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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种担忧并不是多余的。现代人,在高节奏的生活压力下,关注更多的是如何生存得更有质量,他们并非不接受文化,但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学习品味,只能抽出一些时间去读一些“快餐”性的东西。青少年是时尚一族,追求的自然是时尚元素。他们爱听流行歌曲、甘愿当狂热的“粉丝”、喜欢青春偶像剧。当然,他们也喜欢唯美的文字、演绎的历史、带点现代气息的高雅艺术。
平心而论,说现代人与文化疏远到冷漠的程度,未免有点言过其实。去书店走走,那些有一定品味的好书卖得并不差。比如: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于丹的《论语心得》、易中天的《品三国》,甚至由此带动了《三国演义》《论语》《庄子》等历史、文学作品的热卖。再比如:书摊报亭上,像《读者》《青年文摘》《特别关注》《格言》《意林》等有一定品味的期刊杂志畅销量相当可观。据说,还有个更有趣的现象,周杰伦的《台》传遍大街小巷之时,居然引发了许多青少年对古诗词的热爱。
以上现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既然现代人尤其是青少年追求时尚,为何不能让文化也成为一种时尚呢?这样说,想必一些有识之士会笑讽一番:如此一来,文化不被“降格”甚至“沦落”了吗?让文化与时尚“为伍”不是对文化的一种“侮辱”吗?
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想。文化既然是用来传播的,那么如何将它们行之有效地传播出去,才是我们应当静心思考的,找到一个“切入点”方能赢得受众者。《百家讲坛》的形式活泼,深受各个年龄段的观众喜爱,那么为什么不能从中得到一点启示呢?畅销报刊杂志之所以有销量,难道仅仅靠哗众取宠吗?当然不是!那么,这个“切入点”就显得至关重要!
摘要《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是贾平凹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在小说中,贾平凹大量使用了陕西方言,使作品体现了个性化、乡土化、民族化的语言特色。同时,作者还采用了象征的手法,通过秦腔的衰败,象征了作家精神家园的颓败和失落,显露了作者写《秦腔》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忘却的记忆,失去根的哀叹,是一次寻根的过程。
关键词:贾平凹 《秦腔》 语言艺术 失落家园
中图分类号:I207.4 文献标识码:A
2008年,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获得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小说的成功显示了贾平凹在艺术追求和精神诉求再一次向故乡家园的回归。
贾平凹曾在多种场合声称自己“是一个地道的农民”。20世纪70年代末初涉文坛的贾平凹带着浓厚的乡恋情结,创造了田园牧歌式的商州乡土文学。90年代,贾平凹小说创作有了显著变化,由乡村创作转向城市书写、对城市文明的批判,《废都》、《白夜》等作品中都透射出作者对城市文明的批判。可见,贾平凹虽在城市生活多年,俨然已是一个城里人,但他却从未脱胎换骨,骨子里还是一个“乡下人”,他极力嘲讽虚伪、不学无术、惺惺作态的城里现代文明人,热情讴歌自己的故乡和故乡的人。小说《秦腔》开头借乐师口说:“很多城里人,当官的、当教授的,其实都是农民,而有些农民其实都是些艺术家。”在城市里,作家只有困惑、迷茫、痛苦,鲜有快乐。1997年贾平凹回到了阔别已久、朝思暮想的故乡。经历了情感的困惑与悲虑后,作家在为自己寻找一个心灵栖息地,最终他的“乡土情结”和“乡下人意识”再一次把他的目光吸引到生他养他的故乡,使他寻觅到了丢失已久的精神家园。满载着对故乡的无限眷恋,怀着一颗感恩和敬畏的心,他开始了《秦腔》的构思和创作:
“商州是生我养我的故土,是我写作的根据地。我强烈地冲动着要为故乡写些什么,我决心以一本新书为故乡竖起一块碑子。”
《秦腔》在艺术手法上,大胆舍弃了“典型环境、典型人物”的“典型化”叙述方式,采用了原生态的表现手法。贾平凹用原生、拙朴、粗俗作底色,把农民作为生活的受难者和精神的受难者的真实生存状态呈现给了读者,并发掘出其中人生的、社会的、民俗的意蕴和生活的、心理的情趣。乡人、乡情、乡音、乡土的秦腔艺术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乡村社会原生态,寄托了作家长久以来魂牵梦绕的理想中的“故土”的深沉怀念,以及对带着传统农耕文化烙印的秦腔的赤诚热爱。
贾平凹在谈到《秦腔》的创作时说:
“农村的文化形态就表现在日常琐碎生活之中,表现在那些看似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里。以往许多写农村的作品,写得太干净,像是把树拔起来,根须上的土都在水里涮净了。”
正是立足于这样的审美观念,贾平凹在语言艺术上开始逐渐摆脱他后来十分憎恶的学生腔而注意自己的语言艺术。这种对语言艺术的锻造使他认识到了方言的价值,使读者能看到乡情民俗,听到乡音土语。在《秦腔》中,贾平凹大量吸收了一些方言词语,并且改造了一些方言,使作品散发出迷人的色彩。这些词语看似粗鄙,但却沉淀着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生动传神,意味深长。如:
