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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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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加工范文第1篇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 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_________。

第五条 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 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_________。

第七条 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 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 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 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 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对外加工范文第2篇

论文内容: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迅速,然而随着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也越来越多,其中商标纠纷尤为严重,侵权案件层出不穷。我国在商标权方面可谓厉经坎坷,遭遇颇多。本文从一实际案件出发,着重分析侵权责任的划分,商标侵权的主要形式,商标侵权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标侵权。

论文关键词:加工贸易知识产权商标侵权防范侵权

随着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也越来越多,其中商标纠纷尤为严重。我国作为加工贸易大国,在商标权方面可谓遭遇颇多。仅2001年至2005年,国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1.8万多件,在刚过去的2006年里,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39万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7439件。本文从一实际案件出发,着重分析侵权责任的划分,商标侵权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标侵权。

一、案例再现

浙江经协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协)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间,在未向对方索取商标权属证明情况下,擅自接受外商来样定货出口订单,并委托宁波万亚传动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亚)加工生产标注“GATES”注册商标标识的传动带27350根,非法经营额达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标所有权人美国盖茨公司的合法权益。杭州市工商局责令浙江经协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390000元罚款。这一判决引发了人们对加工贸易中商标权保护问题的思考,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严重的,那么如何划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权中的责任呢?

(一)、国内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权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强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国盖茨公司是“GATES”商标在中国的合法拥有者,受到中国《商标法》的保护。经协在未经盖茨公司的许可下,就将“GATES”商标提供给万亚进行加工生产,显然侵犯了盖茨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责令经协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至于在对外加工贸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为依据行为的加工方,国内目前还没有具体法规来规定其是否应该为这种完全被动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我们可以从《商标法》中分析一二。商标法第56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对万亚做出处罚。

(二)、贸易双方(国外委托方和国内被委托方)的侵权责任划分

那么经协在受到处罚之后,是否可以将侵权责任完全归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赔呢?我国《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第10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从事进出动中,对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标,应当要求对方出具真实有效的商标专用权证明文件或者被许可使用该商标且未超出许可范围的证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该商标不得与已在我国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装、装璜也不得与他人已在我国使用的包装、装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经协在未向对方索取商标权属证明情况下,就擅自接受外商来样定货出口订单,没有履行对商标的审查义务,结果造成商标侵权。在这种情况下,经协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为了侵权人,它不能将侵权责任完全归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须承担责任。至于经协和外商各自承担多少责任,经协向外商索赔多少,则由二者协商而定。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当我国对外加工贸易中出现侵犯国外商标权的情况时,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执法的对象往往是国内侵权人,根据《商标法》划分国内责任,并不深究贸易双方(国外委托方和国内被委托方)孰对孰错,如何划分责任;而我国《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及一些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恰恰对其做出补充——规定了贸易双方责任的划分。如《公约》第42条规定:(1)卖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是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委托加工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2)卖方在上一款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约》是不适用于加工贸易中的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而上述案例属于来样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约》作为参考。

二、商标侵权对我国造成的危害

1、商标侵权严重危害了加工企业的发展。对国内加工企业来说,获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费,大部分利润被委托方攫取。随着国内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引起商标侵权的风险是巨大的,同时商标侵权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我国《商标法》第59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外对商标管理也相当严格,如美国商标法就对伪造商标的处罚做出如下规定:对个人伪造的,罚金25万美元或者处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处100万美元罚金,或者处l5年以下徒刑;对合伙伪造的,处100万美元罚金;再犯者处500万美元的罚金。加工贸易这种风险大,利润小的生产方式从本质上决定了加工企业的不利地位。企业一旦被卷入商标纠纷,完全是得不偿失。

2、侵权严重影响了我国外贸环境及国际形象。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中侵权案件频频发生,货物被海关扣押或者没收,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产品的出口。此外,美国海关曾列出五大侵权“黑名单”,中国大陆居于黑名单首位。美国公布2006财政年度海关知识产权类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关共扣押仿冒品1.4万余起,案值超过1.55亿美元,原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金额约1.26亿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权货物总价值的81%;这些统计无疑会使中国的贸易合作伙伴降低对中国产品的信任,提高与中国合作的警惕,影响了我国外贸环境和国际形象。

