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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
第五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第六条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三)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第八条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九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第十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第十二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第十四条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二)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十六条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现场勘查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的步骤进行。
第十九条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应当采用录像、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提取物证时须有两名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物证封装后要加盖公安消防机构的印章。
第二十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二十一条火灾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如果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送交公安消防机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对在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应当经法医进行鉴定。
第二十二条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对复杂疑难的火灾事故可以进行模拟实验。
第二十三条现场勘查结束后,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等客观反映火灾现场情况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式样附后)。《火灾原因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
第五章火灾损失的核定
第二十五条火灾损失应当由受损单位或者个人如实统计,并由受损单位或者个人签字盖章后报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对上报的火灾损失情况进行核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火灾损失核定工作,不得谎报、瞒报、虚报和漏报火灾损失。
第六章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第二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式样附后):《火灾事故责任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
第二十九条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火灾事故责任主要有下列四类:
(一)直接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领导责任;
(四)领导责任。
第三十条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处理:
(一)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对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式样附后),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认定机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二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火灾事故责任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特大火灾事故应当在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后十五日内,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写出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起火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2)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3)火灾损失;(4)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的情况(附《火灾原因认定书)、《技术鉴定书》、《专家鉴定意见)等);(5)火灾事故责任(附《火灾事故责任书》及处理意见);(6)经验教训。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对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他人错误认定或者故意错误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的;
(二)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中有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其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中的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涉及的法律文书,除执行有关规定外,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执行中需要增加其它文书,可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决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填发法律文书时,应当加盖本级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第三十八条以前有关火灾事故调查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关键词:火灾调查;程序;问题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安消防监督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之基层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的警力严重不足,因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而导致上访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改进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一是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是建立火灾调查组织。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
三是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即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调查访问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查清最初的起火部位,查清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检清起火后现场的情况,查清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查清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四是科学进行技术鉴定。对发现收集到各种物证材料,要运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或运用模拟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是综合分析。在火灾调查基本结束时,由火灾调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定火灾原因,分清火灾责任,进行处理,以及总结经验教训。综合分析是拍板定案关键一步,必须严肃谨慎,认定有据,否定有理,恰如其分。
六是核定火灾损失。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损失包括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和拒报火灾损失。
七是拟定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综合分析之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或定成火灾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同时也要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
八是制作火灾档案。火灾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报告表、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火灾调查报告、火灾调查证明材料、技术鉴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
