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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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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叶赛宁;动物;自然观

新农民主义诗人叶赛宁出生于梁赞省的农民家庭,从小在乡间长大,田野、森林是诗人的游乐场,小狗、小猫是诗人的玩伴,他在自传中这样写到“童年时代我是呼吸着民间生活的空气长大的。”因而与大自然密切相关的俄国农村和农民的生活都是他创作的主题,其中饱含作者对淳朴的生活,对美丽自然的款款深情。纵观叶赛宁一生的诗歌创作,动物形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不只是描绘乡村生活背景的道具,同时也是作者表达心声的代言人,在它们的身上体现了作者对于自然的态度和看法。

高尔基在回忆聆听叶赛宁朗诵完自己的作品时的情景,曾称叶赛宁为俄罗斯“文学中头一个如此巧妙,而且能以如此真挚的爱来描写动物的人。”根据统计,在被研究的叶赛宁近339首诗中,有124首都有提到动物形象,种类多达60种。可见动物形象在诗人的作品中占据重要地位。

叶赛宁的很多诗中都提到了狗这一形象,诗人称它是朋友。“今天的狗儿使我想起,它曾经是我幼时的朋友。”(《狗之子》1924年)。 还称它为亲人,“母狗姐妹和公狗兄弟/我也像你们受人轻视。(《牝马船》)《给卡察洛夫家的狗》中,“我”对着小狗吉姆倾诉衷肠,叮嘱它代替自己表达对那位最沉默最忧伤的女客的歉意。在这首诗中,诗人说“吉姆在你的朋友中,各色各样的人很多”,叶赛宁不只是把狗平等对待,而且还把内心最隐秘不能表达的感情托付给小狗吉姆。

除了这种兄弟般的平等友情,叶赛宁认为动物也有崇高的感情,而且丝毫不比人少。在《狗之歌》中,完全以动物为主人公,以动物细腻的情感打动人心的。诗歌的题目使用了”Песнь”一词,是作者的精心设计。”Песнь”是崇高体裁,是属于颂诗写作。作者用这样的题材来写一首关于母狗的叙述诗,原因在于,在诗人看来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只母狗,但作者赋予了小狗以女人和母亲特有的情怀和本质,进而歌颂了神圣的母爱。诗歌的叙事诗按照时间顺序,清早、傍晚、晚上、和月亮出来了,讲述了在短短一天之内母狗得子到丧子的情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诗歌按照时间,先将母狗清晨诞下小狗,一直到傍晚,直到闷闷不乐的主人把狗仔装到麻袋里,但是诗人没有描写无情的主人如何把小狗们投入水中,而是用平静河面久久的颤抖来引起读者自己的想象,这种方法不是叶赛宁的首用。在屠格涅夫的《木木》中,也使用了相同的手法,通过描写水波的变动让读者产生自发的共鸣。同时对于母狗看到这一幕,伤心欲绝的反应,作者也巧妙的避开直接的描写,而是通过写母狗脚步的踉跄和不断的流汗,来反应它内心的震荡。在中国的诗歌里,所谓“话到七分,意境深远”,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全部平铺直叙,则大大减少了需要联想才产生的艺术效果。诗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母狗把天上的弯月,误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虚实对比,加强了悲伤的渲染。最后以两行狗泪结束了全诗。自然的情化,情感的物化,虚虚实实,情景交融,让悲伤的情绪贯穿诗歌从头到尾,耐人寻味。《狗之歌》最大的成功在于它情感的真挚,而真挚的原因在于,叶赛宁相信动物不只有基本的喜怒哀乐,在动物身上也存在着人类的崇高感情,动物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使用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也是大自然的作品,大自然给予人类和动物相同的天赋和平等的地位。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叶赛宁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和语言天赋,借助诗歌把动物的声音传达出来。难怪高尔基在听完叶赛宁对《狗之歌》的朗诵后“不由得想到,谢尔盖・叶赛宁与其说是个人,毋宁说是造化特意为诗歌,为表达绵绵不尽的田野的悲哀,表达对一切动物的爱和恻隐之心(人比万物更配领受它)而创造出的一个器官”。

叶赛宁对马也有很深的感情,在所有使用的动物形象中,马的频率最高。首先 还是朋友情节。在《我不打算欺骗自己》中,诗人写道:“每一匹又累又脏的马,都会对我点头相迎。我是动物亲密的朋友,每句诗能医治他们的心灵。”除此之外,在叶赛宁的笔下马还代表了逝去的美好时光。在《我不惋惜、呼唤和哭泣》中, 有这样的诗句:“生活,如今我竟倦于希冀了?莫非你只是我的一场?仿佛只是在那喧闹的青春,我骑了玫瑰色的骏马驰骋。”在这里最后一句,一方面是指时光匆匆流逝,如骑在马上飞逝。另一方面,好像也可以理解成,青春年少如马上驰骋般的快意,只可惜短暂易逝,让人觉得惋惜。而1920年发表的这篇《四旬祭》,最集中也最鲜明的表达了叶赛宁对于自然的护卫和对破坏自然的工业化的恐惧和排斥。马在这首诗中象征了即将逝去的乡村和自然,是叶赛宁表达自己自然观的代言人。诗中,一只“不自量力”的红棕马驹在奋力追赶铁的列车,诗人用对比的手法凸显这种赛跑的换缪于差距。一个是“铁爪”、“铁鼻孔”,边轻松的打着“响鼻”,边快速前进,而另外一个跑跳着竭尽全力,但是纤细的前腿已经抬到最大限度了,这样的比赛在一开始就定下了赢家。

虽然作者表面嘲笑马儿是“可爱而又可笑”的傻瓜,但是他心里真正排斥的是代表破坏自然的工业化和机器化的列车,这从全诗的头两句就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的观点:

毁灭的号角吹响了,吹响了!

我们如今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肮脏无比的路的大腿上?