三、我国加工企业防范商标侵权的对策

面对侵权风险,加工企业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防患于未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在接受定牌时,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标使用转让证书。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证明文件或转让证书,即使验证过程可能很繁琐,企业一定要验明其真伪。如发现可疑之处,企业应当婉转拒绝。

2、当企业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标可能存在侵权问题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贪图蝇头,拒绝为妙。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加入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且不得在不同类别甚至性质不相关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因此当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驰名商标时,企业要高度警觉,调查清楚该驰名商标能否用于自己生产的产品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

3、为避免卷入侵权纠纷,企业与委托方应该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委托方指定的商标被第三者控告使用侵权时,应由委托方与控告者交涉,与加工方无关,由此给加工方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负责赔偿

对外加工范文第3篇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人造宝石加工出口基地,韩国、泰国及欧美外商一直常驻我国大量收购,产品供不应求。由于人造宝石原料丰富、成本低,将逐步取代天然宝石。产品广泛应用于首饰、服装、汽车等行业的装饰,在国际市场上需求量巨大。加工宝石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廉价劳动力资源丰富,非常适合我国国情。世界上50%以上的人造宝石是我国内地加工的,其中约80%通过梧州市场集散与交易,我国已成为世界人工宝石的切磨加工中心。目前梧州每年加工人造宝石达到130多亿粒,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工宝石生产交易量的90%,世界总产量80%以上,梧州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人造宝石加工基地和交易的集散市场。基于此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从现有的规格中得到突破,就不能不考虑诸多方面的问题。如怎样打开国际市场,怎样减少国际市场冲击的影响,怎样避免恶性竞争等,将梧州市人造宝石加工业带上国际化的道路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梧州人造宝石业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品牌

到目前为止,梧州市虽然有200多家中外宝石企业、有300多家宝石个体户,但其规模都不大,多为家庭小作坊,一般雇工10人左右,人数最多的企业也只有百多工人,而且产量也少,既然多为家庭小作坊,自然跳不出家族式的管理模式。管理者大都为农民、打工者、小商贩,文化水平不高,整体素质较低,容易满足,不思进取,缺乏现代管理意识、缺乏品牌意识,而且宝石经营户大都各自为政、中间购销层次多、无序竞争、互相压价,致使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就更难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了。

(二)技术含量低

由于人造宝石的技术含量低,且利润空间正在逐渐缩小,其在产业增值链中占据低价值的环节。一般情况下,人造宝石经过镶嵌深加工后,可以增加50%到80%的附加值,但在梧州仍然缺乏发展宝石镶嵌加工业的整体环境。产业结构表现为金字塔形状,即低级的粗加工企业占据最多数量的底层,而高附加值强品牌的知名企业数量较少。宝石产品的生产规模虽大但价格低,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不高。

(三)高技术人才不足

要想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利润空间。就要将宝石做成高档的首饰,对首饰的设计及镶嵌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梧州市宝石技术工人流动性大,技术人员、熟练工多流往广东,由于在广东这样的人才工资待遇比梧州市高出好几倍,导致本市非常缺乏宝石深加工及镶嵌方面的技师、技工。

(四)产业布局不够完善

宝石城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宝石城的建成,结束了梧州宝石业“有市无场”的历史,标志着梧州宝石业开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目前,宝石城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够。

1、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宝石行业“乱”的问题,部分税收与工商管理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在梧州拥有3到5台磨石机的加工散户就有近600户,如何确保税收不流失等都是难题。

2、宝石城的经营定位不明确,经营范围不宽,产品档次不高,管理上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不足。

3、在提供服务,信息,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尚未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互联网贸易没有得到全面普及

目前,由于梧州宝石业的产业结构是:加工户对宝石进行进工—将加工好的宝石销售给宝石城的商铺—商铺验收后将其销售给国内外的采购商—采购商将宝石带回工厂加工成为珠宝首饰。而互联网贸易通常只在宝石的供给和销售环节上,只有比较大型的宝石生产厂商才会想到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网业。而对于这些加工散户,由于管理者大都为农民、打工者、小商贩,文化水平不高,整体素质较低,所以他们就不会想到通过互联系网去拓宽自己的宝石销售空间。

