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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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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合同范文第1篇

一、明确“假集体”企业的产权,将其改造为股份制企业版权所有

这里需要首先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假集体”企业都可以或都必须改造为股份制企业。财产所有权全部为私人个人或合伙所有的,只需恢复其本来面目,登记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财产所有权中,公有份额很少的,可以改造为股份制企业,也可以由业主支付相应代价,取得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企业财产中公有份额较多的,一般可改造为股份制企业;这样可以使问题获得较快解决,同时又保护了生产力。田纪云同志在1992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对“假集体”企业“要正确引导,逐步过渡到股份制,这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假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1.清产核资,明确产权。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并按所有权归属进行核查,搞清哪些归国家所有,哪些归集体所有,哪些归私人所有。对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要进一步明确其产权到底归哪个具体的部门或单位所拥有。2.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确定国家、集体和私人各产权主体以及各自拥有的股份数额,划定股份。3.以股份为基础,股权所有单位派代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组成董事会。这样,一个公有股和私有股并存的股份制企业就成立了。私有股份方面,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私有股为一人,二是私有股为多人所有。在国家股、集体股方面,也可能股权由不同的部门或单位享有,例如,国家股里,因减免税种不同就形成了中同国家股地方国家股。但从股权性质讲,这类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可分为公有股和私有股两大类。股权分属不同的主体,这将从股份制企业董事会的组成上反映出来。

二、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联合购买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组建一个股份制企业

一些小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经营状况不好,造成长期亏损,不仅不能向国家提供财政收入或向集体缴提留,而且吃国家的“大锅饭”。对这部分公有制小企业,则可以用股份制明确相互间的财产权利以及由此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形成股份制企业,其步骤比较简单。首先,确定被拍卖企业的价格,这实际上是购买方必须认缴的股本总额;其次,由各方认缴约定的各自股份,并在基础上成立董事会。这里,全是私有股,没有公有股。

三、个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联合承包或租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组成股份制企业

对于联合承包或联合租赁的,可以用股份制的形式明确其共同承包人、租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企业的终极所有权仍是国家的或集体的,这里只是借股份制这一形式规范投资主体(即产权终极所有者)和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由承包方或租赁方与与投资主体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租赁经营合同,投资主体享有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承包租赁方则取得经营管理权。2.承包方或承租方把该企业资产折算成股份,由内部各成员(个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分别认缴。每个成员认缴的股份,是他享有权利的依据,也是他承担责任的依据。若是抵押承包或抵押租赁,各方的抵押出资,就是他认缴的股份。3.参与承包或租赁的各方按认缴股份的多少,派代表参加董事会。这样,就组建了一个股份制企业。在承包期或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约,如果不续约,是股份制企业终止。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之间联合,组建股分制企业

因经营流动的扩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之间各种形式的联合就成为必要,有时需要建立一种关系紧密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可以通过股份制建成。大体又有下列两种情况:1.原经营单位存在,各自出资组建一个新企业,这个过程很简单,各方按约定认缴一定股份,可以以资金、工业产权、专用技术、实物等入股,形成企业股本。入股各方按各自股本多少派人参加董事会。2.新企业取代几家企业由一家企业改为一家或几家企业。其基本步骤是:首先,对各企业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资产数量;然后联合起来,各家持有与其原资产数量一致的股份,并按此组成董事会。

五、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间联营,组成股份制企业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间联营,其必要性可由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来说明,也可以由公有制经济对私有制经济的领导和控制来说明。这种联营不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还是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都是有好处的,它能实现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如果在联合体中,公有制经济占主要部分,起控制作用,那么这个企业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反之,就是以私有制为主。显然,股份制是这种联营的重要形式,这种股份制企业的建立,有四种情况: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出资认股,组建一个新的股份制企业。这只须各方按合同的约定的比例和出资形式出资入股,确定各方的股份,即可。各方依据各自占有股份的多少派代表参加组成董事会。版权所有

②以某个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基础,吸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入股参加,组成一个股份制企业。其方法是:首先,要对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资产存量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确定该企业的投资主体所拥有资产的数额,并以此作为公有股份;然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出资入股,做为私有股份。以此为依据,各方股东按股份比例派代表组成董事会。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2篇

核算现状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现状如下: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实行权益法核算,母公司实际上控制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投资收益的确认纵,投资收益成为损益调节工具,或者长期无投资回报产生;将长期投资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没有相应的投资协议、合同,章程不规范,可能存在账外长期投资项目;按资本纽带建立清晰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工作尚未完全到位;会计报表合并不规范,对实质上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报表或不予汇总,或者方法不统一,有些采用合并方式,有些采用汇总方式,企业汇总会计报表未能正确反映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财务人员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不重视,不适应新体制下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要求。

