错时、限量原则和登记制度。

⑤按规范要求堆放药物,并划好限高限量线。

⑥禁止两人以上同时进入药物总库区。

⑦药物入库必须使用加装了挡板的电瓶车。

⑧黑火药进厂入库需使用专用运输道路,避开作业人员密集区域,入库卸载仅限一人。

⑨禁止亮珠与炸硝、亮珠与黑火药混合存放。

⑩中转库严禁存放已混合的药物过夜。

6.规范机械管理

①配装封一体机使用年限到期,鼓励使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的一体机,逐步淘汰钢铁材质的一体机,更换时积极推广应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产品,但必须是经省级安全论证合格产品。

②严格按照《市爆竹配装封一体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即:“39条”管理规定)组织生产作业。烟花混药机械按配装封一体机同等管理。

③严禁未紧口的药饼下配装封一体机生产线,严禁堵塞通道。严禁二次装药与药饼(未封口药饼)下配装封一体机生产线。

④机械运转时,安全防护必须到位,安全警示设备必须保持有效。禁止操作人员进入机械核心区域。

⑤企业必须每两个月一次定期做好一体机、混药机“4S”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报告书存档,维修保养前必须全面清理机械余药,工房内的药物、成品、半成品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全部搬运到其他工房。

⑥使用期满三年的配装封一体机必须更换核心部位或整机。

⑦禁止配装封一体机生产不紧口的擦炮、内筒、大爆竹等半成品。

⑧必须专业人员进行机械维修,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在维修现场。

⑨严禁带药维修机械。

⑩所有机械必须可靠接地。

(三)规范风险管控示范建设

1.规范现场管理制度

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应急、安全生产责任,配强配齐应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经省厅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②企业必须设立综合监管办公室、安全生产调度办公室、教育培训室、事故警醒室、资料档案室。企业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照、各类图纸(设计图、地形图等)、安全评价报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件、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材料、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有关资料,整套放置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室内,以备随时抽检。

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危险源建档立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违规违章处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在办公室张贴。

④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张贴在各工房醒目位置。

⑤烟花组装工序定量表必须张贴在组装工房外墙。

⑥“一图一牌三清单”必须完善张贴到位。

⑦各工房实行定置管理,按要求划线,归置物品。

⑧设置20米以上的安全文化长廊,张贴安全宣传展板。

⑨完善安全标示标牌、安全警示标语。

⑩四区隔离到位,设置分区标牌。

2.规范安全培训制度

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应急部门进行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按时进行复训。

②企业每月10日必须对厂内员工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培训人员签名。

③新进员工和调岗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④所有企业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聘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完善培训台账。

⑤落实班前会制度,安全班前会由安全厂长、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召集并主持,各工序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参加会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会议室、食堂、生产线现场等区域进行,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讲解岗位操作规程、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警示事故相关情况、通报厂内违规员工情况等为主,使员工受到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企业应完善好安全班前会相关台账记录,包含员工签到、培训内容、培训照片等,并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完整。

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规范隐患报告制度

①企业对上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五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资金、预案),要制定隐患整改报告单,将隐患整改情况上报给检查单位。

②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警醒员工。

③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即落实“双报告”制度。

④履职报告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

⑤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善后机制。坚持安全生产责任险全覆盖,并将其作为企业行政许可、复产验收的必查项目。

4.规范企业登记制度

①必须配备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门卫,并实行24小时值守,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

②全面应用员工出入“门禁”系统,规范员工进出厂登记、“留印”。

③规范从事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管理,对错时上岗的涉药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实行酒精测试,防止酒后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维修,各企业制定并落实该项制度,自行购买酒精测试设备。

④每周隐患排查必须予以公示,对员工违规行为必须公示登记并处罚到位。

⑤黑火药、亮珠、内筒、引线等药物出入库必须登记到位。

⑥视频监控巡查记录如实登记到位。

⑦落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危害九条规定》要求,落实防静电措施(冬季A级工序每1小时洗手一次,C级工序每2小时洗手一次),登记到位、真实。

⑧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员检查记录、带班厂长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落实整改记录、巡查记录登记到位。

(四)规范产品运输管理

1.烟花爆竹运输依法实行许可制。由目的地公安部门签发运输许可证后到我县公安机关备案,坚持有证运输、专用危爆车辆运输。

2.烟花爆竹运输除办理运输许可证外还必须具备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证、驾驶员危险物品运输证、押运员证等证照,并做到人证、车证相符。

3.烟花爆竹运输必须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经停路线行驶,并采取错时运输的原则予以运输。

4.烟花爆竹运输在装车出厂前必须向当地乡镇应急管理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予以备案,乡镇应急管理所应加强对相应证照的审查。

