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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桂林的雨有点缠绵,遮天蔽日,雨雾缭绕。清影举伞过顶,她怕精致的妆支离破碎。临死,残花败柳的样子,她不喜欢。出门前,她站在宾馆的镜前,试图绽放一个妖冶的笑,却一点也不狐媚,清影沮丧地摇摇头。这是极度滥情的年代,一个叫遥遥的狐狸精摇摆而来,狠狠咬了她一口,她疼了,仓皇而逃。
桂林,清影魂牵梦绕的仙境,可林枫总是忙,没空陪她,她逃离的时候,是瞒着林枫的。当燕语莺声的售票小姐问她去哪里时,她几乎下意思地说去桂林。
“青山埋白骨,冷雨葬花魂”,桂林美得让人窒息,选择这样的地方放弃生命,清影感觉死而无憾。
清影茫然游走,像一枚浮萍。她在漓江边驻足,碧绿的江面上水雾缭绕,游船漫溯。做一条漓江的鱼吧,温润的江水穿越身体。远离世间的纷纷绕绕,没有遥遥,也没有林枫。
“小姐,小姐,请转下身好吗?”
谁在招唤?清影转身,发现雨雾里一个人正向自己招手。那是个披着蓑衣的男人,像个垂钓的渔翁。清影微微摇头,这个世界真奇怪,有人愿做狐狸精,还有人效仿古人。“渔翁”走近,露出好看的牙齿:“小姐,我在写生,你正好做了我的模特。”
硕大的伞下,赫然一画架,云山雾水间,一孑然伫立的女人:侧身,一顶小花伞,一袭摇曳的长裙,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材,皓腕如雪,清波流转,只是那眼中的珠泪呼之欲出。清影的心一颤,她嗟叹在画家的笔下,自己竟这般灿如烟花。“渔翁”退去蓑衣,在清影的惊愕中孩童般地笑。
清影没有理由不惊愕,她原以为林枫是这个世界最完美的男人,但现在她感觉有失偏颇了。“渔翁”有着年轻饱满的额,长发披肩,身材欣长,眼窝微微的陷,洒脱不羁的眼神,像极了米开朗基罗刻刀下的大卫。“大卫”目光如炬,“其实,我注意你好久了,忧郁的美人鱼。”,调侃的语气一转,成为深切的关怀:“你没事吧?”一言勾起伤心连连,清影想起遥遥盛气凌人的脸,想起林枫对爱情的背叛,禁不住泪雨滂沱。
(二)
“梦缘”咖啡馆,迷离的灯光,悠悠的萨克斯如泣如诉。临窗一隅,古色古香的案,两杯酽酽的咖啡香气缭绕。
清影轻轻搅动混浊的液体,眼角的余光不露声色地打量对面那个叫遥遥的妖媚女人。栗色的长发波浪翻滚,蜂腰削肩,红唇丰乳,一对桃花眼,像一只怀了爱情的狐,清波流转处,几多男人顷刻轰然沦陷?
遥遥,这个总被林枫有意无意提起的名字,这个被清影揣度了无数遍的美女作家,此刻正优雅地抽着雪茄,颓废,偏执,清影感到了来自心底的压力。
遥遥优美地吐着烟圈,用涂了豆蔻的指甲弹落烟灰,她咬牙警告自己不要泄气,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她要拼死一搏。
“遥遥小姐,你约我不只是为了喝咖啡吧?”清影居高临下,两个女人的战争,她不想还没决斗就偃旗息鼓。
“我爱林枫,也就是你的老公。”猩红的嘴唇吐出的话如行云流水。
清影一哂,“我老公完美,爱他的女人何止你一个?”
“爱我的男人也何止一个?但我甘愿厮守的只有林枫。”遥遥平静得如坐禅的法师。
“可他爱你吗?”
“这不重要!”
“一份自己不敢确定的爱,结局会怎样?”
遥遥的手一抖,“他是个很棒的男人。”顿了顿,用挑衅的目光看清影,“我是说他在床上。”
“!”清影浑身颤抖,手中的咖啡向那张美丽的脸飞去。
香气缭绕的咖啡沿着栗色的卷发淋漓不止,遥遥依旧优雅地吐着烟圈,傲慢得像一尊石像。
“祝福你们这对狗男女。”郁咬牙切齿,一转身,已是珠泪滚滚。
清影望着床头依旧簇新的婚纱照,那个温情脉脉的男人昨夜的呢喃犹言在耳:“宝贝,我们生个孩子吧,女孩像你,漂亮贤淑,男孩像我,聪明能干。”清影似乎看到水蛇一样的遥遥和林枫正疯狂地纠缠。清影冷笑一声,摸起一茶杯向那张英俊的脸掷去,“哗啦”清影听到心和玻璃碎裂的声音,尖锐的疼痛迅速蔓延。
(三)
烛光摇曳的酒吧。台上,轻歌曼舞,台下,觥筹交错,媚眼艳笑,一片纸醉金迷。
清影醉眼朦胧,脸色酡红,摇一摇杯中猩红的酒,向对面男人扬了扬,并不看男人眼中深深的关切和不安,一仰头,酒入愁肠,立刻一阵激烈的咳嗽。男人旋起,一下按住清影又伸向酒瓶的手。
“清影,你不会喝酒,借酒浇愁愁更愁,放弃吧!”