原因分析

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存在现状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企业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主观上不愿意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国有企业改制存在盲目改制、产权不清、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领导多数为上级委派等现象,势必导致子公司完全听从母公司领导,而且要争先恐后地显示政绩。而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仅将增加一些部门的工作量,而且也将在核算上控制和杜绝企业对投资收益的随意调节,因此企业管理部门领导不愿主动做这方面的规范工作。

清理和规范核算的一些相关政策措施尚未明确。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理和规范会计核算,需要在一些政策明确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将使实务工作难以顺利实施,或造成会计政策不统一,核算结果缺少可比性。

规范核算缺乏应有的基础。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和实行会计报表合并是比较复杂的工作,对会计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另外,权益法核算和会计报表合并需要被投资单位与投资企业在平时积累、提供大量的基础资料,需要规范的公司管理机制来配合实施,而这些往往是目前许多企业所缺乏的。

完善对策

首先,宣传《会计法》,提高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管理层及会计人员对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是《会计法》的要求,是公司负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以使投资收益反映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润,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可以及时发现并调整以前年度投资损益,使企业当年和以后的经营成果真实可信,较好地满足会计信息的需求和防范投资风险,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其次,对长期股权投资作进一步清理。国资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调查和审计,摸清被投资单位的家底;补订投资合同、投资协议,规范企业章程,尤其是公司制企业;在规范核算之前,按控股程度和管理程序,对被投资单位的不良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理,落实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并将一定时期前产生的清理损失在考核时作客观因素另行考虑,以便趁今后规范或变更会计政策之际,作为前期损益调整项目并入股权投资差异予以摊销。

第三,建立健全长期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或落实相应的管理部门,以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长期管理和投资后的日常联系工作;完善被投资单位的组织机构,根据企业性质分别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应的权力机构,保证各级机构按各自职责范围和程序切实行使权力,同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和决议;建立健全长期股权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效益考核;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中介机构审计制度和集团内部定期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形成红利分配制度,按规定程序实行利润分配,并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和报送利润分配决议、公告红利支付情况等资料,使红利能真正反应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成果,并能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实行国有股份制企业特有的红利分配与按股奖励相结合的制度,在红利不能即时分配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奖励办法,调动职工购股的积极性。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3篇

随着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建筑施工企业规模急速扩张,但企业的项目管理水平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现有的项目责任制、项目承包制逐渐开始制约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项目部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项目部员工岗位权责不清晰,项目成本控制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导致项目部员工的收入增加不明显,企业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缓慢,企业和项目部都没有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这种粗放型的项目管理模式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效益水平,同时制约了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项目模拟股份制的提出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激发员工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项目的利润率,促进企业和项目部的经济效益共同增长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应用做法

(一)实施经济责任制

考核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合同造价、合同履约、资金供给、施工难度等项目实际情况共同测算确定该项目的基础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为工程造价的5%),由公司和项目部(项目经理代表项目部)、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员工分别签订参股协议,获得项目股东资格。项目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项目股东享受超额部分50%的分红,盈利越多,分红越多,兑现分红不设上限;项目完不成利润指标的,项目股东按未完成利润指标部分的5%乘以本人参股比例和相应倍率进行赔款(项目经理3倍、专项负责人2倍、其他管理人员1倍);项目刚刚达到利润指标的,项目股东不赔款,不分红。公司对项目部实施利润指标考核的同时,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成本控制、材料使用、文明施工、资金回款等方面设定具体的项目管理考核指标,项目部把这些项目管理考核指标分解给每个项目股东,并且另行规定相应的奖罚标准。整体上,项目部实施以利润指标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确定股权配置

遵循自愿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可以成为项目股东,原则上规定入职未满一年的管理人员不参股。项目模拟股份制开始试点时,项目部可将项目股东范围暂时设定为项目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股东的股数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工龄进行科学分配,项目经理占20股左右,技术、安全、质量、施工、商务、安装等专项工作负责人分别占6-8股左右,其他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分别占1-3股左右。项目模拟股份制的股权配置中,每个管理人员拥有的20股、8股是股数,不是股权。因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还会有新的管理人员加入到项目部,项目部要考虑到留给新加入项目部管理人员团队的其他员工相应股数,否则其他员工就不能分享项目分红。每次新的项目部组建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股数分配都会重新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工龄进行相应的调整。项目部根据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分配的具体股数,随后项目部将参股协议和股数分配方案报送公司备案,届时由公司监督兑现分红的落实。

