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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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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意义

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是在1999年颁布并实施的。其做到了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最大的作用在于规范和完善了我国建筑市场, 加强了建筑工程的执法力度,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投资,维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建筑行业逐渐步入合法发展、快速发展的轨道。

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签订的合同种类可能有多种,主要有: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这一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此合同的签订需要提交的内容包括有关基础资料、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签订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等法律条文来签订。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其可简称为监理合同,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是指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能够支撑这一合同建立的法律依据有《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是一个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是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项目。要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等法律文件。我国的另一实际具体情况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我们应当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其是指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两种合同形式: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这一合同详细的记载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这一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有《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5、建筑工程中较少用到的合同类型: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通过以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简介,进而引出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对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从而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工作。只有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才能达到建筑工程的各个目标,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1、建立合理合法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其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档案。2、在合同签订前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应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3、在合同签订中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签订双方应当时刻记住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4、在合同履行中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3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其意义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1、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了解不全面或者不清楚;2、合同无台账,没有专人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我们应当采取相应的的措施:1、要对建筑法规及合同法进行普及教育,对合同管理人才进行专业的培训。合同当事人通过学习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从而公正、公开、独立地开展工作,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最好。2、设立专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机构并配备相应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的这些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并建立和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合同无台账的普遍问题,应加强改进,建立合同台帐,并对台账进行定期的统计和检查。3、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这样对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还方便政府合同管理机关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和管理。4、引进计算机管理的方法,建立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制度,把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和储存,从而方便信息资料的使用。

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工期、投资都需要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其突出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所以应当重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其意义在于:1、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2、符合现代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合同的签订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建筑施工企业入市的桥梁和纽带,同时最重要的是关系到建设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3、有利于提高合同履约率,保证了工程的质量。4、有利于建筑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国际通用条款就包括了要签订合同、要规范合同、当事人要自觉按合同办事,以诚信来打开工程建设市场,促进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这对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所以本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担负起这一重任,为中国的建筑行业贡献出一份力量。

4 结语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合同的签订和对合同的管理依然不够重视。希望通过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及对其管理突出的实质性意义的介绍,能够让建设工程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建筑工程合同,重视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并且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付诸实践。

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3篇

一、制定严格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许多法律和程序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某一环节的缺失或重大失误都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

二是要建立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

三是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定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

四是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

五是要建立一些程序制度,如:法人授权制度、合同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等;

六是合同签署、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

二、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确定重要的合同

施工企业的合同种类繁多,从合同的管理角度来说,都应严格管理起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同样地关注。在施工企业中,施工合同,尤其是标的较大的合同、风险较大的合同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分包合同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已经很多;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也应列为管理的重点。

(二)确定重要的合同管理部门和单位

在施工企业中,除合同管理部门外,工程承揽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机电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印信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这些部门都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方法,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下属的施工项目部直接负责合同的履行,其意义自不必言。 (三)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

合同的成立阶段是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了未来合同履行的前景和预定目标,其意义重大。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工作水平,领导者的决策,都左右着合同签订质量。

三、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

(一)对合同进行三阶段评审

评审由企业相关高层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以会议形式进行。在投标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以决定是否投标,分析中标后的合同风险和难点。要防止为中标而掩盖真实情况,留下隐患。要形成书面的材料,经过相关部门会签,相应领导签批认可。在合同签署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投标部门和工程管理机电物资、财务部门,再次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重点是围绕合同文本反复推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全面衡量权利义务是否均衡;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业主是否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企业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达到合同目的。在履行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单元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二)建立评审大纲

为了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评审工作科学、细致,不因工作疏漏而影响评审效果,企业应建立合同评审大纲。把相关规定和要求列为大纲标准,以标准衡量各阶段合同内容,凡达不到标准的,则无法通过评审,合同就无法签订,以确保合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评审大纲作为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的严格批准,以保证其刚性和可操作性、稳定性。

(三)履行阶段的监督审核

监督审核工作以合同管理部门为主,工程管理等部门参加,组成内审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由内审小组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履行中的难点、重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业主投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

