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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电力工业解除管制进行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在我国已经开展了很多年,取得了大量的经验和成就。由于电力工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保证电力系统高效、经济、安全、可靠地实时有效运行,成为电力市场成功运营的目标。在电力市场改革突飞猛进的今天,理顺电力需求侧的市场化运营已成为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要保证。
1. 电力市场理论介绍
1.1 我国电力市场的形成
90年代以来,电力体制多元化的潮流遍及世界许多国家,目标是要从一体化转为竞争化,彻底打破垄断,实现商业化运营。一百多年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体化的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电力工业环节,相继被分离,公平竞争的机制逐步引入。我国自80年代以来从集资办电开始,电力体制多元化的格局逐渐形成,独立电厂大量涌现,竞价发电、公平竞争的呼声日益高涨。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逐步通国际惯例接轨,市场对外开放,电力市场全面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紧接着,国家计委公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内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实行“厂网分开”。即:将国家电力公司的电厂资产拆分、重组成四家全国性的、跨区域的大发电集团公司;将全国的电网拆分成南方电网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此外还组建了区域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各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全国的发电、输电、配电、供电四个环节最终可能被全面拆分成四个独立的运营机构,这是电力改革的必然方向。首先是实行"竞价上网" 。在区域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设置一个或数个电力交易中心,在发电领域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建立相应的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制度,最终实现谁的发电质量高,谁的环保条件好,谁的价格低,谁的上网电量就多;其次是建立科学的电价形成机制。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量电价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终端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向大用户直接供电,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综上所述,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和建立一个国家级的电力监督委员会,构成了电力改革方案的四个核心内容。
2.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特点及其手段
2.1 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概念
电力需求侧管理(简称 dsm)是指电力行业采取行政、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激励电力用户(需求侧)采用各种有效的节能技术改变需求方式,在保证能源服务水平的情况下,降低能源消耗和用电负荷,实现减少新建电厂投资及一次能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从而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 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特点
需求侧管理与电力部门传统的用电管理相比本质上不是一码事,而是管理方式的一种演进和变革。1、需求侧管理非常强调在提高用电效率的基础上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需求侧管理是一种运营活动,它既求效率,更追求效益。任何一种节电措施,都要给社会、电力公司和用户带来效益,使电力公司和用户都有利可图。2、需求侧管理也非常强调建立电力公司和用户之间的伙伴关系。改变过去用户对电能使用无选择余地的求助地位。3、需求侧管理还非常强调基于用户利益基础上的能源服务。电力公司必须树立能源服务观点,不能不顾用户承受能力和经济利益强行限电等做法去减少用电需求。更多的是鼓励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促使用户主动改变消费行为和用电方式。
2.3 需求侧管理的常用手段
目前,电力需求侧管理常用的有技术、财政、诱导、行政四种手段。
技术手段。指对具体终端用户的用电特点和工艺,采用先进成熟的节电和管理技术,以及相适应的设备来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或用电方式。
财政手段。指刺激和鼓励用户主动改变消费行为和用电方式,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是需求侧管理在运营策略方面的重点。主要措施有:电价鼓励、折让鼓励、免费安装鼓励、借贷优惠鼓励、节电设备租赁鼓励等。
诱导手段。为了消除用户在认识、经济、技术上的心理障碍,提高对dsm的响应能力,从而调到他们的积极性,必须使用诱导手段,这是dsm的先行措施。
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法律标准政策制度等来规范电力消费的市场行为,以政府特有的力量来推行节能、约束浪费、保护环境的一种管理活动。
3. 构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标体系的原则
电力需求侧管理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但应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反映出被评价系统的主要特征变化,还要能体现出系统的发展潜力和趋势。结合dsm的特点,本文认为建立dsm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有:可比性、科学性、综合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六个要求。从理论上讲,我们希望设计一个理想的指标体系来描述dsm的状况,但在实际中,我们能够得到的数据资料却极其有限,甚至收集不到对我们的研究起到关键作用的指标数值。如果有的指标极其重要,却无数据来源,可以先保留在指标体系中,今后再搜集这方面的资料。但总的来说,我们还是应该在保证指标反映内容全面的基础上尽量采用各类可供查阅的资料上能够提供的指标。
4. 结论
