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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1.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合同的法律地位自然。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种方式,公司掌握着较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又有能与承包商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优势,公司集中管理发包,能够在市场中找到更有价值的(性价比最佳)分包价格,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缺点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信息不明,形成“难管”局面,但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这个问题是可以克服的。
2.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这种方式效率高,发包便捷,更贴近实际,项目管理较为有力。
3.公司发包与项目发包结合式这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对大中型的、复杂程度高的、合同额较大的分项由公司集中控制;小型的、简单的、合同额不大的采用项目自行处理,公司审批的方式。
(二)合同管理(分包)
1.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1.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1.2单价合同
a.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b.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未知,仅以单价签定合同 c.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结合对工程量明确的部分,可使用总价合同,变化较大,不确定的以单价合同签定协议。
1.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2.合同准备项目分包合同准备包括下列内容:分包计划―合同范围确定―询价(招投标)―合同谈判―形成合同文件
2.1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订项目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
2.2 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这里所说“合同范围”不仅指工作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和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
2.3询价询价是一个选择分包商的决策过程。询价过程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分包合同范围说明.
2.4合同谈判合同谈判一般要对以下几点进行深入的讨论和澄清:a.合同范围因合同范围一般由总承包方拟订,对总承包有利,分包商往往对合同范围要进行讨价还价。b.变更进一步明确,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费用。c.甲乙方责任和义务d.违约责任明确包括质量、工期等方面的惩罚规定
3.合同执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二、分包生产过程管理分包生产过程主要的工作
1.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具有任务型工作的特点,它区别于工厂重复性作业的特点。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起源于工厂作业型的质量生产方式,并不适用于任务型的生产方式。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认为合格的输入和合格的生产过程就能够得到合格的产品,偏重于过程控制。但项目生产的特点,以及强调满足顾客要求为中心的今天,项目质量管理不仅要关注过程,更要关注结果(目标)。因此新版的ISO9000也提出了如何在项目环境里建立质量体系的问题,项目多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完成任务。新版的ISO9000弱化了建立庞大的刚性体系内容,转而突出了柔性的8大质量管理原则。笔者认为,对分包的质量管理,应以目标管理的方式,贯彻质量管理原则的过程,来完成分包任务。目标融入过程,过程实现目标。
2.进度控制根据前面分析,进度管理仍然要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总包方应做好下列工作:
2.1制定目标,计划进度分包商的工作不一定是象总包那样,生产是连续的,分包商只承担了工程的某一个部分的工作,受其他分包影响,分包的工作可能是间断的,所以总包对分包的工期目标或进度计划也是动态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的,总包商要让分包方认识到这一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误,向总包提出过多索赔。总包的计划或工期目标,务必要仔细计划,符合实际。
2.2整体协调由于上面的原因,总包商在指定计划时,必须整体协调,不能专注于某一项,整体协调包括时间上、空间上的、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系统协调,这是总包在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做好的管理义务。
2.3动态检查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就是进度检查,这跟过程方法时相一致的。“加快进度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缩短进度检查的时间间隔。”项目进度在不断变化,只有动态的检查进度,才能控制进度。
3.总分包协调项目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的行政关系不同。
三、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预测
1专业化程度更高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要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 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的组建,分包商会更多的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1.3
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2.
部门职责
需进一步明确
3.
不相容岗位
3.1
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
3.2
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3
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4.
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4.1
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
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
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
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5.
工作流程
5.1
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
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
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5.1.3
公司应根据年度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
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5.1.5
公司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5.1.6
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
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5.2.1
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5.2.2
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公司应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5.2.3
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专业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环保意识等情况,并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成本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2.4
调研结束后,评估小组应编制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5.2.5
公司应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各种信息,从候选承包方中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制度,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行为。
5.3
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5.3.1
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方案中识别出的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5.3.2
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数量、成本,以及明确界定服务的环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服务费用等细节。
5.3.3
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明确企业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企业,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5.3.4
在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标准实施的补救措施。
5.3.5
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本企业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5.3.6
在费用结算标准方面,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
5.3.7
在违约责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则性又体现一定灵活性的合同条款,以适应环境、技术和企业自身业务的变化。
5.3.8
业务外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流程参见合同管理制度。
5.4
组织实施业务外包
5.4.1
对于贴牌生产,公司应至少派驻两名员工到贴牌厂进行现场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务或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公司应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
5.4.2
建立即时监控机制,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
5.4.3
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5.4.4
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5.4.5
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
5.5
验收
5.5.1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贴牌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业务外包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产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贴牌产品的进厂检验;负责对贴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对贴牌厂家质量保证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
5.5.2
产品进厂后,库管员应对贴牌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证明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送货单上的型号、数量等内容与实物相一致,确保质量证明资料完整无误。
5.5.3
进厂检验员按《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及相关的技术条件实施检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库房。
5.5.4
需到现场验收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派专人进行驻外检验或验收。
5.5.5
其他类型的业务外包检验工作,由业务需求发起部门连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5.6
会计核算及财务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外包进度办理结算业务。未到达合同约定的履约状态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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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应用更加广泛,建筑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建立完善的建筑业专业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中,采用集权式的公司发包,授权项目的实施管理,采取拒阵式的组织管理结构,着重于合同管理和生产过程目标管理的方式,是较为有效的分包管理形式。
一、有关分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1.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合同的法律地位自然。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种方式,公司掌握着较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又有能与承包商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的优势,公司集中管理发包,能够在市场中找到更有价值的(性价比最佳)分包价格,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缺点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存在一些信息不明,形成“难管”局面,但通过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这个问题是可以克服的。
2.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这种方式效率高,发包便捷,更贴近实际,项目管理较为有力。
3.公司发包与项目发包结合式这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对大中型的、复杂程度高的、合同额较大的分项由公司集中控制;小型的、简单的、合同额不大的采用项目自行处理,公司审批的方式。
(二)合同管理(分包)
1.合同类型以下为按合同支付方式分类的合同类型:
1.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1.2单价合同
a.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b.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未知,仅以单价签定合同c.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结合对工程量明确的部分,可使用总价合同,变化较大,不确定的以单价合同签定协议。
1.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2.合同准备项目分包合同准备包括下列内容:分包计划一合同范围确定一询价(招投标)一合同谈判一形成合同文件
2.1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订项目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
2.2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这里所说“合同范围”不仅指工作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和义务、使用设备、枝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
2.3询价询价是一个选择分包商的决策过程。询价过程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分包合同范围说明.
