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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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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1篇

【关键词】泰国;商鞅变法;经济政策;农业改革;启示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B

战国时期秦孝公即位后,决心改革图强,下令招贤并宣布:“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秦孝公改革决心之彻底。商鞅原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因为他到秦国后,因变法有功被封为商君,这样历史上就习惯称他为“商鞅”。就在秦孝公下令求贤的时候,在魏国不得志的商鞅,由魏人秦。并得到秦孝公信任,先后两次开始变法。在战国时代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储备的多寡决定着国家的贫富,兼并战争的输赢。因此商鞅变法的经济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一、商鞅变法的背景

秦国在经历秦献公一系列改革措施之后,改变了秦国在东方诸国中“弱秦”的形象。由于秦国的积弊太多,尽管秦献公兢兢业业的改善政治。但是秦国亦无力“东伐,复穆公之故土”但是他培养了一位好太子,即秦孝公。秦孝公即位后面临着是否继续改革,如何改革的问题。历史终究证明了秦孝公是一位积极寻求变法以图富国强兵的君主,但是面临着国内顽固的守旧势力,他只好寻求一位贤士为其分忧。而此时的商鞅在魏国只是魏相公孙座的家臣,郁郁不得志。因此在秦孝公招贤令一下,商鞅由魏入秦,二三次求见秦孝公,阐明自己的观点,引起了秦孝公的极大兴趣。变法对于秦国而言毕竟是一件大事,因此秦孝公按照惯例在栎阳宫举行了一场有关秦国要不要变法为主题的大辩论。

商鞅率先发言,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有任何成功的可能,君主应该下定决心变法,不能过多的顾虑别人的议论。指出圣明的君主建立大功业的时候,并非事事都征得众人的同意,都是根据需要及时变更法度的。

守旧派代表甘龙站出来反对。他声称:“圣明君主不改革人民的旧礼俗来施行教化,聪明的人不变更法度来治理国家,官吏熟悉,人民熟悉,今天如若贸然变法,难免会引出变乱。商鞅对此反驳道:“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论于法之外也”。他进一步指出,历史上夏商周三代礼法制度也是有差异的,但是也成就了王业,春秋五霸的法律制度也是不一样的,但也都成为了霸主。商鞅以历史事实为依据使得甘龙的理论立刻丧失立足之地。于是,另一位守旧派代表人物杜挚提出如果不能保证变法有百倍的利益和十倍的功效,变法是不可取的。对此商鞅也进行一一反驳,最终使得守旧派哑口无言。这场大辩论使秦孝公坚定了变法的信心,于是他当场任命商鞅为左庶长,主持秦国的变法事宜。商鞅变法以政治、经济、社会三方面进行的,本文以经济政策为主,浅析商鞅变法的经济政策的实施及其影响

二、商鞅变法经济政策的实施

(一)“为田开阡陌、封疆”

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宣布“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旧的井田制的阡陌封疆,即标志着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的彻底废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土地私有制制度。并且废止“田里不鬻”的原则,准许民间买卖土地。与此同时,商鞅又了“制辕田”的命令。变法之前辕田制,是国家分配给农民的耕地区域是不固定的,需要按照传统,定期轮换,一般是三年。这样势必会直接影响农民对耕地的劳动热情和肥力投资。因此商鞅作出新的规定:国家分配给农民的土地,不必再如之前定期更换,而是可以由农民终身使用和占有。如果土质不好,确需要休耕轮种,可在自己占有的耕地里进行。土地的稳定极大的刺激了农民的劳动热情和肥力投资。“制辕田”是一项十分有效的增产措施。

(二)“初为赋”

商鞅变法之前,赋税征发的根据是土地的多寡,即按照一定的土地向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征收实物,或者征发军役。但是随着封建土地的私有化,出现了两种人,一种是“无立锥之地”的贫民,另一种便是富商大贾,这两种人都和土地无关,如果还按照以土地为衡量标准的征税方式,显然不适应当时的社会状况。因此秦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48年)变法中一项重要内容――“初为赋”,以人口为计算对象,按照人口来征收赋税,也就是所谓的人头税。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人头税。按照此法征税,扩大了税源,使无地的富商大贾也在被征之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三)“平斗桶,权衡,丈尺”

