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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1篇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到面试报到地点集合,尔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截至8:3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扶贫办办公楼一层大厅,从西门进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可乘地铁10号线在太阳宫站下,由B出站步行约700米到共济国际酒店(总机:84410088)。

 

(三)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要求,我办在面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2篇

关键词:毕业生 基层培养 优秀人才

一、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培养毕业生人生的价值从基层开始,树立扎根基层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每个企业中都有其在本行业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们大部分是从扎根在生产一线班组,在生产一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上了“专家”之路。可以通过对他们的学习,树立毕业生扎根一线的思想,把生产一线作为实现自己人生理想和抱负的开始。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是员工因为受到关怀,会被感动而激发出动力,其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价值观进行管理。通过不断的学习、培养,使刚入公司的毕业生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关怀、激励,为企业培养出优秀的追随者。

二、好的人生规划及职业规划

毕业生入职后的几年内,正处于职业发展的探索阶段,一般会怀着对工作和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在工作开始阶段,人力资源部门就和他们沟通好,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制定好个人的学习计划、人生规划,为他们量身打造好职业规划。

把这种规划和企业的愿景结合起来,为他们提供成长与发展的空间,使他们看到美好的愿景,使其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出他们的潜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从而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竭诚为企业服务。

三、基层锻炼

有的学生到了基层单位后,不安心工作,对基层工作了解不透,以至于将来真正走上领导岗位后,大多是纸上谈兵,工作不扎实,反过来再向基层学习,有时会引起基层工作者的不满,甚至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这些毕业生将来大多会走上领导岗位,他们的基层工作扎实与否将直接影响公司以后的运作效率。

1.在一线培养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在一线有很多实践经验非常丰富但理论知识差的老同志,这些同志踏实的工作作风,使他们维护、检修、巡视的设备“经久耐用”。学生到了班组后,要特别有意识地培养他们这种坚实的工作作风。在一线工作期间,要充分发挥应用他们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使班组的技术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并纳入对其职业的考评体系中。例如:帮助做好每次检修、巡视、维护总结,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把好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班组的维护标准或维护检修手册等,改善工作流程,实现班组维修的标准化,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精细化管理等等。

2.在一线培养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有的学生毕业好几年了,单枪匹马干一项技术没问题,单独交待给他完成一个任务没问题,但一旦让他带领一个团队就有问题了。一般情况下,领导既然交待给其任务,让其牵头完成,证明领导还是支持的,问题就出在团队内部沟通和协调能力上。笔者认为,没有经历班组长的工作经历是遗憾的工作经历。车间班组长是兵头将尾,他直接面对的是该组织结构中最底层的个体,即是好师傅、好兄长,也是技术能手。班组成员的日常生活起居要关心,成员之间的矛盾要化解,工作中的难题要能解决,工作安排上能统筹兼顾,能带领团队冲锋在前。最基层的班组长扮演很多角色,能演好每个角色就是一个合格的班组长。而大学生在经过了这样一个锻炼后,会为他在今后的工作中打下一个非常良好的基础。

四、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主管部门共同培养

1.培训计划的执行需要一线主管的配合。一线部门的主管是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者,扮演着他们的兄长、师傅、教练、主管等多重角色。因此对员工的引导、培训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和他们携手完成。人力资源部门要不断敦促和配合一线主管定期对新毕业学生的学习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对他们的人生和职业规划的内容不断地敦促改进,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考评,帮助他们不断地修正和完成新的目标。

2.车间主管对人才的培养起重要作用。在车间内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通过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取向培训和文化培训,使他们成为更好的员工。通过对员工实行各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如增加奖金、安排培训机会、评选先进等敦促学生们尽快成长起来,车间主管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好的培训离不开车间一线主管的支持。

总之,经过开始的几年培训、培养和引导,相信步入职业发展阶段的学校毕业生们都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找到合适的位置。

参考文献:

[1]吴维库.领导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Lawrence S.Kleiman著,孙非等译.人力资源管理——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3]杰克·韦尔奇,约翰·拜恩著,曹彦博,孙立明,丁浩译.杰克·韦尔奇自传(第二版).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3篇

一、招聘单位

邢台襄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被派遣单位

桥东区环保、城管等部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东区公开招聘环保、城管劳务派遣人员条件表》(附件)。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未成年人;

2.现役军人;

3.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在读学生;

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1月25日通过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tqdzf.gov.cn/Index-rsj.html)、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公布,1月26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7:00。

交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1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9:00至3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共一场,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政审、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10345、2210678。

邢台襄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4篇

一、蹲点基层,收到实效

三峡商报开展的“走转改”基层蹲点采访新闻写作竞赛活动,自2012年7月开始,历时半年,近200人次参与蹲点采访,先后推出了11个大型专题报道,每个专题5个版面,共用50多个专版,发稿近20万字,刊登新闻图片约140幅。活动结束后,本报编辑部对这次活动进行了研讨和总结,评出了30篇好稿件。

这次基层蹲点采访涉及的人物多,既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又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和大量的新闻事件当事人;涉及的范围广,涵盖宜昌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和乡村,从防洪一线到偏僻山村的田间地头、紧张繁忙的工厂车间,从社区街巷到文明创建的劝导现场,都留下了记者奔忙的足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既有社区的逸闻奇事又有乡村的田间踏访,既有精悍的现场新闻又有深入调查的报道。

在这次活动中,编辑和记者走基层、接地气、增底气、深入生产一线和生活底层,亲身感受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和群众的喜怒哀乐,饱含深情地排民之忧、解民之难,推出了一大批真情实感的新闻作品,宣传了党的主张,回应了群众关切,服务了百姓生活,收到了很好的实效。

抓到了一批新闻“活鱼”。真新闻在基层,好经验在一线。活动中,记者走进一线,站到采访对象面前,与他们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抓到了一批鲜活的新闻,采写了一批让人印象深刻的稿件。如《老伴跳舞 老太“吃醋” “格格”登门解“心结”》、《昔日借粮过年 如今种菜买车》、《一个晚上救治了82个病人》等,这样的报道是广大读者关心的,也是报媒真正需要的。

发掘并报道了一批典型人物。如《热心老汉巡逻10年,小喇叭“喊”出邻里情》一文中,记者报道了一位社区老党员,退休后拿起小喇叭,每天晚上绕社区两圈,十年如一日,义务巡逻。在《大堤卫士用脚步丈量清江》一稿中,记者报道了一位清江巡堤人17年如一日坚守大堤的感人事迹,引起读者共鸣。如果没有这次走基层活动,这些基层的典型人物不可能被发现。这些典型都是我们身边的平凡人物,他们用自己平凡的工作展现了不平凡的精神,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增强了编采作风和业务能力。我们的编采人员大多生活在城市里,工作于高楼大院之内,陷于文山会海之中,手不离鼠标键盘,脚不沾基层泥土,很少有机会发现真正的新闻,也很难写出佳作名篇。不少人以往采访大多蜻蜓点水,作风浮躁。在这次活动中,他们沉下去采访,静下心写作,改变了过去作风的浮躁。一位记者在采访了解到一对父子半个世纪接力守大堤的事迹后深有感触:“父子俩在半个世纪里接力守堤,每天巡视10公里,堤防站就是家。这是一种怎样的奉献精神呀。我以后一定向他们学习,认真做好新闻工作。”通过走基层,擦亮了记者发现新闻的眼睛,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基层是新闻报道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最美的风景在基层,最感人的故事在基层。一位长年“跑会”的记者说,只有通过走基层,才会在色彩斑斓的社会生活中把准时代脉搏,心明眼亮,寻找到真正的新闻。