2.4合同谈判合同谈判一般要对以下几点进行深人的讨论和澄清:a.合同范围因合同范围一般由总承包方拟订,对总承包有利,分包商往往对合同范围要进行讨价还价。b.变更进一步明确,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费用。c.甲乙方责任和义务d.违约责任明确包括质量、工期等方面的惩罚规定
3.合同执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同文件管理系统应有两方面的工作:合同文件的文档化管理、合同事件的程序化管理。
二、分包生产过程管理分包生产过程主要的工作
1.质量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具有任务型工作的特点,它区别于工厂重复性作业的特点。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起源于工厂作业型的质量生产方式,并不适用于任务型的生产方式。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认为合格的输人和合格的生产过程就能够得到合格的产品,偏重于过程控制。但项目生产的特点,以及强调满足顾客要求为中心的今天,项目质量管理不仅要关注过程,更要关注结果(目标)。因此新版的I S 09000也提出了如何在项目环境里建立质量体系的问题,项目多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完成任务。新版的IS 09000弱化了建立庞大的刚性体系内容,转而突出了柔性的8大质量管理原则。笔者认为,对分包的质量管理,应以目标管理的方式,贯彻质量管理原则的过程,来完成分包任务。目标融人过程,过程实现目标。 2.进度控制根据前面分析,进度管理仍然要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总包方应做好下列工作:
2.1制定目标,计划进度分包商的工作不一定是象总包那样,生产是连续的,分包商只承担了工程的某一个部分的工作,受其他分包影响,分包的工作可能是间断的,所以总包对分包的工期目标或进度计划也是动态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的,总包商要让分包方认识到这一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误,向总包提出过多索赔。总包的计划或工期目标,务必要仔细计划,符合实际。
2.2整体协调由于上面的原因,总包商在指定计划时,必须整体协调,不能专注于某一项,整体协调包括时间上、空间上的、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系统协调,这是总包在项目管理中必须要做好的管理义务。
2.3动态检查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就是进度检查,这跟过程方法时相一致的。“加快进度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缩短进度检查的时间间隔。”项目进度在不断变化,只有动态的检查进度,才能控制进度。
3.总分包协调项目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的行政关系不同。
三、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预侧
1专业化程度更高专业化程度更高,使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更精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要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的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的组建,分包商会更多的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关键词】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签订了有效的协议,其中对双方的义务与权力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建筑企业之间的合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项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较低成为了我国项目工程中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所以,只有通过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
1.项目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是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融资、工程采购、工程承包、工程管理以及工程培训等等,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行业协会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开展。项目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建筑企业的主要企业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一项协议,这个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项目工程项目的合同形式和类别较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例如,按照项目工程的内容分类可以分为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工程安装合同等。按照项目工程的承包范围分类,可以分为项目工程设计——建造合同、项目工程交钥匙合同、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分包合同、项目工程劳务合同、项目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等等。
2. 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项目工程合同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2.1项目工程合同不规范。项目工程合同是项目工程的核心,在项目工程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就项目工程合同的标准性有着规范的要求,包括了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的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合同价款、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主要内容。项目工程合同充分体现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可以充分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际过程中,有的项目工程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为了规避业主义务,不使用规范的项目工程合同,为了规避项目工程的风险,通过笼统的、含糊不清的、相互约定的合同条件,还有的一些合同甚至只用双方口头委托和有关部门的命令方式相互协议,等到项目工程结束之后,双方再补签项目工程的合同,但是这种补签合同却没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完全起不到一点约束作用。
2.2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诚信缺失。一些建筑企业的法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的信用意识薄弱,缺乏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企业信用,尤其是在怎样防止合同难于履行以及怎样解决毁约的纠纷方面,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往往出现一些授信不当或者对合同的履行计划缺乏相关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现象,这些现象会导致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埋下影响其发展的信用风险。造成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社会道德秩序失衡、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为不规范等因素;企业内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本身具有不诚信的动机、企业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发展利益、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薄弱等因素。
