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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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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1篇

2007年10月26日,深圳某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和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下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约定如下:人力资源公司承包A银行的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A银行按协议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业务外包费用,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承担工作场地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保安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人力资源公司安排服务人员到A银行提供的场地工作,这些服务人员与A银行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一切用工手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的管理等均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A银行有权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人力资源公司设置了一系列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A银行发现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宋某、梁某冒充该银行内部职员,通过电话银行违规向客户推销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为此,A银行要求人力资源公司立即更换上述工作人员,并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违约行为实施了5000元处罚。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力资源公司未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员工2008年1~5月工资。2008年6月,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苑某等40人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和A银行支付补偿金17.58万元。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由于人力资源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金融业务,A银行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给该公司,并提供工作场地、设备,进行人员考勤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质上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应当与人力资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苑某等40人的主张成立,人力资源公司应当支付苑某等40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补偿金、未能签订合同劳动补偿金等共计13.88万元,A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讼,人力资源公司履行了仲裁裁决,A银行没有产生实际损失。

焦点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营管理的转型和产品服务不断创新发展,为强化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采用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是面临较为复杂的外包业务法律风险。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引发的被诉案件,其争议的焦点是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体现的是业务外包法律关系,还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法律性质不同

业务外包是指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协议,将一些非核心的、辅的业务交给服务供应商完成,自身仅专注于具有核心竞争力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雇主责任,与商业银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外派到商业银行从事有关工作,接受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外包关系可能属于承揽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技术开发合同关系或委托合同关系等。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商业银行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是劳务关系。

二是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所能从事的业务事项不同。商业银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一般不会将核心业务交由服务供应商办理,仅能将非核心的事务性的工作交给服务供应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则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又可以从事非核心业务。

三是商业银行对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管理参与程度不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的员工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参与服务供应商的人员管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商业银行则要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管理,参与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人事管理。

四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同。就业务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因服务供应商给客户造成的损失,一般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则由商业银行承担。就人员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从事业务外包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社会保险等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与服务供应商的劳动争议,与商业银行无关。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考核、奖惩等由商业银行负责,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商业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

本案中,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的初衷为建立业务外包关系,双方在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协议性质为业务外包协议,并约定了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与某银行只存在服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由于A银行对外发包业务有关操作不规范,导致业务外包关系掺入了劳务派遣关系因素。主要表现为双方在《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中约定,对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差错率、业务完成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较为明显的表明A银行参与了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员管理工作。这种操作模式与业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不参与承包方的人员管理模式相悖,与劳务派遣关系中由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进行管理的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是基于这点认定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裁决人力资源公司拖欠苑某等40人各项补偿金成立,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裁决A银行应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外包存在诸多操作风险

电话银行业务属于电子银行业务范畴。《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2006年第5号)对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电子银行部分系统的开发、建设,电子银行业务的部分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子银行系统的维护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对外包业务操作的风险评估、防范、控制、安全策略及应急计划等作出要求;规定应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对业务处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的总体设计开发,以及其他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商业银行董事会或者法定代表人批准,并在实施前应向银监会报告。本案中,A银行违规将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给外部非专业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司,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监管也不力,也未准确定位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导致对人力资源公司与苑某等40人劳动纠纷中承担连带责任。

对银行的启示

本案虽然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A银行最终也未产生财务损失,但其中反映出来的电子银行外包业务风险应值得商业银行充分关注。

第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审慎选择外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一般包含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客户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根据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将电子银行业务中涉及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并且要审慎管理业务外包产生的风险。对于涉及商业银行根本利益的事项,如涉及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重要商业秘密或与客户联系密切的业务事项,即使有关监管规定未明确,也不宜外包,否则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二,谨慎签订外包合同,妥善安排外包结构。目前,在国内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缺乏具体行业标准的环境下,商业银行要对服务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内部管理、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规范的集中采购程序选择优质企业作为电话银行业务服务供应商。要充分评估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尽可能将风险防范工作放在事前。要注意分清外包业务与劳务派遣之间的界限,妥善处理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关系,避免因外包服务产生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第三,构建完善的业务外包控制机制,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监管。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外包服务供应商对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的影响,建立规范的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并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安排专职或兼职外包质量监督人员,监督合同的执行,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监督的重点可放在关键业务环节、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执行能力变化、履行保密义务情况,以及服务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风险与规制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2-0153-03

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服务贸易市场的改革开放,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外包产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已经成为跨国公司服务业转移的重要营运方式。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业务额达到1.2万亿美元。按照印度的估计,到2011年全球将有1万亿美元的技术外包业务额、1万亿美元的流程外包业务额。根据相关预测,2006~2010年全球IT服务市场年平均增长61%,预计2011年全球IT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将达到4600亿美元。在此背景下,近几年我国凭借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业务量不断增加,服务外包行业取得快速的发展。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规模350亿元,到2010年已突破2750亿元。但相比之下,我国依然处于落后地位,国内服务外包企业与国外成熟的服务外包企业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成为中国与其他国家贸易争端的热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市场竞争秩序还不规范,也给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提供了温床;同时,受服务外包业自身特点以及新技术带来的影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显得更为复杂和艰巨。而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的风险问题,必然会影响企业服务外包的整体运行状况。因此,认真研究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的风险问题,并准确预测在服务外包过程的知识产权风险,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服务外包与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概述

