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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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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政策范文第1篇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文件的通知》(云政发〔1998〕165号)中规定,凡在1998年底前正式开工,并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已经预付了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的规定,以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根据这一规定,对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及其产权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使用199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含第一、第二批国家安居工程及省安居工程住房)计划,在1998年底前开工、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在1998年内预付了购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可以按照43号文件规定的以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二、昆明市二环路以内因服从‘99昆明世博会管理需要,停止房屋拆迁而导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如期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延期报告送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审核汇总后报省政府批准,竣工时限最长可顺延3个月。凡在2000年3月底前竣工的,仍可按43号文件规定的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三、因出售符合上述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而导致单位售房及职工购房情况变化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职工原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并已取得了房屋权证、此次调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原已购买的住房不论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均由原产权单位收回,职工再行按43号文件规定的现行成本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上款规定由单位收回产权后的住房,除不宜出售的外,原则上均应按43号文件规定的现行成本价出售给本单位其他职工。

3.由原产权单位收回产权的住房,单位应将核发给职工个人的房屋权证收回,交房屋产权发证机关注销。待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后,方能按规定出售。

房改政策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省20**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实施意见》(*建村[20**]3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情况,就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编制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县农村困难户的危房改造任务。20**年我县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根据各乡镇现有人口数量,具体分配如下:

*乡(镇)/改造数量(户)

二、实施步骤

(一)危房改造准备阶段(20**年9月5日--20**年9月30日)。

1、召开20****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员布署。

2、各乡镇制定出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3、完成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一线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各乡镇根据分配的任务严格按*建村[20**]459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五条确定20**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分类,初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于20**年9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按照《实施意见》第九条完成危房改造项目审批工作。

(二)危房改造实施阶段(20**年10月1日--20**年11月30日)。

1、按照单口家庭40平方米以下、2口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的造标准和《实施意见》第八规定的改造方式进行建设。

2、各乡镇按要求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改,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抽查,并及时对危房改造施工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20**年12月31日)。

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2、对已建立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进行完善。

3、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三、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1、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类补助,即修缮加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3000元;新建翻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7000元。

2、补助方式:按照《实施意见》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分期拨付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刘治洞同志兼任,建设、民政、财政、审计、广电各抽调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房改办。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包括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指示和精神,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根据乡镇普查情况、审查意见、确定核准危改户,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鉴定分类、宅基地报批、工程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三年规划。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拆旧宅基地整理、复耕。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广电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新晨

房改政策范文第3篇

根据省政府安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乡村泥草房的改造任务,让全市乡村泥草房户住上经济适用的砖瓦房。年计划完成4000户,其中困难户1305户;一般户2695户。各年度的泥草房改造任务,依照省政府分步推进的计划确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必需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支持资金和对口帮扶工作都要重点向困难户倾斜。

(二)明确主体。政府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身的建房潜力,完成自身建房任务。

(三)因地制宜。必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灵活掌握建设规范,采取单建与合建、改建、置换等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经济实用。

(四)公开透明。必需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的顺序,坚持规范和条件,防止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设规范

原则上困难户每户40平方米;一般户每户60平方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人口较少的困难户,乡村泥草房改造的面积。可适当减少建筑面积,合建分户式连体房。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中建设分户式连体房,形成便于提供服务的五保园"

四、对象范围

指乡村分散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户。凡是市乡村居住的泥草房户(含砖混房)均可纳入乡村泥草房改造。纳入泥草房改造的乡村困难户。

指符合《乡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乡村分散五保户。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五保证,享受五保待遇的散居五保对象(含应保未保的五保对象)

指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抚恤优待待遇的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家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灵活掌握建设规范,采取单建与合建、改建、置换等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经济实用。

五、补助规范

每户给补助6000元;一般户每户给补助3000元。乡村困难户泥草房改造。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政府补助金的使用。填写《乡村困难户、一般户泥草房改造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入户调查核实和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市民政局确认。

六、资金渠道

(一)省政府安排专项泥草房改造支持资金。

(二)市筹措专项匹配资金。

(三)乡村泥草房户发展生产、外出务工、亲友帮借等自筹资金。

(四)民政部门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困难的可用优抚资金。

(五)单位、部门包保、帮扶和社会捐助资金。

(六)乡村泥草房户建房借贷资金。

七、政策措施

(一)居住乡村泥草房户产权证登记地址与户籍地址应一致。

(二)居住泥草房的乡村困难户的户籍。全部是泥草房的只能给补助一处。

(三)截止年底。不视为改造对象。已连续3年不从事农业生产且不在本村居住的乡村泥草房户,

(四)分户或在亲属家代养的无房分散五保户。

(五)能辛勤劳动。多年来建不起房的户,可享受乡村泥草房改造政策。

(六)享受困难户泥草房改造政策后仍无力改造住房的可与其他农户自愿调剂住房(必需是砖瓦房)允许把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转让给对方。

