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二、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起重机械(含简易升降机)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技术支撑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镇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

二、工作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逐步构建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杜绝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相关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各类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均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

1、重点行业。以建筑工地、非煤矿山、石英拉管、熔融石英、水泥制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

2、重点单位。以山东新区建筑工地、矿产公司、安北工业区、山庄工业园区为重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企业,特种设备数量较为集中的企业。

(二)整治内容

1、选用设备不符合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求,尤其是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不能满足《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2、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的起重机械;

3、未履行使用登记,未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证等标识不齐全或未正确张贴悬挂的;

4、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形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作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操作规程不齐全,相应制度未有效落实并有执行记录的;

5、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未对设备开展了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发现设备隐患时不能及时整改或没有可跟踪记录的;

6、未建立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的;

7、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未持证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没有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未对起重机械维保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四、职责分工

(一)各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起重机械作为近期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1、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纠情况进行复查;

2、将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情况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检查项目,督促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及隐患台账。

3、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单位整改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安全生产。

(二)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使用非法制造(安装)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未登记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超期未检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使用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的要求,对其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情况进行自查,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逐台逐条建立设备档案和隐患档案,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书面材料,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镇安监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企业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7日至9月25日)

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各企业组织辖区内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自查自纠表》(附表1)及《隐患排查登记表》(附表2),逐台逐条建立设备及隐患台账,对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于9月25日前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报至镇安监所。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本阶段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阶段,主要是安峰镇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隐患台账,一企一档,一患一档;建立健全隐患消除闭环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隐患,依法进行查处。建立健全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制度,初步制定本企业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

由县安委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主要检查隐患是否治理到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存在“回潮”现象等;完善本地、本行业起重机械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总结分析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各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出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意见与建议,形成本地、本行业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上报镇安监所;镇安监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全县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扎扎实实部署开展。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增强整体合力,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相关乡镇部门的联动,起重机械数量及场内机动车辆较大、使用分散、管理基础薄弱、监管人员不足,而且是多部门监管的体制。对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安全镇安监所报告,有关安全监察机构将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交流,及时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排查、整治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并以整治行动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工作进展,促进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到县安委办。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4篇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质量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 4月底至亚青会开幕前,全街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全街安全质量大排查、大查、大整治活动,确保亚青期间安全稳定为宗旨,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和质量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查找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 、 整治范围

突出以下六个重点方面和领域:

(一)工业企业。包括:冶金铸造、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电力金具、钢结构、民爆物品和器材等生产型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 房屋建设与拆除、集镇改造、交通水利工程等)、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旅游景点、地下管线、学校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网吧、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农民复建房、社会公共事业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市政工程、道路桥梁 、 水利工程)、旅游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

(五)食品药品安全。包括: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和镇村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陶吴三个集镇区域餐饮集中区、无证照经营及制假售假多发易发区域。

(六) 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包括:****小商品市场、相关村(社区)木材、建材旧货交易市场、生产、经营、住宿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的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媒体等相关部门暗访和群众举报经核实存在的各类隐患。

三 、 主要内容

1.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各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实施。

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是否落实。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责任制、建设各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的材料、构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三同时 ”、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保障措是否落实。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以及运输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6.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装备、培训、演练是否按规定落实。

7.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 五落实 ”要求进行治理。

8.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4月8日布置的“ 打非治违 ”和4月20日布置的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落实,按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有效控制等。

四、组织保障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贵平为组长,街道领导汤小南、张晓华、余小海、柏受忠、**虎、戴孝林、管荣贵、王胜华、业红涛、端木家宝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纪检办、督查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文卫办、市容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文体中心、规划办、广电站、工商所、**派出所、**派出所、陶吴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运输管理所、**供销社、21个村(社区)、经济开发公司等四大平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街道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组):街道政协工委主任汤小南任组长,由建设所牵头,规划办、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水利站、各村(社区)相关建筑企业等单位配合落实。

第二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晓华任组长,由**、**、陶吴三家派出所牵头,**交巡警中队、供销社、旅游办、文体中心、广电站、文卫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三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任组长,由街道企服中心牵头,安监站、质监、**、**、陶吴三家派出所(消防)、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四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戴孝林、**虎、副调研员俞平任组长,由安监站牵头,建设所、文卫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交巡警中队、企服中心、四大平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五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胜华任组长,由食安办牵头,文卫办、 药监、市容办、农服中心、企服中心、三产办、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六组(综合督导组):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余小海任组长,由纪检办牵头,督查办、党政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部门配合。

第七组(宣传保障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戴孝林任组长,由宣传办牵头,广电站、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单位配合。

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个条口工作方案的制订部署、统筹推进、协调联络、信息反馈、重点督导、宣传等工作。

2. 各组成员单位按照区推进方案和条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整体部署推进,分别组织实施。

3. 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报告会商制度,工作进度、信息报告和信息简报实行周报,不定期进行集中讲评和督查。

五 、 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出台街道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有力声势。各村(社区)、各条口牵头部门按照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要求,针对职责要求和整体部署, 结合推进工作方案,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级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 - 5月31日)。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质量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查责任、 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 三违 ”为主题,广泛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 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 .

