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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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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集约用地;城镇建设用地;调控

1.引言

党的十报告多次提及土地,指出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更好地促进中国城镇化发展。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今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更是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定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

2.当前我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

2.1建设用地集约化管理不完善

首先,没有很好的指标体系来规范建设用地。虽然当前已经颁布了很多相关行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但时代在进步,经济条件在改善,还需要更深层次的完善。其次,土地利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国土部门往往会在土地利用方面只重事前审批,却忽视了批后监管,没有有效监督那些不按用地批文和使用合同开发的建设行为,最终引起土地资源无法做到优化配置,浪费了很多土地。

2.2存在建设用地闲置现象

很多城镇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并不科学,布局显得比较零乱,其中很多城镇居民点并没有进行统一布局,城镇居民擅自零乱的建房现象严重,甚至一些村民闲置自己的旧宅基地,却占用村中的自留地建新房,最终引起村中出现很多边角地,浪费了土地资源。在一些乡镇中,由于只注重前期的招商引资,而对于后期的监督管理则没有很好的做到位,就使得企业中存在着征而不用、征多用少的现象,使得土地闲置。此外,虽经过挖潜利用,对部分闲置土地进行了盘活,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建设用地有着很大的可调整利用的潜力。

2.3集约节约用地中存在的问题

如果不能正确的处理环境资源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就很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采用集约节约用地模式时往往只重视建设而不重视理念,在处理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上没有摆正两者的位置。相关的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目前还不够合理,需要不断的改进。相关的地单位和个人的自觉性不高,没有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使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不强。

2.4集体土地利用粗放

由于一些城镇在进行建设的工程中,由于缺乏规划,土地管理方面的措施不到位,使得居民点用地出现“建新不拆旧、村庄外延、一户多宅、内空外撑”以及出现布局混乱、超占、松散等粗放的利用现象。在农村中,对于建设用地出现失控、耕地浪费的现象。此外,在农村居民点中,大多是以外延扩张为主,从而忽视了对于其内涵的挖掘,使得新居民点不断扩大,而旧的居民点却荒废。

3城镇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控思路

3.1应对现存的限制土地进行全面系统的清查

城镇中的闲置用地较多,只要新建项目可以用到闲置用地的,就坚决不用其他土地。对于那些不利于城市规划和开发的闲置土地,可以通过收回或者土地托管的方式来处理,并将他们都归到政府土地的储备库中。并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树立起集约用地的新理念,使人们充分认清面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收紧地根、严格用地计划管理的新形势,要发展,就必须坚持内涵挖潜,实行资源的集约利用,以极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3.2强化城乡规划对城镇集约化建设用地的指导

要强化城镇区域的科学规划,以城镇体系与区域的科学规划,来合理布局产业,实现城镇跟城镇之间、城镇跟农村相互间的产业、用地更好对接,最大程度的降低基础设施的配套土地。必须依法做好城镇建设土地的总体规划,衔接农村与城镇规划的工作,并在近期综合协调好建设规划,确保近期的建设规划与本地区未来五年内的经济发展规划目标相符合,并保证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的长期有效结合,科学安规划时期内城镇建设用地的总量、空间布局及实施顺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和比例,实现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3.3健全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考核体系与考评制度

健全并完善土地利用监督机制,从事土地管理的部门,需要充分使用好权利,对土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的要求给与必要的处罚,对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或直接回收。做到政务公开化,加强行政权利行使的透明性与公开性。确定好基础地价和公布工作,全面扩大对低价监管的监测范围,进一步增加对土地使用的监测点与监测数量。加大对土地地价情况变化进行监督,对重要市场信息加大分析的力度,判断并把握好土地市场运作情况,探讨土地分析的供需矛盾,预测土地开发的基本要求。

4解决节约集约用地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的措施

4.1挖掘存量土地潜力,盘活存量用地

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按照“用好已批的、清理未用的、盘活闲置的、开发后备的”思路,加大土地整合,通过调剂使用闲置土地、对往年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位置调整、收回闲置土地重新挂牌出让和督促限时整改等方式,有效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按照“政府监管、村为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我县将商贸服务业项目、公租房建设、市场建设等与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盘活存量土地,经营土地资产,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探索“腾地”途径。

