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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示报告的复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xxx诉xxx假离婚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xxx年12月31日)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陈某、张XX、朱XX婚姻纠纷一案,你院甘法民文(1979)18号来函征求意见。我们听取了你院乔XX同志、xx市中级人民法院魏XX同志对该案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后认为:
陈某与张XX是经过双方申请,于xxx年8月16日去xx市七里河区革委会协议离婚的,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领取了离婚证。张XX与朱XX于1978年1月9日在北京经合法手续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从法律上说,张XX与陈某的离婚是合法的,张XX与朱XX的结婚也是合法的。现在陈某以他们的离婚登记,是张XX用先离婚后复婚的欺骗手段造成的假离婚,要求予以撤销;并要求废除张XX与朱XX的婚姻关系,维持她与张XX的夫妻关系。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陈某与张XX在离婚当时,都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公民,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从那时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消灭。根据案卷的调查材料,造成他们离婚,双方都有责任,张XX的责任可能多一些。但从案件情况来看,都还是批评教育问题,使他们今后能严肃慎重地处理婚姻家庭问题,不影响已经登记离婚的合法性。
因此,我们原则上同意你院来函中的第一种处理意见。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案件,在具体处理中,希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耐心地对陈某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在子女抚养方面,要适当地照顾她的合理要求。
二、对这一案件,群众中有些舆论,应通过有关单位做好工作。
三、各级法院内部对本案的处理有不同意见,建议你院召集各院与本案有关人员,展开讨论,统一认识,共同做好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院参考。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备查。
关于请示报告的复函2根据xxx0版《xx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xxxxxx)xxx6版《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xxxxxxxx)的编制依据和相关规定,锅炉房工程类别可按锅炉总蒸发量指标划分,一类工程为30吨、二类工程为20吨、三类工程为10吨。
xxx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请示报告的复函3xx县xx加工厂在罐头商品上申请注册的青龙山商标,目前仍在审查过程中,尚未成为注册商标,该厂擅自在青龙山商标标识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是冒充注册商标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予查处。
政协提案答复函的格式:
xxx市XX局(委、办、县政府)
XX提字〔 〕号
分类:
关于市政协XX届X次会议第XX号提案的答复
XX(等X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
附:办理建议、提案征询意见表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及电话:XXXX。
政协提案复函要点
在提案、意见的复函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1、在公文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ABC类。
2、在标题中,不要把提案意见混淆。
3、称谓不要搞错。是个人提案写委员名字,如***委员。是集体提案要写单位名称,如**区委、区政协**委、区***,不要写成集体提案负责人、执笔人或联系人的名字。
政协提案复函(范文)
在提案、意见的复函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1、在公文的右上角标明办理结果ABC类。
2、在标题中,不要把提案意见混淆。
3、称谓不要搞错。是个人提案写委员名字,如***委员。是集体提案要写单位名称,如**区委、区政协**委、区***,不要写成集体提案负责人、执笔人或联系人的名字。
类别:A
xx市xx区人民政府大坪街道办事处文件
大坪街函[xxx]13号
xx市xx区大坪街道办事处
关于区政协**届**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大坪三五火锅支路口乱停乱搭现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大坪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该提案反映的大坪三五火锅旁确实占道经营十分严重,特别是巷道左侧的水果摊和餐饮摊占去了半边公路,造成人车争道,险象环生。每次整治,经营户便以其租赁门面的产权属于部队为借口(因这些占道摊位均属门面内延伸出来的),每次执法人员对这些占道摊点进行纠处时,他们均扬言是部队同意他们摆在这里的,地方职能部门无权干涉。对此问题大坪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执法大队上门与部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部队的说法是:他们租给经营户的只是门面,并不包括店外的道路,并表示支持街道办事处的整治工作。经与部队沟通后,我街执法大队再次向占道经营户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印发《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要求其限期内自行整改,限期内未自行整改的,大坪街道执法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xxx年4月15日上午,大坪街道执法大队在区市政管理局直属大队、大坪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其限期内未自行整改的摊位进行了强制取缔,拆除了其违章占道的亭棚。
此复函已经***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政协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现将劳动部劳力函字〔1989〕2号文件《关于“争议发生之日”问题的复函》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劳动部关于“争议发生之日”问题的复函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 劳力函字〔1989〕2号)
全文
四川省劳动人事厅:
你厅川劳人仲〔1988〕15号文收悉。关于《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确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最近,我部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郭云梅工伤劳动争议申诉案的情况和有关问题的函(〔1996〕并法告申第38号),经研究,现就郭云梅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山西东方化工机械厂起重工(天车司机)郭云梅,1991年1月31日下午上班时,在车间发生“高血压脑出血”,经抢救治疗后,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郭云梅及其家属要求按照或比照工伤处理,厂方不同意,双方发生劳动争议。1994年5月6日,你厅向我部发出《关于高血压病人在特殊工种现场犯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请示》(晋劳仲函字〔1994〕第007号),我们按照现行办法的一般规定,发出《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177号)。根据这一规定,山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太原市北城区人民法院以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决和判决不应按工伤或比照工伤处理。对此,郭云梅不服,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研究,认为法院一审、二审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规上存在着一些缺陷,对是否适用我部劳办发〔1994〕177号文件提出疑问。据此,我们研究后认为,此案不适用劳办发〔1994〕177号文件,应予重新研究处理,理由如下:
一、根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调查,在处理此案时,应当注意郭云梅在发病前两个月,有连续加班加点工作的具体情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郭云梅高血压病的复发。1965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规定:“职工在正常的工作中,确因患病而造成死亡的,原则上应按非因工死亡处理。但是对于个别特殊情况,例如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按照这个文件精神,郭云梅经抢救造成全残,应按比照工伤待遇处理。
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即劳办发〔1995〕121号文)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1995年5月15日 劳办发〔1995〕121号)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吉劳函字〔1995〕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二、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它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你局(82)黔劳配字第26号函悉。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纪要》,如何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问题,简复如下:
一、刑满释放人员,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可仍回原单位安置工作,或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到其它单位工作。其工龄按现行规定办理。其工资待遇,可按捕前的工资等级执行。
二、刑满释放人员,服刑期间已被原单位除名或开除的,原单位同意接收,又有增人指标的,可回原单位按重新就业对待。其工龄按现行规定办理。其工资待遇,可按所从事的工作,经过考核,评定工资等级,但一般不得超过叛刑前的水平。
云南省土地管理局:
你省(89)云土籍字第1号《关于铁路、部队在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1. 铁道线路用地,由铁路分局到线路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线路以外铁路部门使用的土地,一律以宗地为单位,由直接使用土地的单位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报。
2. 关于军队用地的地籍测量工作及收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解放军部后勤部(1988)后营字第766号《关于军队土地详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铁路部门使用的城区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地籍测量,对确有测绘力量的铁路及其他用地部门,可以参与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地籍测量工作,承包全部或一部分地籍测量任务。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粤司公(1988)296号《关于继承权转移和继承份额赠与等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如何办理继承人为转让其应继承的份额而申办的公证证明事项,同意你处意见,即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
二、关于如何办理旧家庭一夫多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公证证明事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同意你们的第一种意见,即丈夫与妻子享有同等份额,但需要根据夫妻(妾)结婚时间和共有财产取得的时间,做具体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