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认为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阶段性工作,火灾在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有的则以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不便开展调查访问等种种原因为由,不及时展开调查访问。火灾发生后,凡是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大都处在紧张的奔忙状态中,对于火灾初期或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记忆犹新,思维意识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小,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往往能够获得比较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如果行动迟缓,这些有利条件稍纵即逝,火灾事故现场也难以补救,极有可能造成证据不足以至火灾原因难以认定。
第二,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不容轻视。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火灾现场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火灾现场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达火场后,往往不按规定立即设置警戒线,不安排专人保护现场,不使用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等手段记录火灾现场真实情况,不按勘查程序随意挖掘、翻动现场物品,非火调人员随意出入火灾现场或搬移现场物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势必对火灾现场造成更大的破坏,给下一步的勘查工作带来更大困难。如某地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火灾,由于该火灾发生在深夜且发案地点在距离县城较远的荒郊野外,消防人员将火灾扑灭后,没有采取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就撤离了现场。第二天当火调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时,该轿车已被附近村民拆卸得七零八落,火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查明火灾原因也无从谈起了。
第三,调查访问与现场勘查应做到有机结合。在火灾调查工作中,笔者发现一些火调人员或只注重调查访问,或只注重现场勘查,人为将二者分隔开来,造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火灾原因查清率也大打折扣。如有的火调人员怕麻烦、图省事,只重视调查询问,不注重现场痕迹、物证的收集和检测鉴定,有的甚至以调查询问代替现场勘查,不按现场勘查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办事。仅仅依靠证人证言及逻辑推测等相对单一的方法通常缺乏说服力,在法律面前很难站住脚跟。一旦证人证言不真实,或者反映不全面,火调工作就有可能陷入僵局。反之也然。某镇一百货商店仓库深夜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数十万元。火灾发生时,只有一名仓库值班员在场。火调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排除了外来人员纵火,电气、自燃、雷击、吸烟等原因引起火灾的可能,只好从该仓库值班员的调查访问入手。经过近5个小时的突审,该仓库值班员始终拒不交生火灾的真实原因,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最后火调人员只好重新回到火灾现场再深入进行勘查,进一步确定了起火点就在该仓库值班员休息用床北侧的30cm处,而该部位又无电器线路、自燃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在铁的实事面前,该仓库值班员只好交代了该起火灾系其休息时用来照明的蜡烛忘记熄灭引起的。
[关键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311-01
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可知,火灾事故调查,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业务工作,也是消防监督机构展示给社会的“窗口”。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各项火灾消防事故的调查工作,有利于保护火灾当事人利益,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然而,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对事故调查准确度的提高不利。本文就当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谈几点认识。
1.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公安消防机构装备落后,技能水平低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为当前没有相关法规对火灾调查的装备配备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无法依据标准进行火灾调查装备购置,因而,缺乏先进技术装备、火灾调查技术水平低是目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重要问题[1]。
基层公安消防结构在调查火灾事故时,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现场勘查,即使用科学调查研究手段,对于火灾现场中尸体、物品等进行实地查找、鉴别,并提取可证实火灾发生原因的物证。其中,现场勘查包括环境勘查、细项勘查、初步勘察及专项勘查,公安消防机构人员需根据观察、分析火灾现场的烟熏痕迹、建筑倒塌情况和火势燃烧范围等,结合火灾变化规律及自身工作经验,判断火灾起火的部位,完成初步勘察与环境勘查工作。然而,在专项勘查与细项勘查中,需要对可燃液体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相关物证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并提取送验燃烧的残留物。然而,因为基层消防机构的技术装备十分落后,无法独立完成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导致火灾事故原因的确认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无法令人信服。同时,虽然部分基层公安消防机构配置了较为先进的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却因缺乏专业培训与学习,导致使用先进装备调查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意识较差,不会使用装备,甚至不愿意使用装备,导致了装备浪费[2]。
1.2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素质低
因为基层消防部队的体质较为特殊,因此消防部分大都面临着任务繁重而人员较少的问题。比如廊坊市,每个消防大队人员不足5人,甚至仅有2人,却需要需审核和验收建筑工程,进行公众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做好宣传报道、培训教育、信息调研等工作,事多人少,因为不能设置专职火灾调查人员,通常为1~2名工作人员兼职。因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熟悉调查办案的程序,专业知识缺乏,不具备火灾事故调查权威。即使有专业能力强、火灾调查经验丰富的人才,但因岗位轮换或职务提升的原因,导致人力资源浪费与流失。
1.3 火灾现场的物证鉴定成本高、机构少
随着当前社会的进步,人民法制观念与法制意识逐渐提高,而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疑问也逐渐增加。然而,对于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通常需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鉴定物证,并出示鉴定报告作为证据。而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不能运用一般手段认定物证,而只能送往沈阳等消防科研所进行鉴定。如此不仅鉴定费用高,而且检验周期长,对基层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的工作造成影响。在这种现状下,某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更倾向于凭借自身主观意愿和经验进行事故调查。最终,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不仅不能处罚真正的火灾事故责任人,还有可能导致行政诉讼,对公安消防机构的社会形象极为不利。
2.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改进措施
2.1 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首先,尽量任命一些接受过专业教育且责任性较强的人员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其次,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火调经验,才可适应各种各样的复杂火灾调查,因此基层公安消防结构必须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甚至整个火灾事故调查队伍。
2.2 增加物力与财力的投入
与传统火灾勘查笔录及简单火灾现场图相比,现代的数字化技术与计算机技术支持下的火灾勘查现场图能够令人对火灾现场情况一目了然。因此要加大对先进设备、先进技术的投入,提升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技术水平。
2.3 设置鉴定机构,简化物证鉴定程序
在维持鉴定权威性与准确性的条件下,减少鉴定费用与周期。各个消防总队要建立省级的火灾物证鉴定机构,使用科研院设备与技术的优势,使得基层公安消防单位的送检物能够随时得到鉴定服务,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运行。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因而需要积极改进,通过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科学的认证火灾事故原因,总结火调经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能力,为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树立良好社会执法形象。
参考文献
对策。