2.3缺乏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就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同时也没有比较正规的、权威性的合同管理机构。而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中,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和项目工程的合同索赔涉及到企业自身的实际利益,关乎到企业的发展,所以需要专业性、法律性以及技术性相对较强的人才来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就目前建筑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比较缺乏,这极大地降低了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虽然在近几年,我国建筑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企业为了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趋势,纷纷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不正规,在其管理过程中缺乏标准的、有效性的制度和标准,所以,还做不到对项目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项目工程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地规定,是保证双方权益的有效性文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有必要完全按照项目工程的合同标准,规范化项目工程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项目工程合同的全面性以及项目工程的公正性等。项目工程的合法性是指双方是否具备有法律要求的资格,项目工程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招标投标条件,招标和投标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工程项目合同的全面性是指项目工程的合同文件是否全面、条款是否全面、权利与义务是否全面、用词是否标准、责任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等等;公正性是指签订双方是否平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等等,只有保证了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全面性等条件,才能充分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2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项目工程的合同中包括的文件较多,条款较复杂、涉及到项目工程和合同双方的方方面面,在项目工程中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项目工程的外包人还是项目工程的承包人都有必要建立专门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以充分保证双方的利益。就合同中的外包人而言,项目工程合同过的管理机构主要应该包括项目工程的主管部门、项目工程的主办部门、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协管部门还应该设立负责合同具体内容的部门,例如项目工程的招标部门、项目工程的谈判部门等等。项目工程的承包方设立的管理部门主要企业的项目部,其下设立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下还应该设立成本控制部门、质量控制部门、材料控制部门以及工程监管部门等等。
3.3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目前,针对我国建筑业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建筑企业必须采取的重要措施,如:企业内实行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工作,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合同的质量。同时,建筑企业还必须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工程合同部门的职责,健全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实行责任人直接负责制,合同文件归档管理等等,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等。
4.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建筑业项目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有关企业和部门根据问题,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采用标准的项目工程合同范本,引入专业的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尽快组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项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促进我国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6,25(09),29-30
[2]董彦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J].石油化工建设,2011,06,37-38
[3]张谊.我国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08,31,483-48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加快,银行业竞争加剧,在节约成本和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将服务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而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应对激烈竞争的必然选择。从金融行业服务外包分布情况看,银行业服务外包占据主导地位。以2007年上半年全球大型金融企业服务外包交易情况为例,银行业占比高达61%,而证券业和保险业分别为23%和16%.
但是,由于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不受监督的服务供应商会因为利益的趋势而发生道德风险行为,造成银行业服务外包市场的失灵,给银行的整体战略和运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监管构成严峻挑战.
而政府监管能够有效地限制供应商的道德风险行为,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
现有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的比较银行业服务外包的政府监管制度是监管当局为维护公平、有序、健康的服务外包市场而制定的一系列约束发包方和供应商的规范和行为准则.
国外银行业服务外包的监管概况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使银行业服务外包所带来的问题从国家个体内部演变为国际性问题.
1999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表了防范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报告。美国银行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和公告,2004年6月,美国银行监管部门完成的新版《FFIEC技术外包IT检查手册》对金融机构建立、管理和监督IT外包关系的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指导方针和检查办法.
2004年12月,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将银行业外包业务的监管规则纳入了《临时审慎监管手册》,建议银行应建立必要的外包程序,以最小化风险暴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些程序包括制定外包战略、尽职检查程序、合同和服务水平安排、变革管理、合同管理、退出战略和应急方案.
2005年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清算银行联合论坛了《金融服务外包文件》,规定了9条原则,用以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机构的外包活动,确立监管当局的管制责任和义务.
2006年4月6日,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CEBS)了针对欧盟内银行的业务外包的《外包标准》(建议稿);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小组准备对其成员的IT业务外包情况进行评估,并考虑出台新的关于业务外包的规则,等等。分别从不层面对银行服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各国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监管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核心业务外包限制。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核心服务的界定不一。如美国银行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禁止银行将内部审计、财务会计、预备年度账等内部业务外包给银行集团外的公司;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则对银行业务的外包施以直接管制,不管外包的服务核心与否,只要风险过大,可能导致银行失控,则当局都可不予批准.
供应商选择。各国各地区金融监管当局都强调银行应慎重选择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不仅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而且还能有充足的资源保证完成银行的外包任务.
风险管理及应急计划。各国均要求本国银行在外包前提交必要的应急计划,包括灾难恢复计划和定期测试备份系统计划,以使在供应商不履行或履行不能时银行有应急措施可循,避免承担过大的调整成本.
规范的合同约束。各国和地区均明确规定外包应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合同除了载明外包的内容要求、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与争议解决等必备条款之外,不同国家或地区还有不同的专门要求.
现有监管制度的特点和不足各国的监管制度形式主要通过指引的形式进行颁布。在监管的途径方面,主要通过银行自身的内部控制和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两种途径进行;在监管内容方面,主要集中于金融服务外包的范围、发包方内部控制、供应商的选择、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发包方和供应商的应急机制等方面,也对银行服务外包的监管程序、内容与权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比较而言,美国和英国的监管制度较为全面,美国的监管制度包括供应商选择、合同争端、即时监控、关联供应商关系处理等内容;英国的监管制度涵盖了尽职检查程序、合同和服务水平安排、变革管理、合同管理、退出战略和应急方案等内容。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现有的监管制度对外部监管的具体规定还较笼统,不够系统和深入.