丰富了新闻报道语言。在这次活动中,记者以现场实录体进行报道,真正做到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来表述新闻,从而丰富了报纸的新闻语言。作为一张新生的都市生活类报纸,三峡商报的采编人员大多数为年轻人,没有基层工作的经历,缺乏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经验。在这次活动中,编采人员与群众面对面,用心与基层群众交流,学习了丰富多彩的群众语言。如《热心老汉巡逻10年,小喇叭“喊”出邻里情》、《居民家中无“小事”,就管鸡毛蒜皮那点事》、《加固堤坝,只为身后那片庄稼》、《救护车司机,放下筷子就握住“盘子”》、《农超对接,蔬菜放下“价”子》、《空巢老人,最怕“睡过去”没人知道》等稿件,用群众语言展现群众生活,让读者感到亲切。一位记者在编辑部召开的“走转改”座谈会上说:“群众语言就是一座语言的富矿。通过这次活动,我学到了很多生动的群众语言,将终生受益。”

建立了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编采人员在基层蹲点时,把笔触和镜头对准普通百姓,把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目标,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手拉手、面对面、心贴心,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一位记者在社区采访时得知,有个年轻女子由于小时候摔伤,10多年来一直走不出心理阴影,了解情况后,记者马上联系了心理专家与其谈心,终于帮她解开心结。年轻的女记者毕晓曦在自己的走基层采访总结中写道:“作为一名跑社区的记者,只有脚步往下走,身子往下沉,才能与群众的喜乐忧愁一同脉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把自己当做是社区人生活的忠实记录者,更要把自己当作是广大社区居民的‘好女儿’,使自己成为媒体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与纽带。”

架起了人民群众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这次“走转改”活动,记者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报给有关部门,在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事难事。例如。一位记者通过实地踏访宜昌市城区几处“水窝子”,写下了《内涝,不可回避的城市之痛》,把基层单位及其工作者们的心声传递给了党委和政府,也为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力地促进了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

提升了报纸的市场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这次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地市级都市生活类媒体引导新闻舆论、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百姓生活的能力,并引起了社会热烈反响,读者纷纷称赞这次活动开展得好。一位读者来电说:“三峡商报的这组报道,是近几年我们读到的最生动的一组报道,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也是我们最关心的人和事。”市委宣传部阅评通报中指出:“三峡商报组织的‘走转改’基层蹲点采访活动是我市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中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次行动,由此采写刊发的系列专题报道也是我市新闻媒体‘走转改’报道中最有影响的报道。”

二、锤炼队伍,多种启示

三峡商报这次基层蹲点新闻写作竞赛表明,“走转改”活动是解决思想问题的“大课堂”,是联系党和群众的“连心桥”,是打造精品力作的“金钥匙”,是锤炼队伍的“大熔炉”。它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主要启示:

第一,基层媒体也需要深入进行“走转改”。有人认为,身为地市级的都市报,其记者天天在基层,所采访的对象大多数也是市民百姓,报道的新闻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好像再强调“走转改”意义不大。其实不然,因采访作风不深入而引起的诸多问题,地市级媒体仍然存在,只是表现程度不同而已。由于地市媒体人员流动性强,年轻记者多,大多数人直接来源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少有实际工作经历,缺少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经验,部分记者喜欢采用电话、QQ采访,少数人甚至就是采用拿来主义,把通讯员传来的稿件署个名了事。在这种情况下,稿件事实不准确,时效性不强,语言不生动,没有现场感,成为媒体的通病,报道存在很大风险。三峡商报这次“走转改”基层蹲点采访的实践证明,基层媒体记者同样需要“走转改”,通过“走转改”培养记者深入基层的作风,培养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仅要解决“身”在基层的问题,更要解决“心”在基层的问题。

