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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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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奋力推动岳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刻,县委、县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保今年月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刚才,怀林同志就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些意见是经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深刻理解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是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由于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非常广,难度也相当大。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这是加快岳池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是岳池当前最大的政治。在全县经济结构中,农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实现富民强县、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围绕工业抓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将农业生产变成工业经济的“第一车间”,这对以乡镇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乡镇事业单位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任务将更重,为农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将更高。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就是要把政府长期以来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分离出去,切实摆正乡镇事业单位的位置,充分发挥乡镇事业单位自主经营服务的职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步伐。

×其次,这是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乡镇事业单位处在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和载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负有重要责任。但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恶性膨胀,“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导致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以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稳定,也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并且,当前岳池的城市经济已经起步,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县本级财政逐渐好转,但乡镇自身建设却出现了“拖后腿”现象。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不少乡镇人多事少、人多钱少的问题尤为突出,使本就有限的财力很难集中于发展生产力,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优化乡镇事业单位结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有利于有效配置资源,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完全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第三,这是乡镇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乡镇事业单位绝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立的,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事业单位自身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结构不合理,发展与需求相脱节,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需求缺少灵敏的反应,服务内容老化,服务形式简单;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事、事企职责不清,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计划经济的烙印很深,过分依赖行政机关,缺乏“找米下锅”的创业意识,整体效益低下;三是分配机制不灵活,“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并存,纪律松弛,人浮于事,缺乏生机和活力。面对这些问题,如果还继续按老体制和原有的方式运行,乡镇事业单位最终只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淘汰。只有运用市场的理念、改革的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突破和解决,以改革增加压力,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促进发展,才能使乡镇事业单位恢复活力,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妥善实施,并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

×⒈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触及利益深、涉及范围多、政策要求严、工作任务重,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政权的稳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各乡镇、部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又要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把推进改革同维护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行动,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可能出现的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拿出应对措施,一旦发现,及时加以解决,妥善化解矛盾。

×⒉要正确处理加快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当前,正值冲刺上半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市委也即将召开区(市、县)工作会议,我们必须在全面推进改革的同时,一丝不苟地抓好经济社会的发展,真正使改革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不竭动力。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期间的衔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努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新成立的机构,要完善职能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尽可能缩短“摸索期”;对分流人员留下的工作任务,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手,尽可能缩短“磨合期”,确保工作不断线,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两不误,绝不允许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现象,绝不能因为推进改革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版权所有

×⒊要正确处理无情改革与有情操作的关系。每一项改革都要触及一部人的利益,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级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分流人员的支持。但改革是严肃的,各乡镇、部门在改革过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简单地“拿钱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说服教育分流人员和其他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覆盖到每一个人,落实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动态,抓住、抓准改革对象的思想脉搏,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工作,不讲套话,不许空愿,用政策解释疑惑,用道理消除顾虑,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导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⒋要正确处理各负其责与步调一致的关系。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尽管全县的改革政策和方案是统一的,但各地、各部门、各系统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既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把政策关口,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特别是有关改革政策的解释和宣传,一定要统一归口到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办公室,绝不允许任何不负责任的乱答复、乱解释、乱表态,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干扰改革。版权所有

×三、几点要求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能不能赢得胜利,是对我们领导水平、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实际检验。确保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既是既定的工作目标,也是铁的工作纪律。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⒈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四大班子”领导同志都是改革的督导组成员,一定要带头支持这项工作,带头研究改革政策,深入乡镇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和社会政治稳定。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调研,靠前指挥,仔仔细细研读文件,吃透用够政策精神,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难以把握的政策,要多请示、多汇报,对改革方案要能细则细,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得尽可能周全一些,把政策的操作方案制定得尽可能详细一些,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县级各主管部门要配合乡镇搞好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大力配合,积极支持,确保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把改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抓在手,把调研组织好、方案设计好、措施制定好、步骤安排好、关系协调好、工作督查好,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沟通信息,认真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确保改革的深入开展。