(三)强化股权管理

在项目模拟股份制实施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只要签订参股协议,认定相应的股权,就可以获得项目股东的资格,而不需要现金出资去购买股权。但是目前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项目模拟股份制时,为了规避经营风险,会要求项目股东在限期内一次性或分期缴纳股权认购金。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拥有模拟股权后,遵循人在股在、人走股消,岗变股变的原则,只能参加股权分红,不能退股和转让;人员离职的,股权退出;人员岗位调整的,按新岗位增减股数;人员在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的,参与项目阶段性分配,最终收益在项目竣工结算分配时进行兑现。

同时,为了体现对项目股东的约束,项目模拟股份制要求项目股东根据持有股数的不同,以现金的形式缴纳不同数额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总额一般为基础利润指标总额的5%),不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股东则不再拥有项目股东资格,不再享受模拟股权的分红。人员离职的,退还其风险抵押金;人员岗位调整的,按新的岗位补退风险抵押金;人员在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的,退还其不在岗期间的风险抵押金。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工程竣工结算时如盈利,风险抵押金退还;如亏损,风险抵押金用于赔偿。

(四)实施全员绩效考核

项目部必须明确和量化每个项目部管理人员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将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考核指标分解给每个管理人员,同时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实施全员绩效考核,一方面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激励和指导员工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强化管理人员自我激励,促进优秀管理人员脱颖而出。同时,实施全员绩效考核能够增强项目部对管理人员的约束能力,避免项目部出现大锅饭的现象,从而影响项目模拟股权制的实施效果。从项目部组建进场到工程竣工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岗位调整、晋升评优挂钩,对综合考评末位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处理或辞退,优胜劣汰,保持项目部管理团队的整体活力。

(五)兑现考核和股权分红

项目部在阶段性分配和项目竣工结算分配时,应由项目部按规定提出分红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考核结果,进行阶段性分配或竣工结算分配。项目部每年按形成的可供分红资金的60-70%的进行分配,另外30-40%的可供分红资金部分留存,待项目竣工结算后一并分配。在阶段性分配和项目竣工结算分配时,项目股东的股份收益=个人股数*每股收益*年度考核系数-阶段性分配收益。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结算后一次性分配,激励作用非常弱。在项目模拟股份制实施中,每年进行阶段性分配,员工获得回报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强有力的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分配收益来源,还可以包括项目部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技术创优奖励、工程创优奖励、业主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给予的奖励等其他集体奖励。

(六)推行项目公司化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模拟股份制的良好实施,公司还应推行项目公司化管理,公司对项目部充分授权,使项目部具有经营功能,成为真正的项目运作主体,而公司重点转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这是构建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公司化管理模式下,项目经理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公司设立内部银行,项目所需资金可向公司申请贷款,项目占有公司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标准承担利息,项目所有费用均纳入本项目开支,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周转材料市场化运作机制,项目使用周转材料全部都按市场化运作;项目具有独立对外协调的权利;采购权回归项目,项目部可根据性价比自行决定采购材料;项目具有独立用人权、劳务人员的使用、分包队伍的选择最终决定权都在项目部,这些管理体系的建立均为构建项目模拟股份制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撑。

三、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应用效果

(一)提升项目部的凝聚力

项目模拟股份制给予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股东的身份,充分调动了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积极性、责任心、执行力,团队合作能力也都得到有效提高。项目模拟股份制给予每个项目部管理人员一个发展的平台,挖掘了个人的管理和技术潜力。项目管理从过去的要,转变为现在的我要干;过去是火车跑的快,全靠项目经理车头带,现在是项目动车组,人人都是动力源。项目部形成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献计献策保质量、重安全、抓成本的新局面,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了员工的归属感,培养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项目部和企业的凝聚力,塑造了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二)实现岗位权责利的统一

项目部实施以利润指标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同时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成本控制、材料使用、文明施工、资金回款等项目管理考核指标分解给每个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部全员参与,风险公担,利益共享。在项目模拟股份制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员责任越大、能力越强、绩效越好,收入越多;项目团队各项指标完成的越好,项目超额盈利越多,个人收入也随之越多。项目部管理人员自发的以岗位责任为基础,合理划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实现项目部团队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了责任无法落实、过程难以控制、工作质量不达标等岗位权责利不统一的难题。