四、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任务

(一)全面掌握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建立合同台账,要求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以报表形式上报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履行结果。合同管理部门要通过合同报表、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广泛收集真实可靠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牢牢把握重点合同

对一些标的较大、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划分风险级别,以便于对合同的日常管理。根据业主信誉、工程难度、外部环境、企业施工能力和经验、项目进展情况、施工成本等,划分合同风险级别。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合同风险清单,施工项目上要建立合同风险因素清单。合同风险是在变化的,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也处于经常调整状态。

(三)建立严格完整的工作程序

应从流程上有序控制合同的签订、履行。应做到合同签订必须通过评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然后办理领导签批手续,最后办理用印及其他授权手续。建立责任制,防止工作出现环节失控或走过场。

(四)指导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指导项目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进行讲解、培训和考试。对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及合同外的项目内容,相关人员必须索要合同规定的手续。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前面阐述大量关于合同管理的制度、程序、意义等方面的问题,但是所有这些只有通过特定的人的操作和制定才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而有专业的管理队伍,也是合同管理中重要一部分,各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详细的合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六、总 论

总之,对于企业,特别是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其在企业的综合管理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成了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专职人员加以管理,同时对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也必须给与充分的重视和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合同始终在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从而保证企业经营发展的稳定和持续性。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设工程日益增加,施工企业已成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建设工程造价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本文将从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着手,分析解决如何加强合同管理以很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

1.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存在的目的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使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化而制定的协议。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后,施工企业必须全面分析合同,保证合同条款严谨、周密,合同能够合理解释每一句话,从而对日后双方争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避免。管理合同的人员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也必须对造价管理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做到更为专业化,最终将工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2.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

造价控制是指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的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极大地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面。通常情况下,造价控制实施措施时是从多方面出发的,现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切实有效地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同时,施工单位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为了取得利润的最大化,通常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在使工程进度及质量得到切实保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利润,使施工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建设工程是一种双向,有偿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有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义务。建设过程中,双方需要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控制造价,这是由工程合同的特点和性质所决定的。

1.主体的严格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是法人,发包对象需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且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具备相应协调能力。承包人则需要具备法人资格,且有相关的勘察、施工、监理等资质。

2.标的的特殊性。

工程项目的合同标的是建设产品,有着不动产的属性,导致每个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都具有一定特殊性与不可替代性。建筑产品的单体性生产模式,也决定了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

建设工程的结构比较复杂,体积大,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使得合同履行的期限较长,签约双方需要分析投资项目,对投资规模、产品、工艺、设备和材料等进行详细研究,在合同履行期间,还会因为各种不可抗力、材料供应不足等因素导致延期。

4.计划程序的严格性。

工程建设对国家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与工作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的履行需要严格依据国家关于建设程序规定执行。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合同订立阶段,因不能很好的理解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订立的关系而常常导致招投标文件流于形式,甚至在合同文本中会出现与招投标文件相矛盾之处。因不能很好的做好招投标与合同订立的衔接,招投标中一些重要文件不能很好的体现到合同中去,这就导致后期执行中出现缺少标准而产生纠纷,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2.忽视主体平等性、违背等价有偿。

合同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能取得工程建设而一味迁就建设单位。对于合同文本不去认真推敲,文本的起草由建设单位一手操办,很多合同条款不严谨、不周密,没完全满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变化,导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的理解出现纠纷;一些合同条款过于苛刻,不能保障施工单位的最低利益要求,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不确定因素。这些隐患将来都会导致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

3.合同变更事项多、变更随意性大。

在合同履行阶段,因合同订立时未能全面考虑到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而导致合同变更事项多。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对于现场发生的合同中又未包含的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只能以变更签证方式解决,变更必然导致成本的增加。

4.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资料不规范。

施工过程是长期、复杂、投资大的工程,因而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有良好的管理机制。但实际中一些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没有专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合同授权管理部门不明确,合同签订缺少必要的审批及评估手续,合同文本分发管理不规范,发放记录不准确,合同文本及资料丢失。