但是作者还要用问句嘲笑小马,“莫非它还不知道铁马已经战胜活马?”其实这是作者的对自己的审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社会理想是建立工业化国家,这样的国家导向必然引起工业文明与自然的冲撞,钢铁的城市与木头乡村的摩擦。面对这种趋势,叶赛宁预见到了自然面临的危险。但是作为诗人,他还是选择站在诗意来源的自然的一方,只是这个时候的诗歌里不自觉的带着浓郁的忧伤和担忧。他就像是那只代表传统木头乡村的,代表自然的小马,明明已经知道结局,但是还是不能坐等钢铁文明的侵吞,竭尽全力给予反抗。所以与其说诗人嘲笑自不量力的小马,不如说诗人是同情捍卫自然的抗争者。从今天生态学的角度来评价,叶赛宁在诗中流露出了对自然在机器时代的命运的忧患,对自然田园依依不舍的眷恋,以及对于如何拯救俄罗斯大自然,保护俄罗斯的美的思考,这种生态意识是符合今天的科学自然观的,从叶赛宁的诗中看到了他一贯坚持人与自然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点通过分析叶赛宁诗中的几个主要的动物形象,我们可以看到,~赛宁对动物感情真是来源于对自然的尊敬与热爱,反过来说,正是通过这些活灵活现,充满真情的动物形象,传达了叶赛宁朴实基本的自然观――人与动物是平等,友好,亲如兄弟的关系,不可低估动物的情感,它们也是与人类一样拥有崇高情感的自然之子,同时还包括工业文明和自然、自然和人类要和谐共生的先进生态自然观。

【参考文献】

[1]顾蕴璞译.叶赛宁诗选[M].上海:译林出版社,1999.

[2]刘文飞,刘方.俄国文学大花园[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人与自然;田园诗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早期诗歌中就已经形成了田园诗风。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自然的依恋与喜爱。在他的很多诗歌中,弗罗斯特完成了与自然的对话,与大自然进行了心灵上的交流。在这些诗歌中,也折射出诗人的品格、思想与内心的观念。通过这些诗歌,诗人探索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启发人们对自然与社会现实进行思考。

一、诗人与自然的对话

弗罗斯特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诗中,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然的依赖。诗人从与自然的对话中获得美的体验,从自然中获得信心,完成了情感与思想的升华。

(一)心灵的宣言

在《进入自我》这首诗中,诗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了深刻的思考,可以感受到诗人心灵深处的呐喊。

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

So lod and firm they scarcely show the breeze,

Were not,as’twere,the merest mask of gloom,

But stretched away unto the edge of doom.

I should not be withheld but that some day

Into their vastness I should steal away,

Fearless of ever finding open land,

Or highway where the slow wheel pours the sand.

I do not see why I should e'er turn back,

Or those should not set forth upon my track

To overtake me,who should miss me here

And long to know if still I held them dear.

They would not find me changed from him they knew――

Only more sure of all I thought was true.

这是弗罗斯特的第一首十四行诗,可以说,在这首诗中包含了诗人创作中所有的内心情结,体现了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显著特点:主题、题材、态度和诗人向内心观照的倾向。《进入自我》这首诗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与大自然的紧密相连,感知诗人与大自然进行了亲密接触。《进入自我》表达了诗人有关人生、有关诗歌创作的具体思考。

在这首诗中,诗人用到了三个隐喻,“dark trees(郁郁葱葱的树林)”、“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highway(大道) ”。这三个隐喻各有含义,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其中,“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表达了作者的孤寂,无人做伴,却勇往直前;“highway(大道) ”暗示了作者尤其内心的追求,虽然路上人来车往,但是诗人仍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诗人在开篇写道:“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这是诗人的追求,是他人生的目标。不害怕被孤立,也不屑于人云亦云,而是独自一人去往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可以说,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声音,愿意用心灵和去大自然交流,也愿意将自己全身心的融入到大自然中去。

诗人相信人和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回归自然,才能捕捉到生命的真谛。因此,尽管诗人要孤身一人前往密林深处,但并不是真的要脱离人群,脱离社会,知识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亲近自然,了解自然,更深刻的去思索人生,从自然中获得启迪,探寻真理。

(二)对自然美的惑悟

弗罗斯特渴望亲近自然,渴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对自然的美,诗人一直都是欣赏并发自内心来赞美的。对于罗伯斯特来讲,他是一个融入自然的人,并不断的发现、探索自然的美。也只有这样,诗人才坚信并宣称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的心灵应于大自然相通。这在诗作《深秋来客》中深有体现:

My sorrow, when she’s here with me,

Thinks these dark days of autumn rain

Are beautiful as days can be;

She loves the bare,the withered tree;

She walks the sodden pasture lane.

Her pleasure will not let me stay.

She talks and I am fain to list:

She’s glad the birds are gone away,

She’s glad her simple worsted gray

Is silver now with clinging mist.

The desolate,deserted trees,

The faded earth,the heavy sky,

The beauties she so truly sees,

She thinks I have no eye for these,

And vexes me for reason why.

Not yesterday I learned to know

The love of bare November days

Before the coming of the snow,

But it were vain to tell her so,

And they arc better for her praise.

可以说这首诗所带给人们不论是在听觉、视觉还是知觉上的感受都是震撼的。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展现了他对自然的超高的审美知觉。诗人与自然心意相通,与秋天对话。在弗罗斯特心中,秋天具有人的特质,有血有肉,她优雅美丽,活泼可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改变周围的环境。在这首诗中,并不觉得秋日的萧瑟,有的只是对秋日俏皮可爱的会心一笑。在诗人的笔触下可以看出,弗罗斯特已完全融入到了自然之美中,看出她对秋天的赞同与欣赏,也向读者展现了秋日的美,讲述了自己的感悟,可以说,这是完全投入自然的一种审美关照。

这首诗给人以启迪。人是自然中的人,作为人类,应该去亲近自然,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我们应当学会去发现自然的美、欣赏自然的美、热爱自然的美。种种漠视自然、破坏自然的心态与行为都是不应该的。自然给人以力量,是人类的栖息之所,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自然,找到自己心灵的栖息地,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三)心灵和大自然的对话

在《红朱兰》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用心灵与自然进行了对话。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自然的热爱,并呼吁人们要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人和自然本是一体,人类的发展不能脱离自然,只有出自本心的去热爱它,尊重它,才能获得自然的善待,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人类自己。

A saturated meadow,

Sun―-shaped and jewel--small,

A circle scarcely wider

Than the trees around were tall;

Where winds were quite excluded,

And the air was stiffing sweet

With the breath of many flowers―-

A temple of the heat.

There we bowed us in the burning,

As the sun's right worship is,

To pick where none could miss them

A thousand orchises;

For though the grass was scattered,

Yet every second spear

Seemed tipped with wings of color

That tinged the atmosphere.