清影耸耸肩,自己无声无息的“蒸发”三天了,林枫可曾牵肠挂肚?也许,一方的落败,正和了妖精和林枫上演琴瑟和鸣的意愿呢!她心一阵抽搐,疼痛又从心底一点点渗透出来。
清影向俯身下来的男人抛个媚眼,红唇绽放,俨然灿烂极致的烟花。
小羽被清影浪掷的风情撩拨得心猿意马。在桂林的雨里,清影悲情的眼泪在多情的画家心里纷纷扬扬。
小羽向服务生招招手,要一杯茶给清影。清影轻轻呷一口,眯着醉眼向小羽感激一笑。
“小羽,你真好,一定有很多女人爱你吧?”
小羽很“大卫”的眼神迅速黯淡,自嘲地摇摇头。
“女人说我是爱情毒药,天生的对爱不能守恒,烟花一场而已。”
“烟花的爱情?”,清影的心掠过彻骨的寒,“女人怎堪灿烂后的寂寞?”清影似在自言自语。林枫是不是遥遥的烟花?自己和林枫两年貌似幸福的婚姻,是不是也是烟花一场?
小羽凝视清影幽暗的眼神,突然对眼前的女人有种彻入骨髓的了悟。
“其实,爱情岂有对错,高尚和卑贱之别,只是合不合时宜而已。”
清影不屑,“按你的理论,狐狸精就可以登堂入室了。”
小羽宽容一笑,“别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认为任何感情都有存在的理由。”
清影摇摇头,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脚步踉跄,酒往上撞,突然“哇”的一声,邻座女人漂亮的衣裙上顿时秽物横流。女人歇斯底里怪叫,揪住清影扬起愤怒的手。小羽立刻横身过来,甩一叠钱在桌上,夹裹着郁,迅速逃离看客暧昧的目光。
退去脏兮兮的外衣,细细揩去嘴角的污物,冲一杯香香的浓茶,小羽像侍奉一个娇弱的婴儿。
羔羊一般的女人横陈在宾馆的床上,乌发散乱,泪痕依稀,如一枚娇艳欲滴的浆果绽放着成熟妩媚的风情。小羽凝视那张苍白美丽的脸,突然跪了下来,激情如决堤的洪峰,清影柔软的手臂缠绕过来,呓语一般,“别走,别走!”
(四)
一场烟花怒放的盛宴,漫天的繁华和惊艳。
理智褪尽,世俗的欲望在纠缠的舌尖上节节攀升。
小羽像一个激情四射的冲浪手,呼啸着冲向欲望的峰巅,身下的女人蛇般扭曲,终于迸发出痛苦而欢快的,徘徊在天堂的腹地,她幸福地哭喊着:“林枫!林枫!”羽遭雷击般疼痛,但欲望无法止步,在身体的极度痉挛中,绚烂的烟花终于酣畅淋漓地绽放了!
夜半,床头的电话骤然响起,两个疲惫已极的人酣梦未醒。门被打开,憔悴不堪的林枫立于门口,眼前的缤纷狼藉像一只锐利的箭击中了他的心,林枫发出了受伤的狮子般的嚎叫。惊醒的男女懵懂之中,羽的脸上就遭了飞来的手提包的袭击,鼻血流下来,淋漓不止。更猛烈的袭击之前,清影冲过去,横在两男人之间,她直视着林枫被愤怒烧红的眼睛,毫无惧色。冰冷的声音像从南极飘来:“林枫,不怪他,如果你恨,你就打我吧。”
林枫浑身颤抖,他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半裸的女人几天前还在自己怀里微微。他爱她,爱到为了她不惜伤害另一个女人的爱情。当得知清影的不辞而别和遥遥有关,他几乎要把那个邪恶的女人掐死。疯狂的寻找,却直面不堪的现实,是宿命?还是报应?
当林枫和遥遥一起烟花绽放的时候,他没想到今天,没有!
完美的林枫一下苍老了,像一枚枯萎的落叶,破败,落寞,清影突然有种被肢解的疼痛。
第二天,清影捏着小羽买来的票登上回家的列车。清影望着窗外深情遥望的男人,伤感的潮涌来,一波又一波。这个男人烟花一样照亮了她的天空,现在她要独自品味绽放后的灰暗和寂寥了。清影何曾知道,对于小羽,她也是致命的烟花,从她昨夜顶峰时唤出林枫的名字,小羽就悲壮得认命了。
谁比烟花更寂寞?问世间,情为何物?
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海枫爱上那个容貌俊美的芙蓉,因为爱,一颗心渐渐盲目起来,只要她想要的,他就拼命地给,不顾一切地给。渐渐地,芙蓉要得越来越多,海枫却只是个收入微薄的技工,终于为了芙蓉生日的一次索取,他铤而走险,偷了厂里的一批新电料拿出去卖……很快东窗事发,当芙蓉因那条钻石项链的华美对他倍加温柔的时候,警察也带着确凿的证据找上门来。
被带走前,海枫只说了一句话:我爱你!等我回来,求求你!