国内外学者对服务外包的定义众说纷纭。江小涓等从企业价值链角度出发,认为服务外包是指服务企业或者制造业价值链中原本有自我提供的部分服务流程或者服务环节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服务供应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商务部在《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将服务外包定义为“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PO)与业务流程外包(BPO)”。笔者认为,服务外包指企业将有限资源集中于核心竞争力上,将原来由内部员工处理的一些服务,按照事先通过的法律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成本和服务条件转移到外部组织的一个过程。

服务外包按形式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业务流程离岸外包,其本质是将企业的非核心业务转移给第三方企业,由第三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运作;二是信息技术外包,其外包的主要业务是系统操作服务(包括数据和信息的处理及整合)、系统应用服务(包括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基础技术服务(包括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技术或基础管理平台整合或管理整合)等。从技术角度看,服务外包的技术含量较高,尤其是信息技术的作用极为突出;服务外包更容易实现信息和技术在接发包双方之间的转移;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本身需要很高的知识水平和技术含量。从知识产权角度看,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具有复杂性的特点;服务外包因繁简程度不一、市场服务的高低端的差异而具有知识产权的层次性特点;由于服务外包中发包与接包双方发生核心技术的转移,造成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泄露,因此服务外包中知识产权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发展和保护我国的服务外包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必要条件。服务外包行业要求发包方和接包方大量知识和信息的共同利用,其中涉及包括商业秘密、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知识资产的共同开发和利用。随着服务外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对知识性资产管理的复杂性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在外包过程中缺乏相互的措施,会引起诸多争端。为了吸引更多的国际客户。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性资产的管理。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服务外包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拥有核心的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垄断地位和支配权,可以获得更多的商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如果不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就有可能被其他企业侵权,可能把自有的科研成果泄露,失去竞争优势。如果不会运用知识产权规则,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还可能招致相应的制裁,影响自身的利益。知识产权得到政府和企业的多方保护,才能给以发包方企业充分的安全感,更能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服务外包过程中知识产权的风险

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风险是指外包过程中,大量涉及发包方核心业务的敏感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经营计划、专有知识与技术等外泄,致使发包方核心竞争能力降低的风险。在服务外包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

(一)商业秘密风险

服务外包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是一个关系服务外包产业向高端发展的问题。服务外包一般都要求服务外包发包方和承包方共享彼此,尤其是发包方的商业秘密。在服务外包中,约70%~80%的发包方认为商业秘密比其他知识产权更重要,这也是服务外包过程中首先遇到的知识产权风险。商业秘密是以技术和管理保护为主,以法律保护为辅,且在外包中,发包方需要将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传递给相应的接包方,从而使发包方对商业秘密失去了垄断权。同时,接包方也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对发包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了占有和使用,由此导致了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不仅取决于发包方的能力和水平,也取决于接包方的态度和行为。此时,保护商业秘密不仅是发包方的权利,也是接包方的义务。因此,发包方需十分重视接包方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能力,以防止发生信息被疏忽或故意盗用或丢失的事件。此外,接包方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不仅会使发包方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也会极大损害接包方的企业形象。

(二)知识产权归属风险

在服务外包过程中,第二个风险就是接包商和发包商之间外包关系涉及的使用、改进以及新增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在服务外包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包方直接转移给接包方的知识产权、外包关系期间改进的知识产权、接包方企业员工产生的知识产权及外包中第三方的知识等等。知识产权的归属在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总体来说可以分为四种情况:所有知识产权归发包方所有;外包关系期间改进的知识产权归接包方所有;发包方和接包方共同拥有;发包方、接包方与其他第三

方根据各方利益通过协议或谈判分配各种关系产生的知识产权。企业在服务外包中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归属,依法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服务外包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遵循的是合同优先原则,其次是属于研发人员或者作者。因此,如果将知识产权归属在服务外包的合同条款进行约定,不仅可以避免日后因归属引起的纠纷,也可以不断提升服务外包的水平。

(三)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表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证,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发包、实现和交付的过程中,需要涉及核心技术,包括发包方和接包方的核心技术。特别在软件外包领域,由于软件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核心技术的保护异常复杂,作为软件发包方为保证软件的整体性和整合性要求,需要向承包方提供其核心技术。由于软件代码的内部性以及技术表现的隐蔽性,使得发包方有可能无法控制接包方。同理,接包方的自有核心技术也可能用于所开发项目中而没有与发包方签订任何使用许可或者授权使用协议。外包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潜在核心技术保护风险是第三方核心技术外泄。在外包服务中,某些特殊项目会涉及到第三方参与者,可能出现第三方泄密,造成核心技术的流失。再者,由于双方企业员工的离职,而未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可能发生企业核心技术的泄露。

(四)知识产权的国别歧视风险

服务外包已经不是局限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贸易,更多的是跨国家跨地区的离岸交易。因此,由于国家保护主义而引起的国别歧视也是服务外包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又一风险。具体来说,就是一个国家的企业知识产权在另一个国家不能受到与本国企业的法律保护的平等待遇。这要求在外包过程之前,了解对方所属国的法律和制度背景,熟悉该国的法律条款和政策制度,在法律框架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的制定一贯坚持与国际接轨的方针,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在保护本国企业的同时,也同样保护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利。

三、服务外包过程中知识产权的风险规制

为了推进我国服务外包行业蓬勃发展,需要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这需要政府部门、服务外包行业、发包方及接包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层面

