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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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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1篇

1、深刻领会《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的重大现实意义,明确专业机构的职责,提高血防专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防治的水平和能力。

2、深刻认识“血防工作规范”的重要性,规范血防行为,掌握防治方面的最新要求和技能,使血防人员按“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提高防治质量。

3、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

(GB15976-20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血吸虫诊断标准》(WS261-20xx),增强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站业务人员。培训内容以《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为主,增加血吸虫病诊断、控制和消灭标准、碘缺乏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结合我县实际边讲授理论边提工作要求。

三、培训组织与安排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辅导授课形式,强调培训后的自学,以切实增强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防治技能。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巩固我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确保实现我区“十二五”期间血防工作目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血防工作责任

近年来,我区部分乡镇出现了螺情回升,螺点环境复杂,且位于人畜常到的村庄周围,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血防区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血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血防工作。把血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相结合,优先安排,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血防工作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区政府实行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年度血防工作指标纳入对血防区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围绕我区2009-2015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规划要求,层层鉴定责任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如期实现“十二五”工作目标和连续两年血防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血防工作重点

我区“十二五”期间血防工作要继续巩固传播阻断工作成果,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杜绝发生当地急感病例出现;现有螺环境必须重新达到“无螺状态”标准;新发现的残存螺点必须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当年发现、当年环改”目标;其他无螺地区要继续保持“无螺状态”。

血防区各乡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把易出现钉螺反复的流行村作为当前血防工作的重点地区,将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地采取预防控制策略措施,实施综合治理。要把血防区螺情监测作为当前血防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血防区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每年螺情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对查灭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区卫生部门要切实掌握全区螺情、疫情动态,按照上级技术规范要求,督促指导血防区乡镇认真组织做好查灭螺工作。要认真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的医疗救治民生工程,切实保障贫困农村晚血病人身体健康。区地病办要建立查灭螺责任制和工作考核机制。区林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输入性钉螺监测,严把苗木引进关,防止输入性螺情发生。区水利、农业等部门要紧密围绕农田水利改造项目,采取药物杀灭和环境改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科学防控。按照“先重后轻、先难后易、整体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有螺环境改造工程。血防区乡镇要按照区地病办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村螺情监测的组织与协调,落实相关监测工作人员和经费。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血防工作的认识。

三、强化部门配合,提高血防工作综合效益

区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卫生、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徽州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规划纲要(2009-2015年)》要求,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血防工作职责。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家畜传染源查治和疫情监测,组织实施好对流行区引进的家畜检疫,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血防网络,组织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筛查、治疗和预防性服药工作;区水利部门要坚持“疫区优先安排,治水结合灭螺”的工作方针,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优先考虑水利血防灭螺工程;区林业部门要重点做好输入性苗木螺情监测;区国土部门要优先考虑有螺地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区卫生部门要加强查灭螺、居民查治病、建无害化户厕、疫情监测,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血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优先安排有螺环境综合治理。区建设主管部门在血防区尤其是在有钉螺环境兴建农业、水利、交通、能源、旅游等经济建设项目时,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区卫生部门对项目设计和施工环境进行血吸虫病防控卫生学调查和评价,把必要的血防措施纳入工程建设内容,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应列入工程经费预算。区发展改革部门对涉及血防区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应事先征求区卫生部门意见。区政府在编制或审批当地的农业、水利、国土、林业等工程项目时,应统筹安排有关血防的工程措施。所有与血防结合的农业、水利、国土、林业建设工程,在执行本部门行业技术规范的同时,必须按照血防的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并符合血防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已建成的血防工程要明确管理单位,落实使用和维护责任,加强管理,发挥综合效益。宣传、教育部门要创新方式,积极开展社会公众血防知识宣传工作。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3篇

一、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规范化考核评估机制。

2.进一步加快疾控中心建设进度,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今年底全部完成建设项目。

3.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系统的管理,做好信息分析、评估工作。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县级以上疾病控制管理、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管理等疾控人员的培训。继续举办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为各市培养现场流行病学骨干。