在这首诗中,诗人表达对自然的热爱与崇敬。不论是草地,还是太阳,诗人都对其进行了发自内心的赞美。这是一片长满了红朱兰的草地,这些美丽的花儿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从生动的描写中,不难体会诗人对其喜爱之情。诗人将草地比喻成庙宇“A temple of the heat”,认为自然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而红朱兰则是充满活力的,熠熠生辉的;在俯身采撷花朵之时则是向太阳礼拜,这些都不难看出自然在诗人心中崇高的地位,也可以体会到诗人渴望与自然亲近,进行心灵深处的沟通。

弗罗斯特对红朱兰的喜爱体现了他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追求,充满着对大自然的虔诚,体现了人和大自然相依相存的伦理情怀。事实上,这首诗通过诗人与自然的对话,意在批评那些不珍惜自然,毁坏环境的种种现象。诗人意在唤起人们对自然的珍爱,意识到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毁灭自然,最终毁灭的是我们人类自己。

二、结语

诗人眼中的自然是带有诗人自己内心影子的自然。对自然的感受,实际上是诗人内心观念、情绪、需求、动机等心理特征的投射,是诗人思想、品格的投射。诗人的心灵在大自然宏大、纯净、壮美的熏陶感染中经受了洗礼,形成了优秀的审美品格。诗人有意识地从心灵深处主动地离弃世俗的丑恶而在大自然中寻求精神的美好的行为,最终形成了自然朴素清新的诗歌风格以及体现这一风格的精彩纷呈的诗歌篇章。

参考文献:

[1]濮阳翔,李成秀译. 二十世纪美国文学[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2]江枫译. 弗罗斯特诗选[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3]李海明. 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研究[D].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2010.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3篇

摘要20世纪美国杰出的诗人弗罗斯特,以简洁通俗的诗歌语言描绘了现实生活中平凡的人、事、物。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直白中蕴含晦涩,浅显中富含哲理,似是而非、既通俗又玄奥的悖论思想是其诗歌的精髓。本文从现实生活、梦幻的追求及大自然对人类的态度三方面分析了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

关键词:悖论孤寂厌倦自然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罗伯特・弗罗斯特,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素以诗风通俗简洁而著称,自然景物和新罕布什尔朴实的农民是他诗歌中的主角。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给读者理解带来困难,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对其诗歌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意义。

逻辑学上悖论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和结论非B都是悖论。我们按照某些约定的规则去判定某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会出现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

陶乃侃曾著文《弗罗斯特与悖论》,运用悖论思想分析了弗诗的意象和语气,本文旨在在此基础上从思想意义上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

一貌似和谐的现实生活与内心的孤寂

17世纪法国最具天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曾惊叹于人类现实生活不和谐的、矛盾的处境:人是怎样一种怪诞的东西啊!是怎样的奇特、怎样的怪异、怎样的混乱、怎样的矛盾主体、怎样的奇怪啊!

这种处境经常出现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他通过对农夫间关系的描述,来折射普遍的人类生存状态。《修墙》(“Mending Wall”)以诗人与邻居相约一起修墙这样极普通的事作引子,表达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绝的人际关系的主题。诗中的墙实际是一个悖论。

1 高墙出友邻和高墙妨碍出友邻

一方面,邻居高唱“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rs”(高墙出友邻)。人们并不清楚从何时起有的这堵墙,但是父辈之言,必须要恪守。每到春天人们便开始修墙。诗人和友邻相约,一起修补横在他们果园之间的石头界墙。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还相互交谈着。这种其乐融融的场景不免让人对农夫和谐恬静生活的心生羡慕。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诗人应该赞赏友邻,享受与邻居和谐友好的共处。但是,诗人却笔锋急转,从另一方面对墙的存在提出质疑,“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在诗人看来,唯有破坏这堵墙,人们才能更好地交流,才能出友邻。

有趣的是,诗人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是他发起这项工作,通知山那边的邻居来修墙,而他一边修墙,又一边挖苦他的邻居。诗人理论上不赞同邻居的做法,但是迫于无奈,他又不得不做与自己内心期待相悖的事情。诗人肯定“高墙出友邻”就不该嘲笑邻居,肯定“高墙妨碍出友邻”,就该停止手中活计。无论如何判断,诗人都是一个矛盾体,整首诗的悖论性表露无疑。但恰恰是这种悖论性展示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阂、怀疑甚至敌视的人类关系。

2 没有悲哀的悲哀

婚姻似乎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弗罗斯特花了很多笔墨描写夫妻关系。不论是《家葬》、《伺候仆人的仆人》还是《山间妻子》里的妻子,都生活在貌似和谐,实则支离破碎、无爱、无沟通、更无欢笑的家中。

帕斯卡尔曾说过,人的伟大就在于人的思想,而这种思想首先就是对人的悲惨境况的认识。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够认识自己的可悲。笔者认为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不到自己的可悲才是更大的可悲。“The Hill Wife”(《山间妻子》)被R・弗伦奇评为弗罗斯特诗中最悲惨的作品。在这首诗中,妻子用乡村妇女日常聊天的口吻,压低嗓门的语调议论着周围的景、物、人、飞来飞去的鸟儿、黑色的松树及流浪汉的微笑。似是在谈论与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实际却是因无人交流而造成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的表现,但是她自己却丝毫觉察不到自己的可悲,这是一种没有悲哀的悲哀。

弗罗斯特正是透过日常生活中矛盾的事情,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冲突,表示人类彼此交往与理解的障碍,从而

使这首诗达到哲理的深度并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二对现实生活的热爱与厌倦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弗罗斯特的诗歌表现对生活的热爱,又表现对生活的厌倦。于热爱生活中追求梦想,于追梦中回到现实生活,于厌倦中寻求解脱,于解脱中认识现实。

1 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就可以看到,在平凡的生活中,无须刻意寻找,美景往往无处不在,表达诗人对生活的热爱。诗人将读者带到一个令人神往的、美的意境――丛林、白雪、冰湖、黄昏、风儿、雪花。着墨虽少,却恰到好处。皑皑白雪覆盖着一片可爱的丛林,小马驹遥响铃儿,诗人独行在林子和冰封的湖之间,构成一幅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境界。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进而使他追求梦想,诗人陷入梦境中,和自然融为一体。

但是诗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约会,没有沉醉于这一年中夜色最浓的夜晚。马铃儿将诗人唤醒,“我”不能只是听从内心世界的召唤,还有许多世间的约会、责任。“路迢途远岂敢酣眠”?诗人从梦幻中回到了现实世界,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现在“我”还得向前跋涉。放弃即是追求,放弃眼前的景色,是为了追求许多更美好的东西。