首先,加快制定服务外包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比如在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上,可以制订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并构建以商业秘密保护法为中心,以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为补充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商业秘密加以全面的保护。其次,加大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审判力度,坚持依法打击、全程打击,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并加强机制建设和执法能力的培训,增加知识产权的犯罪成本,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全国公安机关一共破获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1.5万起,“十一五”期间共破获了9284起,比前五年增长了60%,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从规模上来说是呈上升的态势。再次,在全国各地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举报与投诉服务平台,进而搭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信息化工作平台,通过建立完整的举报投诉接收、转交、办理、跟踪、反馈、汇总等工作程序,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服务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搭建服务的桥梁。最后,建立健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转化的风险保障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产业化。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促进服务外包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行业层面,建立行业知识产权防范机制

首先,服务外包行业协会要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准确预测和防范潜在的各种知识产权风险,营造知识产权评估预测环境,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其次,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并落实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全力做好各企业之间冲突的调节与仲裁,及时处理行业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同时做好法律宣传。最后,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估、转让、交易的运行体系。在知识产权产业化过程中,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起着桥梁纽带作用,将知识产权与市场连接起来,从而为本行业的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信息服务。

(三)企业层面,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安全保障机制

首先,企业应该合理确定外包的业务内容,有选择性地将本企业的业务外包出去,以促进企业合作与分工的合理化,使企业健康发展。其次,利用合同或协议规范双方在外包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来保障自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等。第三,建立有效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使用机制,通过保密协议等方式约定发包与接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范围,实现双方合作的互利共赢。第四,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以充分了解保护客户和自身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对其保持应有的警觉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在必要时还可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约束员工的行为,减少由员工离职因素带来的侵权行为。第五,积极加强自主和创新性学习。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通过持续学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主动了解国际服务外包的信息导向和发展动向,自觉按照知识产权管理的国际标准和国际发包商要求来组织和管理企业外包业务,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外包时,一定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既包括主动履行对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也包括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积极保护。当然,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更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共同营造。政府和协会也应从宏观上加强规范、指导、引导和协调,通过完善立法、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等手段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出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以适应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冯迪凡,中印服务外包长短之辩:关键在知识产权保护[N],第一财经日报,2007-09-10(9)

[2]江小涓,服务全球化与服务外包:现状、趋势及理论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61-62

[3]刘婷,服务外包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8,(2):157-158

[4]马锦德,邵博,企业外包中的知识产权风险[J],法人杂志,2006,(1):89-90

[5]钱永铭,服务外包与知识产权保护[J],国际贸易,2008,(5):27-29

[6]任秀奎,和金生,服务外包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应采取的策略研究[J]现代财经,2008,(2):54-55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3篇

印度和中国将成为最大的受惠国。在未来五年内,外包服务迅速增长的势头将导致大量资金从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流向发展中国家。根据美国情报文献中心的统计,印度的外包服务去年赚取了170亿美元。而中国的外包服务去年只有6000万美元的收益。但是这个数字在飞速增长。情报文献中心指出,2004年,中国大陆的外包服务额增长了50%。到2009年,中国大陆的外包服务收入可以达到47亿美元。瑞士日内瓦霍拉西斯战略咨询公司和美国全球投资风险研究所最近联合推出《2005年全球业务外包研究报告》,认为2005年全球最理想的资讯业务外包的国家依次为印度、中国、哥斯达黎加、捷克共和国和匈牙利。但在今后10年之内,情况将出现变化,中国将取代印度,成为承接高科技服务业务订单最多的国家。中国之后分别是印度、美国、巴西和俄罗斯。

IT外包的动机

外包服务的动机从最初的降低成本逐步过渡到提高核心竞争力。外包服务企业在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行业标准惯例方面已经有了一些发展。通过外包非战略业务,企业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其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同时,外包也可以降低企业规模,使其分级减少,企业可以集中于获利、发展和激发员工创造价值上。这样,企业在管理上就会发生转变,趋于关注战略、协作及促使企业竞争成功的技术上。

根据2002年美国外包研究所对1100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降低成本的确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强化公司的核心业务则是最重要的因素,其他外包成因还包括:建立与世界级企业联系的通道、加速再造的收益、降低进入市场的时间等。调查发现,位列第一的外包因素是企业运行无法控制或者失去控制,第二位的因素是强化企业的核心业务,两者占的比重分别为48%和40%。而不同规模的企业对外包因素的考虑也有所偏重。规模最小的企业认为外包的首要因素是强化核心业务的占58%,而认为外包可以节约费用的比例为41%。中等企业的被调查者也认为外包主要是强化了企业的核心业务,而不仅仅是节约费用。只有大企业把节约成本列为首要考虑因素。如今人们一致认为,外包要解决的绝不仅仅是降低成本这个问题,而根本问题还在于强化企业的核心业务。

风险的产生及规避

业务外包可以通过节省成本、提高服务和创造性而令公司的价值获得极大的增长。同时,由于在业务外包的过程中,顾客将自己对业务的控制权转移给第三方外包业务提供者,而导致出现如下新的风险:工作风险――服务的交付、成本风险――节省成本的交付、声誉上的风险――服务对服务顾客业务的整体影响等等。