①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
②几天不听秦腔,心里空空的,耳里口里都觉得寡。
③来时我还怕你老封个脸。
④梅花说:“停电了,电又停了!”立时黑暗中一片寂静,大家都在原地不敢动,梅花在划火柴,在找煤油灯,喊:“翠翠,把厦屋墙窝子里的煤油灯拿来。”
例①中的“泼烦”,意思是繁琐,例②中的“寡”,意思是很淡,例③中的“封”意思是“板着脸”。这些散落于民间的土语在具体的语言环境里效果很奇特,韵味一下子就出来了。例④中的“厦屋”是关中和商洛的一种特有的民居。这种房屋通常建在正房之后,整个院落中心地带一侧,靠院墙建立。院墙是用土打出来的。厦屋的特点是“一面流水,没有屋脊。”这就是所谓的“陕西怪”之一的“房子半边盖。”这种房屋是关中人独特的生活景观。民居的发展变化,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地区的经济状况与民俗风情。随着生活的日趋现代化,这些词汇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也将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视野。这些日常生活词汇与民俗事项的日渐消失,意味着一种日常生活方式、一个时代的过去,同时也是一种审美情趣和集体心理的消失。贾平凹在小说中对行将逝去的日常生活词语的呈现,使其小说整体上显示出一种悲凉的怀旧的温情和强烈的失落感。他在进行着复活日常语言中已经消失或即将消失的民俗词汇的努力,体现了其独特的民间文化价值立场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审美体验和情感评价。这些看似挺土的语言词汇,经过作者的锻造,取得了意想不到的修辞效果,给读者以全新的审美享受,而且也实践了作者原生态地、不加雕琢地把一群乡民泼烦的日子纤毫毕现、一丝不掉地呈现给读者看的艺术追求。贾平凹这种力求完整保留乡土原汁原味的自然主义写作态度,体现了作者强烈的使命感。随着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故乡的风俗、故乡的语言、故乡的情感必将发生重大改变甚至消亡。作家无法挽留现实,但却可以忠实地记录历史。
《秦腔》的另一语言艺术特征是作家有意识地将时间艺术、抒情艺术的音乐融进符号艺术、叙事艺术的小说之中,使之成为小说艺术极有活力的表现手段。音乐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语言,可以直接在人物性格、心理刻画、环境描写中表现出来,以秦腔曲牌之丰富,要选择来表现人物的各类性格、各种心情,简直游刃有余。在《秦腔》中,秦腔音乐和锣鼓节奏可以用来渲染人物的心理活动,用来营造气氛,用来表达书面文字难以表达的言外之意。贾平凹对声音一直是比较偏爱的,他在作品中对声音效果的追求近乎苛刻,他认为作品“首先要在语言上合我的意,我总是不厌其烦地挑字眼、修辞,甚至还推敲语感的节奏。喜欢念给人听,念的过程中,立即能感觉出什么地方的节奏、语气有毛病,然后再做局部调整。”贾平凹不仅认识到声音与意义的关系,而且将这种关系上升到有意蕴,上升到有意味的形式,上升到情感与创作者的全部生命体验之中,使语言适合自己的生命状态,契合自己的感受。因此,可以说贾平凹的语言相当风格化,首先是这种不可重复的生命感受与语言的内在声音结构形成的格式化。其次,作品中对秦腔曲牌的反复运用,也是一种大胆的艺术尝试,它使作品在阅读上有了一种立体的效果,对烘托人物命运和生活气氛起到了悲壮的作用。贾平凹写过散文《秦腔》一文,他对秦腔作为一个地方古老的剧种对人的情感作用、性格熏陶、民情民俗的情感等有深入的研究,对秦腔艺术理解很深,所以能够非常准确地以秦腔作为乡土文化消解的观察点,这对小说的粗犷的风格的形成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秦腔》还采用了象征手法,从而增加了小说的审美内涵和审美意象的复杂性。秦腔是《秦腔》的魂脉,它是秦川大地天籁、地籁、人籁的共鸣,是作为小说艺术存在的重要标志。秦腔不仅仅是一种民间艺术,还象征着传统的道德、风土人情。秦腔由兴而衰,是当今社会深刻变化的结果。秦腔是乡土生活条件下产生的一种艺术形式,秦腔与乡土人情、乡土审美难以割舍分离,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秦腔走向了衰败和没落,它与古老乡村文明一样,难逃被抛弃的命运。这里虽然有崇高和悲壮的意味,但也流露出现代化过程中的孤独、尴尬和无奈。秦腔是小说的主旋律,作者通过象征的手法,将秦腔艺术与个人的命运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秦腔》中的夏天智是传统艺术的守护神,是乡土文化之魂,是乡土道德的忠实信守者和最后传人。他酷爱秦腔,义务地宣传秦腔,秦腔是他一生离不开的生命音符,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正是对秦腔的这份挚爱,才造就了他的悲剧人生。坚守传统道德观念,在清风街享有美誉,有面子的他怎么也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与儿媳离婚。离婚,这个在儿子看来是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却使夏天智感到面子全无,从此精神一蹶不振,最终带着遗憾、愤怒和羞愧离开了人世。夏天智是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守护者,他的死象征着他所代表的乡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瓦解。