5.加强*年度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促进我省疾病防控综合能力的提高。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6.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和实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0年)》。成立省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争取到*年底,对全省50%的县级以上主管领导干部培训一次。落实“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争取年底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完善监测检测体系,继续加强高危人群筛查,4月底前完成公安系统监管场所艾滋病筛查工作。加强示范区督导,总结推广综合防治工作经验,加大力度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安全套使用和针具市场营销等干预措施,*年美沙酮治疗门诊数量扩大到10个以上。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做好免费抗病毒药品的管理,加强艾滋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7.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非典、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流感疫情监测,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各项工作。完善与农业等部门传染病防治信息的通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管理,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8.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大归口管治力度,加强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和追踪工作,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查痰点的建设和查痰质量控制工作,逐步开展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免费治疗工作,开展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8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90%以上。

9.加大狂犬病预防控制力度,遏制狂犬病疫情上升势头。加强重点地区督导和疾控专业人员犬伤后伤口处理知识培训,编制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加强对农村地区宣传,普及防治知识。

10.加强鼠防机构建设,完善鼠疫防治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抓好原鼠疫疫源地的灭蚤工作,降低鼠疫宿主动物和媒介的密度和数量,加强南方九省鼠疫联防工作。

继续抓好霍乱、流脑和登革热疫情的监测和疫情处理工作,防制疫情暴发和流行。

三、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11.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快进度,*年底前全省完成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规范门诊建设。加强冷链设备的更新、补充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开展专项督导。抓好儿童卡介苗、脊灰糖丸、麻疹苗、百白破苗、乙肝苗和乙脑苗等“六苗”基础免疫,保持“六苗”接种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乙肝监测系统,加大乙肝防治宣传力度,开展*年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乙肝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在重点地区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或查漏补种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有效控制麻疹。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疫苗效价、免疫效果和AFP监测。继续加强流脑疫情监测等预防控制工作。

四、抓好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12.制定落实《*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10年)》配套文件,加强重点地区肝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快肝吸虫病防治进程。开展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项督导,推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13.做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颁布后的宣贯工作,加强疫区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继续开展原流行区交叉查螺工作,做好粤沪闽桂浙五省区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消灭血吸虫病防治成果。

14.以实施全球基金疟疾控制项目的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疟疾防治工作开展;做好疟疾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正规治疗工作;加强基层镜检站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报病意识和防治能力。抓好全省消除丝虫病总结评估和世界卫生组织消灭丝虫病认证准备工作。

五、稳步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

15.加强监测和重点市县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继续推进全省基本消除麻风病进程,做好麻风畸残康复工作。加强性病监测,推行性病规范化门诊试点工作。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根本目标,以改善我县卫生服务环境、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为出发点,依据国家卫生事业发展政策,重点加强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的配置;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和改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让广大人民群众人人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全县生产、生活质量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规划目标

(一)基础建设

1、县、乡两级医疗卫生单位环境、条件改造完成率达100%;

2、县、乡两级基本医疗检测中小型仪器配齐率达100%,县级医疗单位基本治疗检测所需大型设备拥有率达80%以上;

3、完成临澧县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大楼的修建和基本执法用仪器设备的添置;

4、成立临澧县120医疗急救中心;

5、修建临澧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卫生防病

1、主要慢性病管理率达50%;

2、计划免疫规范接种率达98%以上;

3、主要地方病患病率较“十·五”末期下降30%;

4、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达100%;

5、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低于100/10万。

(三)卫生监督

1、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95%;

3、劳动卫生监督合格率达80%;

4、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施符合配置标准,无违法医疗卫生机构;

5、基本医疗规范管理率达98%。

(四)妇幼保健

1、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00%;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

3、七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10‰。

(五)健康教育

1、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2、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3、人群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六)血吸虫病防治

1、血吸虫病人、畜接受治疗率达90%以上;

2、不出现阳性钉螺;

3、不出现新发晚血病人和急性血吸虫病人。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把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全县卫生事业的快速向前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

发展计划部门:将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财政部门: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调整卫生支出结构,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实现。

农村工作部门: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列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和合作医疗的实施,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卫生扶贫。

