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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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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业务范文第1篇

1.没有设置专门的统计部门和统计岗位。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向人行报送的报表由财务会计部门的人员兼职报送,没有专门负责统计的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更没有制定金融统计及相关的职责制度,会计人员对金融统计制度不了解,很难保证邮政储蓄银行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从而影响了全辖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

2.信贷报表未按“全科目”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报表模式仍按邮政储汇局体制报送,向人民银行报送的数据主要是储蓄存款、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暂收款、短期贷款等项指标,而其损益类指标一直未纳入金融统计“全科目”数据统计中,导致全辖金融统计报表数据不全、不真实。

3.报表对转人行项目归属不准。会计人员由于不熟悉统计项目,对一些统计项目只凭自己的理解,存在报数不准的现象。如邮政储蓄银行陆续开始办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据调查,对此项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只是其内部对业务量及相关内容进行统计,而在向人行上报的人民币信贷统计报表中只在“短期贷款”中填入数据,而细分项目中随意填报,有的全部报入“农业贷款”中,有的报入“其他短期贷款”项下“个体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中,也有的报入“个人消费贷款”中,一种贷款归属不一致,致使邮政储蓄银行报表中反映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4.邮政储蓄银行不报现金业务报表。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来,一直未向人行报送现金报表,它的现金业务由其开户行进行统计代报。据调查,开户行将邮政储蓄银行存取的现金业务全部统计入该银行现金报表中的“储蓄存款收入”和“储蓄存款支出”项目中。而实际上邮政储蓄银行的现金收支业务除涉及储蓄存款收入、储蓄存款支出外,还有商品销售收入、服务业收入、城乡个体经营收入、居民归还贷款收入、汇兑收入(支出)等项目,将以上数据一概归入“储蓄存款收入和“储蓄存款支出”项目,造成金融系统现金收支统计数据严重失真。

5.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电子化管理簿弱。基层邮政储蓄银行从未开发金融统计系统软件,更没有与人行转换的统计系统,向人行报数以手工操作为主,数据准确性较差。据了解,基层邮政储蓄银行向人行报送的数据需向四个系统(即公司业务系统、储蓄业务系统、小额信贷业务系统和客户管理系统)中查询取数,而且部分数据还直接查不到,需向省行询问查询得到,如短期贷款项下的明细贷款项目及委托存款及投资基金必须从省行系统中取据,然后手工录入人行系统报送,因此准确性很差。

二、完善邮政储蓄银行金融统计制度的建议

1.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基础管理。邮政储蓄银行应确定专门的统计业务部门,编制自身的金融统计制度。一要尽快实现统计数据归口管理;二要合理配备统计业务专职人员,并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三要提高统计操作的电子化程度。尽快开发邮政储蓄银行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完成与人民银行统计系统的电子接口,实现全科目数据电子接收。四要加强统计工作的内部监督与检查,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邮政储蓄银行的统计工作真正达到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

2.修订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贷全科目统计指标,确保邮政储蓄银行各项业务真实统计。第一,在邮政储蓄银行全科目统计指标“其他短期贷款”和“其他中长期贷款”项目下增设“短期质押贷款”和“中长期质押贷款”指标,要求邮政储蓄质押贷款业务先按期限统计在相应项目中,再按用途分类归属到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项目下,对个人消费贷款再按用途进一步细分;第二,将其损益类报表数据纳入相应的信贷收支统计表中。

3.邮政储蓄银行应按照现行金融机构现金收支统计办法,单独编制报送现金收支统计报表。随着邮政储蓄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其现金收支渠道越来越广泛,所以应按照人民银行的《现金收支统计制度》对其相关现金业务进行逐笔登记、归属,并且要单独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现金收支统计报表,不能再由其开户的商业银行代报,以实现邮政储蓄银行现金业务的准确、全面统计。

4.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辖区邮政储蓄银行的统计指导和培训。由于邮政储蓄银行刚刚成立不久,基于其人员素质与商业银行相比有较大差距的现实,人民银行分支行应加强对邮政储蓄银行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其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规范其统计行为,督促其尽快健全金融统计方法和制度。

