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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行为,引导社会加油站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连锁经营体系,是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18号)精神,规范加油站的特许经营,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油站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通过签订合同将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与加油站经营有关的商号、注册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经营技术、服务标准等授予其他加油站使用,被授权的加油站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特许经营体系下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及相关服务,并向授权企业支付相应费用。其中,授予他人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为特许人,被授予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称为被特许人。
二、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应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加油站特许人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及其授权的子公司(企业名单见附件)。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授权范围在各地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活动。
四、被特许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加油站符合当地加油站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建筑安全标准;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信状况较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纪录;
(三)国家经贸委和省级经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许人拥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加油站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依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向被特许人收取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和一定额度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六、特许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的经营资源及经营手册;
(二)保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向被特许人及时配送价格合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油品;
(三)向被特许人提供业务或技术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金的使用、退还等事宜。
七、被特许人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合同约定的特许人授予的有关权利;
(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三)获得特许人开展的促销支持;
(四)要求特许人对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
八、被特许人必须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遵守特许人的经营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及加油站的统一形象,不得有以下行为:
1、销售第三方油品;
2、自行开展促销活动;
3、从事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4、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
(二)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三)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按时将真实的经营和财务资料报送特许人;
(四)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九、从事加油站特许经营,应当采取中文书面形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应将合同样本至少在正式签订合同10天前送达被特许人。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及独占性;
(二)特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收费项目、标准、支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保险条款;
(六)安全管理条款;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延续和解除;
(九)宣传与广告;
(十)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十、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披露真实、准确、完备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特许人披露基本信息应当包括:
(一)特许人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住所、营业范围(工商注册登记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等情况;
(二)特许加油站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及解除合同的原因;
(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及其他特许权的注册,他人使用和诉讼情况;有关经营技术、服务标准的情况;
(四)特许经营权费用及各种其他费用的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条件;
(五)有关特许经营的纠纷和未决诉讼;
(六)可以提供的油品及服务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能力的证明等。
十一、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加油站合法资格证明(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税务、计量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
十二、未与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任何申请人,应当为特许人保密,不得泄露或转让特许人及已与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特许人可向被特许人收取以下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物品供应或服务等而向被特许人收取的其他费用。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具体约定所要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用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或免收款项。
十四、特许人或特许人授权企业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应该持有关批准文件到开展特许经营所在地省级经贸部门备案,方可以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并接受当地经贸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意见第十条规定的内容;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被授权开展特许经营的批准文件;
(六)省级经贸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五、省级经贸部门要加强加油站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对*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如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且加入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可以发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证书注明属于中石油公司或中石化公司特许经营企业。如该加油站退出中石油公司或中石化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省级经贸部门要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十六、特许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经贸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继续开展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资格。
(一)向不具备被特许人条件的加油站开展特许经营;
(二)其他违反国家成品油流通政策的行为。
*、被特许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级经贸部门可以授权当地经贸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省级经贸部门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一)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以特许人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容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和标志)开展特许经营;
(二)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继续使用特许人商标、名称、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容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名称和标志);