×⒉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公开透明是改革顺利推进、减少震荡、取得实效的可靠保证。一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对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省、市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县上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前不久,县委常委会还专门对改革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了解决措施。各乡镇、部门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把握好政策界限,特别是在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资金筹措等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切实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能任意开口子,也不能随意打折扣,以确保改革不变调、不走样。二是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是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竞聘上岗、人员分流等多个方面,已经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委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各乡镇、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平稳推进。三是要严格执行改革程序。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的程序办事。要实行阳光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该公示的一定要公示,该宣传的一定要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改革对象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⒊要依靠群众,注重引导。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减轻政府压力,但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因此,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把改革的各项政策、内容传达到每个改革对象,帮助他们树立改革意识,提高支持改革的自觉性,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要扩大干部职工在改革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杜绝少数人出点子、划圈子、拍板子。二是要加大形势教育力度。把我们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决策的理由,原原本本地向每一个改革对象讲清楚,帮助他们树立大局意识,取得他们对改革的理解和配合。三是要加大帮扶引导力度。要充分理解分流人员离开曾经为之奋斗和作出贡献的单位、步入社会的心情,充分考虑他们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及时转变择业观念,正确对待角色转变,积极主动地寻求新去向,谋求新发展。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提交本次全国人代会审议的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是这两天两会内外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舆论注意到,此次机构改革方案撤消了几个部门,也新增了几个部门,更侧重于政府职能的调整与转变,在人员精简方面的力度并不大。不过正如方案起草人张卓元给本报记者分析的那样,经过前几次精简,国务院机构已经非常精干了,现在问题主要在地方,乡镇、县吃财政饭的人太多了,他们应该是今后机构精简的重点。

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财政少“养官”至少有三大好处。第一,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扰民”隐患。新华社的资料说,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迅猛,是导致各级财政困难加深的一个关键因素,在很多地区,新增财政收入约有80%以上用于人员经费。“养官”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沉重的财政包袱,少“养官”则可以使这个包袱有所减轻,道理再简单不过。另一方面,在不少地方,财政无力供养大量冗员,一些单位的官员或工作人员就把手伸向市场和老百姓,或巧立名目大肆收费,或有意无意索贿受贿。这些机构和人员的存在,非但没有为人民服务,反而给人民带来危害,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他何用?

第二,少“养官”可以实现“少管官,多管民”。原山西省长治市委书记、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吕日周有一个著名的主张,叫“少管民,多管官”,意思是说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上,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他们去扰民、害民;而对老百姓则要少管,只需营造公平、活跃的市场环境,放手让他们施展就业和创业的才干。针对吕日周的主张,一些人提出应当“少管官,多管民”,认为民的存在是官的存在的前提,官如果不管民的存在,不关心民的利益,其存在的合法性将受到影响。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不无道理。之所以要“少管民,多管官”,是因为官太多了,不管好、管住就会出问题;相反,如果大幅度精官简政,地方主要领导就再也不必把大量精力用于管官,而可以更多地倾注于直接为老百姓造福的实践,岂不更妙?

少“养官”的第三个好处是,有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自尊的干部队伍。我们多次讨论过“高薪养廉”,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高薪能否养廉,而在于只有把官员数量精简到“科长比科学家还少”的状态,国家财政才有能力向官员支付高薪。官员数量大大精简,进入门槛必然抬高,素质也将随之提高,同时社会给了官员足够的荣誉与尊宠(包括高薪),成熟的市场也使得官员“生财乏术”,那么,他们在高薪之外搞“创收”的可能性和积极性也将大大降低,“养廉”乃可望大功告成。

