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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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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探亲假;制度;探析

一、我国现行的探亲假制度

我国的探亲假制度开始于1958年2月9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国务院1981年做了修改,执行至今已33年。1981年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国发[1981]36号)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2号)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等规章制度对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期限、待遇等做了明确规定。

(一)探亲假的享受范围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实施细则明确:本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且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二)享受探亲假的期限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5.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实施细则明确: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职工的父母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另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三)探亲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有详细规定。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函复》(劳人险[1985]14号)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应按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计发。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11号)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二、我国探亲假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探亲假制度诞生于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是保障职工探望远居异地亲属的福利政策,并无强制执行力,是基于没有双休,一周只休一天,没有带薪年休假,没有小长假,工作由国家分配等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用工方式多元化,双休日、小长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的落实,高铁、城际铁路、自驾车等交通工具日新月异,探亲假的适用性愈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探亲假适用范围的局限性

现有的探亲假制度,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才可以享受探亲假,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均被排除在外,二是出行交通的多元化,我国任何两个地域的人们几乎都可以在公休假日团聚。另外,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原有的固定工、大集体工等都由合同工替代,也不存在固定职工了。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护理管理;公平

【中图分类号】R54.0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8-0364-02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尤其在当今社会,和谐氛围显得尤为重要。护理管理工作非常琐碎,而且护士主要是女性为主,受其生理和心理特性的影响,对事、对人较为敏感,气量小、喜议论、好猜疑[1],如何体现其公平性,营造一个和谐的团队氛围?本文就护士最敏感的话题――排班、休假、考核、奖金分配等问题谈谈几点体会,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急诊科女性护士14人,平均年龄30.6岁,其中主管护师5人,护师4人,护士5人。14人中有10人为正式在编护士,4人为聘用护士。

2 方法

2.1 排班模式化

2.1.1倒班班次格式化: 护士长根据参加倒班人数,找出排班规律,经全科护士同意后将其格式化、标准化。例如6人倒班,一周(7天)为一循环周期,其格式为:行政班、主班、中班、小晚班、大晚班、休息、休息。若7人倒班,则遇周一及周日进晚班者只要上一个晚班即可,其余格式不变。

2.1.2 倒班人员名单顺序规范化: 一般情况下倒班人员名单顺序不轻易变更,遇其中护士要临时休假,在倒班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假期在一周以内,护士长安排其他护士代替其值班;假期超过一周,则安排其他护士顶其位置参与倒班,待她假期结束,仍回到原来的位置参与倒班。若增加倒班总人数,则将新增加人员的名字放于原倒班人员名单之最后。依次类推。

2.1.3节假日排班预约制: 节假日正式排班前,就节假日值班情况护士求全科护士的上班、休假意愿,在不违反“节假日休息制度”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她们的要求,并允许她们相互换班。但正式排班表确定后原则上不允许换班。

2.2休假制度化

2.2.1制定补休规定: 允许护士留存补休,但一年之内累计补休时间不超过3天。规定补休时间:前提是科室不缺人手,护士长能安排,不影响科室护理工作;原则上晚班不能补休,白天补休要提前与护士长打招呼取得同意。

2.2.2制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护士长排班时规定:遇节假日当天值晚班者,本轮晚班结束后安排其连续休息,直到其休完法定假期或不愿休息(留存补休)。

2.2.3公休假期抽签制: 每年的1月、2月、12月不安排公休,护士长根据科室公休人数及假期长短安排公休月份,做好签,由有资质休假人员随机抽取,。允许相互调休,原则是两人的假期时间长短相当。相互确认无误后由护士长登记在案,随后执行。

2.3考核细则标准化:

根据科室工作特点,在全体护士的共同参与下,护士长拟订详细的护士量化考核细则,并将其标准化,严格遵照执行。

2.4 奖金分配――制度标准化、金额透明化:

科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化的奖金分配制度,并根据这一标准测算出每一位护士的奖金数额,绘制成表,护士各自签名领取。

3 结果

自2005年至2008年连续3年,急诊科护理差错发生率为0,护患纠纷发生率为0,患者满意率90%以上;全科14人除正常休假(如婚假、产假、人流假、公休假、探亲假)外,出勤率均为100%。