(三)推动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

项目模拟股份制通过对项目部经济指标和项目管理指标的考核,促使项目部管理人员进一步去思考如何高效完成指标任务,由此促使项目部管理人员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而去改进施工工艺,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降低施工成本;为了向管理要效益而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上大胆创新,创新变更索赔工作思路,制定最优施工方案,改善现有不理想的工作流程。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实施有效的激发了项目部管理人员为了提升项目利益而进行的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的工作热情,更重要是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方位的改革。

(四)实现个人收益和项目效益的增长

项目模拟股份制实施前,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个人工资是固定工资,工资结构单一,增长缓慢。通过项目模拟股份制的实施,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个人工资不仅增加了考核工资、股权分红等收入渠道,总收入水平还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员工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人生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紧紧围绕利润和管理指标,千方百计降成本,精打细算创效益,努力实现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项目部将实施层级目标管理,完成既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目标,为客户和社会交付合格的满意产品,履行了企业的责任,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且项目的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能吸引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加盟,也带动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结语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日期的临近,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复杂。风险管理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且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中的重要一员,也开始重视和强调风险管理。不过,由于诸多原因,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管理理念不强。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坚持把拓展优质市场和优质客户,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摆在突出位置。这使员工们形成了强烈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模糊甚至错误的思想观念。主要反映在:一是自满心理。员工们在面临发展较好的形势下,自我感觉良好,滋生出许多懈怠情绪,特别是在一些领导层和管理层中,提到经营说得头头是道,但一提到风险管理却是模棱两可。二是侥幸心理。总认为多年没引起风险。自身引起风险的可能性就像彩票中大奖,概率极低,从而产生麻痹思想,放宽了管理要求。三是抵触心理。认为抓管理、防风险总是时时讲、常常提,很烦、很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四是功利心理。认为抓银行业务发展容易见效,其结果看得几尢、摸得着;而抓管理、防风险,时间长、见效慢,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为业务让路”观念。五是随意心理。部分员工一旦碰到具体问题,往往习惯成自然,难以摆脱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制度的陋习。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执行不力。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重业绩,轻管理”,致使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对业务及服务的推出只注重业务的操作方法和业务的适用性、效益性的培训,忽略『l对业务和服务存在的内、外部风险的研究。首先,在信贷风险控制上出现贷前调查不深人、贷中管理不全面、贷后监控不敏感等现象。其次,当前银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新业务此起彼伏。随着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新的经营和管理风险也不断产生,而对这些风险进行控制的相应制度建设没跟上。第三,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考核激励和惩处机制不健全,把业务发展指标作为衡量一个经营机构绩效的主要标准,风险管理目标的权重很低。由于内部管理考核指标较软,相关激励机制缺失,使得基层行缺乏明显的动力效应,挫伤了员工们防案件防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人员管理上存在问题,风险管理人才缺乏。首先,一些支行管理层仍然存在“重业务、轻管理”思想,对抓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存在畏难情绪,由于他们直接跟客户接触,跟金钱打交道,独立性大,复杂性强,容易发生权力失控问题;其次,部分营业机构负责人的业务素质由于跟不上网点功能综合化发展的要求,对制度规定不熟悉,领会不准确,以致在执行过程中产生偏差;再次,柜员合同工是一线业务的主力,但是由于待遇等多种原因,执行制度责任心不够强,业务不熟练不精通,影响r营业网点的规范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最后,风险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缺乏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txl,险管理技术的专业人才,没有形成职J,k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四)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识不够,准备不足。在我国间接融资占主体的融资框架下,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大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济过热中所扮演的这种角色,也必然使它成为随之而来的宏观调控的.rxt,险承担者。例如,从2003~V9月开始。中央银行相继采用了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浮动、再贷款浮息制度、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窗口指导等货币政策q-具x,J-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进行大力度的调控。这调控措施,在降低信贷规模增长速度的同时,也给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二、新形势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根本。这要求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克服思想中那些错误的观念,形成良好的风险意识。形成良好风险意识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培育风险管理的文化,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中,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营造重视风险管理的氛围。所谓风险管理的文化是透过行动或文字的呈现,使全行职员随时察觉到风险的存在。它是一种融合了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力。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就是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起涉及到各部门、各项业务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理念,从而推r’-风险管理文化。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中,管理者特别要争当制度执行的模范,要勇于接受违规的处罚,通过自身的言行,向广大员212表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从而使风险控制212作由被动转为主动,员212行为由他律转为自律。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科学的管理制度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基础保Nt,风险文化需要制度的支撑。在信贷管理上要做到:一是建立独立的内部评级部门,该部门在组织架构和人事任免上应独立于决策者和发放贷款的部门,以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二是建立合理的内部评估程序,确立风险管理标准、信息披露制度、评级认定程序等,以便银行首先对其面临的风险有正确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评估;三是建立内部评级IN.督部门,在内部评级部门外部设立监督部门,以便定期对评级结果进行检验,从而对内部评级部门形成制衡作用。建立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考核激励和惩处机制,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员212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克服有章不循的现象和打擦边球的现象。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5篇

