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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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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灵公范文第1篇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晋国人灵辄三天没有吃饭,饿晕了,倒在翳桑这个地方。在这里打猎的赵盾发现后,舍饭相救,灵辄得以活命。

后来,赵盾当上了正卿,且以耿直敢谏闻名。晋灵公偏偏喜欢听好话,因此对赵盾屡次犯颜直谏怀恨在心,打算找机会除掉赵盾。

一天,晋灵公召赵盾入宫饮酒,暗设伏兵,欲借“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而杀之。此时已成为晋灵公甲士的灵辄,实在看不下去,便舍命救恩人,赵盾才得以虎口脱险。

赵盾怎么也没料到,当年自己用一碗饭救下的人,如今真的成了救命恩人。命运的安排真是巧妙得令人惊叹!

晋朝官员顾荣施炙的故事,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次,顾荣应邀到同僚家做客。就餐时,大家见到美味烤肉都大快朵颐,顾荣见端肉的仆人十分艳羡、渴望地看着烤肉,便动了恻隐之心,将自己的那份烤肉给了仆人。大家见了,都讥笑顾荣不顾自己的身份,顾荣却说:“哪有天天端烤肉的人而不知道烤肉滋味的道理?”

后来,顾荣逢乱世渡江南下,每遇危急之时,常有一人暗中相助。顾荣最终见到那个人,便问他是谁,为什么要救他,那个人说:“我就是您当年赐给烤肉吃的那个仆人啊!我要报答您的施炙之恩。”

《左传・宣公四年》记载了另一个可笑的故事。

有个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了一只大鳖。郑灵公一高兴,就让众大夫一起享用。这样的分享本来值得称道,可郑灵公偏偏有权就任性,他召公子宋参加品尝会,却不给公子宋鳖肉吃。受到侮辱的公子宋大怒,遂“染指于鼎,尝之而出”。意即你不让我尝,我偏要尝尝,便伸出手指在煮鳖的鼎中蘸了蘸,尝了尝美味,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宫中。

被惹恼的郑灵公为了挽回面子,决定找机会杀掉公子宋。而公子宋也深知自己的举动触怒了郑灵公,早晚有一天会遭遇不测,就先下手为强,把郑灵公杀掉了。

仅仅因为一块鳖肉,两个人就结下如此冤仇,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可见,恩不在多寡,一粥一饭足可让人感恩不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命相救;怨不在深浅,一句冒犯的话语即可埋下致命祸根。

眼下,我们常听说或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人只因被行人多看了一眼,就怒气冲冲地说:“看什么看,再看老子就宰了你!”双方因此发生冲突,甚至酿出命案,让人感慨不已。

晋灵公范文第2篇

1、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是左丘明写的。

2、【释义】一个人谁没有错,有了过错能够改正,就没有比这再好的事情了。

3、【出自】《宣公·宣公二年全屏》作者:左丘明。

4、原文: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肠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知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唯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兖不废矣。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锄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道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来源:文章屋网 )

晋灵公范文第3篇

晋献公围杀群公子于“聚”

据晋国史记载,在晋献公初期曾发生过一次:“尽杀群公子”的事件。事件发生的背景是,晋国长期:内乱,公元前678年武后灭翼以“小泉”代“大宗”使分裂的晋国复归统一,武公死后,献公继位,首先使他触痛的是过去公族争立,殊死残杀的场景。特别是他的先祖桓叔(成师)、庄伯(鲜)、武公(称)三代在战争中,连杀四君,(昭、孝、哀、小于)而逐一君(鄂)的惨景犹历历在目。沉痛的教训使他感到,必须清除对自己君位有威胁的潜在势力。异姓之族虽有制造内乱,甚至弑君的可能,却不能自立为君。而最能威胁君权,重演弑君夺位悲剧的便是自己的内族,特别是在伐翼之后已成为显族的叔侄兄弟们。当时足智多谋的大夫士也为其出谋献策,曰“故晋之群公子多,不诛,乱且起”(《史记・晋世家》)。“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左传・庄公二十四年》)。于是开始实施围杀群公子的密谋。先是采取挑唆、离间的手段,在驱逐“富于”(似指桓、庄族中有智谋者)杀“游氏二子”(似指桓、庄族中血缘远者)之后,又将群公子“城聚而处之”,即把他们安置在聚邑之城,突然发兵,一举围歼。从而使晋献公消除了隐患,巩固了统治地位。

围杀群公子的“聚”城,据史载和实地考证,就是过去的车厢城,现在的绛县南城村。“聚”,史家多诠释为“晋邑之专名”,因其形似车厢,又名车厢城。《方舆纪要》明确记载:“聚,即今绛县东南十里之车厢城”。《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车厢城,在山西绛县东南十里”。很多史家对此都有同样论述。从实地来看,该城沿中条山北坡而建,南北长约2华里,东西长约1华里,东西两沟夹裹;沟深约30余米。东西又有两峰对峙,呈易守难攻之势,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现旧址尚留有古墙残壁;东部有几处“岗哨台”的遗迹。当年的屋殿虽不复存在,但古代的瓦砾、陶器随处可见,有些还系新石器、唐尧、春秋早期的遗物,这说明“聚”城在围杀群公子之前就早有邑或部落。遗址有一处深约10多米,面积为120多平方米的“天井院”,即是当年的牢狱。当地百姓自古以来就叫这块地方为“牢窟垛”。据说“聚”城原系士故里,后人为其建筑的纪念物虽毁,但村民尚保留着“士故里”的石匾。当年在此尽杀群公子,正是献公听取和采纳了其宠臣士的建议。对在车厢城发生的这一历史事件,从文献到史家都一致认同。

晋献公“城聚都之”

