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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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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范文第1篇

欧阳修四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母亲独自抚养他,非常不易。因为家境贫穷,母亲没有钱供他上学,便亲自教他识字。母亲还在院子里铺上一层沙子,用芦苇秆在沙地上写写画画,教欧阳修写字。

除了教欧阳修识字、写字,母亲还教他诵读古代文人的优秀著作,让他学习写诗。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欧阳修慢慢地长大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了,他就到乡里的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还将借来的书抄写下来。欧阳修的记忆力很好,往往书还未抄完,他就能背诵所有的文章了。欧阳修专心地读书、写字,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欧阳修小时候写的诗歌、文章,就像大人写的一样有文采。

十二岁那年的一天,欧阳修身背行囊,匆匆忙忙赶了一天路,又累又困。天快黑的时候,他来到襄阳城下,城门已关上了。他抬头看见城头有一个老兵在站岗,便拱手施礼说:“烦请老伯开门,让我进城好吗?”老兵问:“城下是什么人?为什么现在进城?”欧阳修说:“我是一个读书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想进城找个地方住一夜。”老兵本不敢违例开城门,但听出欧阳修是个很懂礼貌的书生,顿起爱怜之心,说道:“既是书生,我出一副对联,你对得出,我就让你进城;对不出,你就明天早晨再进来。”欧阳修答道:“遵命。”于是,老兵念道:“开关早,关关迟,放过客过关。”欧阳修一听这上联,看上去是老兵随口说出来的,其实这副对联连用叠字,非常巧妙,便回答道:“出对子容易,对对子难啊,请先生先对吧。”老兵大声道:“我是要你对的!”欧阳修笑道:“学生已经对过了。”老兵一想,恍然大悟,立即下城楼开了城门。

读到这里,也许同学们会问:“对联讲究的是字数相等,既然上联是十一个字,下联怎么是十六个字呢?”其实,这副对联是:“开关早,关关迟,放过客过关;出对易,对对难,请先生先对。”

[思维互联网]

同学们,欧阳修家里贫穷,但他依然刻苦学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欧阳修范文第2篇

欧阳修文学造诣通达精深,这是众所周知的,但其于养生方面,亦有不少远见卓识,却鲜为人知。在《欧阳文忠集》和《删正黄庭经序》中,我们可以汲取良言妙策,获得深远启迪:这就是他提倡的“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生”,以为顺乎“自然”法则,便是养生之大道。

欧阳修说:“唯不自戕贼,而各尽其天年。”意思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该吃什么就吃什么,只要对身体没有损害,人就自然能够活到应该活的寿命。因此,专门去“茹草木,服金石,吸日月之精光”,是大可不必的。但他也不否认对身体有益的“养内之术”,如“炼精气,勤吐纳,专于内守”等气功活动。

欧阳修信奉为人处事必须“任其自然”,他的儒风雅量常使人叹服。江邻几与欧阳修本来关系很好,然而却在《杂谈》一书中竭力诋毁欧阳修而抬高自己。当时梅尧臣对此事愤愤不平,认为江邻几狂妄自大,不近人情。欧阳修却毫不介意,处之泰然。后来,江邻几病故,欧阳修还亲自前往吊唁,为他撰写墓志铭,无一字之贬,时人看后深受感动。

英宗时欧阳修身居宰辅,手握重权,他不是千方百计地邀宠固位,而是积极地奖掖人才。他推荐三名可以担任宰相的人:吕公著、司马光、王安石。他们不但不是欧阳修的至交好友,反而与他均有前嫌,如吕公著在庆历年间曾极力攻击欧阳修,谎奏他是范仲淹的同党,为此欧阳修被贬谪滁州当了地方官。朝中争论濮王(英宗的生父)可否称皇父的问题,司马光的观点与他完全对立,王安石也极力反对他的看法。尽管如此,欧阳修毕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

欧阳修待人宽厚,处事随和。仁宗时朝廷编修《新唐书》,先是列传部分由宋祁编撰。后来欧阳修中途奉诏进京,主修纪志部分,并完成对全书的总成。御史主张《新唐书》只署欧阳修一人姓名。但欧阳修却坚决不同意,这种胸襟坦白的精神,使宋祁大为感动。 苏洵、苏轼、苏辙父子此时尚是一介布衣,未为人知。欧阳修看了苏氏父子所著的诗文,如获至宝,大为赞赏,认为他们确是难得的人才。后来他向朝廷推荐,从此苏氏父子得以闻名。

欧阳修的“自然”法则,完全是遵循着人类的生命规律。比如,他认为最好的养生方法是“劳其形”,并将古代两位名人夏禹和颜回作了一番对比:“禹走天下,乘四载,治百川,可谓劳其形矣,而寿百年;颜子萧然,卧于陋巷,箪食瓢饮,外不诱于他,内不动于心,可谓至乐矣,而年不过三十。”所以欧阳修切中肯綮,总结出了“劳其形者长寿,安其乐者短命”的养生理念。

他在《秋声赋》中写道:“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人常有多忧多思之老,方壮遽老,方老遽衰,反之以长生之法。”他告诫人们过多的忧伤会伤害心灵,过重的劳动会伤其体形,一个人的智慧与体力是有限的,多愁善感则青壮年会加速老化,老年人就会加速衰竭。此所谓:“性烈之士多招疾患,情郁之人甚少高龄。”

欧阳修还称“才艺调养身心”乃是“自然”法则的重要途径。他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於其间,是为六一。”一代儒宗风流自命,博学多才,他结交“琴、棋、诗、书、画”五友,全身心投入在角色中,久而久之便自然见效,可以达到延年益寿的目标。

他有过“学琴祛疾”的神奇经历,在《送杨置序》文中写道:“予尝有幽忧之疾,退而闲居,不能治也。既而学琴于友人孙道滋,受宫声数引,久而乐之,愉然不知疾之在其体也。夫疾生乎忧者也,药之毒者能攻其疾之聚,不若声之至者能和其心之所不平心而平,不和者和,则疾之忘也,宜哉。”