4 讨论

4.1临床护理人员少,工作量大,护士长的排班是每一位护士最关心的问题,因此排班模式化,避免了护士长排人情班,约束了护士长的排班权利。

4.2制定合理的休假制度,是护士长人性化管理的重要体现,同时规范了护士长的管理行为。

4.3护士长执行考核的公正性程度不高,直接影响护士工作积极性的调动[2]。因此,将考核细则标准化,避免了护士长考核时戴有色眼镜看人,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

4.4奖金也称奖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对员工进行激励,促使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势头,

4.5 奖金分配制度标准化、透明化,限制了护士长奖金分配的随意性,保障了分配制度的公平性,使每一位护士能坦然接受分配结果。

4.6 护理管理的公平性满足了护士的“尊重需要”,为“自我实现需要”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她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护理质量。

排班模式化、休假制度化、考核细则标准化、奖金分配――标准制度化、金额透明化,是护理管理公平性的具体体现,经临床实践证明,能有效地增强护士长的凝聚力,提高科室护理质量,值得提倡。

参考文献

[1] 陈梅,赵莉莉,王丽玉.护士对护士长期望的调查分析[J].护理研究,2007,215:1329-1330.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 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 考勤对象:x县国家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 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㈠考勤要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必须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月考勤汇总表》、《未考勤刷卡说明表》、请假条及其他证明资料(如:病历证明)在次月5日前上报县局人监科。

㈡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以及值班到岗,均需打卡(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㈢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国家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

㈣干部职工应亲自打卡,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打卡,受托人按违纪处理,委托人作旷工处理。

第五条 事假

干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休息日和其他假期内安排处理的,可请事假,但必须严格控制干部请假时间。

㈠副科以上中层干部由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一般干部3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超过规定时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县局领导(下同)批准,才能离开岗位。

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两天内必须补办手续,并经县局认可,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 病假

干部因病不能坚持上班,可请病假。

㈠请病假一律由医院出具证明,就诊或病假3天之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审批手续参照事假审批权限执行。

㈡除急病外,病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视作旷工。

㈢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第七条 婚假

㈠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按规定手续批准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㈡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并按规定手续批准登记结婚的,可请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如配偶在外地,需要在外地结婚者,另给往返路程时间。

㈢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㈣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㈤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㈥婚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县局批准,才能离开岗位。

第八条 丧假

㈠直系亲属、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可请丧假3天。

㈡需到外地料理前款所指丧事的,往返路程时间另加。

第九条 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假期按下列情况确定:

㈠正常分娩者,产假90天,其中产前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之内。

㈡提前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胞胎的,增加产假15天。

㈢妊娠不满3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㈣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怀孕的女干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出勤。

㈤女方晚婚晚育,男同志可享受护理假5天,如属难产的,男同志可请护理假7天。「 1

㈥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干部,未采取节育措施(采取措施又怀孕流产的由妇产科证明除外)造成引、流产的,视作病假处理。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干部、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为三十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每多生一胎增三十分钟计算,往返时间另加。

第十条 年休假

㈠年休假的假期

⑴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⑵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⑶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⑷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⑸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再(或减半)享受年休假:

⑴上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⑵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⑶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⑷当年病、事假相加超过40天;

⑸当年产假超过90天的;

⑹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⑺当年享受了年休假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上述⑵⑶⑷⑸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㈢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当年年休假当年享受,不能跨年使用。

㈣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如年休假分

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假期中包含公休假日的天数。

㈤年休假先由干部事前提出休假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安排休假,并报人监科备案。

第十一条 探亲假

㈠父母在外地的(指x市以外的)未婚干部,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假,或者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假期为45天。

㈡父母在外地的(指x市以外的)已婚干部,每四周年可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开始计算。

㈢夫妻分居两地(按行政区划不属同一县的),每年可享受探

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㈣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㈤当年享受年休假的,探亲假减半。

㈥探亲假计算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不包括往返路程时间。

㈦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再另给假期。

㈧探亲假期间如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

㈨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第十二条 公出

一般干部公出办事,须事先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的应向内勤或其他人员说明情况及去向;单位副职公出办事,应向所在单位正职或负责人报告;正职或负责人公出办事应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并告诉所在单位副职;正副局长公出办事,应相互告知。