第二,“走转改”活动要建立良好的平台。在本次活动开展之前,三峡商报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讨论,选取了行业和几十个有代表性的基层站点作为记者的采访对象,最远的在离城区几百公里之外的高山蔬菜之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的高山蔬菜基地。参加“菜篮子”篇蹲点采访的一名记者在小结中写道:“如果没有上山下乡、追踪调查,如果没有跟着菜农一起吆喝、一起算账,我们可能听不到基层的声音,无法探究为何卖菜难、买菜贵。如西红柿身价上涨一稿,如果没有全程的参与和采访,很难解答西红柿为何涨价;没有坚持不懈的追踪,那么这篇新闻就会因为缺少数据支撑而显得苍白。写出来的新闻如果晦涩难懂,有距离感,如何体现民生情怀?”作为媒体,就是要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新闻平台,让采编人员有充分展示才华的空间,让鲜活的新闻有更多的版面和时段。

第三,要通过“走转改”活动培养人才。“走转改”活动是新闻战线的一次“大练兵”,是提升新闻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三峡商报的实践证明,一定要通过“走转改”活动引导新闻编采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群众观念;引导新闻编采人员在接地气、访民情、问民意的过程中,挖掘别人没有达到的深度、找到别人没有找到的角度,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新闻编采人员在实践的艰苦磨砺中,感悟生活真谛、端正职业理想、锤炼品质作风,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媒体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5篇

说到普通民众的期待和疑问邓凯微微一笑。他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边防检查站的党委书记和政治委员,而海拉尔边防检查站是由国务院批准设在海拉尔航空口岸的国家出入境检查机关,担负着海拉尔国际航空口岸和中蒙额布都格季节性陆路口岸的边防检查任务。“我每天都做着相似的工作有惊险有忙碌,但绝对不是电视中演的那样因为我们不是演员,我们是为国家守门的战士。”邓凯说。

壮士常怀报国心

2008年1月,时任内蒙古总队政治部副主任的邓凯接到组织上的调令,从呼和浩特调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边检站担任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对海拉尔边检站邓凯并不陌生,它承担着中国海拉尔――俄罗斯赤塔,中国海拉尔――蒙古国乌兰巴托和中国额布都格――蒙古国白音呼硕的旅客,员工,公务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的边防检查,监护,管理以及孔道口岸限定区域警戒等任务。

这个惟一一个既对俄又对蒙,既有航空口岸又有陆路口岸的边检窗口单位,任务繁重复杂,加上机关驻地位于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官兵思想受外界灯红酒绿影响较大,无论是部队管理还是边防检查工作都有不小的压力。

“刚接到调令时,我内心的波动还是很大的,到海拉尔边检站任职,既是组织对我的培养,也是总队党委对我的信任,对我个人而言也是提高工作能力的机会!”邓凯说。的确,对一直在机关工作,没有基层任职经历的邓凯来说,基层工作经历可以极大地丰富军旅阅历,强化他的工作能力,为今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是,如何带领这支部队全面科学地发展,是否会辜负领导的期望,辜负基层官兵的信任,邓凯还是有一丝担心。

“妻子的工作很忙,独生女儿刚刚步入青春期,这是孩子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没有父亲的陪伴是否显得孤单,在呼和浩特的时候,自己就一心扑在工作上,根本称不上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如果自己再到海拉尔边检站任职,那么照顾家和孩子的重任就全部落在了妻子的身上。爱人似乎看出了邓凯的顾虑,召开了“家庭会议”,“这个家有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妻子又对着一直不开心的女儿说:“孩子,你要知道,爸爸不仅仅是你的爸爸,还是名共和国的军人,他是为国守门戍边,我们应该支持他的决定!”