《秦腔》中的女主人公白雪是秦腔艺术的精灵,秦腔文化是白雪的魂魄。白雪用秦腔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并把自己的一生都托付给了秦腔,她是秦腔艺术最忠实的捍卫者。然而,白雪的结局是不幸的,她所在的单位秦腔剧团解散了,她也下岗了,最终沦落到只为丧事而歌的地步,后又惨遭丈夫遗弃,更加不幸的是她生下来的女儿是个怪胎没有屁股眼。这样作为天使化身的白雪,她前面的道路似乎将会变得更加艰难了。作为一个单身母亲,她的身心劳累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到的。虽然我们主张艺术取材于生活,是对生活的提炼和加工,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但是,我们还是不由自主地将《秦腔》中的白雪和现实生活中的贾平凹前妻韩俊芳联系在一起,并且惊奇地发现二人竟然是如此的神合。贾平凹的前妻韩俊芳温柔美丽、贤淑大方,原是陕西省丹凤县秦腔剧团的花旦,贾平凹在前期“商州系列”作品中一直把她当作天使的化身,大加礼赞。后来两人因为矛盾,离了婚,女儿和妻子一起生活。当他再次回到生他养他的故土棣花街时,睹物思人,怎能不想起自己曾经朝夕相处、青梅竹马的妻子。贾平凹是一个重感情、善怀旧、多愁善感的人,因此与其说他是对白雪未来的深深忧虑,毋宁说是对自己前妻前途命运的叹惋、担忧和默默地关注。因此,秦腔和白雪不仅仅是一种古老的曲艺形式和艺术的精灵,他们还是天地之间的灵物,是秦川大地上人们艺术与生活智慧的结晶,他们象征着故乡的精神家园。秦腔的衰败、白雪的悲剧象征着贾平凹苦苦寻觅的精神家园的失落,那种带有原始的、纯朴的人际关系的故土的消失,让作家感觉到了极大的失望、苦闷、迷惘和焦虑。
《秦腔》中的张引生是作者用心刻画的一个极具神秘色彩和奇异功能的人物。他在清风街是一个爱情的失败者,生活的失败者,又是一个生理功能残缺者和预言家。他对清风街各种人物了如指掌,体现着传统乡土文化社区中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和彼此不设防。作家借助于这个人物,把传统的客观叙述无法表达的思想和感情传达给读者。张引生是孤独者,又是清醒者,他对美和品位有自己的追求,并且暗恋着清风街上公认的天仙一般美丽的秦腔花旦白雪,但是因为得不到白雪而自残。他的灵异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为作品带来了叙事的空灵和解密的功用,同时也迎合了中国读者对神秘文本的阅读期待。
贾平凹虽然生活在城市,但是他的“乡下人”意识使他无法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使他对城市文明带有极大的偏见和排斥,于是他很想到故乡商州寻找心灵的慰籍。然而,故乡的山还是那山,故乡的水还是那水,可是故乡的人却已经变得让他不认识了。贾平凹作为农村出来的知识分子,故乡已然是最熟悉的陌生体。因为熟悉才会有疏离,因为陌生又有了审美的距离。也许故乡毕竟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所以是再熟悉不过了,但是又由于各种原因,故乡已经不再是记忆中的故乡了,所以也就有了审美距离。《秦腔》是怀旧的、哀婉的表白,是一种无奈的挽歌。它是贾平凹对行将逝去的故乡的纪念碑,也是他漫长的精神旅途上的里程碑,标志着他一贯视为精神家园的乡土的失去。从小说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意欲告别、忘却故乡的心态以及对中国农村和农民的生存状态深深地忧虑和迷惘。
注: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07JK158)。
参考文献:
[1] 贾平凹:《秦腔》,作家出版社,2006年版。
[2] 贾平凹:《秦腔》(后记),作家出版社,2006年版。
[3] 肖云儒:《〈秦腔〉贾平凹的新变》,《小说评论》,2005年第4期。
[4] 贾平凹:《我给故乡写了一本新书》,《光明日报》,2004年12月31日。
[5] 李时薇、王家平:《〈秦腔〉的方言与关中文化风俗研究》,《当代视野》,2009年第4期。
[6] 贾平凹:《贾平凹与穆涛七日谈》,《贾平凹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合理用药知识宣教
药物治疗是临床医疗的基本手段,药物的应用方法及时间正确与否,可直接影响药物疗效,甚至是成败的关键。而药物的投放与应用需要护士执行,要达到理想的药物治疗效果,不仅依靠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制订理想的给药方案,更依赖于护士科学、严格地执行给药方案。但护士的工作经历决定了其一般较缺乏合理用药知识方面的系统性培训,对药物的配伍禁忌、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时机方面的问题,通常缺乏比较正确的理论知识,她们需要临床药师介绍合理用药知识。有调查显示[2],护理人员对药品知识的需求非常迫切,希望“药师向护理人员提供有关药品的信息”(81%)和“药事管理方面的培训”(62%)[3]。因此,临床药师有必要根据他们的需要定期开展有关合理用药方面的讲座,及时提供新理论和新知识应用信息。我们与护理部合作,在全市的护理学会会议上、在医院护理部的学术活动中、在专科的护士读书活动中,均有临床药师的合理用药专题讲座,深受护理工作者的欢迎。如有些科室对维生素B1、纤溶酶未做常规皮试,听了需皮试的药物及方法讲座之后,立即对这些药品进行了常规皮试,保障了患者用药安全;临床习惯将一些bid的药物中间隔1瓶或2瓶液体直接给患者输注,听了药动学在临床用药中的指导作用,护理上严格执行bid、tid、q6h等医嘱的间隔时间。进行时辰药理学和个体化给药知识宣传,能将具有时辰药理作用的药物调整到最佳给药时机,提高给药质量。