第十三条 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早退一次超过两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㈡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事假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㈣不服从组织调动,经教育不到新岗位工作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全年累

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予以辞退。【2】

第十四条 工资待遇

㈠符合年休假、婚假、丧假及产假中的护理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㈡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并按实扣发月奖、岗位考核奖及其他各种奖金。

㈢规定的探亲假期内,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发给工资,不包括奖金。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㈣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㈤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扣发:当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21;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㈥凡连续或月累计病、事假15天(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以上者,扣发当月月奖及其他各种奖金。

㈦全年累计病、事假满1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岗位责任奖及其他各种奖金按实扣发。

㈧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凡当年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也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前后的考核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㈨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月奖外,再扣发1个

月年度考核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除扣奖金外,实行待岗。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休假制度社会保障休假机制

2008年,国务院修改了全国法定节假日安排,“五一黄金周”从此成为历史。而新出现的清明、端午、中秋小长假在施行之后,不管是对旅游企业还是国民本身来说,争议性仍然较大。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对我国的休假制度建言献策,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一到节假日,国民对于现行休假制度的不满意度持续上升,能够施行带薪休假的企业和单位也更多的集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外企和大型民营企业,普通企业和微小企业、普通劳动者和职工的带薪休假更多的只是停留在白纸中。而对于休假制度的安排和制定,更多的是由行政部门来具体安排休假时间,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一、从旅游的角度来安排休假制度的定向思维应该彻底转变

休假权利是公民或者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理应得到制度和法律的保障,但长久以来,我国对于休假制度的安排和规划大多从旅游的角度对待,更多的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而非从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的视角来对待休假制度。这种视角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调整和研究。我国的旅游事业真正起步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提振我国经济发展,我国从日本引进黄金周制度,施行春节、五一、十一全年三个黄金周以此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黄金周制度诞生之后,我国国民逐步有了旅游的概念,与此同时也逐渐关注起休假。换句话说,因为旅游的发展,使得国民关注起自身的休假权利和休假制度。而国家也更多的是从发展旅游的角度来安排休假制度,一旦旅游机制发生了问题,那么休假制度就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长久以来的定向思维和国民对休假权利的更加深刻的认识之间矛盾也逐渐激化。在休假权利和休假制度这一问题上,我们在这里的一大定势就在于:我们通常把休假和旅游挂钩在一起,把休假等同于旅游。休假是休息权的基本体现,是国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旅游是休假的一个面而不是全部,通过旅游,丰富假期活动,从而保证休息权的行使。我们不但要考量到假期出行旅游的人士,也有考量到假期不出行旅游的人士。如果我们只从前者的角度出发来修改休假制度,那么对于后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从旅游的角度来看,旅游是以放松、娱乐、消遣为目的而离开常居住地进行的短暂的社会文化活动,现代旅游则带有经济性质的,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旅游这一经济行为通常需要假期作为基本条件,二者虽然有很大的关系,但似是而非,其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从而导致了我们在认识上把大量的旅游所带来的问题看成是休假制度存在的问题。休息权利以及休假制度,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需要得到国家的保障才能体现其价值,因此休息权利和休假制度是隶属于社会保障领域。保障社会成员的休息权利,则是为了未来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对于休假制度的调整和安排,相关部门应该更多的是从保障人基本权利这一面来制定而非从发展旅游和发展经济的角度来制定。从旅游的角度来调整休假制度这一定向思维应该转为从保障国民基本权利的角度来探讨。目前我国的休假制度主要由双休日、国家法定年节日、职工带薪休假三种形式构成,其中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效果最低,国家法定年节日放假虽然使大部分国民有时间休假,但安排不尽合理。虽然有数量上的假期,但是质量上的假期却很难达到。

