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户口迁移申请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1】
xx派出所:
本人xx,x岁,x省x县x乡人,与****年与***结婚,现我丈夫家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将我的户口从****迁到****。望早日批复!
xx年xx月xx日
【2】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3】
×××派出所或公安局:
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妻子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是初婚(xx)。无子女(xxx)。
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xxx、群众、现年xx岁
母亲:xxx、群众、现年xx岁
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妻子x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我家,入农业(xx)户口。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4】
×××派出所或公安局:
我原住址(户籍所在地)××××××,姓名××,性别女,汉族,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现户口所在地为××区××路××号×××××,为居民户口,××年起我长期在××××在工作和居住。××年××月××日我与贵辖区××先生结为夫妻,丈夫××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为便于生活、工作、学习,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我的户口迁至贵辖区我丈夫处的申请。望给予帮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单位落户介绍信1
xx派出所:
我叫xxx,男,身份证号码是××××××××××,于××××年×月购买××区××小区的房子,现已实际入住,妻子和孩子的户口已迁至此处,现我的户口在xx市××区××派出所,为生活方便,申请我的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见信后请予以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
年月日
单位落户介绍信2
xxxxxx:
兹介绍我公司(经理/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前往你处办理某某事宜,请予接洽为感。
此致
敬礼
xxxx公司
年月日
单位落户证明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xx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xx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xx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xx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xx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xx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xx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xx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xx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人
员
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户口性质 申请理由
声
明
本人提出上述申请出于自愿,保证今后按照国家的户口政策办理户口迁移,不提出无理要求。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满十四周岁申请人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父亲/母亲/其他监护人,本人同意申请人提出这项申请。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破解体制性和政策,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乡一元化的现代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阶段性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包括本县内农村居民转户中心城区、本县内农村居民转户中心镇、外县农村居民转户到本县城镇)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农民转户自愿,依法办理,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有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结合城乡建设和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镇、县城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实现2020年县城居住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中心镇居住人口达到8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的总体目标。年工作目标:
1,重点推进失地农民(城中村改造)、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新生代农村青年等人员进城落户,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2万人。
2,重点推进务工、经商、上学、培训等拥有临时住所的农村居民转化为城镇居民,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万人,实现转移人口在县城、中心城镇的合理布局。
3,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实现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
四、落户(居住)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即可选择城镇居民制度。
(1)凡本县选择“双退出”(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村居民;
(2)因“城中村”改造、城镇建设和征地等原因而造成的失地农民;
(3)自愿在我县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4)凡在我县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及家属;
(5)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高中在校生、城镇长期务工经商等人员;
(6)居住在城镇未享受土地承包等农村优惠政策的农民工子女;
(7)具有合法身份和合法收入的外来农业户籍从业人员,租住具有独立门牌号的住宅房,允许其本人和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自愿迁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进城农村居民即可选择城镇居住制度。
(1)居住在县城、中心镇、工业园区、旅游区规划内的人员;
(2)在我县企事业和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
五、办理程序
(一)城镇居民落户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申请落户手续。
(1)县“推进办”审核盖章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登记表》;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本人和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个人自行申请的,可直接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受理。
(二)申请城镇居住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居住制度手续。
(1)县“推进办”审核盖章的《农村居民进城居住登记表》;
(2)户口本和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
(三)办理时限及要求
县公安局和各基层派出所根据县“推进办”审核后的《登记表》,按照“简化、高效、便民”的原则,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提高工作效率。
六、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各乡镇和基层派出所根据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了解掌握本地区符合进城落户条件的重点人群和农民数量,逐一列出计划,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办理进城落户手续办理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操作办法。
2、组织实施。从文件下发实施之日起,各基层派出所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对县内户口迁移,在按照网上“一站式”要求进行办理的同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完善政策。各基层派出所对农民进城落户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会同县“推进办”依据相关政策及时予以答复和解释,指导基层扎实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
为实现我市城市化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城市和城镇流动与集聚,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建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以法制化、证件化、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县级市市区、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凭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进行户口准入,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三、继续落实市政府徐政发[*]78号文件精神,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对在我市投资一定数额、兴办具有一定规模实业或连续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人员,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整户在市区登记常住户口。对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的,按照市政府徐政发[*]78号文件规定执行。只要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平方米,具有合法的务工证明,允许产权所有者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市区登记常住户口,不再限制入户人数。贷款购房的,在贷款还清后办理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参照购买商品房的入户条件,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办理入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2年,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我市落户;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落户。
四、取消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凡考取我市大、中专院校的本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住地;学生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准予办理迁移手续。来我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江苏生源和就读于省外大、中专院校的我市学生,按原政策规定迁移户口。
六、进一步下放户口审批权限。为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和手续,今后户口迁移中需要审批的事项,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批,公安分局加盖户籍专用章后,发准迁证。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户口审批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市区待条件成熟后,推行网上办理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