欧阳修范文第3篇

    欧阳修(1007—1072)是北宋有名的文学家和史学家。4岁时他的父亲就去世了,他是跟着一直守寡的母亲长大的。欧阳修的父亲当过地方官,为人正直、好客。他在世的时候,家中门庭若市,经济也宽裕。他去世后,家境逐步贫寒,后来,竟到了“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地步。孤儿寡母在这样的境况下生活,困难是可想而知的。欧阳修的母亲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她家穷志不穷,靠自己辛勤劳动,一心养儿长大。欧阳修五六岁了,他母亲就教他读书识字,教他做人的道理。没钱买纸笔,就用芦杆代替,把沙铺在地上当纸,一笔一画教欧阳修写字。一年大一年的欧阳修逐渐懂事了。他很体谅母亲,一边读书,一边尽力分担家务。欧阳修尽管已经懂事了,但他不明白母亲怎么有那么大的决心和力量来抚养自己。一次,欧阳修问起了这件事。母亲深情地说:“你父亲死后,我能守寡抚孤,是因为我了解你父亲的品德高尚。我爱他,也爱你,我决心把你培养成像你父亲那样的人。为了你,再大的苦我也能吃。”之后,她对欧阳修又讲起了自己的身世和欧阳修父亲的为人。

    “我嫁到欧阳家的时候,你奶奶已经去世了。可是,我从你父亲对你奶奶的纪念中,知道他是个很孝敬长辈的好人。你父亲在家尊敬长辈,在外当官的时候,对公事严肃认真,从不马虎。他白天办公,晚上还要看公文和案件材料,往往熬到深更半夜。对于死刑的材料,总是反复调查、核实。他常说,人命关天,马虎不得。后来由于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他知道自己不行了,就对我说:‘我不能看孩子长大了,希望你今后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人不要贪财图利,生活上不要过分追求,要孝敬长辈,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是你父亲的遗言,望你好好勉励自己。”欧阳修听到这里,抽泣着对母亲表示:“我一定继承父亲的遗志,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后来,欧阳修做了官,任参知政事。庆历三年,他因积极支持范仲淹、维持新法被贬职。欧阳修的母亲说:“为正义被贬职,不能说不光彩。我们家过惯了贫寒的生活,你思想上只要没有负担,精神不衰,我就高兴。”

    把美德、善行推介给你的孩子们;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只有它,而不是财富——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欧阳修范文第4篇

首先,在作家生活和创作的关系上,提出了“穷而后工”的理论。欧阳修在《梅圣俞诗集序》中曾说:“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夫岂然哉?盖世所传诗者,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盖愈穷则愈工。然则非诗之能穷人,殆穷者而或工也。”这种“穷而后工”论,是继承先秦“诗可以怨”(孔子语)、“发愤以抒情”(屈原),两汉“愤中形外”(刘安)、“发愤者书”(司马迁),齐梁“蚌病成珠”(刘勰)、“苦辛出好诗”(钟嵘),唐代“文章憎命达”(杜甫)、“心中愤气文难遣”(薛逢)、“文士多数奇,诗人尤命薄” (白居易)、“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韩愈)等说而加以发展。《诗话》第10条“孟郊、贾岛以诗穷至死”、第23条“闽人有谢伯初者”“仕宦不偶,终以困穷而卒”、第7条郑都官(谷)、梅都官(圣俞) 皆以仅官至都官而卒等,即用具体而生动的事例又一次证明了“穷而后工”的观点。诗人为何“穷而后工”呢? 一是仕途不畅达者即“士之蕴其所有而不得施于事者”,则集一生精力于立言以求不朽,故能长期处于“虚静”的境地,聚精会神地进行文学艺术创作。二是“穷者”有切身的生活体验,故能写出养尊处优的富者写不出的“穷苦之辞”。

题材应广泛。《诗话》第 27 条论韩愈云:“退之笔力,无施不可……然其资谈笑,助谐谑,叙人情,状物态,一寓于诗,而曲尽其妙。”这是赞扬韩愈不受题材所限,说他无论那种题材都能入诗,且都能曲尽其妙。而对宋初一些人的限制题材的做法,则提出了批评。一褒一贬,表明了欧阳修对诗歌题材问题的鲜明态度。

表达技巧务须多样。如用典,欧氏就不偏执,故他说刘子仪写诗,有的“虽用故事,何害为佳”;有的“不用故事,又岂不佳”。因此,写诗用典或不用典皆可。再如用韵,欧氏也颇讲究,故其对韩愈工于用韵极为欣赏。另外,欧氏对晚唐周朴的“月锻季炼”“极其雕琢”的做法不仅不反对,相反,还对其佳句予以揭载,这也表明他对诗歌艺术技巧的包容。

在诗歌创作规律上,欧阳修借梅圣俞之口以阐述自己的理论观点。如:“圣俞尝与余曰:‘诗家虽率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余曰:‘语之工者固如是。状难写之景,含不尽之意,何诗为然?’圣俞曰:‘作者得于心,览者会以意,殆难指陈以言也。虽然,亦可略道其仿佛:若严维’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则天容时态,融和骀荡,岂不如在目前乎?又若温庭筠‘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贾岛‘怪禽啼旷野,落日恐行人’,则道路辛苦,羁愁旅思,岂不见于言外乎?’”在这段话中,梅圣俞说的诗家的“率意”,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说诗人在作诗的时候,看起来很“随意”,好似冲口而出,不假思索;二是说诗人的诗作风格平淡自然,语言质朴浅近,好似不加雕琢。梅圣俞认为实际并非如此。一时的“随意”是平日苦思的结果,朴素自然的风格产生在千锤百炼之后。故其《读邵不疑诗卷》云:“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又其《依韵和晏相公》亦云:“因吟适情性,稍欲到平淡。苦辞未圆熟,刺口剧菱芡。”欧阳修不仅完全赞同梅圣俞的说法,而且还在《诗话》第4条举梅氏自己的创作实践以证之:“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艰。”即是说:梅圣俞诗歌那种闲远古淡的风格,貌似率意而成,其实构思极艰,是诗人平昔苦吟的产物。梅、欧提倡的平淡出于精思、朴素源于雕琢的观点,当来自唐代的皎然和韩愈。稍后于梅、欧的王安石的《题张司业诗》“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之论,则又当源自梅氏。梅圣俞和欧刚修还对诗作提出了“意新语工”的总体要求。所谓“意新”,指诗作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是“前人所未道者”;所谓“语工”,指通过艰苦的“造语”过程,写出巧夺天工的诗句。总之,“意新语工”包括了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统一。其中又特别强调“至善”的诗歌须“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即是说:“至善”的诗歌应当形象鲜明,新颖独创;同时也必须含蓄蕴藉,寓意深广,达到二者的和谐统一。

欧阳修范文第5篇

这天,丞相吴育来访。欧阳修把客人领进书房。刚坐定献茶,吴育突然发现墙上新添的一幅古画,便起身近观看。端详了好一会儿,吴育禁不住连连点头赞赏起来:

“这是正午牡丹啊,画得好,画得好!”