晋献公曾在车厢城建都的说法由来已久,并有充分根据。据县志记载:“绛县古晋都也”,晋献公八年“献公派士建都城聚――将聚命为绛,从而晋国定都于绛。”《平阳府志》也明确记载:“献公弑群公子后而徙都于绛(车厢城)”。不少学者、史学家如林汉达等都曾明确指出,晋曾在绛县建都。《史记・晋世家》载:“乃使尽杀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诗谱》等多种文献都有同样论述。“城聚都之”一词即表明在“聚”建都。《左传》载:次年(公元前668年)晋献公命士葛“城绛,以深其宫说明是在围杀群公子的第二年,由士葛负责扩建“聚”城。这次聚城的扩建规模,《诗谱》有明确记述:“北广其方城二里”,也就是现在坡下的东南城、西南城、裴家堡三村。为何由“聚?而更为“绛”?有两种说法,一是其境内:因有绛山而命名。绛山又名紫金山,山石皆为赤色,“赤即绛也”,在绛县西北境内。二是据地形取名。邹衡先生在《论早期的晋都》中说:“晋之绛地,字本作降”,“降地名的含义,是从山坡降到平地的意思”,而车厢城的形势正是从山坡降至平地。无论哪种说法都符合晋都在绛的实际。

为什么晋献公由翼(或曲沃)而迁于绛?原因有多方面,但很重要的一条是因其居于平地,无险可守,易受攻击。当时晋国势力尚不强大,仍属“偏侯”,其土又小,大国在侧(晋大夫郭偃语),齐桓公霸业正兴,秦、郑等几个诸侯大国已经或正在崛起,晋之安全无从保证,才生迁都之念。之所以迁到车厢城,是经过认真考虑和选择的。从地理条件看,车厢城一面依山,三面皆低,山河奇险,易守难攻。登高可俯察全城,远瞰百里外动静。其北有汹涌澎湃的涑水,形成天然的护城河防,确实是极好的军事要地。迄今山坡还留有“了望台”的遗迹。再者,山上树木茂密,沟内有涌泉瀑布,地形又呈巨龙横卧之姿,在古人看来,地望颇佳。迄今其地的“龙涧早春”仍为绛县的八景之一。从生活、生产条件看,涑水沿岸,土壤肥沃。涑水远接汾、黄,既可灌溉土地,又可方便交通。中条山各类树木参天,动植物繁盛,为建筑用材、造车、造舟、制革以及人们的生活可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该山富含铁、铜矿产,尤其是铜矿储量很大,这对当时晋国制造身价很高的铜器十分有利。由上可见,献公选在车厢城建都是英明的决策。自献公建都,历经惠、怀、文、襄、灵、成,传至景公十五年(又说三年)因梁山地震而崩,引起景公极大恐惧,生怕中条山发生类似的危险才迁都于新田。

春秋时一大都邑

自晋献公建都绛之后,晋国开始由弱变强,特别是到晋文公(重耳)时创建了辉煌霸业。公元前636年,重耳在外奔亡19年,辗转八国之后,在秦穆公的帮助下返绛为君,他执政后,针对惠公给国家造成的种种弊端,选贤任能,虚怀纳谏,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使晋国在短短几年内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公元前639年,周王朝发生了第二次王子带之乱。王子带系当时周襄王的异母弟,他拉拢狄人,把周襄王赶出成周,自立为王。周王求救秦、晋,文公听取狐郾意见,婉阻秦师,发兵救上,俘杀了太叔带,平定了周乱,从而大大提高了文公的在诸侯国间的声望。公元前632年,又和楚展开了城濮之战。这是决定中原诸国,鹿死谁手的一次大角逐。战斗中晋先“退避三舍”,而后采取机动灵活,出奇制胜的战略战术,击退楚兵,大获全胜,以盟主地位会诸侯于践土,一战而称霸,他称霸后,其都城随之成为诸侯国研究大事,统一行动以及朝会的中心。在城邑建设上,他崇尚节俭,戒大兴土木,但其宾馆却修得格外华丽,“馆如公寝”,这自然受到各国的欢迎。县志记载:“文公之霸业,天下畏服,诸侯接踵稽颡,屡世朝会于此,”应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为发展经济,搞活流通,文公还实行了垄断性的“工商食官”的政策,轻关易道,降低关税,极大吸引了各地商人人晋经商。同时鼓励本国商人把剩余产品抛向其他诸侯国,以增加国民收入。有资料表明,当时的绛城商贾往来频繁,市场货品丰盈,是十分繁荣昌盛的。在交通道路方面,北无障碍,西有涑水,南出山西的屏障横岭关,可通豫、秦,东

有济源、晋城两古道,可达河南、山东,可以说是很便利的。县志记载:“绛县春秋晋时,固一大都会也,其地固不狭”,真实描述了当时晋都景象。

绛县境内文物古迹及传说

晋国曾在绛建都,不仅文献;遗迹可证,而且在绛县境内至今还留有很多文物古迹。在县博物馆里仍保存着“晋旧都”、“绛县师”’(晋时绛县老人)等各种碑、匾。县境内晋献公、晋文公、晋灵公“三公”墓俱在。特别是献公、文公墓早在1962年就被列为省文物保护单位。献公墓位于今槐泉村,墓高约40米,宛如山丘,墓形似无柄木铎,因其偏听误国,故而“孤寝无祠”。其墓由五花土堆积,据传是怕毁坏墓地风水,即命国人排队传筐,从几十里外的曲沃太子滩传土堆墓。据专家考证,墓土和当地土质明显不同,系从远地运来无疑。文公墓位于今下村,墓高也40余米,圆形,因其功德昭著,墓前建祠,为历代祭祀。祠内立有碑记,祠虽毁,但遗迹和其碑记尚在。《元和郡县志》、《平阳府志》都载,晋文公“葬绛山东首”,“墓在绛县东二十里”,因此,其墓真实无疑。晋灵公墓在今绛县南刘家村的荒坡之上。因其暴虐靡侈,昏庸无道,被将军赵穿攻杀于桃园,死后葬于荒丘,无人祭祀。现墓堆尚在,一片荒凉景象。