(七)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无房户的因各类自然灾害、火灾等造成房屋倒塌或因亲人重病将房屋变卖等)可享受乡村泥草房改造政策。

(八)年初。可以享受乡村泥草房改造政策。

(九)改造乡村泥草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尽量降低本钱。

(十)列入当年乡村泥草房改造计划的户。经检查验收合格,再给予乡村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

八、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二)要精心落实。各乡(镇)街要结合实际。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确保按计划完成泥草房改造任务。

房改政策范文第4篇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房地局,市属各委、办、局房改办,各总公司房改办,中央在京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

按照(98)京房改办字第149号文件规定,我市执行现行房改价格和折扣政策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执行期限为1998年12月31日,审批方案的截止日期为1998年11月30日。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办理单位房改售房方案的审批、备案工作。现行政策执行的截止时间,待市政府决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

房改政策范文第5篇

(二)明确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保合少镇政府、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属地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组织项目实施并跟踪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区危改办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并审定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本地区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区财政局负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危房改造对象(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的身份。其它有关部门也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资金保证。要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结合本地区改造任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

(四)技术服务。区建设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申请改造的危房进行鉴定,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牧户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户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改造完成的危房户进行验收。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五)档案与产权登记。农村危房改造要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整理归档,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主要由政府出资改造的,改造后的住房产权要集体所有,其他改造户的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要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六)信息报告。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要将改造计划、改造进度、资金安排等情况尽快上报,并于年底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上述三部门。

(七)监督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级督察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督察的重点主要是领导责任落实、机构人员到位、资金筹措及使用、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项目管理及安全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予通报。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将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在当地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报道,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471-6201242,设置举报信箱,举报信箱设在区建设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房改政策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做到精准识别、应改尽改,确保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2021年4月底前)。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各镇(办)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力量,对贫困户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类及时纳入改造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

(二)项目实施(2021年4月底-2021年9月底前)。

对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组织实施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全县农户住房安全。

(三)项目验收(2021年9月底-2021年11月底前)。

9月底前由各镇(办)进行初级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将初验结果经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0日前报县危改办。10月底前,在镇(办)竣工验收的基础上,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全县实施房屋改造提升的农户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改造对象的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农户(统建类在农户同意后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方)。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生活较困难的一般农户;现唯一居住住房经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户或无房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改造对象:有家庭成员(包括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儿媳、女婿)为财政供养人员的;已购买商品房或有其他住房(含小产权房、门面房、经营性用房和通过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的;拥有私家车的;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家庭,家中有儿子或上门女婿(不管老人是否分户)且居住房屋安全,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父母有安全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3平米居住标准,儿子无论是否分户的;常年在外租房,举家长年在外1年及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的;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新不拆除原危旧房的。

(二)改造方式、建设标准、补助标准及改造效果

1.改造方式。

(1)新建。对仍居住在经鉴定为D级危房或无住房的农户,可原址新建或异地新建。D级房屋新建必须拆除危旧房屋,新建房屋要求选址安全,基础牢靠(须设置地圈梁),四周必须设置散水、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墙体厚度必须≥240mm,窗口必须设置过梁,外墙压光、内墙粉白;现浇屋面必须保持排水通畅无渗漏;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禁止建设临时建筑,严格按照《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达到入住要求。

(2)修缮加固。对仍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户进行修缮加固。C级危房改造禁止采用美化提升代替安全加固改造,严禁采用彩钢瓦等轻质材料修复屋面。改造过程中尽量保留白墙、灰瓦、坡屋顶的农村建房居住特色。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①加固基础。基础无明显沉降裂缝。基础四周必须设置散水、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基础外露部分必须做水泥砂浆保护层。

②加固墙体。墙体端正无明显倾斜、歪闪,墙体裂缝必须全部处理到位。纵横墙体无脱闪。生土外墙必须做保护层(麦草泥、破灰土等),内墙泥光粉白,墙皮无空鼓、脱落等。

③加固梁柱。榫卯节点连接牢固、无拔榫迹象。柱身无明显歪斜。梁、柱无虫蛀、无明显干裂,端部无劈裂、支座无明显移位。

④加固屋面。屋面平整、无渗漏(瓦屋面必须整体倒勾确保坡度合理、无沉陷,现浇屋面必须做防水且排水通畅)。檐口必须做封檐板;无朽蚀的橼、毡板等。

(3)其他方法。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2.建设标准。房屋属D级危房实行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D级新建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对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房屋面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贫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坚持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统建为辅。为避免农户因建房致贫、返贫,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指导农户合理选择或制定设计方案,为生活富裕后扩建预留接口。