二、我国休假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的休假制度存在三个方面的缺失:带薪休假覆盖面小且落实不到位,放假安排不合理,现行休假制度显失公平。当前,我国的社会分层矛盾仍然十分尖锐,从人数上看,社会分层结构呈现正金字塔结构,从社会资源的占有角度来看,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呈现出倒金字塔状,社会流动也出现了固化的迹象。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社会层级较高的职业一般出现在企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或者大型民营企业,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士所处制度都较为完善,所在单位对于职工休假安排都有比较详细的规章制度,运行起来也较为严格。但是整体的人数上来看,这一大层级的人数并不占社会整体人数的主流。从事大量体力劳动,处在社会基层的人士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大多数,特别是私营企业,雇主和受雇者因为经济利益对休假权利表现的极为消极。由于企业规模小、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等原因,私营企业一直在劳动者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执行不力。很多私营企业只重视经济利益的增长,忽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为了生存,对于自身的休假权利并不十分看重。而雇主为了更高的效益和利润,他们又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迫使职工和劳动者放弃休假,加之“加班文化”盛行,更使职工和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得不到保障,从而使休假制度变得空洞。而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休假制度来保障职工和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的话,那么整个社会运行就会处于一个高速运转的状态,社会没有时间消化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得整个社会运行的机制不协调,更容易出现恶性竞争等社会问题。此外,借休假来制造社会热点容易加剧社会各层级间的矛盾,导致形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从原有的休假制度来看,黄金周会使全国范围内出现较大的空间流动,会使社会资源在短时期内造成短缺,社会空间造成拥挤,整体的国家空间流动会出现短暂失衡,社会运行的成本会短暂的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会出现短暂下降。2008年以后虽然对法定节假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改,但是其休假质量不高,连贯性不大,对社会成员生产及生活造成了较大的障碍。对于保障国民休假权利的制度性文件和法律条款仍然不健全,目前保障国民休假权利的全国通用性法律法规仅有《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两条法律法规文本,且执行上述法律法规的困难较大,特别是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更是令人堪忧。基于我国的休假体制现状,不同层级的人士对于休假制度的看法主要存在以下两点:第一,普通职工和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切实保障。有学者认为,休假权实际上与社会整体发展相联的,不是仅靠制订一个法律或者政府政策就能够解决。在社会经济没有充分发展、劳资关系没有趋向平等、基本民生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前,很难落实纸面上的带薪休假权利。带薪休假权利则更多停留在表面,实际施行起来难度较大,根据人社部的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为50%,因此实现休假的机会更多的是由国家法定节假日来保障。因此普通职工和劳动者需要更多的法定节假日来保障其休息权利。而有些劳动者虽然有法定节假日,却不敢休息,这也是一大问题。第二,对于学校、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来说,争议在于对公共假期的安排,缺少长假期,并且放假时间和工作日连贯性较差。第三,对于保障国民休假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地监督,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休假制度执行起来较为低效。休假时日仍然很刻板,弹性不够。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强制性保障基本休假时间、施行弹性休假

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单独的保障公民休假权利的法律是完善休假制度的基础。从现有的国家法律来看还不能够完全使得公民的休假权利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上使法律得到有效执行。规定公民和劳动者全年享有合适时间的休假天数,企业、机关或其他单位不能随便改动。保障基本休假时间的关键在于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是由国家来执行。对于占用劳动者休假时间的行为要有补偿机制。在《劳动合同法》中应增加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在合同中列为与“五险一金”同样重要的内容。我们加强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纳入关于国民休假的内容。从立法角度来讲,建立一套有别于普通劳动法律以外的全民性的休假法律文本是很有必要的,结合现有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形成一整套的国民休假制度法律体系,对于社会保障部门的执行来说也是很有帮助的。其次,强化对公民对休假的监督,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或社会组织三方互动监督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利。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工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作用。丰富劳动者社会保障卡制度的内容,实现工作、休假的“打卡制”,可以考虑将休假权利的保障和记录划归政府部门管理,由政府部门给企业发放考勤机,从而避免企业和其他单位占用劳动者的休假时间,主动为劳动者保障休假权利,减少因为休假问题而导致的劳资冲突。加强对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休假权利的维护和保护,对于绝大部分的非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来说,获得较为合理的休假时间是十分困难的,现有法律和制度在保护这一类群体的休假权利方面还有空白。因此,这一短板也应该从全民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加以考量。对于公共假期的安排,保障双休日不变的基础上,应该保证全体国民一年内拥有两到三个较长时间的休假。对于节庆假日的安排,应该坚持与日常公休相连贯的原则安排,避免在工作日时间挪休。对于节庆假日的三天休假安排,可以适当考虑延长至四天,即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假日公休天数改为四天。可以过渡性的、适时恢复五一黄金周。再次,对于可能出现的较长假期,例如五一、十一黄金周。应该实行错时弹性放假,即保证公休天数不变的情况下各地区、各单位错时放假,从而避免社会空间和社会资源的急剧性失调。例如,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全国公休。但为避免部分景区人流量较大、交通运输压力陡增,可以分省、分市、分行业按顺序进行休假。陕西省可以在9月28日进入国庆黄金周,10月4日黄金周结束,上海市可以在9月27日进入国庆黄金周,10月3日结束。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可以在保证总休假天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休、补休。对于调休、补休的落实情况可以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监督执行。