4.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积极的参与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数量,调整经济结构,合理布局建设产业用地布局。不能一味的追求建设发展,盲目的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而应该依据国家土地政策在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同时合理的分配土地资源,限制建设用地的规模,不为违规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

4.3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就我国房屋建设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70%的房屋建设所使用的墙体材料为粘土砖,而制造粘土砖对于土地资源的消耗极大,每年要耗用粘土资源达10多亿立方米,这相当于毁损了50万亩田地。为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进程就需要逐步的推进墙体材料革新,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技术改革,逐步禁止生产,减少因制造实粘土砖而导致的土地消耗,采用环保、节能的材料作为建设材料。

4.4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动力是市场机制,它可以有效的推动节约用地的进程。所以,需要逐步的推进土地市场化建设,深化土地使用的制度革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比例,尤其是对于一些经营性基础设施要施行有偿土地使用机制。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建设用地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节省城市建设用地,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有利于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结合。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要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合理规划城镇建设,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2篇

衡阳市作为湖南省甚至是全国的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虽然连续11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但截止2012年底, 全市耕地保有量558万亩,人均耕地仅0.79亩,已低于世界粮农组织划定的警戒线0.8亩。此外,随着多年的补充耕地开发,衡阳市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已越来越稀缺,而在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增加,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规模的扩大……这个过程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城市进一步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保证发展用地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如何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提出的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树立珍惜土地理念,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持续发展。

强化行政推动,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去年5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衡阳市下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从政策层面就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特别是切实提高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一是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属于鼓励发展的项目和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高能耗、高污染、产出效率低等项目,限制供应土地。对一些分期实施的大型建设项目可以预留规划用地,但必须根据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二是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三是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建立健全划拨用地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划拨土地范围,除军事用地、廉租房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楼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四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品住宅。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租)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严禁将工业用地变相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需改变规划用途由政府优先收购储备。严禁炒地、囤地行为,因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满两年以上的,由政府无偿收回。

强化规划引领,

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树立“以人为本、功能配套、节约集约、衡阳特色”的规划理念,以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专业规划相协调的编制体系,将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全程,统筹用地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整合,确保土地合理高效开发利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大力推进“一张图”管控,即整合“三规”形成“一张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四线”。在此基础上,构建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多部门管理信息共享、联动和动态更新, 推进“三规”在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增长边界、功能布局、土地开发强度的“六统一”。在建设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以预审为抓手,以计划指标控制为手段,从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强度、产出率等各个环节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以土地综合整理专项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为引导,加大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建设用地置换等工作力度,促进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

强化批后监管,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举措

严格执行衡阳市新出台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对已供的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有关文件中的土地利用约定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建设位置、用地规模、土地开发强度等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并出具检查核验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必要内容。对未按有关批准文件或合同要求执行的,按规定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依法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并收取违约金。对没有按照土地使用合同开工建设和竣工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开发。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创新集体建设用地监管制度,流转后的集体建设用地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闲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流转合同收取土地闲置费。建立“阳光用地”信息系统,及时公开供地计划、供地结果,以及已供应土地的开工、竣工要求等动态信息。对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时通报给金融部门。

强化执法监察,

严肃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建设用地 节约 集约 利用 技术 管理

1. 在技术层面上

一种良好用地管理办法,必须要有相适应的制度和可操作性的规程做保证。

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应用规划的手段,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用心捕捉能带动城市扩张,又能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的基本措施。把土地的开发强度与产出率作为一个因子,扩大研究成果,满足建设用地市场需求,有序实现集约。

1.1 坚持从规划入手,提高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力求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注重规划的前瞻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长期的系统工程,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科学利用土地的前提,它是由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和不同时序的规划所构成的交互网络系统。要建立健全逐级控制、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必须强化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地(市)级以下土地利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 从产出入手,坚持土地利用的开发强度与产出率挂钩