农商行的全称是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合作银行改制而来,是一个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由管辖区农民、企业的法人、农村的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其资质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对个人始终以服务“三农”、服务县域为己任,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的各类贷款需求,拥有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家电下乡贷款、出国劳务贷款等。

农村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提供小企业“便捷贷”贷款、小企业“发展贷”贷款、中小企业合同鉴证贷款、中小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

(来源:文章屋网 )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6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Merton模型;存款保险定价

一、引言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成员金融机构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而当成员金融机构面临经营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救助或者代替破产的金融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者给予偿付的制度。其核心就在于为金融体系提供一张安全网,防止存款者因个别金融机构倒闭而对其它金融机构失去信心,由此导致挤兑,引发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产生在美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此项制度,并成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就是存款保险的定价。对存款保险定价作出开创性贡献的研究当属Merton(1977)了。本文运用Merton模型来测算我国16家上市银行2014年的存款保险费率。

二、Merton的期权定价模型

Merton(1977)提出将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看作是金融机构资产价值的一项看跌期权,从而可以利用Black- Scholes(B- S)期权定价模型。Merton 指出,由于存款保险机构担保了金融机构的债务,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存款保险机构对金融机构资产出售了一份看跌期权,则存款保险的定价公式为:

g=N(d1)-VBe-rTN(d2)(1)

其中,d1=ln(B/V)-(r+σ2/2)TσT; d2=d1+σT。

在(1)式中,g为单位存款保险费率,B为合约到期时存款机构负债,根据Merton模型的假设,为到期时银行存款额;V为银行资产期初价值;r为以连续复利记得无风险利率;T为存款保险合同的期限;σ为资产价值的波动率;N(・)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三、参数估计与费率测算

由式(1)知,测算存款保险费率需要摘到5个参数。B取存款保险合同期末银行的负债价值;V取银行期初的资产价值;r取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93%;一般假设存款保险合同期限T是一年;资产波动率σ根据Duan(1994)提出的极大似然估计方法进行估计。以上数据取自wind数据库,将以上得到的参数代入式(1),就能计算出单位存款保险费率,具体的测算结果见表1。

四、结论

本文对16家上市银行2014年度的存款保险费率进行了测算。从测算结果来看,国有五大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要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费率,而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要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用Merton模型测算的费率区间是0.01‰-0.88‰,这说明存款保险定价的期权方法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 Black Fischer and Myron Scholes.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ies [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3,81:637-659.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7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 使用权 股份制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6-0053-04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有些地区就已经开始了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实践探索。其中有成功的典型,如:北京顺义县(1986)、江苏无锡县(1987)、山东淄博市周村区(1988)等。亦有不成功的例子,如:广东南海市(1999)。无论成功与否,它们无疑都为我们进一步思考与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实践的同时,不断有学者相继进行同一问题的思索。遗憾的是,上述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主要是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旨,而对于农村土地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股份制问题,目前理论界研究甚少。

笔者认为,对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股份化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农村城镇化的根本途径之一。

一、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

现代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农业是开放式的农业,是以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标志,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与市场化经营而实现农业产值集约化、规模化大生产的农业发展模式。改变我国农业低效现状,发展现代农业,当务之急是要突破因农地细碎化这一瓶颈,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仍然以手工劳动为主,农业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低,规模化生产经营不足。现有制度在农地使用权流转方面有所迈进,但对于权利流转后,农地如何实现规模化经营,却没有给出解决方案。这一问题的存在对当前我国农地经营如何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路径要求。

在我国,逐步将农地使用权股份化,有利于农业走上适度规模化经营之路。原本小块分散的家庭承包土地得以集中成为具有相对规模的大片土地,为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与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农地使用权股份化建立在各户产权关系明晰的基础上,能够有效避免因农地集中而导致权属不清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稳定的社会基础。一方面可以有效破解我国农地流转中的多项难题,促进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农地使用权股份化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在确保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前提下,推行农地使用权股份化,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农业经营的管理水平,还能够让更多农民直接参与到企业管理与市场运营活动中,逐步转变成为现代农民企业家、经理人。如此,不仅满足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农民收入,更以农民的自我转型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股份制改革的基本前提