精简机构,裁撤冗员,会造成一部分“吃皇粮”的人“下岗”。这不可怕。政府要想办法为下岗失业的普通老百姓解决问题,自然也要想办法为这部分被断了“皇粮”的人解决问题(但不是让他们回去继续吃财政饭)。更何况,他们以前毕竟是“官”,难道竞争力还不如普通老百姓么?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一、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的职能定位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乡镇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其主要职能应集中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尤其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干部已从过去的催粮、要款中解脱出来。因此,在界定乡镇职能时,要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大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界定乡镇职能。要按照权力、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划分县乡之间的财权、人权、事权、物权,既不能权力在上面,责任在下面,也不能笼统地对乡镇搞“一票否决”。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者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比如:基础教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都是为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属于全国性的公共产品,这些职能应当由国家来承担。国家可以通过拨付资金的形式,委托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管理。属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职能,上级部门和领导要主动承担起来,不能毫不负责地把它推给乡镇。譬如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属于公安派出所职权内的事,要由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负责;属于司法所职权内的事,要由县级司法机关和司法所负责。而不能笼统地交给乡镇政权,“一票否决”乡镇党委、政府。通过依法界定乡镇职能,让乡镇政府发挥好服务农村、农民、农业的职能,解决政府错位、超位、不到位的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管理社会的积极性,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基础。

二、结合乡镇特点,设置乡镇机构

乡镇与农民直接接触,工作性质决定其机构设置不可能与上级一一对应,因此,建议乡镇机关综合设置一个办公室,或分别设置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处理乡镇机关的会议、接待、协调、财务等工作。其他人员实行委员、助理员制。委员、助理员直接对书记和乡镇长负责。由于乡镇领导均在10人以上,乡镇机关设置3个办公室,不但不便于领导分工,而且增加了管理层次。而实行委员、助理员制,委员、助理员直接对分管领导负责,直接面对群众,既可有利于乡镇党政领导分工,明确责任,也便于和上级业务部门对口,同时也可拉短乡镇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可以明确责任,又可以减少推诿扯皮现象,齐心协力履行好乡镇政权的职能。

乡镇事业机构,也要按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科学界定职能。把那些属于乡镇政府的职能从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交给乡镇政府。比如卫生院、畜牧站中的防疫职能,水利站中的规划、抗旱防洪职能等等交给政府,而把卫生院、畜牧站中的医治职能,水利站中兴利职能等等推向市场。对于不在具有社会公益职能的站所直接改制为企业或社会中介组织,与乡镇脱离隶属关系。为此,建议乡镇事业单位仍按省委、省政府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设置4个中心1个所,即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划生育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含文化、民编制管理研究政、劳动保障等职能)和财政所。通过减少机构设置,斩断乡镇向农民乱收费的“手”,从组织上为构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干部、群众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农村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三、制定优惠政策,大力精简富余人员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在于分流富余人员,尤其是在农业税取消的大前提下,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不分流富余人员,解决人员超编与财政短缺的矛盾,不但机构改革会流于形式,而且乡镇政权也很难开展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分流富余人员,需要财力支持,而目前乡镇财力有限,单靠乡镇很难解决,这就需要中央、省、市、县分别给予财政上的支持,彻底解决乡镇债务和分流人员待遇问题。一是借鉴企业改制和粮食系统改革经验,鼓励转制人员买断工龄、置换身份,变“公家人”为社会人。自愿置换身份的人员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书,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完全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划定年龄段,让一部分在编人提前退休。不愿提前退休的,如果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称职的可充实到村里任职,或通过考试、考核竞聘上岗。三是对于不愿买断工龄,也不愿提前退休的在编落聘人员,可在3年内发基本生活费,3年内仍竞聘不上的,要予以清退。四是对于乡镇聘用的、没有编制和计划指标的临时借调人员,要先行清理,该清退的要坚持清退,确实是有技术、有能力的,也可允许其与在职人员一起参加竞聘上岗工作,落聘人员一律清退。五是解决好乡镇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让在编的放心,落聘的有保障。通过分流超编人员,减轻乡镇财政压力,解决乡镇人员为了吃饭而向农民乱收费的问题,这是密切干部群众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否则,农民负担“反弹”,人民内部矛盾加剧,社会秩序混乱,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后的人员调配工作。加快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卫生体制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行为,把好事业单位人员“入口”,重点做好2012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和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3、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积极主动提供人才信息服务。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农业人才智力需求调研预测,积极主动做好人才智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整合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拓宽人事领域,做好人才中介服务工作。