“你怎么见得是正午牡丹?”欧阳修不解地问

欧阳修范文第6篇

新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对语文的定性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语文学科的定性,新版《大纲》指出:“语文学科是一门基础学科,对于学生学好其他学科、今后工作和继续学习,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提高国民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至于语文学科的功能,新版《大纲》表述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努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人格。”而在语文学科的实践技能培养功能方面,则继续强调要“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提高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能力。”

新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对于语文及语文学科的定性兼顾了工具性与人文性、基础性与综合性,而依然强调其实践性品格。那么,作为中学语文学科教学载体的《语文》教材在编排选材上面就必须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来展开。作为教材核心组成部分的课文选文,是教材组成中最为重要的部分,选文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教材质量的优劣。

在新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视野下,相对而言,中学《语文》的古诗文选文涉及的问题更多,不仅因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保存了文化传统的精髓,而且由于问世时间久远,其所涉及的文献学方面的问题要比其它类型的选文更为复杂。就笔者所见中学《语文》教材课文古诗文的选文,在文献学方面,诸如选文的版本、校勘、注释,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下文笔者拟以所见人民教育出版社各版初中《语文》选文《醉翁亭记》的版本为个案展开讨论。

一、“人教社”各版初中《语文》选文《醉翁亭记》版本简介

笔者所见各版初中《语文》选文《醉翁亭记》所据版本情况如下:

1.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12月第1版初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五册所选《醉翁亭记》注释云:“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1]

2.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6月第2版初级中学课本《语文》第六册所选《醉翁亭记》》注释云:“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2]

3.1994年10月第1版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五册所选《醉翁亭记》注释云:“选自《欧阳文忠公集》。”[3]

4.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五册所选《醉翁亭记》注释云:“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4]

5.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9月第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选文《醉翁亭记》注释云:“选自《欧阳修散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5]

从上可知,“人教社”各版初中《语文》选文《醉翁亭记》所据版本有《欧阳文忠公文集》、《欧阳文忠公集》和《欧阳修散文选集》三种。而各个版本的信息登录并不完整。那么,欧阳修别集的主要版本情况到底如何呢?

二、欧阳修别集主要版本概述

据祝尚书先生《宋人别集叙录·卷第四·欧阳文忠公集》云:“欧阳修著作,两宋刻印甚夥,已录前述,要之有诸集单刻本、多集合刊本(分合不一)、大全集本(《欧阳文忠公集》)、选集本(《文粹》)等四类。”[6]又云:“周必大编刊《欧阳文忠公集》,在光宗绍熙至宁宗庆元间。其跋曰:‘《欧阳文忠公集》……成一百五十三卷,别为《附录》五卷’。”[6]又云:“《欧阳文忠公集》出,欧阳修著作诸集单行、略无统纪、世无善本之局面遂告结束,而成为后代之通行善本。”[6]又云:“全集本旧说元代曾重刊,《天禄琳琅书目》卷六著录一部,称‘此书字法规仿鸥波,深得其妙,定属元时所重刊者。’……《四部丛刊初编》影印之本,向来即以为是元本”[6]。

以关键词“欧阳文忠公文集“查询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网站“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得知《欧阳文忠公文集》有四种。

第一种为日藏汉籍:长泽规矩也编:“和刻本汉籍文集·第1辑”《欧阳文忠公文集》,日本古典研究会、东京汲古书院1978年9月出版发行,乃据宝历14年(1764)3月京都吉田四郎右卫门刊本影印。

第二种为日本宝历十四年(1764)刻本,三十六卷,10册。

第三种为上海古籍出版社所编1993年出版之“四部精要·19·集部四”之《歐陽文忠公文集/坡全集》合本。

第四种为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1936)影印“四部丛刊初编”本,分为6册,其封面题名亦为“欧阳文忠公文集”,亦是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据元刊本缩印。

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卷第四·欧阳文忠公集》谈到欧阳修著作的“选集本”时云:“日本宝历十四年(一七),吉田四郎右卫门刻《欧阳文忠公集》三十六卷……是本今上海图书馆及美国国会图书馆有著录。”[6]则日本宝历十四年刻本亦名《欧阳文忠公集》。抑或第一种乃影印出版时更名《欧阳文忠公文集》?而第二种岂是国家图书馆藏本名《欧阳文忠公文集》与上海图书馆著录本异耶?而第三种虽其“目录”首页之前页有“欧阳文忠公文集宋欧阳修撰一——五七六”字样,但其“目录”首页即有“欧阳文忠公集”字样。据此推测,此《欧阳文忠公文集》之底本亦是《欧阳文忠公集》,而仅在影印出版时更名《欧阳文忠公文集》而已。而第四种既明言影印四部丛刊初编本,则其名必为《欧阳文忠公集》。笔者未见原书,从“超星百万图书馆包库”查得商务印书馆同版重印(印次不明)之《欧阳文忠公文集》第二册之电子版,确认亦仅是影印时更名为《欧阳文忠公文集》而已。

三、中学语文古诗文选文需据善本

善本,原指古籍诸版本中,比一般本子优异的刻本或写本。近代文献学大家张舜辉《论版本》一文中引清末张之洞《輶轩语·语学篇》“读书宜求善本”条云:“善本非纸白版新之谓;谓其为前辈通人用古刻数本,精校细勘付刊,不讹不阙之本也。”又云:“善本之义有三:一、足本(无阙卷,未删削);二、精本(一、精校,一、精注);三、旧本(一、旧刻,一、旧钞)。”[7]简而言之,是精校、精注的旧本、足本。中学语文所谓古诗文选文必据善本,意指语文教材选择古诗文进课本,其底本必须选择精校精注的本子。那么,“人教社”四个版本的选文《醉翁亭记》是否依据了善本呢?