导致风险的直接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从实质上看,外包所体现的是一种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委托――”关系便是企业和外包服务商之间关系的写照。“委托――”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一般而言,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往往比人处于一个更不利的位置,实施信息技术资源外包的企业(委托人)与外包服务商(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在企业和外包服务商的交易中,当交易的一方掌握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时,交易便处在不对称信息结构当中。在IT外包业务中,一部分IT服务商往往并不能深入地了解实施IT服务的企业具体要达到怎样的期望值,这就对外包的流程产生了影响。而且,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的一部分IT企业在核心竞争力上来说还没形成规模效应,他们的服务质量还有待考究。同时,实施IT外包的企业对IT技术往往并不太了解,这也导致他们可能提不出什么具体的要求。这些都导致“委托――”中的信息不对称。要规避这一风险,除了外包企业要理清自己的运营战略、外包服务商要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双方要保持顺畅的交流,服务方要了解客户的期望值,及时地进行调整改变。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4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一份《劳务外包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外包项目承包费用调整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5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外包费用标准为:白班为人民币 00元(含税)/小时/人计算,晚班为人民币00元(含税)/小时/人计算。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进程扣除其当日费用单价。劳务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住宿、用餐、交通、保险、培训、福利、管理等,均由乙方向劳务人员支付。

二、协议存续期间,乙方需确保每班次提供人数为甲方每班次总需求的%,且到岗率高于提供人数的 90% ,若到岗率低于90%,则按双方约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为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履行甲方在《劳务外包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期间的用工要求,乙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书:

1、保证金按甲乙双方约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2、保证金从乙方2020年10月劳务费用中支取。

3、保证金仅用于赔偿因乙方提供的人员不足情况下造成的甲方损失,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未按约定提供人员,按100元/每人扣除保证金。

4、本协议结束30天内,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以原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5篇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的多层面分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确实能给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但是实施外包的企业是由具有不同核心能力的企业组成的以利益为驱动的组合,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各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具有较大的复杂性,而其相互活动的过程中必然存在潜在的风险。企业在决定将某个部分业务或职能外包时,也必然要将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考虑进去。MaisG.Martinsons归纳了外包所具有的风险和缺点:(1)系统的战略柔性降低;(2)潜在不可转向性;(3)长期的高费用抵偿了短期的费用节减;(4)承包商不能满足企业对信息技术的需求;(5)忽略了企业内部改进的可能性和必要努力。我们认为,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来说,风险主要表现在制度、管理以及文化等几个方面:

(一)制度层面

1、法律制度方面的风险

目前我国尚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外包业务的具体运作,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这一新兴的业务外包来说,更是无章可循,有的只是国内外一些大企业的探索先例。所以法律制度风险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最大的风险。

2、合同协议方面的风险

如果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外包,则在本企业与接受外包业务的服务公司之间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通过外包业务合作,在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一”关系。但是,由于市场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企业与外包服务商相比往往更处于不利的位置。比如对外包服务商的真实水平和能力大小不太了解等,因而较多的承担了双方在合同协议方面的风险。

(二)管理层面

1、管理失控的风险

管理失控就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因自身的能力有限,从而导致企业未能按照计划行事,反而陷入到困境当中。管理失控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能力,包括是否外包的决策能力、能否适应外包带来的变化的能力、合同谈判队伍的谈判能力和合同关系管理团队的关系管理能力,以及进行有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监控能力等。由于自身能力的局限性,在企业的外包活动中往往会面临能力不足、监督失控的风险,从而导致外包的失败。

2、外包商的选择风险

在对外包服务商的选择中,企业具有很大的决策风险。因此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是企业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能否成功的关键一环,因为外包合作的失败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市场地位。外包服务商的选择通常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但由于企业的组建过程非常复杂,它要求能面向企业资源共享和优化合作,提供整个供应链上的接口,且要实现信息的真实传递,而其与外包服务商进行沟通,并进行最终评价的过程总是不完美的,必然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存在较大的漏洞。一旦这一漏洞在关键时刻扩大,无疑会导致企业的严重损失。

3、经营安全管理上的风险

外包时企业与外包商在合作过程中有关企业的信息透露是必然的。例如,在培训过程中,那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如企业文化建设、团队建设、产品技术创新、企业的经营理念、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等一系列与保密和特色有关的内容,在培训过程中一旦泄漏将给企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4、退出风险

如果一个公司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外包,那么在外包商那里就建立了公司知识资本的数据库。一旦公司想自己承担此项工作或者想外包给另一家服务更好的公司,就必须与当初的外包公司解除外包关系。此时,则会涉及到如何处理与原外包商的关系以及如何避免公司人力资源信息泄漏或缺损等问题。

(三)文化层面

1、企业文化融合的风险

由于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存在空间上的无限性,语言、文化上的差异性,导致外包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与文化相关的问题。比如企业的理念、员工的价值观等方面。外包服务商所设计的方案是否真能为企业量身打造,是否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整合为一体,是经常面临的问题。

2、员工及公众认知方面的风险

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后,必然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包括员工和公众对外包行为得认知都会发生变化。一方面,员工担心被辞退或者换岗,引起恐慌,从而影响到在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士气降低;另一方面,外包后难免让员工产生外部人控制内部人的感觉,产生抵触情绪。人力资源部门经理人员的归属、角色问题也值得关注。此外,公众对人力资源外包的决策了解不够,也会产生误解,认知方面发生问题,影响到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传播。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规避机制的建立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规避的主要目标是处置和控制风险,减少和避免损失,以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此,应着重建立以下机制:

(一)法律法规机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例如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之后,外包机构必然掌握企业大量的核心机密,如果一旦泄密必然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目前我国尚无相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种行为。因此,建立和完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机制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顺利进行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风险预警机制