5.烟花爆竹企业在装车运输前必须在包装箱显著位置张贴产品流向信息条码并录入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系统。

6.烟花爆竹企业不得将超许可范围或不符合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批准的产品或半成品装车运输。

7.黑火药使用企业要求配送单位采取早晚错时配送方式予以配送到企业,黑火药配送运输单次最大运量为2吨。

8.装载烟花爆竹车辆和配送黑火药车辆不得途经城区、集镇、学校、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停靠。

9.严禁在学校(幼儿园)、加油站、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区装卸烟花爆竹。

10.厂内运输药物必须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非药物时堆码高度不应超过运输工具围板、栏板高度。

(五)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管理

1.规范布点管理。县中心城区禁燃区域内不再新增、保留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其他区域以“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为原则,不增加批发企业,合理布设零售网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坚决依法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式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150米范围内不得布设零售网点。切实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许可、谁负责”,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或是禁燃区域内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颁发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规范日常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混销烟酒、打火机等商品;严禁在居民区等区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包括: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B级烟花、内径大于1.2英寸的非个人燃放的组合烟花、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内销擦炮、大药量的爆竹(“鱼雷”)等。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

3.规范配送管理。实行批发经营公司采用专用危爆车辆统一配送至各经营网点方式。批发经营公司对每件产品必须贴标配送,建立配送台账,健全配送管理制度。

(六)规范三大平台建设

1.量化监管平台

①企业安全管理员必须每日按照量化监管表要求对企业工库房进行检查,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处罚并公示在隐患公示栏里,同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进行跟踪整改,每周组织车间主任培训,每周至少一次对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召开整改布置会议。

②乡镇应急管理所人员、驻厂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所监管的企业进行企业隐患排查情况监督检查、登记并上报乡镇应急管理所,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处置,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出进一步处置。

③县应急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按照量化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监管,确保按监管要求每一工序、每一工房查到位,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现场处置,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出进一步处置。加强对企业终审设计图纸与量化监管表的复核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产整顿并作出相应处罚。

④县政府应每年定期邀请应急监管业务骨干、行业领域专家有针对性地对县乡应急监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会监管。

⑤规范对市、县、乡应急监管干部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县、乡安委会出台考核细则,以年度为单位,对县、乡应急监管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价。

2.隐患排查平台

①规范应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应急管理所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突出重点、狠抓典型,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一线安全监管。

②规范企业自身隐患排查。企业要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标准意识、管理意识,学习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二十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要求,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登录和使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时进行隐患排查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做到隐患自查、自报、自纠、自改,促进企业隐患排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

③规范重大隐患处置。企业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示栏,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做到人员、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把重大安全隐患当作事故来查处,对重大隐患屡教屡犯、迟迟不改或“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未使用或使用不经常、弄虚作假的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加大检查频次,依照法律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3.智慧安监平台

①规范企业与智慧安监平台的对接。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1级和1.3级工库房、成品库等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视频采集的质量达到高清以上,保持视频监控系统全时段完好,视频保存达到30天以上备查量,实现了企业、乡(镇)、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对接。

②规范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设立专门的视频监控室,烟花爆竹裸药线生产时,必须有专人值守,无特殊情况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因自身原因三天内不能上传或逃避监管擅自关闭监管系统的一律停产整改。凡不能正常上传数据的,一律不准复产验收。县应急管理局视频监控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完善工作值守和企业重大异常情况登记、报告制度,促进企业重大违规违章及时处置到位。监管人员在日常检查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智慧安监平台的预警信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七)大力深化专项整治

1.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辖区企业实际与烟花爆竹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按照“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原则,企业层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排查、消除本厂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方面,以量化监管为主要抓手,以乡镇应急管理所等基层一线监管力量为主力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监管措施。

2.强化监管执法。以《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指导意见》为抓手,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严、准、狠、实”为原则,对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四超两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超生产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改变工艺流程)、聘用无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八)强力打击非法生产

1.坚持“三化”原则。按照网格化、专业化、常态化要求,健全打非网络,将乡(镇)辖区合理划定成若干网格,指定网格员,及时做好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工作。

2.配齐配强队伍。县、乡政府要积极建立打非治违工作队伍,保障人员、经费、设备,建立健全排查制度,通过网格员、驻厂员,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生产动向,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

3.健全举报机制。健全非法生产有奖举报机制,发挥职工参与、社会支持、媒体监督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

4.瞄准重点场所。将老宗祠、老基地、老民宅、退出企业废弃场所、冲头角落及其他易发场所作为非法生产重点排查地域。

5.压实基层责任。坚决落实“三级责任、三线监管、三色预警”工作要求,压实村委会(社区)和驻村工作队的非法生产第一排查责任,做到宣传、巡查到位,发现非法生产现象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非法生产打击工作,确保网格化责任到人。