但是,从外部监管的角度来看,对比国际上金融服务外包立法的发展,我国关于银行业务外包的规定太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我国还缺乏普遍、系统的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法律体系,使得监管人员对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从而不利于对业务外包风险的监控,监管制度的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银行业服务外包的发展.
政府监管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政府监管机构应充分认识到银行业服务外包的潜在风险,应采取必要措施:
(1)制订普遍的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监管法规和合理的监管标准.
有必要制订普遍的银行业服务外包监管法。普遍的银行服务外包立法应该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注意刚性条款和弹性条款相结合,从而处理好监管和鼓励银行外包之间的平衡关系。第二,监管标准上,应区分外包业务重要性的不同规定不同的监管标准。第三,应注意对外包的全程监管.
第四,应明确银行外包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二者的监管责任。
(2)合理确定银行业服务外包范围.
外包范围是监管制度关注的重点。监管当局应对银行业服务外包的范围做出适当规定,明确规定一些辅的环节和操作程序可以外包。同时,实施有差别的监管.
(3)加强银行服务外包的全流程风险管理监管当局应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监控程序和风险管理计划,对外包风险进行评价,对外包业务的范围、银行对外包的管理能力、外包风险的监督和控制、供应商管理和控制潜在经营风险的能力、供应商违约对银行的顾客和同行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进行管理。
(4)建立健全实施业务外包的配套机制,建立评价机制,供应商的评级等机制。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风险度量与规避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0)04-0048-06
收稿日期:2009-12-15
20世纪中期以来,为了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委托内部或外部企业,从而使自身能够集中精力于企业的核心业务能力,以便使企业能够获取更强的竞争优势。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Drueker,1999)在其《大变革时代的管理》一书中曾预言:“在10到15年之内,任何企业都会将所有‘支持性’而不‘产生收入’的工作以及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的机会和活动、业务委托出去给外单位去做。”这里所说的“委托出去”就是本文所讲的“外包”(outsourcing),外包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管理学家加里・哈梅尔(Gary Hamel)和C・K・普拉哈尔德(C.K.Praharad)于1990年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外包的迅速发展证实了大师们的预言,外包已成为当前企业界与理论界关心的一个热点。
如今,外包模式正在逐渐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中去,并且日益散发着它强大的吸引力,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更是起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从国际范围看,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期,而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已经开始起步,并且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德勤fDeloitte)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王铁山等,2007)。麦肯锡公司研究发现,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1~9月,全球金融业价值2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外包合同数量从130份减少到大约100份,而合同总金额也从180亿美元下降到110亿美元(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等,2009)。
面对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特别是离岸外包的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金融业务外包会对外包双方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度量、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这样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分类方面的研究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魏欣等,2005)分析了金融业务外包存在的10项风险,这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参考标准。吴更仁(2007)将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分为六个类别。王铁山等(2007)将常见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与其风险表现形式相结合加以研究。卢锋(2007)在其《服务外包的经济学分析:产品内分工视角》中将金融机构外包操作所面临的风险分成5类: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缺乏适当的退出战略风险、信息风险。刘浏(2005)对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进行了论述,指出业务外包的五大风险,分别是削弱控制权、操作风险、增强依赖性、不确定性风险和加大监管难度。
(二)有关风险识别方面的研究
王瀛、赵鹏大(2008)认为“金融服务外包风险一般来源于机构本身、外包服务商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张云川(2005)在其博士论文《IT外包服务及其执行过程风险规避的研究》中提出IT服务外包中服务商的风险有三个来源:服务商自身,客户和交易。吴更仁(2007)在《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控制》一文中提出了如何识别风险因素以及分析了风险因素的作用机理。
(三)有关风险度量方面的研究
刘继承(2005)运用定量化的风险评估工具对风险及风险控制经行研究。刘倩(2007)为了度量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而利用三种风险评估模型将风险量化。Wullenweber,K.,Jahner,S.,Krcmar,H(2008)在其《关系风险缓和:业务流程外包缓和风险的关系方法》一文中,调研了335企业的业务流程外包,通过计量分析,发现通过关系因素可以缓和风险,可以将操作的、履行的方法和财务驱动分离。研究结果表明,关系过程,特殊冲突解决方案,对控制性能风险是最重要;而固有关系属性,例如信任最适用于管理财务风险。最后,建议在各自的风险和利益度量方面,进行一项更加完整的和具体的契约关系机制建立。Wullenweber.K,Weitzel,T.(2007)在其《根据经验探索研究标准化操作如何减少外包风险》一文中,从理论上建立了一个BPO风险模型,研究显示,较少标准化流程的风险要高于较多标准化流程的风险。并通过对126家德国银行的数据研究发现,财务和执行风险在高低标准化业务流程之间是不同的,低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会有持续的高风险。
(四)有关风险防范和规避方面的研究