拟实施外包的企业需成立相应机构来对外包进行全面策划,管理者应着重分析外包的风险源并估测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界定责任的承担者,并通过运用模糊数学知识、概率分析及预测模型等方法来对外包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与评价,估测风险的发生概率及损失大小并提出可行方案。其目的在于通过这种预警机制来预测和分析外包实施中的风险,加强前馈控制工作,从而使可能出现的外包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管理机制

在外包的过程中,要强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管理职能。人力资源部门与外包服务机构的权利关系是授权而非弃权,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考察调研、制定规划、实施运转、效果评估的全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扮演着政策的制定者、计划的规划者、过程的监督者、外包的顾问者、质量的评估者等角色,人力资源部从原先的人事行政机构转化为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因此,必须强化和完善其组织管理机制。

(四)过程监控机制

在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控机制的建立。因为一些企业把自己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当作企业的竞争优势来培养,某些业务进行外包难免会造成管理秘密的泄露。因此,应选择具有好的资信记录的供应商,并签订限制条款,禁止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该公司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同时,为了降低外包风险,可以通过担保、抵押、签订有约束力的合同以及进行投保等措施把外包风险降到最低。

(五)激励约束机制

当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企业和外包服务商通过协议或合约达成一致后,二者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与关系。这种关系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存在的风险一般有两种。一是逆向选择,如外包服务商有意隐瞒自己的实际情况,使企业无法了解到服务商是否在利用其自有信息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另一种是道德风险,如外包服务商努力程度的缺乏。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是道德风险。针对这种风险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除了监督之外,主要是显性的激励契约设计。当企业对外包服务商进行激励报酬设计时,要考虑该报酬必须与其承担风险的成本相平衡,由此建立起符合双方利益及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沟通协调机制

在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整个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内部冲突管理工作,鼓励员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外包项目,以消除成员之间的习惯性防卫心理和内在抵制行为,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培训学习机会,把企业内外员工的潜在竞争力转化为企业真正的竞争力。同时企业还需解决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因外包活动所面临的职位动荡和失业危机,可在公司内部给他们安排新职位,亦也可把他们安置在外包公司工作。如宝洁公司把人力资源业务转型项目外包给IBM公司后,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约800名职员抽调到IBM的人力资源业务转型外包团队,与IBM业务咨询服务事业部的人力资源小组合作。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6篇

近年来,全球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市场发展较快,我国应及时跟踪国际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最新发展特点和趋势,掌握跨国公司外包的战略布局和可能选择,动态跟踪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承接海外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发展情况,主动挖掘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继续巩固日韩外包市场,在稳定好、维护好现有日韩外包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已有的“先发优势”,进一步加深对日韩外包市场的开拓。同时,由于欧美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外包发包国,而且在外包的项目上,低端、高端都有,且高端所占比例呈持续上升态势;加之,其外包业务的规模日趋扩大,如果能够在欧美国家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揽到业务,无疑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以及贸易强国地位的提高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因此,我国除了要继续巩固发展日韩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市场外,还应着力对欧美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市场高度关注,制定拓展欧美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有关措施和促进政策,尤其是针对本土欧美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为我国获得欧美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提供重要保障。

二、制定金融保险外包优惠鼓励政策

(一)出台鼓励政策

我国应根据国际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发展趋势和特点,制定鼓励金融保险服务外包行业目录。一方面,应大胆“引进来”,政府可放宽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会计和审计等金融保险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积极鼓励跨国金融机构和大型外包服务提供商在我国组建服务外包分支机构或设立服务外包基地,这样可以直接带动我国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带来相关技术、经验以及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同国际接轨的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人才;另一方面,应勇于“走出去”,政府可将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业列入重点鼓励发展产业,鼓励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顶级金融保险外包提供商合资,或开展战略合作与策略联盟;鼓励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广泛进行海内外并购;主动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性客户关系;努力承接规模较大、层级较高、系统完整的高端外包项目,逐步渗透到海内外大型金融机构解决方案和外包项目设计之中;以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服务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提供税收优惠以及资金扶持

我国应加强制定并健全服务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贷及出口补贴等政策;推动设立国家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发展基金,支持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设立一定的标准对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认定,对认定的企业,给予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适当减免,实行免征服务出口关税,税前抵扣研发费用,适当优惠和补贴企业租赁、自建或购建的办公楼房;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本地金融保险服务外包风险投资基金或专项基金,联合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孵化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

(三)加大对外包服务商的融资政策支持

实践表明,风险投资等资金对我国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应努力改善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条件,积极鼓励外资、风险资本、民间资本等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流入;探索建立担保机制,对于国家认定的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允许其以所提供的产品等为抵押进行贷款融资;帮助具有条件的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推行股票上市,打通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地方和国家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给予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贷款担保;鼓励本土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对于那些能够带来显著效益的创新服务和产品,利用专项奖励基金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健全金融保险外包法律框架

(一)健全金融监管法制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金融保险服务外包法律法规,直接影响了我国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产业的公信力,制约了我国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而国外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大多设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金融保险服务外包进行监管规范,对外包提供商的选择、监管、风险防范甚至有关外包至海外的注意事项都有所涉及,以促使金融机构有效控制风险,并为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提供依据。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首先,重点明确金融服务外包的范围。其次,合理构建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的监管程序、内容与权限,监管法律应当对审查要求和具体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再次,注重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内部责任等事项。最后,规范金融机构应急机制。