土地是不能再生的稀缺资源,土地的开发利用不加以控制,没有一个定量的经济标准,不仅是浪费资源,严重的说是通过毁灭资源。实施土地的综合利用,必须把开发强度与产出率一并加以研究,力求低开发实现高产出。特别是工业项目的开发,不少地方圈地现象严重,几百亩的用地仅见一层的厂房,建筑密度不到25%,年产值也聊聊无几,给国家提供的税收也很少,这样的开发必须限制,考察土地利用是否集约、节约用地产出率是个基本要求,工业用地是这样,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三产业用地、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都必须坚持以产出率为基础,鼓励支持高产出的用地项目,以满足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做到用地节约、产出集约。

1.3 要从标准入手,城乡规划要把用地标准作为土地利用的强制性内容加以控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客观和微观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宏观方面,城乡总人均用地、城镇人均用地及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分别控制着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城镇用地规模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实现对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要求,合理制定各项人均用地控制指标;微观方面,抓紧各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优先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和公共文化体育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城市、集镇和村庄内部各项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工作,其中要特别严格把关控制农村宅基地标准,各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用地指标、居住区用地指标及其环境生态相关建设用地指标。

1.4 从空间入手,加大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程度

城乡用地空间的整合,不仅仅是城乡两种地域景观的物质空间整合,它还是包括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整合。因此,城乡空间规划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用地空间规划,应该是土地、经济、社会和生态规划的结合和统一。需要国土、规划、计划、经济、环保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建立横向联系机制,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制约。然而要实现土地利用的节约与集约,还必须从建筑物用地的纵向来考虑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即开发土地上下空间布局的利用:一要坚持节地升空,出让土地时就要科学提出容积率的标准,让更多的建筑物升向空中,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二要节空伸地。空中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仅是节地的一个方面,同时要考虑向地下要资源,把建筑物能向地下延伸的部分都往地下延伸,开辟地下建筑空间,更多地满足建筑的配套需求。

2. 管理层面上

管理是一种制度与行为的统一体。城乡建设对用地的需求,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严控,各地争相寻求建设用地,以实现城市扩张、项目落地而不顾土地在使用上的节约与集约的前提下,不顾影响环境和无序建设的情况下,必须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保障体制和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为经济的发展找到双赢的路子,着力做好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2.1 加强规划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

土地管理部门要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正确处理好局部和整体、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城市建设和耕地保护、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城乡规划在用地规模及布局上服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修订和实施中保持协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近期各类、各级建设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通过合理制定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年限内各类、各级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比例和开发时序,确保节约和集约用地目标的实现。

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针对当前城乡规划的薄弱环节,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可以采取下面三个方法。

(1)加强城镇体系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大力度整合土地资源。

(2)加强村镇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要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在符合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农村居民点,迁村并点。统筹安排乡村工业用地,严禁零散布局。通过村镇规划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而减少农村建设用地。

(3)加快城乡规划立法,在已编制完成的城乡规划与规划管理工作间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性联系,从而使城乡规划从编制到实施的过程能有效地得到保障。

2.2 制定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规划控制标准

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凡不符合节约和集约用地标准的规划,不得审查通过,必须按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的外延扩展,实行城乡规划和用地总量管理,即在建设用地规模上要受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在城市用地上要依照城市规划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实现城乡建设用地从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的转变。

2.3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用地布局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也应随之进行调整,特别是城市房地产业,工业用需求的加大,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以实现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如可以用收取级差地价的方式允许企业用地的变更,达到充分、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目的,同时应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增加第三产业用地实行土地置换。

2.4 建立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

全面掌握城镇和开发区存量土地面积、类型、用途、权属、分布等状况,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体系,开展城市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实施方案和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2.5 建立和完善规划执法监察制度

建立和完善规划执法监察制度可以通过建立规划巡回执法检查制度,实行规划执法监察公开制度,建立纠正行政违法、不当行为制度,建立违法案件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完善规划动态监察制度来实施。

2.6 建立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调整管理制度

建立规划审查制度和规划调整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下面四项措施来实施。

(1)强化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审查。(2)加强对城市和城镇规划的审查、审核。(3)加强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的审查。(4)完善规划调整的管理、规划调整和修改制度、违反规定随意调整修编规划的责任、规划的公众监督。