四、加强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的各项措施

1.严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关。

以项目部管理为例,碎石、砂、片石及设备等均是工程建设需要的原材料,施工企业应该在使质量得到切实保证的前提下货比三家,从中将物美价廉的产品选取出来,然后签订购货合同。工程建设的决大部分费用均用在了工程的材料上,因此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就是对材料费的支付进行严格的控制。

2.“精、严、细、实”。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合同管理,对于提高施工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施工企业需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依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将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来,将工程现场的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严把合同资料关,对合同条款进行合理的细化,超前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从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监督等各环节入手,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最终促进合同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3.合同索赔程序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并没有充分认识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所需的推行意识及动力严重匮乏。针对这种情况,目前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促进索赔意识的显著提升。索赔是严格依据施工合同的,而合同管理的有效延续包括索赔。由于经签订的工程合同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确定了下来,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同时还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存在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此,对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深入的理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管理,良好准备对各种合同纠纷进行有效的处理,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过程中,索赔和反索赔又是极为必要和重要的,因此,施工企业只有深入研究了索赔和反索赔,才能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切实有效的保证。

4.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在合同管理中,最为活跃的角色和最为关键的环节无疑是人。要想促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显著提升,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及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力度,切实有效地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对以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深入的总结,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对控制工程造价有利的对策,从而将建设资金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已经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进行了大力的推行,搞好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就是造价工程师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责。因此,应该将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设置在项目管理机构中,以对合同进行专司管理。合同是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吴洁.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运用[J]. 现代经济信息,2013,06.

[2]陈耘可,张峰. 浅谈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有效管控[J]. 价值工程,2013,10.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3-0137-03

1 概述

公路工程是我国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国交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进行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公路工程除了要做好投标工作,对投标的合同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做到这些工作,公路工程才能在更好的轨迹上高效益运行。

2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

2.1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重要的评标方法之一,主要是指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详细的评审,严格遵守招标规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评标价进行打分评价,之后将打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合理的排列,并将排名前三的人推荐作为此标的中标候选人。

2.2 最低评标价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遵循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评标价等于或者是高于工程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遵守相关规范进行初步的审核,之后进行严格的评审,最后将评标价最低的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2.3 综合评估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通过初步的评审和十分严格规范的审核后,对投标人所拥有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业界信誉等多个方面做出分析评审,并进行综合评价,并且进行评分,最后按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并将前三名的候选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3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1.2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使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

意义。

3.1.3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了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地干扰了整个公路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同时,还存在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

3.1.4 串标。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公路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3.1.5 公路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不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然国家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3.2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在进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招投标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要严格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转手倒包,以挂靠承包等恶劣的现象,要遵守各种法律规范,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促进整个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同时,要不断地完善议标规范,严厉打击假招标的现象,最后,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的监督。

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将会继续得到发展和规范,将会陆续地出台针对交易中心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以便对承包方、发包方、中介方和管理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交易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将会进一步的提高,处理各类信息数据的时候广泛地应用计算机,实现微机管理工程报建、招标信息、投标企业档案、场内办理手续等方面;交易中心的功能和管理将日趋完善,使交易中心逐步成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书面合同上面,体现了招投标的结果,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相连。在管理合同的方面,规范甲乙双方合同的签订行为和增强索赔意识需要做大量工作,并且这个工作做得越充分,合同的规范意识越能够体现;针对合同范本方面,我国有确切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文本,而且合同示范文本将是今后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外,应用计算机建立投标报价系统是投标企业应该实现的必要内容,这样的话,才能够快速实现、报价准确,以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国际当中,不可缺少的是招标机构,在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建设市场在健康地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招标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大力发展,这样的话,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就推动了,使得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化。

