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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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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学工部,人事处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工部

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教务处,图书馆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国资处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信息技术中心,国资处,后勤管理处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财务处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学工部

校舍安全管理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是对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即使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即使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后勤管理处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后勤管理处

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工作处(部),学工部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工作处(部)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论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为先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即使处理学校试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处(部),国资处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处(部)

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电网企业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供电服务是公司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重要阵地和窗口,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国网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确立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宗旨,了优质服务“三个十条”,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到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坚持真诚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省公司一直把供电优质服务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 9月17日 召开的迎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上,省公司余总指出“不断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加强行风建设,是电网企业的生存之本,效益之源”,要求各单位增强迎接民主评议行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迎评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省公司总体目标是:确保各地市公司、县市公司在本地区评议中排名第一,确保省公司在全省22个公共服务类评议对象中排名前三、争取第一。】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网公司、省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迎评工作目标任务。

在开展迎评工作中,我们务必克服三种不良倾向:一是骄傲思想。错误地认为前几年迎评工作我们都搞得不错,有好的基础,这次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躺在成绩上睡大觉;二是应付倾向。错误地认为行评搞了好几年,总是老一套,加之行评结果的好坏与个人没多大关系而显得漠不关心,应付了事;三是畏难情绪。错误地认为由于行评工作涉及面广,评议代表多,众口难调,意见肯定不少,加之有些现实问题短时间难以解决好,造成工作压力大而畏缩不前。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我们有良好的基础,增强做好迎评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国网公司、省公司关于行风建设和供电服务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和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在公司系统内先后开展了“优质服务年”、建设“服务型企业”、“行风零投诉、服务零事故”等系列活动,公司系统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外部行风评议,按照市人大、政府和政协的要求和部署,先后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20__年)、“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20__年)、“人大工作评议”(20__年)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迎评活动,都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行风建设和供电服务系列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客户反响强烈的问题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公司形象得到稳步提升,这为我们做好本次迎评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其次,要清醒认识到供电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我们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增强做好迎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政府和社会要求日益严格、电力客户期望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公司系统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薄弱环节。从客户投诉情况看,截至8月底,公司越级投诉52起,其中华中电监局转办25起,省政风行风热线转办3起,省公司行风办转办7起,省公司95598监管中心转办17起,高居省公司各单位排名首位。其中:反映供电质量问题的有21件,停限电问题的有16件,营业服务质量问题的有7件,业扩报装问题的有5件,举报窃电、家用电器及电价及收费问题的各有1件。公司行风办受理客户投诉47起,95598受理客户投诉24起,其中:营销服务质量问题的有36件,供电质量问题的有12件,业扩报装问题的有6件,供电故障处理问题的有15件,家用电器损坏问题的有2件,电网改造问题的有1件,其他问题的有2件。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员工没有真正认识到“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没有认识到优质服务与企业生存发展的密切关系,服务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服务、真诚服务的意识;二是少数员工服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业务基础不扎实,沟通能力不强,对供电服务措施一知半解或即使了解也不愿意向客户宣传解释;三是优质服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部门与单位或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存在推诿现象,“大服务”格局还未有效形成;四是供电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高温和低温天气,由于用电需求不断增长,原有的供电设施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局部地区“低电压”问题比较突出;五是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整治,各供电单位业扩报装程序还需要规范。面对以上差距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增强做好迎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只有统一思想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迎评工作,才能确保迎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这次迎评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在刚才宣读的《实施方案》中都已经明确,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到“五个注重”,确保迎评工作有效开展。

(一)注重把握重点。这次行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问卷调查的权重大,占80分【总分100分】,并且问卷调查的对象非常广泛,既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既有个体业主,又有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党员,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司印发的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好这次评议的重点内容,分门别类,逐条落实,特别要针

对我们工作中的问题、难点以及客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方法,能解决的尽快予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注重广泛宣传。要把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作为搞好行评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营造行评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抓好思想发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行评工作,开好动员大会,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迎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迎评活动。二是抓好内部宣传。要采取会议、简报、专栏等多种形式,把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目标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迎评的格局。三是抓好社会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电价政策、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要积极宣传公司为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广泛宣传各级供电企业全力保障电力供应,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大力宣传广大供电职工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赢得客户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对重大舆情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努力避免行风负面舆情的传播和扩大。