6.实施联合打击。根据调度、分析与研判结果,按照联合打击、联合执法要求,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精准打击,让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无法形成气候,无藏身之地。

7.依法严肃追责。对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下发订单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停产整顿、通报;对烟花爆竹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一经发现,对企业处以罚款、停产整顿、通报;对非法生产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基层干部因失职渎职,造成非法生产的,一律按“二二制”追究责任,即:一个乡(镇)有2个以上(含2个)行政村且一个行政村有2个以上烟花爆竹作坊的,乡(镇)对烟花爆竹家庭作坊整顿后仍非法生产失察的,对该村或乡(镇)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发生非法生产事故的,按上级规定从严从重处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乡(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警醒日活动,必须每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汇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周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食堂整改报告书范文第5篇

一、落实教育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研究制订并深入贯彻落实《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文件,完成示范区年度建设任务。坚持方针政策导向,明确总体发展目标,统筹优化全面提升。重点从入学机会、教育质量、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办学条件、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内涵。坚持全面推进,分类指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和高效的督导机制,对照示范区评估标准进行年度检查,中期自评。指导部分学校开展市现代化小学、初中创建工作。

2.加快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多方筹措校安工程资金,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48幢D级危房的停用拆除或停用封存工作,完成加固项目21个,加固校舍面积11411㎡,撤除重建项目6个,重建校舍面积15586㎡,新建项目3个,新建校舍面积41937㎡。布局调整撤并学校5所。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序时推进本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将职教园二期工程、界牌中心校、荆林学校(幼儿园)、导墅中心幼儿园和胡桥中心幼儿园易地新建工程五个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推进,主动与镇(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民房拆迁、土地征用、规划审批等问题。同时,指导学校做好规划设计、投入预算等工作,促进这些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建设的少阳基地、亲子活动中心、开发区中心小学、横塘中心幼儿园、埤城中心幼儿园、大泊中心幼儿园六个项目,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已完工的后巷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重点指导和协助学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建筑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进一步修改主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文本,力争年内定稿付印。

3.扎实推进区域教育品牌建设。要继续积极落实15个内涵提升创新项目,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活力课堂”、打造“名师团队”、建设“特色项目”,探索符合校情的有效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区域教育品牌建设。九月份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工作调研,十月份举行共同体建设推进会,十一月份举行创新项目实施工作推进会。加强“教育网校”建设,下半年“教育网校”进入全面使用期,城区学校使用率要达到50%以上,农村学校使用率要力争达到20%。组建研发团队,开发系列学科资源。加强宣传、使用指导和考核工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开展品牌建设活动,进一步扩大品牌学校数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整体高位均衡发展。

二、深化教育内涵建设

4.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继续落实我市学前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整体提升我市幼教事业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以亲子活动中心为基地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3~6周岁幼儿入园率,全面推开0~3周岁婴幼儿和家长的教育活动,提高亲子教育活动率和亲子活动家长受教育率,九月份举行幼儿园一日保教管理现场会,出台保育员“一日保教常规要求”,十一月份开展“亲子活动”园园行活动,十一月份举行幼儿教育常规管理现场会。指导部分幼儿园开展省市优质园创建工作。

5.推进普通高色发展。积极促进高色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为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创造平台。要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上科学分层,立足课堂求效益,突出重点求突破。九月份开展高三教学工作调研,十一月份举行普通高色建设推进会。指导高中学校积极争创“江苏省普通高中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学校”。指导省丹中加强省级课程基地建设。

6.推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积极整改落实省督导反馈意见,建立全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测制度,扩大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全面推进和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着力于培养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新上岗职工,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办好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班点,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指导、督促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技能竞赛培训工作,争取在市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将技能训练与文化辅导有机结合,继续做好新一届对口单招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力争进入国家1000所重点示范校。

7.推进社区教育完善发展。完善学校教育资源进一步向社区开放的考核意见,发挥学校教育资源在社区教育中的优势,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以及与相关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的形式,推进学校和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共用、互利双赢”。指导延陵镇做好省级社区教育中心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开发区、司徒镇和陵口镇做好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复评工作。

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8.强化学校德育工作。整体规划德育工作,出台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继续贯彻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重视德育课程建设,加强学科教学德育渗透,全面开展与学科课程相衔接的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命教育,将安全教育、禁毒教育、防“艾”教育、青春期教育等有机整合。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年生态市建设工作意见》,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创建各级“绿色学校”,实现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100%,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养成教育,推广学校学生自主管理的经验和成果,持之以恒地抓好细节管理、常态管理和过程管理,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管理精细化。研究制订《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意见》文件,密切家校联系,积极探索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师生评价和行风建设的工作新路径。召开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将举办德育工作成果展,汇编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案例,评选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学校。

