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工商质监

工商质监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工商质监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工商质监范文第1篇

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共有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9月18日,在质检总局开展的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中,三家企业24个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贵州共有12家乳制品企业,贵州的牛奶安全吗?

本土乳制品尚未发现三聚氰胺

贵阳市民万阿姨一家人喝的都是某个品牌的牛奶,孙子喝婴幼儿配方奶粉,儿子喝成人奶粉,老人喝老年奶粉。所幸这三种奶粉并不在国家公布的69个批次中,但属于22家企业中的某一个品牌。万阿姨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退货吧,又不属于“黑名单”,经销商还不一定给退;不退吧,喝着心中又不踏实。于是她分别拨打了质监12365投诉热线和工商12315举报热线。

从9月中旬开始,全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热线平均每天要接到2000多个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全省工商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热线12315也被“打爆”,来电问题几乎都直指牛奶安全。

贵州牛奶是否安全?记者采访了质量技术监督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近期以来,为了确保贵州乳制品安全,他们在生产源头与流通领域分别做了大量的工作。

截至9月18日,在对贵州本土12家乳制品43个批次的检测中,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质监:“5+2”与“白加黑”

贵州省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分布在全省6个市州地。

9月13日下午5时30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全系统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于9月14日组织开展对贵州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和乳制品的检查工作。

贵阳市质监局派出三个检查组对贵阳市在产的贵阳三联乳业、贵州羊艾乳业、贵州好一多乳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材料验收、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环节,检查中未发现企业生产现场有三聚氰胺原料。同时对企业成品库的29个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送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院检验。结果显示,29个样品未发现三聚氰胺。

与此同时,对其他9家乳制品生产厂家产品的检测结果也显示,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解克俭说:“贵阳市的乳制品生产厂家都是自有奶源和自有基地,产业模式是既有市场又有牧场,从奶源到生产没有中间环节,这就进一步确保了乳制品的安全。”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梓钟介绍,贵州省质监局已经派出6个组进驻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所在市州地,对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乳制品生产必须接受配合三层监管:驻厂24小时监管组监管,属地质监部门适时检查,省级质监部门监督。24小时监管不分工作日与休息日,不分白天黑夜,每天必须写工作日志,这一应急模式被称为“5+2”与“白加黑”。

工商:谁出问题谁“下课”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严勇说,从9月12日至18日,他们已经受理了642起申诉举报,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同一品牌不同品种和批次的牛奶是否安全,比如三鹿成人奶粉。

对已经登记封存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怎么处理的,这部分奶粉是否还有改头换面再次进入市场的可能性问题。严勇回答说,在目前检出的22家企业69个批次之外的奶粉,应该属于安全奶粉,对于封存的问题奶粉,将由经销商在当地质监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绝不允许再次流入市场。

省工商局于9月12日采取措施,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的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登记封存了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要求奶粉经营者必须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不得销售。充分运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检测,及时将涉嫌不合格的奶粉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保奶粉质量合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24小时值班,依法妥善协调消费纠纷。

工商质监范文第2篇

一、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一)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做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区文化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二)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区内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整治。文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对政府机关、各办镇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区文化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工商分局)

(三)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科技局)

(四)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制作商标、标识标签、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工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假冒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质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等行为。(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局、区质监分局)

(五)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行动。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处、办结一批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以及具有较大影响、久拖未决的案件,依法惩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六)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会展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物价局)

(七)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农发、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扰乱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牵头部门:区卫生局、区药监分局;配合部门:区农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八)以种子、农资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强化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产区,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质监、工商、农发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牵头部门:区农发局;配合部门: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九)以打击网上侵权盗版为重点,组织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工商、文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电话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牵头部门:区工商分局;配合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局)

(十)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中行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坚决依法追究侵权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予以协助;对重要特殊案件要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配合部门: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15日前)。成立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办镇、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6日-2011年2月底)。各办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办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办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此次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做好信息交流,搞好指导服务。各办镇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抓好工作落实。承担专项行动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实施办法。各办镇、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明确联络员,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上报。

(二)加强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各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工商质监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事权一致和打防结合的原则,以控制事故总量,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标本兼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工作重点是: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经行政许可,但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范围或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管部门为主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互动机制的要求进行.具体职责分工是:

以经贸部门为主牵头,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负责煤矿行业的“打非”工作。

以安监部门为主牵头,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及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公安部门为主牵头,交通、农机、公路、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质监部门为主牵头,工商等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涉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打非”工作。

以交通部门为主牵头,公安、海事、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交通设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运等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建设部门为主牵头,规划、市政、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的“打非”工作。