(三)被特许人销售第三方油品、私自抬高油价、随意促销或从事其他特许经营体系以外服务活动;
(四)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转让特许经营权;
(五)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具备安全操作条件;
1、进一步完善经贸委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自2003年底我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来,我委的机关效能各项规章制度已历经5次修改,因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我们经验不足,同时各项规章制度在逐步适应经贸委的具体实际的过程中也需要修改,修改的过程也就是完善的过程。另外,市里和县里都要求建立健全机关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而我委有十项制度,这样容易让本机关人员产生混淆,所以,我们计划在今年合并为八项,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落实,落实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自治”,而不是为了“治人”,那么如何实现“自治”呢?一是加强学习,有的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并不是十分了解,有的同志甚至完全不了解,埋头苦干本职工作,认为只要不违法就行,要扭转这种局面,只有加强学习,让干部职工人人熟知本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而再去自觉执行这些制度。二是强化责任追究,违反制度的坚决追究其责任,不徇私情。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因为都是本单位的同事,难免放不开情面,不敢得罪人,不愿得罪人,但实际情况是,放松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制度就会逐渐流于形式,如果一视同仁,大家久而久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制度执行自然容易。
3、积极营造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讲效能的良好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建设不同于其他工作,如果只有效能办抓效能、讲效能,那么经贸委就不会有效能,应该逐步形成人人抓效能,人人讲效能的工作格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应该大家一起抓,各项制度人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等制度,那么经贸委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将别有洞天。
一、目的及意义
清洁生产是指将污染防治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它包括清洁的能源及原材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等三方面的内容。清洁生产是人类协调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对立统一中逐步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是人类长期进行工业污染防治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当代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与环境生态平衡的最佳结合点。
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合理产业、产品布局,完善产品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更新改造设备,推进技术进步,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强化科学管理等。清洁生产谋求达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以及节能、节水和节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缓资源的耗竭;二是通过减少废料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与环境相容,降低整个工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我省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有利于工业污染由传统的末端治理转变为从源头抓起、以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有利于由过去的大量消耗资源、能源转变为综合利用资源、节约能源,有利于全省工业最终形成清洁生产的运行机制,建立符合现代工业文明的生产模式,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
我省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是:以总书记“七一”讲话为指导,实践“*”的重要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政策扶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染预防,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组织领导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厅、环境保护局将共同组织在全省开展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进全省清洁生产,贯彻实施国家清洁生产政策,制定全省清洁生产技术指南、指标体系、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监督管理企业清洁生产。
四、总体目标
在“*”期间,通过政策扶持,社会支持,科技先导,环保监督,企业实施的方式,依靠技术进步,与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清洁生产,到*年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并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0%以上,废水回用率达45%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率达97%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具体目标概括为:“*”期间,建立“一支队伍”,实现“三个100”,形成“政策机制”。
1、建立一支由企业经营者、专家和技术人员等组成的推行清洁生产的专业队伍;
2、培植10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3、推出100个原污染严重、经治理效果明显的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4、研发、推广100项以上成熟有效的清洁生产技术、产品;
5、制定、配套清洁生产的地方性政策与法规,形成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有效机制。
五、具体任务
(一)以科技为先导,加强技术创新,实施“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环境优化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针对重大关键性技术组织会战。“*”期间,省科技厅设立“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专项,支持造纸、食品与发酵、电镀、化工、建材、印染等我省传统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及示范建设。各市、各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省市联动,政企联动,一方面结合实际,落实地方、部门配套措施,另一方面要积极选项和向省推荐以上污染重点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攻关,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建设。
(二)以技术指南为导向,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贯彻实施《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国家经贸委编制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公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57项清洁生产技术,是当前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践的总结和指导原则,这些技术和指南,经过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市、各部门在推荐、审批新项目、技改项目时,应积极采用这些技术,贯彻在项目建设之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防治工业污染,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在国家公布的57项清洁生产技术基础上,“*”期间,结合总结我省清洁生产的实践和技术攻关成果,经筛选、审核后将不定期公布我省鼓励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示范案例,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和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成果。
(三)以指标体系为基础,以清洁生产审计为手段,引导规范企业清洁生产
制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建立清洁生产审计制度,通过审计,规范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设立一方面要与现有的环境、质量、经济、劳保等方面指标体系相衔接,体现指标的合理性和简洁性;另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符合我省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需要。要加大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力度,分行业分期举办清洁生产审计培训班,实行清洁生产的审计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清洁生产监督检查,定期清洁生产状况公报,促进企业不断地开展清洁生产。
(四)以企业为主体,以防治污染为目标,培植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
