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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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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管理,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并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5.结语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丛建存.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 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 成虎,徐崇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3] 李英杰. 浅析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04(3).

(作者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125)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管理,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并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5.结语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工期管理和不可抗力管理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丛建存.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 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 成虎,徐崇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一、引言

建设施工合同具体指的是承办商依据发包商要求依照勘探调查、制定并实施的施工安装建设的蓝本。发包商与承包商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要尽快明确双方权责、确认双方应尽责任与应该履行的义务。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建设之前,发包商应尽快缴清价款。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施工质量、投资商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多、履行合约时间较长、受影响的因素很多。由于汶川县水文地质、供电供水、气候交通等方面条件的不便导致设计革新、业主或工程监理新提出的要求等都会造成合同条款规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的出入。这一系列在实际操作之中常见的问题给合同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施工合同管理的处理不当与处理方式失当会给发包商与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依靠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合乎规范的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一定的施工合同就无法一步步实施工程的各项琐碎工作。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区别于其他企业,从管理形式、范畴、内容要成为一个格局完整,成体系的管理方式。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合同的内容,依据合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而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最为重要。

3.1、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委托合同进行阅读、熟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了解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分析委托人对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等;同时也应对施工合同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明确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信息。

(2)施工阶段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重点是施工合同,但监理合同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

。施工阶段是个长期的过程,影响因素也较多,这导致施工合同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且随着工程的进展,合同变更随时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例如建立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资料报验程序等,并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议;②重视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能及时收到及发出指令;③工程施工阶段会有较多的会议、变更、联系单等,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文档管理系统,保证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能做到有据可查;④做好统计工作,即建立各种施工台账。

(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是整个工程一个重要的工作阶段。该阶段监理工程师工作繁重,要审核大量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对各个单位工程进行评估,组织预验收,参加验收等。因此该阶段中,监理工程师应尤其注意:①预验收及验收是否符合程序,例如是否在预验收前进行试车、是否有公安消防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是否有

违约现象,例如是否有拖欠竣工结算款等行为;③明确不同工程部位的保修年限及保修责任。

3.2、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应将施工合同管理放在项目管理的核心位置。

(1)施工合同的履约

施工合同的履约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履约,还包括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三通一平,是否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等。笔者在某工程担任监理工程师时,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而是在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其自行对场地进行平整、接入水电设施等,且施工单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并未提出索赔或者办理签证。笔者发现以上问题后及时向施工单位及业主建设单位提出,妥善解决了该项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因此,施工合同的履约是双向的,承包人及发包人都应履行合同,而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则应做好该方面的管理及协调。

(2)多个施工合同同时存在时的管理

在非总承包模式下,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往往由许多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承担。由于各施工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不尽相同,与建设单位也分别签订了不同的施工合同。在同时对多个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方面特别加强管理:①勿要把一个施工合同内的条款下意识地套入其他施工合同中。例如,某项目的不同施工合同中,对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支付规定有所不同,监理工程师在对工期延误进行计算时则应区别对待,对各个施工合同进行单独处理;②协调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这种发包模式下一般都会产生施工配合费,易极产生纠纷,例如总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为分包单位提供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或者分包单位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施工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信息,并应及时按合同要求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③发生同时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事项时,集所有涉及该事项的施工单位同时到场进行处理。例如某工程设备试运行时,如果只邀请了设备安装单位,而遗漏了布线施工单位,则极有可能无法发现试运行的问题或者延缓了该问题的暴露,对工程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3)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

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日常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持续到使用阶段。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既能利于整个项目的进展,同时也能提高监理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监理部应制定合同管理细则或对项目所有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只有整个项目部人员共同参与,内部及时沟通,方能提高效率。

3.3、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成

工程项目承包商与业主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重视。要在做好合同归档工作之余,注意对合同签订、审查、授权、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相关单位要致力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既有程序按部就班做事,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者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的定期培训。经常总结以往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造价管理方面经验教训。在合同拟定时期预测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将这些内容一一写入合同之中。利用网络高科技规范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程建设必将突飞猛进。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保障,其重要性也越发明显,同时也对监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心,因此要紧抓工作重心,提高监理质量,为每个工程圆满结束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郭海洁.刍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7)