2 对现实生活的逃避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如果说《雪夜林边停》体现的是诗人热爱生活,进而追求梦想,并为了实现梦想回到现实。《白桦树》一诗则写诗人想逃避现实,但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自然景物的描写揭示了生活的艰辛与磨难,这使诗人对生活产生厌倦情绪,想要逃避现实生活。他就像在森林中迷路的旅行者一样四处碰壁,蛛丝缠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受伤而在流泪。

诗人转而写道“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毕竟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爬上去象征逃避大地,荡下来象征回到现实中。诗人梦想超脱大地,脱离混乱无序的现实,摆脱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美好的生活,但脱离实际的梦想终究会破灭,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诗中写道:

“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直到树身再支/不住,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诗人告诉我们:生活的磨难会让我们暂时逃避现实,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休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在这种矛盾中发展。帕斯卡尔说他所赞许的,是“那些一面哭泣一面追求着的人”。哭泣并追求着也许是对弗罗斯特《白桦树》恰到好处的形容。

三大自然的友好和冷漠

弗罗斯特非常喜爱华兹华斯抒情诗的清新与质朴,但又并非一味地模仿。弗罗斯特一方面描写自然的美好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揭示自然的冷酷无情。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诗人描绘了让人留连忘返的自然美景,这里不再赘述。但是在更多的诗中,读者看到的是大自然的冷酷无情以及他对自然的畏惧。正如R・弗伦奇所说:“如果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一再强调什么东西的话……它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他钟情于秋天和冬天,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象:白桦树、野花、森林、石墙、牧场、积雪等常再现在他的诗中,揭示描述宇宙万物中“黑暗的一方面”(the darker side of the universe). 正因为如此,著名的评论家Lionel Trilling 称他为“a terrifying poet”。

1 抒情诗中冷漠的自然

在《星星》一诗中,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显得渺小而且可怜。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彼此通感,自然是心灵寻求抚慰的源泉。但《星星》所表现的是人与自然彼此隔绝,自然中的人孤立无援,自然对人漠然视之,甚至充满敌意。

《踩叶人》中,深秋诗人在积满落叶的林子里漫步,树叶色彩斑斓,形状不一,对现代人来说,这是一种惬意和极富情趣的漫游。然而诗人却失去了秋兴。这满目的落叶似乎将他包围,要拉他一起走向衰老,走向死亡。“整个夏天,好像只听得它们/在向我威胁,那沙沙的低声/它们挨到要动身了,仿佛存心要/拉我一起,经历那死亡的路程。”在他笔下,连夏日充满生机的叶子也成了对人类生命的威胁。

2 叙事诗中无情的自然

即便是在弗罗斯特以人物为主题的叙事诗中,读者也不难发现自然对人类的冷漠。《山间妻子》、《老人的冬夜》无不弥漫着自然对人类的冷漠。自然独立于人之外,丝毫不理会人类的困苦以及孤独寂寞。以《山间妻子》为例,第一小节“Loneliness”(寂寞)“描写妇人眼中四季的变化及鸟儿们的来去匆匆,这是个位于偏远山区的农场,人烟稀疏,且少有人问津。她只能与鸟儿为伴,希望从鸟儿身上获取哪怕丝毫的慰藉。然而鸟儿们不解人意,无视她的存在,飞回来只是为了寻找食物、、筑巢。离去时绕屋飞行也不与她道别。这一切更加剧了她无以排解的孤独寂寞。

综上所述,弗罗斯特的诗歌朴实无华,没有刻意的精雕细琢,没有华丽的词语,描绘的仅是现实生活中身边平凡的事物,平凡的劳动人民,平凡的生活琐事。然而在平凡的现实生活和自然的描绘中,读者却往往能看到哲理性的东西。貌似和谐的真理经不起推敲,得出的是与之相悖的结论;看似信口道来的闲常聊天,道出的却是内心深处无以排解的哀怨。

不论是出于对现实生活的热爱而心生对未来的无限期待,还是由于厌倦现实生活而梦幻逃避现实,最终又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于现实中追梦,于梦中回归。抛弃毫无事实依据的幻想,追求有认识基础的梦,得出事实如梦,梦与现实不可分的悖论。大自然给人类创造美景,给人类提供享受生活的源泉,同时又无视人类的存在,对人类漠然视之。这一切似悖非缪,似是而非的既通俗又玄奥的悖论或许正是弗洛斯特诗歌的精髓。正因为如此,弗洛斯特的诗歌耐人寻味,能够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Alan Shucard,Fred Moranarco,William Sullivan.Modern American Poetry.G.K.Hall 1989.

[2] Huang Zongying.A Road Less Traveled By.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0.

[3] Michael Meyer,The Bedford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Forth Edition.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1996.

[4] 方平:《一条未走的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5] 郭瑞萍、李春宁:《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辩证思想》,《名作欣赏》(下半月),2008年第4期。

[6] 陶乃侃:《弗罗斯特与悖论》,《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

[7] 王素青、赵彦杰:《弗罗斯特诗歌所展现的人类关系及生存状况》,《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8] 义海:《雪夜林边伫立抒怀》,《外国名诗鉴赏辞典》。

[9] 左金梅:《美国文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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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王维;诗歌;结构变幻;天人合一

王维在山水田园诗歌创作中,用自然、凝练的语言,绘画的艺术手法,描绘富有特征的景物,意境高远,清新自然。他善于在文字描写中融入绘画艺术手法,表现客观物象的直接性、可感性、生动性的特点,真切巧妙地传达给读者,从而缩短了读者由文字概念到具体形象的思维过程,使其诗作富有诗情画意。宋代大文豪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1]这是对王维作品最中肯的评价。他的作品在创作中应用结构变幻和天人合一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在体现诗情画意方面近乎达到完美,很有代表性,许多诗句都脍炙人口,从而使王维的诗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描写山水田园诗歌中的一个奇葩,具有不朽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一、立体空间结构的变幻之美

空间结构的变化是王维诗歌当中艺术表现手法之一。因为结构是“艺术创作的重要步骤之一”[2]。在绘画艺术中,远近、大小排列的不同,构成生动的相互关联的富有立体感画面,使诗所表现的意境具有立体感。