上文谓1982年版、1988年版和2001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1994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集》”,2007则“选自《欧阳修散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据查,《欧阳修散文选集》为陈必祥编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为上海古籍出版社“唐宋家散文选集”丛书之一本。陈必祥在《前言》中说:“本书的选文依据四部丛刊本。在题解、注释方面参考了有关欧阳修散文的一些选本,吸收了前人和今人的某些研究成果。”

而《欧阳文忠公集》最晚出者为“四部丛刊本初编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才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一般而言,图书出版尤其是古籍,后出转精者多。而现在多种欧阳修集整理本或选本亦多以“四部丛刊初编本”《欧阳文忠公集》为底本,则可见其确实为善本。据笔者查阅,《四部丛刊》最近一次重印为上海书店据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八年(1926)版重印,时间为1984至1989年。而集部重印时间为1989年3月。

据上文所述,以选文需依善本的原则,“人教社”版《语文》教材各版在有关《醉翁亭记》版本出处的注释应补充完善为:

1.1982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四部丛刊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

2.1988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四部丛刊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

3.1994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集》,上海书店影印四部丛刊本,1989年3月第1版。”

4.2001年版:“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上海书店影印四部丛刊本,1989年3月第1版。”

5.2007年版:“选自《欧阳修散文选集》(陈必祥编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而欧阳修诗文的各种整理本,全集的最新校笺本为2009年出版的洪本健《欧阳修诗文集校笺》,该本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而以日本天理大学天理图书馆藏本为主要参校本,并适当参考其他版本,洵为后出转精之善本也。

四、“让泉”也,非“酿泉”也

在“人教版”各版初中《语文》的课文《醉翁亭记》中,“酿泉”两见,为“酿泉也”与“酿泉为酒”。糜华菱先生早在1984年第10期《语文学习》就撰文《考实》指出,前边的“酿泉”应为“让泉”,指泉之名;后边的“酿泉为酒”不误,乃“酿让泉之水以为酒”之意。

朱东润先生《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二册选录欧阳修《醉翁亭记》,谓“《四部丛刊》影元本《欧阳文忠公集》卷三十九”[8],而注释第一处“酿泉”云:“水清可以酿泉。酿,原作‘让’,据别本改。”[8]。笔者未亲见四部丛刊本《欧阳文忠公集》。然据此可知,“四部丛刊本”第一处作“让泉”也,非“酿泉”也。洪本健教授的《欧阳修诗文集校笺》第一处即作“让泉”,第二处作“酿泉”。如此便是也。[9]

于此,亦可见中学语文教材古诗文选文必据善本之重要性之斑也。

五、余论:教材修订要紧盯最新学术动态

人民教育出版社自1982年版至2007年版的初中《语文》教材,25年间刚好有5个版本,平均5年一个版本,即5年修订改版一次。这样的频率还是很快的。当然,这样的速度频率适宜与否另当别论。如果以后教材再修订,涉及到古诗文选文的文献学方面的问题(版本、校勘、句读、注释等等)要详细修订,使之越来越完善。欲达成此目的,则需要紧盯学术界研究的最新动态,注意最新研究成果并加以吸收运用到教材中。

依此速度,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将很快又出新的修订版,如果《醉翁亭记》依然在选文之列,那么,笔者以为,在更为完善的整理校笺本出来之前,洪本健的《欧阳修诗文集校笺》当做为选文的最佳版本依据。则其选文出处的注释应该是:“选自《欧阳修诗文集校笺》(洪本健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

参考文献:

[1]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编辑室编.初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五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

[2]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一室编.初级中学课本《语文》第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

[3]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一室编著.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五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4]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编著.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语文》第五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5]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6]祝尚书著.宋人别集叙录[N].中华书局,1999.

[7]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委员会古籍版本研究组编.版本学研究论文选集[N].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

[8]朱东润主编.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二册)[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欧阳修范文第7篇

某顿首,师鲁十:兄书记:

前在京师相别时,约使人如河上。既受命,便遣白头奴出城,而还,言:不见舟矣。其夕,及得师鲁手简,乃知留船以待,怪不如约。方悟此奴懒去而见绐。

l临行,台吏催苛百端,不比催师鲁人长者有礼,使人惶迫不知所为。是以又不留下书在京师,但深托君贶因书道修意以西。始谋陆赴夷陵,以大暑,又无马,乃作此行。沿汴绝淮,泛大江,凡五千里,用一百一十程才至荆南。在路无附书处,不知君贶曾作书道修意否?

及来此问荆人。云去郢止两程,方喜得作书以奉问。又见家兄言:有人见师鲁过襄州,计今在郢久矣。师鲁欢戚不问可知,所渴欲问者。别后安否?及家人处之如何?莫苦相尤否?六郎旧疾平否?

修行虽久,然江湖皆昔所游,往往有亲旧留连,又不遇恶风水,老母用术者言,果以此行为幸。又闻夷陵有米、面、鱼,如京洛;又有梨栗、橘柚、大笋、荼,皆可饮食,益相喜贺。昨日因参转运,作庭趋,始觉身是县令矣。其余皆如昔时。

师鲁简中言,疑修有自疑之意者,非他,盖惧责人太深以取直尔。今而思之自决,不复疑也。然师鲁又云暗于朋友,此似未知修心。当与高书时,盖已知其非君子,发于极愤而切责之,非以朋友待之也。其所为何足惊骇,路中来颇有人以罪出不测见吊者,此皆不知修心也。师鲁又云非惠亲,此又非也。得罪虽死,不为忘亲,此事须相见可尽其说也。

五六十年来。天生此辈。沉默畏慎,布在世间,相师成风。忽见吾辈作此事,下至灶门老婢,亦相惊怪,交口议之。不知此事古人日日有也。但问所言当否而已。又有深相赏叹者,此亦是不惯见事人也。可嗟世人不见如往时事久矣!往时砧斧鼎镬,皆是烹斩人之物,然士有死不失义,则趋而就之,与几席枕藉之无异。有义君子在傍,见有就死,知其当然。亦不甚叹赏也。史册所以书之者,盖特欲警后世愚懦者,使知事有当然而不得避尔,非以为奇事而诧人也。幸今世用刑至仁慈,无此物,使有而一人就之,不知作何等怪骇也。然吾辈亦自当鲍口不可及前事也。居闲僻处,日知进道而已。此事不须言,然师鲁以修有自疑之言,要知修处之如何,故略道也。