本文在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上,研究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当今电力市场改革的大环境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已从原来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节到负荷管理制定了一整套较完善的措施,我们总结经验的同时,应该在着重构建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
参考文献: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国务院已经决定由国务院国资委主导电网主辅分离,并基本按照国资委于2007年底制定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进行。
2010年9月,这一方案已获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通过,并于2011年初获得国务院同意。目前,国资委正在组织“主辅分离”前期准备工作,未来,电网旗下的勘测设计、火电、水电、输配电工程建设企业,均将被剥离。
2002年国务院公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电力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并归纳为四点具体方向: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
之后,在《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引下,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为2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5家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和4家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
不过,除“厂网分开”外,其它三大改革,均未获得实质性的突破。继承了国家电力公司大部分资产的电网公司,成为下一步电力改革的重点。
目前,国家电网的主要辅业包括920万千瓦的发电资产、国网电力科学院、中国电力科学院。中国电力科学院旗下的重要资产之一,便是电力设备企业许继集团的60%股权。
而据国家电网的官网介绍,其非电网资产还有英大传媒投资集团、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英大国际信托、英大证券、英大期货等。
但现实的问题是,主辅不分,将使电网公司“集标准制定、设备制造、采购、招投标等多重角色于一身”,难以监管其中的利益关系。
2009年7月,国家电网收购平高集团和许继集团,成为中国最大的电力设备制造商,就曾受到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公开批评,称国家电网此举无益于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也无益于中国电气制造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重要性下降,也是电网主辅分离久拖不决的原因。”相关专家称,“在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后,电力体系进行主辅分离的压力已经变小了。”由于原有医疗、教育等社会单位已经被剥离,电力企业的负担已经变轻,辅业已不再是企业发展的阻碍。
关键词: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1引言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发展。农村电力改革必须结合本国国情,结合农村电力的发展状况进行。由于我国的国情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民将继续占人口的大多数,东西部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很大。减少农村人口,实现全国范围的工业化、城市化要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将是长期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因此,关系农村经济先行工业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必须深思熟虑、统筹兼顾。改革路径和有关问题处理一定要积极稳妥。
2改革建议方案
根据国际上农电体制改革经验和我国农电体制改革实践,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着眼点和目标不同。对于成熟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降低电价;改革的首要目标是:降低电价,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农村电网的扩建和升级,吸引投资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对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建设改造坚强的农村电网;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吸引电力投资,建设充足的发电容量,基础设施扩建和升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降低电价,提高效率和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则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因此,我国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应根据发展中农村电力市场制定。
我国农村电力管理体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按一县一公司原则,根据地方经济和电力发展水平分别不同性质的农电企业[1]。对经济和电力比较发达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红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经济和电力发展一般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或电力行业协会进行行业指导的农电合作社:对少数经济比较的落后地区和目前无电区域的农电事业,将原有农电企业改制或新组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发挥农电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优势,广泛吸引农电投资,促进农村电气化;对农电合作社,主要依靠营业区内农村用电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国家辅助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国有全资农电企业,由国家从农电基金或国债中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并大力开发小水电,消灭无电人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产生造血机制,逐步走上农村电力的自我发展轨道。