关键词 火灾事故;调查;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X928.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31-0208-01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经济与社会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气、电、火等能源的需求量和使用量也在快速增加,与此同时,相应的火灾隐患与火灾事故也明显增多,火灾事故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的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由于引起火灾发生的因素多且复杂,从而导致火灾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难度,因此,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于找出火灾原因并做好火灾防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目的和意义
我国《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明确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的性质,搜集并保全火灾现场痕迹与物证,查明人员伤亡情况,统计火灾损失,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及时总结防火、灭火方面的经验与教训。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并依法处治相关责任人员,同时,从火灾事故中总结消防工作经验,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对易引发火灾的潜在因素进行针对性的预防,从而避免或减少类似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火灾调查是消防法赋予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它是对实施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同时它也是我国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火灾调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扑救火灾和火灾预防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依法查处火灾案件提供科学依据。
2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人民对火灾事故调查更加关注和重视,因为火灾事故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在火灾调查工作中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火灾事故调查及防治等方面的经验,但在火灾事故实际调查过程中,也暴露了相关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技能不熟、装备落后、调查工作不作为、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火灾原因的认定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质量。我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火调保障机制欠缺,装备落后,器材设施等投入不足。由于经济原因,目前大部分基层大队火调仪器设备落后且配备不足,虽然部分大队配备了火灾事故勘查箱,但没能得到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率较低。部分消防单位甚至根本没配备痕迹鉴定仪器和现场勘查仪器,这给现场物证的提取、火灾原因的认定及火灾损失核定等带来严重影响,不利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实施。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需要经费支持,而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经费并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消防业务的经费投入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2)火调人员数量少,部分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目前有很多火调人员没系统学习过火调专业知识,也没接受过正规院校火调专业教育,从而导致火调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火调警力严重不足,目前的火调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专职火调人员较少。火灾事故调查本身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会涉及运用各类专业知识去查明火灾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没有受过火灾事故调查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的火调人员,在火调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现场保护意识不强,现场勘查仪器使用不熟,现场物证不能及时、准确的提取,执法不严等问题,从而影响火调工作的质量。
3)火灾原因认定不够科学、准确。由于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少、任务重,而火灾原因调查需占用大量时间和人员,这种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降低了火调工作的质量。火灾损失统计数据不真实,部分火调人员没严格根据火灾统计方法正确统计火灾损失,而是直接按照受灾单位的火灾财产损失报表,进行损失统计,容易造成统计数据的不真实。此外,还存在火灾损失核定困难,火灾事故查处率不高等问题。
3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对策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可以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并找出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以便人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过程中,加大对引发火灾的这些潜在因素的防范,从而避免或减少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建立火调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火调人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加大火调队伍建设,提高火调人员素质。逐渐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选送部分热爱火调工作、理论基础好的人员去深造。定期请火调专家做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原因鉴定技术等方面的报告,建立火调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专业性很强,涉及的知识面较广,要想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火灾调查工作人员,健全的制度是其重要前提和保障。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和干部政策,从而调动火调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火调队伍的稳定发展。
2)转变观念,逐渐树立依法火调意识,加大对火灾事故查处力度。《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明确了规定了火调人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火调人员要熟悉消防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及案件处理程序,不断提高法制意识,严格依据相关程序和法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秉公执法,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者依法严惩,从而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
3)加大对火灾事故调查的扶持力度,建立并完善火灾调查工作的经费与装备保障机制,为保证火灾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政府部门应把火灾事故调查经费及早纳入年度消防经费预算,从而确保火调工作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根本转变凭经验开展火调工作的现状,为了保证火调数据的准确性,要为火调部门配备火灾调查工作所必需的技术与装备。此外,还要建立火灾事故调查机构,不断充实基层火灾事故调查队伍,确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办案标准与程序,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的监督机制等。
4 结束语
火灾调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扑救火灾和火灾预防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依法查处火灾案件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准确找出火灾原因对防治火灾、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白铁柱.浅谈电气火灾事故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致富向导,2011,
17:234-234.
[2]宋晓疆.火灾事故调查中易被忽视的内容[J].中国电子商务,2010,11:190-190.
[3]叶文霞,孙星.探讨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机制与完善[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4):39-41.
[4]张保卫.浅析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6,10:
192-193.