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又统一度量衡的命令。“权衡”指的是计量重量的衡器,在秦代又被称为“秦权”,1973年在苘山出土的秦代铁权是秦始皇在全国统一度量衡时统一铸造的衡具,全国仅存有两枚,系稀有文物。“斗桶”便是计算容积的衡器,“丈尺”是计算长度的单位。有的人认为其目的无非是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黄中业先生在《战国变法运动》书中说道:“这条法律主要是服务于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和俸禄制度,是发展社会经济即富国的需要”。这项法令可以使广大劳动人民免受因度量衡制的混乱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最重要的是对于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有着积极的意义。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2篇

摘要:商鞅是法家代表人物之一,自古以来,人们对其个人形象评价迥异,历史上商鞅形象的流变往复,常与治乱兴亡相伴,倒是一个有趣的历史学现象,本文通过商鞅的生平及其思想来分析商鞅这个伟大的人物。

关键字:商鞅;生平;法制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卫国人(今河南省濮阳市西南一带),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受李悝、吴起的影响很大,到了青年睛期,他已经成为无―个很有学问才干的人了。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又对魏惠王说:”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纳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会采纳杀他之言,所以并没有立即离开魏国而是继续等待时机。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当时黄河和崤山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周王室势力衰微,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被诸侯们疏远,像夷狄一样对待。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商鞅得知后立刻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晋见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不能接受并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经过深思熟虑后彻底明白了孝公的意图,决定再次晋见。这一次商鞅用霸道之术游说孝公,商鞅见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膝盖不知不觉向商鞅挪动,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最终取得了孝公信任。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现代解释错误,应该解释为鼓励商)、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初为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执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秦国在经过了两次变法后国力逐渐强大起来。收复河西失地、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是秦献公、秦孝公两代国君的愿望。秦孝公继位后,更是将收复河西失地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之一。公元前354年,赵国进攻魏国的盟国卫国,夺取了漆及富丘两地(均在今河南省长垣县),此举招致了魏国的干涉:魏国派兵包围赵国首都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商鞅则趁魏军主力出击之机,派军队偷袭魏国,进攻魏河西长城重要据点元里(今陕西省澄城县南),大败魏军,歼灭守军七千人并占领少梁(今陕西省韩城市西南)。此战为秦孝公时期收复失地的序幕,商鞅作为收复河西失地的主要将领,在战争中显示了他的卓越军事及外交才能。商鞅的两次变法令各路诸侯闻风丧胆,谈秦色变,剑锋所指,无不胆寒。逐渐成为战国时期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秦统一全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商鞅变法也极大地触犯了秦国贵族的利益,招致了旧势力的强烈不满。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谋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得知后讯速逃亡至边关,终因未有通关凭证无功而返。后又逃亡魏国,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印,遭到了魏国的拒绝。商鞅走投无路被迫潜回封邑商,发动邑兵攻打郑县(令陕西省华县)。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结果商鞅失败战亡。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秦惠文君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族。商鞅死后,新法在秦国不但没有被废除,反而得到了更好的执行和完善。其他诸侯也纷纷仿效。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名为商学派。商学派经过建立、开拓、发展、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配合秦的历史,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商鞅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富国利民的政治家军事家改革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商鞅之法惩奸究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戏剧 戏剧时间 戏剧空间 创新

一、戏剧

艺术按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雕塑、绘画、园林、建筑)和时空艺术(电影、电视、戏剧)。戏剧和电影、电视一样是时空的复合体。但是戏剧和其他艺术的时空又有所不同。我们知道,小说的时空可以在不受限制的同时任意想象,电影的时空特别是特技应用以来,上天入地、今生前世全部能够在屏幕中体现出来,但是相对于戏剧来说,它的时空则受到更多的限制。戏剧的时空更多地受到“三一律”的影响。“三一律”规定戏剧的情节、时间、地点必须保持一致。虽然,戏剧家在创作实践中,大都根据艺术本身突破了“三一律”的时空规律,但是直到现在受到它的限制仍很大。就中国的许多话剧而言,仍然受到场地空间的限制。

戏剧的时空是复杂的,下面就以话剧《商鞅变法》来具体分析戏剧的时间与空间。

二、戏剧的时间

戏剧是随着时间而产生的,戏剧的时间分为演出时间和故事时间,故事时间涉及各世纪、历朝历代各个时期等等。但是戏剧不可能是在故事时间中进行的,正是由于此所以产生了演出时间。跨时代的剧情可以像弹簧一样压缩到一昼夜甚至几个小时。演出时间是时间的压缩。因为戏剧的演出时间一般都在3个小时左右,从时间意义上来说,戏剧浓缩了人生。