王维诗中综合地运用绘画艺术手法,把自然景物用文字加以排列组合,构成错落有致的立体感,层次分明,意境高远。如《终南山》:“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在这首诗中,作者首先对终南山的地理位置予以确定,接着写终南山的气势,最后再从读者的角度进行描绘。从结构上,由远及近,由点到面,处处融入了绘画的技巧。在写作手法上,诗人先把整个山体进行分段描绘,从山之高、山之长进行刻画,并运用多种技巧。首联两句是抬头所见终南山远景,是远观。颔联写进入山中所见终南山的近景,山中云雾缭绕,奇妙无穷。颈联写来到中峰时所看到的情景,突出了山之高大、景致之缥缈,仿佛使人入仙境一般。尾联再写作者流连忘返,直到傍晚才向砍柴人寻觅住处。全诗八句,仅用四十个字,每联变换一个角度,句句体现作者匠心独运,处处都在用笔作画,线索清楚,层次分明,把终南山的高大雄伟展现在我们面前。诗人借用浓淡渲染、远近衬托、色彩对比等多种艺术手法对终南山进行描绘,这是诗人兼画家高超艺术的结晶。

二、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

王维的山水田园诗在对大自然描绘的同时,将人的活动同样也融入大自然中,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写景抒情都极其真切自然,不用辞藻涂饰,得到了“天然之趣”。王维在《山居秋暝》诗中写道:“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这首诗是作者描写山水田园诗“诗中有画”的代表作。空山、新雨过后,秋天的月夜,月朗星稀,空气清新,竹林里传来浣衣女阵阵的笑声,宁静的荷叶丛中,忽然莲花摇动,是渔舟轻盈地迎着月光驶去。诗人在清新宁静而生机盎然的自然山水的描写中,感受到了万物生生不息的生之乐趣,将自然美和人的活动融为一体,创作出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美景。王夫之曾说:“右丞工于用意,尤工于达意,景亦意,事亦意。”[3]同时在这首诗中他将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相统一,描写月光,由远到近;描写清泉,由近及远;描写浣女,由暗到明;描写渔舟,由明到暗。青松是静态的,月光是动态的,石头是静止的,流水是移动的,动与静和谐统一,充分体现诗人娴熟的艺术功底。

又如,王维在《新晴晚望》中写道:“新晴原野旷,极目无氛垢。郭门临渡头,村树连溪口。白水明田外,碧峰出山后。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作者起手先写远处广袤的原野,再写近处的村门、树木,紧接着描写的是春雨新霁后夕阳在水田中泛着白光,遥远的青山也清晰可见,末尾两句道出农家人忙春耕的繁忙景象。这样描写,使新晴景象与农民劳作融为一体,构成一幅景色优美且又充满生活气息的和谐美景。在表现手法上,采用由远及近、由静到动、由虚到实等多种表现手法相互交融、相互统一,体现出人和自然的和谐美,这种天人合一的和谐美彰显了王维诗歌的独特之处。

综上所述,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既有结构的变化又有和谐之美,使人读诗如赏画,他将绘画多种艺术表现手法运用于诗歌创作中,形成他独特的诗歌艺术特征。

参考文献: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5篇

一、生态批评(Ecocriticism)一词的起源

Ecocriticism(生态批评)由eco-(生态)和criticism(批评)构成,eco与critic分别源于希腊语的oikos和kritis。oikos和kritis连在一起的意思是“室内判断”。1978年,威廉・鲁克特(William Rueckert)在其论文《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批评的实验》中首先使用了ecocriticism这一批评术语,随后,有人提出“生态诗学”(ecopoetics)、“环境文学批评”(environmental literary criticism)、“绿色研究”(greenstudies),或“绿色文化研究”(green cultural studies)等其他术语,但大多数人倾向用ecocriticism这一提法。“生态批评家”一词可解释为“倾向于赞美自然,谴责自然的掠夺者,本着试图通过政治行为来扭转对自然造成破坏的观念,对叙述文化影响自然的作品做出是非功过评判的人”。

二、生态文学批评的源流和意义

生态批判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潮流,具有很强劲的发展势头。20世纪70年代,生态批评从零散发表的关注自然生态的文学作品和分析自然主题的学术文章中初露端倪。学术领域最有代表性的当属美国联合研究所教授约瑟夫・密克尔教授和威廉姆・鲁克特的著作。1974年,美国学者密克尔出版了专著《生存的悲剧:文学的生态学研究》。他首次尝试研究文学艺术与科学生态的关系。书中从生态学的视角重新审视古希腊戏剧、但丁、莎士比亚以及当代一些文学作品,并提出文学的生态学这一术语。1978年,威廉姆・鲁克特在其论文《文学与生态学:生态批评的实验》中将生态学和生态的概念引入文学批评,首次使用了“ecocriticism生态批评”这一术语。虽然生态批评自诞生时起遭到不少非议,但由于其对女性主义、后殖民等政治性批评的传承,也由于现实的语境压力――环境恶化、人与自然关系的日趋紧张――这股新兴的批评潮流已越来越显示出它旺盛的生命力。批评家在不仅关注文学外的种族、阶级、性别问题,又把目光放到了处于边缘之边缘的自然上。生态批评不仅是严肃的批评家们的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它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彻底打开了文学研究的视野:文学批评的视域不仅和文本以外的社会融合,同时又向自然环境敞开了。生态批评标志着文学研究不仅穿越了其它的人文学科,也跨向了自然学科和自然。文学研究本就应该是一个开放的,与外界不断对话的体系。生态批评正是在学术的前沿展示了这一点。

1996年美国佐治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生态批判家彻瑞尔・格劳特费尔蒂(cherylI GIotfehy)和哈罗德费罗姆(Ha roldFromm)主编的《生态批评读者:文学生态学的里程碑》(Ecocriticism Reader:Landmarks in Literary Ecology)。书的序言部分对生态批判做了如下简明的定义“生态批判是对文学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研究。”我们以生态的视角重新观察研究讨论文学作品时,许多涉及自然或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文学作品得以重视或再版。华兹华斯的作品《水仙花》就是此类作品之一。

三、《水仙花》的生态批译解读

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出生在英国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的一个律师家庭。考克茅斯位于英格兰西北角的“湖区”内,该地区以星罗棋布的湖泊和秀丽的山色而闻名。正是由于家乡环境的熏陶,使得他创作的诗歌以朴素、浪漫和清新的文笔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和乡民村姑而闻名于世。他认为自然能够熏陶人的性情,使人拥有善良的情感,当人们把自己投入大自然中才会拥有自己真正的快乐。所以早在生态批判之前,华兹华斯就已通过诗歌把人和自然的紧密关系描绘得淋漓尽致。《水仙花》是华兹华斯抒情诗的代表作之一。它创作于1804年,发表于1807年。诗中所描写的是华兹华斯在1802年所见到的一片水仙花的景象。