安道与予在楚州,谈祸福事甚详,安道亦以为然。俟到夷陵写去,然后得知修所以处之之心也。又常与安遭言,每见前世有名人,当论事时,感激不避诛死,真若知义者,及到贬所,则戚戚怨嗟,有不堪之穷愁,彤于文字,其心欢戚无异庸人。虽韩文公不免此累。用此戒安道,慎勿作戚戚之文。师鲁察修此语,则处之之心又可知矣。近世人因言事亦有被贬者,然或傲逸狂醉,自言我为大不为小。故师鲁相剐自言:益慎职,无饮酒。此事修今亦遵此语。咽喉自出京愈矣,至今不曾饮酒。到县后勤官。以惩洛中时懒慢矣。

夷陵有一路,只数日可至郢。白头奴足以往来。

秋寒矣,千万保重。不宣。

修顿首。

(节选自《欧阳修集》)

【赏析】

宋仁宗景年间,革新派代表人物范仲淹知开封府,当时丞相吕夷简执政,升官得重用的多出其门。为人正直的范仲淹看不过去,就上了一份《百官图》给吕夷简,并上书批评时政,劝谏仁宗疏远吕夷简。

吕夷筒知道后大怒,遂与开封府的某些人达成同谋,指证范仲淹“离间大臣,自结朋党”。宋仁宗架不住吕夷简等一再鼓噪,就把范仲淹贬至饶州。

处分决定公布后,本来和范仲淹关系一般的秘书丞余靖第一个站出来替他说话,吕夷简马上把他归人范党,于是余靖也遭到贬职,

太子中允尹洙听到这个消息,也上了一道奏章,于是尹洙也被贬为郢州(今湖北钟祥县)税监。

时任馆阁校勘的欧阳修才30岁,他看到高若讷也跟着吕夷简一伙儿诋毁范仲淹,便写了封信去责备高若讷身为谏官,不但不替无辜的范仲淹等辩白,反而落井下石。高若讷这把这封信当作罪证上交朝廷,于是欧阳修也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县令。

尹师鲁,欧阳修的挚友,一生怀才不遇,郁郁而终。

他们是好友,两人同是被贬,尹洙在欧阳修被贬后,对欧阳修的情况有所不解,就写信询问。于是欧阳修便写下这封信回复他的询问。把言事得罪朝廷视为固然,不以迁谪之情萦怀。在贬所欧阳修勤官慎职,不作穷愁的文字,凸显泰然的心境,充满积极向上的气概,凝成一股气韵萦绕于字里行间。

全文行文朴实,如叙家常,充满理解,对于同遭贬谪的朋友而言,这便是最好的鼓励和支持了。此文不见欧阳修一贯豪壮磅礴的气势,不见大开大合的曲折,而代之以反复亲切的慰藉、叮咛,细腻入微的表白、鼓励。拉家常,叙衷肠,文字婉转周密,感情真切动人,作者措辞选用了不少日常生活用语,如白头奴、家兄、家人、老母、米、面、鱼、梨栗、桔柚、大笋、灶门老婢等,这些词语显得亲切平易。另外,多用松弛自由的散句,也增添了行文的平易自然,舒缓亲切。

【练习】

1 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颇有人以罪出不测见吊者 见:我

B 虽韩文公不免此累 累:负累,缺点

C 以惩洛中时懒慢矣 惩:惩罚

D 使有而一人就之 就:触犯

2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 昨日因参转运 因利乘便

B 到县后勤官,以惩洛中时懒慢矣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C 非以为奇事而诧人 闻其音而知其姓氏

D 然师鲁又云暗于朋友 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3 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与现代汉语不同的一项是( )

A 感激不避诛死 B 夷陵有一路,只数日可至郢

C 其心欢戚无异庸人 D 见有就死,知其当然

4 下列分析概括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 作者没有在京城给师鲁留下书信,只好再三托付王君贶写信时顺带告之自己的情况,接着就向西出发了。

B 作者正面回答了师鲁的三疑。一是师鲁怀疑欧阳修有自疑之意,二是怀疑欧阳修不了解朋友,三是怀疑欧阳修不是不孝,欧阳修都一一予以否定,旨在说明自己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态度坚决。

C 近代也有因为正直敢言而被贬的人,但某些人被贬后便放荡纵酒。自称我只做大事不做小事。

D 作者集中恳谈了自己被贬后的思想,决定直面人生,勇对逆境,既不“戚戚怨嗟”,也不“傲逸狂醉”。向老朋友表示了自己坚守正道。始终不渝的心迹。

5 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其夕,及得师鲁手简,乃知留船以待,怪不如约。方悟此奴懒去而见绐。

(2)五六十年来,天生此辈,沉默畏慎。布在世间,相师成风。

(3)史册所以书之者,盖特欲警后世愚懦者,使知事有当然而不得避尔,非以为奇事而诧人也。

【参考答案】

1 C(惩:改掉)

2 C(c均为表顺承的连词;A前者表原因的介词,后者表凭借的介词;B前者为表目的的连词,后者为表凭借的介词D前者为介词,对于;后者为介词,在)

3 A(A古义:感慨激愤,今义:为别人的好意或帮助而对他有好感;B古今意义均为“几天”:C古今意义均指“平常的人”:D古今意义均指“应当这样”)

4 C(“做大事不做小事”错。应为“做大事不拘小节”)

5 (1)当天晚上,等到我收到了你亲手写的便条,才知道你停船在河边等待,怪我不派人相送赴约。我才想到是那个仆人懒得去送行,用谎话来欺骗我。

欧阳修范文第8篇

关键词:《春秋》大义;纪传史体;体例;体裁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7)01-0010-04

《春秋》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大源头,其所蕴含的思想旨趣被称为“《春秋》大义”。宋代是《春秋》学与史学并为显学的时代。宋儒相率极言《春秋》大义,宋代史家以《春秋》大义为修史的思想指导也蔚为风气。因此,宋代纪传史体在体例和体裁两个方面都深受《春秋》大义影响。

一、宋人对《春秋》大义的认识

《春秋》大义即是《春秋》历史叙事中所体现的儒家等级礼法观念。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和社会伦理标准,儒家等级礼法观念以“尊尊”、“亲亲”为至高原则。从这种原则出发,《春秋》笔法主要表现出四方面的“大义”,即“正名”、“尊王”、“攘夷”、“正统”四个方面。宋儒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极为重视,进行了大量阐发。