(一)戏剧的故事时间

这里所说的故事时间,所指的是戏剧的故事所发生的整个真实时间。话剧《商鞅变法》主要描写从商鞅出生、秦孝公三年、秦孝公七年、秦惠文公这52年的时间事件。如果按照常理来看,戏剧随着故事真实的时间来演出的话,那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此需要演出时间来进行纪录。演出时间是要以故事时间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在演出时间中故事时间才可能真实存在,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戏剧艺术。

(二)戏剧的演出时间

在戏剧中,戏剧中的演员表演时间和其他结构安排时间都是按照戏剧的演出时间来安排的。一般是压缩在一天内24小时同一地点完成的,也就是通常所用的戏剧规律“三一律”。陈薪伊导演的话剧《商鞅变法》,故事主要发生在魏国和秦国,以商鞅的一生为线索来进行发展,将剧中十几个主次人物安排在场景中,一个场景就是一个故事。将五十几年的时间跨度高度浓缩在3个小时之内,展现了商鞅为了发挥自己才能,在当时比较衰弱的秦国,冲破阻挠变法振兴秦国,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它将五十二年的时间,魏国、战场、秦国几个错综复杂的主场景,压缩到几个小时之内,浓缩了人生,启迪了人性。

三、戏剧的空间

戏剧艺术是在四维空间中展示的艺术形态,分为演出空间和心理空间。戏剧舞台的演出空间具有直观性、假定性、现实性、象征性。“从艺术形态学和戏剧发展史的角度看,演出空间形态一般分为三种:广场形态、剧场形态和庭院形态。”我们这里所说的是第二种形态:剧场形态。

(一)戏剧舞台的演出空间具有直观性、假定性、现实性、象征性

1.戏剧的舞台演出空间具有直观性

戏剧的舞台演出空间,也同戏剧的故事时间一样是真实存在的。戏剧演出的真实舞台空间,长、宽、高是演出空间构造的基本要素。演出空间的造型、颜色、材质、大小等,都是用我们的眼睛可以看到的。

在话剧《商鞅变法》中,它的真实性是最直观的,几块木板的任意组合就可以变换成另一个场景,舞台上的红、蓝光线的变幻在舞台上是直接用眼睛可以看到的。舞台演出空间是最值得关注的因素之一,它就像故事发展的背景气氛图。

2.戏剧的舞台演出空间具有假定性

小小的戏剧舞台演出空间,可以展现天堂、人间、地狱。戏剧可以直接表现上天的空间和地狱的空间,但更多的是表现人间的空间。戏剧从来都不可能是真实生活的照搬,特别是现实主义戏剧企图在舞台上造成生活幻觉的“第四堵墙”的表现方法,它可以表现幻觉战场及宫殿。但也被舞台的条条框框所限制,严重限制了我们的创造力。

在《商鞅变法》中,舞台的假定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如第一幕:商鞅之魂表现了地狱的场景,放着火炉的空间、桌子的空间分别表现了魏相国府、秦宫殿。当然在舞台上观众只有通过演员的表演才能感觉它们的存在,这不仅突出了演员的作用,更充分体现了演出空间的假定性。《商鞅变法》中的舞台布景通过灯光的不断变换,来表现不同的演出空间。在舞台布景上充分利用了“间离效果”来表现一种幻觉现象。在咸阳宫和商君封地布景分别用了红色和蓝色的灯光效果来衬托场景,在商君封地用了红色的效果,因为商鞅被车裂,红色代表了鲜血。这除了加强气氛外,还起到了象征的作用。

3.戏剧的舞台演出空间具有真实性

戏剧又被称为“黑匣子”艺术。古典戏剧的结构崇尚“三一律”,讲究时间和地点的一致性,把无限的大千世界收缩在一小点中细加剖析。无疑,这是一种封闭式的结构形式。因此戏剧的场景要求真实。按照传统,戏剧在排演时,在现实空间里进行,量出方寸,标出位置,置上布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演出空间,这样布景、表演和观众同时存在,其真实性不言而喻。

在《商鞅变法》中,舞台空间的这种现实真实性在里面显示得不多,它的空间大多是写意的,它不像焦菊隐导演的《茶馆》,“茶馆”是一个现实的空间,一看就知道地点京华风俗性的场景。场景的写实在这里达到了空前逼真,不仅体现了其逼真的视觉场景,还创造了一种再现性的幻觉空间。

4.戏剧的舞台演出空间具有象征性

场景的空间结构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商鞅变法》中,几块木板的变换组合变成了一个结构的空间。前面说过布景在一定程度上就起到了象征的作用。商鞅被车裂用红色象征了鲜血。整体空间的造型设计,推板的组合,推板的整齐设计虽然显得有点呆板却是为了象征秦国的法制严格、专制统一。