改革方案建议主要包括:
(1)实行政企分开,将原由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水利水电厅承担的管电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各省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管电职能,对全省发电和供电实行宏观调控,并对电力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国家电监会依法对农村电力实行投资、电价等的监管。
(2)组建省电力公司,负责对各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电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进行公司制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运营和管理[2]。省电力公司接受省政府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电监会的监管并执行省经贸委的生产计划和电力分配计划。
(3)各县(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按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电力发展水平分别组建县(市)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农电合作社和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对边远山村以及少数因当地小水电丰富,开发建设小水电自供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并积极鼓励农电公司或农电合作社对小水电自供区进行投资参、控股,条件成熟进行合并,实现一县一公司。各农电企业独立核算的企业,行使企业经营电网职能。
(4)实行主辅分离,将原来农电企业的所有多经产业从农电公司中剥离。学校、医院等成建制地移交社会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他产业的企业,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由地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收益。
3改革路径建议
体制改革分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两种模式。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的区别不仅仅是一个速度的问题,即不是一个分步走、逐步展开还是一步走、总体推进的问题。两者更为本质的区别在于,渐进式改革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新体制,逐步改革整个体制结构:激进式改革是直接进行存量改革,并以此来促进新体制增量的成长。由于我国农村电力的市场总量、技术水平和网架结构等综合素质薄弱,所以我国农村电力管理要求体制改革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最终成为具有“四自”功能的独立供电公司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3]。在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的同时,要根据区域电力市场的条件、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和内部资源等因素,按市场要求确立并不断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全力避免城乡用电同价后电力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
当前农电体制改革重点在乡镇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在乡电管站归并供电所过程中,要按事、权、责统一的原则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要求设置机构;按销售收入与可变成本比例,控制用人总量: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和用人方式,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在资产和财务清理、转移中,杜绝资产流失。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既是此次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城乡同价不是简单拿现有农村电价和城市电价综合完事,而是在通过“两改”有效地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的同价。因此,要认真抓好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调整资产结构和用人结构,在供电增长率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准确测算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积极试点,审慎实施。要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首先要改变现在的农村电力管理组织结构。要彻底改变现在的由农村供电企业、乡镇电管站、村委会管电或村电工管电层层夏售、层层加价的体制,明确建立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村供电商,负责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经营;其次,要加大农村电网与改造力度,改善电网布局,提高科技含量,降低线损,为用户提供低廉电价、高质量的电能;第三,要改变现行的电价形成机制,改善电价结构;四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电力市场营销体系,在农村电力营销管理上,全面推行“五统一”“三公开”和“四到户”,按市场规律办事,杜绝“人情电、权利电、关系电”。
4结束语
农电体制模式的研究尚无定论,要建立一个比较适合我国农村电力实际的管理体制,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创新工作。我们只有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摸索、总结,才能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农电管理体制模式,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而努力。
参考文献
李由.西澳的电力体制改革及启示,中国电业2002(4)52一53
《意见》称,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涉及面广亮点多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意见》的改革内容更为全面,涉及基本经济制度、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文化体制、教育科技医药卫生等社会体制、行政体制、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涉外经济体制以及综合配套改革等十个方面。这点从数字上也可以直接体现:2011年《意见》全文约3800字,提出了22条改革意见,而今年的《意见》全文超过5000字,共提出34条改革意见。