2开展护理用药咨询
开展用药咨询是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药师与临床医师、护士、患者联系沟通的桥梁。从咨询中可以看出,患者、医师、护士咨询的关注中心不尽相同,护士用药咨询主要与工作特点密切联系,询问最多的是药品配伍变化,药物的配制方法,药物的分类、药理作用、不良反应,药品保管等问题。我们常根据护理人员咨询的问题来发现他们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专题小讲座。比如,化疗药物的配制注意事项和自我安全防范、输注药物渗漏后的处置、各专科常用口服药物的正确给药指导、吸入剂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常见错误用法等。及时纠正护士在用药中的盲点,从而提升护理质量。
3患者用药教育
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是临床药师的工作重点之一。但临床药师的数量有限,单凭有限的几个临床药师无法对每位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教育,只能针对重点和危重患者进行监护,而指导护士完成其他患者的用药教育,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药师可分专业分类别整理药物资料供护士学习提高,引导护士向患者讲明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法服用药物。如氟喹诺酮类药物在大剂量使用时易发生结晶尿,告诉患者多喝水保持24h尿量在1200mL以上;阿卡波糖应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降脂药晚上服用效果更好;解热镇痛药在餐后服用可避免药品对胃肠道的刺激等;静脉输液时告诉患者所用药品的作用、输液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使患者及陪护了解输液中的注意事项及配合要点,强调不可擅自调整输液速度,以更好地配合完成治疗。对出院患者携带的药品进行用药指导,能保障用药安全,达到最佳治疗效果。通过临床药师及护士耐心地进行患者合理用药教育,能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药物治疗。
4输液安全管理
静脉输注是临床常用的给药方式,因此静脉用药安全管理是用药安全的重点环节。临床医护人员迫切需要药师提供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正确配制方法的用药建议,在如何选择合适载体、合理的载体量、以及所需的滴注速度等方面,需要临床药师的支持。我院临床药师参考《205种中西药注射剂配伍禁忌表》、《306种注射剂临床配伍应用检索表》、《256种注射剂配伍变化检索表》及相关药学专著做成电子查询系统,供医护人员及时查询,以减少配伍禁忌处方。同时加强静脉用药配制的规范性,输液加药在我国高达80%以上[4],但这一常规操作在我国还没有规范性管理,常见问题如:抽吸时剩余药液过多、配药方法不规范令药物外漏浪费,造成患者用药量不足,影响治疗效果;注射用灭菌粉末如伏立康唑震荡溶解不充分致使加入载体后出现浑浊;溶药时间过早,不能做到现配现用等。临床药师与护理人员多次交流,针对出现的问题查找原因,逐步规范各种药物的配制程序,强调现配现用,减少用药失误。严格要求输入速度,有些药物刺激性大,需要慢慢输入,有些药物需要快速输入以达到治疗所需的高浓度,如万古霉素有高度刺激性,为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如红颈综合征、血栓性静脉炎、低血压),不宜给药过快。而对于β-内酰胺类药物,刺激性小,一次剂量可用100mL液体溶解,可30min内快速给予,以达到较高浓度,对治疗有利。有些药物需要避光输入,如硝普钠、依诺沙星、培氟沙星、复方水溶性维生素等,临床药师将这些药品目录整理出来提供给护理部,能更好地做好安全用药工作。强调组间冲管的必要性,使用完高黏滞性液体如白蛋白、脂肪乳等后也需要及时冲管,避免造成堵管。有3例患者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PICC)输液因忽略了组间冲管导致堵管后拔管的报道[5],充分证明了组间冲管的重要性。还有留置针的安全使用问题,留置时间越长,静脉炎发生率越高,建议常规留置时间定为3d较合适;如果注射药物刺激性小且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下操作,则可适当延长留置针保留时间7~9d;但如果输注刺激性强的药物,应严格控制留置时间;化疗或脱水药物则不宜用留置针注射。临床药师提供药物的酸碱度、渗透压等性质的信息供护士使用留置针时参考。综上,护士需要临床药师协助她们做好输液全程的安全用药。