参考文献: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用地;永安镇;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1 永安镇社会经济发展及用地现状

永安镇位于浏阳市西部,东邻北盛镇和洞阳镇,南连长沙县江背镇,西靠长沙县春华镇和黄花镇,北接沙市镇。2011年,全镇总人口65964人,其中城镇人口27978人,城镇人口中从业人员21428人。永安镇为长沙市乡(镇、街道)等别中的第一等乡(镇、街道);是国家六部委确定的全国重点镇之一,是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所在地。2011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9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06.01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97亿元;截至2011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3.22亿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1.42亿元。

2011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2780.0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862.44公顷,农村建设用地区面积1505.26公顷。根据空闲地清理情况统计,截至2011年,全镇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空闲地面积2.81公顷。

2 节约集约水平测算及结果

2.1 指标现实值测算

2.1.1城镇建设用地区指标现实值测算

根据《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案》中城镇建设用地区评价指标体系,计算永安镇城镇建设用地区评价指标现实值。具体见表1。

2.1.2农村建设用地区指标现实值测算

根据《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案》中农村建设用地区评价指标体系,计算永安镇农村建设用地区评价指标现实值 。具体见表2。

2.2 指标实现度及水平分值测算

2.2.1评价指标实现度初始值计算

3 问题分析及建议

根据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建设用地区评价指标分析,永安镇存在工业用地利用较为粗放、城镇人口增长与用地面积增长不协调、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效益较低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较粗放等问题。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采取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进一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严格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等措施,以提高永安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使用;节约用地;土地规划

中图分类号: [DF4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使用标准是针对建设用地进行的审核和批准,以及对于使用的土地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管的重要手段和参考依据。按照土地的使用标准进行土地的利用和规划能够促进土地使用的合理化和高效化,是保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经济正常发展的有力条件。随着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的实施,我国的土地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效果较显著,土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程度较高。但由于受到土地的使用标准阶段性的限制,使得标准的使用并不全面。在一些地方中对于建设用地的审批和供应以及开发利用不能够进行高效地控制,使得其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完善和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

(一)完善土地使用标准

在各地中要充分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并在满足其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本地的土地资源状况和经济水平以及总体的用地规划,进行土地使用标准的不断完善,为土地的使用提供更加有力的参考规范。对于土地使用规范中尚未涉及到的产业项目和一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产业要进行重点的扶持和研究。在国家现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生产政策的基础上对于土地的使用标准进行完善和发展。

(二)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使用规定中,有关于禁止用地项目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标准等相关规范,公路、铁路建设等项目的使用控制标准和房地产用地要求等各项标准。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各地进行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要对于使用的工业和经营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其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禁止用地和不符合限制用地项目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的使用,不能够进行土地的审批和相应的使用手续。在土地标准的规范下,与其相违背的项目不能够进行使用。在国家尚未进行明确规定的土地项目中,各地应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土地使用规范,保证其建设用地的审批和使用手续的合法性。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明确规定的特殊类项目的建设,要对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进行用地。

在一些受到安全生产、地质和建设工艺要求的项目中,用地单位要向国土资源管理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在获得审批后方能够进行使用。在使用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用地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出建设所需要的规模,并办理相对应的审批和用地手续。

二、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中,由于人口数量的激增,使得耕地资源缺乏,工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土地资源的使用和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式。就齐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在我国的建设用地中,道路建设和教育、文化用地等范围较广,占地面积较多,而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用地明显缺乏规划性,在全国范围内的总体规划不能够与之进行呼应,进行节约用地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发展。这对这一问题的出现,在进行节约用地标准的实施时,要严格遵守布局合理、经济可行和坚持时序的原则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进行建设,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减少投资中过度超前和低水平建设的发生,并保证之后的基础设施和产业的建设的合理性,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中,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不能够进行用地的合理规划,产生了较严重的土地浪费现象。例如在一些城市建设过程中,广场和马路、绿地的建设用地面积较大,不符合实际的需要,而且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随着土地价格公开竞价制度的实行,对于土地的使用再次做出明确的规定,不能够以 各种理由进行协议出让。在实施的管理条例中,由于没有对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在进行集约用地时,只有特殊用地能够获得相应的使用土地面积,对于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要实行有偿使用的政策,保证其使用的效率。