三、梧州加快发展人造宝石业的新途径

(一)大力培养人才

实施人才集聚战略,形成强有力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梧州市人工宝石人才小高地。要利用好现有的人工宝石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宝石技术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宝石产业培养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扶持办好以培养初级、中等技术人才和各类技术工人为主的五洲宝石学校。重视经营、管理、设计、鉴赏等人才的培养。梧州市应该依托本地、立足全国全面招揽相关人才,提高行业软设施储备。

(二)优化产业布局

1、发挥宝石城、宝石大厦、星郎名都与加工园区等载体的拉动作用,构建宝石深加工基地。加快宝石大厦、星郎名都加工园区等工程建设,使之与宝石城成为辐射能力较强的载体,带动周边地区形成形成人工宝石加工基地,巩固梧州在国内外宝石加工领域的中心与领先地位。

2、打造“梧州市宝石贸易文化旅游一条街”。围绕中国梧州宝石城、宝石大厦、星郎名都和宝石园区等一组载体,以步阜路和西环路为主体,形成以宝石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饰品和加工设备批发零售为主的宝石物流交易中心,发展人工宝石文化旅游产业。

(三)扶持龙头企业建立品牌

1、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实行重点保护。选择若干实力雄厚、设备先进、贡献较大、前景较好的宝石企业,作为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在企业登记、水电价格、工商管理、税收、出口、技改等方面依法享受梧州工业企业最优惠的政策。

2、鼓励龙头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大固定资产投入。鼓励宝石企业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宝石产业。邀请中国宝协等结构、专家联合研究开发宝石新产品,重点发展宝石深加工。

3、实行品牌战略,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品牌和驰名商标,每年从市里的改造基金中划出部分,支持支持人工宝石产业的重点项目、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帮助、鼓励龙头企业申请专利,创宝石品牌。对获得省区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重奖。

(四)推广互联网作为贸易平台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广泛收集并全球人工宝石产业信息和市场行情。目前梧州市比较有名的珠宝网站就是中国珠宝网,大部分的宝石公司在此网站上都有属于自己的网业,应该多开发网上交易平台,通过信息网络体系使人工宝石和宝石首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五)提高产品价值

1、采用先进设备降低成本

针对人造宝石利润不断下降的状况,宝石业的出路就只有:首先是开发新产品,“产品的寿命低于企业的寿命”,其次是提高产品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现在由于外地宝石产品不断以质低价廉大量冲出国际市场,盈利的空间越来越小,质量好的产品不仅销路好,而且有一定的利润,应该利用这一点,采用先进的设备进行生产,即使在本地生产也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德国早已研究出一套全自动的人工宝石机,但因早期机器比较昂贵,一直没能进口到梧州,就目前来说梧州市拥有比较廉价的劳动力,但从长远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劳动力价格上升,引用全机械化的生产设备去降低成本事在必行。目前这套机器的售价已有所下降,价格为100万人民币左右,此台机器可以一次性将15粒石胚分别粘在15个铜棍上同时加工,平均每个小时就可以加工60粒宝石,与人工每天只能加工20到30粒比较,效率提高了32倍。而对于宝石的形状切割,都是使用数玛控制的。最终产出的宝石款式多样,质量上成,生产提高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2、加快宝石首饰镶嵌的发展

大力鼓励支持宝石商开设首饰镶嵌厂。梧州市的宝石是供应给世界各地首饰镶嵌厂的,由首饰镶嵌厂进行镶嵌,然后销往最终的市场。而利润大部分在首饰镶嵌厂体现,因此要得到更大利润和市场,我们必须开办首饰镶嵌厂。

3、将梧州打造成为国际宝石饰品交易广场

(1)饰品厂商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是产品的市场。而如何能够占领市场呢?那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了解饰品市场的流行趋势,准确掌握消费者的动向。业内厂商逐步感觉到是否能够将触觉伸到世界各地,紧紧把握市场趋势,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甚至引领时尚潮流将是他们能否制胜市场的关键之一。如有着“亚洲女孩饰品专家”美誉的韩国朴秀秀饰品集团先后在东京、巴黎、伦敦、纽约等时尚之都设立了设计所,确保设计理念能引领时尚潮流,能够以优质低价为亚洲女性提供更具个性更具特色的时尚饰品,并逐步发展成为业内厂商的楷模和行业的领导品牌。