5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存放应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贮存,采取必要的防范手段,做好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以保证药品质量。病房内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专人保管,有记录及交班,急救药品、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还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各类药品应分类定点放置,标签醒目,对于易混淆的药品,如氯化钾、氯化钠等应分开保管放置,氯化钾等应注明红色标志牌“严禁静脉推注”。为了保证口服药的安全,有效防止药品霉变、潮解、过期,口服药均应原装瓶保管,开启后注明日期。对于有特殊保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如冰箱存药、避光存药等,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定期检查病房治疗室小药柜、病房抢救车药品。对无法识别药品名称、批号、效期的药品不能使用。每月定时对使用中的消毒剂含量进行监测。针对配药室进行紫外消毒操作会对某些需要避光的药品有影响,我们将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名单给护理人员,注意紫外消毒时药品的保护,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6做好药物不良反应(ADR)收集及治疗药物监测(TDM)
我国ADR监察采用的是自发呈报制度。医院大多靠临床药师深入临床亲自统计报告,人力、精力不足可能出现漏报。逐步发动护理工作者,通过护理部的管理网络,以临床药学室为技术支持,组成全院ADR小组,对ADR的监测具有重要意义。护理工作者具有群体大、覆盖面广、与患者实际接触时间长等特点,通过临床药师对他们的ADR知识培训,通过询问和检查患者症状体征,能提高他们在用药过程中发现ADR早期症状的能力,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防止药物损害进一步发展,避免药源性疾病发生。同时,共同开展对患者进行ADR知识的教育,可避免某些ADR的发生,也可通过早期发现减轻相应损害,如胰岛素过量可引起血糖过低,低血糖早期症状包括出汗、心率加快,患者若能意识到这些症状是低血糖早期症状,可通过进食含糖食物使血糖控制在安全范围。将某些药物的副作用提前告诉患者,可减少患者的恐慌。例如利福平,可使尿液、汗液、唾液、泪液显桔黄色。护士是药物使用的监护者,指导护士对ADR的正确认识,能增强护士临床观察的主动性和参与药物治疗的能力。TDM是实现效量个体化、拟订最佳给药方案的有力手段,其流程大体分为申请、取样、测定、数据处理及结果分析等5个步骤。取样主要由护士负责完成,取样过程虽然简单,但也有很多知识在其中。如采样时间,达血药平衡后,一般口服溶液口服给药后1h、普通片口服给药后2h取血测定峰浓度,缓释片口服给药后4h取血测定峰浓度,再次给药前取血测定谷浓度。除采样时间有讲究外,采样瓶的选用也有学问,如卡马西平需取血清检测,血样应不抗凝;环孢素需要全血样品,采血管需抗凝。这都需要临床药师对护士进行精心讲解,才能顺利获得监测结果。
7开展护理用药科研
doi:10.3969/j.issn.1006-9682.2011.12.026
摘 要:教育定位的不科学,导致法科硕士在学位设置、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为构建高质量的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有必要将法科硕士的教育定位明确为职业教育,在此基础上将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统一为一种新的法科硕士学位,并对其学习年限、课程设置等不足进行改革。
关键词:法科硕士;教育定位;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
Clear the education orientation to construct high-quality
education for master students of law
―In view of Beihang university
Hanwei Yue
( Law schoo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100191)
Abstract:Unscientific education orientation leads to some deficiencies about education of law master in degree setting, period of learning, course offering, teaching method and so on. In order to construct high-quality education for law master students, it is necessary to change the education orientation of law master to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nd based on it, to make the master of law and legal master be unified into a new master's degree of law, and reform those disadvantages about period of learning and course offering, etc.
