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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数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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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数学教案范文第1篇

§1.1集合(一)

教学目的

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及其表示法,能按指定的方法表示一些集合;

理解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培养学生分析、比较、归纳等逻辑思维能力。

教学重、难点

重点是集合概念及其表示法,难点是正确理解集合概念。

教学过程设计

一、引入

问:初中时我们已学习了哪些基本数集?(自然数集、整数集、有理数集、实数集等)

当时是如何给出这些概念的,如自然数集?(自然数的全体组成自然数集)

问:如何表示自然数集?(在椭圆圈内填上一些自然数,点上三点,在圈下写上“自然数集,用此形式表示自然数集)

初中学过的数集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集合”中的一种(板书课题:§1.1集合(一))

二、新课

问:上述每一个数集中的元素是否确定?即是否有着明确的标准判断任何一个对象在或不在该数集中?如2,-2是否在自然数集中?(2在,-2不在)

由上可知,任给一个数都可以确定它要么在该数集中,要么不在,二者必居其一,在数集中的每一个数叫做数集中的元素,数集中的元素必须具有确定性。

问:非常大的一些自然数能形成一个数集吗?为什么?(不能,不具有确定性)

上述所讲的都是一些数所构成的集合,那么,只有数才能构成集合吗?其实不然,构成集合的元素只要具有确定性即可。

例1.下列对象是否构成集合?对象的属性是什么?有多少对象?

(1)所有的直角三角形;

(2)与一个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所有点;

(3)x2,3x+2,5y2-x,x2+y2;

(4)本校高一学生(820名);

(5)本班第一小组全体学生中的所有姓氏;

(6)当n为1到6的自然数时(n2-5n+5)2的值。

上述各组的对象都能予以确定,我们就认为每一组对象的全体形成一个集合(简称集),集合里的各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问:你认为上述五个集合中的元素种类是否受限制?(没有限制,可是任意的)

集合中的元素具有任意性是集合元素的又一特性

问:上述集合的元素各是什么?元素个数各具什么特征?

(元素分别是直角三角形、点、整式、学生、姓氏、数值,(1)、(2)中集合含无限个元素,称为无限集,其他集合的元素个数有限,称为有限集)

请各举一个有限集、无限集的例子。

请观察(5)和(6)中的集合。(5)中集合元素的个数与该组人数相同吗?(6)中元素个数为什么不是6?

集合中的元素应分别表示不同的对象,若相同的对象归入某一个集合时,只能算作集合里的一个元素,集合中元素无重复现象,即集合的元素具有互异性。

问:上述姓氏集合中的姓氏有哪些?把列出的姓氏重新调整顺序后组成的集合与原来的姓氏集合是不是同一集合?(是)

集合的元素没有顺序的这一特性称为无序性。综上所述,集合中元素具有几个特性?

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任意性。

上面我们研究了集合的概念及有关集合中元素的性质,下面我们一起将集合表示出来。

问:初中我们是如何表示数集的?(图示法)

此外,还有一种表示法是将所有元素一一列出,写在大括号内,称为列举法。

如例1 (3)之集合可表示为{x2,3x+2,5y2-x,x2+y2}。请同学们用列举法表示(5)、(6)中的集合。

问:你能用列举法表示(4)中的集合吗?(能,但很麻烦)你能用列举法写出自然数集吗?({1,2,3,…})是否所有的集合都能用列举法表示?例如(1)、(2)中的集合?(很难)

有一些集合,其元素不能或不便于、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这就需要根据其属性来确定集合的元素,这样的集合表示法可采用另一种方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法叫描述法,此时往往在大括号里先写上这个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再划一条竖线,在竖线右边写上这个集合的元素的公共属性,如,(1)中集合可表示为{x|x是直角三角形},(2)中集合可表示为{x|x是到角两边距离相等的点}。在不致于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元素的一般形式和竖线也可以省略,如{直角三角形}。

例2.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x-3>2有所有解.

(2)抛物线y=x2+1上所有的点.

(3)直角坐标系下第一象限的点.

学生回答,(1)生甲:{x|x-3>2};(2)生乙:{y|y=x2+1};(3)生丙:{点|点在第一象限}.

评议:(2)的表示对否?({(x,y)|y=x+2++1})

(3)能描述得更清楚、更数学化吗?({(x,y)|x>0,y>0})

由上可知,集合的表示法有列举法、描述法和图示法,你认为在什么情况下用列举法方便?描述法呢?

练习:P.4练习第2、5、8、10题。

小结:本节课学习了一始(原始概念)、二集(有限集、无限集)、三法(描述法、列举法、图示法)、四性(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任意性)。

作业:P.4\用列举法表示1、3、4、6题中集合;用描述法表示6、7、9中集合。

思考题:1.一个集合是否都可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两种方法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