卫生部门:做好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的规划、实施,组织新技术的交流、推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监督指导。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监督,严格监控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环境质量。

水利部门:结合农村水利建设,配合做好农村改水和血防灭螺工作。

乡镇企业管理部门:督促乡、村企业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建设,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

教育部门:结合成人扫盲进行卫生常识教育;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健康教育师资,并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搞好学校卫生,改善食堂卫生及其它卫生条件。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部门:加强宣传和报道,传播卫生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宣传和引导全社会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

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药品监管、盐业管理、计划生育等部门也要根据职责,落实有关措施,支持农村卫生工作。

(三)深化卫生改革。深化卫生院内部改革,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完善县、乡卫生机构的功能、布局,重点加强县级预防保健机构和农村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提高技术队伍素质,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改造任务,达到基本设施配置标准。

(四)加强公共卫生建设。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规划,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各项任务。积极防治、控制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巩固、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继续搞好食盐加碘和血吸虫病疫区灭螺工作,开展慢情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健全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保证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结合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村改水、改厕,提高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和沼气的普及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对农村医药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食品卫生、职业病防治、医疗服务市场、药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5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控制学生近视发病率,做好眼保健操。

2、小学生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保健牙刷的使用率达100%,。

3、健全学校各项卫生档案,学生体检建卡率达100%。

4、教室采光、课桌椅配套比例逐步符合教学卫生要求。

5、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宣城市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迎接宣城市教育局关于市级“卫生学校”复查验收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少先队及每班黑板报每期开辟卫生栏目。

4、坚持每周五校卫生评比日制度,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100%。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按《学校卫生档案》要求,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饮食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以及对外购食品的索证工作,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广泛开展对手足口病、甲型H1N1型流感、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麻疹、风疹、流感、乙肝、流脑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四、主要工作安排:

九月份:1、制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件工作

十月份:重点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其次预防手足口病。

十一月份:调查上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6篇

冯忠武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兽医工作也有了新定位。兽医工作关注领域必须从家畜家禽向人、动物、自然环境转变,兽医的职责也应从保障养殖业安全向保障粮食、食品、公共卫生、生态共同安全转变。当前兽医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兽医立法、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行业监管、屠宰行业监管。

完善法规制度 贯彻已定政策

冯忠武指出,目前我国兽医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但兽医法制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例如:个别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一些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因此,农业部将围绕人(兽医)、物(兽药、医疗机构)、事(防疫检疫)三个方面构建起全面、合理、协调、有力的兽医法律体系;未来5 年,推进农业立法工作安排将重点围绕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兽医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制订三方面;今年兽医局重点工作主要是研究启动《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冯忠武说,当前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因此,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明确防控重点:优先防治16 种国内动物疫病、重点防范13 种外来动物疫病;实施三大策略: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策略、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做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布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包虫病)、消灭马鼻疽和马传贫、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努力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突发疫情应急管理能力、动物疫病有计划控制能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和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能力。

冯忠武强调,要继续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从明确责任体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配套保障政策、打击违法犯罪四个方面入手,努力不发生乱抛病死畜禽造成危害环境和食品安全的现象,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

冯忠武指出,当前生产、经营、使用兽药的行为不规范,兽药管理机构不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督执法手段欠缺。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兽药市场秩序。首先,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兽用抗菌药的使用;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药;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活动;开展养殖安全用药宣传培训;狠抓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兽药产品追溯监管。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配套落实屠宰监督

冯忠武说,自2013 年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农业部起,截至2015 年2 月底,省级划转率已完成97%,市、县分别为75% 和56%。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从国家层面上,一是重点做好《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订工作 根据新的职责适当扩大调整范围、实行畜禽屠宰许可制度、畜禽屠宰分级管理制度、畜禽屠宰GMP 制度、兽医卫生检验制度和畜禽屠宰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二是要制订出台一批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管理办法》、《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办法》、《畜禽屠宰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三是要加大标准体系建设力度 制订《畜禽屠宰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规程》、《家畜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家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从地方层面上,一要研究制定乡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督管理办法、牛羊禽屠宰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其次要抓紧开展国家已出台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国家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地方可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另外,要做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