Keywords:master of law, education orientation, education of law master students
一、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现状
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三类。
法学硕士的学制为2年,实行导师负责制。法学硕士的专业方向,区分为民商法、法理与法律史、诉讼法、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刑事法、环境资源与经济法七大方向。其课程设置,包括学位必修课和学位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理论、外语和科技专题)、学科必修课(专业课、社会实践课)和培养环节(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专业课按上述七大学科开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为2年,实行导师负责制。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方向,区分为民商事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诉讼法律实务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实务。其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其中必修课包括学位必修课(理论、外语、专业外语、法学理论前沿、民法总论)和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分不同方向而分别设置,选修课在学院开设的其他课程中任选;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为3年,实行导师组集体指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法律硕士(非法学)不区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专业必修课以及选修课涉及七大学科。法律硕士的特色体现在实践课上,不仅包括司法实践课(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两至三周),还包括法律文书课(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课以及法律谈判课。特色实践课的安排,体现了法律硕士职业教育的定位。
对于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授课以及考核方式,学校和法学院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授课方式,各位老师一般采取的方式包括:(1)苏格拉底式授课方式,即问答式教学;(2)针对不同专题,学生主讲,老师点评;(3)针对不同专题,师生进行座谈式讨论;(4)案例式教学方式等;对于考核方式,一般采取撰写结课论文,或者采取撰写结课论文与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个别也会采取闭卷或开卷的随堂考试方式。
二、北航法科硕士教育面临的根本问题――教育定位不科学
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定位,究竟是一种职业教育还是一种学术教育?长期以来是困扰中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关键问题。之所以说它关键,是因为教育定位决定了学位的设置、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并最终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模式和人才培养的素质。对于法科硕士研究生的定位问题,根据我们设置的《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55.1%的研究生选择职业教育,24.1%的研究生选择学术教育。
北航目前和其他院校一样,对法学硕士的教育定位是学术教育,对法律硕士的教育定位是职业教育,但是这种教育定位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最终导致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具体阐述如下:
(一)学位设置不合理
法学硕士的教育定位,依照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培养研究型人才,为教学科研和法学研究培养后备人才。这种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相适应。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种法律人才匮乏,法学硕士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教学科研人才,实务性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由法学本科教育以及各种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承担。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研究生招生数量的连年攀升以及实务部门对法律人才职业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法学博士教育已经取代法学硕士成为培养教学研究人才的主力,绝大多数的法学硕士走向了实务部门。在前述调查问卷关于“攻读法科研究生的目的”中,仅有12%的同学选择学术研究,有6%的同学选择为读博做准备,其余皆选择找到理想的工作。因此,法学硕士教育有必要以职业教育重新定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教育定位,是职业教育。法律硕士(非法学)是借鉴美国法律教育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于1995年设立的,其目标是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层次的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法学)的教育定位,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是2009年为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而设立。该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实现法科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结构性调整,逐步由学术型为主向职业型为主过渡。[1]北航作为34所自定线院校,其法律硕士(法学)的生源主要来自报考北航法学硕士复试不通过或者公共课单科受限的考生。北航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设置、学习年限以及课程设置趋同法学硕士,只是由于其职业教育的定位,比法学硕士多几门实践课程。因此,北航法律硕士(法学)的总体设计和法学硕士的差别微乎其微。
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三者事实上相同的法律职业规划,使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就业市场上遭遇到来自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的激烈竞争。近年来,不少用人单位倾向于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而对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任职进行限制,主要表现为:在公开招录时规定具体的专业要求,比如刑法学、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等;或在招录条件中规定,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并且本科为法学专业。[2]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基本上等同于法学硕士,而法学硕士最终读博或者从事学术研究的寥寥无几,因此三者之间再作区分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相反会导致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就业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二) 学习年限不合理