(二) 戏剧的心理空间

戏剧的心理空间可以从演员和观众两方面来讲。从演员的动作、表情中寻求人物的心理性格。正如《商鞅变法》中,商鞅、虔公子、太祝官从他们的语言、神态上就能看出他们各自的心理空间。戏剧作为精神媒介引起人们心灵震动,在观看时每一个观众各自有不同心理。通过戏剧的编导演出引起观众的心理震撼的人物,使观看戏剧时与观众心灵产生最大化交流,使人们从悲痛中得到美的熏陶和净化。

四、创新戏剧新时空

欧洲古典主义戏剧时期,戏剧的“三一律”原则的提出要求戏剧所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要特别集中,但是,随着戏剧所表现的时间、空间跨度越来越大,舞台有限的时空必须被打破,三一律也就成了陈规陋俗。经过了自然主义、现实主义和荒诞主义等的发展,戏剧时空也必须向前不断发展。

传统只有在不断革新中才能延续。革新可以变成传统,传统也可转换为革新。绘画布景可以说是一种陈旧的形式,但是在布莱希特戏剧的演出中,舞台设计者使用它不是为了创造三维空间的幻觉,而是将挂画布的吊杆与绳索完全暴露在观众面前,从而产生布莱希特所要求的间离效果,在新的语境中插入老的东西的同时又赋予老的东西以新的含意。

参考文献

[1] 胡志毅.戏剧论文集[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42-55.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4篇

如在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这一节时,教师可以准备一个历史小故事:小磨坊主与国王的官司故事发生在18世纪初,英国的一位国王想要建一座宫殿,但是他发现在他要建宫殿的那片土地上有一个小磨坊,这让他觉得很扫兴。于是国王派人与小磨坊主商议,想把小磨坊搬走,可这个小磨坊主也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坚决不搬。终于国王龙颜大怒,派人拆了小磨坊。小磨坊主也很生气,把国王告上了法庭。故事讲到这里,学生们都会很疑惑,讨论纷纷:小磨坊主怎么可能告国王呢?法院会受理吗?有没有可能胜诉呢?这些问题都深深地吸引了学生,让他们迫切地想要了解当时英国的政治背景。当学生产生兴趣后,教师可进一步引导学生去探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背景和君主立宪制的本质,最后让学生自己去解答疑惑。

二、用历史故事深入浅出地讲解,化解探究中的难点

高中历史中有很多抽象的概念,学生理解起来很困难,于是有的老师就让学生死记硬背。其实,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记住的只是死的知识点,不会迁移运用。教师如果把这些较为复杂的概念化作有趣的小故事,就能帮助学生理解概念,化解学生探究活动中的难点。如在《空前严重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这一节的教学中,在组织课堂教学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主学习,了解历史背景、产生根源、主要表现和社会影响。学生在自主探讨的过程中也许会很难理解“经济危机”“生产过剩”“通货膨胀”这些概念,教师可以把这些概念用一个历史小故事来深入浅出地讲解,化解学生的学习难点:经济危机中的矿工家庭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地点是一个普通的矿工家里,人物是煤矿工人的妻子和小女儿。屋里四处漏风,妈妈和女儿两人冻得瑟瑟发抖,女儿问妈妈:“妈妈,我们为什么不生火炉呢?”妈妈回答:“因为我们家里没有钱买煤了,你爸爸没有工作了。”女儿又问:“爸爸为什么没有工作了呢?”“因为煤太多了,卖不出去,你爸爸就失业了。”这个故事虽然短小,却能反映出经济危机下经济的低落境况和人们生存的艰难,也让学生对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经济危机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过剩”,在故事中的表现是煤矿工人生产的煤卖不出去了,所谓生产过剩即是生产的产品超过了人民群众的支付能力需求,经济危机的社会影响是失业、经济紧缩、国民生活困难等等。

三、历史故事拓展知识,激发学生继续探究的热情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5篇

当盖茨挥泪告别故乡西雅图去他地拼搏创建微软公司时,一个新的开始便上演了。当爱迪生告别给予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的母亲,去孤独求学时,一个新的开始就诞生了。当荆轲告别皇宫,驾上马车去刺杀秦王时,秦王阁中的杀气就顿时浓重了许多,从此,荆轲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也渐渐开始了--喋血秦王阁……

翻阅历史,是语文告诉了我“告别”的真正含义,是语文深深地影响着我。

语文告诉我--诚信无价。

打开语文长卷,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立木为信”,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而在“立木为信”的地方,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