(一)职责调整要尽快到位 推进市县两级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积极与机构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注重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质量,同步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移交与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设,尽早建立上下贯通的屠宰监管体系。(二)专项整治要更加有力 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驻场兽医监管,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组织做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7篇

一、组织机构

组长:鲍道芳

副组长:杨启国、王贵良、祝庄飞

成员:柯乐、张云龙、殷均锋、张吉祥、潘娟、

石顺海、薛代星、姚康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更好地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全面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传授健康知识、建立卫生行为、改善环境,我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贯彻卫生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积极推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上级相关方针、政策,宣教卫生知识,加强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食物中毒发生及流行,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健康素质,确保学生饮食、食品卫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政教处负责组织卫生检查考核,教务处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总务处负责改善卫生条件,创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全校师生要配合区卫生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和检查防治工作以及区疾控中心对学生进行的健康体检、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常见病矫治,做好重大卫生事件预防应急预案以及校医(或保健教师)培训。学生食堂要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所对食品、饮食、饮水卫生安全进行的监督。

四、工作内容

1、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后勤处、班主任及健康教育老师各尽其职,共同做好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

2、 教务处负责把学校的健康教育列入整个教学计划,保证学校健康教育课本拥有率、开课率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 以上;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做到“五有”,即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评价,同时要做好学校健康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质量,定期进行卫生知识讲座,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异常、心理障碍的疏导及执行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竞赛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完善学生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将在初一年级开展“生殖系统健康与卫生”教育,继续做好调查问卷。加强指导和引导。同时,针对初二年级,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活动,积极普及艾滋病相关知识,教会学生正确对待异性,强化自尊自爱,使学生自觉拒绝性行为的发生。我们还要积极联系社区和政府相关组织和部门,形成教育合力,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健康和持续地协调发展。

3、 班主任要做好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的工作,提高学生卫生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疾病控制工作,做到“防患与未然”;加强春季流行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做好对患龋齿、近视、沙眼、贫血、疥疮等常见病学生的矫治工作。

4、健康教育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知识学习工作,加强学生用眼卫生的宣传,培养学生正确的坐姿,教育学生劳逸结合、多做户外活动,注意营养均衡,提高眼保健操质量。

5、团队要广泛地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等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

6、政教处要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红十字宣传活动;自觉接受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对我校的卫生监督和县教育局的检查,规范爱国卫生档案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落实好《青白江中学学生健康行为要求》(1)、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2)不挑食、不偏食、不吃零食。(3)、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4)、对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要进行劝阻。(5)、在紧张的学习环境中注意用眼卫生。(6)、勤洗澡、勤洗头、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7)、坚持每天早晚刷牙,饭后漱口。(8)、坚持饭前便后洗手。(9)、注重青春期卫生。(10)、不吸烟、不醺酒。(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和被污染的食物。(12)、就餐时坚持使用自己的餐具。(13)、男女同学相处应尊重对方。(14)、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1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16)、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17)、不穿紧身衣裤。(18)、不打人,不骂人。(19)、坚持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20)、养成主动学习卫生知识的习惯(如通过广播、电视、卫生课和报刊杂志等学习卫生知识)。

7、净化师生的心理环境,培养师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在努力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心理健康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学校实际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不同年级有不同侧重,初一年级是学习适应教育、学习方法指导,集体主义和主体意识教育,人际关系教育;初二年级是社会责任感教育,人生观教育和承受挫折能力的培养;初三年级是升学与择业教育,应考心理辅导。

8、体育教师要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坚持经常锻炼,全面锻炼,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开展“两课”(体育课、健康教育课)“三操”(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一活动”(体育课外活动)。体育活动中要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运动创伤的发生,并随时准备好急救措施,对一般的运动创伤和运动事故能进行急救处理。

9、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学生,要隔离治疗,复学时需持医疗康复证明方能到校上课;对怀疑是传染病的学生,学校和班主任要动员其到医院检查确诊,以防传染病漏诊或误诊。