四、结语

在中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利是保证国家经济运行发展的重要一面。鉴于目前中国休假制度的现状,“转思路、建制度;有法可循、全民覆盖”是改变这一状况的基本思路。实现带薪休假制度是最终解决办法,但是在实现这一目标之前,把休假制度建设从旅游思维转变为社会保障思维是十分必要的,保障国民最基本的休假时间是实现带薪休假的基础,劳动者本身的休息权利理应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错时休假是实现普遍休假下国家良性运转的解决方案之一。把休假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可行的,并且可以很有效的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休假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周云、蔡翠.我国休假制度回归福利本质的路径选择.商业时代.2014(28).

[2]孙辰阳.私营企业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对策分析.法制与社会.2015(5).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5篇

第一、新员工入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新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写入(离)职审批表

2、要求相貌端庄、清秀,面部无缺陷,口齿清晰,反应灵敏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癫痫,无肺结核、甲肝、乙肝、伤寒等传染病或皮肤病

4、有推荐人者优先录用

5、所有财务人员(收银员、出纳、会计、仓管、采购员)、值夜都必须在入职时提供当地户籍人员提供的《担保证明》,并由店长进行家访,核对《担保证明》的真实性并了解提供担保人员的情况。

6、由店长安排交纳相关押金并领取工服、工牌;员工凭押金收据到宿舍长处领取卧具

7、店长介绍店铺情况,安排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二、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店长为三个月,厨师长及领班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考试成绩、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店长决定新员工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是解聘

(2)试用期间工资按标准执行

2、试用期培训

(1)店铺必须安排新员工培训,并在员工转正前进行考试

(2)店铺需确定新员工的辅导老师(一个月),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为:一带一,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

3、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经部门主管推荐店长批准提前转正。

(2)对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或暂时胜任不了工作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

(4)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员工,原则上解除聘用

第三、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辞退管理

1、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店铺对被辞退员工按其薪资标准与实际出勤天数正常进行薪资结算。

2、辞退程序

被辞退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辞退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开除管理

1、开除:是指对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2、开除程序

(1)开除员工,店长报告上级批准后让其办理相关手续。

(2)被开除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店长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开除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三、自愿辞职

1、店铺与员工之间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工作关系,都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的通知期为一天),因违纪被开除者和被辞退者除外。

2、辞职员工应由店长审批。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方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部门主管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员工方可在店铺规定日期领取工资。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员工离职获批

向店长或指定人员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长退还卧具

向店长退还工服、宿舍钥匙、店铺钥匙、自行车等物品

店长审定

清算领、借款手续、核对扣款

规定期限内领取工资

若不退换卧具、工服则按进价从工资扣除

1、移交的物品种类

(1)店铺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版)

(2)店铺的有关资料

(3)店铺用品

(4)工服、钥匙

(5)店铺分配给其使用的属于公司的财物

(6)宿舍使用的卧具

六、工资结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须扣除以下款项:

①员工拖欠未付的店铺借款、罚金、宿舍费

②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3)遗失的店铺任何财物将作价酌情赔偿

八、辞职、辞退、开除的管理要求

1、店铺不应违反程序,随意辞退或开除员工。任何类型的离职行为(辞职、辞退、开除)与处理程序,均须按规定进行

2、店铺开除的员工,其他店铺不允许再录用

3、不办理辞职手续就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店铺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除名处理

4、店长辞职或调动离职,离店交接要有财务人员的离职审计记录

店铺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旷工:未经领导批准离而不到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岗:不在规定岗位工作

6、脱岗:不在工作岗位工作。

(二)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等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旷工者,应作除名处理