北航现有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的学习年限是二年,第一年上课,第二年由于考公务员以及找工作等原因,学生基本处于“放养式”状态,这就导致毕业生即使顺利进入法律实务部门但难以立即适应具体的法务工作。
在前述调查问卷关于“提高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选择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研究生执业能力的培养。缺乏充分的执业能力培训,是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急需改进之处。而在两年之内,既实现专业理论课的深入学习又保障执业能力的充分训练是根本不可能的。
(三) 课程设置不合理
1、 课时安排不合理
非专业课程所占学时过多,这是研究生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就北航而言,法律硕士公共课占180课时5学分,法学硕士公共课6学分,课时比法律硕士更多,其中公共英语开设两个学期,而法律英语只有1学分16课时。我们的研究生用大量时间学外语、政治和哲学,而这些课程在本科阶段已经开设,研究生阶段继续开设实属资源浪费。
2、 学习选择权受到限制
在学习上,硕士阶段应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学校应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自由和选择空间。但是,很多高校对学生的学习选择权不够重视。就北航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1)必修课和选修课比例严重失调。根据法学硕士课程体系安排,其中民法、国际法和法理学等二级学科减少选修课;其他二级学科不设选修课,这就剥夺了研究生根据兴趣和爱好自由选择非必修课的权利。而在美国法学院,选修课一般占全部课程的2/3,这样的课程安排不仅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会激励老师去教好每门课,毕竟没人选的课最终会被淘汰。
(2)讲座实行签到制度。学校不分讲座形式、讲座质量和专业倾向,强制要求所有研究生参加。多数研究生认为讲座签到制度缺乏合理性,应区分讲座内容允许研究生选择参加。
3、 实践课程的缺失
在北航法学硕士的课程设置中,仅要求2个学分的社会实践课,这与其职业化的实际状况不相适应。法律硕士虽然设置了四种类型的必修实践课程(法律实践课、法律文书课、模拟法庭课以及法律谈判课),但由于受课时、师资、经费、场地等各种因素的限制,这种带有法律职业教育的手段比较有限,而且现实中这种法律执业能力往往不是教出来的,而是由学生在实务过程中切身感受和领悟出来的。[3]虽然我们也开展了“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学生法律职业训练基地,但毕竟案源有限而且也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教学模式,这使得学生无法获得充分的执业能力训练。总之,北航现行的课程设置缺乏法律实务界实习阶段,实践性教学无法充分开展,实习变成走过场。
4、 司法伦理训练课程的缺失
职业化教育的目标,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业的知识体系,而且要培养特定的职业思维、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
对于法科硕士生,我们不仅要培养其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且应培养其遵守司法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基本素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两个根本缺陷:第一个是缺乏司法伦理的训练。不具有司法伦理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很危险的,就如同守仓库的盗贼。司法腐败与缺乏职业伦理教育有极大的关系。一个人的伦理水平不是通过知识来获得的,而是遵循某种训练路径。人的有德与高尚是在消除对己义务的冲突中被驯化出来的,没有这一过程,便没有高尚。司法腐败要从法学教育上寻找源头;第二个是缺乏职业技巧培训。没有职业技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无法适应职业要求。[4]目前,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中缺乏司法伦理课程,这对提升学生的司法伦理修为是极为不利的。
(四)教学方法不足
目前,北航的教学方法侧重于对法律知识的机械传授,忽视对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在前述问卷调查中,96.5%的同学希望能增加案例教学的实践课程,而在“希望的授课方式”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案例式教学方式”。因此,探索多样化的、以适应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是我们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三、如何构建高质量的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
《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88%的法科硕士研究生选择报考北航的最重要因素在于北航是一所声誉良好的学校。因此,如何依托北航严谨的理工思维和优秀的理工人才,构建一个与众不同的,能够与北航良好声誉相匹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北航声誉进一步提高的高质量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是年轻的法学院应该思考的重点。如果能够针对北航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的不足,并顺应国际趋势进行法学教育改革,不仅可以使北航法学院培养出训练有素的法律专业人才,而且可以为处于困境中的中国法学教育指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改革之路,具体思路如下:
(一)明确法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定位
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前提和基础,法律职业是法学教育的目的和归宿。脱离法律职业的引导,法学教育就会脱离国家的需要,就会迷失前进方向。[5]
法学硕士教育应属于实务层次的教育,培养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实务能力和司法伦理的高级实务型人才。在前述调查问卷中,77.6%的同学选择读法科研究生的目的是为了找到理想的工作,而在职业规划中,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等实务部门受到绝大多数同学的青睐。同时,84.5%的同学希望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提高实践应用能力。可见,绝大多数同学希望能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为毕业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法学教育在确保纯学术研究空间的同时,逐步把重点工作转移到职业法律家培养方面,造就一批富于正义感、责任感以及高尚情操、具有深厚的教养和学识、娴于法律技术、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的治国安邦的精英人才,造就大量具有国际眼光和专精学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并根据这样的思路来调整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以及司法考试制度。[6]因此,法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定位应为职业教育。