(二)完善个人数据资料保护法

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基本人权问题,还可能成为新的服务贸易壁垒。我国服务外包企业被一些国家禁止收集客户信息,其理由就是中国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在个人数据立法方面,可参照欧盟立法的标准,对我国个人数据保护进行完善,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相关监督机构,建立一套系统的法律机制。可借鉴美欧安全港架构协议,通过政府的沟通协调,订立有关信息安全港协议,同时通过行业自律加强个人数据的有效保护。如企业违反了信息安全港协议,应给予“商业欺诈”处罚,而不是以“侵犯隐私权”论处,因为两者的性质、惩罚力度和执行机制不同。在涉及披露客户信息问题方面,金融机构对客户负有充分告知义务,事先征得客户同意,而且应该要求外包服务商严格履行所接触的保密协议,以确保客户保密信息的安全。

(三)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为处理好金融服务离岸外包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必须进一步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进行完善,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订立有关合同来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详明接包方、发包方在外包关系存在期间的产权归属。发包方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严格的合同审核来保障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接包方则严格规范合同起草、谈判、审查和签署,在合同条文中明确规定外包服务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发包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接包方应考虑其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其他有关具体权限。接包方在利用发包方知识产权完成其外包业务时,应取得许可或授权,否则有可能造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

四、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

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为基础,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金融保险服务外包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站稳脚跟。为此,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在高校内适当开展培训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人才的课程。

(一)课程体系创新

目前多数高等院校的金融专业主要以货币银行学等宏观课程为主,金融外包实务课程没有开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生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客观要求,因此在课程体系方面,应该重点针对相关专业及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一些专业融合,使不同专业基础的学生达到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复合型人才的条件。比如,对于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高等院校可借助金融服务外包实训基地平台,邀请金融保险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增设金融外包实务相关课程,强化学生金融保险专业知识,创新金融保险外包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这种教学模式,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强化了金融保险专业基本知识,并得到了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的业务实践训练,在毕业前基本上就可以达到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所需人才的要求。

(二)加强双语教学

在金融保险服务外包日趋全球的今天,为了我国能够更好的发展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市场,争取海外市场份额,就必须具备同海外同行进行无障碍交流、沟通的能力。因此,在教育教学中,应大力倡导双语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促进中西文化交融。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可以将外文原版教材用于英语课堂教学中。对于培养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人才而言,践行双语教学不仅仅有利于我国跟上全球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市场快速发展的步伐,而且也利于我国金融保险服务外包教育同国际接轨,从而培养出更多复合型的务实人才。

(三)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

目前大多数高等院校都非常重视校企合作,但是合作的深度和形式各异,尝试将企业引进校园内尚不多见。为了更好地达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互补,在院校可联合建立服务外包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实验室可为金融保险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软件设计、科研孵化和技术服务;在实训基地,学院教师担任基础理论培训,企业提供的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担任实训教师,对金融及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培养培训,同时开展教师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高金融保险外包服务人才的综合技能和实践能力。

五、结论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7篇

关键词:物流外包 第三方物流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企业逐渐将更多的业务转向中国,并通过外包来降低供应链成本;我国企业竞争环境越来越复杂,竞争的对抗性越来越强。企业为了对环境的变化作出快速的反应,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的各种资源,并致力于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从而打开外包非核心业务的大门。物流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包的趋势日渐明显。物流外包业务的增长给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的企业——第三方物流商创造了重要的商业机会,促进了第三方物流业的迅速发展。

企业物流外包决策

企业物流业务是自营还是外包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美国企业进行外包决策时主要考虑的是企业核心能力。根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把物流外包分为:交易性外包,建立在短期交易基础之上,在外包公司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没有长期契约的约束及保税;战术性外包,建立在长期契约基础之上,利用集成的IT系统增进信息的自由传递,增加供应链的清晰度;战略性外包,建立在以客户满意为目标的长期合作关系之上,3PL公司成为参与供应链管理的合作伙伴,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根据国外物流外包决策的成功经验,由于不同的企业对于物流外包的决策重点和出发点不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识别自己需要外包哪些物流职能,并明确外包物流职能的要求和外包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决策时首先应组成一个由物流、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企业高层领导形成的外包物流决策团;明确企业物流外包的具体目的,是为了进行市场扩展、全球采购和分销,或是为了快速满足顾客需求,还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或管理决策上的变动等;选择外包物流功能,如仓储、运输、附加服务等。同时明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商之间的关系即交易性关系、战术性关系还是战略性关系。

为了避免企业物流外包带来的风险,大多企业选择一项或多项物流活动外包,接近三分之二的企业将运输外包;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将部分仓储作业外包出去。而对于运输和仓储管理外包的比例则较低。企业物流外包一般经过单项物流活动外包,到多项物流活动和物流管理外包的过渡。不同的物流环节也会选择具有不同竞争优势的企业来做。比如:飞利浦贸易公司的物流业务实行有选择的外包,他们认为对于物流公司自身,也存在着自己的主业,即精通物流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因此他们把部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针对物流不同环节的要求,选择在该环节有潜能的供应商来操作。例如:把材料运作(材料的存储、运输、配送商生产线)交给一家第三方物流,把“进口货代”承包给另外一家专业货代公司,让他们作进口清关。物流外包的最终目的是能够实现用第三方物流的优势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第三方物流商的选择

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选择是企业物流外包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由于我国第三方物流刚刚兴起,大部分供应商是以传统的类物流如仓储业、运输业、空运、海运、货代和企业内的物流部等为起点而发展起来的,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设施落后,有些甚至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物流网络覆盖率低,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因此识别和筛选第三方物流提供者的过程显得尤为重要。企业首先根据自己外包的物流职能,及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自身发展战略、方向和自身管理能力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一)物流外包方选择第三方物流商的步骤