(三)注重综合治理。供电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涉及企业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多管齐下,同步推进,综合治理,才能抓出成效。一是要切实提高员工服务素质和技能。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大讨论活动,加强员工“三个十条”、工作规范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国网公司《供电服务手册》,全面树立与客户和谐共赢、利益共享、共谋发展的真诚服务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抓住国家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的机遇,积极争取电网改造资金,加快电网改造与建设步伐,夯实优质服务的电网基础。认真落实“低电压”综合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有效降低客户因“低电压”问题引发的越级投诉;三是切实加强营销服务管理。深入开展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多经企业一律不准在营业场所办公,存在的要立即撤除;报装窗口一律不得公示部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的要立即改进;除省公司今年2月份下发的报装管理规定以外,原有的报装规定一律中止执行;有涉嫌“三指定”内容的报装宣传资料一律销毁;无政策依据和超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工作要求和各项工作措施,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求过的去,力求过的硬,经得起政府和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报修流程管理,全面推进配网精益管理,尽量缩短停电时间。进一步做好计划检修停电管理,按照规定提前进行公告。要继续深入推进“电费绿卡村”和“金融卡社区”建设,方便客户交费。要加强欠费停电、复电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催费。四是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闭环管理。认真落实公司《行风明查暗访管理办法》,坚持“一月一查一通报一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供电服务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加大行风投诉考核力度,尤其要对属实的客户越级投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要进一步强化以纠促建手段,提高客户投诉处理速度和质量,强化初次受理及跟踪督办责任,对受理的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要采取回函、回电和登门答复等方式,逐件进行反馈,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不发生因调查处理或回访不及时而导致的重复投诉和越级投诉。要加强投诉举报分析,针对明查暗访和客户投诉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客户诉求,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和行为规范,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注重接受监督。查找问题和不足是这次行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主动接受电力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广泛征集广大电力客户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展群众监督和反映诉求的新渠道,更好地体现我们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的诚意。要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代表、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不断搭建密切联系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平台,通过发挥内、外部监督作用,更好地认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整改工作提供依据、指明方向。

(五)注重抓好整改。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标准,最终要看广大电力客户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一是要抓住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客户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对客户、基层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取信于民。二是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入手,把整改重点放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加强问题梳理和分析,不断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从客户最希望办而我们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从客户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不断积小改为大改,积小胜为大胜。四是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整改情况督查制、整改责任追究制,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损害客户权益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快查快结,绝不允许姑息袒护。

三、锁定目标,强化考核,确保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迎评工作参与面广、上级要求高、社会影响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围绕省公司提出的“地市公司和各县(市)公司在本地区评议中排名第一”的迎评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务期必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机关各部室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把迎评工作作为奋战四季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成立迎评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公司《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

把督促检查贯穿这次迎评工作全过程,抓好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解决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会诊,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对迎评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严肃处理。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汇总各阶段的情况,定期向公司迎评办公室上报评议进度和各类信息、简报,迎评办对各单位好的做法要及时予以宣传和推广。

(三)强化责任考核。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迎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对本单位的迎评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建立迎评工作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尤其是基层供电营业所是此次行评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将迎评工作要求宣贯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迎评取得优秀成绩,这次会议我们还专门制订了行评工作联系制度,并将迎评工作目标任务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参评单位未取得所在县(市、区)公共服务类行风评议第一名的,扣减该单位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分6分;未进入前三名的,扣减该单位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分9分;对没有完成目标、评议结果较差,对公司系统评议结果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到市公司“说清楚”,并酌情进行诫勉谈话。

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

经验反馈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鲁安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工作,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搜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发现和处置工作,把没事当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直报、在线监测预警、舆情监控、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搜集获取涉险事故、监测数据异常、各种事故苗头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进行甄别和核验,准确完整记录异常信息,并及时上报,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评估和经验反馈提供信息支撑。