《金融服务外包文件》提出规避风险的基本方法,并对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外包业务监管提出了九项指导性的建议,并对各国监管当局对外包业务的监管进行了比较。张云川(2005)在其博士论文《IT外包服务及其执行过程风险规避的研究》中提出合同中的服务水平协议条款对部分外包风险的规避是有一定作用的。曾康霖、余保福(2006),针对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业务外包的全流程风险管理,通过建立实施业务外包的各项配套机制,利用合同控制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加强外包业务道德风险监控,防止寻租行为出现等。王庆喜(2005)认为,在选定外包业务后,银行必须制定标准来评价服务商有效、可靠并高标准完成外包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以及某一特定服务商的潜在风险。提出对于服务商的审查一般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有资质并有充分的资源完成外包工作的服务供应商;(2)确保服务供应商在该活动中理解并能实现银行的目标;(3)落实服务商履行义务的财务能力。杨大楷(2008)认为国内金融机构对外包的风险进行管理时,需要做好合同的设计、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和制定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对国内外关于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和实证研究,开发了一些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金融企业的外包实践提供了决策依据。但同时,我们发现现有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缺乏深层次、多角度、定量化的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国内外的理论研究主要从经济学经典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对外包风险做理论上的解
释,其中有少数理论推理和演绎,也有采用案例分析和市场调查的研究方法,也有采用计量研究的方法。从总体上来看,研究方法不够系统全面,对该问题的研究计量模型研究相对欠缺,应该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将系统研究和个案研究相结合,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从而使研究结果更有说服力。
在研究视角上,对发包商和发包国的研究比较多,从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视角来系统的研究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相关问题比较少。对外包风险的系统研究明显不足。目前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基于案例研究基础上的风险识别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制定,对外包风险的产生、风险评估方法、外包中激励机制的设计,以及如何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的研究尚欠缺,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也因此缺乏对企业外包风险管理的普遍指导意义。
二、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
现代经济学明确地将风险定义为不确定性以及由不确定性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美国风险管理专家威廉姆和汉斯(C.Arthuz William Jr.and Richartet M.Heins)认为,风险管理是一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方法。简单的说,风险是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我们可以归纳出金融风险与风险发生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关系:即:R=(fP・C)。其中,R指金融风险程度,P为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C为金融风险造成的可能损失。在多种风险因素并发的情况下,这种函数关系可表述为:R=f(P1・C1+P2・C2+…+PnCn)。
巴塞尔联合论坛在《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中指出了10种主要风险,包括:(1)战略风险(StrategicRisk)是指承包商依自己的利益自行处理业务而不符合发包方的总体战略和利益,发包方未对承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发包方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对承包商进行监督。(2)声誉风险(Reputation Risk)。是指承包商服务质量低劣,对客户不能提供达到发包方要求标准的服务,或承包商的操作方式不符合发包方的规定做法。(3)法律风险(Compliance Risk)是指承包商不遵守有关隐私的法律,或未能充分遵守保护客户资料以及审慎监管的相关法律,或没有充分遵从监管和制度。(4)操作风险(OperationalRisk)是指出现技术故障,或承包商没有充足的财力来完成承包的业务并无力采取补救措施,欺骗或过失或发包方难以对外包项目进行检查或检查成本过高。(5)退出风险(Exit Strategy Risk)是指发包方过度依赖某一承包商,或自身缺乏对有关制度的熟悉而没有能力在必要时收回外包业务,或快速终止外包合同和更换承包商的成本过高。(6)信用风险(counterparty Risk)是指保险或信用评估不当、应收账款质量下降。(7)国家风险(country Risk)。包括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造成的风险,或商业可持续性规划更加复杂。(8)履约风险(contractual Risk)是指承包商不能履约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风险。(9)沟通风险(Aeeess Risk)是指外包业务阻碍了发包方及时向监管当局提供数据和其他信息,监管当局理解承包商业务活动有额外的困难。(10)集中和系统风险(cion and Systemic Risk)是指承包商给行业整体带来的风险较大,包括个别企业对承包商缺乏控制,以及行业整体面临系统性风险。
(一)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影响因素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因素都可以导致外包风险。因此,较为准确的判定哪些外包风险是需要控制的,而哪些外包风险则是可以规避的,就成为了外包风险识别的重要内容。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金融机构作为委托方实施金融服务外包战略,将金融服务外包给外包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就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愿景。资源和竞争能力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支持要素,资源和竞争能力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它们除了直接对战略产生影响之外,还可以通过对彼此的改变而间接影响战略;环境的变化会对战略产生影响,并导致资源以及竞争能力的变化;战略本身也暗藏着风险因素,委托方和承包商的战略之间也有很大的相关性。因此不论是各个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还是双方当事人的潜在风险,它们中间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能打破平衡,导致风险的出现,因此,外包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保持环境、资源、能力、战略之间的动态平衡(万鹏飞,2008)。
具体来说,影响服务外包的风险因素主要有:第一,外包合同履行的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商务需求和环境可能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外包合同履行的基础不确定性连接起来,最终导致了法律上的风险。第二,在金融机构的业务外包实践过程中,外包总是不可避免的被改变,这就导致了运行上的风险。第三,机密资料的泄露、服务提供商的雇员可能会违反保密条例从而导致了运行上、法律上和声誉上的风险。第四,缺乏完善的缓解运行风险的管理机构。
(二)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
要有效地规避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仅仅识别其影响因素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追根溯源,从而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本文认为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源可以分为三个,即客户、服务商和交易。具体来说,源自客户的风险一般是客户由于接触不到较为前沿的技术而缺乏创新,或是客户与所外包的服务脱节而不能使得其他相关业务与之相衔接,或是由于客户临时性的需求变动使得服务提供商无法很好地随之更新。源自服务商的风险一般是由于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能使最终的顾客满意而对委托外包的客户造成各方面的损失,或者是由于相关操作的服务人员缺乏经验所引起的缺陷,或者是由于服务商疏于掌握新的技术而引起的服务质量及竞争力问题,或者是由于某些服务提供人员将客户资料外泄而造成了法律问题。源自交易的风险一般是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隐藏成本,或者是在交易过程中双方由于商业上的不确定引起的纠纷和冲突,或者是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双方缺乏沟通而引起的矛盾,这些往往成为了容易忽视却又影响重大的风险。
