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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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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1篇

(一)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廉政准则,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关于苏区精神的重要论述,《关心群众生活,主要工作方案》、《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明读本》、《红色》;《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念之光》、《九月》电视专题片。

(二)学习方式

1、采取集中学习会、个人自学、听专家辅导、专题报告、现场教学、党校教训、领导讲解、专题研讨、观看专题片等方式。

2、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项目管理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工作技能知识。

二、听取意见

(一)听取意见重点:1、“”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2、涉及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和反映;3、普通党员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听取意见方式:1、向各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2、组织活动对象深入“三送”联系村、项目建设区采取座谈会、上门等方式征询听取意见;3、重视各级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96333等送上门的意见;4、重视用好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审计等信息。5、积极参与“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专项活动,开展调研和听取意见。

三、推进计划安排

1、3月12日前,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要求。报第六督查组审核后,上报县活动办备案。

2、3月12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

3、3月14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知识。

4、3月17日一天,集中组织学重要讲话精神,《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等;观看《信仰之光》专题片。

5、3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三送”联系村开展“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活动。

6、3月20日一天,集中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观看《筑梦之基》、《九月》电影专题片。

7、组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时间按县活动办安排时间)

8、到“三送”联系点上党课(时间按“三送”联系点动员部署会时间)

9、3月20日前,副科级以上干部网上公开交流学习心得。

10、3月24日至3月28日,分批次组织干部到“三送”联系村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调研,并按要求提交个人蹲点(接访)手记或破解难题案例。

11、3月31日前,分门别类梳理问题、意见建议,个人问题及时反馈到个人。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2篇

一、强化载体建设,夯实效能抓手

1、扎实开展“三服务”公开承诺活动。一是突出承诺工作重点。按照“一年一诺、全员参与”模式,突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主题,结合行业要求承诺工作作风、根据管理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承诺工作成效,公布承诺咨询、监督电话。二是全面公开承诺事项。各承诺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互动、政务公开栏长期展示等形式全面公开承诺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履诺监督。全力构建履诺监督机制,县局适时开展履诺工作督查、明察暗访等活动,督促各承诺单位扎实履诺,及时发现、回应、处置有关承诺的投诉和社会关切。

2、全面落实公开办事制度。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在6月底前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部门职能、职责、畜牧干部分工等信息,采用宣传专栏、便民卡片、办事指南等方式公开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利用岗职牌、去向公示牌等设施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和去向情况。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要有效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职能职责、办事指南、人员去向等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3、认真抓好效能示范单位(岗)建设。一是大力创建效能示范单位(岗)。加强县、市级效能示范单位(岗)建设,县局要在干部作风转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便民举措创新等方面选取1至2个重点进行打造,建成在全系统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示范亮点,再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座谈交流经验等形式整体提升示范单位建设内涵,创建一批县、市级效能示范单位(岗)。二是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门户网站展示等方式推广示范经验、介绍有效做法、展示典型范例,做到树立一个、带动一线、促进一片。

4、深入开展“百企千村万人”评效能活动。一是突出评测重点。以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服务群众为重点,紧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履职等内容,对局属各部门和各乡镇站进行公开评测。二是注重评测实效。积极推行评、改、测“三步”工作法,组织社会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公开评议查找不足、问题整改提升效能、民主测评检验成效等步骤,评出最优(首位)、最差(末位),在11月底前完成评测工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评测结果要作为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单位内部通报,对最差(末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究。

二、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

5、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要尽快落实到位;二是深入开展“百件审批看效能”活动。以审批事项多、群众满意度评价差为重点,采用随机抽样、现场抽查等方式,加大行政审批办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着力打造便民、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6、全面强化行权监督。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二是注重行权事项前后监督。加强对动态调整的行政职权目录、应纳入而未纳入网上运行的行权事项、网上事项网下办理、网下办理事后录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运行过程监察。按照《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动态监察台帐,通过数据监察、回访监察、抽样监察等方式,实时监控各项行权事项运行,及时协调和处置预警提醒、异常、违规事项,查明原因、纠正偏差。

三、深化专项治理,改进工作作风

7、加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监察。一是建立项目督查清单。围绕畜牧项目落实、惠民政策落实等建立督查清单,及时跟进、挂牌督办。二是严格责任倒查。对畜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惠民政策落实、局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倒查问责,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的典型案例。

8、加强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一是突出重点抓整治。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清理各种名目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行为。二是集中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强制入会、强行服务、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消除部门职权、职务影响,做到人员、职能、财务、办公场所“四个脱钩”。三是建立惩戒问责机制。有效促进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职。