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的主体,清洁生产不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所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利益所必需。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一是提高企业员工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增强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意识;二是通过淘汰高耗能、污染排放量大的工艺、产品,采用先进、低污染、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三是减轻企业末端治理负担,有利于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四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步伐加快,要求全面开放、履行国际公约,共同保护全球环境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清洁生产有利于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通过鼓励、倡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期间,筛选一批企业领导重视、管理基础较好、实施清洁生产成绩显著、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培植为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经审计认定后给予挂牌。
(五)加强清洁生产宣传和培训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思维、新的生产方式,需要一个被广大企业和社会民众认识、理解的过程,省将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宣布清洁生产联合行动的启动,在报刊设专栏刊登本方案,在电视台播出清洁生产公益宣传口号,印制宣传清洁生产手册,举办清洁生产研讨班与培训班,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交流。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广东环保世纪行”等宣传活动,宣传清洁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提高广大企业对清洁生产的认识。
六、政策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清洁生产工作
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有经贸、科技、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清洁生产协调小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利用现有政策,齐抓共管,积极推动本市清洁生产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清洁生产项目,各市经委、科委、环保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二)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
对节能、降耗、减污、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开发,省科技厅每年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攻关和示范建设。对列入国家经贸委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环保部门在审批环保补助资金时,优先安排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
经审批的清洁生产项目,凡企业自筹资金落实且条件符合的,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优先发放贷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清洁生产中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环保设备(产品)以及节水设备(产品),按照国家有关鼓励政策,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经省经贸委、省财政、省国税、省地税联合认定后,予以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对技改项目中国内不能生产而直接用于清洁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和技术资料,可以享受国家进口税减免优惠政策。
(四)将清洁生产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中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针对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的方案进行详细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和产品的环境风险。
(五)清洁生产审计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相结合
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对提交清洁生产审计报告和实施清洁生产进展报告的企业,优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企业,应用清洁生产工艺而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可以转用于企业的其他扩大再生产项目。
(六)实施清洁生产标志认定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考评基础上,对清洁生产企业和清洁生产产品进行认定,颁发清洁生产标志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洁生产名单。
各级人民政府在政府采购中应优先采购并提倡社会优先采购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的产品。
(七)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争取境外资金、政府间合作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和示范,多渠道加大对清洁生产方面投入与交流合作。各级政府部门应鼓励进行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
一、主要做法
委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做到了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召开“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活动动员大会后,及时召开了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要求。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曾建为组长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履行好直接责任。抽调了业务骨干和相关人员集中办公。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解放思想大讨论方案》要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于4月28日召开市经贸委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市经贸委开展“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二)大力宣传鼓动。及时召开了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曾建传达了市委“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思想解放大讨论会议精神,要求全委干部职工要以市委周萌书记的讲话精神为动力,不断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障碍,探索“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在经贸系统努力营造“人人议项目、层层出项目、处处上项目”的浓厚氛围,形成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通过动员,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了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克服和抵制了无所谓、无问题、与我无关的“三无”错误思想认识,确保了全人员、全身心、全精力投入活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人人参与、全面展开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调查研究。4月底开始,分了三个组由委领导带队深入全市进行了专门课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进行铜冶炼加工企业的调查中,尽快摸清了现状,找准了资源缺乏、产业链短、价格波动、税不对称、风险并存等五个问题,提出了加快铜冶炼加工业发展的可行性建议,铜冶炼加工企业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通过调查研究和集思广益大讨论,结合工业特点,委里撰写的《市经贸委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工业新跨越》一文在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第9期简报中全文刊登。
二、主要成效
针对“工业总量偏小、支柱产业不壮、重大项目较少、工业园区不强、县域工业薄弱”的工业经济现状,举全委之力,着重在以下五个方面找准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了工业发展难题。
(一)在工业发展的思路上破解难题。积极探索我市走新型工业化的新思路,不就工业抓工业。通过深化对市情的认识,走开了非均衡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以市高新区为龙头,以吉水县、青原区、吉州区、县、泰和县工业园为支撑的“吉泰工业走廊”建设发展思路。通过集中有限的资金、资源、政策要素,选择最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突破,带动全市经济发展。“吉泰工业走廊”建设,是富民兴市、实施“决战两区”战略、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客观要求,我们在抓好“决战两区”互动发展的同时,形成了“吉泰工业走廊”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吉泰工业走廊”的区位优势、土地优势、科技人才优势和产业基础,使“吉泰工业走廊”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优势产业的聚集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地,统筹发展的城市群,科学发展的示范带。