带着领导的期望妻子的嘱托女儿的期盼,邓凯走进了海拉尔边检站。上任伊始,恰逢元旦春节两大节日来临新建办公楼进入关键期,边检站党委成员有四分之三是新调整的,邓凯与站长也是新上任的,“一方面要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连续开展,要把人心拢住把队伍带好;另一反面要确保部队安全稳定这条底线不失,顺利欢度佳节”。

“我出生在内蒙古西部,刚开始对呼伦贝尔的寒冷气候不是很适应,有时还比较想家,想孩子。但这些想法只是闪而过,既然组织把这支部队交给我,对于我来说,就没有困难可讲,没有折扣可打,只有一往无前,带好队伍。”邓凯豪迈地说。

不拘一格用人才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守好海拉尔这一扇门,邓凯通过召开军人大会,官兵座谈,个人谈心等形式了解工作情况和官兵思想状况,凝聚警心。他主动走访驻地党委,政府,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民航等相关联检单位,与他们接洽建立联系制度,亲问口岸线执勤官兵,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随着对边检站任务的深入了解,邓凯发现由于国际航班在几年前曾停飞,那时候没有业务,大家无事可做很多战士从繁华都市来到偏僻小城,人心思走,部队和队伍建设起色都不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要想唤起士兵们的斗志,惟一的途径就是选拔人才,因为人才建设是部队打得赢,不变质的需要,是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我认为人才是没有固定标准的,是多维的,但又具有特殊性。就好比边检站,因为是边防检查工作,出入境旅客人员复杂,来自大约上百个国家和地区,所以文化素质要高,要有责任心。”邓凯补充道,“只要你是能人,我就用!”

2008年底,单位编制微调,其中新成立一个副营职岗位指挥中心。谁来担任主任?官兵们把目光聚集在邓凯身上。他没有考虑人情因素,更没有论资排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三名后备干部进行了考核。结果出人意料,年龄最小、资历最浅的李光在这次考核中脱颖而出,坐上了主任的位置。”事实也证明,李光不负众望,带领指挥中心官兵学习研究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做好部队命令,指示的上传下达,上报信息被总队采用率高居同类单位榜首。“年底,这个年轻的主任被总队评为优秀干部。”

来自兴安盟农村的士官小冯,由于没有“背景”,平时也不懂得和领导套近乎。已经到了三期士官面临转业回家。但小冯是一个有能力,有责任心,工作敬业的骨干,他本人也有着长期服役的强烈愿望。看着小冯落寞的神情,战友们惋惜的目光,邓凯感叹:“绝不能让这么优秀的土官就这么退役!我们的边检站还需要他!”于是邓凯向上汇报情况,又直接与总队首长详细汇报了部队的实际需要和小冯的实际工作表现,极力争取了一个四期士官指标,小冯也幸运地成为边检站组建以来的第一个四期士官。

从李光,小冯的身上,从党委书记邓凯的身上,海拉尔边检站的官兵们看见了未来看见了希望。两年来,海拉尔边检站的官兵们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上级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取得了大大小小数十项荣誉,在干部任用立功受奖,士兵选改等等问题上,没有一个人托门子找关系。大家都知道,想进步,在这里没有捷径可走,惟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实干。

官兵心中领头雁

正是战士们的工作热情高涨,海拉尔边检站的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地前进,所有人都像邓凯当初承诺的样――没有困难可讲,没有折扣可打,只有一往无前。

海拉尔边检站管辖的额布都格陆地口,距离总站机关200公里,基础设施条件很差,自然条件恶劣,冬季口岸通道经常受暴风雪堵塞,雪灾来得速度快,破坏性大。为了确保人员,车辆快速通关,边检官兵只有利用休息时司铲除积雪,开通道路。

2009年3月12日,海拉尔边检站执勤官兵接到大庆石油公司次日9时将有31台车辆出境的通知,恰逢西伯利亚寒流影响,口岸通道的路面一夜之间积雪达到70厘米,第二天凌晨五点,执勤哨兵向值班领导汇报了道路情况,为了不影响正常的通关,值班领导带领全体官兵,冒着零下36度的严寒,迅速投入到清扫积雪的会战中,最终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受到一致好评。