三、加大对于土地使用标准的审查力度

(一)严格审查土地使用标准

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的使用中,要进行上报,在经过审核后方能够进行使用。在申请时,要严格遵守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填写,对用地报件进行严格规定,并按照用地政策和土地使用规范进行项目的建设。对于格式和规范不准确的申请,不能够进行审批。加大对于地方国土使用审查的控制,保证供地政策和使用标准的合理性。

(二)加强土地使用环节的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对用地单位进行监督,促进其做好相应的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其按照相应的使用标准进行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确定。制定建设项目有关的可行性报告,并作出初步的设计规划。对于依法进行出让的工业、商业、文化、娱乐用地在进行相关出让文件的编制时要根据使用标准的规范要求,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使用,由社会进行监督。非经营性用地的建设项目要加大对于其使用情况的审查,保证其使用标准的真实性。

在一些需要经过国务院或政府批准使用的建设项目用地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自身的审查工作,确保使用的土地标准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由国务院进行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要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未能够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和规范进行执行的,要将申报材料予以退回,要求其进行及时纠正并重新上报。

四、严格控制城市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循序渐进的模式进行土地的规划和利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城市建设目标,促进城市的合理化发展,保证城市定位的科学化,制定相应的功能目标和适合城市的发展规模,提高城市的综合建设水平。

(一)制定土地出让的宗地规模

在土地使用规范中,对于土地出让的宗地规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进行土地出让前要制定出相应的使用规划,做好土地面积分配的方案,确定建设的容积率、绿地面积和建筑的聚集度等。在规划方案确定后不能够进行更改,对出让土地的使用规模进行合理规划,在开发过程中要做好监督工作,保证土地利用的高效性,实现节约和集约用地。对于人均用地和城市规划标准要进行严格的遵守保证建设中的建筑密度符合使用要求,加强对于市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

(二)合理规划城市用地

促进城市用地结构的合理化能够有效的节约土地,更好地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果,实现土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时要做好城市中的工业区、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建设规划,尤其是工业用地的规划,要做到工业的集中化,在保证城市环境的前提下实现规模效应。

综上所述,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不仅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和国家的长久利益。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于土地使用的规划,加大对于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高效的使用,从现实的情况入手,寻找到长久适合节约、集约土地发展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廖喜生, 陈甲斌. 我国征地制度改革路径探寻[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12).

[2]黄祖辉, 汪辉.非公共利益性质的征地行为与土地发展权补偿[J].经济研究,2002(5).

[3]鹿心社.研究征地问题探索改革之路[M].北京: 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3.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6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皖政〔*〕16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精神,结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42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缓解土地供应矛盾,保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的精神实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的总体水平。

二、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积极研究促进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政策措施,确保各类建设用地的总规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使用计划的安排,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方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引导和鼓励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

三、认真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到位,按期完成调查任务。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利用强度、综合承载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要明确利用方向,采取措施促进土地提高利用的效率。

四、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保证闲置用地清理工作的落实

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辖区内闲置土地清理,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和征缴增值地价等手段,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约定开发使用土地。

对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构成闲置用地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逾期不收回的,市人民政府将予以直接收回,并纳入本级政府土地储备。

对于已经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各地要加大供应力度,确保符合土地供应条件的建设用地在*年5月底前完成供应,避免因土地供应不及时造成土地闲置。

*年5月15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各辖区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和新增用地的供应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五、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供应行为

合理控制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模。所有出让土地应根据土地供应及建设情况,合理控制出让规模,缩短土地开发期限,杜绝囤积土地行为。要严格控制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对于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分片供应。

凡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超过100亩以上,其他单宗地开发土地面积超过200亩以上的,土地供应方案须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完善和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竞价出让工作程序,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各区县应认真编制出让年度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上报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和按出让计划组织实施。竞价出让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所确定的时限和范围出让公告,不得减少期限和缩小公告范围,所有出让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举行,不得擅自调整。