芙蓉没有回答,他却似乎在她沉默的目光中看到了心痛。
因盗窃数目颇大,海枫被判入狱三年。他没有后悔,虽然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为了她,他认为值得。
从海枫被抓的那天起,芙蓉就没有再露过面。虽然他苦苦盼望,却理解她,理解她这个时候的沉默和躲避,毕竟女孩子是脆弱的,他不想让她承受这份委屈。但海枫相信,她一定在心里惦记他,在他们曾经租住的房子里等着他。
芙蓉说过爱他。他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情,这种信任,是他对未来的唯一希望。
进入高墙的第一天,海枫便迫不及待跟管教要来纸笔写了信给她,然后每隔三天,他便寄出一封信,写满他对芙蓉的想念,他对未来的承诺。
最初的一小段日子,海枫并不焦急,知道芙蓉收到信需要一段时间,而信回过来又需要一段时间。他在一种甜蜜和苦涩相伴的心情中等待,等待她依旧爱他的信息。
一个月后,海枫开始焦灼了,如何算,芙蓉的回信都该到了,可是每次管教送来的信件中,都没有他的。海枫渐渐因不安而烦躁,失去了最初的平和和信心,晚上开始失眠,开始和狱友为一些小事争执,有一次甚至动手打人,为此他被关了一天禁闭……他开始怨芙蓉了,可是转念他又原谅了她,想,或者是他的信寄丢了。海枫寄的是平信,有丢失的可能。于是10封信之后,海枫开始寄挂号。他丝毫不心疼多出几倍的挂号费,为了她,他从来没有心疼过。
但是依旧没有回信,海枫又安慰自己,挂号信慢,再等等,再等等……就这样,他一直坚持着寄出了第21封信。
同室的狱友已经知道海枫给女友写信的事,也知道了他入狱的原因,有人开始嘲笑他,说他简直是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被那个女人卖了还帮着她数钱……海枫又跟人打了一架,不仅是对方“污蔑”他心爱的她,更因为,他能感觉到自己心底的绝望。他那么爱芙蓉,爱到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甚至为她犯罪,如今,她是他对生活唯一的希望,可是他觉得这个希望快要破灭了,这让他极度地脆弱。
又一次整夜未眠后,海枫一把撕碎了写了一半的第22封信,他觉得快要坚持不下去了,第一次,海枫想到了死亡。他在想,可以用哪种方式结束生命……
那封薄薄的信奇迹般地递到海枫手中时,他几乎已经想好了死的办法。拿着信,他好半天没有说出话,一米八高的男人,忽然就蹲在地上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拆信,因为激动,手指都不停地发抖。
信是芙蓉寄回的,打印的字体,芙蓉说:这段时间我报名学电脑,一直住在学校里,我想你不在我身边,我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今天回去才看到你的那么多信,对不起,回晚了。你看,这是我打的字,我现在打字已经很快了。你好好改造,我等你回来。
信很短,海枫却看了无数遍,一直看到倒背如流,然后欣喜地拿给同屋的每个人看,他要让所有人都分享他的快乐,被等待和被爱的快乐。
因为那封信,海枫重新变成了一个充满信心充满激情的人,管教都说,没见过他那样快乐的犯人,干活的时候都小声唱歌。
海枫依旧每隔三天给芙蓉写一封信。芙蓉回得并没有那么频繁,可每个月,他总是会收到两封。信都不长,充满温情和鼓励。对海枫,这已经足够了。芙蓉说:这两年我不会去看你,我要在外面好好营造一个家,等你回来,但你一定要争取立功减刑。
海枫说:我发誓立功减刑,但求求你,等我出狱那天来接我,好吗?
芙蓉答应了。
以后,海枫更加努力地接受改造,因出色的表现被减刑一年,两年后的暮春,他出狱了,穿着一身干净的新衣服拿着简单的行李走出了监狱大门。
走出门来,海枫仰起头看了看蓝色的天空,用力呼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然后走向芙蓉来的路口。是他要她在路口等候,他不想让她走近这个灰色的地方。
只走出几步,海枫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很柔和的女声,却是他所陌生的。
海枫转头,看到身后有个年轻的女孩正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他。女孩穿了件白色毛衣,柔软的水绿色长裙,眉目纤细,面容温和,干净的眼神,笑容有一点羞涩。并不美,但看着很让人舒服。
海枫疑心自己听错了,露出疑惑的眼神来。
女孩又问了一声,你是海枫大哥吗?
海枫点点头,原来他没有听错,刚才,她喊的真的是他。
你是……他疑惑地问。
你不认识我,她又笑,我是给你写信的人,我答应了今天来接你。
海枫先是茫然,紧接着心头重重地一颤,一时间并不能分辨发生了什么,只是确定来接他的人,并不是他所盼望的。
芙蓉呢?他急切地问了一声,芙蓉是不是不想见我?