9.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法规,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尤其要重视非考试学科和实践类课程的开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五严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保证中小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规范双休日、假期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落实“教学五认真”,进一步落实和强化高中教育教学常规,踩实过程管理、细节管理,达到减负与提质同步,面向全体与全面发展同行,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要坚守课堂教学核心阵地,以“活力课堂”为抓手,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关注课堂,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的研究,注重课堂教学的探索与突破,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教学,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大“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研究实施力度,下半年将举行全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系列研究、观摩活动。

10.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十月份举行全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组织学校参加市高中生田径运动会和市县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贯彻落实江苏省艺术教育规划,召开“2+1”项目现场推进会,出台“2+1”项目实施工作意见。举行全市中学生文艺会演,积极做好市小学生文艺调演工作,认真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市高中艺术特长生比赛活动。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学生健康体质标准的监测、上报、汇总、分析和指导工作,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学校积极开展省、市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小学书法考级工作。

11.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订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意见》,适时成立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搭建教育质量的研究、分析和指导平台,建立学业水平、学生素质、课程与教学、教师质量、学校质量管理等基本模块的指标,对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监测。改革幼儿教育评价方法,修订幼儿素质报告书。积极探索“成长档案袋、学分制”等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心理、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健康状态”等模块进行发展性评价。

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1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文件的精神,下半年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年学年度教师跨校任教工作的意见》,妥善安排教师进编招考以及新、老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考试、考核进编工作,严格有序地做好教师的调配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工作,规范编外用工规范,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各项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13.大力提升师德水平。贯彻落实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践行师德、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出台《市中小学“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读书报告会、师德建设成果展示等形式,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学生观,进一步强化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高尚品德塑造广大学生的人格和品质。

14.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整合教育资源,成立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建立融教研、科研、培训于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保障,争取创建为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实施“上课、评课、讲座式”、“视频展示式”、“菜单式”、“专题研讨式”“综合活动式”等培训,有效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活动。围绕突出问题,定位、定人、定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面”培训。开展届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和转岗培训,组建新一届小学语文、数学和幼儿教师骨干培训班,继续开展市第三届“特级教师后备人员培训班”培训活动。

15.推进校长领导力培养工程。制定出台《中小学校长领导力培养工程行动计划》,创新区域性校长培训新模式,构建我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新型组织网络,扎实开展以国家远程培训为基础、校长分层培训为主干、校长之家创建为重点的校长专业发展活动,寻求新形势下校长专业发展主要内容和有效路径,初步形成我市开放有序、富有活力、效果显著的中小学校长培训特色。校长(园长)要严格执行《关于校长(园长)深入教学一线的相关规定》文件精神,深入教学一线,履行兼课上课职责,认真参加听课评课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切实把握学校工作的主动权。

五、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16.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争取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跟进财政追拨经费,切实提高教育发展经费。义务教育经费实行预算单列,生均公用经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规模较小的学校倾斜。做好教育经费年度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工作。严格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程序,学校使用资金坚持先预算后使用、先审批后支出,确保全年收支基本平衡。完善教育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学校教育装备的招投标管理,理清教育装备的经营和管理职能,促进规范化运作。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加大财务检查力度,统一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教育债务化解的有关规定,加大教育债务化解力度。下半年将对全市中学食堂财务进行普查,对学校的工会财务和部分学校的基建帐进行检查。

17.加强勤工俭学工作。以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型为手段,以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狠抓规模发展、质量提升和速度超越,实现工业生产总值30亿元、销售收入26亿元、利润1.5亿元、争取1家公司上市的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力争提前超额完成。大力推进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劳动实践活动。

18.深化教育督导工作。下半年将以督查课程开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存在问题或有举报的学校跟踪督查。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暑期百校行”活动。根据学校制定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对各校(园)分学期计划的达成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加强调研,初步形成“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的指标体系”。规范考核,努力使目标责任状的考核结果公正、客观。

19.强化教育装备管理。以接受教育装备省级督导回访为抓手,围绕“抓管理、促使用,彰显装备效益”的主线,持续保持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积极争取奥地利政府货款项目,努力改善我市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开展各类装备使用的比赛活动,不断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和制度建设,提升装备保障教学的质量、服务教学的水平和促进教学的能力,使教育装备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六、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20.加强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围绕《关于建立校长(园长)岗位风险防范机制的工作意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部门的监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内控监督,在学校廉政建设、安全管理和维稳工作等方面监督到位、考核到位、整改到位,建立和完善体现针对性的防控机制。组织校长(园长)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廉洁文化优质课”小学阶段评比活动。认真用好《安全教育知识读本》,做到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师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开展开学收费大检查,配合对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继续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切实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