(2)饰品交易市场的国际惯例是较注重品牌的运用和培育。梧州人工宝石饰品也可参考国际发展潮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重点打造梧州人工宝石饰品牌为目标,建立饰品交易市场。首先,坚决引入竞争机制,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只有竞争才能产生创造力和新的市场利润,衍生品牌和发展品牌才能成为可能。结合梧州的实际情况,以举办梧州国际宝石节为契机,引进外来企业和本地企业相互竞争,激发新的创造力。其次,增强创新意识。对人工宝石饰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一定要坚持技术创新为主,对人工宝石知识、技术、开发要深入普及并要适时研制新技术、发现新需求、增加新的生产工艺、降低成本,利于品牌的产生。再次适时举办宝石饰品设计和销售的论坛或相关行业的高峰交流会。最后就是借鉴和研究国内、国际相类似行业的积极做法。如浙江义乌和英国伦敦在打造属于自己饰品知名市场和创建自己的国际品牌过程中所给予我们一定程度的参考和借鉴。

(3)紧跟市场步伐,生产适销对路的人工宝石饰品。饰品交易在女性市场这一块占有很大的比重,根据阿里巴巴的分析调查,2006年中国女性饰品占有率增加到55%以上,这里面,其中很大的一部分是囊括了宝石饰品的市场份额。梧州的宝石饰品交易市场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瞄准市场动态,紧抓市场需求导向。因为旺盛的内需市场是产业发展的动力,也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竞争能力、打造国际饰品交易市场的最直接动力。

对外加工范文第4篇

“工业总产值”包括啥?

计算“工业总产值”,首先要明确它包括什么。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的公式:

工业总产值=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从宏观产业层面看,工业总产值由等式右边三部分构成,但从微观企业层面看,并不是每个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必须包括这三部分内容。如果企业没有对外提供加工服务,则其工业总产值就不包括“对外加工费收入”;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其工业总产值中不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企业需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财务核算方法分析判断工业总产值的构成。

“工业总产值”咋计算?

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计算产值的成品必须符合上述条件,缺一不可。

成品价值=成品实物量×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成品价值的计算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对象必须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企业统计人员要把握好这个范围,要明确本企业入库的产品有哪些是自己生产的,哪些是外购的,在计算产值的时候不能包括外购产品的价值。二是最终产品原则,即计算产值的产品是已经合格不需要再进行任何加工、可以直接出售的产品。最终产品是一个相对概念,例如某汽车厂生产组装汽车并只销售汽车,那么汽车是其最终产品;如果该汽车厂除销售汽车外,还销售自产的发动机,那么发动机也是其最终产品。所以说,最终产品是一个相对概念。同一企业同一产品,有的时候是最终产品,有的时候不是最终产品,这要视其去向而定。企业统计人员需要熟悉掌握企业经营销售情况。成品价值计算要遵循的第三个原则是“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我们还以汽车厂为例,汽车厂只对外销售汽车,本部负责组装汽车,分厂负责生产发动机。如果分厂是独立法人,那么发动机要单独计算产值;如果分厂是非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那么只计算整车产值。所以统计人员一定要明确本企业的分支机构是独立法人还是非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

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以及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计算对外加工费时一定要注意与成品价值的区分。客户订购一批产品,并提供原材料,计算产值时是算成品价值还是算对外加工费收入呢?区分二者主要依据所供原材料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订货企业提供原材料并开具发票,与本企业进行财务结算,那么本企业按照成品价值计算产值;如果订货企业提供原材料但不开具发票,与本企业不进行财务结算,那么本企业按照对外加工费收入计算产值。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这部分产值的计算原则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反之则不包括。另外如果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为负数,则按负数计算,不能按零处理。

“工业总产值”错误信息咋处理?

为检验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设置了较为细致的审核规则。调查单位数据录入后,系统自动审核,显示错误信息,并要求调查单位核实说明情况。充分重视系统审核错误信息,可以有效提高数据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失误。那么出现错误提示,企业统计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呢?