“从细节就可以看出,国家相关部门对经济体制下大力气改革的决心。”对此,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认为,今年规划的特点是“大而全”――首先,既有宏观层面涉及到利率、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也有微观层面引导民间资本的规划等;其次,从“国家队”参与的情况看,业界能想到的部委,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都位列其中。
具体而言,宋颂兴认为,国有企业、价格体系及金融体系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主要“亮点”。
在国企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关于价格体系改革,《意见》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改革。具体为,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对于金融体系改革,《意见》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此外,还特别提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
如何推进是关键
宋颂兴表示,与以往相比,此次《意见》强化了市场的作用,但更注重处理政府、市场以及社会的关系,“毕竟,市场化是贯彻所有改革的关键点”。
“虽然很全面,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面面俱到等于面面不到。有了政策有了指导,最后如何落实是问题的关键。以前,我们也出过很多政策,但是最后能落实达到预期效果的有几个呢?”中国价值指数研究员崔新生表示,如何解决政策与市场的脱节是改革的关键。
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车间,能源行业的拐点来临得更加猛烈。2012年1~5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增幅显著下降,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明显回落;目前全国煤炭价格连跌,市场萎靡。
往年迎峰度夏时分经常出现的“电荒”、“煤荒”,如今已经不见踪影。
夏日之中,冬天的气息弥漫开来,却给多年来一直紧绷的煤电矛盾和能源紧缺带来转机,曾被“保供给”一度压倒、停滞的电改,推进前景或可豁然开朗。
呼声重起
以往匮乏的电力体制改革空间,正在急剧增大。
7月上旬,中国能源界流传着一个消息:国务院领导连续将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参批给有关部门研究,其中包括重启电改的呼吁。
无疑,这个消息给正在感慨“逡巡十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派们带来了很多新的期许。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联系到长期从事能源公共政策研究的专家,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
“第一步,要继续完成主辅分开的任务。”此说,主要是针对电网企业而言,意在通过严格规范电网企业的业务范围,来厘定输配电成本,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众所周知,在2011年,中国两大电力辅业集团已经挂牌,但仍有一部分辅业资产留在电网内部,如输变电设计、施工企业,相关“三产”、多经企业,其成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最后成为输配电成本的一部分。
另外,有的电网企业还新收购了装备制造企业,辅业资产出现反方向膨胀。
近年来,诸多发电企业和电监会、理论界都大声呼吁“调度独立和交易独立”。就此,范必认为应该“将电力调度机构从电网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独立的调度交易结算中心,负责电力市场平台建设和电力交易、计量与结算,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以确保电力调度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电网的无歧视公平开放”。
一些业内人士置疑,很多发达国家的调度机构就设在电网,中国有没有必要调度独立?范必解释道,“调度独立的本质是调度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实行了输配分开,输电网不是买卖电力的企业,而是一个中立的运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调度有的在电网内部,有的独立出来,有的还直接隶属监管部门,各种情况都有,他们的共同点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接受监管。但对于中国来说,由于输配没有分开,电网在电力买卖中处于垄断地位,调度独立出来,更有利于接受监管,实现公平调度。”
对改革后电价走向的预测,是业界关心的话题。很多人认为,一旦实行市场化改革,会使电价大幅上升。范必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计划电价、计划电量、电煤双轨制是造成高电价的原因。通过市场化改革,发电方与用电方进行直接交易,用户的选择权将大为增加,市场功能得到有效释放,资源配置效率将大幅提升,结果将是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会有所上升,工商企业的用电价格会有所下降,煤电矛盾逐步得到化解”。
十年拉锯
从2002年俗称“5号文件”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发,到2012年的十年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艰难完成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前两个步骤。
“前两步改革很不彻底,遗留问题颇多”,业界人士普遍如此评价。
“严格讲,中国电力改革并非从2002年开始”,一位老电力人如是说,“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集资办电’开始,中国电力改革就一直沿着一条相当清晰的路线推进”。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电力行业一直实行垂直一体化的垄断模式。这种模式,曾在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对电力工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缺电”越来越严重,暴露出了该模式难以克服的弊端。
在强大的能源需求推动下,“集资办电”应运而生,并且发挥了强大的“鲶鱼效应”,在多年来垄断封闭的电力体系中撕开了一个缺口。
除了缓解电力短缺,“集资办电”还在电力央企之外,培育了诸多发电主体。这些新生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直至占据中国发电装机半壁江山,最后量变引发质变。因为原有的垂直一体化垄断体制无法做到“三公调度”,厂网不分造成的矛盾已经不可回避。