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语文诠释了“诚信”的含义,是语文深深地影响着我。

语文告诉我——英雄的悲壮。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华夏大地英雄路,望古今,意涩苦,伤心忠烈悲入土,多少英雄都作了古。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6篇

【关键词】法家思想,管仲,商鞅,韩非,影响

法家一词最早出现在《孟子·告子下篇》:“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里的“法家”指有法度的大臣,与诸子之法家无涉。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重要一派,其思想对此后中国社会的影响极为深远.。历史上一般把春秋时的管仲视为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三国时刘邵的《人物志·流业篇》云:“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管仲、商较是也。”这一说法也为后世部分学者所接受。他们认为管仲在齐国所进行的某些改革已超出了礼制的范围,转而有利于封建制的发展,他的某些思想也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论语·宪问》中就有他剥夺“伯氏骈邑三百”的记载。他还提出:“有过不赦,有善不遗”、“富国强兵”、“与民分货”、“令顺民心”等主张都与后来的法家一脉相通,所以后世有人称他为法家的先驱。

齐国是封建经济发展较早的国家,管仲在桓公时任卿之际,齐国的“井田制”不断遭到破坏。在当时这是一种进步的思想。为了更好地了解管子的政治、经济思想,我们再来看一下它改革的主要内容:1.以农为本、改革税制。“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农本思想非常鲜明。同时推出了“相地而衰征”的赋税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2.建立分区、分级的行政管理体制,集中权力于国君。即在改革中提出并实行“三其国,而五其鄙”,并分派管吏管理。3.寓兵于民、兵农结合,以扩充军力。即“作内政而寄军令”军事力量得到迅速加强。4.察能授官。在用间题上提出“察能授官”的原则;在赏罚问题上还坚持“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而且“罚不避亲贵”。归纳管子的思想,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关于法治的主张,他把明法,理财,强兵作为治国的三大基础条件。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主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他说:“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为此韩非子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可见管子确是法家思想的先躯,他的种种论述便成了后来法家思想的滥筋。

法、术、势思想是法家政治思想的主体。一般认为,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慎到在前期法家中以重势著称,重势理论的提出,是慎到对法家学说的最突出的贡献。在权、法、礼等政治因素中,慎到把权势摆在首要地位。在《慎子》一书中,他从历史与现实的经验中论述了掌握权势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条件。在政治中谁服从谁,不是以才能、是非和道德为标准,而是要看权势的大小。他认为:“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之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术”是法家理论的重要成分,是君王驾御群臣的方法,而这一理论以申不害的贡献最大。申不害认为威胁君主地位的主要危险来自左右大臣,因此,要防止臣下察觉到国君意图和虚实,必须“无为而治”,即“藏于无事,示天下无为’。使臣下莫测高深,这样就可以象明镜一祥,看到臣下的一切,真正识别出忠奸,而不会被臣下蒙蔽和左右,能够独断,这也是他“术”的最后归宿。

商鞅不但是先秦法家中变法最有成效的政治家,而且是法家思想体系形成的奠基者之一。商鞅在前辈实践的基础上,把“法”的领域推广开来,使它变成了代表地主阶级意志的政治路线和治理国家的根本方针政策。这就使法治学说构成了有体系性的理论,“法家”也从此成为一个学派立足于先秦诸子之林。秦孝公时期,商鞅以法家文化为指导变法成功,使秦国实力大增,并为以后的统一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商鞅见到秦孝公后,向孝公全而阐述了变革法律的原理和意义,孝公对商鞅的意见很欣赏,任命他为左庶长,开始推行变法。商鞅变法不但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给奴隶主贵族以沉重的打击,而且在思想上,法家的“刑无等级”、“以刑去刑”和强化吏治,一切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也完全战胜了传统的“礼治”思想,确立了法家学说在秦国的统治地位。

同时,商教的变法也为秦国完成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秦统一大业的完成与商教变法以及他的法律思想有着自接的关系。而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仍然坚定地执行法家的思想路线。

韩非强调法、术、势三者相互结合。韩非认为法和术的定义是: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也,此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

在春秋战国当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法家的理论,为当时的社会变革提供了理论指导,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对于秦以后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首先,法家学派主张奖励耕战,开阡陌封疆,打破井田制垦殖新的土地,鼓励小农经济,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主张“变法”,抛弃过时的旧的法律,建立适合新生产关系的法律的思想。