这样的事情对于海拉尔边检站来说并不稀奇。2008年底,海拉尔边检站的官兵连续检查300多台车,2000多人顺利通关后,战士们终于能稍事休息。然而,凌晨一点他们又接到了大庆石油公司的紧急呼叫,该公司境外施工人员重病、遇险,需要连夜返回中国进行救治。于是边检官兵迅速与蒙方进行会晤,得到蒙方的理解与支持。也就是这一晚,连续三次四人通过“绿色通道”快速通关,及时挽救了同胞的生命。

感人的例子不胜枚举,自开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活动以来,海拉尔边检站完善落实了24小时紧急求助热线和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为受困遇险车辆和人员排险解难。边防官兵被出入境旅客称为“遇险群众的福星”。

一个拥有过硬作风的队伍不能没有一个好书记,一个好书记肯定缺不了很高的群众威信。邓凯政委在班子里的威信是靠一身正气树起来的,那种强烈的向心力也是这么产生的。

众所周知退伍士兵的安置问题直是部队的大难题,邓凯十分重视。他针对退伍老兵的思想现状,及时制订出做好老兵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的方案,组织专题教育,引导退伍老兵用乐观的心态看社会,看就业前景,增强老兵心理承受能力。邓凯还和党委“一班人”为他们做了10件实事;整好一份档案,填好一份鉴定,做好一件“嫁衣”,当一回“红娘”,留下一份回忆组织一次体检……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6篇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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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

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限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进行严格公正的考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从2001 年开始,对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试,成绩作为高级推荐和中级评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合办法的全面实施,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而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3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打破制约和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一切不利因素,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围绕能力和业绩2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进一步扩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和职称覆盖面,凡在当地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均可参加职称评审;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异,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竞争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2]。

2.4加大对职称工作的投入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精简手续,规范程序,缩短工作周期,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每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开,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审时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在时间上留有余地,并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安徽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安徽全省各个地市的优势力量,共同开发安徽省内通用的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将职称评聘的各个环节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运行模块,并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相互联系,试行网上填报材料,网上传阅材料,网上评审材料,网上查阅结果等[3]。

2.5发挥职称改革的影响作用

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坚持考评结合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坚持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好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管理三者间的关系,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6加强职称后续管理工作

针对职称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竞争聘任和聘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加大人事部门对各单位职称后续管理工作的参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人事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于职称评聘工作的全过程[4]。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方面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积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2.7扩大职称改革的宣传面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扩大职称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组织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受到影响的机会和因素,积极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

2.8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

为进一步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大趋势,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职称工作“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情况,彻底解决职称评审由于各系列间多头参与所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加快推进职称工作走社会化评价这条路子的步伐。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职称评审工作尽快走上社会化评审的轨道,从而推动整个职称改革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3参考文献

[1] 孙晓燕,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4(11):121-123.

[2] 陈鼎杰.关于职称制度的评价与创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7):125-127.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7篇

20xx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三章安置

第一节自主就业

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20xx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第二节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20xx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第三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三十九条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第四十条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第三节退休与供养

第四十一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第四章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四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五十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第五十一条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第六章附 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为指导,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形成全民关注创业、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进一步推进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2011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就业的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初步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目标考核五大体系;在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5项创建评估指标上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具体目标是:从年起到2011年,利用2年时间,使我市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每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000户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800家以上;每年再就业培训4000人、农民工1万人,创业培训200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0%,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二、创业导向和创业主体

(一)创业导向:充分发挥我市地域和产业优势,围绕“四大基地”和“十大工程”建设,重点围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近期发展重点,主要建立以旅游服务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加工业、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电子信息及软件产业、机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新材料产业为主体的创业导向体系,通过创业政策扶持,形成更具地方特色的产业特点,通过创业使企业得以扩张、技术得以进步、产业更加优化、就业更加充分。

(二)创业主体:在全市倡导全民创业,重点鼓励和引导以下各类人员创业:

1.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引导失业人员利用已经掌握的专业技术和创业技能,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鼓励农民致富创业。树立“培育创业型新农民,建设创业型新农村”理念,围绕游客和市民需求,鼓励农民发展一批集餐饮住宿、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特色乡村饭店旅馆;结合农事季节和农特产品加工,鼓励农民发展农耕文化和观赏性、参与性较强的“农家乐”体验项目。鼓励农民开展规模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流通及深加工等形式的创业活动;引导和帮助被征地农民转变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3.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引导他们利用资金、技术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投资创业,带头致富。

4.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才能和智慧,引导和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

5.鼓励转业退役军人再创新业。大力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由安置就业向市场创业转变,通过政策扶持实现自主创业。

6.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担任技术顾问、技术指导,或参与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允许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7.鼓励优秀人才来黄创业。鼓励吸引市外各类优秀人才带着项目来黄投资创业。鼓励籍在外人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回黄创业,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8.鼓励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民营企业树立创业新理念,利用自身资本积累,在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新领域和新行业进行二次创业。鼓励民营企业树立创大业理念,通过扩大投资、技术改造、合资合作、重组嫁接等方式,做大做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9.鼓励残疾人自立创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充分挖掘残疾人自我开发、自我创造的潜能,支持残疾人自觉地投入到创业活动中,通过创业走上富裕之路。

三、具体工作步骤根据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全市创建工作从年开始启动,至2011年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年1月—5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研究制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全市创业工作的开展。市有关部门出台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各区县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并于年5月前将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报送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7月)。召开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积极意义和创业优惠政策,宣传成功创业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倡导转变就业思路、人人争相创业的新观念,大力培养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的新时代创业精神,使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动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6月—2011年7月)。全面启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对照各项创建城市的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完善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创业服务;创新创业融资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系列主题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推进返乡农民工“回归”工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创业金点子”创业项目征集、项目推介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配合,结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实施“创业进校园”活动;由共青团牵头,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青春与创业”活动;由妇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开展“巾帼创业”活动;由工会牵头,经信委等部门配合,开展帮助困难职工创业的“职工创业”行动;由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等活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8月—12月)。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召开全市创建工作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创业之星”等一批成功创业典型,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社会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创业群体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做好全民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活力和效率等各项创建指标的统计分析,迎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验收评估。

四、创建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推动创建机制

1.建立政府推动的领导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教育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统一标准,评价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机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纵向到底的政府推动创业的领导机制。

2.建立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共同扶持创业的协调机制。

3.建立专门运作的工作机制。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设秘书、指导、督查、宣传等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日常事务工作,形成推进创建工作专门运作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引导全民创业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本着“能放则放、能宽则宽、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力求有新的突破。

1.工商政策

(1)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人员开放。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人员进入。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人员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

(2)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创业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4)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只要创业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非生产类、无污染、不扰民的企业将商住房和住宅作为企业场所;创业者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内申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确实无法提交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的,可依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房屋或土地归属证明文件,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

2.税收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依税法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创业企业经认定、审核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3)创业人员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残疾人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3.财政政策

(1)建立创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实训、开展创业服务和购买创业成果等。

(2)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创业者,各级政府给予奖励。

(3)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放贷比率。建立担保基金正常增长机制,并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各类创业人员贷款需要,增加担保基金额度,最大限度地保证申请者“应贷尽贷”。放贷比率提高到1:5,符合贴息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

4.金融政策

(1)大力支持创业项目,当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2)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机制灵活、资本金充裕、运行规范安全的小额贷款公司,拓宽民间融资渠道,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形成全民创业的多元化融资格局。

(3)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创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和担保机构共同评估认可后,均可作为抵(质)押品。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左右。对就业困难人员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最高额度一般掌握在50万元左右。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上述个人贷款均作为微利项目。上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一次。微利项目的利息(含因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而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予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当地财政各负担一半,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贴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信用担保机构,按其当年小额贷款担保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对经办银行,允许其将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同时按其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新增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适当手续费补助。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1)对登记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的,根据合伙经营或独立创办企业的人数,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各类经济实体的,根据其安置的登记失业人员人数,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根据创业培训合格率等培训效果给予不高于7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和不高于300元/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补贴,确保创业培训后50%的开业成功率。选择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企业作为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班合格学员提供6个月的创业实训场地;创业者经过实训基地培训且在半年内实现创业的,对实训基地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改善实训条件。