《水仙花》诗句简单口语化,内容简单。描写了“我”出访友人归来,途径乌尔华特湖畔,看到湖畔又长又宽的一大片水仙花。作为一名旁观者,看到清新的大自然景色,美丽的金色水仙绽放在明湖边,绿树下,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后,内心深处涌出的愉悦情怀。大自然的平和与水仙花的快乐和谐一体,“我”乐不思归,愿与欢乐的水仙为伴,以度过那孤独和无助的日子,到达人生的幸福彼岸。

此诗第一节第一句,华兹华斯用象征性的语言描绘自己“我孤独的漫游,像一朵云”,措词雅致,把一个清高孤傲的形象一下就勾勒出来,体现了他热爱因孤独产生的宁静的自然美。“我孤独的漫游”是诗人把自己置身于大自然中,虽然内心孤寂,而“像一朵云”体现的是自然的安宁。“在山丘和谷地上飘荡”体现诗人路途中时间的永恒。紧接着“忽然”他意识到自己并不孤独,因为“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在湖水边,树阴下”诗人一下从高空来到他们中间。“迎着微风起舞翩翩”象征着一群可爱、美丽的少女。诗人诗心、诗情完全被美丽的大自然和美丽的可爱水仙占有。诗人在自然的和谐中找回自信,获取灵感。

第二节华兹华斯更加关注广阔的大自然。“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在银河里闪闪发光。”诗人的情感从“山丘和谷地”“间转移到”“银河”――无边的宇宙,用银河、繁星比喻水仙的众多,表现了诗人钟情大自然的情感主题。“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延伸成无穷无尽的一行”,在无边、宁静、祥和的自然里,诗人的思绪像这一望无际的水仙花一泻千里。人间、天上联在了一起。接下来是水仙“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千朵万朵颔首嬉戏的情景,诗人已完全沉浸、陶醉在这个漫舞欢歌的和谐世界中。这也是我们感觉最幸福的时刻。

第三节诗人的视线从无垠的宇宙回到湖边的水仙,从水仙又触及内心深处。“粼粼波光也跳着舞,水仙的欢欣却胜过水波”。以湖波粼粼比喻花波浪浪正是诗人的巧妙之处,写景到此结束。紧跟着诗人笔锋一转,望景触情,想到“与这样快活的伴侣为伍,诗人怎能不满心快乐!”于是水仙怒放转化成了心花怒放,自然界与心灵感而成一体,凝望的结果是将眼前的美景化作心中的美景,这种精神的结晶自然“价值无双”,它永远以美的意象慰藉诗人。他把自己比作一朵浮云,在这一片水仙花上俯视着它们,诗人还运用拟人手法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热爱The cloud wandered,the waves danced,但其重点还是放在水仙花上。他把它们写成:8 crowd,a host,a company,They dance and tOSS their heads,它们还会表达欢乐愉快(glee,jocund)的心情呢!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6篇

孟浩然在盛唐诗人中可算是一个前辈。李白称他“孟夫子”,说他“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赠孟浩然》),可见他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高人、隐士。他的山水诗较多地带有隐士的恬淡与孤清。闻一多先生说:“孟浩然不是将诗紧紧的筑在一联或一句里,而是将它冲淡了,平均的分散在全篇中。淡到看不见诗了,才是真正孟浩然的诗。”(《唐诗杂论》)他的代表作《宿建德江》整个儿地笼罩在一层淡淡的寂寞与哀愁之中:“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从这首诗可以看出,孟浩然写山水诗不堆砌词藻,语言自然,意境高远。孟浩然似乎不是在作诗,他的诗不过是情绪的自然流露,不须有意地加以安排,便自然而然地发为吟咏了。

孟浩然平生漫游的地方很多,巴蜀、吴越、湖南、江西和关中,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的心情随着山水的变化而变化,有时也能写出相当豪放的诗句。他最著名的一首诗《临洞庭》对洞庭湖的描写,雄浑磅礴,颇有盛唐气象,前四句曰:“八月潮水平,涵虚浑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王维是孟浩然的好朋友,也和孟浩然一样以山水诗见长。不过他的政治诗、边塞诗和写日常生活的小诗也相当精彩。他不仅是诗人,又是画家、音乐家,在书法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诣。广泛的艺术修养,对于他的诗歌艺术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坡《书摩诘蓝田烟雨图》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这主要是指王维的山水诗和山水画而言。王维的山水诗不是错彩镂金,雕字琢句,而是力求勾勒一幅画面,表现一种意境,给人以总体的印象和感受。在他笔下,山水不是被肢解的,不是一个个细部的描摹,而是浑然一体的气象。诗人用这种方法唤起读者类似的体验,使他们产生身临其境之感。如《汉江临眺》:“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郡邑浮前浦,波澜动远空。襄阳好风日,留醉与山翁。”诗人从大处落笔,把汉江给予自己的最鲜明的印象和感受写了出来。写山色,甚至不写它是青是紫,是浓是淡,只说它若有若无。真像一幅水墨画,把南国水乡空气的湿润和光线的柔和表现得恰到好处。

《终南山》是王维的山水诗中另一首有代表性的作品:“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前六句写终南山的高大雄伟,最后两句撇开山写人,用人衬托山,更显出山的崇峻与广袤。《山中》极其富有情趣:“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早行山中,忽然觉得衣裳湿了。以为下雨了,细看原来无雨,只有那不可近察的山岚依稀在目。它翠得太嫩了,太润了,仿佛沾湿了自己的衣裳。一首小诗只二十个字抵得上一幅秋山早行图。

如果说王维的山水诗是以情韵见长,那么李白的山水诗就是以气势取胜。李白一生游历了无数的名山大川,足迹几乎遍及中国。他的山水诗充分地表现了对大自然的热爱,对世俗生活的厌弃,让人感到一种冲决束缚、追求个人自由解放的热情。“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西岳峥嵘何壮哉,黄河如丝天际来。”“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庐山秀出南斗傍,屏风九叠云锦张。”李白的气魄就是这样豪放!《蜀道难》先借神话传说叙述蜀道的历史,继而描写沿途风光,现出一幅又一幅奇险的画面。“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一句,在诗中三次出现,读之回肠荡气。诗的内容虽然是写蜀道的艰难,但使人读后感情激昂,想去迎接和征服这大自然的艰险。晚唐诗人皮日休说李白的诗“言出天地外,思出鬼神表。读之则神驰八极,测之则心怀四溟。”(《刘枣强碑文》)《蜀道难》尤其有这种强烈的艺术效果。