晋灵公范文第4篇

在恋爱阶段,情侣之间拌个小嘴、认个错都是十分平常的事,此时双方都会更容易迁就对方。而一旦进入婚姻阶段后,爱情的浪漫就将让位于生活的压力,夫妻之间往往会由于各种矛盾而互不相让,谁都不肯先认错,先放弃,这样的结果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

【案例1】沈培栋:闪婚让我很受伤

如今闪婚是个很流行的现象。许多人认识才数月甚至数日就急不可耐地登记结婚。这固然有冲动的因素,高龄剩男、剩女心中压抑不住的“剩压力”也是引发闪婚的一大因素。

沈培栋今年36岁,虽然工作体面,收入不低,但由于自己一直对心中的另一半要求甚高,身边的亲戚朋友给他介绍了不少女性,都没能入他的“法眼”。去年1月,不断寻觅的沈培栋终于在相亲活动中找到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另一半――郭晓霞,一个同样已经31岁的高龄剩女。

双方相识后都对对方十分满意,不消一个月,双方父母就见了面。想到上海房价不断攀升,两人就希望早点购置婚房。又过了不到一个月,小两口就看中了一套位于宝山美兰湖的一套两居室。为了用双方的公积金共同贷款,在买房前,沈培栋和郭晓霞就打了结婚证书,而购房的5成首付均由沈培栋支付。此时距离他们认识不到3个月。

然而从装修婚房开始,沈培栋和郭晓霞之间的性格矛盾就逐渐凸显了出来。由于郭晓霞喜欢追求完美,在婚房装修材料上,她看这也不好,看那也不要,让沈培栋烦恼不已。更糟糕的是,郭晓霞是个“冷美人”,有着林黛玉般的多愁善感,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忧愁起来,这让平时大大咧咧的沈培栋更是摸不着头脑。除此以外,丈母娘也成了恶化他们婚姻关系的催化剂,结婚后丈母娘总是对沈培栋管东管西,甚至要求他把全部收入交由自己统一“理财”。

想到双方性格差异如此巨大,还摊上了一个如此强势的丈母娘,沈培栋对婚姻的未来失去了信心。半年后,房子好不容易刚刚装修好,沈培栋便鼓起勇气向郭晓霞提出了离婚的要求。而沈培栋所付出的离婚代价不可谓不惨重――婚房一半产权折现后的60万元。

点评:

离婚永远都是一件赔本买卖,从来没有人能够在离婚的战场上全身而退。可尽管离婚损失惨重,但对于一段没有希望的婚姻,不离婚的损失反而更大。婚姻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财富。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可以让你的财富积累呈现乘数效应,而一段不和谐的婚姻则会让你终日心神不宁,不但精神上备受摧残,工作上也会受到影响,家庭财富的增长会受到巨大的拖累。

试想一下,如果沈培栋看在房子的面子上硬着头皮继续和郭晓霞生活下去,他们将会面对的必然是无休止的争吵和冷战,毕竟他们都还年轻,在投入了更多无意义的沉默成本后,最终迎接他们的依然只能是离婚。这就像在48元高点买入中石油后立刻自由落体到十多元,如果明知解套无望,却还心存侥幸,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继续持有中石油,则无疑将损失更多的赚钱机会。从这个角度看,沈培栋敢于认错并承担认错代价的理性和勇气是值得肯定的。只不过如果沈培栋在结婚前也能如此理性的话,就不需要支付如此昂贵的认错代价了。

换个角度看,离婚并不意味着生活失败,离婚后长久生活在离婚的阴影下,无法直面未来的新生活才是真正的失败。对沈培栋来说,未来的人生道路还很长,还有许多重新开始婚姻生活的机会,只不过在再次选择婚姻时,要审慎再审慎一些。

【案例2】徐琛:知错能改挽救婚姻

并不是每一对关系出现裂痕的婚姻都必须以离婚为收场。当犯错的另一半知错能改的时候,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徐琛和唐君结婚已经有15年了,如今两人有了一个11岁的儿子,虽然还时不时要吵个嘴,但小日子过得还很温馨,然而这样的温馨却来之不易。

早在两人恋爱期间,徐琛就喜欢打麻将,经常在周末约上三五牌友通宵达旦“砌长城”。唐君对此非常不满,多次以分手来逼徐琛戒赌。徐琛则每次总是信誓旦旦保证再也不打了,但又屡屡食言。而每当唐君生气时,徐琛又再次花言巧语哄她开心。就这样,两人最终还是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尽管结婚前徐琛再三发誓婚后不再打麻将,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徐琛结婚后依然嗜赌如故,为此唐君甚至多次吵着要离婚。然而婚后第三年,两人的儿子出生了,家庭负担一下子重了许多,面对可爱的儿子,这次徐琛终于决定改过自新,此后虽然偶尔也会打打麻将,但再也没有因此影响到家庭和工作。

然而到了两人结婚后的第7年,唐君发现徐琛有了外遇,这让平时勤勤恳恳操持家务的唐君心里像刀绞一样痛,不过她没有像有的妻子那样大吵大闹,把丈夫白白推给第三者,也没有忍气吞声,假装不知道,而是心平气和地把话和丈夫挑明,让丈夫自己选择。徐琛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选择结束这段婚外情,再三请求妻子的原谅,并保证自己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最终,唐君选择原谅了徐琛,两人的婚姻小舟也终于驶过了这最危险的激流滩。

点评:

在婚姻关系搁浅之时,过去居委干部上门调解时都是“劝和不劝离”,不管这样的劝法在今天是否还流行,但从理财的角度看,对于尚没有走入绝境的婚姻关系,“劝和不劝离”依然是最符合双方利益的。因为婚姻关系本身有助于积累财富,在相同的生活质量下,两个单身的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明显高于一对夫妻,因此夫妻能有更多的结余用于共同投资。