2002年厂网分开实现后,国家电力改革领导小组在2004年将第一份成形的“主辅分离”改革方案上报,却因“电荒”席卷全国而搁浅。
2007年年底,国资委牵头,会同两大电网及相关部委共同制定《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但2008年年初,南方突然遭遇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大量电力设备损坏。两大电网公司随后联合上书国务院,要求保留输电施工企业——主辅分离再次停滞。
2010年9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同意了国资委制订的主辅分离方案,并于当年11月上报国务院;2011年初,国务院同意该方案,并明确由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2011年9月底,主辅分离重组后新组建的两家电力辅业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但这期间,国家电网却成立了发展电源的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麾下的中国电科院控股了电力设备商许继集团,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无偿受让了河南平高电气集团的全部股权。
2011年底,华北电网被悄然拆分为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和冀北电力公司,中国区域电网中的最后一个堡垒失守。当年为跨区竞争设置的区域电网已经被消解,“省为实体”的省级电网公司回归、做大。背后隐含的,是国家电网公司实现“本部实体化”的意图。
在日益坚硬的集团堡垒面前,电改变成了一场时进时退的持久拉锯战。
就连5号文件制定的电改路线,也屡次遭到各种质疑。
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购房限制可能变少
会议提出,化解房地产库存。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一表述引发高度关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性措施”,公众感受最为直观的就是购房、贷款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或放宽。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外,多数地区已取消限购政策。年初,住建部要求各地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各地均积极响应。除了限购、贷款等方面措施外,还有哪些“限制性措施”会被取消,令人关注。
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外地人也将可住公租房
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
——农民工可在就业地落户
会议明确,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目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今年11月初时就表示,全国已经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国家要求到年底每个省(区、市)都必须出台方案。
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社保负担将会减轻
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金或实行全国统筹
会议提出,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
记者注意到,2019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而对于统筹层次的问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1月20日在回应部分地区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要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
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有望缓解
会议提出,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望缩小
会议提出,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资金和政策重点用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农产品质量、效益上。
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企业员工也会受益
会议提出,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
具体措施包括: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要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此外,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传递出的信号表明,居民电价将会再次上调,而且用电越多电价越高。煤电“顶牛”、电力企业亏损、单位GDP电耗高企等种种情形,使人们确信,电价已进入上升通道。
机制“顶牛”逼涨
此次电价调整,是自2003年以来,中国第9次调整电价。统计资料表明,按照2002年的全国平均销售电价计算,到2008年为止,中国平均销售电价上涨了0.12元/千瓦时,平均每年以0.02元的速度上涨。
根据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销售电量21234.83亿千瓦时和4826亿千瓦时测算,此次电价调整将使两大电网企业2010年有望增加收入595亿元和135亿元,增收约合730亿元。
“目前煤炭、电力轮番涨价,却由终端消费者为之兜底买单。”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告诉《凤凰周刊》记者,电网从发电企业得到的上网电价只有每千瓦时0.30元左右,但其销售电价却高达每千瓦时0.50元甚至0.70元,商业用电价格更高达0.90元。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此次上调销售电价主要是为了弥补电网企业在过去一年之内的亏损;能源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孟昭利则认为,此次上调电价只是一次临时性举措。
电价之所以“涨”声一片,和2004年施行煤电联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为煤炭和电力提供了涨价预期有关。在“市场煤”与“计划电”这一价格传导模型面前,煤炭和电力这对“冤家”几乎每年都会从煤炭订货会吵到发改委。争执的原因是受制于“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壁垒,去年煤价出现暴涨却不能向下游顺畅传导,使原本唇齿相依的煤电两大行业因此“翻脸”。
于是,煤炭方面的稍稍风吹草动,甚至是由于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配不公导致的“结构性亏损”,总是依靠垄断国企的强势向发改委哭穷。而煤炭企业则认为,应该更有话语权,煤炭企业“不再做打工仔要做资本家”。