第二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
关键字:地铁、火灾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交通堵塞的现象日益开始困扰我们。城市对于载客量大,污染小,节约能源的交通要求日益增加。在这样的前提与需要下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各大城市已陆续开工轨道交通建设。截至2009年底,就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开通运营了3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从早年积累下来的运营经验和其他国家血的教训,发现我国的地下轨道交通同样面临着多样的安全隐患和强大的安全运营挑战,如果运营从业人员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而各种不定因素更是增加这种安全不定性的炸弹。所以我们更要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于安全有关的各种事件,把好安全运营这道关,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纵观近几年来的地铁事故,以韩国大邱地铁火灾的危害最为严重,并深远的影响着以后各国地铁的发展。所以预防地铁火灾一直是地铁安全的重中之重。本文着重跟大家探讨地铁火灾的特点与防治。
地铁火灾一般分为四大类:机车车辆火灾、电气设备火灾、人为事故火灾、地铁施工火灾。而按照发生的地域又分为区间隧道火灾、车站火灾、施工中火灾。
区间隧道火灾的特点
区间隧道火灾主要表现在列车突发故障和人为事件火灾,其特点为:
突发性强。地铁线路一般比较长,客流量大,火灾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不能确定,火灾的发生一般比较突然。
在狭长的隧道中,车上乘客的逃生途径较少,逃生的距离较长,给乘客的逃生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
列车在隧道中行驶,有很大的活塞风效应,一旦列车发生火灾,风助火势,蔓延十分迅速,产生大量浓烟。
狭长的隧道也给消防的人员的作业造成了诸多不便,初期的火灾以乘客的自救为主
列车上的电器部件、装饰材料等一旦燃烧都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容易造成次生灾害。
地铁的隧道相对封闭,与外界的连接一般只有几个排风口与进风口。火灾产生的浓烟很难及时的排除,致使隧道内的氧气含量急速下降,人员容易窒息死亡。
车站火灾的特点
车站内火灾主要是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和人为事件火灾,它的特点是:
电气火灾发生一般比较突然,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地下车站的排烟能力不足,导致浓烟的大量堆积。
当有列车停靠在车站时,车站的站厅与站台都会有大量的乘客,在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员的相互推挤与踩踏,从而产生次生灾害。
随着各地铁公司对火灾危害的不断重视,近年来在我国地铁消防方面,从设计到施工、运营,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成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放在通信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等东按照防火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安装。地下的主题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高架车站的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列车车辆的主体及装饰材料均选用阻燃或难燃材料,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的地铁防火的安全性。
我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了《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攻七项。在编制目的中明确指出:做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的防范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铁事故灾难。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这是第一次把做好城市地铁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
地铁公司作为地铁火灾的事故责任单位,怎样有效、及时、妥善处理地铁火灾事故,是地铁公司的职责。因此,地铁公司编写了详细的地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分别就地铁火灾事件发生的不同地点、情况、灭火救援、疏散乘客的方法和措施、地铁相关人员的职责作了预案与规定。而下面我针对地铁一线运营人员在火灾中分工与职责进行探讨。
车站火灾火灾事件
车站火灾的事件灭火救援方案:
确认火灾发生后,值班站长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启动车站火灾排烟模式。
通知车站人员各自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向控制中心报告火灾现场情况。
车站广播紧急通知、组织、引导站内乘客进行疏散。
帮助老、弱、病、残人员疏散,抢救伤员。
在车站出入口放置标致,阻止人员进入车站。
就近取灭火器具,扑灭初期火灾。
按实际情况关闭相应机电设备与电气设备,开启事故照明。
打开所有进出闸机设置为紧急模式。
设置屏蔽门的车站,在站台疏散完毕后打开屏蔽门。
根据控制中心命令防止后续列车进入车站。
运营控制中心主任(值班主任、总调度)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调度系统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车站消防安全情况。
地铁线路、车站发生火灾时,及时向地铁总公司报告,及时拨打119.