全美范围内的一项最新调查也显示,已婚人士的个人财产往往是单身汉的两倍。与之相反的是,离婚则可能毁掉你的财富。因此,维持一段良好而稳固的婚姻关系符合婚姻双方共同的经济利益。

晋灵公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左传》;叙事;倒叙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2-0256-02

所谓倒叙,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认为倒叙是“对故事发展到现阶段之前事件的一切事后追述”[1]。清人王源在《左传评》中对倒叙作了这样的阐释: “追叙之法,谁不知之? 但今之所谓追叙者,不过以其事之不可类叙者,置之于后作补笔耳。追叙之法,乃凌空跳脱法也。”[2] 并概括出追叙的特征是: “中者前之,后者前之,前者中之后之”。王源所言的“追叙”也就是“倒叙”。在《左传》文本中,倒叙之处不下一二百处。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一、以 “初”领起的倒叙

根据叶绍钧《十三经索引》统计,整部《左传》,用“初”字领起的追叙有 99例之多 [3]。在这些倒叙中,往往都是叙事学上所称的内部倒叙,其“叙述开端时间之后的故事”[4] 。并且其多数都是用来对当前叙述的某个人物或事件的前缘解析。比如《宣公二年》: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

在激烈的打斗中,突然用倒叙的手法引出灵辄,“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使赵盾逃出晋灵公的伏击。此倒叙,不仅舒缓了紧张的局面,也为赵盾能逃出被击杀而给了更充分的理由,增强了赵盾的人格魅力。

而有一些以“初”字领起的倒叙是叙事学上所谓的外部倒叙,其“叙述的是开端时间之前的故事”[4]。比如《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根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郑庄公生于郑武公十年(公元前757年)与《左传》的开头时间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时间倒叙了三十六年之久。这段倒叙为下面故事“段于鄢”的开展作了很好的铺垫。同时在《左传》中,所有用“初”字领起的段落有的学者认为并不都是倒叙,也有“插叙”和“补叙”的功能,但如果说都是“倒叙”也是可行的。

二、以时间副词“昔”领起的倒叙,其多属于外部倒叙

比如《襄公十四年》:

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寒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剪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剪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志也,岂敢离逖?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协会,成恺悌也。

将“昔”字领起的几段倒叙完全地融在顺叙之中,虽然用俗话讲有“翻小肠”之嫌,但一场激烈的论辩却将范宣子与驹支的形象凸显出来,也使一场外交争论在叙往事中将是非曲直道尽。范宣子的一句“来!姜戎氏!”就如同此人物在眼前般召唤。这段叙述,能使读者如身临其境一般感受到现场的气氛,犹如其声在耳畔。这种倒叙就如同支持论点的论据的例子一样,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再如《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回答宣公为何逐莒仆一段话: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大临、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

这样一段几乎是总结性的倒叙将春秋时期的理想化的事君之礼叙述了出来。笔者认为在这段叙述中,作者本身对此事的看法也体现了出来,就是“举十六相、去四凶也”。用一组对比的叙述“有才子”与“不有才子”道出理想的社会纲常“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及为恶的典范“浑敦、穷奇、杌、饕餮”。这段倒叙也可以讲是“寓论断于叙事”的先河,能给人以聩耳发醒之感。这两段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也有大致记载,也是作为一段倒叙来表现舜的才能。

三、以明显的叙事时间为排列顺序的倒叙,其多为内部叙述

比如《隐公六年》:“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在此段中,“往岁”一词,就倒叙出郑伯缘何侵陈的原因。

四、有些倒叙是不加任何时间上的标志而直接叙述

比如《宣公十年》:“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卫。”在此段叙述中,“崔杼有宠于惠公”无疑是说在惠公生前,崔杼是很得宠的,无人感迫害他,而一旦惠公没了,崔杼的倒霉日子也就到了,“逐而奔卫”。此一句倒叙就把崔杼何以被逐的前后因果关系全部写明了。再比如《襄公七年》:

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子驷使贼夜僖公。

看此段之倒叙,我们会很清楚地知道郑僖公为何能够被弑:为太子时不礼于晋楚;当政后,朝于晋,其臣子就想废掉他;而后于诸侯盟又不礼;侍者谏,不听且杀之。这样就将僖公于国内国外都不好的人际关系用简短的几句话概括了出来,其被废掉或杀掉是早晚的事。国内不得臣民之心,国外又无同盟之势,其何能为国君!

《左传》中,倒叙的情形很多,其这种打破常规的叙述不仅为了弥补顺时叙述的不足,同时也是作者对历史进行记述时,主动参与的表现。同样的一件历史事件,不同的剪裁、布局、谋篇以及材料的应用,都会使读者产生不同的体验。在这种叙述中,必然包含着作者的用意在里面,作者的褒贬、臧否、好恶也必然存在于其中。

参考文献:

[1][法]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M].汪依群,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37.

[2][清]王源.左传评[M].济南:齐鲁书社,1997.

晋灵公范文第6篇

砚滴为滴水入砚的文房用具,也称水滴、水注、书滴、蟾注等。砚滴的历史悠远,居文房用具第七位。它的出现与书画密切相关,宋代赵希鹄的《洞天清录》记载:“古人无水滴,晨起则磨墨,汁盈砚池,以供一日用,墨尽复磨,故有水盂。”这段文字即描述了砚滴出现的渊源,又介绍了砚滴的作用,古人研墨写诗作画,墨干了需要加水继续研磨,这就出现了贮存砚水供磨墨之用的水盂,人们在使用中发现,用水盂往砚台里倒水时,水流往往不好控制,时多时少,于是便出现了这种便于控制水量的文房小器――砚滴。往砚中注水的各种造型的文房小器物中,有单独的进水孔和出水孔,且水流细缓者谓之砚滴。

无论何种形状的砚滴按构造分为器身、进水孔和出水孔三部分,使用时先将器身注水,用手指按住一孔,在砚台上一松,器身里的水便会由出水孔流出,控制研墨时水流量的大小极为方便。