(二)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上破解难题。抓工业,项目是关键、是载体,有大项目才能上大台阶。通过建立四项制度,缓解建设难题,强力推进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即:建立项目台帐制度,按月调度、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倒排工期制度,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制订每月工作计划,实行月清月结;建立每季调度会议制度,了解项目推进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建立现场协调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提请市工业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大力营造了项目推进的良好氛围。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促进项目开工投产见效:一是开工建设一批。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开工建设3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亿元项目不少于1个。二是竣工投产一批。在建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绝大部分项目年内竣工投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确保竣工投产率达到70%以上。三是达产达标一批。积极协调解决投产项目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力争70%以上竣工投产项目达产达标。
(三)在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上破解难题。围绕电子、医药、化工、冶金机械三大产业建设“园中园”、特色园,做长、做粗产业链,全面提升三大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提高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抓好了80个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重点企业的培育,通过解决企业在贴息、资金融通、电力供应、建设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重点企业裂变扩张做大做强。为加强铜业发展,对市铜冶炼加工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企业面临的现状,形成了四点对策建议,有力推进铜业的发展。一是抓好重点项目,先做大后做强。通过项目投入,实现全市铜冶炼加工工业的快速发展。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由于铜应用广,加工程度越深、附加值越高,成本越低,对我市经济总量和增量能起到短平快的效果。三是抓好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密切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产品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决策咨询依托关系,建立企业的开发或研发机构,加强与高校合作,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四是打造政策洼池,实现良性互动。营造安商、亲商环境,推行税收限量控票和最低税负率预警线管理,统一财政返还比例,企业如实建帐和申报纳税,实现良性互动。
(四)在缓解瓶颈制约上破解难题。完善了企业融资体系,积极推进银企协作,每季组织一次工业项目信贷需求推介会,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拓宽融资方式,积极引进市外、省外和国外的投资公司进驻,使各类银行、保险、证券、担保、抵押、典当等金融业在我市发展;确保工业用电,充分发挥电力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全市工业用电需求的预测分析,协助电力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业用电规划,保证企业满负荷生产。面对宏观调控,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帮助企业破解项目建设的瓶颈因素,通过“扩大增量向项目审批要地、争取用地指标,向内部挖潜要地、盘活存量土地,拓宽用工渠道、解决企业用工矛盾”等三种方式,保证重大工业项目尽快落户、开工、投产。
(五)在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上破解难题。加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我们认真抓了重点企业节能,重点审核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同时,加大了对1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监察力度,并签定了节能责任状,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淘汰100台高能耗锅炉。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新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力度,按照市政府要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展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
三、几点体会
通过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活动开展,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不断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是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事物在发展,观念在更新,只有适应时代的发展,尊重客观规律,冲破旧思想束缚,放远眼光,才能更好地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要围绕“决战工业八百亿,实现五年翻两番”、“决战两区”、“6381工程”、“吉泰工业走廊”等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注重调研,不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并将取得的成果转化成“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
一、充分认识实施两个《办法》的重大意义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今后,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管理主要把握项目的外部性,而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二、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的范围
1、规范政府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年本)以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程序。
投资建设《*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年本)以外的项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投资建设备案范围内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
上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务院颁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以外的项目。
2、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和备案机关
市、县(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和备案机关。企业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1、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申请核准。需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项目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县(区)项目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需转报上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发改委负责转报,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由经贸委负责转报。
项目申请报告需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依法应当由市、县(区)人民政府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需提交的附件和核准程序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2、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类别和规定的备案权限,向相应的项目备案机关提交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申请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办理程序按《*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执行。
五、市、县两级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的划分
《*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年本)明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严格按照《*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年本)执行。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核准机关核准项目的权限具体明确划分如下:
1、交通运输
公路:除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100公里(不含)以下省道二级公路、县道及市养公路,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除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立交桥项目和小隧道,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原材料
化肥:除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其他磷、钾矿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轻工