[2] 石军红.浅析我国当前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2)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迟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二)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为确保工作的及时开展,应当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子表格甚至信息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续签、变更、终止或解除,依法清理各种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关系,提升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四,加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业主核准。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五,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三、结语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防范

工程师是职称代号,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专业技能的人士经过考核、考试合格且由人事部门批准后才能获得工程师职称。监理顾名思义是监督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来监督和管理各项工程经济和施工技术工作。作任何工作都可能产生风险,而监理工作也不例外,监理工程师的风险是由于它的权利和责任(义务)而产生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工作比起其他工作的风险更大(国家实行注册建立制度),所以,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的风险是必不可少的。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是从他接受监理公司的委托开始的。他的工作责任总的来讲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是监理工程师的风险主要来源。

一、监理工程师的“四控制”责任风险与防范

监理工作四控制是,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控制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进度。

1 控制工程的施工质量

建筑物功能是否达到它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是衡量它非常重要的标准。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会受到时间、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对一个监理工程师来说,应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储备,并且要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要监督管理整个工程的质量,首先在技术上要过硬,必须熟悉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理人员的意见都应该是有理有据,令行禁止,否则很难有说服力,也就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监理有权下令停工通知单,这是法律法规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停工势必造成一定的经济后果,如果监理人员滥用此权利,造成的后果必有监理工程师负担。

如何防范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失误,监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对建筑行业的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十分熟悉。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来监理人员的威信,言必行,行必果。施工方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施工的质量才得以能保证。

2 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建筑工程的施工是风险很大的工作,全国建筑施工中出现的事故层出不穷。2008年4月30日长沙上和国际商业广场工地发生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两人重伤,该项目的总监代表被判有期徒刑3年。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市在建的13层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整体倒塌。监理工程师需要认真学习《安全法》,不仅要保证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还要保证整个施工现场的财产安全。

3 控制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

监理工程师要将工程进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控制施工工期最好的办法是根据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出监理工作的“甘特图”,从进工地开始到交工日期做各工序、各专业的“甘特图”,施工中时时比对施工进度,保证工期与施工方一致,如有差别应及时与各方联系,保证施工进度。

4 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进度

一项工程,从立项时要有概算,立项后要有预算,工程完工后要有决算,从概算到决算的是逐步细化的过程。为了不使投资超标,监理工程师的控制责任还要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按照合同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控制投资风险主要考验监理工程师的工程造价技能,不掌握工程造价的知识很难准确把握投资控制,由此造成的影响由监理工程师承担。

为了能更好的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有工程造价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认真审核施工方的预算,即不能签发未见工程的工程款拨,也不能把该拨的资金把住不放,影响正常的施工费用。

二、监理工程师的“两管理”责任风险与防范

监理工作两管理是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1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

虽然监理工程师不代表建设单位签合同,但是施工中无时不涉及合同。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的管理是份内的工作,监理工程师要找准自己的角色,摆正位置,体现客观、公正性、科学地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醒监督甲、乙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避免索赔风险。另一方面从管理角度看,对建设方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建设方和施工方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要以合同为依据,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

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监理工程师对于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展开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合理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服务。

2 信息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重要工作

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耳聪目明,可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完成监理任务,也为日后的责任纠纷积累法律依据。由于建设信息管理工作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渠道、多专业,工程信息量大,来源广泛,形式多样,主要有;有关合同、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类报表、监理联系单、监理日记、会议纪要、来往信函、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这些资料有序、客观、完整记录在案。只有这样才可能防范信息管理上的风险。

三、建筑工程师的“一协调”责任风险与防范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项目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管理的内容。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依照合同条件执行合同的过程。因此,全面、正确、合理地分析和运用施工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根据合同索赔条款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积极开展索赔工作,对维护和力争施工单位的合理利益及正常施工利润就显得尤为重要,亦是衡量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主要指标。我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水利部、原国家电力公司、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联合颁发的GF-2000-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自颁发以来为绝大多数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在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所采用和参照采用。