砚滴作为文房用品之一,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传世品和出土器物来看,砚滴的出现不晚于汉代。有关砚滴的最早记录,见于西汉刘歆编著的《西京杂记》,此时的砚滴被称作书滴。《西京杂记》卷六载:“晋灵公冢甚瑰壮,唯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空容五合水,光润如新,王取以为书滴。”书滴,字面意思似可直接理解为书写时所用之液体,而且这个过程恐怕只有研磨时才会用到。所以,书滴又当为汉时研磨用液体之名称,且多以酒为之。由此可知:“书滴”本身有两种含义。其一,即为砚滴;其二,则是研墨用的液体。砚滴以书滴名之,在清时仍见。砚滴的做工都比较精美,在造型设计上,也是穷其工巧,堪与后世出现的紫砂壶艺术相媲美。材质也随历史的发展颇具时代特征,最早为铜制,后逐渐改为陶、瓷、玉、石等质地。其样式不定,历代均有创新。

汉代砚滴多为龟、蛇、熊之形,古朴浑厚;魏晋时除流行汉时熊形砚滴外,蛙、龟等青瓷砚滴也较为流行。元及以前多为比较单纯的兽形,除了蟾蜍与玄武外,大部分是珍禽瑞兽,如,辟邪、麒麟、鹿、天禄等。这一时期的砚滴,不单单是一种文房用具,还是一种代表祥瑞气氛的物品。应该是主人多将其作为一种驱邪避害的神物,所以才会以这些珍禽瑞兽作为模本制作砚滴,而不拘泥于取形与水有关的动物形象。

自元代以后,一些现实生活题材和传说故事题材被应用于砚滴的制作之中。同时,还出现了一些一物两用的砚滴,如,笔插、笔架形砚滴,愈来愈贴近人的生活,注重实用性,还常常作为文房装饰用品。经过历朝历代文人的追崇,这类文房用具的文化品位越来越浓,成为文人墨客把玩的心仪之物。明代瓷业高度发达,砚滴自是争奇斗妍,历代均有砚滴传世,尤以宣德时器物别有风韵。

清代砚滴以象生形居多,其材质繁多,形制各异。其中,陶瓷砚滴极其工巧,造型别致,寓意生动。其中一件青花釉里红荷叶形砚滴,是河北省民俗博物馆馆藏的一件清乾隆时期的象生形砚滴,此器长12厘米,宽9厘米,高5厘米,以其精巧、别致的造型和富于变化的色彩取胜。砚滴塑作一捧卷起的荷叶之形,叶身翻卷自然,叶脉清晰,中空可盛水。器身轻薄,通体施豆青釉,釉色淡雅柔和,色若青绿湖水。内堆塑一螃蟹,富有天然的意境韵味。右为莲蓬,莲蓬尖点缀釉里红,水盂内有孔与右边莲蓬相通,莲蓬有出水孔,可以做砚滴。整件器物合水盂、水滴两件文房用具为一体,构思巧妙,造型新颖,形态逼真,为书斋案头平增些许情趣。此类器皿种被称为象生瓷,是乾隆朝创制,多以花果、昆虫、小动物为题材,观之栩栩如生,常作为御用陈设或赏玩之用。

这件青花釉里红砚滴最大的特点是釉色,青花釉里红是将青花、釉里红两色施于一器,由于青料与铜红料性质不同,烧成温度以及对窑室气氛的要求也有差异,而红、蓝呈色要恰到好处,因此两者施于一器,并非易事。青花釉里红始于元代,而真正的成功之作要到雍正时期。此器釉色淡雅尤显生动,是陶瓷砚滴中难得的佳品。

曾作为文人墨客案头必备的书写绘画辅助工具的砚滴,如今虽然只有少数人使用,但其正以特有的历史文化价值,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如果说笔、墨、纸、砚是文人书房中不可或缺的实用四宝,那么砚滴的实用功能则要小得多,而相应的清赏把玩价值却要大得多。自古书斋雅具就与文人墨客结下了不解之缘,既滋养着文人贤哲的儒雅情怀,又彰显着文人墨客风流儒雅的文化修养。

晋灵公范文第7篇

大约十年以前,曾在荣宝斋看到启元白先生题的一幅字,记得是这样几句:

「唐以前的诗是长出来的,

唐诗是嚷出来的,

宋诗是讲出来的,

宋以后的诗是仿出来的。

启功先生集大俗大雅于一身,他自己的诗词作品结集,也只以《启功韵语》名之。这几句白话,大约是他多年悟出的心得,言简意赅,可谓一部简明中国诗歌史。我的体会,这是讲唐代以前是中国诗歌的发韧期,自然天籁,朴拙浑成;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期,直抒胸臆,而又各具面目;宋代是中国诗歌的转型期,思辨机趣,融情入理;宋代以后则是中国诗歌的滥觞期,流派繁多,然而缺乏原创。

我们不妨以此为线索,从社会文化史发展中撷取若干片断,来回顾一下中国诗歌的发展变化及其内在的缘由。

一,诗源于巫

诗歌和其他艺术的起源一样,是令艺术史家、哲学家和人类文化学家们颇伤脑筋的事情。上一世纪以来,便有「劳动、「模仿说、「游戏说、「移情说、「冲动说等多种说法的争论,外人不足与论。中国典籍上,也恰好有帝舜时期的「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竹书纪年》帝舜元年条)「昔葛天氏之民,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卜商《毛诗正义·诗序》)「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越绝书》)等等记载,以备各种阐发西来学说之某一派系的学人们共同征引,好在中国的语言文字有着充分的模糊性。我揣测,这些争论也许永远没有结论,也许只有模糊的结论,也许结论是各种说法的中和。因为不管这些学科今后将以什么样的人类状态作为模型,是与世隔绝,至今仍然过着原始生活的部族呢,还是以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过程状态,这些实验和举证,都永远不可能确切模拟出人类原始创生时代的文化活动了。