4、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申报工作,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工作。

5、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做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准备工作、新部门“三定”拟草报批和人员定岗、国有资产划转、各类档案登记移交工作。

6、做好2012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和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工作。

7、加强行政表彰奖励管理,做好各项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全面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等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纪律处分执行和绩效考评等结果的执行工作。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2013 年3 月10 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 将原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地方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亦于同期下发。

自此,延续了10 年的以“综合协调、分段监管”为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最终指向了“职能归并、全程监管”的治本之策。面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此次改革蓄势已久,可以说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根据国务院改革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上海市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将此前散落在食品安全办公室、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原本分属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能无缝对接。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介绍,就上海市的机构改革而言,市局层面的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工作已于9 月底基本完成,11 月底区县一级调整也已到位,经过12 月份的过渡期,2014 年1 月1 日起,街镇在内的上海市所有食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都将以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身份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破除“九龙治水”的监管弊端

顾振华指出,此次改革主要有两大“红利”,首先就是解决了过去多部门分头管理的弊端。过去的“分段监管” 模式难免在监管上存在缝隙,部门间相互推诿也时有发生。同时,职责界定的不清,也导致多个部门之间存在职能重叠或空白的问题,容易出现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或监管空白的现象。

而将工商、质监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纳入之后,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全面承担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保留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其综合协调的职能,具体工作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值得注意的是,浦东新区的改革方案在整合力度上更进一步,原浦东工商、质监、食药监直接整合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浦东新区政府直属部门,从而形成统一的、综合的执法体系。

机构的整合以及部门责任的明确, 不仅避免了诸如前文提到的面包房这样的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尴尬,对普通消费者来说, 最直观的感受是,一旦发现问题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了。自2012 年起,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号通”的城市。而在这之前,各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五花八门,农业是12316、工商是12315、质监是12365、食药监是12331、商务是12312……顾振华介绍,现在市民凡遇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直接拨打“12331”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今后对投诉、举报的接待和处理也将统一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完成。

依靠人民群众的“大海”

除了机构整合,顾振华还谈到,这次改革的另一大“红利”便是基层监管力量的加强。本次机构改革着力推进监管重心下沉,在上海8 个郊区(县)的每个街道(乡镇)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8 个中心城区以2 ~ 3 个街镇建立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的基层监管组织从无到有,此前只有工商和公安在这一层面设有类似的基层执法机构。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的决心从人员配置上可见一斑,顾振华介绍,市、区县和街镇三级的食药监系统的人员配比大致为1∶2.5∶7,也就是说超过70% 的食药监工作人员将在街镇一级组成一支具有专业技术监管能力、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基层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队伍,做到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在基层, 解决在基层”。

除了政府监管,同样也离不开社会的参与。顾振华介绍,村、居委会将组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志愿者队伍, 增强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并加大对市民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宣传力度。这样一来,从市一级到村、居委会将构建起金字塔形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另外,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正如总理所说, 食品安全是衡量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尺。此次机构改革,基本实现了监管主体的统一,然而监管客体并没有发生变化,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数量多的现状没有改变,小作坊、小摊贩等非正规领域仍是监管的难点。如何在改革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争取更多的改革红利?这些都将成为摆在改革者面前的下一道考验。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6篇

一、初见成效

1、减轻了农民负担,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负担总额4372.26万元,与1999年的农民负担总额8573万元相比,减少4200.74万元,减负率49%。人平负担60.75元,亩平负担84.20元,分别比改革前减少58.06元和64.04元,减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施新的农税政策,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田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积极性。