芙蓉走了。女孩说,我只是租了她住过的房子,然后看到了她扔在这里的信……对不起,我擅自拆了你的信,因为信封上的地址引起了我的好奇……
她去了哪里?她没有看到我的信吗?她……海枫一连声地问下去,不问别的,只问芙蓉。
女孩摇摇头,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因为我去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我想她没有看你的信,因为所有的信都没有拆启……
海枫的心被什么撞击到,发出咚的一声闷响,忽然之间什么都分辨不清了,只有一个念头:芙蓉抛弃了他,她不要他了,她没有等他回来……刹那间,所有被重新点燃的生命激情再度烟消云散,海枫绝望地一把握住女孩的肩:你骗我,她说了等我回来的,你骗我!
我曾经是在骗你,以芙蓉的名义。女孩冷静地看着他,但是现在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你已经走出来了,我不需要再骗你。
海枫晃着女孩的肩,疯狂地冲她吼了起来:我讨厌你,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谁让你冒充她?没有了她,我还不如一辈子不出来,我还不如去死!我恨你……他猛然松开女孩,颓然地蹲在了地上,喃喃地说,她不要我了,我还不如去死……
微微瘦弱的女孩在这个时候一把扯住了海枫的衣领,大声说:你给我站起来。
他的身体被动地直立,中途,又坠落。他不肯站起来,他感觉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
站起来。女孩没有松手,缓慢而清晰地说,站起来,你不会比我更艰难。
说着,女孩一只手缓缓提起了自己的长裙,海枫赫然看到,眼前的女孩挺拔的双腿是假肢。
海枫呆立在那里,看着那两条木木的假肢,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迅速覆盖了眼睛,一层又一层。她是他生命中萍水相逢的一个人,他什么都没有给予过她,她却带着自己残缺的身体,以爱的名义给予他希望、勇气和柔情。他明白了那些信件都出自电脑的缘由,为了一个陌生的他能够早日走出高墙,能够早日站起来,她付出的不仅仅是真诚。
入了五月的季节,对于苦逼的高三学子来说无疑劫数,距离分手日和告别日的时间越来越近,经常可以看到晚自习后三三两两的人结伴出去相聚,又或者是在某个幽静一些的地方上演一幕幕温暖的画面,当然这些都和许安然无关,因为他的世界里除了书以外,很难再容下别的东西。
没有值得炫耀的家庭背景,没有海枯石烂的恋爱经历,许安然,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高三学子,按照朋友的话说在杭州这个繁华的城市,随便丢一块板砖就能砸倒一大片的普通人。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许安然以为,他的世界里就只有书和亲情这两样东西,便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只因上初二时母亲无言的泪水和老迈的身躯深深地刺在了脑海,从此我他从一名问题少年,渐渐脱变成为所有人眼中公认的好孩子,很多时候当记忆回放到初中那段疯狂的年代时,许安然都在怀疑那个人是自己吗?
五年,时间改变了原先一切的轨迹,它教会了许安然如何成熟,如何面对世界,如何站在多个角度看待一件事,然而学会这些都是需要代价的,它几乎抹杀了他所有的童真与快乐。
许安然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忘记了是哪个清晨经过走廊时,那懒散趴在课桌上身影,散发出一种近乎于病态的美,望向窗外出神地双眼,瞬间便将他所有的灵魂以及思想抹杀,从此荼蘼不全,整整两年零三个月,始终喜欢着却没有任何理由,她叫夏紫堇,一个如紫堇花开一般的女子。
夏紫堇很平凡,齐眉的刘海,圆圆的脸,喜欢牛仔裤和针织衫搭配,经常会在文艺路边上的一家书店里做临时工,五一的时候放假了两天,许安然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泡在那里,至少这里是他唯一能接触到她的地方。
没有任何言语与交集,每当一本书看完一个章节,抬头就能看到她,简单至此,我便知足。
一连几场浩大的雨揭过了整个早春的章节,清晨略带些刺眼的光线,从未拉近的窗帘缝隙里透射进房间里,给这个多雨的季节平添了几分温暖,只是心在这个复苏的季节染上了忧伤,灵魂深处仿佛有太多的疼痛和关于都无法用言语和文字诉说。
突然不想去理会所有的一切,就那么戴上耳机漫无边际的行走。
时间教会了许安然很多东西,走路的时候肩膀向后微张抬起头,可目光依然还是留在在地上,耳机里单曲循环着那首《爱我就不要丢下我》外围多少繁华,近身不了半滴尘埃。
眼睛无意间略过马路对面的咖啡厅,正巧看到她和男友刘毅,一束玫瑰,一对情侣,两杯咖啡,一切都那么的唯美,内心深处突然生出一阵阵无力感,或许在她生命里,我只是一朵未来得及开放的橙花,幻想有多么华丽,现实就有多么残忍。
那些终日隐藏在骨髓深处的忧伤,似乎找到了一个宣泄口,拼命的溢满而出,诚然不顾身体的适应能力,婉转成伤。
心就那么静静的痛了,没有眼泪流出,灵魂深处那种血与血的煎熬,魂与魄的厮杀早已超出眼泪所能承载的一切。
空气中弥漫着卡其布诺浓郁的香味,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那对情侣谈笑间,眉宇间隐藏的尴尬与无奈,他们相约,做最后一天的情侣,从此各安天涯,只是这一切他不知。
一二三四五六七,即使是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日子也是一天一天数着过完,每日除了复习以外,就只有假装偶尔经过隔壁班时看她几眼,生活轻的泛不起半丝涟漪,许安然喜欢这样的生活,甚至迷恋……
每天的午休时间她几乎都会逗留在教室里,从不看书,就那么静静的出神,眼中的忧伤没有任何掩饰,他喜欢她这样的美,略带些病态,只是每次看到心都会有些微微的颤抖。
忘记了是什么时候迷恋上了网络,在这个泛滥的年代,几乎已经深入高校每个角落。许安然喜欢在网络里胡乱写一些不能称之为章的文,来发泄现实中所带来的压力。
许安然每天醒来习惯性的登陆,进入夏紫堇的空间,然后再默默的返回到个人中心,细看每篇日志以及心情下的评论,却很少回复,因为他清晰的知道,那种廉价的温暖是那么的美,美的足以让人泥足深陷。
忙碌的复习计划打乱一切平静的生活,脑海中除了母亲的眼泪以外,很难再有空隙容纳对你的思念,只是每当凌晨醒来,面对着窗外,那种隐藏在骨髓深处的无力感,都会转化为思念,冲破一切枷锁定格在脑海久久不去。
天空若即若无的飘着小雨,窗外小院里种着几株芭蕉,等待录取通知书的这段日子里,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与它相处中渡过,我喜欢伏在写字台上静静的看着它们。
旁边母亲唠叨着上了大学就不能只想着学习了,早点找个女友带回家,只是脑海中有个身影深深的印在心底,入眼便再也看不见了其它景物。
夏紫堇去了四川大学,一座很普通的大学,而许安然留在了杭州,就读于当地一所大学,并且经好友介绍认识了苏茉妍,一个温文如玉的女子。
生活开始一天天平静且苟延残喘着过着,只是每当凌晨醒来,脑海中深深印下的身影都会让他辗转反复难以入睡,有那么一段时间,当轻嗅着她发丝间淡淡的茉莉花香时,脑海中总是会闪现出那个隔壁班坐在靠窗位置上出神的身影。
大学,一个许多人向往的地方,当许安然带着许多憧憬走进这里时,残酷的现实便逐渐击破了每个美好画面的幻想,每个人几乎都过着极度轻乏的生活,不是很喜欢这种简单的生活吗?为什么心里总会有那种想要不凡声音响起?
苏茉妍是个不错的女子,至少在许安然眼中是如此,乌黑的发丝,精致的脸庞,而且还烧着一手好菜,每当空闲时,许安然便会叫来几个要好的朋友小聚,无数次遇到这样的画面,他都会轻声的问自己,这是幸福吗?为什么心里还在隐隐期待着一场冒险?哪怕会万劫不复。
时间在轻的生活里似乎流逝太过匆忙,转眼间一年时光便匆匆而过,还是习惯了每个休息日戴上耳机行走在文艺路周围,然后到你工作过的书店打零时工,还是习惯了,每个凌晨醒来静静对着房间想起那个趴在课桌上懒散的身影。