以市政管理部门为主牵头,规划、质监、城管、工商等部门配合,负责城镇燃气领域的“打非”工作。

农机、旅游、文化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负责相应行业领域的“打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打非”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和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制,特别要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打非”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打非”工作指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开发区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作出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工商质监范文第4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工作,提出了2015年工作思路和要求,并着重对质量强县和特种设备安全这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刚才,李山同志和蒋明同志代表工商质监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部署任务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既符合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又符合工商质监系统的工作实际,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过去的一年,是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全面进步、快速发展的一年,可以说,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实效,受到了县上领导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下面我就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就今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准确把握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次改革,工商、质监部门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管理,同时在我县实行“两局合一”,组建新的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作为县政府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作用突出,责任重大。全县工商质监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在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同时,深刻认识工商质监部门自身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真正在思想上明确“形势是什么”、“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做什么”、“下一步我们应当怎么做”,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与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我也希望全县各级、和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企业,在今后要一如既住理解、支持和配合工商质监部门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在全面履行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几项重点工作

(一)务必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市政府为了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工作方案》、《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确保这些制度“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一是突出“便捷高效”,全面铺开“先照后证”工作。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改革的难点。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前置登记目录和前置改后置目录的执行工作。工商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目录,规范实施工商登记和行政审批,除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明确需“先证后照”外,其他一律“先照后证”。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和工商部门的业务对接,落实抄告制度,确保“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在全县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突出“宽进严管”,强化后续监管。“宽进”之后能不能管住管好,是决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宽进”后如果后续监管脱节,那么好事也可能变成坏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这样一种工作准备,随着“先照后证”试点工作的深入实施,后续监管的任务必然会更重,压力也会更大,大家要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真正把监管资源集中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来。此外,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制定本部门的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把监管的目标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突出“规范统一”,加快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为了更好的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县政府决定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数据为基础,整合我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关联行政审批信息、相关部门执法监管信息等,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系统。

(二)务必扎实有效开展好质量强县工作

质量强县是振兴区域经济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刻理解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确保质量强县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领导,抽调精兵强将,成立组织,健全网络,结合实际制订细化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质量强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在明确自身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搞好配合,形成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工商质监局要发挥质量强县活动的牵头作用,履行好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认真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度。要健全和完善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配合与协调,消除监管盲区。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研究本部门落实质量强县工作的具体办法,落实好“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责任制。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真正达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导,奖优罚劣。各企业、各部门要针对质量强县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现场服务和跟踪服务。要通过督查指导,把创名牌、标准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到企业,明确到人,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质量工作奖励政策。

四是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质量振兴纲要》、《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的质量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劳动者技能。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工程营造舆论环境,进而推动“质量兴县”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件大事,任重而道远,需要全县上下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认真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县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和保障,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务必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最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河南新乡长垣游乐设施事故和福建漳州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部门要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县工商质监局作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是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确保工作实效,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监管力度,把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规范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坚决执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是要做好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和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并通过社会舆论大力开展宣传,力求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进社区、安全管理知识进企业,不断规范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

三、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强力推进,为激发活力、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工商质监范文第5篇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市级媒体要开设宣传专栏,定期刊登或播出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市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和食品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内容。市政府在月份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和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活动的宣传。(宣传部门负责,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

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抓紧制订培训方案,分期分批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力争在月底前对所有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外出培训、人员轮岗等多种形式。要加强对学习培训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人员、内容、效果”三落实。要特别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既要避免职责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给予经费保障,对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积极履行部门间的信息通报等责任,加强主动沟通和相互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各职能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对现行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修订或废止与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并于年月日前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政府法制机构、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工商质监范文第6篇

本文作者:黄忠工作单位:田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至此,给质监事业带来了新的转折点,质监事业进入了迅猛发展时期,技术人员结构、检测设备构成、检测技术水平等都取得了明显地变化。特别是检验检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百色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现已建立计量标准检定装置33个,检测能力55项;百色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有各类检测仪器256台(件),检验能力已由2005年的6大类204项增加到2012年的7大类524项;百色市特种设备检验现有各类检测仪器97台(件)检验能力由2005年的5项增加到2012年的7项。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特别是10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2011〕48号文,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这使得质监部门又处在一个关键的时期,不管归地方或不归地方,质监部门如何发展?该怎么办?出路在哪里?百色市质监局新领导班子正式到位后,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经过多方研究决策,决定在平果、田东、靖西等3个县试行推广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这又为质监事业的发展找到了一个新的突破口。监管联动“试水”县级质监工作为更好地在全市系统范围内顺利推广实施,全面实现市、县局及服务对象的监管联动,进一步预防监管漏洞和消除监管盲点。

百色市质监局党组决定,在平果、田东、靖西等3个县局试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管内容和程序,明确各部门工作协调联动过程中有关职责和工作衔接,特别是利用质监行政许可平台,落实许可受理、后续监管的前置内容,市局质量科、食品科、特设科作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分别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涉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的事项进行协调,其他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共同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各县局要以网络信息为平台,在市局各业务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和细化年度巡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巡查、现场审核、帮扶指导和在处理各类业务时,对发现的涉及检验机构和市局执法机构业务管理部门工作范畴的未办业务要通过发动联动手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必要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可以实施联合行动。对市局执法机构、业务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移送的监管联动机制信息通报函,要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市局。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在2011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上,试点的三个县都排在全市的前三名,其中田东县评为一等奖,充分说明了推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百色市质监局不失时机地决定在2012年全市质监系统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目前,全市系统不仅全面推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而且有效地实现了市、县局双管齐下,行政机关与事业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股室之间互通信息,加强了服务配合,形成了强大合力,实现了监管联动。