9、加强“庸懒散拖”专项治理。一是明确治理重点。从效能投诉、群众、督查督办中筛选线索,确定重点治理对象,采取带案下访、定向暗访、基层走访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治理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纪律不严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常态治理。把握节假前后、项目攻坚等关键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利用投诉处理、核查、项目督办等方式,进行个案剖析;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办事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动态监督。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常态曝光机制,通过新闻媒体、信息通报、制作暗访纪实片等形式,及时曝光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巩固治理成效,全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0、强化效能投诉受理查处。一是规范处理流程。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问题性质、情节、损失及影响等情况对效能投诉进行分类,严格按照受理、核查、回复步骤及时处理;建立处理台帐,实行效能投诉台帐管理制,专人负责登记投诉信息,明确领导签批意见、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回访情况等内容,跟踪办理、办结销号。二是加大查办力度。进一步完善交办、自办、转办、联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办理效能投诉,严禁违规办理、久拖不办、查办不力等行为,实现查处率和回复率“两个百分之百”;建立效能投诉回访机制,强化投诉办理情况的督查,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查实必究。三是狠抓典型案例查处。围绕群众投诉、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等方面的典型案件,抓好典型曝光。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3篇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能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理念,来审视和筹划反腐倡廉工作。纪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有效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依托党校、文化、网站等阵地,举行专题报告会,举办成果展览。开展牢记“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和先进集体,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建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针对性教育。深入实施了基层廉洁工程。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考分制,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引导和预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抓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履行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把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为纪检监察机关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强化政令检查,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不畅等问题;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问题;强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能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中,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体察民情,着力化解民忧,及时理顺民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容易得到实惠的方面做起,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纪委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区领导每年与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纪委每年向区级机关主要部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并对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推进了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能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理念,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区纪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民利和经济权利,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深入开展机关评议工作,推动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关注民生、民意,认真治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学校收费和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行为。设立投诉中心,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推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区纪委在坚持从严治标、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防治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实施了政府阳光决策流程制,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了公共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完善了招投标制度,并探索了网上监督新方式,有力促进了工程领域中的反腐倡廉。

回顾总结几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可以说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富有特色,可以总结的经验很多。我们觉得,以下几条值得坚持和发扬: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实践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定位在紧扣第一要务、保障发展上,自觉强化参与、监督和服务三种意识,主动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组织保证。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预防在先、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更要注重预防,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自觉把上级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大兴求真务实作风,才能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意识比较淡薄,勤俭节约思想比较缺乏,奢侈浪费等现象有所抬头;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精神,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存在求实惠、无过便是功的思想,缺少创新创业的工作劲头。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要规范用权,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五个纠正: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不切实际的错误做法;纠正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政绩观”;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规律,追求非法经济收益的思想;纠正妨碍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坚决扫除影响科学发展的障碍;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法律,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由于当前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由于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使腐败行为有可乘之机。因而必须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招标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各个方面的制度改革。

3、着眼预防,增强改革的推动力。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十大改革,堵塞诱发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效预防腐败。重视运用信息手段源头治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等方面,实现网上查询、实时监督,扩大监控覆盖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监察效果。完善市行政审批大厅服务职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高效透明运行。加强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行为。当前,个别地方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工作不够主动、不够扎实、不够平衡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源头治腐的有效办法,措施不够扎实,检查督促不够经常,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4、要从严办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要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发挥办案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用人上的弊端、管理上的失误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办案,依法依纪查处腐败问题;又要讲究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办案工作的指导方针,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违背和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依纪依法科学办案。

三、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面临着如何创新、如何深入和如何与时俱进等问题。适应新的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治本上狠下功夫:

(一)要深化“亮点”,进一步打造我区反腐倡廉品牌。如在“廉政文化”建设上,要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从不同群体、对象实际出发,做到面上有规划,点上有实践。可以增加廉政教育的文化含量。高起点、高品位地规划、建设一些廉政文化景观。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廉政题材作品,可建立反腐倡廉新闻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对“廉情指数”评定工作,如评价指标体系的细化和完善、各项指标的分值的设定,使评价更具操作性;如何做到科学、公平、公正的考评,既让被评定者心服口服,又让群众满意;如何合理使用评定结果等等,都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基层“民主听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拓展听证的内容,完善听证的方式。

(二)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1、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自觉做到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治理各类不正之风、解决企业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等重点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绩,防止出现反弹。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继续加强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办理群众投诉的长效机制。

4、大力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根据《实施纲要》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不实行党务公开的纪律责任。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时受理党员申诉、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4篇

一、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特点

(一)犯罪主体特征明显。

一是以农民或无业人员居多,37名犯罪嫌疑人中,除有3名是个体职业者,其余的34人均系农民或无业人员,占涉案总人数的92%。二是文化程度较低,37名犯罪嫌疑人,仅有3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中文化水平的7人,其余均为小学文化程度,有的甚至是文盲。三是犯罪主体男性较多,37名犯罪嫌疑人中男性为31人,年龄段为30—50岁之间,基本上是中青年为主。四是作案的手段较单一,多数是抗拒搜查逮捕、阻碍取证、以暴力威胁阻挠办案等手段。五是本地作案居多,外来人员较少。