三、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度量
J・P・Morgan的风险值测定法的计算方式为:风险度=风险造成的损失×风险发生的概率。计算公式是:V=C×P(1),其中:V是风险大小的变量,c指风险带来的损失,P指风险发生的概率。在公式(1)中,如何确定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造成的损失是一个比较随机的过程,不同的研究人员会得出不同的研究结论,从而导致整体评估误差过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风险值测定法将风险对项目
的影响分为5个等级并提供了风险发生概率的解释性说明(见表1)。
在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测评过程中,可以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外包专家进行定量化调查,然后对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具体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进行加权平均,最终确定各项指标的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大小。在得到这些数据之后,就可以根据公式将概率和损失大小相乘即可以得出该项目风险的大小。如果再不能确定风险概率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表1对应出大致的风险概率以及风险带来的损失。
若能对风险的大小进行衡量和排序,便能够为后续的风险控制提供依据。本文采用风险矩阵法,其基本思路是找出外包中的风险事件,然后评价外包风险事件的影响等级以及风险发生的概率(见表1),再通过对照表给出的标准来确定风险等级(见表2)。
对于测定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来说,可以先根据经验或是理论找出风险事件,然后对照表1中数据得出风险事件的影响等级以及风险发生的概率,之后再对照风险级别对照表即表2中的数据来确定出金融服务外包中的风险等级,最终就可以掌握确定的某些风险事件其中的风险级别。
四、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可以通过签订详细的外包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
第一,通过对服务的描述,将发包商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义务加以确定,并且使得双方都对此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了一方对另一方的信息隐藏,或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一方的不理解或不知晓。除此之外,由于对发包方的需求进行了量化估计,也就避免了将来在外包执行过程中因为需求过于抽象或是标准不统一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第二,通过对服务质量的描述,发包商将最能符合自己业务需求的服务水平指标明确地规定在服务水平协议中,就使得服务提供商务必按照这些指标的标准来提供服务,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也就可以确保发包商可以避免所获得的服务无法达到需求的水准。
第三,通过对服务质量的度量以及报告机制的规定,可以实现对服务质量的测试,也就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对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为后续提供的服务有个良好的参考价值。另外,服务提供商定期提供的报告可以保障发包商及时地了解到所提供服务的最新情况,而不至于将错误犯到无法弥补的境地,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第四,通过惩罚和奖励机制的制定,可以适时地针对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奖惩有别,这样适度的奖励和惩罚可以激励或是鞭策服务提供商更好地提供服务。避免了服务商或是懒于创新,而使得服务不能领先于竞争对手;或是偷工减料,而使得服务质量不过关最终影响了发包商的信誉等。
第五,通过争议解决和合作结束机制的存在,将某些事情的处理方式和原则确定下来,以此避免在发生诸如此类事件的时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另外,在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通过以上外包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同时,加强源于客户、服务商以及交易风险的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服务外包过程中的风险。
(一)源于客户的风险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由客户自身所引发的风险包括:没有新的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创新能力,所外包出去的业务资源与核心业务紧密相关,并且客户与服务提供商及技术人员之间有可能会缺乏交流。所以,应该在服务外包合同中规定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地与客户保持沟通状态。并且列出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服务质量时服务提供商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对于服务提供商来说由客户所引发的风险包括:由于商业上的不确定性,客户可能在签完外包合同之后改变需求,这就需要服务提供商的迅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具备更新换代的积极适应能力。当然这样的变化并不代表就一定会产生损失,但是站在服务提供商的角度,同样,可以合同对可能发生的类似情况予以规定,以期能够为将来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准备好充分的缓冲机会。
(二)源于服务商的风险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对于客户来说由服务商所引发的风险包括:服务人员缺乏经验,服务商疏于掌握新技术,客户过于依赖服务提供商而对自己的相关业务逐渐生疏最终在必要时无力收回,由于服务商恶劣的服务会对客户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以及由于服务商的工作人员可能将顾客的资料外泄而产生法律风险。面对此类情况,可以为客户建立知识管理体系,并且帮助建立客户的合同管理团队。在外包合同中将服务商可能违反的条例条规进行量化,从而有依据地给予适应的惩罚和监管。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由服务提供商所引发的风险包括:由于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得不到客户的满意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增加。因此,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之前就应该通过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对客户满意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量化,这不仅可以为客户保证服务质量,也可以为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确立一个可以度量的标准,使得双方的沟通以及相处关系可以更加有利于双方的利益。
(三)源于交易的风险规避