(一)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基本前提

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我国有大量农业劳动力脱离农业而逐步转入二、三产业和城镇,这为农地的规模经营创造了外部条件。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包括进行农地使用权股份制改革,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以提升农业附加值,既能合理实现土地经营者经济效益,也能更好地实现农民的土地收益。但从现状看,仍有大量农民的农地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流转。究其原因在于,以往的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大都是以租赁、承包方式“流进”农田,合同一签就是5年,甚至更长,而每亩农地只是按年向农民支付几百元租金或承包费,年终分红则完全与农民无关,农地经营收益全部归属于租赁方或承包方。因为享受不到农地的增长利益,农民也就没有了参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兴趣。对此,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股份制改革中,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当然重要,而“放活”以寻求实现农民土地利益的股份化路径则更是要点所在。

(二)稳定与发展相结合,充分实现农地效益

所谓稳定,就是现有的农地所有权归属及使用权分配格局,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土地的形式大体不变,以实现民心稳定,农业稳定。所谓发展,就是要对农地制度进行改革,使之完善,促进农地更好地发挥其应有功效。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充分借鉴公有制和私有制各自的优点,尝试将二者的优势共同熔于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进程中。

农地使用权的良好运行建立在农地所有权制度完善基础上。目前,在完善我国农地所有制方向上,应该以坚持现有农地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前提,保留农地的集体所有,为国家整体建设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现存制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存在状态稳定,保留它就可以避免因为制度的巨大变革而引发大的社会振荡。并且,集体所有制不变前提下,实行制度内部的改革与调整,其社会成本比其他任何形式的性质变革要小得多。二者,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本身也是公有制的一种存在形式,保留它可以为将来各方面条件具备时,实施农村土地国有化变革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坚持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改革使之完善是现实目标。让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形态及权利界限更加明确,给予农民土地生产以安全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效益更好实现,这种改革既符合农业现实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实现国家全局利益的要求,还为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三、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股份制改革的制度设计

(一)完善现有的个体农户的农地使用权股份化制度,促进个体农户经营有机联合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学者提出,在中国可以实行农地股份制经营。按目前农村人口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划分成个股,分发到户,各农户据此建立合股农场,即农业中的“合资企业”。从现实情况看,这种农业合资企业,完全可能是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选择之一。它能够有效解决资金和管理技术方面的约束,利于在农业技术创新基础上,选择性地推行现代农业耕作方式。实施土地使用权的股份化,适当集中农地,推行农业生产与专业人员经营相分离的农场运作模式。实践中,农地使用权股份化的做法早有运用并已取得良好效果。2001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的24户农民签署协议,将其各自承包的农地以股份的形式集合,实行公司化经营。这一将土地人股办土地股份公司的创举,被学者热切关注,将其称为“股田制”。

这种运作模式的优越性在于,将农地使用权股份化,使个体农民分散的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促进我国农业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在法律关系上,这种方式并未改变原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权属,只是对使用权予以强化和规范,修正了原有分散配置资源的格局。但因农地使用权的入股,明晰了产权关系,有效确保在农村土地集中过程中,不会因为产权不明而导致复杂的社会纠纷。与此同时,农地股份化运作还有效缓解了我国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利于集中民间闲散资金,沟通土地与资金需求,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稳定社会基础与良好市场环境。

(二)建立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实施股份合作制经营,促进集体共有财产权与个体农户农地使用权有机统一