二、强化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每一起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分析发生异常事件的原因,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对涉险事故要当作事故对待,在做好应急处置基础上,组织开展涉险事故调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对监测数据异常,在立即按相关工作规程进行应急处置的基础上,要组织对产生监测数据异常的原因进行深入查找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对事故苗头,要立即派员进行现场勘察,督导出现事故苗头单位和地区采取断然措施,防止引发事故。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性分析评估,对一段时期内反复发生的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分析其共性和规律性,查找出现异常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风险的提前感知和预警处置能力。

三、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信息预警、警示教育和“回头看”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工作。

(一)及时预警信息。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结果和处置建议,要及时以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方式向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事故预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警示制度,在达到警示条件时及时发出警示告知书,接到警示的地区和部门要根据警示意见,迅速制定响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强异常事件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要把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细致检查异常事件出现的情况、原因和管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企业及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反馈,指导企业解决好类似异常事件。

(三)做好总结和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深刻汲取经验及教训,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资料,将其异常事件的发生、发现、分析评估和处置措施等总结出来,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好“回头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及核实各项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效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工作的闭环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分析评估专业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在线监控分析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感知、获取、分析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本行业领域专业特长,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调度、跟踪和分析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措施,及时向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情况,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分析评估工作。

(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情况调度,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综合分析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情况问题。

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和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做好贯落实。

 

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督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中职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三爱”(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三节”( 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食堂就餐环境。校(园)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校(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校(园)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园)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督查要求

(一)全面自查。2月27日至3月3日,教育部将派出专项督导组抽取我省1—2个市州进行实地督导,每个市州抽取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各县市和各校(园)要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县市教体局、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自查报告要涵盖重点内容涉及的5个方面17项工作情况,于2月24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州教体局,自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二)重点抽查。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必须深入6至10所学校开展督查,做到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全覆盖,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点;每个县市须查1至2所幼儿园。

(三)加强反馈。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深入校(园),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校(园)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督查结束后,要向学校和县市教体局进行情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找出问题,各督查小组于3月3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联系人:朱x ,电话:xx,电子邮箱:xx

三、人员安排

3个督查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吴xx

成 员:罗xx 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县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xx

成 员:何xx

督查单位:xx市 xx县 xx县 州直学校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向xx

成 员: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民中 州民族实验小学

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网络舆情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公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与宣传

(一)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各级政府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市应急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和培训。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学习班和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和培训任务。要以学习法律原文为主,并充分结合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内容和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明确各自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承担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2008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学习宣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突出重点。突出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深入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介绍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二是创新形式。要开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刊登、播出领导专访、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现场演示和典型案例等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三、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尤其是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区市要抓紧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区市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要在重点行业、要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成立市场供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急领导小组,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优势,以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应急办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着力抓好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重视社会舆情,做好信息汇总和研判分析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报告月通报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与部门专项应急机构的会商通报机制。二是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应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资源,逐步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三是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制度。依法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干部群众的先进事迹,树立责任政府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信息收集、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配合政府共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三)落实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管理和督促检查。预案要简便实用,可操作性强。各区市总体预案和部分大型企业、大中专院校预案要进行修订;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要基本完成,形成覆盖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预案修订、评审、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各级政府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既要积极开展地震、反恐、森林防火、海上溢油等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又要开展以楼座、车间、班级、家庭为单位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小规模应急演练。要依据事故性质、地理条件、规模大小积极探索应急演练的各种有效方式,增强演练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的目的。

(五)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象、危险源场所、防洪、抗震、防风等安全因素,使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主要功能区尽量避开灾害源和生态敏感地带,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创造更多的开阔空间和疏散避难场地。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推进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多灾、易灾农村地区的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政府是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各有关部门是政府监管主体的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对危险源、危险区域风险隐患识别、排查、评估、监控和公布等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监察和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区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特警及武警、、预备役民兵为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应急专家组,为防范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八)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开发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利用防空警报体系播放灾情警报信号。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

(九)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根据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各区市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要在学校、家庭、车间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与宣传,强化意识,提高能力。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委会、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四、加强对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监督检查

(一)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现行有关突发事件规定的清理完善工作。凡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二)各区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对下级政府的督导检查工作,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三)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有关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