鲁迅《门外文谈》自称是“‘杭育杭育’派”,意思是主张“劳动创造”论的。这用于口头创作,本来也不错。世界上很多民族都经历过口唱心授的长篇“史诗”阶段,如古希腊的《伊里亚特》、《奥德赛》、古印度的《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古日耳曼的《尼伯龙根之歌》、古俄罗斯的《伊戈尔远征记》以及我国藏、蒙古民族的《格萨尔王》等等。但在汉民族的诗歌发展过程中,似乎却缺少了这样一个环节,这曾经使一部分奉行统一规律学说的人士大惑不解。我想,也许是因为中国文字起源早,历史和文献不必依赖口传形式保存,何况象形文字早就具有宗教意义上的符咒作用的缘故。

中国古文字起源之一,是来自卜蓍,这是由一个有趣的发现证实的。1899年,当时任国子监祭酒(国立大学校长)的学者王懿荣因病照方抓药,偶然在向来被叫做「龙骨的中药上面,发现了神秘的符号似的花纹。经过研究,证明这是一种当时尚未被认识的古文字,于是他派人把中药铺里所有的「龙骨都买了下来,开创了后世称为「甲骨文的研究。1903年,《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号铁云)出版了《铁云藏龟》专门着录甲骨文字,1913年孙诒让的《契文释例》则是我国学者第一部考释甲骨文的专着。从此殷商时代的文献开始为世人所知。中外学者经过多年的考证研究,断定目前发现的约十万片刻在龟甲或者兽骨上的甲骨文文献都是殷商王朝后半期占卜的文辞,即卜辞。

殷商民智未开,人神杂糅,可谓「文化混沌的时代。《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生活社会中事无大小,都以卜蓍为决,如同今天保留着原始习俗的许多民族一样。「卜是用龟甲兽骨,「蓍是用蓍草来「占(预测)某事吉凶祸福的两种方式。占卜的结果需要记录下来,这就是甲骨文献的由来。占卜预测的仪式往往伴随着歌舞,这会影响到卜辞的音乐性,也许这才是中国诗歌的由来。例如:

「今日雨,

其自西来雨?

其自东来雨?

其自北来雨?

其自南来雨?(郭沫若《卜辞通纂》三七五)

就具有明显的节奏和韵律感,无疑是后世诗歌的先声。

卜蓍形成的着作,就是向来被称为「六经之首的《易》。《易》是一部博大精深,意蕴深厚的伟大着作,我们无意对它作全面的评价,只想指出在它的的卦爻中,已经保留有完整的古代歌谣,如描写抢婚风俗的:

「屯如邅如,

乘马班如。

匪寇,婚媾。(《屯》六二)

「乘马班如,

泣血涟如。(《屯》上六)

(大意为:男子威风凛凛地骑着马到女家来了,他不是强盗, 而是来为婚事来的。马儿走远了,女子还在伤心地哭着。)

又如描写牧场景象的:

「女承筐,无实;

士(圭+刂)羊,无血。(《归妹》上六)

(大意为:女人抬着筐子轻盈地走着。男子剪着羊毛干净利索。)

再如描写作战胜利后情景的:

「得敌。

或鼓或罢,

或泣或歌。(《中孚》六三)

或欢宴宾朋情景的:

「鸣鹤在阴,

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

吾与尔靡之。(《中孚》九二)

后一首从双鹤唱和作比起兴,已与《诗经》中的许多诗歌手法相似了。

二,诗教与文化设计

据说孔子五十读《易》,「韦编三绝。但中国诗歌史,一般以为是由他删诗,订为《诗经》为开始的。这一方面是因为《诗经》以前的诗歌或者没有收集和保存下来,包括孔子删除的那些,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后世儒生,尤其是汉儒崇尚孔子的「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周易正义》)

以「微言大义之说,把《诗经》的地位抬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实源于西周的文化设计。 诗在周公设礼之初,已有特别意义。《周礼》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春官宗伯下·大师》)但是到了东周,「礼崩乐坏,颂诗成为政治、外交或礼仪上的重要活动的表达方式之一。我们不妨随手举几个例子:

《左传·文公三年》:「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饷公,赋『菁菁者莪,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登成拜,公赋嘉乐。这里引用的《菁菁者莪》是《诗经·小雅》中的一首。

《左传·隐公二年》:郑庄公听从颖考叔之劝与其母姜氏「隧而相见时,「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而类。其此之谓乎?这里引的诗,保存在《诗经·大雅·既醉》中。

又如士季谏晋灵公:「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左传·宣公二年》)这里前一句所引诗为《诗经·大雅·荡》,后一句在《诗经·大雅·民》。

再如晏子相齐,「景公饮酒酣,曰:『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饮,请勿为礼。晏子蹴然改容曰:『君之言过矣,群臣因欲君之无礼也,力多足以胜其长,勇多足以弑君,而礼不使也。禽兽以力为政,强者犯弱,故日易主。今君去礼,则是禽兽也。群臣以力为政,强者犯弱而日易主,君将安立矣!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故也,故《诗》云:『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不可无也。公湎而不听。少间公出,晏子不起,公入,不起,交举则先饮。公怒色变,抑手疾视,曰:『向者夫子之教寡人,无礼之不可也。寡人出入不起,交举则先饮,礼也?晏子避席再拜稽首,曰:『婴敢与君言而忘之乎?臣以致无礼之实也。君若欲无礼,此是矣。公曰:『若是,孤之罪也。夫子就席,寡人闻命矣。觞三行,遂罢酒。盖是後也,饬法修礼,以治国政,而百姓肃也。(《晏子》)这里引的诗就是《诗经·风·相鼠》的结句。