1工程索赔的类型

《合同条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共22章60条。

其中,有关违约、风险、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工期变化、合同缺陷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约40余款。笔者受FIDIC合同条件专家系统的启发,以《合同条件》为基础,尝试建立了工程索赔与理赔签别矩阵,通过承包人与业主的关系,按费用(直接与间接)、利润、工期等构成矩阵列,按违约、变更、指令、风险、障碍、缺陷等构成矩阵行,利用矩阵列与矩阵行“正交相关”作为鉴别“存在的索赔(Existentclaim)”与“可能存在的索赔(PossibleExistentclaim)”(见表1)。

表1中,C为矩阵列的分类排列:R为矩阵行的分类排列;E为存在的索赔项目;P为可能存在的索赔项目;空格表示索赔项目存在的可能性没有或者极小。下面分别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在《合同条件》中,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从承包人的角度分析,可以分为业主违约、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业主风险、客观障碍、合同缺陷、工期变化、其他。

(1)业主违约。由于业主违约而引起的工程索赔主要包括: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用地,延误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拖延施工图纸交付,延误向承包人提供业主负责的工程设备,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个,业主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业主结算资金逾期支付,由于业主不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合同,业主违反有关保险规定等。

(2)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主要包括: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而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外形、质量或数量所做出的变更,由于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总和超过合同价格的15%,承包人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运输超过合同规定等。

(3)监理工程师指令主要包括: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对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或重新检查,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额外检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工程师未及时到现场对隐蔽工程检查或对已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施工控制网不正确,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补充地质勘探等。

(4)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工程暂停施工。

(5)业主风险主要包括:设计不当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超过保险赔偿的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的费用,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赔偿,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6)客观障碍。施工现场发现地下文物或构筑物等引起的费用增加。

(7)合同缺陷。由于合同文件本身论述含糊,存在缺陷而引起的索赔。

(8)工期变化。由于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承包人提前合同工期完工,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采取赶工措施进行赶工等。

(9)其他。这主要包括:由于物价波动而引起的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的调整,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更改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因施工期运行而增加承包人的有关费用,业主要求承包人使用专利技术等而增加的相关费用、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合同价格等。

2工程索赔的组成内容

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两个方面,工期索赔指承包人要求延长和补偿时间工期;费用索赔主要包括直接费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费索赔,间接费用、其他费用索赔及预期利润损失的索赔等。

2.1人工费

由于非承包人责任使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闲置窝工及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及赶工等进行的加班、聘用额外劳动力等所增加的人工费。

2.2材料费

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而导致的额外材料的使用、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材料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等增加的材料费。

2.3施工机械费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施工机械闲置窝工费,赶工、完成额外工作等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人责任导致的机械效率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4间接费

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合同期间承包人现场管理费用、上级管理费用、其他间接费用等费用的增加,工期延长期间增加的承包人现场管理费用、上级管理费用和其他的间接费用。

2.5其他费用

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承包人的保险、担保、保函等费用的增加及其他应给予承包人补偿的费用。

2.6利润

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而承包人应该得到的:合同变更计取的利润,合同延期的机会利润,非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预期利润,以及其他应给予承包人的利润补偿。

2.7工期

工期索赔主要应区分影响工期的索赔事项是处于关键线路上还是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不同情况应区别对待。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监理工程师增项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监理工程师增项考试成绩有效期: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属于技术服务性工作,是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方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知识、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将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一项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特征

在分析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前,首先对工程监理的特征进行阐述。根据理论和实际可知,工程监理具有如下特征:工程监理的委托权由建设单位拥有,建设单位为了选取有资格和能力并且与施工现状相匹配的工程监理单位,一般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选择,通过有偿的方式委托这些机构对施工进行监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涉及范围大,监理单位除了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对工程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监理范围由工程监理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应的技术标准、承发包合同决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立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维护的其不仅仅是建设单位的利益,还需要公正地考虑施工单位的利益;工程监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桥梁,各个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离不开工程监理单位。