煤电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协议,再次凸显了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而并非仅仅电价的改革。其实,煤电双方心里都明白彼此相互依存的关系,为规避煤电“顶牛”的体制弊端,双方开始大规模煤电联营。
改革迫在眉睫
国家发改委、电监会提出的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文件目前已结束内部征求意见的程序,有望于近期出台。该政策可能提出竞价上网、加快核定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新的上网电价机制,将改变目前上网电价行政主导的现状。
事实上,电价改革已经酝酿许久,但推进屡遭阻力,两次煤电联动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电力行业呼唤一场全局性的根本变革。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最为核心和敏感的环节。原计划于2003年启动的新一轮电价改革受多种原因影响进展缓慢,迟迟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电价仍由政府统一制定。
不同于其他能源价格,电价的波及范围更广。一千瓦时电从电厂发出来到最终用户手中,要经过发电、输电、配电、售电4个环节。其中,电厂将电卖给电网之后,要缴纳一笔“过路费”,最终电被送到千家万户家中。这三者的价格分别是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
由于机制不合理的矛盾非常突出,“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的上网电价,一直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交叉补贴严重的销售电价,共同构成了“世界上最复杂的电价机制”。
“真正能把国内电价情况说清楚的人不多。”中国电力联合会的专家表示,中国电价之复杂,决定了电价改革共识虽已达成,但仍需“政府下极大的决心进行利益调整”。
尽管电价改革方案明确要建立独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但目前输配电价仍以购销差价方式体现。电网的购电成本是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的价差。在中国的电价之中,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由国家发改委制定。
据电监会的调查数据,上网电价的调整让两大电网企业购电成本陡增199亿元。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因电价无法理顺,国家电网亏损160多亿元。今年年初,国家电网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报告,呼吁理顺电价矛盾。
辗转波折8年之久,当外界庆幸电网主辅分离终于破冰之时,一些人士发现,辅业的内容已难以厘清,简单的切割也未涉及机制的变革。或许一阵喧嚣之后,向电价市场化这个目标并不能靠近一步。
改革方案重启
今年初,国务院同意了国资委去年11月上报的“主辅分离”方案。之后,由四大辅业集团和电网等相关方人员组成的电力体制改革筹备领导小组已启动的消息传出。
目前,改革时间表初步拟定:原则上6月份前完成“4+n=2”的辅业合并和重组。其中“4”和“2”是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与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分别被重组为两家大型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集团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此外,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下属的省级设计院和一些电建公司也将被划归到这两个辅业集团中去。知情人士透露,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已启动相关工作,并拟定今年5月份挂牌成立。
国资委相关人士对此予以证实,并称:这种重组方式顺应了国际总承包经营模式发展要求,兼顾电力体制改革和央企重组需要,避免二次重组,减少改革阻力。
现拥有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家电力设计院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在火电工程设计领域居首;而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拥现有北京、华东、西北、中南、成都、贵阳、昆明七大勘测设计研究院,在水电工程设计领域中不可小觑。此二者分别与国内水电施工两大巨头的葛洲坝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的“联姻”,除了预示着两大新电力“巨无霸”的诞生外,还表明两大集团将在火电、水电领域区别发展。中电工程一内部人士表示,“国家的意思是两个新的大集团差异化发展,在应对国外工程承包时不相互‘掐架’。”
此次主辅分离的方案是基于国资委于2007年底制定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制定的。
知情人士称,此次改革,电网下属省级设计院将与辅业集团区域建制的设计院归于一起;此外将被分割的国网辅业还包括火电资产、电力建设、施工和修造企业。但这个新方案较从前还是存有出入。2007年原方案中涉及的在电网企业中剥离送变电企业,此次未被提及。
2007年底,国资委提出的方案上交不久后,中国遭遇了2008年的冰雪灾害。灾害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向国务院提交材料:从抗冰保电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送变电企业和设计院与电网关系紧密,如剥离,面临突况时无法高效率地组织抢修队伍,将影响到国家正常的电力建设和维护。此后,国资委的“主辅分离”方案被搁置。
辅业变身
“主辅分离重启已是相隔8年,中间出了很多变化。现在再改革,已经变了味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就中国目前的电力体制而言,电网的主辅分离,只是一个最可行却不重要的改革。”
“主辅分离”一词是在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出现的。当时的方案明确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四大任务环环相扣,希望能够达到竞争供电的最终结果。在“厂网分开”之后,“主辅分离”先后因2004年后持续两年的电荒和2008年的雪灾而搁置。
主辅分离的初衷,是厘清电网运营真实成本和利润,为电价市场化改革铺路。由于主辅不分离,辅业规模庞大,很可能存在将电网主营业务利润转移到辅业的问题。近期大陆一些媒体报道的高电费现象,一个源头即可溯源于此。
林伯强表示,2002年时对辅业的界定还是很清楚的,符合情况的,也就是勘测设计院,水电、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以及“三产”企业等。这些企业被剥离后将有利于监督电网利益关系,核算成本。但随着电网的做大做强,其辅业的范围和领域也在不断扩大,与过去不同。仅仅是剥离原先规划的相关单位,没有太大意义。“电网在这些年发展过程中,主辅情况已经和2002年大有不同。而且,后来发展的这些业务都是经由国家批准的,怎么剥离?”