股份合作制经济(目前主要表现为合作组织形式),它不再是过去(20世纪50年代我国农村的合作社化)的从家庭分散经营向合作社集中的简单复归,而是在厘清权属的基础上,实现组织管理上的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合作经营的有机统一。实行农地股份合作制,首先就是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集体资产的权利固化在某一时点上。如此,折股时划出集体资产作为集体股,而农民个人则以其土地使用权入股(如果需要,也可以保持集体股的主导地位)。这样的股份合作制既明晰了农民的社员权,又量化了集体公有资产,做到产权明晰。产权明晰,使个体社员、集体组织在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并将社员个体与集体组织的责、权、利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形式紧密联系起来。产权明晰、地位明确带来收益公平,它能有效激励集体和个体土地权属的充分集聚与流动,使农地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在经营管理上,依据股份制企业的管理模式,建立起集体组织盈亏与个体农户收入的内在关联机制,这必然将集体经营行为与农户个体生产经营活动有机结合,便于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市场需求对个体生产行为的统一组织与管理,避免个体农户重复性盲目生产带来的资源浪费、产出率低及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在生产活动方面,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采取有效的生产方式,既可以是家庭个体生产,集体统一经营,也可以直接由合作组织据市场信息有序安排各农户进行协调统一的生产。在利益分配制度上,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还可以采取比一般股份制企业更为多样化的分配形式——把股份分红与劳务工资有机结合起来,即农民除完成自家的生产任务外,额外参与集体合作组织的经营劳务按工资方式予以体现,其农地入股的份额则按股份收益的形式予以实现。这就不仅激励农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极大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通过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逐步培育出具有企业家精神与素质的新型农民,为我国现代农业转型与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石。这与现代市场经济农业发展趋势和要求相契合,是我国现有农地资源配置下实现农业高效的良好经营形式。

股份制合同范文第8篇

内容提要:目前,中资保险公司,尤其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改革问题,已经提到议事日程。股份制改革的目的是实现保险公司股权的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提高公司效率,改革体制、转变机制,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是:全面实现多元化改革,逐步向保险集团控股或专业控股条件下发展,走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积极整体推进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解决保险公司股权多元化,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整合和改革保险公司组织和人员结构,明确保险公司职业经营管理人和职工的责权利,解决人和职工的缺位问题。

一、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分析前提

企业制度是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和基础的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制度,其中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资本组合形式,即产权制度。产权制度决定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一般都按照企业的资本组合方式,将企业类型划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可见,公司是企业类型的一种形式。现代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主流的企业形式,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股份公司制度更是典型的现代公司制度,是迄今为止现代企业最优的资本组织形式。现代股份公司具有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股份采取股票形式;运作规范和法制化;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运行原则;财务实行公开等特征。我国长期以来按照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人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企业类型。这种方式只适合投资主体是单一所有制的情况,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以及资本社会化,尤其与我国提倡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模式不相适应。我国按照资本组合方式对企业进行分类,有利于企业明晰产权,有利于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中资保险公司是一种公司制企业,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中外合资等多种形式。这样,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与改革,包括较为广泛的议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问题仅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容。由于中资或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问题,涉及公司制度建设问题和公司的产权与治理结构问题,是一个需要综合全面改革与治理的问题。因此,对其进行分析的前提和立论,须放在整个一般中资(国有)公司改革的背景和环境层面;须联系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须面向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目标和政策。

二、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制度保证

(一)国际环境: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非国有化浪潮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业已使国家与国家之间在生产、贸易、资本等方面联系日益密切,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依关系。世界经济一体化得以形成和发展,得益于世界范围内政治和社会的总体稳定、世界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市场的不断开放、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等因素的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还顺应了世界各国追求发展、共求进步的良好愿望。作为世界经济一体化驱动载体的跨国公司,正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其近年来不断进行的兼并收购,以提高效率、节约交易成本,提升其市场势力的态势,使得企业更加需要发展壮大,改革已经成为推动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必然趋势。向着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成为企业改革追求的目标。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态势的出现,20世纪70年代,很多西方发达国家便开始了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改革,以试图摆脱“滞账”、缩小财政赤字、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满足私人垄断资本增长的需要。非国有化,有时称私有化,即便在发达国家,也不是简单指将国有企业完全出让给私人资本家或居民个人。广义上讲,非国有化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国家所有,特许经营或承包经营;国家控股,其它股份转让;鼓励内部职工持股,股票公开上市;划小企业核算单位,将一些附属单位出让地方或个人经营等。一般说来,非国有化或者私有化过程,便是向着民营化、商业化和社会化方向的发展。

发达国家非国有化已经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企业效率提高带来了十分积极的效应。但是,我们需要看到非国有化有代价、有成本。扬弃国外非国有化或私有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是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改革应当充分重视的。从国外非国有化改革中我们应当吸取:不要谈非国有化色变,简单粗暴地阻止非国有化;更要防止不切实际、脱离国情,过高地估计非国有化的作用;避免、防止和减少国有资产在非国有化过程中的流失和贬值;循序渐进推进改革,坚持所有制的多种形式,注重国有企业性质和职能的转化对宏观调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关注非国有化后企业的效率及其组织管理等问题。