2012年晚春,又是一个高考日快要来临,当夏紫堇回到杭州经过文艺路那家书店时,无意间看到书店外穿着格子衫忙碌的许安然时,心间不由得想起那个经常在高三七班窗外偷看自己的男孩。
似乎莫名的思绪触动了记忆深处那根布满尘埃的炫,一切的思绪都定格在一年前咖啡厅里和刘毅分手的画面,脑海深处响起从刘毅口中说出的那句话:你太过爱我,爱到卑微,以至于我始终学不会如何去爱你。她突然有些心疼这个男子,我们都一样,属于那种犯贱的人,学不会珍惜轻易得到的东西。
似乎不完美的故事里总有那么多巧合,当夏紫堇走近正在往店内搬运书籍的许安然时,她看到好友苏茉妍从书店内走出,心疼的擦拭着许安然额头上的汗珠,已经走近的脚步便再也移动不了半分,匆匆忙忙的上了2B路公交车远去,人生便再一次擦肩而过,只影形离。
凌晨,苏茉妍从梦中醒来,习惯性的打开手机看到许安然的头像是亮着,然后静静的对着头像出神,数不清了多少个夜晚,就那么静静的看着这个属于自己的男子,一如既往的苦笑着,她爱他,同样没有任何理由,始终犯贱的爱着。
她清晰的记得高三时那个在楼梯转角撞到自己,低着头道歉的男孩,以及翘课躲在学校梧桐树下睡觉的身影。
她痴迷的爱他,与外表的文静不符,只是想要让他感触到她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那么简单,简单到只需要一个瞬间,只是瞬间过后所带来的苦涩却那么的疼痛如丝。
苏茉妍能清晰的感应高三时,许安然每次经过七班时眼中蕴含的无奈,他们都是同类,学不会如何去若即若无的爱一个人,每一次看到许安然望向窗外出神地眼睛,她都会忍不住心疼,从而从背后静静的抱着他,没有任何言语,双手慢慢的收紧……
他的生活还是那么平静的过着,重复着上课,下课,偶尔也会去书店中打零时工,赚点生活费,甚至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少再去关注空间好友里陌生人的动态了,即使是上网也只是写点不成章却是文的苍蝇狗字,发表在空间里,每次发完文,细细看着每一个好友以及陌生人的留言,却还是很少回复。
难得一天的休息日,许安然没有选择去书店,而是拉着苏茉妍,去步行街散步,他知道他亏欠这个深爱自己的女子太多。
文艺路边上的街道还是一成不变的热闹,各式各样的人群穿插行走,以及灯红酒绿的夜生活,都衬托着这个繁华的城市。
夏紫堇的弟弟高考结束,她亲昵地拉着几乎比自己高了半头的弟弟雀跃的行走在大街上,挑选半年前承诺的礼物。
然而老天似乎开了一个致命的玩笑,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却都走在路的左边,他清晰的看到她拉着他走近,十指不由得加紧,手心中有些轻微的汗丝密出,肌肉紧绷以至于行动都有些做作。她不解,困惑的眼神续而明了,没有任何言语,就那么静静的沉默着。
终于可以死心了吗?原来没有刘毅,她也不会注意到自己。
仿佛内心深处有块琉璃碎了,散落一地,没有忧伤,没有眼泪,空荡荡的心房却泛不起半滴涟漪。
有限的生命里,总有一个人,让你爱得最真,痛得最深――题记。
序
我不是一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我在叙述过程中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1994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算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高,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的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儿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棋,而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地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的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自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两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会有早恋的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嗯,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呢?”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地给我讲解,使我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我的心扑通扑通她乱跳。在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在争分夺秒地和李小均下象棋。
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岁的年纪,有着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里,迷上象棋,文学梦却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地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的时间往往产生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时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的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甚至写作业,因此我练就了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十五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待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地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有点飘的感觉。
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地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
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
十七岁的他逆光站着,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微仰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
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在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
我小鹿一样地跑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的生命里。
SHINIAN2
叙述到这里,我又开始迷惘了。
因为爱情过程中的那些枝枝蔓蔓,其实细过发丝,毫无记录的必要。,因为讲故事的人百感交集。听故事的人云淡风轻;你重如磐石的心事,也许被看客一笑而过;你心头的朱砂痣,怎么也无法在其他人的心里着上颜色。
那么我们忽略过程吧。总之我的高中三年。酸涩多过甜蜜,因为我爱上了个男孩,他就在我左手十公分的距离。我们爱上了彼此年轻的容颜。我们的爱情晦涩隐秘。我和他不再下棋,极少说话。高三时,我离他整整一个对角线的距离,我在教室最前方靠左的位置,他在教室最后面靠右的位置。我连走近他的理由都找不到。但我记得他牵过我的指尖,说过他喜欢我。他手指冰凉的温度让我永远无法忘怀。