10、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及重大卫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和专(兼)职保健教师为法定传染病的层次责任报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计38种。分别为甲类:鼠疫、霍乱、艾滋病。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学生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或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效性禽流感以及其它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责任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报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学生中出现除上述以外的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在6小时内报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

在学生健康体检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传染病病例,除按规定程序、时限上报外,还应及时通知家长,根据情况责令其隔离治疗。

学校发生卫生安全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等)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同时,学校要启动相应的紧急预案。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范文第8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三项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内涵建设

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行业作风是卫生系统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卫生局强化措施,从五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和深入实施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党风廉政卫生行风三项建设,以多项抓手联动,促进卫生系统医疗质量和行业作风的全面好转:一是召开卫生系统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暨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动员大会,对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和行风职业道德三项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不同的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好工作;三是制订并下发了《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不同的活动明确不同的工作重点,使三项建设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互补性;四是设立专用的银行帐户和举报电话,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督查和指导,目前已完成了第一轮督查任务;五是在医疗卫生行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

目前卫生系统各单位已按照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一些单位三项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商业贿赂现象被有效遏制,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4月10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原创: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还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在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各乡镇都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乡镇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和村公共卫生工作小组,各乡镇村分别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具体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全市市、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已基本落实到位。在业务工作方面,卫生局将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和卫生系统下属单位责任。目前,农民健康工程在我市实施顺利,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积极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部分乡镇已启动和实施体检工作,建立了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截止4月10日,全市共完成参保农民体检98543人,占应检人数的22.8%。面向群众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指标,并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终考核标准中,大部分工作已规范开展。

(三)以医院管理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医政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

上半年,在狠抓诊疗技术规范、临床质控、药品质量、招生体检等日常性医政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急诊急救工作。组织医疗单位对急诊急救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学习,加大硬件设备的投入,加强急诊设施建设,同时专门对中心卫生院以上的所有医疗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开展了突击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我市急诊急救工作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单位的应急抢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村卫生室的整治工作。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诊所面积、内部布局、医疗设施配置、诊疗规范、执业合法性等,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这次共检查村卫生室252家,下发整改意见书172份。通过整治,使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三是配合残联完成了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了石门镇溪底等八个村(点)的6岁以下儿童全部进行了残疾筛查,对7岁以上的疑似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共调查4000多人。四是认真调研,做好出台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外出会诊、临床用血、部分临床检验检查项目结果互认以及支持民营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相关政策计划于年内出台。

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1-5月份全市无偿献血共2020人次,献血量达496.8升,满足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要求,临床成份输血率达98.1%,完成了市政府下发的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

(四)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载体,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确保今年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是2010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基础。今年创卫工作的重点,一是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确保通过复查验收;二是制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完成今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其他任务。作为创卫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今年上半年,市爱卫办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制订,制定了统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台帐资料管理标准,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台帐资料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了多期健康教育培训班,全面部署和规范市区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江山市巩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方案》,开展了灭鼠宣传发动、鼠密度监测、灭鼠投药员分级培训等准备工作,目前市区大部分部门单位按照“四统一、三不漏”的原则,于4月24-26日开展了统一投药灭鼠工作,共投放灭鼠药物2.05吨。四是组织卫生、工商、街道等部门人员20人,对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城中村、个体工商户等176家单位进行了划片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发放督查单。五是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大力开展了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美化、洁化城乡环境。这次活动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到位,措施得力,群众参与面广,积极性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加强以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