其三,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法家的一些进步思想是针对儒家的缺陷提出的,所以被后人兼而取之。法家所设计和缔造的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从秦一直沿用到清代。历代封建王朝一面榜儒学,一面又不得不暗中推行法家的治国之术。有人将秦代以后的中国政治文化定性为“外儒内法”,说明法家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

参考文献: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7篇

    关键词:体验;建构知识;自主学习

    由于学生刚入学不久,第一次接触历史,对古今中外发生的历史事件都相当陌生,就教材中的内容和情节很难让历史完整地重现,严重影响了教学。借助课外形式多样的历史书籍,针对教学内容同步搜索相关信息通过学生自己来讲是有效的途径,同时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三分钟看历史”这个教学环节,就是笔者针对历史教学学情探索出的一个典型的教学情境法。它是通过学生课前备课,以讲与本课相关的历史故事的形式,替代老师完成导入新课这一环节。于是就有了让学生当一回老师的想法。

    一、体验教师备课,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

    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知识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是认知主体积极建构的;学习是学习者个体主动的行为,是以先前建构的知识为基础的;学习的过程不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的过程,而是学习者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从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心理来看,跟自己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生动有趣的、以及理解起来较容易的知识能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促进学生积极有效地自主参与。因此在指导学生备课时,强调采集历史故事的生动有趣,并形成详案。学生备课热情很高,翻阅大量形式多样的书籍,如讲“赤壁之战”时,学生就讲了诸葛亮 “草船借箭”的故事,讲“商鞅变法”时,学生就讲了商鞅立木取信的故事,不仅增加了课外知识,又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效果甚佳。

    二、体验教师上课,提高教学的感染力

    常言道:好的开始,便成功一半。导入新课是历史教学激活学生内驱力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教学中或运用故事、游戏,激发学生情感,让学生因动情而要学,或围绕课文内容提出问题,设置悬念,让学生因探究而要学,或通过典型事例,贴近生活实际致使学生因关注要学。“三分钟看历史”这个教学环节就运用了这一原理,弥补了传统的 “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模式的不足,重新确定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地位。在课前让学生准备与本堂课息息相关的教学资源,模拟教师上课,充分利用讲台,黑板,粉笔,讲给其他同学听,并设置一问一答,让同学回答自己的问题。让他们亲身感受到老师上课的热情和创造,奉献精神,激发他们发自内心的热爱教师职业和尊重教师劳动的情感。这是在平时课堂中无论如何也体验不到的。

    三、体验教学反思,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要使思维成为名副其实的脑力劳动,那就必须使思维有明确目的性。也就是说要使它具有解决任务的性质。教师越是善于给学生的思维活动赋予解决任务的性质,那么学生的智慧力量就越加积极地投入这种活动。”课后知识巩固是教学的直接目的,如何让学生又快又好的完成任务?如上完商鞅变法后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这一题时,作业只有两题,但我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课本知识是否可以问更多的问题时,学生通过课后的自主学习和探讨有了这样一些问题:1.“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出自战国时期什么人之口?意思是什么?2.这一理论属于哪家学派?代表哪个阶级?3.他在哪国实现了这一理论?有何历史影响?4.材料表明商鞅的什么思想?5.根据这一思想,商鞅采取了什么行动?包括哪些具体措施?6.表明了商鞅的什么态度?结果如何?7.谈谈变法的作用是什么?8.你能分析一下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吗?9.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10.通过学习商鞅变法,结合当今改革开放,说一说,一场改革或变法要想取得成功,需具备哪些条件……并通过课外资料的查阅,很好地回答了这些。这对学生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很有帮助的。

    善教者,必善究。讲究课堂教学艺术是每个优秀历史教师的必备技能。但是,在具体运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学生直接参与教学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素质,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因此,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营造民主的教学气氛,让学生受到激励,感到振奋,真正做到“善学,师逸而功倍。”

    2、给学生充分的思维时空。一问一答的目的在于启迪学生的思维,抓住知识的重点。因此,引导学生设问应注意启发性,要创设“愤”、“悱”情境,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使其产生巨大的学习内驱力,并做到“因材施教”。

    3、在操作上注意方法的多样性。学生毕竟是学生,在很短的时间里,很难灵活地掌握教师教育技能。在实践中,可运用小组合作、质疑答疑等方式,引导学生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同时,注意教法与学法的协调,变教学过程为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培养学生的建构知识自主学习能力是课程改革的核心目标,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建构知识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今后的终身学习。教师的教学工作只有重视培养学生建构知识自主学习的能力,才能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参考文献:

    1、新课程理念下教师课堂教学中的怎么办.徐州市教育学会出版社.