(4)加快城市创业园(街)、“凤还巢”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扶持。要调动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和企业的功能,建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复制创业项目或加盟提供便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统一创业园区扶持政策。全市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园统一扶持政策:对各类创业实体自进园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各类创业实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型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5)对年及以后毕业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的大中专毕业生3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参加创业指导、进入人才库。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经历,报考公务员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评审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专家,创业业绩突出,可纳入人社部门管理服务范围,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专业破格晋升条件的,不受身份、学历、资历限制。

(6)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提供创业平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鼓励自主择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

(7)对引进的人才和外来我市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在晋升职称时,可以为其破格晋升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8)对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从人才资金中给予补助和奖励。

6.土地政策

(1)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用地计划指标。

(2)创业人员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创业项目建设需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经济土地创业,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征用(占地)手续。

(3)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7.其它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各项费用。创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的,一律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对发展乡村旅游开发或“农家乐”项目的,有关部门在证照发放、税费征收等方面,参照国家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全民创业能力

1.扩大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城乡各类劳动者,对已经创业企业者开展创业提升培训。

2.提高培训质量。改善教师素质结构,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根据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采取理论与案例相结合、边培训边见习的教学方法,开展创业基础技能培训和项目开发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3.推广和创新创业培训模式。以培训促就业为目的,以体现徽文化内涵和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劳务品牌为依托,努力开创我市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新亮点。人社、农委、科技、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优势,根据不同的创业模式,提供不同的创业培训模式。

(1)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计划(英文简称SIYB)。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培训;对已创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2)实施“大学生创业助力计划”。依托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组织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

(3)实施“青年创业计划”。依托各级团组织,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辅导。

(4)实施“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

(5)实施“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对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妇女、农业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

(6)实施“创办中小企业”计划。依托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展创办中小企业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7)实施“1+X创业”计划。各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探索“1+X创业”培训,实现“帮一个人创业,带一群人就业”。

(8)实施“农村致富带头工程”。依托农业、科技等部门,结合农民创业带头人、星火计划带头人计划,开展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种植业和养殖业产供销等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经纪人。

(9)实施“克隆引智工程”。引进经济发达地区优质、新兴和具有创意的创业项目,特别是服务业、传统特色产业和农业类项目,成立加盟总部和“样板”实训基地,以“克隆”的方式复制创业成功模式,创业就业相结合、教学实训一体化、加盟共赢,为创业者提供简单、实用、系统的创业辅导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四)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全民创业提供服务

1.完善“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各级创业指导中心,不断提升创业指导中心功能,规范创业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并逐步将创业服务延伸至社区、村组。

2.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团。要通过聘请政府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组建创业辅导人员队伍,根据创业者不同需求,采取会诊、出诊等方式,定期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创业稳定率。

3.加强创业信息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项目开发和推介制度,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在所属网站和相关媒体开设创业政策和项目信息等专栏,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相关资讯服务。各地要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4.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创业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5.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诈、不正当竞争和制假贩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保障政策措施落实

1.健全创业工作指标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创业工作指标体系,内容包括: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对企业的贡献率、创业存活率、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培训效果、创业环境、创业满意度等反映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予以分解。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各区、县,市直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进度要求,并逐项分解落实。定期对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保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建立创建工作统计制度。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按月统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并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和调度工作提供依据。各区、县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季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市场主体活跃、创业环境优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快、个体和民营经济财政贡献率高,以及在建设创业型城市中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扬;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

3.实行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的内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各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并列入各级各部门政绩考核及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