血吸虫病是我市重点防治的传染病之一。今年上半年,我市再次发现大面积有螺环境,位于虎山街道的前井村、坛石镇的中心村和横渡村,面积达12.02万平方米,具有有螺环境复杂、钉螺密度低、隐蔽性强、灭螺难度大的特点。螺情发现后,卫生局主动与水利、财政、林业及疫区乡镇联系,充分发挥部门、乡镇协作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灭螺工作,目前已完成该地区的灭螺任务,灭螺效果令人满意。在疫区乡镇继续实施以兴林抑螺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为主要措施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并按照《赣浙两省四县(市)2006年血防联防实施计划》,加强省际合作,做好血防联防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查出有螺乡镇(街道)6个,有螺村13个,螺点21处,有螺面积14.215万平方米,累计灭螺面积29.3万平方米,实际灭螺面积11.5万平方米,巩固及扩大灭螺面积49万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连续14年无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例,无阳性钉螺,无阳性病畜,血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面落实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认真做好江山中学、滨江中学聚集性肺结核疫情控制工作,目前,结核病疫情被有效控制。按照艾滋病项目工作要求,重点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在公共场所、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在市疾控中心成立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对公共场所开展行为干预,实施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工作,接受自愿咨询检测132人次,发现1例输入性hiv感染者。开展门诊性病病人hiv监测工作,共采集251份血清样品,未检出阳性。抓好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在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门邀请了省艾滋病防治策略讲师团举办了一场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加强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管理,定期随访,目前二例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情况稳定。

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治,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开设了肠道门诊,以主动监测肠道传染病病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市27家预防接种门诊重新进行了验收和确认,对经培训合格的326名预防接种人员发放了《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和《预防接种上岗证》,全面有效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导措施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六)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为抓手,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前提是卫生行政部门能取得客观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评价数据。为增强卫生监督能力,从去年起,卫生局以“建立集职业病预防与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健康监护与监测,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市疾控中心”为目标,加大投入,全面启动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报工作,从仪器购置、质量体系建立、人员培训、检测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强化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各方面努力,5月30日顺利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证书,成为衢州地区疾控系统中首家通过认证的单位。

针对我市工业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格局,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各种职业有害因素危害,我们强化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突出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着重组织了竹木深加工等行业调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和劳动者健康监护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对企业主进行宣贯与现场指导,使企业主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对其他行业按照重宣传、重培训、重监督、重指导、重整改和慎处罚的工作思路,加大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举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职业卫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七)以学校食堂卫生整治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是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主要环节。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作为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历时2个月,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每个学校食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对于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的现场技术指导,甚至直接参与食堂改造设计。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局还举办了三期由学校领导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就学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为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5月23日,我们与教育局联合下发了《江山市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目前,各学校正按照卫生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快食堂硬件设施的建设改造。

上半年,我们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首次在我市食品行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江山国际大酒店等6家单位成为第一批获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荣誉;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熟肉制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市餐饮业及熟肉制品市场;三是为防止“春节”、“五一”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分别对有关商场、超市、批发部、副食品店、餐饮单位进行节前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各种劣质不安全食品上市。通过上述措施,我市目前食品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八)、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孕产妇继续保持零死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保障孕产妇安全是母婴健康工程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卫生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妇幼卫生的大众宣教,并以发放宣传资料、母婴保健墙报及健康处方等形式为目标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另一方面,认真实行孕产妇高危筛查制度,严格孕产妇分娩分级管理,在全市建立了一条快捷、有效的危重产妇、新生儿联合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作用,上半年10例产后大出血、8例重度妊高症、4例内科合并症等共22例危重孕产妇和18例危重新生儿全部抢救成功,继续保持孕产妇零死亡。

据统计,1~5月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96%,孕28周市级高危筛查率71.9%,高危孕产妇检出率2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77.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7.5%,各项工作较往年取得了新的进步。