2、规范了税收征管,强化了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在税费改革过程中,全市认真落实“两严禁”(即严禁乡镇、村等非财税征管人员收取农业税,严禁财税人员代收其它资金)的征收制度,推行“三定”(即定时、定点、定额)的征收办法,严格按照“十不准”的征收要求,规范了农税征管行为,提高了征管工作的透明度,征收模式和征管方式开始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扎实推进和乡镇村资金管理制度的确立,农村民主法制管理的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扩大了村民自治范围;拓展了基层群众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和形式;调动了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积极性。

3、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比较效益明显提高。改革后,农民在农业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只增收农业税,不再增收农业特产税,这样,农民发展经济作物和特产生产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积极性。

4、促进了乡镇机构改革,重塑了政府形象。伴随农税改革和机构改革,乡镇政府职能也随着农税征收主体的改变而转变,政府由原来向农民催粮收款转为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乡镇村干部从过去的“登百家门,收百家钱,遭百家骂”的窘境中解脱出来,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重塑了政府形象,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转轨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基本作法

(一)高度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2年,鄂州市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农村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迅速从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12名熟悉农村工作情况的精兵强将,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专门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区长是直接责任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深入调研,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农民负担水平等核心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由于历史统计资料与实际有出入,为了深入了解实施,市税改办的同志组织专班深入农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实行总体抽样、实地测算、反复论证。税改办公室根据调研和摸底情况设计出100多套表格,对基础数据和材料进行系统归类,并在常年产量确定上,借鉴外地的作法,根据地理、地级情况,将全市计算常年产量按地域划分为小平原地区、半湖半丘、丘陵岗地三个等级,对应不同常年产量,各乡镇街办在确定农业税常年产量上做到了“两个基本一致”。对减少耕地面积按政策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把握了计税要素。在此原则和基础上拟定了《鄂州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三、加强督导,及时检查纠偏整改

2002年10月下旬,由市税改办、市农办、市农经局、市人事局牵头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5个乡镇办、35个村和310户农民按照“十二不准”和“十项政策措施”要求进行调查,采取不漏乡镇办、不事先通知、不要人陪同、不反馈意见、不要基层接待的“五不”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各乡镇迅速纠正。对全市夏征过程中超收涉及到215个村、26406个农户的303.14万元资金,按政策全部退还给农户。2003年3月,全市再整改、再督查,各区迅速抽调机关干部800人进村入户,确保每一个村有2―3名国家干部,督促指导农村税费改革考核评估工作,全面细化考核评估内容。全市共发出调查问卷18.5万份,已回收17.2万份,回收率93%。问卷调查涉及两封信一书一卡的发放、亩平负担是否超过100元等15个方面,群众对税费改革政策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全市各区乡镇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重点抓、抓重点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7篇

同志们:

这次干部调整,是县委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实际,通盘考虑全县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领导班子,经过认真考察,反复酝酿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统筹考虑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今天,县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把这次调整的领导干部召集在一起,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谈话。下面,我讲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这次调整所遵循的指导思想

这次调整干部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为今后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在这次调整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坚持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这次调整,充分考虑了各单位以及每名领导干部几年来的工作实绩情况,同时,参考了每个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对那些真抓实干、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重用。对那些工作不利,成绩一般的干部,进行合理地调整。使各级领导班子更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二是充分依据考核结果的原则。今年年初,县委依据2005年下达的考核目标,对旗乡镇、县直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了全面的考核,为这次干部调整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县委高度重视对干部日常考评和民主推荐,既注重工作实绩,又考虑到了工作的连续性;既侧重了解干部的个体情况,又综合考虑了每个领导班子的整体情况;既尊重民主推荐结果,又广泛征求县几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使这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调整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是坚持实行岗位交流的原则。坚持岗位交流,使领导干部经历不同的岗位和环境,这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是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要求。这次干部调整,县委从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加大了干部交流的力度,一方面使干部尤其是一些年轻干部,能够丰富经历,增加阅历;另一方面有效避免干部在一个岗位上时间过长带来的弊端和矛盾,使干部能够消除顾虑,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次干部调整根据职数配备的要求,对一些干部实行了转任非领导职务,这是改革形势的需要,对于稳定干部队伍,推动各项工作都有积极的作用。在调整中,县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和能力,确立了选贤任能的导向,把工作上有思路、有能力、有魄力、有办法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让他们发挥更好的作用。