    2、胡明根主编.影响教师的100个经典教育案例.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3、新课标下学习方式的转变.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6年第10期.

商鞅变法的影响范文第8篇

关键词刑罚目的预防犯罪法律改革

作者简介:贾艳萍,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助教。

一定的思想离不开一定的特定历史环境,同时又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商鞅在秦国先后进行了两次变法,是战国时期变法最彻底,成效最显著的代表,时直今日商鞅的法律思想对我们仍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本文将以《商君书》为视角,从刑罚的目的出发,阐述商鞅在秦国实行变革时所主张的刑罚目的论。

一、今之刑罚目的

刑罚目的指国家进行的由创制,裁量和执行刑罚所组成的整个刑事法律活动的目的,亦即刑法采用刑罚作为对付犯罪对象的强制措施及其具体运用和执行所预期达到的效果。而今天我们通说中刑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我国刑罚一般预防犯罪对象只限于潜在的犯罪者,而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相对于一般预防来说针对的是已经犯罪的分子。”①对其进行剥夺惩罚和教育。以今天刑罚目的而言商鞅的刑罚目的则是典型的一般刑罚目的观中的威慑预防论。

二、商鞅刑罚目的之价值取向

商鞅的法制理论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的,他认为产生犯罪的基本原因是人性恶,同时因为本性恶的原因是无法通过教育来改变自己的欲望的,而只能通过刑罚的威慑力来恐吓人们不敢犯罪,基于这种犯罪理念,要想消除犯罪,就只能“籍刑以去刑”,即对症下药令人们对刑罚产生畏惧感。可见,商鞅的刑罚目的是威慑儆戒主义,通过对犯罪人实施刑罚达到对社会上其他人的一般预防目的,沿着这种刑罚的目的必须要使其他人产生畏惧感的方向,商鞅在其言论中多次谈及其重刑主义思想,他认为评价这些看似残忍的手段不能以其手段的过程为标准,而应以其行为的目的为标准,即重实体轻程序。

在这里商鞅只强调目的的合理性,只将目的的合理性作为判断事物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他由此认为事物的工具合理性在于它的合目的性,进而以目的性取代了工具合理性,只要能达到目的用什么手段都是合理的,这种价值逻辑思维方式,为其重刑主义找到了依据。

三、商鞅刑法之目的的实现

商鞅的刑罚理论是以“人性恶”为基础的,刑罚的目的是相对于惩罚犯罪人而言更多的则是警戒威慑未犯罪者,其刑罚的相关措施有明法,必得等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即是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良法而治”的理想社会。

1.重刑;重刑不是以伤残人为目的,死刑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而是通过这种手段,使百姓心存畏惧,不敢为非,在此基础上,达到消除社会犯罪的目的。一般情况下,社会上经常发生、大量出现的是轻罪,就个人的犯罪过程而言,往往先由“小过”即轻微犯罪开始,如果初次的“小过”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极易造成“小过”不断,并使犯罪程度逐渐升级,最终导致发生重大犯罪。就社会而言,如果对轻罪治理不力,会使轻罪的发生率上升,并造成容忍犯罪的社会环境,这种环境又反过来成为引发犯罪的土壤,最终也会导致重大犯罪和恶性案件的频发,以至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因此治理轻罪是预防犯罪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治理轻罪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实行轻罪重罚。

2.必得;商鞅认为,使社会上达到无刑状态仅有重刑是不够的,对社会公众采取重刑严法等警戒措施后,肯定会有些不良分子对法条采取侥幸心理,而要达到安定而有序的无刑状态,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惩罚这些仍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让他们有机可乘,即将重刑与必得联系,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必得”这一目的呢?为了达到“必得”,商鞍不仅要求各级官吏格尽职守,严格执法,还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度—连坐和奖励告奸。

3.重赏和必得是以严刑、酷罚、警戒人们以使人们在心理层次瓦解和消除犯罪动机,商鞅认为仅仅在心理层次上消除和瓦解犯罪动机尚不足以达到彻底预防犯罪的目的,他认为必须在理性认识的层面上,使社会成员知法,守法,要做到这一点在立法环节上法律条文必须具体明确,通俗易懂,即犯罪的具体内容和条款都有明确规定。

4.重赏和必得是以严刑和酷罚来警戒人们以预防犯罪,商鞅的法制思想产生的目的不外乎于以法强国,达到他所希望的秩序井然的社会模式,然而只有重刑和必得还不是它所构筑的法制的全貌。在此,商鞅又提出“壹刑”的思想,“壹刑”即是通过统一的刑罚来对待犯刑之人。即刑无等级。商鞍还特别指出,破坏法律公平的主要因素是“在上者”滥用权力,干预执法。