第一,阅读提示信息,明确需要核实的内容。直报系统的错误信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强制性错误(A)、准强制性错误(B)、核实性错误(C)、可忽略错误(D)。其中,A类错误表明报表指标存在必须修改的强制性逻辑错误;B类错误需要企业统计人员检查相应指标并修订填报错误,如指标填报确实无误,企业需联系统计机构申请解锁,解锁后在错误信息提示后填写情况说明;D类错误表明相应指标可能存在逻辑错误,如企业检查确认无误,可以忽略该条错误信息;C类错误是调查单位最常见的错误类型。直报系统中“工业总产值”的C类错误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1.基于历史数据的审核,如调整量、同期数与上报数比对等;2.指标间的逻辑关联审核,如工业总产值与产品产量的关联、工业总产值与用电量的关联等;3.同行业企业的比较审核,如企业工业总产值与同行业水平比对、企业万元产值用电量与行业水平比对等。统计人员要了解错误类型,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搞清楚信息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第二,核实上报数据,确保其准确无误。认真阅读错误提示信息,找到相关指标后,首要的工作是核查上报的数据是否准确,对照统计台账,检查数据录入是否正确、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如果有问题,及时修正;如果没有问题,则根据提示,追根溯源,把需核实错误的信息说清楚。

对外加工范文第5篇

(1)世界贸易的发展得益于国际分工格局的形成

国际分工的定义是各国之间的劳动分配,是社会分工向国外的一定延伸,也是生产力的合理区域性配置。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国经济的内部分工就会超越国家界限,形成国际分工。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之间是紧密联系着的,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实体支撑,而国际贸易则是国际分工的前提。一方面来说,国际分工是发展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没有国际分工进行生产加工产品的过程就不会有国际贸易的产生交流;反之国际贸易在日渐深入,并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国际分工也会随着贸易的进行而更加具体化与深入化。国际分工的不断发展,把世界各个角落的国家卷入国际商品流通,使国际贸易成为一种经常的广泛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的工业增长速度。同时,国际贸易方式也日益多样化,由单纯的商品进出口发展到实行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出现了国际间的合资企业、合作经营、补偿贸易、加工贸易、国际租赁、技术转让等,使有形商品与技术转让结合起来,愈加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2)劳动成本的增加迫使国外加工贸易向中国转移

我国在金融危机之前的对外加工贸易总额逐年增长,这是由于对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的不同阶段,如备件和统一的装配阶段,不同的元素比值趋于。一般来说,生产的部分将需要更多的资本投资,技术要求高;和组装阶段,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在国际分工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同产品生产的不同阶段。再次,对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产品更新换代快,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主导产业的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同时,国家劳动工资上涨更快,所以他们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二.我国发展对外加工贸易遇到的问题

(1)人才缺乏

处于劳动高度密集型加工贸易阶段的我国缺乏高技术、高素质人才,因此在加工贸易的最源头就不能够高效的运行企业,同时员工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技能岗位培训,这导致了企业长期在低下的软环境中运行,不能够发挥企业的全部实力。

(2)环境破坏与资源浪费

国内现今的加工企业实际上在大肆地污染与破坏环境,于此同时由于生产技术地咯后导致了国内的加工贸易并不能够有效高效的利用生产原材料,这也使企业的成本增加,同时使企业本来就不多的利润个国家雪上加霜。

(3)区域发展不均衡

对外加工范文第6篇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走外贸扩张之路,实施“走出去”战略,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到集群式对外投资、跨国并购,国际化程度梯度升级。2000年,越美集团年销售收入仅有3000多万元, 2011年已达35亿元,平均每年以40.7%的增长率增长,金融危机后生产和销售仍然保持了20%的增速。

一、越美集团的“走出去”战略的梯度升级

(一)开设境外销售公司,开展一般贸易

越美公司成立初期,其产品主要通过香港贸易商转口销往尼日利亚,由于中间环节多,企业的利润仅有5%左右。20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国内纺织品市场产能过剩导致的竞争异常激烈,低价恶性竞争加剧,纺织行业的利润微薄。在行业经营环境严峻的背景下,越美集团开始实施 “走出去”战略, 2000年在西非尼日利亚最大的港口城市LAGOS设立了境外第一家销售公司——“中尼纺织品有限公司”。 LAGOS是西非最重要的航空中心,交通运输发达,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产品品质,产品很快在尼日利亚市场打开销路,并幅射到周边国家和地区。当年,尼日利亚销售公司的销售额是其国内企业的5倍,平均利润率达到了40%,越美集团基本控制了在尼日利亚的销售渠道。境外销售公司的成功激励企业继续扩大非洲市场,之后又陆续在塞内加尔、安哥拉、喀唛隆、迪拜、马里等国开设了境外销售公司,纺织品出口市场迅速扩大。