(二)国内环境:中资保险公司面对的改革政策与环境

自党的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实践活动始于1985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有企业可以搞股份制改革试点,拉开了具有政策和理论指导意义的我国企业尤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帷幕。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国实行公司制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十五届四中全会对公司管理模式提出: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提供了制度保证。在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和教训以及改革可接受性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大又提出,企业尤其国有企业改革应当遵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除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上述政策和理论的阐述,为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如通过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内的企业资本组合等形式表现出来。寻求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掌握在谁手中。推行股份制改革,有利于筹集社会资本,改变企业资本结构;有利于两权分离,政企分开;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国有资产流动等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中资保险公司的功绩与问题及其根源简析

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停滞和中断后,我国保险业于1980年全面恢复业务。二十多年来,保险费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02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6494亿元;实现保险费收入3054亿元,其中人身保险保费收入2274亿元,占比74.5%,财产保费收入778亿元,占比25.5%。在人身保险业务中,2002年投资型产品业务增长迅速,其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54%,分红产品成为人身保险业务新的增长点。近五年,保险密度由101.12元升至237.64元,保险深度由1.6%升至2.98%。2002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5799亿元,较2001年增长56.6%,保险业与货币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开始密切;此外,保险业对经济损失的赔款与给付,业已使得保险业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器功效正在发挥。在这些经济活动中,中资保险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对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稳定及人民生活安宁所发挥的功绩,已经得到了肯定和认同,伴随我国人世后市场的开放,保险业必将有大的发展,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保险业发展的进程中,中资保险公司存在一些来自历史遗留、制度固有缺陷、经营管理不力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发展速度,轻发展质量;行为短期化,经营粗放,忽视长期经营稳健;产品缺乏差异化,雷同度高,特色不显著;服务质量不到位,忽视品牌服务,延伸服务;误导消费,保险信用有待增强,公司的公众形象有待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低;经营管理者和专业人才的专业化经营管理理念和水平需要更新和提高;内部经营管理结构的重叠和不合理;违规支付无赔款优待,退费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回扣;以“回佣”方式招揽顾客,或迎合投保人不合理要求从事业务活动;公开或变相超标准支付人佣金;投连和分红产品存在误导消费,业务结构需要调整等方面。

中资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和基础。从现代公司结构理论和产权安排角度来分析,现代公司制度与其他企业制度根本的区别,在于其特有的产权制度。产权问题是现代公司制度运行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问题。就中资保险公司总的情况来看,尤其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产权不十分明晰。主要表现在有所有权,而难以形成所有者权力;所有者缺位;所有权与经营权交融度大;所有者与经营者责权利关系不明晰,委托关系扭曲;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随之而来的,便是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缺乏系统和稳定性,尤其对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有效的激励,还缺乏制度的保证以及可操作性;经理层的包括经营管理水平、现代管理意识等在内的职业素质总的还不高。进一步看,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近十余年来中资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不断升温,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过去与目前仍然是我国保险市场的主力军,对社会经济和社会安宁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从一些结果来看,尽管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各有优劣,但是,国有独资和部分产权和治理结构不顺的中资保险公司,存在体制不能适应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需要,机制不灵活,经营管理机构庞大与冗重,管理信息传递不畅,上下管理层信息不对称,分支机构不能更好地反映和体现总公司法人的意志,从而常常出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甚至员工行为目标不一致;管理成本高,保费利润率和资产利润不高,导致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但效益增幅不大等问题。这些由于产权问题引出的体制和机制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改革的动因由此而生。

四、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鉴于我国国有独资和部分中资保险公司的状况,通过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保险体制和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向着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方向发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认同。目前,我国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已获国务院的批准,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改革创新是强司之路,保险公司要不要改革已经不再是争议的问题,相反我们需要考虑和关注的是:怎样改革;改革的成本和代价;改革和建设的持续性,以及需要处理和协调的关系等问题。

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改革总的原则应从我国国情和保险业的实际出发,整体进行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坚持国家控股,实现投资主体和股权的多元化,完善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此,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应是:

1.全面实现多元化改革,逐步向保险集团控股或专业公司控股条件下发展,走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在多元化架构下实现多元化经营和多元化效益,既符合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又是我国保险公司在人世后保险市场逐步开放,提高竞争力和发展壮大的需要。

2.积极整体推进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随着保险市场的扩张和业务的膨胀,保险公司资本金显得不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筹集壮大保险资金,扩充资本,是我国保险公司目前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同时推进股份制改革,可以逐步克服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存在的所有者、经营者和公司内部职工之间存在的责权利扭曲和不合理的关系,有利于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