四、商鞅刑罚目的的缺失

1.刑罚的人性论基础有失偏颇,刑罚目的性缺少正当性基础。商鞅以法治国的思想建立在以“人性恶”的基础之上。他人一出生就是“好利恶害”,追逐名利,没有所谓的“自善之民”,所以要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无刑之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刑去刑”用残酷的刑罚使人们对犯罪产生恐惧,由于商鞅惩罚犯罪考虑刑罚的目的而不考虑刑罚的手段,只将刑罚的目的性当作惩罚犯罪的唯一考量标准,由此可见重刑主义只是用重刑来恐吓人民,它完全从人性恶角度出发,并没有尊重作为社会之人的最起码的尊严感。由此这种完全以刑罚残酷恐怖来震慑犯罪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的手段,缺乏人们的认同感。

2.片面强调刑罚的一般预防作用,商鞅改革推行以来一直强调“以刑去刑”,在社会上推行重刑主义,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重刑主义思想是当时的唯一实际选择。在过分依恋暴力,从而过分依恋一般预防的前提下,不仅将未遂犯预备犯与以遂犯同等对待,而切在法律上设定了思想犯罪,而对犯罪动机的判断,会受推测等很多主观的不确定因素的确定因素的影响,随意性极大,极易造成司法中的诸多失误甚至滥刑,他的这种重刑思想,不仅将其自己的命运甚至将秦王朝一起推向了万劫不赴的深渊。

3.过分强调法“万能论”,单纯依靠法律手段预防犯罪,排斥道德等其他社会手段,认为道德和伦理会冲击法律的权威性,扰乱人们的受法意识。他认为国家没有礼乐等蛀虫一虱,必然会强大。他以人性恶为基础建立的法律万能论导致商鞅排斥法之外的一切其他社会治理手段,他同时认为“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他认为德不是天生的而是刑罚执行的结果。这种说法为日后的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进而为其重刑主义找到了依托。我同时认为商鞅的法制理论最大的缺点即在于此,缺少社会其他手段的依托,过分强调“法万能”,推行重刑主义,这同时为日后秦朝灭亡埋下了伏笔。

五、商鞅的法治思想对我国的法制建设的启示

商鞅法治与社会主义法治是有根本区别的,其要者有:商鞅的法治,是王权底下的法治或曰人治底下的法治,是君主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它以“有用之法”而非以“善良之法”为价值追求;它所“治’者是臣民,而君主则不受“法”所“治”;它是君主实现富国强兵的工具;其目的是“尊君”。而社会主义法治则是人民主权之法治,所体现、维护、发展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其价值追求为“良法”;其所“治”者是”国”,即国家机器,重点是治权、治官;它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为目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商鞅的法治理论是精华与糟粕并存,但是可以为我们社会主义的法治理论提供借鉴。

1.推行法制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借助社会其他手段,例如道德,社会伦理等。我国是有着几千年封建思想专制的国家,法制建设发展到今天我们不得不承认,道德伦理等其他社会调整手段在某种意义或程度上有着比法律更胜一筹的调整效应。这个传统不但在其成长的漫长岁月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形式和内容,也培养了社会民众的法律观和社会道德伦理观。法律的制定可以在一天中完成,但民众千百年的心里习惯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且只要法治建设的目的是鲜明的,手段又合乎情理,我们为何不借助于更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方法呢。

2.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格适用。商鞅在改革中也强调大众要了解法律。法律在社会上是否有信用,取决于它在社会生活中是否真的实施。“重信”的严格适用即要求在执法司法中要做到“信赏必罚”,亦即按照法律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即我们今日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格适用,即量刑和行刑完全依照法律规定。商鞅是非常重视法律的信用的,相传他在变法前为了取信于民,表示变法的坚强决心曾“徒木立信”。是否有信用,能否取信于民,是法律能否为人民所信任所遵循的关键。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再好的法律也会失去信用,变成一张废纸。只有这样,法律才能真正的取信于民,人民才能真正的信任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思想;商鞅的“刑无等级”主张,虽然将君主排斥在法律之外,在实践中也有太子犯法而只刑其师傅的弊端,但他强调“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要依法惩处,在形式上强调了适用法律的平等原则,值得我们借鉴。当前在执法司法的实践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人情官司”,“钱权交易”等的影响,致使执法司法不公正、不平等的现象还不只是个别存在,因此要下大力气根除这种现象,从而实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