回头再想想,我不得不承认,我再没有当初那种激情,那种剧烈的,真正的心动。
高考过后的一天。我睡到日上三竿。听见有人敲门,我蓬头垢面地去开。门开处,他微笑着看我,我兔子一样溜回卧室,换上衣服,请他进屋。慌乱中撞倒了客厅的音箱,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我和他面面相觑,捂了嘴偷偷地笑。
我和他坐在沙发上,我绞着裙边,他看着电视,神经质地换着台,我都担心那遥控器要爆掉。
两个人,一个闷热的下午,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独处的空间让我们十分不自在,连说话都像在课堂上一样窃窃私语。
他那天穿着白色的衬衣,蓝色的牛仔裤,头发是那时流行的郭富城式。现在想起来,他当时真的是英俊少年。我看着看着就开始发呆了。
他说:“沈瑶,我要去广州了。”
我说:“我知道。从此我们就天各一方了。”
他轻轻地叹口气说:“你不是说你要考广州的学校么?”
我反问:“可是你告诉我说你要考武汉的
师范大学的。”
我们一个考去了武汉,一个考去了广州。
我们都为对方考虑,结果有了第一次擦身而过。
我们盯着对方,眼眶里含满了泪水。
他站起来说:“我得回去了。”
我也站起来说:“我送送你。”
他在前面。我在后面。
回共再想想,我不得不承认,我再没有当初那种激情,那种剧烈的,真正的心动。
他伸手去拉门,我的泪瞬间便滑落下来。这个男孩,我不知不觉就离不开、舍不下了。
他突然回过身来,闭着眼就将我裹进怀里。八月躁热的天,他的手指在我的背上,依然冰凉。
我们颤抖着亲吻,笨拙而急切。不知道是谁落了泪,一嘴的威涩。
我们紧紧地拥抱,可以听见对方的心跳。
十八岁,我们的第一次亲吻,宣告了一场纠缠的开始。
SHINIAN3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钱的车票。
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地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很久以后,我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地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也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地奔波过。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们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们学校来,住在我的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1998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
我的生日是8月8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
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
8月7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了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确定他在,就行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的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
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地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
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署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地打不停地打。
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
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我靠,电影里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
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地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
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粒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的程度。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
我就那么呆呆地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民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
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次。”
他慈祥地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
我摇头说:“不,我不累。”
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
我嗡着鼻子说“嗯”,眼泪哗啦哗啦又流了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
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十九岁的生日。
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了,委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
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地擦着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
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SHINIAN04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
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得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
我的泪,早在1999年的秋天流干了。
1998年12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
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
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剃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而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
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得跌宕起伏?