聚酯:除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全部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4、城建
城市供水:除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日供水1万吨(不含)—20万吨(不含)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日供水1万吨(含)以下供水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除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城市道路和城市桥梁项目、各县(区)跨度50米及以上城市中型桥梁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除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房地产项目,全市高档房地产项目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不含)以下、4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不含>)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不含)以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5、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项目:除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备案机关备案权限的划分
除中央、省驻市企业投资项目由省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其他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七、核准、备案的效力和责任
1、项目核准文件(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为2年,自颁发(送达)之日起计算。企业投资项目在核准文件(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未开工,项目申报单位需要继续建设的,应当在核准文件(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项目核准机关(备案机关)申请延续,原项目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在核准文件(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2、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3、对应当申报核准而未申报,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4、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对项目备案机关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应当备案而未备案以及项目备案机关不予备案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5、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或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擅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给予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加强核准(备案)项目的监管,对项目申报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的,应当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备案);对未予核准(备案)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核准(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为新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书记到*调研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全力推进“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8月,全市完成生产总值812.6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6亿元,增长4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8亿元,增长19.1%;税收总收入2*亿元,增长40.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1.6亿元,增长30.4%;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9元,增长10.6%;外贸出口总额111.2亿美元,增长24.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9.2亿美元,增长25.8%。投资、外贸出口、财政收入、金融存贷款等多项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
当前,我市已进入科学发展的黄金期,也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关键期。省委、省政府最近推出的“双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等一系列决策措施,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市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取得明显成效,1至8月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包括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在内的一大批大项目将于今年建成投产,为我们完成全年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同时,通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年、效能建设年等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全市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氛围空前浓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有了新提高,干事创业、赶超先进的热情空前高涨,为推动发展积蓄了强大的思想动力。我们一定要充分把握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按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工作要求不降低,工作力度不松劲,坚定信心,拼搏进取,扎实推进,力争实现今年经济增长14.5%的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开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下来几个月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经济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在抓紧救灾复产工作的同时,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扩大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全年复种面积要达到170万亩以上,比去年增加15万亩,其中甜玉米面积扩大到58万亩,下来几个月要扩种23.2万亩。加快培育发展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成新增各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家任务。抓好20*年度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要发展到46个以上,其中新建面积1万亩以上2个,0.5-1万亩3个。办好首届*现代农业成果展示暨农业招商会。
二、推进石化数码产业加快发展
要进一步抓好石化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石化区产业规划,推进纯洲片区的开发。加快1200万吨炼油项目建设,做好中海炼化*基地二期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海壳牌扩产到95万吨。大力引进石化中下游项目,着力发展高新技术材料和高精尖精细化工产品,拉长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加快建设炼化一体化的综合性石化产业基地。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力推进TCL-三星液晶模组项目建设,力争在引进7.5代TFT-LCD面板项目上取得突破,促进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大力扶持TCL、德赛、华阳、侨兴等大企业集团发展。加强重点领域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市关键技术科技发展基金的作用,按照优势优先原则,力争解决2~3项关键技术,支持德赛集团等企业研发生产世界最先进的蓝光光头,增强电子信息产业的竞争力。
三、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旅游业。认真做好参加20*中国(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准备工作,开办好“东江游”;继续推进旅游业“3510”工程,加快富力洲际温泉度假酒店、白鹭湖、将军故里、辣甲岛、巽寮金融街等旅游大项目建设。二是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抓好罗浮药谷、金泽国际物流园二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等重点物流平台建设。三是加快发展金融业。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年内扶持2家企业上市;积极协助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做好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筹备工作,加强与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沟通,尽快确定落户意向。四是抓好房地产业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行业规范管理,扩大有效需求,防止房市低迷引发金融风险;加快推进江北25号和45号小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