第一,“正名”思想。孔子是儒家等级礼法思想的奠基者。他把“正名”看成是礼乐秩序的基础。具体来说,就是认为“正名”与刑罚之政密切相关:“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①孔子之所以著《春秋》,就是希望通过历史记述对礼乐崩坏之事正名,揭示违反礼法等级秩序的事件中的应有名分。举例言之,周代的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春秋时的吴、楚都未臣服于周的统治,其国君自称为王,但《春秋》从周代礼法等级秩序出发,认为吴、楚是蛮夷之国而称其国君为“子”;齐国国君自称为“公”而僭越了周王给予的封号,《春秋》于是称之为“侯”;宋国虽弱,但因为是殷商之后、中原正统,故《春秋》以“公”称宋。这些记述虽与史实相去甚远,却正是《春秋》矫正礼乐崩坏的正名之举。

欧阳修是宋代推崇《春秋》“正名”之旨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正名”是为政之始,是达到政治完备的必要前提,说:“正名立制,言顺事成,然后因名迹以考实,而其文章事物粲然无不备矣,……孔子言‘为政必也正名’,孟子言‘为政必始经界’,岂虚言哉?”[1]欧阳修还进一步认为孔子著《春秋》就是要通过为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正名来达到明辨善恶是非的目的,他说:“孔子何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此《春秋》之所以作也。”[1]

第二,“尊王”之旨。春秋时,周天子的权威已名存实亡,但《春秋》仍根据礼法等级秩序推崇其至尊地位。《春秋》鲁僖公二十八年记曰:“天王狩于河阳”,而实际的情形是晋文公于这一年举行践土之盟,并在盟会上传见了周天子。《谷梁传》释《春秋》曰:“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史记・晋世家》也称:“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从礼法角度而言,诸侯召见天子是对天子尊严的极大践踏,所以《春秋》才以“狩于河阳”来掩盖天子受诸侯之召赴会的耻辱。

宋代《春秋》学特重“尊王”之义。北宋初年,泰山先生孙复大力提倡《春秋》尊王之义。孙复身居国子监直讲之职,关心现实政治,对北宋政权完成天下一统抱有期望和激励之心,因此作《春秋尊王发微》,专门阐述《春秋》之尊王大义。宋儒普遍认同孙复所言《春秋》尊王之义。北宋经史大家欧阳修曾作《春秋论》和《春秋或问》,同样把尊王看成是《春秋》大旨,并且自立新说,从尊王角度重新解《春秋》所记史事。胡安国是南宋《春秋》学的代表人物,也特重阐发《春秋》尊王之义,既从礼法思想角度倡言尊王,又从政治角度鼓吹王者独尊与君主专制。

第三,“攘夷”之义。《公羊传》较早指出《春秋》“攘夷”之义。“成公十五年”论称:“《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孔子注重礼乐制度,故据此认为诸夏优于夷狄。“攘夷”成为《春秋》笔法的一个重要特征。例如,从中原礼乐文化角度而言,吴、楚处在文化边缘地带,因此《春秋》无视吴、楚国君以王自称的史实,而称其为“子”或“人”。

孙复的《春秋尊王发微》在集中阐发尊王之义的同时也不忘攘夷之义,强调《春秋》贬斥夷狄、反对少数民族侵扰中原的宗旨。一方面,二程认同《春秋》经传“进于夷狄则夷狄之”的观点。程颐解释《春秋》桓公二年“滕子来朝”之语,称:“滕本侯爵,后服属于楚,故降称子,夷狄之也。”[2]另一方面,二程言理,斥责礼法沦丧、混乱失序,而将“夷狄”作为这种状态的代称和表征。所谓“后世人理全废,小失则入于夷狄,大失则入于禽兽”②之类的说法不仅把礼法等级秩序视为“人理”,也把夷狄看成是人理荒废的状态。

宋室南渡之后,来自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更加强烈,胡安国等人治《春秋》,将攘夷之义提升到了更为显著的位置上。胡安国在《春秋传序》中阐发《春秋》要旨,明确提出“用夏变夷”即是《春秋》的一大要旨,还认为攘夷是孔子的“治中国御四夷之道”,使攘夷与尊王并列成为《春秋》学阐发的重点。

第四,“正统”论萌芽。《春秋》大义暗含有正统观念。《春秋》之尊王攘夷,尊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否定作为夷狄的吴、越之王,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在“三王”之中立周为正统,实际上含有正统观念。

宋代《春秋》学特重“正统论”。北宋时,欧阳修首先明确提出正统论源自《春秋》。欧阳修称:“正统之说肇于谁乎?始于《春秋》之作也。当东周之迁,王室微弱,吴、徐并僭,天下三王。……仲尼以为周平虽始衰之王,而正统在周也。”[1]在多民族政权并立的政治格局中,欧阳修敏锐地觉察到《春秋》尊周而贬斥吴、楚有正统论意味,因而指出历史事实上的三王并立状态在《春秋》记述中变为周天王独尊就是一种正统之说。

到南宋时,偏据的政治现实促使学者更加重视辨明正统,以此说明南宋政权的合法性。朱熹将正统论上升为《春秋》的基本思想,认为《春秋》所体现的大义不外乎明尊王、辨夷夏的正统思想,称:“《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③朱熹因此不满意《资治通鉴》不合正统之义,“病其于正闰之际”,④着意编纂《资治通鉴纲目》,为其手订突显正统之义的《凡例》。

二、《春秋》大义对纪传体体例的影响

体例是史书的内部结构,宋代大量史著的体例安排都反映出《春秋》大义的影响。

首先,《春秋》的“正名”思想影响了一些纪传体史书的体例安排。最典型的例子,即是欧阳修作《新五代史》创立“家人传”。司马迁著《史记》,用“本纪”记述诸侯和贵族。班固著《汉书》,将诸侯、宗室和后妃放入“列传”。欧阳修之前的正史,沿用班固的做法。欧阳修著《新五代史》设“本纪”记载割据政权,又在“列传”中专门立“家人传”记录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和后妃。《新五代史》的做法较之前代正史分类更为细致。《新五代史》的这种体例即源于欧元修的《春秋》“正名”思想。

欧阳修推崇《春秋》的正名思想,在撰述《新五代史》的过程中,根据五代政权更迭频繁、割据政权迭出的时代特点,别出心裁,将正名思想贯穿于该书体例的设计。纪传史体祖述马、班。按照《史记》体例,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与后妃和其他割据政权应列入“本纪”,如果按照《汉书》体例,则应当为之作传。但《新五代史》一改前人传统,立“家人传”记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与后妃,而为其他割据政权立“世家”,创造性地将《史记》和《汉书》记述诸侯、宗室和后妃的体例融为一体。从编纂思想角度来说,欧阳修将“五代”纳入正统统序,而把“十国”排除于正统,因此通过“家人传”和“世家”来区分正统与非正统政权的名分,以此正名。