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了,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的?
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
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
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
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
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地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
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的某个地方潜藏着。
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凉得人刺疼。
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
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踢、口无遮拦地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
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阵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
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喃喃地说: “小均,我爱你。”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然后,他要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
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
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
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SHINIAN04
1999年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也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地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的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求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
我成天待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那时小均已经能讲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乎乎地看着他,如同听鸟语。
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地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地抱着,艰难地抵抗着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
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
我又哭,泪水湿淋淋地蹭在小均的衬衣上。
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几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 “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得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便适时地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地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了。
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在广州待了就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公司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参加聚会。
每次聚会他都说: “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鬓影而我灰头土脸。
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
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
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地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地躺着,见他轻手轻脚地开门,然后拿睡衣去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的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双眼茫然无神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
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地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他又说:“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倒。”说着他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地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了地上。
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地站在屋子中央,泪水汩汩地往外涌。
他呆呆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
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了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
我站起来,像头母狼般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由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地睡去。
再醒来,看。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另一根。
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地叫他:“小均。”
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
我颤抖着找电话,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地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
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才发现小均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
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
小均疲惫地笑:“我只是累了,就是想睡。”
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地缠在他的身上。他轻拍着我的肩,渐渐地又睡了过去。
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
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得最足的就是那一次。
SHINIAN06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到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了,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到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地看着我。他恨我
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得多就恨得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
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
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地不说一句话。
我站在站台上,讨好地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地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晚了。
走更远的路,看更美的风景,人生本来就应该这样。
1999年8月30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的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我没说话,眼神淡定地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地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地看着我,疼惜地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模样。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 “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一点地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地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动的前一分钟,我跳了下去。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地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地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地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地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有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要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跟着他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地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地哭了。我低低地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了。”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 “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
房间里空荡荡的,床上只剩下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地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地亲吻我,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他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的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地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地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地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地摊着,仿佛我还在他的怀抱里。
SHINIAN07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 “那些年,苦了你。”
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
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
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地去找他。不会。
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了。
我挣扎着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
我端着饭盒去食堂买饭。刚进食堂大门,我又想吐。
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
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将吃下去的东西狠狠地全吐了出来。
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
我去了医院,被告知我怀孕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
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上就觉得不安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身体瘦得都不行了。
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的身体里越来越固执地存在了。
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地笑。
我从1999年10月起,威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习。
10月10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当了一位啤酒促销员。我穿着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两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地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地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地攥在手里。
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
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
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
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是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了。
1999年12月25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
我的孩子,没了。
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是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地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地看着我说: “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 “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
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
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
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1999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
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
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在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巴巴地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元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 “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着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目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待不下去了。
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两块钱。我饿得不行,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
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地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
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
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呼啦啦吃完两大碗拉面,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夹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
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
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壳的大衣。
“我不要。”我说。
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地说: “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 “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
馒头恶狠狠地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
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便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
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车上擦身而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会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
那里,是我的地狱。
走更远的路,看更美的风景,人生本来就应该这样。
SHINIAN08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的生命中一掠而过。
比如在深圳的那个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仍然狠狠地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 “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
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
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
后来,他离开了酒店。
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家公司。
再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
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
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的。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个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
那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在为我忙这忙那,比空姐还周到。
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地拒绝。
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便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了极致,绅士到了极致。
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地问我: “沈小姐,如果你愿意,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笑着说: “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
我在邮件里告诉了他一切。
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
他辗转找到我在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了深圳。
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了人间飞鸿。
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了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地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
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
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的栏杆上。她问
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了我夭折的孩子,我想起了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牙切齿地说:“恨。”
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而过。
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 “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样作践自己!”
馒头冲着电话大吼: “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
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着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
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地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地告诉小均: “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
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
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
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每天早出晚归地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地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
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得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得并不好。
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了我年轻而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地微笑,就一切OK。
生活似乎渐渐露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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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我过得稀里糊涂,没有小均的任何消息传来。
2000年,我的轨迹是单位到宿舍,从不越雷池。
2000年,很重要。因为在我仿佛要走出阴霾的时候,小均――李小均出现了。
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2000年11月12日,我下班后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说是一帮武汉同学聚会,在某酒店等着我。
我去的时候大家都到齐了,一帮人呼三吆四地开玩笑,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笑。席问,有人接了个电话,捂着电话问大家: “哎,同志们,你们猜猜谁来了?”