(二)侵害对象相对固定,案发诱因较为单一。

从作案对象来看,现阶段发生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中,涉案对象绝大多数是执法的公安民警,在19件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中,有18件是针对执法的公安民警,只有1件是针对烟草稽查人员,侵害对象相对固定。同时案件诱发原因也比较单一,主要发生在以下领域:一是一般纠纷发生后民警出警过程中引发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二是行为人酒后寻衅滋事,民警出警处置时,犯罪嫌疑人继续借酒滋事对前来处置的民警进行暴力、威胁。三是公安机关在依法抓赌、禁赌、抓捕网上逃犯嫌疑人过程中,亲属抗拒执法并协助逃跑,针对公安民警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四是交警在查处违章驾驶、酒驾等行为时,被查处人针对交警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五是在房屋拆迁、拆除违建房屋过程中的暴力行为。

(三)犯罪故意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

大多数案件均系临时起意,多发生在公安机关处理、抓捕追逃、交通违章、治安案件过程中。案件发生之初,当事人往往并没有蓄意暴力阻碍执法的故意,大多是因某一个或几个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不理解或不接受,因管理与被管理、处罚与被处罚的矛盾对立激化而引发的冲突。如赵某某等三人妨害公务案件,2011年7月31日下午四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酒后因付款问题与酒店老板发生争执,在该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置过程中,赵某某等三人认为民警偏袒酒店,遂上前与其发生争执,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在行至酒店三楼至二楼平台时,赵某某等三人将民警范某某推倒在平台上,致范某某腰部受轻伤。

(四)暴力程度升级,共同犯罪居多。

从暴力手段上看,涉案人员从以往的撕扯、推搡、谩骂等形式,逐渐升级为拳脚相加,甚至持铁锹、锄头、木棍等器械以暴力方法攻击执法民警,更有甚者拦截、扣留、冲砸警车,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多为群体性犯罪,涉案人员少则几人,多则数十人,多为亲属或者同村村民相互聚集。如魏某某等6人妨害公务案件,2011年6月5日20时许,本市某出所民警带领保安队员抓捕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魏某时,魏某的母亲李某某先是拖拽魏某的胳膊不让民警将魏某带走,后魏某的父亲魏某某对执法民警及保安队员辱骂,并持暖瓶、铁锨等物砸向执法人员,闻讯赶来的另外几名同村村民也持铁锨欲砸执法人员,还声称要拿刀砍执法人员,致使犯罪嫌疑人魏某趁机脱逃。

(五)危害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从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来看,19件妨害公务犯罪案件共造成执法民警34人轻微伤、2人轻伤,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如庄某某妨害公务案,2012年12月12日晚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庄某某酒后驾驶轿车途径本市某立交桥时,被依法执行查处酒驾公务的民警张某某等人查获。犯罪嫌疑人庄某某为逃避处理突然加速逃跑,致民警张某某身体悬挂在车外被拖拽,强行将张某某拖拽约500米,后因张某某体力不支从车上跌落并致轻微伤。犯罪嫌疑人庄某某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的执法身份和威信,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妨害公务犯罪案件多发的原因

(一)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是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经过近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较大的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是相对滞后。有些人一旦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往往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进行“私力救济”,而很少从保护他人合法权益、保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去考虑问题,即使有所认识,也以“我是农民、我不懂法”作为搪塞的理由。同时,“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普遍存在,存在“要抓也不会抓我一个”的侥幸心理,盲从感较强,恃众无恐。

(二)某些干警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不当是部分案件激化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公安机关倡导以人为本、文明办案,执法理念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的发展转型期,与此同时,群众的个体意识、人权意识显著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实体、轻程序,或者态度冷漠、方式方法简单等情况,极易引发群众与执法民警的情绪对立,引发执法相对人及旁观者对执法活动的抗拒心理。此外,由于基层警力不足,大量辅警、协警或保安参与接处警,这些人员大多未经过系统的警务培训,执法素质偏低,不擅长做群众工作,极易使执法对象产生抵触情绪,从而激化矛盾。

(三)公安干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妨害公务行为打击不力是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

近几年来,由于片面理解形象建设,有些民警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简单理解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时,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只能被动应付,在自身受害的同时,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加之当前对妨害公务犯罪量刑普遍较轻,对群众的警示作用大大削弱,导致个别群众有恃无恐,对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行为公然暴力违抗。