二、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各阶段的作用

(一)前期工程投资决策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1、保证建设工程投资科学性

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投资决策提出建议,以保证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2、保证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要想保证保效益最大化,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眼考虑,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工程监理会在这三方面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对降低工程造价、优选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腐败等取得很大成就。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监理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监理协调工程各参与方关系的作用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间的关系。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施工质量监控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三制”以来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我们的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都归功于管理的手段、指导思想和各项制度。

1、提前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重点在于事前控制、过程监控,在制定规划和细则中,建设监理应该考虑工程特点、工期、人力、自然、机械等多方面的因素找出该工程的重点分析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建设工程监理只有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的认识才能保证监理工作有效进行。“质量控制”是根本,要控制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在对工程质量控制和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有了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才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并通过自己的检查、检验、验收、等手段,促使施工方内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同时也实现了监理工作职责。

2、开工前期工程监理为保证工程质量所做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开工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和现场审对,确认手续完备,具备了开工条件即确认开工。这样既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良好开端,也为下一步工序奠定了基础。

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工程开工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使其质量控制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并着重审查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制是否得当,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同时协调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目标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否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看其项目经理、总工以及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如果有以上行为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制止。 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及时与建设、设计和质量监督机构联系,对权限范围内合理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批复,不能审批的设计变更,按基建程序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处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工程监理对各参建方中所起到的协调作用

监理在承包商关系协调中所发挥的作用。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不仅与承包商共同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也要善于协调和承包商的关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做好。

监理与质量监督机构配合中所发挥的作用。质量监督作为政府行为具有强制力,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的作用,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五)工程进度控制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中经常进行实际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纠偏,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和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1、进度控制过程中对工程的整体建设产生的影响

进度加快,需要增加投资,但工程能提前使用就可以提高投资效益;进度加快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而质量控制严格,则有可能影响进度。但如因质量的严格控制而不致返工,又会加快进度。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对三个目标全面系统地加以考虑,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和投资的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2、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对其进度进行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的重点。做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衔接,并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对于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阶段要编制出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监理工程师受业主的委托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其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施工阶段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应包含: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进度控制的方法;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等。从这些监理业务性文件就可以看出贯穿了整个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也从这些进度控制细则的内容中显现出它协调着工程建设的速度,有着正确的指导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施工阶段要编制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去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审核: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等等。通过这些审核就很轻易看出建设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保证进度所起到的作用。

(六)工程监理在工程验收中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监理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上道工序不经验收合格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部位的工程量不赋予计量,并责令承包商限期进行整改、修复,直至工程质量合格。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要经联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质量关。

(七)信息管理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任务的主要任务内容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能更灵活把握工程的各方面情况。这样保证了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程建设中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对工程建设影响很大,只有对这些因素信息及时搜集整理并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找出应对的办法,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八)保修阶段监理的作用

保修就是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只对质量的要求,对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返工等工作。监理服务期应包括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准备阶段要审批开工的各种书面材料并核实,在工程具体施工中要及时做好监理文件和各种记录以备验收和存档为以后提供参考。

三、促进工程监理发展的建议

通过本文阐述可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非常之大,而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速度却不是很快,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提高监理力度和效率,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促进我国工程监理的良性发展,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完善、规范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现阶段,工程监理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使得很多不合法、不道德的监理机构鱼龙混珠,极大的影响、破坏了工程监理的力度和有效性。立法、执法机构应该严格规范、积极完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反监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手段规范工程监理。

(二)增加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投入

现阶段,监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相关的培训、资格考核机构都处于不完善状态,人员的培训和准入比较混乱,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参考制度。所以,国家、建设单位等需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保证监理过程中真正做到确保工程质量。

(三)提倡监督,鼓励举报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存在工程质量的施工、建设单位,积极支持和理解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保证他们监理权力的实现,并且提供适当的举报奖励,呼吁工程监理的全民化。