可以说,《新五代史》设立家人传和世家,是因为欧阳修对五代和十国政权的历史定位不同。欧阳修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政权列入正统统序,为其君主立本纪,而为其宗室、后妃立家人传,紧接本纪之后,显示出五代宗室与后妃在礼法上的地位高于他人。

欧阳修认为十国不是正统政权,但是五代之君也没有足够的地位将十国视为夷狄,因此秉承“《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世乱则疑难之事多,正疑处难,敢不慎也”[3]的态度,将十国置于高于夷狄而低于五代政权的地位。欧阳修效仿“《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通过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也就是通过世家的撰述来对乱世非正统之君拨乱反正。其具体的做法是,在世家中,除对东汉(北汉)有“异辞”外,不书十国封爵、朝贡。也正是因为欧阳修给予了十国特殊的地位,因此为其立世家,使得其在历史编纂中的位置高于夷狄的附录,而低于五代的本纪。

其次,宋代纪传体史书继承了《春秋》为尊王而讳书的叙述规则。为尊者、亲者隐去不光彩事迹的讳书在中国古代史学中较为普遍,宋代盛行《春秋》尊王之义,讳书风气尤重。欧阳修作史即多用讳书。钱大昕曾论《新五代史》对周世宗的讳书,称:“周世宗之才略,可以混一海内而享国短促,坟土未干,遂易他姓,洪容斋认为失于好杀,历举薛史所载甚备”,但欧阳修则对其好杀行迹“多芟之”。[4]欧阳修并没有为后周隐讳的必要,但因为其将后周列入正统,所以叙事时多有讳书,这种做法无疑与《春秋》讳书的示范和《春秋》大义的影响有关。

宋儒多著当代史,因为与现实政治的密切关系,此类史著讳书更多。王称在《东都事略》中记载“靖康之变”时,隐讳徽、钦二宗遭金人俘虏之事,而记为二帝“北狩”:“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道君皇帝出郊。三月丁巳,道君皇帝北狩。”“丁巳,道君皇帝北狩。夏四月庚申朔,皇帝北狩。”所谓“皇帝北狩”的说法,正是对《春秋》“天王狩于河阳”的模仿。

再次,宋代纪传体史书以附录之体记载少数民族,是受《春秋》“攘夷”观念影响。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创立“四夷附录”之体,专门记载契丹等少数民族。司马迁著《史记》,将对少数民族的记述归入“列传”,《新五代史》之前的正史一般沿用这一做法,只有《晋书》设立“载记”记录非正统政权,少数民族政权也被归入其中。欧阳修改变以往正史将少数民族归入列传的做法,另创“四夷附录”。欧阳修认为春秋时期夷狄与诸夏并立而孔子贬斥夷狄,他说:“昔者戎狄蛮夷杂居九州岛之间,所谓徐戎、白狄、荆蛮淮夷之类是也。三代既衰,若此之类并侵于中国,故秦以西戎据宗周,吴、楚之国皆僭称王。《春秋》书用子,《传》记被发于伊川,而仲尼亦以不左衽为幸。”[1]在宋代民族矛盾激化的背景下,欧阳修将《春秋》的攘夷思想发挥得更为激烈,甚至视夷狄为掠夺成性的禽兽,称:“夷狄资悍贪,人外而兽内,惟剽夺是视。”⑤因此,欧阳修坚决反对少数民族威胁中原汉族政权,在《新五代史》的体例上贬斥少数民族,将对契丹、回鹘等少数民族的记载放入卷末的三卷“四夷附录”。王称著《东都事略》,沿用了《新五代史》的这一体例,在全书卷末设附录八卷,记载辽、金、西夏、西蕃、交趾。

另外,宋代的《春秋》正统观对一些纪传体史书有重要影响。萧常著《续后汉书》,正统思想成为其体例设计的重要原则。萧作帝蜀汉而伪魏、吴,所以该书只为蜀汉君主立帝纪,为蜀汉之臣立列传,以显示蜀汉的正统地位。其记载魏、吴人物的体例,则示其为僭伪:其一,萧作将魏、吴君臣全部列入“载纪”,表明其为僭伪。其二,魏、吴“载纪”一律以人物姓名标目,即使君主也不例外,通过否定其地位来否定其政权的正统性。

马令作《南唐书》三十卷,采用纪传体,“其书首《先主书》一卷,《嗣主书》三卷,《后主书》一卷,盖用《蜀志》称主之例。”[5]又立有《诛死传》一卷、《归明传》一卷及《叛臣传》一卷。

可以看出,马令模仿《三国志》称吴、蜀君王为“吴主”、“蜀主”的做法,将南唐君王称为“先主c”、“嗣主Z”和“后主煜”,以辨明其僭伪性质。马令设《诛死传》,记录南唐被君主冤杀的贤臣,意在指斥南唐君主滥杀,他说:“南唐享国日浅,可名之士无几,而诛死太半。……南唐之亡非人亡之,亦自亡也。为国而自去其股肱,譬诸排空之鸟而自折其羽翮,孰有不困者哉?”⑥马令通过立《诛死传》记录南唐君主的无道之举,从而体现出对非正统政权的贬斥。马令的正统观也影响到《南唐书》中其他一些类传的设立。马令据《春秋》君臣之义,贬斥背主投敌之臣,立《叛臣传》,但是又立《归明传》,C偶锹寄咸仆犊勘彼蔚拇蟪肌6杂谕样叛国投敌的历史人物,马令将其归入不同类传,是其正统观念使然。《归明传序》称:“呜呼!生草昧之世,事偏据之国。君臣上下,扌卸已矣。及其一G圣人之化而得其所归,则何异于离屋之幽,即天日之鉴哉!故南唐之士事皇朝者皆谓之归明。”由于马令以北宋为正统,因此对叛臣区别对待,叛归北宋者入《归明传》,其余则入《叛臣传》。