(四) 基层矛盾凸显、政府公信力下降是案件高发的深层次原因。

当前,因征地拆迁等以民生为主的社会矛盾尤为突出,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并相互影响,造成社会对抗的风险增大;执法相对人的个人利益往往受到执法活动的影响或限制,导致对执法干警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公安干警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往往处在各种矛盾的交叉点,执法环境形势严峻;当前有些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不少群众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鼓动、利用,直面维稳一线的公安干警便成为一些群众发泄怨气的对象。

三、遏制妨害公务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普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一方面,有关部门要适时将妨害公务犯罪案例向社会作公开展示,以案释法,剖析典型,不断提高民众自我教育、自我防范控制的能力。另一方面,基层执法民警要经常性地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增强执法的责任意识,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建立起警民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从源头上抑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到位,对老百姓态度冷漠、言语生硬的现象普遍,这些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执法公信力下降、权威性不足,执法行为屡屡遭遇抵触,妨害公务犯罪频频发生。一方面,切实通过警务培训和自身安全基本防范教育,强化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辅警、保安等聘用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活动更加文明、合理、合法。另一方面,不断增强一线执法民警处理群众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讲究方式技巧,注重文明执法,避免因执法方式不当和群众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此外,还应建立妨害公务案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在处理之前应充分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防患于未然。努力改进执法作风,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震慑作用。

妨害公务犯罪案件不仅对执法民警造成了安全威胁和人身伤害,也极大损害了国家法治权威和国家机关执法威信。公检法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加大对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起到警示社会的良好效果。同时,还应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妨害公务犯罪行为和普通警民纠纷,尽可能地减少矛盾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四) 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5篇

严格行政问责,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增强政府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实施《市行政问责规定》,建立行政问责长效机制,现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行政问责工作方向

(一)坚持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要把推动尽职尽责作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要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责跟着问题走,发现什么问题,就及时解决什么问题,以有效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作风改善和效能提升。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民生、政令畅通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要注重工作方法措施和目的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和激发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形成面对本职岗位主动尽责、面对群众需求敢于负责、面对发展难题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新战略实施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

(二)建立部门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部门、单位职责目录。对上级机关分解落实的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登记建档,及时组织落实并反馈结果。部门之间发生职责争议,提出争议的部门要主动协商解决,对因不主动协商解决或者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将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科学分解到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或者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不同级别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方式,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按照事权或者区域划分行政执法责任,将每一项执法职责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要根据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对工作任务、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岗位关系和能力需求进行具体化、明确化,以此作为人员培训、考核、选任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细化问责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一环节都有清晰、直观、可操作的标准依据。要认真对照《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约束力。要把36种问责情形同本部门、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岗位负责的具体事项或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具体问责事项目录,切实将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监督协调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监管、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落实行政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议沟通协调制度和行政问责案件移送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提高层级监督合力。

(六)突出层级监督重点。各级监察机关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和舆情跟踪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利益、政令畅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政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同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下级机关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做好日常行政监督与问责工作。要研究建立科学的推行行政问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与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七)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市长公开电话平台开辟企业、投资者服务专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企业、投资者网上直通车栏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跟踪办理进度,回访办理效果,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同媒体的信息沟通,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转办一件,并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舆情问责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行政问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配合媒体对负面事件进行调查、报道。对行政机关干预、阻挠媒体监督,或者对媒体曝光的问责事件不及时调查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九)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又要查找管理上的责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制度上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十)深入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政府绩效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管理方法,着力提升政府绩效管理的职责、结果和标杆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各政府部门、单位围绕新战略实施履行职责、争先创优。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履职绩效计划和报告,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对绩效评估结果不达标、群众评价满意度低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绩效考评结果,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和服务,并向绩效管理机构反馈落实情况。

(十一)加强对人员岗位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任务目标、岗位职责和公务员的实际履责情况结合起来,根据岗位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建立分级分类公务员考核制度,做到考实绩、考实效,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二)加强警示教育。全市及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行政问责工作会议,通报行政问责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要突出领导、中层和重点岗位,采取风险提示、警示谈话等多种形式,引导、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四、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问责规定》。各级监察机关和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发现管辖权限内的问责情形的,不论涉及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岗位、哪一级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问责,快查、快办,有责必究。对行政问责案件多发,或者同一类问责案件反复发生的单位,同级监察机关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具有典型性、影响大的问责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开展案例分析,发挥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有效防范和解决。

(十四)加强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发挥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并严格督促和约束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对政府部门、单位发生行政问责情形后未能及时予以问责处理被监察机关先行立案的,媒体曝光的政风问题在全市、全省、全国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以及群众、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十五)依法、合理地适用问责方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要坚持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问责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适用问责方式,该从严的要从严,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对媒体、舆论关注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做好对行政问责处理结果的说明解释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建立行政问责案例指导制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本地区问责方式适用标准的统一。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

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范文第6篇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