根据地铁总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宣布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按照控制中心消防预案及时组织和调度各岗位人员疏散乘客、扑灭火灾、执行火灾事故应急程序,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环控调度人员
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照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立即调动环控设备执行合理的火灾通风排烟模式,引导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疏散。
对于火灾事故的报警,认真确认、分析现场情况,及时通报行调、电调、值班主任。
负责对全线各车站消防等机电设备的全面监控,及时掌握各车站消防设备的运作情况。
行车调度员
负责对列车安全运营状态的监控。
发生火灾时,按照控制中心的消防预案及时指挥列车运行,并调整全线列车运行。与车站值班站长和司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列车运行、灭火和乘客疏散情况。
引导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电网调度员
发生火灾时,按照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及时切断相关电网的牵引电流和设备电流。
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注意设备运营情况,保证排烟系统的电源供应。
通知接触网人员配合灭火,检查设备及电缆情况,防止触电。
维修调度人员
附则地铁安全运行的设备和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时,按照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工程师,必要时出动抢修队,保证地铁设备和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列车司机
熟练掌握列车火灾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法。
每日检查列车消防安全设施和火灾报警通信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发生火灾时,用标准用于广播通知和疏散引导,稳定乘客情绪,引导乘客使用车厢内灭火器和警醒疏散。
同时启动车内紧急照明与通风系统,保证通风与照明。
将列车着火情况及时报告控制中心。
只有通过所有一线运营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的控制地铁火灾的影响。
而在现在多个城市建设和开通地铁的前提下,当地民众普遍未参加过地铁火灾消防演练,对地铁火灾的知识了解甚少,这就需要政府、地铁公司加大地铁火灾消防方面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使众熟悉车站紧急疏散出口、车站消防设施及车站消防设备布置点、气体自动灭火防护区等情况,为及时、有效扑灭地铁火灾做好准备。轨道交通承载着数以千万乘客和数以千万的财产,对轨道交通的安全负责就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负责,是对自身的负责。
参考文献: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苏丽梅。
副组长:郑秋红。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苏丽梅,成员:郑秋红(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吴艺川,成员:许晓凤(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王玉俐,成员:李欢欢、陈碧云(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儿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苏振奋,成员:各班保育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所管班级幼儿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逃生。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预防火灾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学校发生火灾时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警戒组、后勤保障组。
(一)总指挥
由校长担任(校长未在现场则由在场的职位最高的校级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指挥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二)现场指挥
由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有序实施。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分别参与各行动组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灭火行动组
由安全保卫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组员有学校义务消防员、保卫人员等。
(四)通信联络组
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做到及时报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组员有办公室人员、信息中心人员和火灾发生部位工作人员等。
(五)疏散引导组
由分管德育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撤离,确保师生不进入着火现场。组员有德育处、教学处工作人员、班主任教师和有关功能室的工作人员等。
(六)救护警戒组
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配合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护抢救出来的物资。组员有火灾发生部位的工作人员、校医和工会委员。
(七)后勤保障组
由总务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做好灭火后现场的水、电、气抢修、恢复等工作。组员有后勤工作人员。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安全保卫办公室报警,并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时间、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单位详细地址。
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接警后迅速发出火灾声响警报(三次急促的铃声),提示火灾发生,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已切断起火现场电源、气源和火源,检查现场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楼层转角处要有老师负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低年级学生疏散。疏散时应遵循“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的原则。
(四)通信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通信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迎接消防车辆,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五)救护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立即赶赴着火现场,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同时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六)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现场保护
灭火工作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及时清点人数和派专人寻找可能被困人员,并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填写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己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九)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2、信息。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通过课堂安全教育、橱窗宣传、广播站、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等。做好学校重大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按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二)预防措施
1、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部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2、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处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
3、定期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食堂、锅炉房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操作间、加工间等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经常检查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保证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并安排工作人员报警。当起火工作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稳定病人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病人,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工作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工作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工作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工作人员边组织工作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工作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工作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局长)
副总指挥:*(政府督学室主任)
*(副书记)
*(副局长)
*(副局长)
*(督学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督学室副主任)
成员:*、*、*、*、*
*、*、*、*、*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指挥机构、学校领导、学校教师、消防队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上报总指挥,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2)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说明详细地址,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4)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首先对人员进行疏散,如有人员伤亡,应急拨120,迅速对人员进行抢救,并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团体物品火灾,如木物品、棉物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定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果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发生火灾事故时,各事发地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逐级报告。
(6)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7)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8)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局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局领导
(2)上级主管部门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人帮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教育局领导、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教育局、学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数量和名称,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案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