在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交易的过程可能会削弱客户对外包项目的管理以及发生多项隐藏的成本,例如客户选择服务提供商时的交易成本,将业务转交给服务提供商的转接成本,在交易过程中服务未能达到标准而产生的损失成本等。以及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能因为商业上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纠纷和冲突,还包括可能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双方缺乏沟通而引起矛盾。这就要求实施金融服务外包的双方不仅在交易之前需要充分地评估对方,而且在交易过程中应该通过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定期的项目评估来达到跟踪服务进程的目的,从而及时地将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对外包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详细的规定及量化来确保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标准化。
五、结语
【关键词】工程;承包;管理;模式
0.概述
随着建筑市场开放性程度提高,政策法规逐渐健全规范、标准化、国际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正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企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到劳务队的管理之中,总承包企业的管理水平也被牵制,不能得到提高。
1.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1.1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1.1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
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
1.1.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进了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发展
专业化的生产,是提高附加值的途径之一。
1.1.3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日趋完善
新的建筑资质划分,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的趋势。
1.2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2.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
对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公司来说,提高管理能力,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
1.2.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
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
1.2.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的需求
为了适应变化,大型建筑企业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会更多依赖外部资源。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
2.分承包管理模式的探讨
2.1发包模式就总包方内部而言,按发包方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集权式组织发包和项目团队组织发包两种方式
2.1.1公司集权式的发包方式这是应用较为广泛的分包发包方式
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地位签署分包合同。由公司的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
2.1.2项目团队发包这是由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寻找和选择分包商,由公司授权项目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工程管理由分包商直接管理
2.1.3公司发包与项目发包结合式这是上述两项的结合,对大中型的、复杂程度高的、合同额较大的分项由公司集中控制;小型的、简单的、合同额不大的采用项目自行处理,公司审批的方式。
2.2由公司集中发包的方式,不论总承包商、分包商、总包项目团队、分包项目团队都是由项目工作联系起来的
总包商与分包商的关系,无论是在企业级还是项目团队层次,都是以合同关系来联系的。总包商内部或是分包商内部则是一种行政的关系。
3.分承包情况下的合同管理
3.1合同类型按合同支付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3.1.1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
一般是投标者按招标要求,与招标方达成一个总价,在总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内容。总价合同又分以下几种:
(1)总价固定合同:这是在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以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发包的方式。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承包商将承担大量的风险,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
(2)总价调价合同:这是双方约定在项目过程中,允许因业主变更、通货膨胀、材料价格变动、汇率变化等允许因素,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合同方式。
3.1.2单价合同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填报单价,而计算出的合同价格的发包方式。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或在月工程款支付中,按实际量支付。也有规定只有相差超过一定数量时,方才按实支付的。
(2)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未知仅以单价签定合同。
(3)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结合:对工程量明确的部分,可使用总价合同,变化较大,不确定的以单价合同签定协议。
3.1.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
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巧妙的话,可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成本补偿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这是根据双方协议,工程无论成本多少,其承包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费全部按实报销,然后再给予承包商一笔固定的费用,作为承包商的酬金。
(2)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即承包商的酬金以完成的工作量为计算基数,按协议比例提取酬金的合同。
(3)成本加目标奖金合同:即在成本费用之外,发包方制定若干目标(如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若承包商实现目标,则按规定支付奖金报酬的合同。
(4)成本加提成合同:即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实际成本后,将发包方因本项目产生的利润,进行利润分成,作为给承包商的酬金。这种合同方式可以作为一种项目入股或融资的方式。
3.2合同准备阶段
项目分包合同准备包括下列内容:分包计划―合同范围确定―询价(招投标)―合同谈判―形成合同文件。
3.3合同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卖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执行阶段的管理须注意以下几点:
3.3.1不断明确和深化合同范围
3.3.2规定验收交接程序和缺陷修补办法
3.3.3商定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3.3.4建立合同文件管理系统
4.分承包生产过程管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工程分承包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不仅要关注过程,更要关注结果(目标)。因此新版的ISO9001:2000也提出了如何在项目环境里建立质量体系的问题,项目多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完成任务。
4.2工程分承包项目进度过程控制管理,目标管理是进度管理的主要方式
4.3工程分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明确责任和目标,加强过程检查和控制,作好系统综合管理,协调好总分包项目之间的关系。