3、除公休外,店铺员工出满勤者享受店铺给予的全勤奖200元。

(三)考勤处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串岗或脱岗(30分钟以内),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奖罚制度。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3)当月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一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4)当月旷工除扣发3天工资外,再扣发当月全勤奖。

5)当月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重大差错、事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者一律扣除全勤奖。

(四)考勤统计

1、店铺考勤员由外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机上按指纹。

3、考勤管理员每月14日上报店长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扣款依据。

(五)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2、如实反映本店铺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记录凭证并存档

4、记录时使用考勤符号

店铺休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二、店铺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6篇

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由综合股统一负责;单位工作餐原则上实行定点、定标准,不安排烟酒;来客接待一般情况下自备酒水,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县来客需安排食宿,由综合股统一办理;除会议接待及大型接待任务外,其它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账,并在月内完善报销手续。

二、控制办公用品购买。单位办公用品实行专人集中采购,由财务室每月向各领导成员和各股室、中心下发《办公用品需求清单》,经财务室汇总送值班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室两名工作人员每月集中到指定地点采购并签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需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按规定采购程序实施。凡不是财务人员签字购置的办公用品,单位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三、加强办公设备管理。各股室、中心(包括各主任办公室)网络及办公设备(包括会议室音响及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应通知科技股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诊断并进行故障排除,若需进行硬件更换或购买耗材,由各股室、中心填写《办公设备及耗材申购单》经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科技股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采购,然后分发到各股室。凡未经允许自行购置,单位不予报销。

四、加强车辆管理。机关用车由综合股统一管理、调度;各股室、中心公务用车,先向综合股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综合股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并填写《出车登记表》:车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从上到下、先急后缓、接待上级优先的原则安排;严格控制县城内用车;外单位用车及机关职工私人用车,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严格实行车辆定点定量加油、定点维护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油耗定额;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按指定的地方停放。

五、完善财务报销程序。所有支出项目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凭证,注明支出事由及经办人姓名,经财会人员审核签字后送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六、控制加班,强化值班。中心管办原则上不提倡加班,一般日常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临时安排的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须由工作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加班时间3小时以上记加班半天,5小时以上记加班一天,财务室凭《加班申请表》每月按政策发放加班补助。机关节假日值班由综合股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并区分节、假日享受相关政策(日常机关及窗口值班除外)。

七、严格执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是所有具备休年休假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应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年休假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至11月。具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公休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领导签批,若提出的休假时间与单位全局工作有冲突而不能批准的,应另行安排时间补休。全年本人不提出公休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休假,不得享受相关补助政策。二是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休假如与双休日、节假日重叠的,双休日、节假日等法定假日不计入休假天数,可依次累计。三是所有人员休假须提前逐级报告,主任休假要向县主要领导报告;班子成员休假要向主任报告;各股室、中心人员休假要提前一个星期向分管领导和主任报告,便于统筹安排。休假人员要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呈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休假,《年休假申请表》交综合股登记备案。休假结束后,要向分管领导和综合股销假。不销假的,一律作旷工处理。四是各股室、中心要科学制定休假计划,对休假要做统筹安排,做好工作上的衔接,不得因休假而贻误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休假。五是公休假可以分段进行,也可以一次性休完,视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八、完善机关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病因事需请假者,一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经主任审批,并将审批手续交综合股备案。加班统计按上述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月底由综合股进行统计公示,公示无误,经值班领导签字后送财务室按相关制度执行。

九、强化节约节能措施。一是注重办公用品的节约,充分发挥中心网络及内部办公OA的作用,非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减少纸质文稿的流通,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送审文稿一律实行正反双面打印,凡需打印的文字材料尽量在电脑上校对无误后一次打印成功。二是注重节水、节电。中心水电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各工作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前必须关闭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在自然光照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办公室及公共区域不得开启照明灯;冬季取暖器和空调只能二者取一,使用空调时室内温度控制在25℃左右,夏季使用空调温度也宜控制在25℃左右;用水完毕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水长流”的现象。