以上四例中,第一例是将诗运用在外交场合的,第二例是用于评论的,三四例则是用在以臣谏君,作为公理常识引用的。

在政治外交场合引诗,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引用得体,要适合当时当地的情势,如第一例中所引《菁菁者莪》原意即是颂相聚之欢的,正适合于那种微妙的外交场合,这被认为是「类,所谓「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春秋左传·襄公十五年》)「不类被认为是有失礼仪的行为。引用全诗来「类当前情势,也并不容易,所以也允许只引用其中的部分,这就是所谓「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春秋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后世有「断章取义的成语,即出于此。

如今一般认为,现存《诗经》中的「十五国风属于地方民歌,「雅(《大雅》《小雅》)是朝廷乐调,「颂(《周颂》、《鲁颂》《商颂》)是庙堂祭祀的乐章。包容既广,题材亦泛,所以孔子以「温柔敦厚为「《诗》教也。(《礼记·经解》)「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包咸注为「兴,起也,言修身必先学诗。朱熹的注则说是「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得之。)同时他也不否认诗有其他功能,「子曰:小子何莫夫学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所以《诗》被订为「六经之一。

汉代文化政策为「独尊儒术,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首开先河,於是汉儒纷纷强调「微言大义和「纬候足征,出现了近人皮锡瑞所云「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经学历史》第三章)的现象,每每由政治意义索解《诗经》,后世的文字狱的理论依据,实创于此。据说汉武帝曾与群臣和诗,号为「柏梁体,但是形式既无新意,内容又言之无物。因此有汉一代,没有出现值得一提的诗歌创作。

先秦另一个传统是骚赋,而以屈原的《离骚》为代表。骚赋原其初,也可以说是长诗,想象奇特瑰丽,感情真切奔放,成为汉代文人创作的主流样式,也从此和诗歌一途分道扬镳,故存而不论。

真正继承了《诗·国风》「民间自然性情之响的,倒是这一时期的民歌,即所谓「汉魏乐府。象《古歌》:

「秋风萧萧愁杀人,

出亦愁,

入亦愁。

座中何人,

谁不怀忧?

令我白头。

胡地多飙风,

树木何修修。

离家日趋远,

衣带日趋缓。

心思不能言,

肠中车轮转。

格调自由,情感真切,把离人游子在塞北的乡愁情思描写得淋漓尽致。另一首大胆坦露女子对爱情的忠贞誓言的《上邪》也同样如此: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形式比较齐整,言词优美隽永的民歌,如描写牛郎织女神话的《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

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

扎扎弄机纾。

终日不成章,

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

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

脉脉不得语。

至于叙事类的歌谣,如《陌上桑》这样故事曲折起伏,人物性格鲜明,言语明快简洁的作品,开启了后世长篇叙事诗的四大名作《孔雀东南飞》、《木兰辞》、《琵琶行》和《长恨歌》的先河。

班固《汉书·艺文志》总结先秦两汉的诗歌创作是说:「传曰:『不歌而颂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端,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春秋之后,周道寖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论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宗秦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云。可见两汉诗歌创作的主流,仍然是继承「十五国风传统的「乐府民歌。

三,诗歌与人生

汉魏之际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转型时期。由西汉建立的「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受到汉末政治腐败和体系化的外来文化佛教的东渐这两大冲击,趋于式微。社会动乱引起人生无常的感喟,鲁迅曾说:「因当天下大乱之际,亲戚朋友死于乱者特多,于是为文就不免带着悲凉、激昂和慷慨了。(《魏晋风度及药与酒之关系》)但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佛教思想中的「人生说和「轮回说,搞得人们心理不得平衡,于是产生了「生死情结。王瑶沿着鲁迅的思路研究这一时期文人心态,发现「我们念魏晋人的诗,感到最普遍,最深刻,能激励人底同情的,便是那在诗中充满了时光飘忽和人生短促的思想与情感:阮籍是这样,陶渊明也是这样,每个大家,无不如此。(《中古时期文人生活·文人与药》)他认为,在《诗三百》里找不到这种情绪,楚辞里也并没有生命绝对消灭的悲哀,儒家「未知生,焉知死,回避了这个问题。「生死问题本来是人生中很大的事情,感

觉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和亲切,自然是表示人有了自觉,表示文化的提高,是值得重视的。所以魏晋被称为「为文自觉的时代,汉(末)魏六朝在政治上是中国历史上的乱世和黑暗时期,但在思想文化艺术史上却非常重要,非常有建树,其影响之深远,可以说是透过盛唐,直达现今,在诗歌发展史上尤其如此。这不奇怪,也可以用马克思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学说解释的。 汉魏之际是以「建安文学着称于文学史的,「建安是汉献帝的年号,这一时期文学成就的主要代表是三曹父子兄弟以及他们身边的文士,如孔融、王粲、刘桢、阮瑀、徐干、陈琳、应阳等。这些人各着文赋数十篇,声名最高,被称为「建安七子。后人称这一时期是「结束汉响,振发魏音,就是说它标志着汉代文学风格样式的结束,开创了一个新的文学时代。

唐代李白有诗赞扬「蓬莱文章建安骨,这指史家所谓的「建安风骨。「风骨二字文学史家的解释尽管还不完全一致,但大体说来,是指一种独特的风格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中国自孔子以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文学崇尚理性,以说理,叙事为主,所以有「诗言志,「文以载道的说法,成为传统。但三国时期却出现了「缘情的主张,与「言志并提。「缘情大体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抒情。象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曹丕的「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等等,就是这样的诗歌了。前人爱用「慷慨悲凉四字来形容这种风格,读起来也确实有味道。

现在看来,这一时代为什么在短暂的时期取得那样突出的文学艺术成就,是有一些值得重视的原因的。这里至少可以举出三点来讨论:

第一,汉代自董仲舒以后,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但是曹操却提倡「通脱,不拘细节,这有点思想解放的意思。鲁迅说,「思想通脱以后,废除固执,遂能充分容纳异端和外来的思想,故孔教以外的思想源源引入。所以魏晋之际文学艺术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大的变化,曹操也被称作是「改造文章的祖师爷。可见要实现变革创新,是需要「通脱的。