创新就是一种发展的灵魂,是一种有效解决之前所未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如:某个企业的计量器具或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等如果到期未检或超期使用,联动机制将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立即着手处理。市局监察室将监督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并对不作为部门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有效地确保监管服务始终处于联动的管理状态,有效地预防和杜绝监管盲区的出现。今年以来,田东县质监局落实专人死盯监管联动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实施监管联动。通过市、县局联动,目前有效处理计量、特种设备等监管问题52件,本局内部联动监管88件,保证了监管对象的正常化发展。特别经过实施监管联动,个别企业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思想转变为主动上门要求监管服务,解决了个别企业采取的“拖、推、躲”思想。

工商质监范文第7篇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把“限塑”作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限塑”成果,全面总结经验,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有利于“限塑”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限塑”工作深入开展。

活动内容

三年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执行情况;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塑料生产企业关停并转及升级改造情况。

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建立由发改局牵头、工信、环保、商务、物价、工商、质监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限塑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推进公共场所(重点是集贸市场)限塑工作,使“限塑令”的积极效果得到全面体现。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限塑氛围

区商务局会同发改、工商等部门加大在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集贸市场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展板、公告栏、横幅等多种形式,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提供、合理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引导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区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超薄塑料袋带来的环境问题,使消费者认清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危害,自觉少用、不用塑料袋。

(三)加强联动执法,强化源头治理

区质监局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在塑料购物袋生产集中的重点地区,加大执法人力和物力的投入,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生产塑料购物袋及同类产品的企业和场所进行认真排查,依照法律法规和GB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规定,对生产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区工商局、市场中心要继续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督促落实集贸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

区工信局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引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杜绝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积极支持塑料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区物价局、工商局要依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反规定的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特别是集贸市场开办者给予严厉处罚,禁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查处一批违规案件,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

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局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予以处罚。

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由价格部门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责令市场开办者改正,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五)重点督查

区发改、工信、环保、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塑料袋生产集中地区及农村集贸市场等监管薄弱场所开展专项督查。

工商质监范文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使走私移动电话机的违法活动,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冒牌、拼装和翻新等移动电话机产品的行为得到遏制;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移动电话机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涉及的移动电话机是基于GSM、CDMA移动通信标准制式的移动电话终端。工作重点是:

1、坚决查处非法冒牌、拼装、翻新移动电话机的地下工厂,打击伪造、冒用证书和标志的违法行为。

2、清理取缔无照经营,依法整治移动电话机交易及二手移动电话机交易市场秩序。重点查处用户集中投诉举报的移动电话机集中销售市场及地下生产厂家,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我县移动电话机销售市场及非法交易场所。

3、严厉打击走私移动电话机和销售走私移动电话机产品的行为。

4、加强对移动电话机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

5、加强对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和移动电话机“三包”责任的落实。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咸阳市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

2、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受理并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3、规范生产源头,铲除非法生产移动电话机的地下工厂(窝点)。质监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和市场检查发现的线索,对用废旧拆解零部件拼装、翻新移动电话机的企业和地下工厂予以深挖和严查,坚决捣毁其生产窝点;对违法生产、无证书、标志或假证、假标志情况进行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对危害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及时移送*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市场检查,清理各类非法冒牌、拼装和翻新、走私的移动电话机产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从事移动电话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市场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经销非法冒牌、拼装和翻新、走私、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产品,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5、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监测,依法处罚制售质量不合格移动电话机的行为,严格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不履行质量责任和“三包”责任的生产、经销商予以严肃查处。

6、追根溯源,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机关依法查处。对危害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专项整治中依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编印的《已获进网许可证移动电话机目录》等相关资料及其它技术支持,对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确认,对进网许可证及许可标志的真伪进行有效鉴定。同时相关信息可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网址:*)上查询。对20*年9月1日后批准的移动电话机的生产厂家、型号、照片等信息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直接查询。

8、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的市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分工

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本次移动电话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工作,会同发展计划局、*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发展计划局负责提供已经国家批准或核准的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名单,作为执法部门识别非法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的重要依据。

*局负责对市场检查中发现涉嫌走私等犯罪线索的行为进行侦查、取证、定性、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国税局负责对从事移动电话机销售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厂家进行税收征管。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从事移动电话机销售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质监局负责移动电话机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对拼装、翻新移动电话机的企业和地下工厂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1月4日到1月6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其它单位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准备工作,向社会开展宣传。第二阶段为专项检查阶段,从20*年1月6日到2月15日,各相关单位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组织两次移动电话机市场联合专项检查。第三阶段为整治巩固阶段,从20*年2月16日到3月底,在继续深挖打击的同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建立监督整治的长效机制,促进移动电话机市场规范化,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移动电话机产业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子以高度重视。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通信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2、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要负责牵头组织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发展计划局、*、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部门要严厉打击妨碍执法和伤害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