(九)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计算机联网和实时结报

从去年年底起,我市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计算机联网。目前,除桃源骨伤科医院外,全市其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实现了合作医疗的门诊费用即时报销和住院费用出院结算时的实时报销。截止今年5月底,全市已有61102名门诊病人和5038名住院病人享受到实时结报的好处,大大方便了参保农民的医药费报销,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原创: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合医办还自主研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办公系统,为各乡镇合医办提供政策宣传、筹资进度上报及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录入、统计、下载、打印等功能,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据统计,今年1~5月,参保人员中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70084人次,报销金额921.97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61102人次,报销金额31.76万元;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8982人次,报销金额890.21万元,其中报销金额达万元以上的有155人,有40人达到封顶2万元,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25.03%,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灵活的、有生机的用人机制,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今年上半年,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一是完成卫生系统第一家事业单位——参药商行的改革,参药商行因连年亏损、不适应市场经济法则、无法继续经营而实施体制改革,三名职工身份转换并予以妥善安排,单位自行解体,安置后的职工自力更生、自主创业,在原地新办了药店。参药商行的改革,为今后卫生系统产权制度改革中如何破解安置金的制约,妥善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积累了经验。二是在内部运行机制上,率先在淤头中心卫生院推行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职工双向选择,实现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机制,下一步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广。三是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完成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卫生分院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标牌的前期筹备,部分农村卫生院结合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主动对接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成立了社区责任服务小组,制定医生联片、驻村、巡查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实现从“坐等病人”到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的转变,让群众享受到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宣教等“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一)强化服务,严格管理,民营医院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是我市卫生事业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从多方面做好民营医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的框架内放开医疗市场,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一律同意开办。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我们多次派出专家组到民营医院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几次的整改,目前民营医院在医疗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三是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有意愿到民营医院工作的,只要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全部同意。四是对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的政策。五是鼓励民营医院参加卫生系统的各类学术会议,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提供在医院管理、学术等方面双向交流机会的平台,促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互相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六是组建了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信息员队伍,与《今日江山》、江山电台合作,开辟卫生专栏,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宣传,提高民营医院的知名度。

目前,我市民营发展势头良好,桃源骨伤科医院已成为衢州市有特色的专科医院之一,贝林医院是衢州市最大的综合性民营医院,大陈乡大唐村卫生室其蛇伤和肝炎病人的治疗,吸引了周边县市区的众多患者。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医疗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二)、统筹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财务建设,规范卫生系统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和清产核资工作,继续推行药品和医疗设备招投标,积极做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上半年卫生系统无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截止6月上旬,共受理各类案件38件次,卫生“对话平台”反映问题180余条,全数如期报(审)结。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卫生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府年度“310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中涉及卫生项目的建设工作,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基本完成装修,预计7月份能投入使用,第四专科医院已进入代建中心建设,正在进行预算编制、招标工作,市公共卫生中心(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及卫生局机关等单位)正在选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卫生院农民健康体检仪器设备短缺

按照农民健康工程的要求,各地承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体检的医疗单位,必须配备“新六件”,包括b超、心电图、x光机等,但目前我市具有体检能力的农村卫生院除5家中心卫生院以外,基本上没有配齐相关的医疗设备,不能按规定完成农民体检的任务。据统计,全市农村卫生院要配齐相应的医疗设备,需要投入239万元,经费的不足与工作的紧迫性形成了突出的矛盾。

(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面临较大困难

从2002年起,我市农村卫生院停止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加上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目前我市农村卫生院不仅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而且专业人员的断层现象严重。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所存在的困难不仅影响了农村医疗工作的质量,而且已影响到一些边远山区基本医疗的可及性,一些群众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农民健康工程相关任务也难以落实到位。

(三)经费不足,影响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目前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与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与中央、省有关卫生工作政策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影响了一些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农民健康工程、基本医疗服务等,建议市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体制改革

加强卫生体制改革,尽力破解安置金难题的制约,采取多种方法,灵活处理改制单位职工安置问题,年内继续启动1—2家卫生单位改制,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内部运行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的人事分配制度,逐步推广淤头中心卫生院中层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的经验,逐步建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营造一种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氛围,更有效地防止人才流失。

(二)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下半年要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管理员、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进行农民健康工程相关文件、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在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各乡镇落实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实施情况,并制订考评细则,开展对实施情况的考核,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

(三)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争取年底前在全市建立5—6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场所和经费落实到位,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四)集中精力开展创卫工作,确保年内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确认

年内要确保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查验收,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灭鼠工作,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补投灭鼠药物,有效地降低市区鼠密度;二是开展灭蟑工作,做好灭蟑宣传发动、分级培训灭蟑技术员、蟑密度监测、灭前环境卫生整治等准备工作,按照灭蟑的分工原则和要求,统一于7月25日和8月15日分两次做好灭蟑投药和物理防治等综合灭蟑工作;三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六小行业”治理;四是市爱卫办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台帐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迎检准备;原创:五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六是结合节假日组织市区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