读李白的山水诗,我们常常会感到李白是大自然的主人,至少也和大自然具有同等的力量。李白因为有这样的气慨,所以描写山水时才会有一些出人意想之外的豪语。如《登太白峰》中间的几句:“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举手可近月,前行若无山。”他想象太白金星和他谈话,为他打开天门,放他飞出云层,直到月亮的旁边。

李白的山水诗,论意境恐怕是最壮阔的。似乎他的视野比别人远,他的胸怀比别人宽,因而他的笔墨也比别人雄健有力。他的诗最能让人感到祖国山川的壮美,也最能开阔人的心胸。他的《早发白帝城》《望庐山瀑布》受到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读者的喜爱,绝不是偶然的。又如《望天门山》:“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像这样宽阔的画面,这样明快的色调,这样雄伟的气象,在别人的诗里是不多见的。

杜甫也是一个热爱大自然的诗人,他的山水诗的数量十分可观。他早年的《望岳》既写出了泰山的雄姿,也抒发了自己宏伟的抱负,纯然是盛唐之音。他的山水诗以入蜀途中和飘泊西南期间所写者居多,这些诗沉郁顿挫,往往笼罩着一层阴郁凄凉的色彩和沉重悲怆的气氛。祖国的一山一水都随时勾起他的忧国忧民之情和个人迟暮飘零之感。如《白帝》:“白帝城中云出门,白帝城下雨翻盆。高江急峡雷霆斗,古木苍藤日月昏。戎马不如归马逸,千家今有百家存。哀哀寡妇诛求尽,恸哭秋原何处村?”

又如《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亭浊酒杯。”这两首诗都写长江秋晚,高江、急峡、古木、苍藤、猿啸、鸟飞回,这些富于启示性的意象集中在一起,表现了诗人在战乱年代从祖国山水中所感受到的忧愤与酸辛。

除以上四家之外,盛唐还有不少优秀的山水诗。如王涣之的《登鹳雀楼》、崔颢的《行经华阴》、李颀的《少室雪晴送王宇》、祖咏的《终南望余雪》等等,都各有独到之处。

盛唐诗歌的繁荣,虽不以山水诗为其标志,但山水诗的高度成就的确为盛唐诗坛增添了许多光彩。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7篇

关键词:云意象 爱 美 自由

“意象”是诗歌的审美范畴,有“象”的具体可感性,由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超越于物的形象化显现,它要表现的是一种内心的东西,是对“意”的主观创造性的表现,“意”与“象”的关系,亦即“情”与“景”、“心”与“物”的关系。

诗人意象的选择凝聚着诗人对生活的独特认识、思考和感受。阅读中国古典诗歌中,我们就会发现,“云”是诗人笔下经常运用的一个意象,文人墨客用 “云”表达了自己或孤傲、或思乡、或自由、或超脱等多种情怀。徐志摩是中国现代最善于捕捉意象、最擅长运用意象来抒发思想感情的诗人之一。“云”是徐志摩诗歌中反复出现的意象,综观徐志摩的诗歌,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诗歌选用了“云”意象。但徐志摩借用“云”这个“象”所表达的“意”却和古典诗词中的不尽相同,却又有相通之处,下面我们略加分析。

一、 古典诗词中的“云”意象

云是一个普通的自物象,但形状、色彩、动态又显示着丰富的美。古往今来,云自然随意、孤高、闲适自由的特征被无数文人推崇,他们赋予了云特定的内涵,有的诗人是单纯对自然景象的赞美,例如:李白的诗句“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王维的“隔窗云雾生衣上,卷幔山泉入镜中”等;有的用云来表达孤独寂寞的心情,例如:李白在《送友人》一诗中写道:“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浮云”象征“游子”,浮云无根,让人深深地体会至游子的孤寂。还有人用云来寄托美好的理想,表达世事无常等。

二、徐志摩诗中的云

每个诗人的笔下都有一个常用的意象,艾青曾深沉地歌咏大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而艾青对于光明、理想和美好生活的热烈追求,常常借助太阳这一意象得以表现。徐志摩的诗歌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意象就是云,既有“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又有“在夏荫深处,仰望着流云”(《杜鹃》),还有“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再别康桥》)等等,徐志摩大约三分之一的诗歌选用了“云”意象,诗人选用“云”表达着自己对单纯信仰“爱、美、自由”的执著追求。

1、对爱的追求

“爱”是徐志摩的灵性,“爱”也是徐志摩写作的动机,徐志摩的爱情诗歌注重真挚、热烈情感的抒发,浪漫、优美情调的表现,诗歌写作手法变化多样,其中有一些爱情诗选用了“云”意象。

《偶然》是一首爱情诗,语言优美,“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首诗以“偶然”这个抽象时间副词为题,使诗歌充满情趣哲理。“云”这个意象表现了情人见面时内心的澎湃、轻柔,也说明爱情来得突然,在诗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爱情走进了他的心里。

2、对美的追求

在《康桥西野暮色》中,开头就提到了“紫云绯云褐云”,第二节又把云彩比喻成一块大琥珀,非常新颖别致,云将康桥郊外的黄昏美景完美地表现出来了。除了康桥之外,徐志摩还有许多描写大自然的诗篇。例如《夏日田间即景(近沙士顿)》,这首诗歌描绘了田野里的南风、柳林、豌豆、杨梅、麦浪,阳光,还有满天的白云黄云,整首诗歌语调轻快活泼,于描写自然美景的同时也充满着浓浓的抒情意味。

另外“云” 这个汉字符号具有“ 神彩” 美,云是飘荡而有色的, 在视觉上,云既给人流动感, 同时也给人色彩纷呈感, 不显单调, 有诗意, 有韵味。徐志摩是“ 三美” 主张的倡导者,要求诗歌语言具有绘画美,“云”意象能更好地表现徐志摩对诗歌艺术上的美的追求。

3、对自由的追求

云在外在形态上轻盈、飘动,而内在特质则蕴含着自由、潇洒轻松的特点,因此,云又成为徐志摩寄托自由理想的载体,比如《再别康桥》,诗人反复同“云彩”作别,这里的云彩实际象征着民主自由,诗人作别的其实是心中英美式的自由、民主,而这种民主自由是作者内心渴望又不能实现的。