3.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实行分类补助标准:

(1)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

修缮项主要包括:加固基础(保证地基稳定)、加固墙体(承重墙无歪闪和开裂)、加固梁柱(节点完整,无变形、位移和滑移)、加固屋盖(不漏雨水,无开裂、搭接松动和屋架歪闪)等四项,维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严禁采用美化提升代替安全加固改造。有啥问题解决啥问题,未全部解决房屋安全环节的不得验收。

①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危房改造工程量结算高于1.8万元的,按1.8万元兑现;工程量结算低于1.8万元的,按照施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兑现。

②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量结算高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兑现;工程量结算低于1.5万元的,按照施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③一般农户:危房改造工程量结算高于1.2万元的,按1.2万元兑现;工程量结算低于1.2万元的,按照施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D级危房原址新建补助标准

D级危房按照上级住建部门要求的住房面积和贫困类型实行分类补助。

①特困供养户:每户补助2.5万元。

②低保户:户籍一人户每户补助2.4万元,新建房屋居住面积不得超过30㎡;户籍二人户每户补助3.2万元,新建房屋居住面积不得超过40㎡;户籍三以上人户每户补助4万元,新建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18㎡。

③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一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新建房屋居住面积不得超过40㎡;户籍二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新建房屋居住面积不得超过50㎡;户籍三人以上户每户补助3.5万元,新建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18㎡。

④一般农户:无房户或D级危房新建房屋每户补助标准为2.5万元(户籍人口1人户每户补助1.6万元)。

(3)村集体公租房补助标准

危房改造对象原鉴定为D级危房的,原则上进行拆旧建新。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镇(办)政府或村委会按照人均不超过30㎡的标准为贫困户提供安全住房(包含水电等配套设施),补助标准不超过800元/㎡。

(4)购买农村闲置房屋补助标准

采取购买闲置房屋解决住房问题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①户籍人口1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

②户籍人口2人以上户:每户补助3万元。

4.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户应具备厨房、厕所等基本居住使用功能。注重与农村“厕所革命”、村庄风貌管控、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政策和资源,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提升改造效果。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对象对开,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透明。

(三)实事求是。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标准,即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户居住安全。

五、建设管理

(一)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审批程序,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县镇村三级公示制度,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镇(办)政府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的,农户及其委托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加强档案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建档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按照省住建厅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样本,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建立档案,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填写完善纸质档案内容,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各镇(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填报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房屋照片。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填写培训,提升档案水平,防止档案信息缺失。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行为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保障必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五)严查实督肃纪。重点围绕、优亲厚友、索拿卡要、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方面问题严查实督,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危改办将不定期对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镇(办)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办)要高度重视,镇(办)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评价。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绩效评价,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房改政策范文第7篇

一、坚定信心,进一步统一思想。下决心完成今年的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

目前全市共有泥草房19.72万户,据统计。其中困难农户3.28万户。依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我市要改造2.5万户,其中困难农户6100多户。应该说,居住泥草房的农民多数不是十分富裕的群体,困难农户有的收入甚至处于温饱线以下,自我筹资能力很有限。19.72万户泥草房中,城区和双阳区共19000户,四县(市)约有17万户,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市委、市政府决定,不论困难有多大,都要下决心打赢这场攻坚战,特别是今年,全市务必完成2.5万户泥草房改造的目标。四县(市)力争完成省下达的目标,城区包括双阳区必需完成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下达的目标,提前完成五年目标。大家要清楚,改善民生、救助这部分最困难的弱势群体,责任。从2006年开始,市实施了棚户区改造,现在为止,已有10万余户乡村困难居民住进了新楼房,历史性地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这是一个城市很大的成绩。这种情况下,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让改革的效果惠及广大农民,已时不我待、势在必行。虽然实现今年的改造目标难度很大,大家面临的困难很多,但我拥有的条件很有利,经过努力我应该是可以做到省里已制定了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配套政策,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和引导,把扶持政策与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就会发生巨大力量。农村经济在进一步发展中,农民收入水平也在提高,包括双阳在内的五县(市)区的财政收入会提前实现超越10亿元的目标。去年以来,全市进行了农村泥草房改造试点工作,为大规模推进泥草房改造积累了经验,能否如期完成改造任务,需要我下决心,需要我做艰苦的工作,只要我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意志,加强组织协调,就一定能够完成今年的改造目标。