三、《春秋》大义对纪传体体裁的影响

体裁是史书的外部形式。《春秋》对宋代纪传体体裁的影响突出表现在正统论促进“载记”类史书的发展上。“载记”类史书中有很多采用纪传体,但往往又要作一定的体裁变化,以使政权之正闰相别,因此形成了纪传体的变体。宋代的《春秋》正统论,不仅使“载记”类史书数量剧增,而且形成了一些纪传体的变体形式。

首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宋代载记类史书的发展是正统论流行的产物。《四库全书总目》论说载记类史书称:

五马南浮,中原云扰。偏方割据,各设史官。其事迹亦不容泯灭,故阮孝绪作《七录》,“伪史”立焉。《隋志》改称“霸史”,《文献通考》则兼用二名。然年祀绵邈,文籍散佚,当时僭撰,久已无存。存于今者,大抵后人追记而已。曰“霸”曰“伪”,皆非其实也。案《后汉书・班固传》,称撰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为“载记”。《史通》亦称平林、下江诸人,《东观》列为“载记”。又《晋书》附叙十六国,亦云“载记”。[5]

《四库全书总目》指出载记类史书曾有“伪史”和“霸史”的名称,班固和《东观汉记》使用“载记”之名,《晋书》首先在正史中设载记。所谓载记,就是记载非正统政权的史体。

宋代《春秋》正统论大盛,载记类史书也得以发展。欧阳修具有强烈的正统观念,将载记之名又改为伪史,在《崇文总目》中设“伪史类”,又与宋祁在《新唐书・艺文志》中著录伪史类史书“一十七家二十七部五百四十二卷”。[6]欧阳修论及立伪史类的旨趣说:

周室之季,吴楚可谓强矣,而仲尼修《春秋》,书荆以狄之,虽其屡进,不过子爵,所以抑黜僭乱而使后世知惧。三代之弊也,乱极于七雄并主;汉之弊也,乱极于三国;魏晋之弊也,乱极于永嘉以来;隋唐之弊也,乱极于五代。五代之际,天下分为十三四,而私窃名号者七国。及大宋受命,王师四征,其系累负质,请死不暇,九服遂归于有德。历考前世僭窃之邦,虽因时苟偷,自强一方,然卒归于祸败。故录于篇,以为贼乱之戒云。[1]

欧阳修指出设立伪史类的依据是《春秋》正统论,他认为《春秋》以周为正统而贬斥吴、楚,是为了“抑黜僭乱而使后世知惧”,从而达到劝惩效果。从三代以至北宋建立之前,出现了战国、三国、东晋南朝、五代几个“乱极”时代,僭伪政权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著录“伪史类”史书发挥“贼乱之戒”的作用。晁公武应当受到了欧阳修的影响,在《郡斋读书志》中也设有伪史类,从宋人的政治立场出发,著录自晋至金记载“伪政权”的史书。而宋代载记类史书的数量也较前代大为丰富,仅《四库全书》收录宋人专门记载南唐史事的载记类史书就有六部。

其次,宋代载记类史书在纪传体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形式变化。宋代的载记类史书没有统一的体裁体例,有的采用纪传体,有的根据所述内容采取较为特殊的体例,有的没有条目只是叙事,但都体现出正统思想。

龙衮著《江南野史》,实际上采用纪传体的体制著述,但为了区别于正史,而不称纪传体,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只设传而不立纪,采取这种体裁形式,是为了将南唐君王和大臣采取相同体例予以著录,不用纪传予以区分,以表示不承认南唐君王的合法性,并且仿《三国志》称吴、蜀君王为“吴主”、“蜀主”的做法,将南唐君王称为“先主c”,“嗣主Z”,“后主煜”。

陆游所著《南唐书》也是纪传体,与龙衮、马令的南唐史著述不同,为南唐诸帝立本纪,但是陆游的这一做法并不违背宋人的正统观。陆游解释自己为南唐诸帝立本纪的原因说:

昔马元康、胡恢皆尝作《南唐书》,自烈祖以下,元康谓之“书”,恢谓之“载记”,苏丞相颂得恢书而非之曰:“夫所谓“纪”者,盖摘其事之纲要系于岁月,属于时君。秦庄襄王而上与项羽,皆未尝有天下,而史迁著于“本纪”,范晔《汉书》又有《皇后纪》。以是质之,言“纪”者不足以别正闰。陈寿《三国志》吴、蜀不称纪,是又非可法者也。苏丞相之言,天下之公言也,今取之自烈祖而下皆为纪,而用史迁法总谓之“南唐纪”云。⑦

可见,陆游赞同苏颂的观点,认为本纪之体只是因时君编年纪事,“不足以别正闰”,马令、胡恢的《南唐书》不为南唐诸帝立本纪违背了本纪的立意,因此陆游才仿效《史记》立《秦本纪》和《项羽本纪》、《后汉书》立《皇后纪》的做法,为南唐诸帝立本纪。

郑文宝作《江表志》,体例较为特殊。《江表志》共三卷,每卷著录一位南唐君主,仅记录君主之事,列“皇后”、“皇子”、“宰相”、“使相”、“枢密使”、“伪王”、“将帅”和“文臣”姓名。实际上是仅立本纪,略去列传,又将传主姓名附录于本纪的一种纪传体变体。而这种体裁的目的,则与将南唐视为伪政权的正闰之辨有密切关系。

另外,陈彭年撰《江南别录》,不设条目,体例同于一般记事文章,索性将纪传混为一体,彻底从史体角度否定了南唐的正统地位。《江南馀载》作者不可考,也同于《江南别录》之体。

总而言之,宋儒热衷于探讨的“正名”、“尊王”、“攘夷”及“正统”等《春秋》大义,对宋代纪传史体在体例和体裁两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一个重要史学现象。

注 释:

①《论语・子路》。

②程颐、程颢:《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七《伊川先生语三》。

③朱熹:《朱子语类》,卷八十三,见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十七册。

④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李宾老》。

⑤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下《回鹘传下》。

⑥马令:《南唐书》卷十九《诛死传》,《四库全书》版。

⑦陆游:《南唐书》卷一《烈祖本纪》,《四库全书》版。

参考文献:

[1]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李逸安点校.中华书局,2001.

[2]程颐.河南程氏经说[A]//二程集[M].中华书局,2004.

[3]欧阳修.新五代史[M].徐无党注.中华书局,1974.

[4]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M].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5]永等.四库全书总目[M].中华书局,1965.

[6]W阳修,宋祁.新唐书[M].中华书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