(二)取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设置差别
在确定三类法科硕士研究生共同的职业教育定位的前提下,建议取消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设置差别,统一为一种法律硕士学位,并对其进行改革。新的法律硕士教育应突出北航特色,设想如下:
1、学制可设置为三年
第一年对学生进行法律通识教育,配合学生通过司法考试。既然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定位是高层次法律应用型人才,而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有必要鼓励和支持硕士生通过司法考试。
第二年对学生进行法律专题教育,加强学生的学术素养及司法伦理训练。“法学既是正义之学,又是治国之学,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合格治国人才的特殊使命。”[7]与其他硕士教育不同,法科硕士教育的对象毕业后直接参与到国家的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各种法律服务当中,因此法科硕士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技术人才,更多的是要“培植法律信仰塑造法治人格,使学生领悟社会责任与义务,将追求真理、维护正义、恪守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其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在潜移默化中感知、认同、接受、实践”。[8]
第三年与实务部门合作,学生专门进行司法实习,培训职业技巧及执业能力,同时准备毕业论文。
2、加大理工科生源的招收力度
法律教育不仅是一种人文教育,也是一种科学教育,在培养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证据问题方面,理工科学生更具有优势。因此,法学院应依托北航特色,逐渐加大优秀理工本科毕业生的招收力度。
3、完善课程设置
首先,缩短乃至取消公共外语和政治课;
其次,增加专业选修课,使之到达课程总量的2/3,并拓展选修课授课内容的范围;
最后,增设司法伦理训练课程。司法伦理不是教出来的,而是训练出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案件处理中往往会碰见许多义务的冲突,一些义务对他自身来说是不利的。如果这个法律人首先选择对他不利的义务履行,且这个心理的形成是比较稳定的,那么在这种状态下他的司法伦理就基本形成了。如果在义务冲突中,法律人总是"趋利避害",选择对个人有利的义务履行,那他的司法伦理没有形成。[10]因此,我们应该在案例教学中,通过无数次的义务冲突选择训练来提高法科硕士的司法伦理水准。
4、完善教学方法
为增强职业技能的训练,在传统课堂讲授、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加大案例教学、模拟法庭以及诊所式教学的力度,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通过师生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北航法律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力度
“国际化治学”是北航法学院长期坚持的治学方针,在与世界接轨、与世界交流、与世界同步中求生存、求发展、求提升。北航法律研究生专业素质、职业伦理以及社会责任感的提高不仅来自于自身的努力和教师的言传身教,而且来自于与国际知名法学院师生的交流与沟通。因此,北航法学院的治学视野应当国际化。北航法学院近年来积极致力于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应继续朝着以下方向发展:
1、增强师资队伍国际化的力量
聘请外国知名大学法学院的学者、知名律师等为研究生上课或讲座。
2、 扩展研究生的国际流
(1)让更多的研究生出国留学以拓展视野
(2)热情欢迎世界各地的法学学子留学我院
(3)推行一系列暑假海外游学项目
海外游学,不仅可以使北航法学院全面提升学生国际化水平,而且是法学教育与学生培养模式的大胆探索与尝试。利用暑假时间,选拔一批学生去国外学习不同制度下的法律,同时也欢迎世界各地其他法学院的学生来北航学习中国法律。
(4)组织各国学生之间的交流
学院应积极为学生提供与世界名校学生进行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机会,让北航法律人与不同制度、不同国家的青年法律学子进行面对面交流,使各国学生聚集一堂从法律学习、法律执业到日常生活、校园环境畅所欲言。
(5)考虑与国际著名法学院合作,培养法律双语人才,毕业后可以获得国内及国外两个学位。
(四)借鉴美国本科后的教育模式
美国法学教育的一大特色是“本科后”教育,即法学教育不设立法学本科而采取研究生教育,它要求学生在进入法学院之前必须取得一个非法律本科以上的学位,然后在法学院学习三年,毕业后获得J•D学位(所谓法律博士),然后通过各州律师资格考试即可进行律师执业。少数旨在从事教学科研的毕业生会选择攻读LL.M(法学硕士,主要是外国留学生)和JSD(法学博士)学位。
目前,美国的法学教育制度比较稳定,亚洲国家法学教育的改革趋势是引进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如韩国国会于2007年7月3日通过了《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法》,将法学教育确定为职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改变以往大学法律本科四年+司法研修两年的做法,从2009年起实行非法律本科四年(占三分之一以上比例)或者法律本科四年+法学研究生三年的新模式。
我国也在积极尝试改革,2008年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启动“六年制法学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将法学教育分为四年基础学习和两年应用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包括通识教育和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合格者可获得本科学位并进入实习阶段。实习阶段主要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技巧以及司法伦理等,合格者可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这样的改革是为了满足法律职业教育的定位。
北航法学院属于新兴学院,本科生的规模一直很小,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本科后”教育模式,在北航彻底取消法律本科生教育,只招收法律硕士及法学博士,将法律硕士定位为职业教育,法学博士定位为学术教育,然后通过上述其他方面的改革,打造出具有北航特色的法科研究生教育制度。
参考文献
[1] 韩文生.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培养的思考和建议.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第5卷第1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 强梅梅.我国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的分析与思考――从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比较切入.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9年第4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朱立恒.论法律硕士专业教育的现状与改革.载.河北法学.2008年5月第5期。
[4]2 徐显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载.法制日报.2009年12月16日。
[5] 李碧,梁宋满:“浅谈高校法学教育的职业道德”,载.科技创新早报.2009年32期。
[6]季卫东.让我们共同探索今后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载.季卫东博客.2009年06月04日。
[8] 曹义孙.中国法学教育三十年:成就、问题与出路.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