5.实践中分承包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5.1分承包商工程质量不佳
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如防水涂料,油性的和水性的,结果相近,但价格相差很大;如水泥可能实验结果也合格,但旋窑和立窑水泥的稳定性和价格就会有很大差别。处理对策: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敦促承包商改进。
5.2分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
对策:合同询价阶段注意考察分承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的方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人员进入,必要时总包方也可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承包商,弥补分成包商的能力不足情况。
5.3分承包商工期拖延
对策:总包方加强现场实际进度的检查监控,缩小进度更新周期;了解实际情况制定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措施;充分沟通,谋取业主和相关各方的理解支持。
6.结论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项目业主变得更加专业化,对任何企业都有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专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企业不会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强。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利用更有效率的资源。现代项目管理有着很强的整合能力,对完成有外包参与的任务有着更强的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共服务外包 风险识别 解决措施
一、公共服务外包发展简介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开展对国家公共管理部门形成一定影响,以及政府为了能更好的关注于国家发展,对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改革需要也更加强烈,其在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角色有必要进行重新定位。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行政改革的浪潮开始影响着全世界政府的发展,在这一改革进程中,尤其是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模式越来越被欧美国家所认可。公共服务外包就是指政府不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并明确一定的准入资格,再把其承包给有资质的市场主体来完成,从而丰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
二、公共服务外包存在的风险
(一)隐藏成本风险
政府部门在草拟公共服务外包项目时会对公共服务外包进行可行性分析,可是由于隐性过渡和管理成本的存在,会导致实际外包成本大于政府内部生产成本。此外,在契约价格设计上,若契约标价过高,会对政府财政造成负担;若契约标价过低,承包商无法以低价供给高质服务。最后,政府部门在进行分析时会逐渐导致形成合同逆向承包,即放弃外包形式变为内部生产服务,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挫败公共服务外包的积极性。
(二)寻租风险
在政府寻找公共服务外包的承包商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行贿受贿行为。少数政府官员利用手中发包权主动向承包商索贿,也有承包商主动向其行贿来谋求合同。在这种委托关系中,承包商占有信息优势,其在利益的驱动下,通常会违背诚信,不惜牺牲服务质量、自身信誉等,来追求自身利益,包括隐藏信息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隐藏行为的道德风险。
(三)管理失控风险
失控风险是服务外包中最基本的风险。由于政府与承包上两者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以及政府自身能力范围的局限性,无法对承包商的行为进行直接控制。一旦合约被锁定,政府对合同的任何改变要求,以及技术的不连续性都会产生大量的合同修订,这都需要取得承包商的同意。如果政府不能控制承包商的行为,便会带来巨大的转换成本。
(四)合同质量风险
在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若承包商的服务不能满足政府的要求,提供的服务较差,想要达到政府的期望要求,就必须额外修订合同,产生昂贵的契约修订成本,导致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人民群众无法享受到满意的公共服务。若两方在具体合约上达不成共识,还会导致额外的争端与法律诉讼,进一步增加政府的成本。
(五)公众信任风险
从传统的政府供给公共服务模式到公共服务外包模式,这是公众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信任。政府完成的不够好,就会造成公众信任危机。主要包括合法性风险、责任风险和声誉风险。如果外包中稍有差池,就有可能引起公众对政府服务外包合法性的质疑。倘若出现承包商延期交付、公共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公众满意度降低等,都会带来责任风险。甚至直接怀疑政府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处理能力等进而损伤政府声誉。
三、风险成因分析
从合同契约关系的角度来看,这种关系势必会形成委托问题。由于承包商的信息优势,可能在契约关系中形成逆向选择风险、道德风险、不完美承诺等侵害政府的利益。此外,由于外包资产专用性的存在,一旦这种契约关系的破裂,损失会很大。从政府职能转变来看,由于公众很难在短时间接受这种新模式,难免会对政府产生质疑,对其职能的转变产生不信任感。政府如果缺乏外包专长,这将引发更多的过渡与管理成本,引发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不满。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由于政府明确了一定严格准入资质,市场上值得信赖的、有声誉的、有技术能力、能满足政府需求的可供选择的承包商数量应该不会很多。较少的承包商将会对政府的选择形成局限性,在转换承包商时也将面临较大困难和较高成本。
四、公共服务外包风险规避策略
(一)完善公共服务外包的合同管理机制
合同细则应尽可能制定详尽,并保有可以修订和变更的余地,以防契约关系中某些特殊事件的发生,增加合约的灵活性,优化合同选择方式,采用公平招投标方式,理智选取接包商,减少隐藏的过渡成本、管理服务成本以及合同锁定成本。
(二)公共服务外包监督机制
对政府来说,为防止出现寻租、合谋、外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应当采取委派监管机构、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以及发挥群众监督。
(三)公共服务外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减少争议与冲突发生概率,对承包商来说,我们可以采取利益驱动、长期合作等方式激励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合同、市场以及法律和群众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对政府部门来说,可以加大其勤政、廉政的收益,将个人声誉、品质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来进行激励;加强公众监督和腐败违规惩罚,来阻止寻租、合谋等行为的发生。
(四)培养公共组织风险管理文化
政府在决定公共服务外包的整个过程中,应该逐渐形成自己的风险意识和理念,还要注意培养公共组织的风险管理文化,这样才能由内而外在整个社会上形成一种抗击风险和防范风险的强大支撑力。
参考文献:
[1]杨桦,刘权.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价值、风险及其法律规制[J].学术研究,2011(4)
[2]徐姝.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的风险管理研究[J]. 中国行政管理,2011(6):54―57
[3]陈薇.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问题及对策[J]. 兰州学刊,2005(3):43―44
[4]许晶晶.信息技术外包决策模型研究[D].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9
[5]尹亚琼.公共服务外包风险防范研究[D].云南:云南财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