二、明确重点,理清思路。确保泥草房改造顺利推进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组织、农民主体,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届二次全会为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高效、多方筹资的原则,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各方面力量,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努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立足实际,搞好规划。要与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小城镇建设、村屯撤并、扶贫开发结合起来,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来科学的制定改造规划。应该说。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多种方式搞好规划、设计和改造。住房设计上,要实用美观,要在居住空间、卫生设施、公共设施、节能措施等有一些新的发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

(二)加强引导,积极动员。农民是泥草房改造的直接受益者,也是直接的参与者。这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很大水平取决于农民的积极性。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搞形象工程。要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另外。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因为依照政策,困难户补助规范要比一般户增加一倍,所以大家在确定时要做好它

(三)筹措资金。同时政府补助、银行支持、社会协助为辅。省里的政策是一般户补3000元,困难户补6000元,同时要求各地依照省里的规范按11比例进行配套。要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省里文件办,两级政府对农民的补助规范和政策不能变。由于对农民的政策是明确的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农民有愿望、有能力的先做;农民自身没有能力的要把情况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对农民的政策不变。

各县(市)区要在用好用足省里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外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同时,要组织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警部队等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子、献爱心活动,多渠道解决泥草房建设改造资金。四)制定政策,大力扶持。积极引导和协助农户采取多种途径筹集泥草房改造资金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扶持,搞好指导服务,减轻农民负担。省里已下发了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泥草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加强领导,强化职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市里已成立以我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真正做到大事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难题有人解,做到领导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定点帮扶。社会各方面要情系“三农”积极参与,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要包乡包村。以城带乡,捐资出力。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为农村泥草房改造开“绿灯”主动搞好服务。

房改政策范文第8篇

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充分发动和紧紧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努力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内全县18个乡镇293个村完成危旧房改造户数2800户,对长期居住在安全隐患的土坯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其它结构的农村危旧房实施改造。危旧房面积15.4万平方米

三、原则要求

一)原则

1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农村危旧房改造,必须与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相衔接,科学选址,提高防灾避险水平,精心设计、突出特色。

2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旧村改造及村庄整治相结合。尽可能提高集中建设的比例。每个乡镇至少要实施规模在50户以上的建设点一个。

3集中力量。整合投资。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充分整合其他农村建设项目的投资,提高建设效益,加强改造进程。

4政府推动。农民自建。政府扶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实施改造工程的主体作用,引导他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5统筹调度。加强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要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实施,注意遵守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基础资料。

二)要求

1由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完成涉及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2农宅建设要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或选用省建设厅下发的省新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四)和《省村镇抗震农宅设计图集》农房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

3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担。

4有关部门要免收或减收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费用。

5保证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中“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兑换、旧宅基地复垦等办法,按照节约土地和便于基础设施配套要求。解决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对村庄规划区内的承包地,村委会可组织进行适当的土地调整,保证建设用地”等政策。

6县建设局要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检查、指导。

7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统计工作和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9日前和25日前(从3月份开始)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全县通报一次各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各乡镇报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工作总结。

8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全县确定实施2800户,每户建45平方米。省政府每户补助4000元,其余资金由农民自筹和向上争取来解决。各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要为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农户给予低息贷款。各乡镇也要本着为民办实事的精神,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住房建设的意见》中“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民住房建设,对有建房需求、按规划建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可发放期限在5年以内、额度5万元以下的住房建设贷款”政策。农村危旧房改造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支出,不得挪用。

9健全各种基础档案。各乡镇要在前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细化实施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危旧房改造要逐户建档立卡、薄存档,内容包括改造户家庭基本情况、补助标准、改造前后房屋照片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上成立庄浪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

乡镇政府初审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

二)审核阶段: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步骤。提交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三)组织实施阶段:建房户确定后。明确建房标准、面积、补助标准等。乡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工程结束后。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上报市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迎接省检查组对工程进行最后验收。

五)入住阶段: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举行仪式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今年省上确定的惠民工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财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国土、民政、人口、审计、监察、广电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危旧房改造工程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有关村民委员会是实施危旧房改造的主体单位,乡镇主要领导是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建设局要抓好建房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局要做好建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审批,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审批给予特殊照顾,同时简化手续,并减免土地占用费;审计局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局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广电局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助和帮建活动。要协调建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对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发放优惠证,实行优惠价格,当地生产的尽量按成本价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