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要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列入今年投产计划的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中海油PX项目、龙门塔牌二期等18个项目按期或提前建成投产。全力推进文化、卫生、体育场馆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确保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力争四环路道路工程在年底前动工建设,惠博快速路改扩建工程按计划推进,加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惠莞高速公路、粤湘高速公路博深段、惠大铁路二期(进港线)、市汽车客运南站(新站)和东江下游航道整治*段工程建设。认真做好惠莞高速公路东延线、*港液体石化码头等八项预备项目的立项、报批、环评等工作。尽早完成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立项工作,抓紧解决*大堤(南堤)堤路贯通工程建设用地问题。确保*大堤(北堤)安全加固工程、文头岭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按计划推进。及早筹划明年重点项目安排计划。
五、以“双转移”为契机加强招商引资
一是加快产业转移园建设。积极竞标省财政第二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扶持资金,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功能;支持惠东、龙门、博罗与珠三角开展产业对接转移,引进更多产业转移项目落户园区;支持各县、区建设好精细化工基地,着力打造县域工业发展的新平台;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主动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入园企业早日建成投产。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筹建、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审批落户、建设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抓好企业增资扩产,鼓励现有优质产业在*建立产业链配套项目,扩大投资经营范围;积极筹备参加第1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粤港-欧洲(西班牙)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和第13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等招商活动。三是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方面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国家在土地、税收、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强企业信心,使企业和产业顺利实现过渡升级;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可能引起产业空心化的问题,密切关注今年以来出口增长速度下滑的问题,加强监测,防止出现企业大批外迁、企业生产能力大幅下降等现象。
六、认真抓好财税工作
今年,我市财税工作任务较往年重,增收节支的压力加大。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财税工作。一要继续加大征管力度,全力组织收入,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力争超额完成今年财税增收任务。二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稽查监督,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同时,加强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三要大力增植税源,稳固税基。要通过扶持大型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等措施加强税源建设,使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四要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安排,压缩一般性开支,保证重点支出项目。
七、积极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利因素
一是主动化解土地供需矛盾。牢固树立规划用地、计划用地、集约用地的观念,严格筛选项目,鼓励和安排工业项目进园进区;进一步加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重点对市区用地特别是主要道路两侧的土地进行控制管理,加大盘整收购的力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增加政府调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使我市更多建设项目列为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同时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上向*倾斜;鼓励建设多层式厂房,强化土地高效利用;加强对土地使用各环节的监管,随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防止盲目圈地和闲置浪费土地的现象发生;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增加用电指标,保障电力供应;加大电网建设力度,解决电网建设中“卡脖子”问题,确保电力输送顺畅;科学实施错峰用电计划,转移高峰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用电。三是积极应对物价上涨。认真组织好粮食、猪肉、农用化肥、成品油、蔬菜等物资的供应;加大市场价格动态日常监测、信息分析预警和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继续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好低保人员补贴政策。四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投放。
一、适用范围
直接联系引进外资、民资在市直投资的单位和个人,经市财政局审核其资金(设备和专利技术等按国家标准规范评估值)实际投入到位后,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一)引进资金、企业或项目在市直投资的,在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企业或项目正式投产并产生效益(或缴纳税款)后,对引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收购、兼并、控股市直国有企业的,已全部完成收购、兼并、控股程序(指资金全部到位),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指上缴入库税款比上一年度增加50%以上)和社会效益(指安置原企业职工50%以上,或新增就业人员达到原企业人数50%以上的),对引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属单位或个人工作职责范围以外引资成功的,按实际引进吸收资金(属外币的,按投资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下同)的0.4%给予奖励。
(二)属单位或个人工作职责范围以内引资成功的,按实际引进吸收资金的0.2%给予奖励。
单位或个人工作职责范围以内的对象是指:(1)行业主管部门(市经贸局、外经贸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旅游局等)及其工作人员;(2)受益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企业的工作人员。
四、申请期限
(一)从资金或设备等投资到位后2年内。
(二)属收购、兼并、控股国有企业取得成功的,在完成收购、兼并、控股(指资金全部到位后)1年后提出奖励申请,申请有效期为自完成全部投资后2年内。
五、申请程序和工作时限
(一)引资单位(个人)填写《市直引进外资民资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方(出资者)出具出资证明。
(三)使用(受益)单位出具引资证明。
(四)市劳动保障局审核工人人数(指收购、兼并、控股国有企业的)。
(五)引进民资的,送市经贸局初审;引进外资的,送市外经贸局初审。
(六)经市经贸局或市外经贸局初审后送市财政局审核。
(七)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对引资单位和个人兑现奖金。
(八)工作时限。使用(受益)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局和市外经贸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出具意见;市财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六、奖励方式及资金来源
原则上采取现金(人民币)奖励。奖励资金由当年市财政预算安排。
七、申请奖励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属引进资金的,提供银行进帐单(或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企业或项目投产的证明材料(或缴纳税金证明)。
(二)引进企业或项目,以设备或专利技术等作投资的,属国内全新设备的提供购货发票;属二手设备的提供持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属进口设备的凭报关单、商检鉴定单(以上也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代替);企业或项目投产的证明材料(或缴纳税金的证明)。(三)属收购、兼并、控股国有企业取得成功的,提供收购(兼并、控股)协议、资金到位的银行进帐单、上缴税收凭证、工人人数资料。
(四)税务登记证明。
(五)以上资料需附复印件1份随《市直引进外资民资奖励申请表》报送各单位审核,送市财政局审核时原则上需提供资料原件(接受资料时即予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
八、对弄虚作假骗取引资奖金的,除收缴所得奖金外,将对骗取奖金的单位、个人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遵循事业单位社会化的方向,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引入市场机制,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精干机构人员,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运行效率,营造鼓励人才发展和集聚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改革的原则。以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型、社会公益型、生产经营型三类,实施分类改革。