物流外包方必须决定需要多少家第三方服务商来为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根据行业特点及企业自身的需求,明确对第三方物流商的要求,制定第三方物流选择的标准,最初的标准应该包括质量、费用、递送能力、网络覆盖率、服务商的声誉、业务范围、长期发展能力等;其他的标准诸如:财务实力、信息系统架构、操作和定价上的弹性、专业管理技术的深度和文化差异等都在挑选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市场上众多的物流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建立潜在供应商名单,根据第三方物流选择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考评。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在公司选出备选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后,给每一个候选商发函,信函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寻求与对方合作的意向,公司的基本情况,物流需求细节,索求对方公司简介和特长等。在收到回函后,通过分析比较将候选供应商删减至4-5家。

对剩余的供应商可采用仿法和神经网络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有:直观判断法、综合评分法、层次分析法、线性规划法、多阶段优化算法、模糊决策方法、遗传算法、神经网络、数据包络分析法等,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在进行实际应用时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需要或是搜集到的供应商资料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亦可以将多种方法综合进行综合评价。由于评分法具有简单方便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特点,所以本文就评分法评价作一介绍。

(二)具体做法

确定评价指标,由于不同的评价指标对需求方的重要程度不同,因此要对不同的指标确定不同的权重,权重的确定可以由物流决策团会同有关专家,充分考虑企业各部门与物流相关活动的结合,从企业整体出发,确定每项指标的权重ai。

针对每一指标,为每个供应商打分Xi。

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总分。即每个方案的各项指标分值乘以各项指标的权重之后求和:X=∑aiXi

比较供应商得分,选出满意方案(如表1所示)。

经表1计算可得:C供应商为得分最高,可确定为合作伙伴。

对于指标较多的决策问题,如有多个供应商,可以采取设置最低指标值法进行决策。即对某些评价指标设置最低值,任何方案的相应指标若低于这个最低值,则该方案被淘汰。

与第三方物流商的合作方案

企业选定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并通过合同形式达成协议后,便进入了双方的合作阶段。只有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才能使企业专心致志地从事自己所熟悉的业务,才能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性、效率化。供需双方的合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持续巩固合作关系意味着供需双方利益是共存的。良好的合作关系能使供需双方受益,而任何一方的不良表现都会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供需双方应树立共赢观念,使合作双方朝健康方向发展。

(一)明确双方分工责任

恰当的物流外包合同是物流外包实施的依据,因此合作双方必须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合作协议,并在合作过程中加以认真执行。协议中的工作范围是物流外包最重要的环节,应对其中的服务范围、作业时间、作业方式、服务费用等细节做出详细规定。使双方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能够步调一致,也为企业检验对方物流作业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此外,还应制定解决冲突的方案,并应明确终止合作时的有关条款,有效约束双方的合作。同时通过共同制定的物流解决方案,使外包方企业的业务和物流服务能够更好的融合到一起。双方高层负责人定期接触,交换意见,互通信息,建立高度信赖、相互提携的密切合作关系。物流外包企业还可以组织团队和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一起工作,并共同处理和管理所有与契约或协议相关的问题,当发现物流供应商的不良表现和自身企业在配合和支持方面不足时,可及时加以修正。双方在合作中不断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合作关系的发展。

(二)增进双方信任

物流外包的实质是企业与物流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而合作的关键是双方的相互信任。为此,双方应树立正确的合作观念,保持相互理解和尊重,建立交流机制,以便于双方的相互沟通,并树立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宜家和马士基在物流领域的合作是一种经典的通过供应链物流管理(即企业的物流外包管理)从而促进两个公司共同发展的事例,他们长期合作达到互相信赖彼此促进。这同时也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大型跨国公司的一种保证。正是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合作双方的共同赢利。

(三)对物流外包进行监督和控制

企业将物流活动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商后,并不意味着企业对外包的物流活动可以不闻不问,相反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第三方物流商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外包物流的质量。因此物流外包方应建立第三方物流运作的监督控制机制,控制标准的设置要立足实际,不能过高,使供应商可以达到,同时要有可操作性,并能够准确地反映第三方物流的整体运作情况以及客户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的运营关系及整个第三方物流运作的效果,物流控制指标主要有:及时运输、存货清单正确率、顾客满意度、运输差错率等。对物流供应商的监督和控制可以由外包物流方组成评审小组或聘请独立的外部人员对第三方物流商的绩效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正,并可根据合同中的条款进行适当的处理。

(四)建立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

在物流外包过程中,由于物流外包范围的扩大和外包层次的提高,仅依靠人工对外包双方间的信息进行沟通与传播的运作方式已经无法适应,为了加强物流供需双方的合作,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信息沟通予以支撑,信息共享通常被认为是物流外包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信息共享将改变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影响物流外包中激励机制的设计、实施以及人的行动选择,由于物流外包涉及多个参与组织外包的上下游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此,这种信息共享应该是建立在所有参与者之间的。