同学们你一嘴我一嘴地猜,接电话的那位同学神秘地说:“摩托罗拉公司的优秀员工――李小均杀回武汉啦。”
话音未落,包间门已经被推开了,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地站在我的眼前,我的头轰的一下就炸开了、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
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地哭一场。
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硬地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
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
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
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
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
居然无话,直到天亮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的外套递过来”
这一句话说得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的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的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的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的脖子上荡秋千,仿佛……
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轰轰烈烈的过去撇得干干净净。
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了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
虽然,我为他蹉跎了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捡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到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
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大哭。
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
我以为他也想念我。
我因为思念而痛苦。
我以为他痛苦更甚。
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
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地在他的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个梦,梦里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
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地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
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
我选择了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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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首都机场,寒风凛冽,我提着一个小小的皮箱,走入人流。
彼时我神情淡然,眼睛不再清亮,直直的发刚到肩头,唯一不变的是唇色如婴。我坚持不用任何唇膏唇蜜。我为他保留六年如一日的忠贞。
我在公主坟租下一间房,刷成嫩嫩的粉,在屋子里燃淡淡的达摩香,在窗台上摆绿绿的多叶植物,养两条戏水的鱼在餐桌上的鱼缸里。
我每日在国贸和公主坟间来来回回,习惯了在地铁里吊着扶手睡觉,习惯了穿僵硬的职业装,习惯了,没有小均的生活。
我仿佛离小均越来越远。
我不再和武汉的同学联系,我买了北京的手机号,电话簿里全是我北京的朋友。
三个月后,我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连北京人都不知道我的来历。他们想不到,我曾说恶狠狠的武汉话,也不知道我能听懂每一句广州话。
我矜持地笑,和客户温婉地谈话。仿佛天生为工作而生。
可是,夜晚是个难关。
我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在露台哭一场。我痛快地哭,然后擦干眼泪,进房间去钻进被窝,抽泣着睡去。我像个婴儿一样依赖这一天一次的宣泄。我偶尔会在半夜醒来,我做噩梦,醒来时浑身发抖。我抱着手臂站在露台,北京的夜晚凉如水,我的肌肤被冷风刺得生疼。我经常那么一站半个晚上。
一觉醒来,我会飞快地起床,赶到地铁站去开始一天的工作。没有人知道我隐秘的夜晚是如此不堪。
无他,我只是孤单。
周末,我会在小区的活动中心和人下象棋打发时间。我的象棋水平日益精进,在小区里几乎可以称霸。只有下棋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宽容地让棋给慈祥的大爷们,逗他们一乐。老人像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我就让了再让,还是赢他们。
我就那样在活动中心一待一天。如果有阳光,我会推着腿脚不便的老人散步,听他们讲老北京的趣事,他们对我的疼爱也超过了我的想象:有一段日子,晾在小区的衣服屡屡被盗,可是我的衣服从未丢过。只要我洗了衣服,他们就在晾衣绳附近聊天,直到衣服干了,他们就给我取下来。每次我从公司回来,看见门把手上挂着的散发阳光味道的衣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
你付出爱,就一定会收获更多的爱。
可我为李小均付出了那么多的爱,收获的却是切肤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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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以为我还会叙述那些过程?不了,不了,我想结束这场回忆。那些细节,越剥越伤感,没有一个伤口经得起反复描述,揭开来,无不触目惊心。我们只说后来,每一个从前开头的故事,都会有后来。
后来,2003年1月,一个叫苏克的男人在王府井人潮汹涌的街头大声说:“沈瑶,嫁给我吧,我不许你再哭。”
苏克眼神纯净,皮肤白皙,手指修长他单薄瘦弱,但他说要保护我。我试着挽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胸膛,闭着眼睛摸索着温暖。
我对苏克说:“苏克。给我三天。只要三天,我给你答案。”
苏克将我的手包在他的大手里说: “我等。”
三天,我用来做一次飞行。
飞行是在夜里,看到满眼的黑暗。我站在白云机场,听着满耳熟悉的粤语。恍若隔世。我招来一辆的士,渐渐驶进广州的心脏,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人心悸。年轻腼腆的司机问我:“小姐你去哪里?”
“请你带我转转,随便哪里。”我说。
“然后呢?”他继续问我、
我坐在后座看窗外的霓虹闪烁: “然后,我们回机场。”
司机从后视镜惊愕地看着我,我笑着解释:“我只是忘了广州的味道,飞来闻一闻。”
回到北京时,是清晨,一月料峭的春寒里我给馒头拨了一个电话,我问她可知道李小均在哪里,馒头沉默,然后一字一顿地告诉我:“李小均的婚期,定在5月1日。”
我挂掉电话,坐在路边,发呆,然后艰难地拦车。
出租车在三环路上艰难地前进。堵车在北京是常事。我贴着车窗无聊地看着外面。一个穿藏青色西服的男子站在一辆帕萨特边,身影像极了李小均。我着魔般跳下车,却见那男子进了车,然后车子慢慢动起来,我飞快地跑过去。车流开始移动,越来越快,我被彻底扔在了三环上。车辆从我身边渐次掠过,我被一次次地扔在后面。我仿佛看见时光从我的身边刷刷而过,我站在车流里泪流满面。
三天后,我和苏克站在了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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