政事分开,精简效能的原则。理顺政事、事企关系,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明确事业单位的职能;精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统筹兼顾,综合配套的原则。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机构、产权、用人、分配、保障等制度改革相配套,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上下结合,稳中求进的原则。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要坚持群众路线,体现上下结合;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政事分开,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进行精简压缩
1、调整机构设置。对行政管理职能已经萎缩消失、原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失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能够回归行政机关的事业机构,要予以撤销或转型;对职能相近职能交叉的执法、稽查、监督管理单位,要予以归并或综合设置;对行政管理、社会公益、生产经营等职能混合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行政管理职能要移交给行政机关,经营服务性职能要予以剥离,个别单位行政管理、社会公益职能暂时无法分开的,可列入社会公益型单位管理。
2、精简人员编制。对重新调整后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要参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三定”要求,重新界定职能,核编定岗,精简人员;要严格控制编制规模,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充实加强一线执法管理人员,精简压缩辅助人员。
3、规范经费渠道。对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实行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经费管理形式,其行政性收费、基金收入和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所需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二)改变管理模式,对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实施资源重组
1、统筹规划和配置事业资源。对重复设置、职能相近、规模过小、功能萎缩、社会经济效益差的单位,要分别予以重组、调整或撤销。鼓励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性质的联合,组建多种形式的事业服务实体或集团性机构。要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合理布点和集中办学,形成规模办学优势,探索组建以名校为依托的教育联合体,放大名校效应。根据区域性医疗服务的需要,重组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医疗、技术、科研、设备等资源的相互补充和共享。其他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也要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
2、改变财政供给模式。按照公共财政政策的要求,对现有的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要改变公益事业拨款模式,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拨款逐步由“以人拨款”改为“以事拨款”;要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养护、公共场所管理等公用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放宽社会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凡是能由市场参与调节的公益事业均可向社会开放,形成多渠道的公益事业投资格局。鼓励社会资金包括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非义务教育单位可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改组成多元化的股份制单位,让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幼儿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了在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医院外,其他医院可以按国家规定转为营利性机构,具备条件的市属医院可以改造为股份制医院或公开出售转为非公立医院;鼓励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领域向产业化转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改革产权制度,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推行改制转企
根据“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原则上实行全面置换。通过竞价出售、售租结合和增量吸股等方式,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出资收购或控股,改制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存活的单位要予以撤并、注销。要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理清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对改制单位的国有净资产实行作价转让,净资产作价原则上采用市场竞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实施聘用制,确立事业单位新的用人制度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按照内部职能、编制、内设机构情况,科学设置岗位;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按需按岗聘用;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界限,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逐步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对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要实行不同的任用和聘用办法:行政领导的任用可采用招标聘任、选举聘任、委任等多种方式,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将考核结果与其使用、奖惩挂钩。其他管理人员的聘用要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公平竞争、择优上岗,打破身份界限,按其所在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按岗择优聘用,既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以低职高聘。工勤人员的聘用,应在本单位设定的工勤岗位内进行。工勤人员要按照国家关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规定,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对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
(五)推行多元化分配办法,建立事业单位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在政府调控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内,事业单位享有分配自。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市场工资水平来决定其内部分配办法和发放标准,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决定工资分配档次,实行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逐步实现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力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有条件的单位对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事业单位可以试行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收入提成、技术成果转化利润分成、期权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对技术要素的所有者实施收益分配。对事业单位经营者通过试行业绩工资制,把经营者工资收入同单位社会经济效益指标挂起钩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事业单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健全事业单位保障制度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分流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安置方式。对实行聘用制单位中的未聘人员,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有条件的离岗退养、行业(系统)内部调剂等多种途径进行安置。对改制单位,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实行提前退休、离岗退养、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进行人员分流。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要健全人事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合理流动;要全面推行人事制度,为单位自主用人、职工自主择业创造条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实行人事;要健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做好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化解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为了使改革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一年时间完成,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两年时间完成,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改革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意义重大,情况复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事业单位改革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资、体改、劳动保障、国土、工商、税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