规范和完善市场建设规则,市场规则一般是由有关机构制定的或者沿袭下来的,一般由法律、法规和制度组成所规定的市场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这些准则分别是想要进入市场需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应采取清出制度,对不再具备条件或出借证书、采取挂靠、制造假证书等欺诈行为及时清出,资格和资质管理的准则也应逐步完善;保证各种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的行为准则;交易必须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正、公平的

准则。

4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管理

4.1 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体系

要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明确好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将目标任务和各种工程措施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个管理流程和管理环节都能够在相关的制度和范围之内运行,同时,要不断地将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实处,最后,在对合同进行管理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和流程都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实施专人监管、综合评价,切实保障签约合同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以及标准化管理。

4.2 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的管理机制

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合同文本风险。可以通过采取严格执行评审制度来防范合同文本风险。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所指定的具有规范化意义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同时,要不断综合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标准规范的文本体系,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地和国际接轨,对国内外合同文本的管理和发展趋势动态做出密切的关注和借鉴,从而为促进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不断地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完善合同文本相关体系,从而使得合同各项流程都能够和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行相结合,促使合同管理的作用能够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

4.3 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地完善并改进信用评价机制,要不断更新合同当事人的各种相关数据,掌握合同当事人的最新动态,并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财务状况,信用形象等各个方面做出科学化合理的评审分析,如此,可以更好地确保合同信用体系的建立,同时,在进行公正客观评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划分出等级,并组合系统的商业信誉档案,从而有助于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4.4 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可以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比如可以借用互联网或者是局域内部网络,实现各个单位的互联或者互通,当局域内部数据实现更新时候,能够更好地掌握好整个合同管理的流程,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以前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比如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能力低下,或者是管理人员的人为干预比较严重,因而,可以更好地促进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4.5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应当建立并且改进、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专业优秀的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人的主导作用,从而促进整个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适时举办各种培训,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展开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促使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才供应,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总之,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地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地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

开展。

参考文献

[1] 蒋丽.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山西公路,2007,(33).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种类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往往由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几个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需要。

3.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网络

为实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网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建筑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施工单位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建筑企业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宋宗宁:《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前言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 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 转变政府职能, 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 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 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 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 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 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工程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 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 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 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 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 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建设工程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所以, 建设工程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这是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 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 只好接受, 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 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 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 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 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 , 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 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 阴阳合同 ,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 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或违背合同规定, 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从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 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 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 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 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合同管理粗放。

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 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 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 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 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应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健全体制, 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 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 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

4、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全面履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 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 承发包双方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 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 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 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

9、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 涉及专业多, 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 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 应专人负责, 负责到底, 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结语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设目标实现 ( 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索赔;现状分析;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索赔的概念以及索赔作用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一般对索赔的理解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或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或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要求的权利。一般对损失要求赔偿时以侵权为前提,但在合同之债中是以违约行为为条件的,违反合同行为一方侵犯了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后果,本质上也是侵权行为,知识它具有特定的形式,是通过违反合同约定而间接侵权的后果。

索赔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存在。它的主要作用有:

1.保证合同的实施。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益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并且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如果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则合同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得不到保证,不会有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索赔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的后果,似尽力避免违约事件发生。所以索赔有助于工程双方更紧密的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2.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任关系。有权利,有利益,同时又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谁未履行责任,构成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侵害对方权利,则应承担相应的合同处罚,予以赔偿。离开索赔,合同的责任就不能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不平衡。

3.维护合同当事人正当权益。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利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在现代承包工程中,如果承包商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不精通索赔业务,往往使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的补偿,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要倒闭。

4.促使工程造价更合理。施工索赔的正常开展,把原来打人工程报价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按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合理。

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合同管理和索赔越来越受到我国工程界的重视,正在逐步推广开来。但是,目前在我国,索赔意识薄弱、索赔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

1.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达到目的。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2.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关于索赔问题,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问题较多,索赔管理的成效不很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3.从建筑企业内部讲,在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大多数企业内部都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有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不能落实,机构不完备,人员素质低。合同管理混乱,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索赔埋下了隐患.