(二)开设境外加工生产型企业,进行加工贸易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非洲设立经销公司,对东道国的工业和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一些非洲国家纷纷设置各种贸易壁垒。为此,“越美集团”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004年经投资100万美元在尼日利亚Calabar保税区设立境外加工贸易生产企业——“金美(尼日利亚)纺织品有限公司”,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目前此项目总投资已增资到1088万美元;2006年在塞内加尔投资500万美元设立第二家境外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越美(塞内加尔)纺织有限公司”。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将企业的生产链延伸到境外,不但避开了尼日利亚的贸易壁垒,减少了经营风险,增加了企业产品的出口利润率,而且在国际国内市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保证了企业在非洲稳定的发展。

(三)开设境外纺织工业园区,形成集群式对外投资

越美集团“走出去”后,面临着产业链不完善,上、下游产品不衔接,投资风险加大,东道国基础建设落后等问题。2007年,越美集团投资5000万美元,在尼日利亚Calabar自由贸易区建立越美(尼日利亚)纺织工业园。Calabar自由贸易区是尼日利亚最规范的国家级保税区,自1992年开始建设,现已有100多家以欧美企业为主体的企业。越美(尼日利亚)纺织工业园吸引了国内首批14家的纺织企业集群进入,形成了集纺纱、织造、绣花、针织、成品服装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这种集群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节约了采购成本,降低海外投资风险,避免了恶性竞争,而且园内企业可以享受尼日利亚自由贸易区的优惠税收政策,产品出口不受配额限制。越美(尼日利亚)纺织工业园是非洲第一个纺织工业园,不仅为中国的纺织企业“走出去”搭建一个发展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这种上下游企业在海外的集聚,形成了组合优势。

(四)收购马里国有纺织企业,展开跨国并购

2011年1月,越美斥资一亿欧元,签定收购合约,收购非洲马里共和国的国有棉花公司,2011年4月完成资产交割。马里是非洲第三大产棉国,棉花是该国的第二大出口产品。该公司是马里最重要的棉花生产和收购企业,拥有马里数百万亩的种植面积, 17个棉花加工厂。越美集团从中国进口优质棉花种子、种植技术、技术人员、设备、化肥、农药等,指导棉农种植,承担棉花的销售,并将在当地建立棉纺厂,形成了从原料、纺织、印染等完整的全球纺织产业链,国际化程度逐渐深化。

二、越美集团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一)内部风险

境外投资的资金融通和人才管理是越美集团面临的两大风险。长期以来,中国金融制度对民营企业的制约高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银行普遍认为境外投资风险大,特别是非洲地区。而尼日利亚银行虽然融资条件较宽,但融资成本很高,贷款利息月息折合人民币3分,存款却不计利息,汇款或取款要支付5.5%的手续费。同时,非洲国家物资缺乏,建设厂房或工业园区的材料大都需要国内采购,提高了投资成本,越美集团首先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收益进行核算,正确估算投资额和投资回收期,以自有资金为主,少量银行贷款为辅,避免了投资而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另外,利用海外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国内母公司的诚信度和担保抵押,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充分利用美元贷款的汇率差,2007年越美集团1000万美元赚取利润近千万人民币,在利差、汇差中拓宽利润空间。

对外投资需要复合型人才,越美集团这方面的人才匮乏,不能满足境外投资的需要,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缺少既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又熟悉国际规则和经营管理的人才。加上企业在经营中运用东道国法律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够,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不足。为此,越美集团在国内高薪招聘,并及时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