(三)抽查互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同时,各专项工作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质量主管部门,针对易发、高危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巡查、跨行业互查、专家会诊等有效形式, 组织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 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自查自纠行动进行集中抽查,严厉打击安全和质量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

(四)督查督导阶段(6月1日 -6月3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查纠汇总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第 20 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街道、村(社区)党政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综合督导组会同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事故多发和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及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专项工作组汇总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各级上报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部得到治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 -7月31日)。街道领导小组、街道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对各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 、 有关要求

(一)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顺利成功举办亚青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牢固树立“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切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 层层细化分解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必须突出重点,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等高危企业,涉及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单位的排查、检查、 现场执法,必须做到100%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安全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当前我街重点建设工程多这一实际,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施工”、超进度、赶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要结合“三高两低”企业整治,下决心清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冶金、小铸造企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部门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

年春节即将来临,现正值省两会召开期间,3月份全国两会也将召开,所以,抓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为此,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村委、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主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村委、本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明确一名副职分管并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水北镇春节及全国、省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让全镇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年。

二、重点整治

1、消防等安全工作:

(1)加强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液化气的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的要坚持打击并取缔;对有证经营的应检查是否按要求存放和管理。

(2)检查中石油加油站消防许可证备案情况、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属违规的报告上级消防部门处理。

(3)加强对人员聚集场所安全检查。

2、食品卫生安全:

打击查处假药、假食品等三无产品,检测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饮食卫生检查。

3、道路交通、用电:

会同交警部门对上新线及集镇主要道路的各种车辆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是严禁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龄不足三年的司机驾驶班车;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电工抓好线路等维修工作。

4、企业安全工作:

(1)对锅炉管特检查:查冷饮厂及浴室锅炉是否经上能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锅炉工是否持证上岗;

(2)检查挂牌水北建筑公路在建工程的现场施工及现场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水利安全、森林防火:

加强对病险水库的检查,督促除险加固工程扫尾工作;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查巡力度,注意防范森林火灾。

6、学校安全工作:

(1)学校及幼儿园房屋(包括厕所)安全检查;

(2)检查校内是否存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隐患及幼儿园小孩接送安全问题;

(3)检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7、矿山安全工作:

(1)生产期间督促抓好瓦斯检测、水患探放等“一通三防”工作;

(2)停产期间只准通风排水,不得生产,否则重罚,镇政府将加强监督,派人巡查,春节期间煤矿应加强安全值班;

(3)停产期间煤矿未用完炸药全部交水北派出所管存,并办交接手续,煤矿不得存放。

三、有关要求

1、要求重点整治责任人务必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和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并责令立即整改。对检查情况汇总交镇政府办公室,以便今后复查。

2、要求各村委、学校、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并将排查情况交镇办公室。特别要加强:

(1)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2)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

3、要求镇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分块管理。对不管不问、不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其整改,若督促不力造成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对违反安全管理的企业、单位按规定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停产整顿。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6篇

一、时间:年4月1日—5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企业及全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及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

1、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区安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工商所、学校、卫生院、区安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农村办、区安办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区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17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6月18日至6月20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6月21日至6月25日,为园区督查阶段,园区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园区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煤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8篇

为切实做好*年春节前后和市、城区“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领域

此次检查的重点领域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除以上重点领域外,电力、供水、燃气、文化、教育等行业和系统,也要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要对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检查设立在人员密集区和江河沿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私炮通过合法销售点流入社会。继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私炮生产和销售的组织者、非法生产原料的供应商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一是切实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整顿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队伍,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加强路面动态监控,加强对营运客货车,特别是过境客运车辆的检查,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搭客载人行为,坚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六)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检查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乡镇渡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检查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清查“三无”船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日常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凡是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备案,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凡未通过消防验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单位,一律不得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八)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的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同时要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建设进行排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私房建设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遏制私房建设事故多发势头。

(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年1月21日开始,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自纠。

(二)检查阶段

*年1月24日至1月31日,由城区四家班子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特别是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部位,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防走过场、草率应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依法严厉追究业主的责任,问题涉及所在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下属单位及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写出自查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以及城区安监局备案。各乡(镇)、各部门要于*年2月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报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