储蓄业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邮政储蓄银行;农村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新组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于城市和乡村社区,将在保留利用邮政网络吸储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拥有3.6万个网点,并且2/3处于县及县以下地区,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对于解决中下层民众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缺口问题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其能找到合适的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模式,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的巨大资金和网点优势,将会在小额信贷业务上取得巨大的成就。

一、农村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

农民对突发支付性需求的低应对能力、农业的低风险抵抗能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增加非传统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需要的资金投入都决定了农民对贷款的迫切需求,而农民的收入低和抵押品缺乏导致农民的贷款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这就决定了农村对小额信贷业务的巨大需求。目前,我国有2.4亿农户,2.4亿农户里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是1.2亿。全国在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贷的农户约有8000万户,覆盖面占2.4亿农户的33%左右,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左右。所以农村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空间是巨大的。因此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小额信贷业务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农村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个体工商户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目前,许多农户从农村种植业中解脱出来,成为新的工商个体户,他们从事商品批零、农村运输、农机经营等,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从而增加了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2)农民因购买现代化农机具而产生的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村专业化生产方式的推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传统耕作方式已逐步被现代化耕作机具代替,用于购置现代化农机具的资金需求在逐年增长。(3)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随着农业向产业化方向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已逐步从粗放型、松散型向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转变,农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减少,集约化、专业化经营资金需求逐步增加,从而加大了对小额信贷业务的需求。

二、邮政储蓄银行从事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优势

(1)地域优势。一方面农村邮政部门网点多、覆盖面广:邮政储蓄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建成全国覆盖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ATM机近1万台;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提高经营效益,纷纷撤离或撤并县、乡镇级营业机构,这为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业务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地域条件。(2)资金优势。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邮政储蓄银行在资金来源的数量上具有优势。根据银监会的报告,邮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居全国第六位。而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市场占有率更是达到10%左右。第二,邮政储蓄银行在资金运用的质量上具有优势。由于邮政储蓄长期以来“只存不贷”,所以邮政储蓄银行没有任何历史坏账之忧。(3)市场优势。邮政储蓄银行被称为“绿色银行”,是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者之一。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超过36000个,是中国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其中邮政储蓄银行有60%的网点、邮政汇兑有70%的网点分布在县以下农村地区,是中国连接城乡的最大金融网络。

三、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

(1)依法监管。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必须遵循贷款管理的有关法规,必须对其依法实施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监管部门采取分类监管与统筹兼顾并举的监管措施,积极为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搭建合作平台。(2)严格制度规定和制度管理。首先在发放对象和额度上,要建立公示性透明制度。在内部可供内外岗相互查阅和监督审查岗查阅。其次是利率执行上应有一套有效监控制度和平台。因为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幅度有一个较大灵活空间,所以要通过有效监控的审查和制度的规定、执行,才能防范人情利率、侵吞利息或随意坑农等弊端发生;再次要有严令来禁止随意借新还旧、无限转期、一户多头开户的具体规定和制度约束;最后要有定期稽核检查和违规惩处制度的规定和有效执行。(3)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队伍。一是要大力抓宣传培训,较快提升信贷队伍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法律知识;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考评、考核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信贷人员服务农民的热忱和积极性;三是要努力引进竞争机制,将不适合在信贷岗位工作的人员调整下去,将勤奋敬业、思想品质好、职业水准高的人员充实到信贷队伍,使整体队伍素质不断巩固和提高。

参 考 文 献

储蓄业务范文第3篇

    储户本人申请存单(折)挂失时银行应哪注意两大要件?

    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31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存款人办理挂失手续时需要向储蓄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存款资料,包括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据此,对个人储蓄存单办理挂失应当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挂失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二是应当提供存款的有关情况。

    首先,应当审查挂失申请人是否为其本人的身份证件,该身份证件是否真实,它和存款凭条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至于办理挂失应提交身份证件的范围,应按照《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的要求进行审验。