(五)避免形成对物流服务商的依赖

企业长期将自己的物流外包对企业的资本投资、效率提高具有潜在的好处,但同时又会使第三方物流认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他们,从而抬高物流服务的价格来威胁企业或提供较差的物流服务给顾客,企业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掌握。美国著名零售商凯玛特的失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把运输业务外包给了社会上的运输公司,而当业务繁忙时,运输公司往往会提高运输费用,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运输成本,导致竞争优势尽失。因此物流外包方对服务商的依赖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会削弱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降低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企业的物流外包是一个长期过程,在实施时必须确定适合本企业的物流外包策略。在慎重选择第三方物流商的同时,明确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商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宋华.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服务外包协议范文第8篇

服务外包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的内容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_________台计算机(含显示器)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_________年。甲方共有台式计算机____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___元(RM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_________元(RMB)/年。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需(按年付)_________日之内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该合同总计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__元(RMB),大写¥_________元(RMB)。

二、上门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项目包括: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作系统重装;

2.系统软件安装WIN98、WIN2K、WINXP等,操作系统的补丁升级,系统主板BIOS升级;

3.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20xx、Acds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4.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5.电脑升级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6.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Modem;

7.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但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不能够确保原有数据的完全恢复;

8.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三、协议细则

1.甲方_________台台式计算机中,在厂商保修期内的有_________台,已经过保修期的有_________台。甲方损坏的计算机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乙方可送至厂家维修站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计算机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保修成功及所需时间。维修站点在城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的交通费。

2.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提供替用配件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

3.对于已经使用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_________年的计算机若出现故障,甲方如仍需要修理的,修理更换的坏件成本费用需要甲方另外负担,乙方不收取其他费用。

4.在保修期内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保修期外的每台计算机每年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收费。若有机算机的过保时间刚好跨度本合同的时间范围的,按照保修器内的计算机收费。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会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并严格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信息丢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转载,先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

6.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7.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配合。

8.乙方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甲方不满意该工程师的服务,可投诉至甲方技术支持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乙方将在24小时内处理投诉,并把结果反馈给乙方。

9.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假、坏计算机配件,来提出让甲方维修或更换的申请,一旦甲方发现此种情况,有权作出自我保护,停止该计算机配件的维护,并向乙方管理层提出申诉。

四、软件说明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五、服务响应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报障时,承诺从报障时后60分钟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报障地点离乙方超过5千米,响应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18:0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上服务,则甲方每次需付¥_________元(RMB)的士费。 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合同执行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的解除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若乙方与甲方之间有难以解决的矛盾,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外包合同范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店客服托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淘宝商城、淘宝网在线客服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甲方委托给乙方客服托管的店铺为:

淘宝商城______________ ;

旺旺为:

淘宝网 ______________ ;

旺旺为: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六的7*6小时工作时间为:下午6点-晚上24点;

(2)周日的7*16小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晚上24点。

(3)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国庆节等7天节日)的当天7*8小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晚上18点。法定节假日的当天之外,7*16小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晚上24点。

(4)春节期间不值班的。

(5)座席安排:

B店:周一至周六的晚上及节假日(包括周日)的白天两个座席;节假日(不含当日)的晚上(包括周日晚上)一个座席。

C店:周一至周六的晚上及节假日(包括周日)的白天一个座席;节假日(不含当日)的晚上(包括周日晚上)一个座席。

(6)旺旺在线:在客服工作时间内:

B店2个旺旺、C店1个旺旺在线。每增加一个旺旺另收200元/月。

(7)店庆及有重大活动期间,根据商家的要求可免费增加一个座席。

3、中午允许1小时休息(30分钟吃饭时间和30分钟休息时间12:10--13:

10),但有客户咨询时和在线交易时不得休息。

4.店主可以随时抽查客服值班情况。

5、客服的职责:负责客服在线接单及处理权限内的售前售后问题。首次旺旺响应时间一般在5-30秒内,店铺客服相关的服务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允许每月三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顾客超过8-10分钟,以后抽查超过一次店主有权扣工资10元,超过五次店主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客服。

6.B店全年360天*6小时:2个客服;52天*16小时:3个客服;21天*16小时:3个客服。

7.C店全年360天*6小时:1个客服;52天*16小时:2个客服;21天*16小时:2个客服。

备注:在客服外包服务期间甲方要求乙方为其增值服务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推广、装修、直通车优化、活动策划促销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服务费用:

1.B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313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 叁万壹仟叁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2.C店客服外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168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壹万陆仟捌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

3.合并金额为: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48100人民币/年 (大写金额:肆万捌仟壹佰元/年,该价格不含税),作为享受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费用;该年费款项于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首年之后,第二年服务费的付款时间为服务开始后的第12个自然月月底之前。

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第2个月起,乙方将抽取托管店铺成交金额(邮费、退货不计产品销售额内)的3%作为乙方提成,提成每月的30日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次月5日之前支付提成给乙方。促销活动提成另行协商。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客服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必须做到一天一次的发货(发货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3日内告知客服,如没有及时通知,导致的无货空挂商品投诉,甲方自行负责;

(二)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快递偷盗问题,快递丢失问题所引起的投诉或者退货退款问题,乙方配合甲方解决顾客的投诉及退换货退款问题,但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有义务对为其服务的客服进行培训;

(四)甲方有义务告知其产品的真实的和客观存在的缺陷给乙方,但乙方必须为其保密。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甲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乙方,乙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后方能生效;或以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也可生效。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外包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六)甲方应承担标准工时之外的加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工作餐。

(七)甲方指定包括人力资源等相关专门部门的管理人员作为本合同实施的协调人员。

(八)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乙方员工出勤名单及时间的核查与劳务费用计算的审核。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十)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十一)确保甲方提供的岗位不会导致职业病的产生。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三、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3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