8年来,国家电网的版图扩张在其强势地位下颇见成效。一艘集“标准制定、设备制造、招标和采购”多重角色为一身的“电力航母”初具模型。
2009年7月,国家电网下属的国网装备公司和中国电科院分别收购平高集团、许继集团,曾激起不少的反对和质疑。平高集团和许继集团属于国网上游的设备制造企业,都是国家电气设备行业龙头,应属于主辅分离界定的电网企业辅业范围。当时,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以国家电网依靠垄断地位兼并,打乱几十年建立起来的装备制造行业体系的理由,向国资委递交报告。反对收购。而国资委以相反理由批准收购: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有利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利于做大做强。后来此并购,因发改委等部门的反对而被一度搁置。
业内人士认为,这两家电科院性质,已经很难单纯地定义为“科研机构”,其旗下产业公司的主营业务都与电力电网密切相关,且大多数企业与国家电网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此次重启主辅分离改革,这两家科研所下属的电力相关企业,包括备受瞩目的争议企业许继集团,都是被外界关注的焦点。如果能将科研所从电网剥离,那么主辅业也会分离得更为彻底。
“自从中电科院被划归于国家电网之后,其主要的研究内容都是与国家电网公司息息相关的,不涉及其他研究,分离出来没有意义。”一位中电科院的人士表示,“其实一开始,像许继这些公司的确是通过中电科院被并购进来的,但是后来由于觉得放在科研机构下面不合适,半年前又都被划出去了,但是中间时间短,账面上可能还没有结算清楚。”这位人士表示,目前这些公司非中电科院资产,但仍下属国家电网。
如此看来,科研机构,只是国网实施并购的一个中间手段。
在这一系列动作之后,还没过去多久,国家电网是否愿意将新并购的企业拱手让出,答案并不乐观。
此外,据国家电网介绍,其非电网资产还有英大传媒投资集团、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英大国际信托、英大证券、英大期货等。
关于何为辅业,其界定已经越来越模糊。但可以想见的是,按照此次方案剥离相关企业之后,并不容易到达到主辅分离的彼岸,电网成本仍然会是个谜。
拆分=改革?
国家电监会一位相关负责人说:“在‘主辅分离’这个关键问题上,我们纠葛了八年之久。至今为止,电网公司还是希望将送变电等核心辅业资产留下来。”
目前,对于主辅分离的进行情况,国网相关人员表示将会一切配合国资委行动。具体情况需要由国资委下发宣传文件后统一对外宣布。
而在林伯强表看来,解决主辅分离并不是电力改革的关键问题。“原来的国企就像一个小社会,负担重。而现在由于原有医疗、教育等社会单位已经被剥离,电力企业的负担已经变轻,辅业已不再是企业发展的阻碍。并且,在国外也有电网公司经营辅业的例子。只要能够做到不垄断、挣钱这两条,电网做辅业也并非不可。”
至于如今的主辅分离是否能够真正达到厘清电网成本的目的,林伯强也表示怀疑:“在国家电网还承担着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其真正的电力成本是无法核算清楚的。比如现在的城乡电价同价。一条电线拉到农村可能只是供应两个灯泡,如果对于一个纯粹的企业来讲,是不合算的,需要从其他方面弥补。这样以后,成本要怎么算?”
中电科院的一位专家还提出,这种政企不分的尴尬身份也造就电网公司难以在主业获得高利润,转而发展辅业获取平衡。因此,对辅业的剥离会遭到电网方面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