对外加工范文第7篇

经过多年发展,“走出去”已成为镇江开放型经济中的一个亮点,初步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投资目的地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在镇江现有的43家境外投资企业中,设立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30家,占总数的近70%。其中,香港12家、美国11家、德国2家、日本2家,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各1家。二是投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以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有38家,占到总数的88%,不少民营企业甚至在境外设立超过2家以上的企业。如江苏威信染纺公司在纳米比亚、南非博茨瓦纳共设有4家境外企业,飞达集团也在欧美设立3家境外企业。三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产业“走出去”步伐较快。丹阳五金工具企业在境外设有8家分支机构,镇江工程承包建筑企业在境外也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四是投资方式和范围多样化。在境外投资方式上,采取实物投资的有6家,采取境外收购的有4家,采取技术投资的有1家,其余都是现汇投资。范围涉及贸易、五金工具、工程、机械、食品、纸张等多个行业。五是逐步创建自有品牌。丹阳大亚集团收购美国凯普的“老鹰牌”家具品牌,迅速打开了当地市场。飞达工具集团在德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注册“飞达”牌商标,销售额逐年上升,知名度越来越高。汤文斌

总结镇江“走出去”的实践经验,加速镇江经济国际化进程,必须要牢牢抓住以下三点:

一、营造良好氛围,强化“走出去”宣传的必要性

一是从规避贸易壁垒入手,明确“走出去”是开辟世界市场通道的迫切需要。突破这些壁垒,可行的途径就是到产品的主营市场投资设厂,或到与发达国家贸易便利的第三国设立加工贸易企业。这样可以避开原产地的限制,绕过高关税及技术壁垒,还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运输成本。

二是从扩大产品销售入手。明确“走出去”是快速便捷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有效途径。大亚、天工、飞达等企业成功“走出去”的实践证明,在具有一定销售市场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与境外企业合作,可以迅速建立起销售网络,融入销售主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知名度,增加产品“含金量”,为创造国际知名品牌奠定基础。对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或暂时资金不足的企业,可以从设立销售网点、办事处、专卖店人手,逐步做大做强。

三是从利用境外资源入手,明确“走出去”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镇江是资源和市场“两头在外”的地区,特别是在宏观经济环境偏紧的情况下,土地、能源、资金、运输等制约因素更加突出,影响项目投入和产能扩张。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发挥本身优势,大胆“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越发展。

二、形成自身特色,注重“走出去”策略的针对性

一是以二产为重点,积极推进境外投资领域多元化。根据镇江市的产业特点,鼓励境外投资以第二产业为主,积极推进一、三产业。重点支持和鼓励全市有比较优势的五金工具、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行业到境外投资,特别是将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生产工艺水平相对较高的行业,按照梯度转移规律,到境外开展生产、加工、销售,逐步形成在境外的生产加工基地。

二是以外贸出口企业为先导。促进境外投资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全市1185家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这一有利资源,充分发挥外贸出口企业具有的市场在外的优势、国际经贸人才的优势和对外经贸合作经验的优势,引导企业在境外设立生产企业或销售公司。目前镇江市已有不少外贸出口企业在境外产品销售地和原材料来源地投资兴办了加工企业和销售公司,有的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他们是镇江市率先走出去的“主力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以民营企业为主力。促进境外投资主体多元化。近年来,镇江市民营企业发展加快,逐步成为“走出去”的主力军。在现有43家境外投资企业中,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有38家,成为境外投资的主体。全市境外投资呈现出国有、民营和外企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态势。

四是以境外加工贸易为龙头。实现境外投资方式多元化。根据“走出去”企业的实力和条件,确立以境外加工贸易为龙头,指导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实现投资方式多元化。

三、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完善“走出去”的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走出去”战略协调指导机构,研究制定促进“走出去”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各类企业,将“走出去”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应对各种贸易壁垒的重要策略,抓紧制订“走出去”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协作,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与各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处、省市驻海外代表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跨国中介组织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拓宽信息渠道。

对外加工范文第8篇

一、充分认识“走出去”对促进中小企业更大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加速了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充分有效地利用全球资源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既拓展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又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企业应当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潮流,主动“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实现更快、更大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拓宽发展空间。资源紧缺、市场容量有限,已成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两大制约因素,更成为资源利用开发型企业发展的瓶颈。只有“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国际范围内寻求资源的合理配置,开拓新的市场,企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中国加入WTO,在向其他成员国履行承诺和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成员国也向我们开放市场。中小企业只有不失时机地“走出去”,才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WTO有关规则和国家一系列鼓励扩大出口、利用外资、开拓国际市场等优惠政策,享受相应权利,在国际分工与合作中取得有利地位,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改革开放20多年,我省中小企业靠自身发展和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累了一定的产业能量,在医药、化工、冶金、轻工、建材、机械、纺织、服装、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具备了相当的实力,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加速资本积累与扩张,将一些成熟的技术向有需求的国际市场转移,以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