我国建筑行业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是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施工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习惯于接受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不习惯竞争,缺乏市场意识。承包商未就已存在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缺乏强烈的合同意识,不懂得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要性,往往从一开始就为以后的工程顺利履行设置了障碍。同时,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不会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很难有利地利用科学的合同管理,进行工程索赔。2.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与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不紧密,经营者和职工的晋级、加薪与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没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因而企业盈利与否或盈利多寡不被经营者和广大职工所重视。索赔管理被忽视,索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也就不难理解了。3.是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未被国内一些企业所重视。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第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即使有索赔事件也无力去索赔,更谈不上索赔技巧。

基于以上原因,近年来,国内施工企业前期是不想索赔,后期是不敢索赔,从而导致我国索赔管理工作迟迟不能正常开展。这对培育和形成规范统一的基建市场是十分不利的,而且对与国际接轨也是非常不利的。

三、我国建筑行业索赔对策分析

1.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务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事实证明,企业个别成员在合同管理和索赔上的失误会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因此,只有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才能保证经济合同全过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只有保证树立正确的施工索赔意识,认识到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施工中承发包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是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等价交换原则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体现,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主动了解索赔的特点,迅速掌握索赔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施工索赔水平。

2.全面学习、研究国际上先进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目前,国际通用建筑承包合同FIDIC条款下的合同管理实行的是静态投标,动态的合同管理,即施工企业的投标是按照标书规定的地质条件、汇率、法律及业主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招标,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评标后,承包商如遇变化,合同中规定了对各种变化的处理方式和原则,这就是调价、变更、索赔的程序。承包商依靠调价、变更和索赔来实现投标条件变化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补偿。而我国现行合同管理方式是静态报价加政策调价。这种方式存在滞后效应,不利于承包商索赔。因此,我国建筑企业应该多学习、研究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理论及相关案例,总结经验,进而与本企业项目有机地联系,从而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做好准备。

3.实践中的索赔关键———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要特别、及时地保全证据,才可以在索赔时出示真实、全面的的证据。

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建筑企业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由于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所以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四、工程索赔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对索赔的概念,产生索赔的原因和索赔分类几个问题的分析和说明,可以看出施工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有重要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是执行合同的过程,所以常称施工索赔为合同索赔。承包商从工程投标之日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分析。项目开工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将每日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的结果相对照,一旦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合同实施受到干扰,承包商就要研究是否就此提出索赔。日常的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对于重大的一揽子索赔,要依靠合同管理人员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供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2.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而索赔必须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实施的计划与原计划的偏高程度。

3.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报价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使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为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有通过索赔这种佥的手段才能得到。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这就是要求有可靠的工程成本计算的依据。所以,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因此,索赔又能促进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4.索赔要求提高文档管理的水平索赔要有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份,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由于建筑工程比较复杂,工期又长,工程文件资料多,如果文档管理混乱,许多资料得有到及时整理和保存,就会给索赔证据的获得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加强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有重要意义。承包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和各种经济活动的资料收集,并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整理,特别要学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对文档工作的管理水平,这对有效地进行索赔有很重要的意义。总之,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五、我国工程索赔应采取的改革措施

1.建立争取的索赔观念。随着市场经济和设计的变化、施工生产的特定条件下,发包方和承包企业共同承担风险是非常必要额。当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时,业主不要大惊小怪,应该将其视为履行施工合同的一次正常业务,而当业主提出索赔时,施工企业也应同样对待,实事求是,寻找证据,据理力争。

2.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工程索赔是一向注重一句的工作,若要在工程索赔中驱动成功,就必须懂得索赔的相关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只有管理体系明确,我们才能使索赔的工作计划,这样才能使十分复杂的工作变得井井有条,从而提高索赔的成功率。

六、结束语

索赔工作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只要我们有强烈的索赔意识,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的文件,对合同中索赔事项了解清楚,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条理的分析,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及对外交流,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管理的成功经验,把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从而提高我过的工程管理水平并有效地应对国际竞争。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梁鉴.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