十、强化机关保密工作。一是严格机房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出机房。二是规范文件管理,由综合股对所有文件实行严格的签收、登记、传阅、办理、清退管理,对标注有密级的文件应严格控制传递范围,不得横向传递,不准自行复印上级文件,确需复印的须经领导批准,由综合股统一回收及时归档或销毁,从工作流程上杜绝纸制文件泄密,实行闭环式管理。三是各股室(中心)办公使用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由科技股进行统一登记,建立详细准确的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台帐。对用于处理资料的计算机进行物理隔离,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不得连接互联网,已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处理公文和信息,务必做到“不上网,上网不”。四是严格网上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是需上传的信息、公文、公示公告等执行“登记—预审一分管领导签字一”的程序。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7篇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公休假制度范文第8篇

一、企业理念、精神

(一)经营理念

为客户创造生活:提供高质量的住宅产品和服务,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简便、高效、丰富多彩;为社会创造价值:服务社会,创造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充分实现世豪地产的社会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创造发展空间,提升员工价值,提高世豪人的工作生活质量;为股东创造回报:以长远利益回报世豪股东。

(二)公司精神

以人为本,诚信至上,创新、务实、团结、高标准、专业化。

二、员工行为规范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组织领导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求精务实、勇于创新、坚持原则、自尊自爱;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确立“公司第一”的原则,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三、企业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

(一)营销部

1、负责公司开发项目销售组织与实施;销售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定项目的销售政策、拓展计划;销售队伍的组建与培养;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

2、负责行业信息的研究和市场分析;项目的市场调研、论证、定位;开发项目的包装;项目的宣传推广与广告的制作、;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营销计划及预算的制订;产品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

3、销售部经理全面负责销售部门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司开发项目销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公司开发项目销售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进行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制定、健全开发项目的销售政策;负责开发项目销售工作总结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工程部

1、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组织总计划;负责项目工程技术管理;负责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及质量保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协调各施工队伍之间的场地、施工用水、用电及进度配合等问题;督促监理公司监督施工质量,监督协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好施工档案,做好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收发工作;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好工程档案。

2、工程部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好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协助审核预算、签证工程量和进度部位,检查付款申请与进度是否相符;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

1、负责财政行为的指导、监督与控制;负责帐务处理、经营核算、成本控制、申报纳税;负责资金的筹划与管理。

2、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帐务工作处理及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组织和协调财务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核算流程正常运转;负责协调与公司其它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事宜;负责公司纳税申报工作;负责编制现金流量表,定期向公司领导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四)技术部

1、负责规划方案设计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公司开发产品总体效果的控制;组织落实规划建筑、室内装修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负责组织审查建筑专业的图纸并提出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负责落实完成建筑、室外景观、室内装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负责组织建筑发展动态的调研,参与室外景观的方案论证;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筑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技术文件审核;负责支持工程部门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2、技术部经理负责技术部全部技术工作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五)物业部

1、负责与工程对口的政府部门协调沟通,与本公司工程部进行协调沟通,与总包单位协调跟进维修整改工作;负责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事务;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及单位居民的监督及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2、物业部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专业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办法,认真落实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物业管理顺利有序进行,获得住户满意;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六)后勤部

1、负责企业规章制度制订及企业文化建设;负责会议组织、来访接待等行政办公事务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开发;负责招聘管理、录用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裁减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

2、后勤部经理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作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助手;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呈送,供公司领导阅批并转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岗位设置、定员编制方案、招聘、培训、调配、解聘、绩效考核等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提出的薪酬原则,制定员工薪酬制度和社会保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培训管理具体工作,完成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及职称管理、聘用工作;完成公司各项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

(一)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迟于上班时间5分钟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短裙,不浓妆艳抹。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

(三)对来公司办事的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四)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不准因私打公司电话。

(五)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勤俭节约,爱护办公设施;下班前,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五、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后勤部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对外招聘,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由后勤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进员工须经后勤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

(三)新进员工试用期满,从后勤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主管部门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后勤部协调,由后勤部呈公司领导批准,转为正式员工。

六、公司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

(一)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X日前上报后勤部汇总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核算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同意,可以加班。员工加班公司支付薪资,或按加班时间进行1:1调休,调休者不再支付加班费用。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员工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不视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用。

(三)公司员工假期分为带薪假和扣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各部门可根据情况采取轮休制。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产假: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丧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进行销假。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4天由副总经理核准;5天由总经理批准。部门领导请假1—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4-5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3、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病假:3天以上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4、假期工资: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基本工资;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