出让用地应当建立集体研定制度,设立土地市场管理机构,审查和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在集体审定出让方案时,规划部门除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明确项目实施的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期限。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期限国土部门应当在出让文件中予以告知,并在出让合同中载明和设定违约责任。

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秩序。严格执行净地交易制度。凡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熟地。出让时必须做到土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规划条件明确,且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继续完善和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出让活动集中在交易市场内进行。认真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范,坚持出让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围标,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冲击土地交易场所,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竞买保证金和首付出让金比例。投标人、竞买人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宗地市场评估审定价的20%。首付出让金所占出让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应当在60日内缴清。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经土地市场管理机构批准。

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督。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国有土地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完善土地市场的准入监管,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有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和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并适时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市内竞买活动。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设用地;利用;问题对策

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政策下,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十分紧张。而目前全市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现象较为普遍。如何进一步挖潜建设用地潜力,大力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为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供支持,成为我市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现状与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建设用地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有较高需求。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政策下,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十分紧张。而目前全市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现象普遍,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超标严重,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较低,“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近年来,我市所辖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逐步将土地利用管理的重心转向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通过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控制不合理用地,加快旧城改造,加大村庄整合、老宅基地复垦、农田整理力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镇建设用地重外延扩大,轻内部挖潜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在城镇建设中存在单位土地面积建筑密度低、容积率低的现象;建设用地外延扩张的同时,城镇内部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问题。石家庄市2009-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49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城镇和独立工矿建设。而城镇用地面积的扩大,基本上是靠征用城镇近郊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有相当一部分是征用土地后利用率不高或长期闲置不用的土地,现有城区尚未填满,就把触角伸向郊区,不断向外扩张,形成“摊大饼”式的发展。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土地浪费较为严重

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总用地面积的70.2%,占地面积大。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地理条件的影响,全市农村居民点普遍存在着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空闲地多;农村居民的居住建筑中多为平房,楼房少,利用率较低,通过对赞皇县、行唐县、平山县的调查,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建筑容积率平均为0.4;农村居民宅基地超标准多,“空心村”现象严重,这些都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受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石家庄市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呈东南高西北低,阶梯状分布的特点。西部地区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因素的限制,建设用地效益偏低。如位于西部的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等县比位于东南部的辛集市、晋州市、赵县等县(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高出2.1倍。

(四)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截至2011年年底,通过以往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工作,初步了解了全市城镇土地规模及其变化情况,但对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利用潜力并不清楚,土地价值难以更好地显现。而目前相关节约集约用地的简单的易于操作的定量考核标准及节约集约制度绩效评价缺失,不利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城镇土地粗放利用的现状、提高城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二、对策与建议

通过调研,认为我市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应在借鉴和学习上海、杭州等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着重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创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石家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

(一)科学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要求

落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盘活存量土地的重要前提,只有控制住总量,把握住土地供应的源头,才能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的质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完成,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协调,必须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较好的严格执行规划下达任务,切实落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要求。各县(市)建设用地利用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用地的同时,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工矿企业布局也要以规划为指导,在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合理有序扩展;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及重要生态用地,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尽量实现区域间的共享,防止城乡建设用地盲目外延扩张。

(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从产业用地集约程度出发,优先发展那些市场竞争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占用建设用地少的第三产业,实行“退二进三”。根据不同产业情况,设置产业用地标准,使全市的产业结构向有利于土地集约利用的方向调整,鼓励发展电子计算机、商业、金融业和软件服务业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高的行业,积极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升级转产。同时,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认真开展低效利用土地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用地清查和处理工作,对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综合生产效益较差的产业用地进行限制,及时做好关停企业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其次,对工业企业“二次开发”和产业布局进行总体规划,加大工业用地结构调整政策支持力度。产业集群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也有利于减少资源和土地的浪费,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围绕实施“中部率先隆起,东部整体突破,西部加快发展”的区域经济协调互动发展战略,加强山区星火产业带、高端优势产业带建设,加大国家、省级各类开发区(园区、聚集区)的建设力度,积极引入孵化器、研发服务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构筑全国一流的产业集聚和发展平台。