总之,这次干部调整,是县委从全县发展的大局出发,从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出发,慎重做出的决定,调整方案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达到个人百分之百满意是不现实的。可以说,在这次调整中,县委尽最大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让绝大多数干部感到满意。但由于受领导职数的限制,一部分优秀干部的使用不尽如本人的意愿,对此,我们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特别是对一刀切问题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按照方案要求,全县乡镇科级领导干部职数减少名,工作难度和压力相当大。县委经过再三考虑,对旗乡镇领导干部正职切到岁,副职切到岁。应该说,绝大部分退下来的领导干部都表现出了很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能够真诚理解县委的难处,全力支持这次干部调整。对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这些干部识大体、顾大局的奉献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调整,共涉及人。其中,乡镇人、县直部门人;交流任职人、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可以说通过这次调整,使旗乡镇领导班子在年龄、学历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在干部任免的程序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票决制》的办法,更加公正、科学、合理。

下面,我代表县委向各位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摆正心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干部新老交替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规律。作为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干部素质高低、涵养深浅和政治上的成熟与否。如果能客观正确对待,不仅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大局,也有利于个人的成长进步和身心健康。因此,希望大家要正确的对待这个问题。留在岗位上的同志要积极努力,勤奋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调整工作岗位的同志,也不要有思想包袱,不是说你的能力不行,而是岗位所限,希望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扬过去那种拼搏精神,把工作做好。退下来的同志,希望也要安心,力所能及地发挥好余热。

第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干部不断成熟的重要条件;是提高个人素质的重要渠道。当今世界新事物、新思想层出不穷,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形势的发展、岗位的变更,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要履行好自已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更好成绩,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第一位,这是每个领导干部成长的根本,也是提高自身修养的前提。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能标志政治上的成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掌握科学的理论,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二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要加强政策学习。只有不断地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才能深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才能创造性的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四是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要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社情民意,不断发现、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典型,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工作水平,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第三、加强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是一个集体的最大优势,只有团结,才能集聚外力,激发内力,形成合力。常言说得好,“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相互拆台,全都”,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一个道理,也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但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加强团结,要重点希望大家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把握好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党的各级组织执行的是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干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把团结放在首位,搞好本职工作,承担起应尽职责,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我行我素、自由发展。如果不遵守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这一原则,就会失掉领导岗位,被淘汰出局。二是把握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一个领导班子战斗力强不强,取决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正副职之间配合的怎样。班子成员要识大体、顾大局,既要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正副职要有共同的责任感,这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副职领导要把握好自已的角色,给自己准确定位,尽心、大胆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主动而不越位,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和正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应该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并力争出色完成,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能往上推,要主动揽过来,大胆处理。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农技推广体系;现状;问题;对策;江苏淮安;淮阴区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6-0301-01

淮安市淮阴区拥有67万农业人口,现有6.5万hm2耕地,农作物播种面积12万hm2。近年来,在淮阴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技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依靠科技的力量为淮阴区农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广大农民在结构调整中尝到了甜头,认识到科技就是生产力,科技就是效益。但农技推广体系及农技人员在机构改革之后,却面临着众多难题。