二、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稳妥地“走出去”

(一)以贸易为先导,使“名优特新”产品“走出去”。在现阶段,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开拓国外销售渠道,把产品卖出去。贸易仍然是“走出去”的一条主要途径。我省中小企业的外贸出口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和产品优势,“名优特新”产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劳动力价格优势。因此,要以贸易为先导,充分发挥我省特色产业、特色产品、专业市场的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名优特新”产品,扩大规模,创出特色,形成拳头产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在境外建立商品专业化市场、产品分拨中心、批发直销中心、销售窗口和境外营销网络等,使我省“名优特新”产品出口有较大增长。

(二)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使生产能力“走出去”。从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阶段来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境外加工贸易将是“走出去”的主要方式,也是境外投资的基本方式。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商业银行贷款贴息100%、外汇短期贷款贴息50%、无偿使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我省中小企业要按照有需求、有能力、有效益、少风险的原则,发挥骨干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在境外投资兴办实业,将剩余的生产能力拓展到海外,既可带动生产设备、相关零部件和原辅料出口,又可依据WTO产品原产地原则,合理避开关税壁垒。通过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形成全球生产经营网络,以逐步替代传统的出口贸易。

(三)以承建工程为载体,使富余劳动力“走出去”。目前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地广人稀,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迫切需要引进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和大量劳动力。国家为鼓励境外承包工程,建立了专项贴息资金,凡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承包工程,全额贴息;设立4500万美元保险专项资金等。我省是劳动力资源大省,每年有几十万的剩余劳动力,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积极开展海外工程项目的承建、资源开发的承包和劳务合作,带动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和富裕劳动力的出口。

(四)以品牌为纽带,使成熟技术“走出去”。要以中国市场为依托,打造自身的行业领先优势,创立自己的品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首先选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俄罗斯及东欧各国作为突破口,推广自有的品牌产品,用成熟的技术开发当地的资源,包括矿产、森林和能源资源,时机成熟时再向发达国家辐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国经营。

三、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走出去”

(一)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大政策措施。各级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使全省中小企业普遍了解和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把国家和省支持重点企业出口、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鼓励政策用足用好。要抓好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典型,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推荐一批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办实业的成功项目,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二)努力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一批有实力、有国外投资经验的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展国外市场,帮助企业到国外建立各类专业市场,兴办技术型、资源开发型企业,或通过设备投资、国际融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产品、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技术和劳务出口。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独资、合资、收购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以及高技术企业,利用国外的智力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要以现有出口企业为基础,分地区、分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采用扶持其技术改造、帮助申办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引导和鼓励到国外办厂等措施,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要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大工业加工配套企业的优势,增强出口企业和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努力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一批名声大、市场广、质量好的中小企业名牌产品。

(三)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的要求,扩大外经贸合作领域。引导中小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巩固和拓展美、欧、日、东南亚等传统出口市场,不断开拓非洲、拉美、东欧和独联体等新兴市场,扩大市场份额。要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深入研究国外消费需求、法律法规和市场渠道,适应当地的贸易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出口贸易,形成有效的营销网络。积极推动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通过境外办企业、转口贸易等多种方式,向国外转移有比较优势的长线加工生产能力,带动中小企业设备、技术和原材料出口及产品结构调整。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要与扩大外贸出口相结合,以贸易为载体,以加工生产为基础;要与调整产业及产品结构相结合,将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出去,开辟新的市场;要与国外市场需求相结合,开发当地适销对路的产品;要与中小企业的自身优势、经营战略相结合,促使其更快、更大发展。

(四)深入实施“两环开放带动”战略,全面加强与京津经济技术的合作。要进一步发挥好“两环”优势,把对内对外开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并进。要做足做好环京津这篇文章,充分利用京津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人才优势,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到京津设立销售窗口,建立科技研发基地,吸引京津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到河北。要以奥运经济为契机,组织和开展好中小企业与北京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和引进活动,并将工作延伸细化到市、县(区)。特别是环京津市、县(区),要争取有更多的产品进入京津市场,更多的合作项目落户河北。要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走出河北、面向全国,积极参与区域间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