第二,是对文学的重视程度的问题。汉代及以前,文人是被当作「倡优畜之的,即使是司马迁、司马相如这样的一代文豪,地位也是低贱的。曹操重用邺下才人而始有「建安七子这样的文学集团,而曹丕提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鲜明主张,使文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学家艺术家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也由此引起了竞争,这也是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在这个时期,才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诗人。

第三,批评风气的形成,是又一个根本性的原因。东汉末年,本有「月旦评人的习惯,就是每个月的月初要品藻评鉴一下人物,好象生活会似的,这就成为汉末清议举荐制度的基础。曹丕作《典论·论文》,对「文人相轻,自古皆然,「家有弊帚,享之千金的风习作了分析,进而对当时文士的优长和弊短一一品定,被视为中国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的开创之作。当然,他是皇帝,不会有怕得罪人的顾虑,但是后代认为他的批评没有丝毫以势压人之处,相反倒是中肯、公正、态度也满亲切的。后来继续的有《诗品》、《画品》、《文心雕龙》等一批品评高下,评论优劣的着作,对当时以至后世的文艺繁荣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促进作用。可见繁荣文艺永远需要健康、正常的批评,既不能搞「大批判,也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

在后人看来,汉魏之际的文士诗人都是一些怪异的家伙,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比附而来的好听的说法,叫做「个性解放。外界消除了儒家观念的束缚,但心里面横亘了佛学所谓「生死,这滋味恐怕并不好受。这集中表现在《古诗十九首》中这样一些诗句中:

「人生天地间,

忽如远行客;

「人生寄一世,

晋灵公范文第8篇

画像青铜器,特指出现于春秋晚期延续到战国时期的一种新的青铜器类别。这些青铜器上的画像}材丰富,一改商周以来规范严谨的纹饰作风,加入了形象活泼、生动的写实风格。画像题材涵盖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包括宴乐、狩猎、攻战、采桑、鬼神、园固等,涉及人物、鸟兽、树木、车马、舟船等,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是各类建筑题材。

据统计有此类题材的铜器共31件(包括残片),器型包括盘、F、鉴、壶、豆、奁、杯(梧)等。出土地区涵盖了江苏、河南、山西、河北、山东、四川、陕西等省份,另还有一些传世铜器,时代从春秋晚期延续到战国中晚期。

在这些含有建筑题材的画像青铜器中,主要采用了线刻、铸造、镶嵌的工艺来表现。线刻工艺的有18件,镶嵌错金的有10件,范铸的有3件,有的还采用线刻鎏金等工艺。

建筑形制

东周画像铜器中包含的建筑形制概括为以下几种:

高台(台榭)建筑《尔雅・释宫》:“无室日榭。又:观四方而高日台,有木日榭。”如图1~3,建筑物建在高大的夯土台基上,踏步直通二层,在图1、图3的第一层可见人物和鸟的活动画面,并刻有中柱、外柱以承第二层,其下似乎为敞开式,更像是二层的阁楼。但考虑到踏步直通二层,其应为在夯土台基中空架木地板以表现二层式建筑。图2中踏步上方两侧的曲尺形构件,被认为是用土坯砌在台顶的女墙,傅熹年先生有对此类建筑的复原。

图4~6,将这种多层高台建筑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这三幅图都是三层台榭建筑,第一层由一系列立柱承托二层地面,中间表示出夯土台,夯土台上立两到三根内柱以承托三层地面。二层屋檐与三层地面之间似有短柱予以承托,三层有宽敞的露台形象。第三层以内柱上置栌梆斗承托大梁,两根外柱承托外檐。

阁楼建筑

图7、图8为二层阁楼式建筑。图8,横柱台基上为二层阁楼,下层两间,各间一双扇版门。平座斗拱以承二层,平座两端下垂作下檐。四周栏杆作鹅项,唯无顶层屋顶样式。屋顶似应与图7一样。

庭院、简单建筑

除大型主体建筑外还有一些附属建筑,图1中除台榭建筑外,有两圈建筑将其包围在内,这应是庭院围墙建筑。据刻画样式其应为夯土版筑而成,另外在庭院左侧还有一牌坊式门楼建筑,上铺瓦作,并饰脊饰。另有三角形建筑或为守卫庄园的角楼。图9上,为一间亭台式建筑,下为夯土或土坯垒砌台基,上立两柱。柱上或施一斗二升斗拱,上承屋顶,为单层建筑,此种建筑无墙壁和门窗,应为宣榭,亦即射庐。另有图11、图12两座小型建筑,一为园囿之门,夯筑而成;另一或为圈养珍禽异兽之小屋。我们还注意到图9下所示的棚式建筑,又如图10,以单柱或双柱承托屋顶,报告中有称其为“帐篷”者,此或为帷幄。在山东长清岗辛战国晚期墓中曾出土一组完整的帷幄构件,同于此类形象。

建筑特征

东周画像铜器中的建筑题材以台榭建筑为主,台基多夯筑或用土坯垒砌。常见矩形格或横柱台基(图2、图8),应是表示加有防止坍塌的木板或横木的形象。在台榭建筑中多设内外柱,以承托上层地面和屋顶、廊檐。立柱上有的饰有菱形纹或网格纹(图2),其或为彩画、金缸,抑或表示安装在壁柱上以加固粱柱及其节点的构件。立柱上承栌斗或一斗二升斗拱以承大梁及屋顶,一斗二升的形制在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所发现的漆画残片中有形象的描绘(图13)。建筑周围置栏杆,有垒砌女墙和木质鹅项勾栏(美人靠)两种。楼层之间或作平座斗拱、短柱支撑。屋顶饰以条条瓦垄,应表示被瓦作覆盖。屋顶形制有中间平顶、四边坡顶的“J顶”和中间有脊的四阿顶以及重檐四阿顶(图3)。在四阿顶的正脊上往往饰有展翅的青铜凤鸟脊饰(图4)。

建筑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