徐志摩用“云”诠释着他对“爱、美、自由”的追求,“爱、美、自由”就是徐志摩的理想主义,当他的爱情陷入了瓜瓜葛葛、是是非非时,当他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的时候,“云”较好地表达了他寂寥的心情、对社会的不满和对理想的渴望。当他“独坐在半山的石上, 看峰上白云蒸腾” 时, 又怎能不对云自由、轻松、自然的“丰姿” 产生共鸣与渴望? “我亦爱在白云里安眠不醒”, 这正是徐志摩对扼杀个性的黑暗社会的无声抗议。然而,个性自由失落的困扰只是他痛苦的一半,另一半则是他政治理想的破灭。徐志摩最有兴趣的就是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然而当他19 22 年回国以后, 中国的现实没有办法让他的政治理想实现,他不得不“怅望云天,泪下点点”。从这方面来看,徐志摩笔下的“云”和古典诗词中的“云”又有了相通之处,即用“云”来寄托理想,表达寂寥,抒发对社会和现实的不满。

总之,徐志摩的诗歌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是用心与爱吟唱的人生乐曲,让我们化作天空的一片云,和徐志摩一起细细品味人间至纯的爱、美、自由。

参考文献:

[1]徐志摩. 志摩的诗[M]. 百花文艺出版社,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文第8篇

“湖畔派”诗人的代表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出生在英国坎伯兰郡的一个律师家庭。中学时期他常常前往学校附近的大自然中嬉戏游荡,结识农夫与羊倌。这一时期的生活对其日后文艺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后在剑桥大学期间,他在卢梭“回归自然”思想的感召下,游历了欧洲各国的山区,进一步深入到大自然中去。他所生活的时代,社会政治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英国产业革命到法国大革命,所形成的社会巨变对他的思想和创作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影响。

一、《抒情歌谣集》的创作

同住在英格兰北部湖区的华尔华兹与柯勒律治文学志向极为相近,两人希望以全新的方法来创作诗歌,用清新的风格来传递他们对时代的理解。于是1798年两人共同创作的《抒情歌谣集》问世了。《抒情歌谣集》的出版在文坛犹如晴天霹雳一样,使所谓的文人雅士极为震惊。此诗集中以柯勒律治的著名长诗《古舟子咏》为开篇,其它大部分为华兹华斯所作。其中著名的有《我们是七个》、《丁登诗》、《早春》等。这些诗作大多选取下层民众的生活为选题,挖掘人们内心的世界,歌颂大自然。这些诗歌以其真实的情感,淳朴的语言和清新的风格,开创了英国诗歌浪漫主义的一代新风。自此华兹华斯逐渐形成了自己浪漫主义诗歌理论及特点。华兹华斯的创作思想与理论体系集中展示在1800年《抒情歌谣集》和1815年再版时所写的序言中。

二、诗的本质与目的

在序言中华兹华斯对于诗的本质问题与目的议题,给出了很明确的见解。在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家崇尚情感抒发的时代里,华兹华斯也不例外的,重视人性中的情感元素,认为诗的本质为情感的自然流露。在他看来,情为诗的本源,自诗存在以来,所有成名之作,都源于诗人的真情实感。在他看来,诗歌的创作可谓是由现实生活所引发的冲动使然,所有诗歌的语言都是情有所感的产物。诗歌与情感不可分割,人们真挚而强烈的情感需要一种渠道来抒发,正是诗歌的诞生使得情感得以宣泄。而且,在华尔华兹的诗中,他把诗歌的选题集中于微贱的田园生活,这完全符合诗歌本质要求。他认为,纯朴单纯的田园生活才是人们情感萌生的最佳土壤,这里有别于充斥着虚情假意的工业文明环境。华兹华斯对于诗的目的的理解可以归纳为“真理”两个字。对于其准确的含义,华兹华斯在序言中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界定。以至于理论界对它有较为广泛的讨论。而大多数学者始终认为“真理”学说是对亚里士多德《诗学》中提出的:“诗是一切文章中最富有哲学意味的”理念的一种肯定与继承。他认为诗歌所表达的应为社会生活的普遍规律。通过对个性事物与个人情感的描述,实现揭示事物本质与规律的哲学高度。其实,华兹华斯是在诗歌应该表达出事物的普遍性与必然性方面继承并发扬了亚里斯多德关于诗的理念。所以,华兹华斯的“真理”的定义应相近于亚里斯多德提出的“哲学意味”,其中心实质为诗歌表现的真理不是个别的和局部的,而是普遍的有效的。

三、诗歌应采用日常语言

对于华兹华斯而言,为了实现诗歌的本质与目的,去描写“真理”,他就必须更新诗歌的表达方式——语言。在《序言》中,他反复强调诗歌应采用真实的语言,合情合理的语言和自然的语言,而且多次强调诗歌语言除韵律和节奏以外与散文语言无本质差别。他本人强烈反对以高雅绮丽,矫揉造作为特征的古典主义宫廷语言,反对脱离生活实际去编造出华而不实的辞藻。由于华兹华斯选取平凡的日常生活或田园生活作为描写对象,来抒发人们真挚的情感、热情及天性,那么诗歌所应用的语言就应顺应题材的本质,选取人们日常生活真实的语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主题内容与语言载体的一致。而且,诗歌的阅读受众也使得诗歌需要采用日常语言。在华兹华斯看来,诗歌绝不仅仅是写给诗人自己的。他是在为人们写诗。其实诗人是以一个个体的身份在向人们传递一种感受与情感。但这并不表示华兹华斯认为日常生活中的通俗语言可以不经加工与选择直接写入诗歌。他提倡的理论需要对诗歌语言进行“筛选”,也就是加工提炼删除其中的不宜之处。只有这样的语言才是真正的诗歌语言。

总之,华兹华斯的诗歌语言理论倡导诗歌语言的清新、自然、纯朴、通俗化及口语化,批评并修正了之前古典主义文学艺术文体中语言应用的各种缺点,对于英国文学体系中诗歌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客观的来讲,他对于诗歌语言改革的主张,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一定的过激之处。华兹华斯太过强调诗歌语言与散文语言的相同之处而忽略了两者之间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差异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会造成诗歌语言的过分散文化。一些文艺学家指出,他过度的把某一阶层或某一群体使用的语言绝对地定义为诗歌的标准语言有些不够严谨。对于某种形式的过分刻意强求,很容易使得其不够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