【总结】

自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行以来,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从多方面保证了工程质量,而且使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保证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进度。随着监理工作的正规化与规范化以及其在工程建设中体现出的众多积极作用,在建设领域中受到更多、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得到了广大建设单位的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监理必定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杜鹃.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安徽建筑. 2007(06)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费用控制;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导地位的确定,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公路建设中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费用监理是工程监理的主要调控手段、关键工作环节,也是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按实际情况对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实行监督管理。费用的有效监理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和投资效益,关系到合同的实施和投资目标的实现,也是保证监理工程师全面采取监理措施,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有利手段。

1设计阶段的监理

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可以使设计单位避免设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浪费,优化工程设计,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控制造价起到一定的作用。设计阶段费用控制目标的实现是通过限额设计来完成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限额设计是我国建设领域控制投资支出,高效使用建设资金的有利措施。限额设计并不是一味考虑节约投资,而是包含了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和保证设计科学性的实际内容。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

实行设计监理制度,将经济和技术相结合,更好地从工程造价的角度来关心设计产品质量,最终达到保障项目安全可靠,提高其适应性和经济性的目的。

2施工阶段监理

在施工阶段,计量和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中的实际工程量,按规范要求,遵照按实计量的原则进行审核。同时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它在费用控制中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中对节约投资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1精确计量支付严格变更管理

2.1.1必须熟练掌握计量依据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每一笔中间计量,同时还要熟悉工程的全部概况,以利于在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并且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复核。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工程量,计量时要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予以计量。

2.2.2重视计量台帐的建立

为避免重复计量,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根据其特点,采用不同的计量台帐:

1、路基土方、路面工程以及以延米为单位计量的项目宜采用总量控制的方法,可事先算出其总量,如土方数量可依据清表碾压后的路基横断面面积,核定其土方总量。

2、桥梁工程必须建立动态计量台帐,编制计量形象进度图表,并每月进行登记和绘制。因该方法直观形象,故可避免重复计量及提前计量。为提高效率,可将桥梁台帐设计成形象图和数据表格相统一的形式,避免了重复查阅同一张图纸的情况。

3、其它零星工程包括防护工程可按桩号顺序排列来登记计量台帐。

2.2.3严格按计量原则进行计量

1、工程量清单不仅包括合同规定的所有必须完成的工作项目,还包括该项目工作所必须的一切有关费用(人工、材料、附属工程、管理费、利润、税收等)。不应重复考虑。

2、计算的工程量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其计量结果都应该是净尺寸工程量。

3、计量应遵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的原则,但不能超清单计量。应按照有关规定先申报变更,等变更批复后方可计量。

4、如果施工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注明单价或金额,则应被认为是已包括是其他单价或价款中,不再单独计量。

5、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能给予计量。

2.2.4中期支付

中期支付工作主要是中期工程费用的审核和计量支付。中期支付是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的,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帐数量的部分,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报与批准手续,在已建立的变更(新增)台帐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

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都不予以计量和支付,直至其按照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修复并达到要求的质量条件,才予以计量支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2.2.5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无论出于何种类型、原因,都会带来工程计量和造价的变化,工程变更是否合情合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对待变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该站在公正、独立的立场上进行处理。从承包商提出变更申请开始,承包商收集与变更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主要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会议纪要、业主文件或指令、设计修改等,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复后,承包商开始动工。变更工程施工完工后,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计量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考查、测量、复核、计算确定,最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全部过程完全按合同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对于单价变更由业主根据有关文件审批,并作为重要变更处理。变更令及其附件将作为计量的依据。

2.2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合同管理比较繁重的一项是索赔的处理。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中应遵循:以合同为依据,并积极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日志、施工记录、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需要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如果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索赔理由成立,则应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费用索赔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费用组成、基础价格,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以及工程量的正确摘取、用工数,套用费率、基础单价标准等。

3 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正确而及时地组织工程费用的结算,全面做好工程费用结算的各项工作,对于加快资金周转,加强经济核算,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实行监督管理,促进施工任务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等方面十分重要。

总之,工程监理是受业主的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微观监督管理的活动。要有效地控制工程费用,应从组织、技术、合同和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采取措施,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比,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把控制工程费用观念渗透到各个设计的施工技术措施之中,确保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目标的完成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