1 淮阴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现状

1.1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

淮阴区农技推广中心是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下设5个机构(办公室、粮作站、经作站、土肥站、植保站),编制数34人,实有人员29人,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现有人员年龄和知识的老化,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植保、土肥、蔬菜、栽培、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人才更为紧缺。2003年底,由于推广中心负责人被调到农业局工作,现在的单位性质也就随着改变,人事部门认定农技推广中心仅是股级单位(目前全省县(区)级农技推广中心仅此1家),结果造成现在单位性质不明确,关系没理顺,给单位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很难引进人才,严重影响了全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目前全区共有21个乡镇农技推广站,有农业技术人员101人,其中国家干部62人,聘用制干部35人,工勤人员4人。

1.2 农技推广体系的职能

一是农业“四新”成果引进及示范推广;二是高效农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三是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四是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五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六是耕地质量的监管与指导等[1]。

2 基层农技队伍存在的问题

2.1 农技队伍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

目前,科技革命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由于农技推广人员大多数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直接影响了农技推广目标的实现。区农技推广中心编制34人,在现有的29人中,40周岁以下的15人,仅占51.7%。在学历层次上,本科生17人,占58.6%,其余均为本科以下学历。全区21个乡镇农技推广站101人中,30周岁以下的只有1人,40岁以上的55人,占总人数的1/2还多。在学历层次上,本科生2人,大专生44人(多数是通过区农网校培训取得的),中专生及以下学历的55人。在职称方面,无高级职称,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助理农艺师和技术人员)90人。

2.2 农技体制改革,使农技推广职能弱化

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后,乡镇农技推广站按照要求将人、财、物交给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有的人员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能适应本职工作。乡镇农技人员不仅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开展工作,真正实施农技推广的时间大量减少,推广职能日趋下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仍然没有保障,实施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等经费无从保障[2]。

2.3 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衔接

目前,乡镇农技站与原业务主管部门农委基本脱钩,村级农技组织没有编制。业务上的脱钩,信息上的不畅,组织上的脱节,给农业科技的推广造成了严重障碍,所谓区、乡、村、组的推广网络已经形成“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科技成果难以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2.4 农资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服务缺乏活力

好的“四新”成果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推广到农民手中。有个别地方科技进不了村,入不了户,农资市场基本上都被个体户占领,给正常的农技推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5 农技服务手段落后

目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还是依靠传统的“一张嘴、两条腿”搞服务,缺乏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试验、培训、通讯、交通、检验、检测等条件,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3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对策

3.1 加大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出台的1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力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分类改革,必须建立一支精干、多效的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政府的各级领导要真正地从思想上重视农技推广工作,重视农业、农村工作,重视区、乡农技推广部门的现状,确实解决好当前农技人员的医疗保险及养老金等问题,使其生活有保障,无后顾之忧,并有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加大对经营性推广机构的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3.2 打破现有农技管理模式,将农技服务与实体经营分离

根据国家农业部的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将现有的农技人员按片成立农业技术服务站,人员的管理与业务的指导以及工资的发放由区农委统一管理协调,在人员使用上可根据各片站的实际情况(土地面积,农业人口和作物类型)和结构调整需要,合理搭配专业技术人员,要做到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建立农技人员考核评价新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任务要求,量化考核指标,把农民群众和所在地政府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纳入农技考核体系,以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3]。

3.3 严格管理,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加快区、乡2级农技人员和专业知识的更新速度,结合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区农委要加强与劳动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现有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是现代高效农业的知识培训。实行以岗定人,以岗定责,推广全员聘任制,打破铁饭碗,实行以绩定酬。

3.4 及时补充紧缺人才,增加农技推广经费

为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议区委、区政府能及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补充紧缺人才队伍,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加快技术更新,加大“四新”成果的推广,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区农委要合理统筹有限的资金,确保每一份投入的资金都用在实处。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促进淮阴区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快速提高,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为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多作贡献[4]。

3.5 建设多元化服务队伍

鼓励和支持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场中介组织等涉农部门的技术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业务积极参与农技服务,使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逐步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尽快构建起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4 参考文献

[1] 刘旦.湖南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08.

[2] 谢建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4.

[3] 白金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农村工作通讯,2012(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