(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把用地关口

严格执行省会《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产业供地政策。严把土地用地预审、转征审批、土地供应三个关口,实行按照标准审核项目用地制度。对产能过剩行业、未经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预审申请;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高耗能、高排放、淘汰类工业项目以及高尔夫球场等禁止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四)积极推进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用地

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是提高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明确建设用地模规模和潜力类型,重点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挖潜,减缓建设用地扩张速度,提高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石家庄西部地区而言,要加大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推进山地工业、坡地城镇建设,对排列凌乱的建筑,狭小、断头道路进行整理,提高建设用地效益;同时,东部平原地区要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及建筑密度,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实现城镇的多维立体空间效益,充分发挥建设用地承载力;对于存量建设用地,要积极盘活,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进行复合利用,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此外,各县(市)还可以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整合建设用地布局,实现建设用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

节约集约用地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土地;节约;利用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2-0138-02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载体,是最基本的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土地资源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出台,再一次表明了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而且承载着民族复兴的重任。因此,节约、集约用地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实现保护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才能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节约、集约用地,是实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众所周知,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只有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才能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当前,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因素之一是土地资源。经济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离不开土地资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离不开土地资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经济发展的关系,消除发展必须牺牲土地资源的错误观念,守住我们的生命线。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本着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走“内涵挖潜”之路,提高土地利用率,由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化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努力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探索集约高效用地、支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我认为,实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必须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必须坚持以下三点: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依法用地观念,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是树立责任意识,坚持以计划引导需求,严格按供地计划供应土地。三是树立发展意识,坚持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新秩序。

2 节约、集约用地,是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客观要求。

城市化是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是实现工业化和走上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过程。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来支撑,没有土地资源的之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从何谈起?建设需要土地资源,但土地资源却不只是为了满足建设的需求,它还肩负着发展和生存的重任,为此,节约、集约用地,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只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才能提高人们解决发展和生存的能力,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才能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是控制占用耕地的有效手段,区域间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节约、集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可以促进发展,而且是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客观要求,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进一步显化存量土地的价值,提高人们节约挖潜的认识,促进土地市场的建设,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

3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区域经济发展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节约、集约用地,不是一朝一夕的“一阵风”的工作,它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从加强耕地保护,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入手,切实化解资源保护和保障经济发展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首先要把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关口,要把约束建设用地规模作为规划修编的指导方针,用规划来节约用地,用规划来实现节约用地。其次控制城市的外延,达到节约用地。再次是实行内部挖潜的集约用地,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盘活存量,大力改造旧城区,消化闲置土地,从而推进城区土地的高效利用,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发展。

4节约、集约用地对策

为了提高土地的社会经济效益,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必须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着力破解“双保”难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严把供地关口、严禁违规供地。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好用活,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合理供地,不符合供地条件的一律不予供地,供地规模过大的相应核减用地面积。二是在节约集约用地上做活文章,向空间要土地。对每个建设项目从土地供应到项目竣工实行全过程监管,入选项目严格按照投资强度、亩产税收、容积率等综合指标把关,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多层、高层厂房,向空中和地下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单位土地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盘活存量用地,处置闲置土地。为了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对违约、撂荒、建设缓慢的项目查处力度,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开展收储工作,根据法定程序收回闲置土地,供给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四是提高项目用地门槛,健全土地评价机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健全完善工业项目集体会审制度,按照经济发展要求,对目前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进一步调整提高。进一步形成合力,积极探索政府综合协调、集体决策、部门各负其责、扎实推进的土地利用绩效评价机制,使制度更完善,决策更科学。充分发挥土地市场的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对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调控。严格执行所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严格控制划拨土地供应,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地价标准来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五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后管理,努力提高土地开发建设的速度和效率。对工业用地通过签订落户协议书、承诺协议等形式,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开竣工时间等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制度,采取履约管理,督促工业用地按期开发、投产。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土地供应信息、开发利用、收购储备、市场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并到互联网上,实现信息公开。六是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强化违法违规问责。按照“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要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强化市、镇、村、组四级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并重、预防与查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监管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