    作为身份证件,应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真实性的特点,但是,目前不论是居民身份证还是户口簿、军人证,亦或是护照、居住证,均不完全具备以上特点。就以常用的居民身份证为例,居民身份证本应最具权威性,但由于防假措施不够,易被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或20年,照片往往与本人相貌存在一定或较大的差异,难以辨认;在办理身份证的环节,因种种原因存在一人不仅有多张身份证,且有多个号码的问题。再如户口簿,因其没有粘贴照片,无法与持证人核对;户口簿没有防伪措施,有些公安机关的专用印章模糊、易伪造。身份证件本身所存在的这些缺陷,使其难以起到有效的证明任用,这就给银行识别真假身份证件及识别身份证件与持有者之间的关系造成很大的困难。为了防范由于识别身份证件所形成的风险,银行可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提倡在开立存款帐户时设定密码,留下签字、指纹、地址,在办理挂失等业务时进行核对;二是要求存款人同时提多种身份证明,以相互印证。三是将身份证件复印由储户签字后留存入档银行用作证明。四是银行应当尽快与公安机关建立身份证明查询系统。

    其次,应当审查挂失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供存款的全部情况,所提供的内容与银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存单遗失后,并不是所有的存款人均能非常完全地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各类、金额、帐号及住址,有的甚至连存单是谁的名义开立都回忆不起来。有的储蓄操作人员因存款人提供挂失的要素不全,担心日后发生纠纷由银行承担责任,不愿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存单确属挂失申请人所,因其提供挂失的要素不全拒绝办理挂失,一旦存款被他人冒领,银行可能会因此承担赔偿责任。这使得银行处于两难。我们认为《储蓄管理条例》列举存款时间、帐号等项目,仅是列举说明所需提供的存款资料,为储蓄机构查找存款人有关存款、办理挂失止付提供的检索,并不是要求一定提供所有的存款资料,所以,只要提供的存款资料能够确定需要挂失止付的存款即可,并无必须地要求提供全部存款资料。法律要求提供存款情况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通过挂失冒领存款,在实行实名制之后,通过核对挂失申请人与存款人的身份证号即可判别挂失申请人是否为存款人本人,如果确认为是其本人,就应当予以办理挂失。所以,前提还是身份证件必须真实。

    挂失提前支取是否应有存款人的书面委托?

    关于挂失提前支取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问题。《储蓄管理条例》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都没有要求办理提前支取挂失,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手续。但是从法律原理和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办理他人提前支取、挂失业务应要求人出具委托书。

    挂失,提前支取人的权利来源于被人的授权委托,只有存款人对人有明确的授权,人才有资格向储蓄机构办理挂失手续,储蓄机构若为人办理提前支取、挂失,必须首先审查人的提前支取或申请挂失资格,而这种资格的证明就是存款人对提前支取人或挂失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件。为此,存款人对挂失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有必要以某种书面形式存在,储蓄机构才能进行审查。若仅是口头委托,挂失人无法举证其经过授权,储蓄机构无法审查提前支取人、挂失人是否有授权。同时,存款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储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授权委托书的字迹,与留存在银行的笔迹作比较,有利于识别提前支取或挂失的真伪。

    现行储蓄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提前支取、挂失没明文要求出具存款人的书面委托书,可能是出于减少业务环节或减轻银行业务方面的因素考虑的。但鉴于目前身份证管理手段落后,使用混乱,存款人冒领案件频频发生的实际状况,一方面银行应提倡对提前支取、挂失业务要求存款出具书面委托;另一方面在今后对现行储蓄行政法规、规章中对此予以修订完善。对大额现金支取和持卡人在储蓄网点支取现金是否审验其身份证件。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的通知》,“办理个人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帐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这是目前对大额现金提取审验身份证的权威性规定。

    在此规定中,对取款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存款人的、或是支取的代人的并没作规定,对于何种身份证件此处也无下文。我们认为,从字面上看,身份证件应是提取现金者的身份证,所谓有效的身份证件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储户的身份证件应是护照、居住证。

    关于信用卡在储蓄网点支取现金时,银行是否应审验持卡人的身份证件,目前尚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行政规章的规定不尽协调。《支付结算办法》第151条规定:“个人卡持人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一并交发卡银行或银行可免验身份证件”,“IC卡、照片卡以及凭密码在POS上支取现金的……”据此,持卡人在银行营业网点电脑终端上取现不属于免验身份证件的规定情形之列。《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持卡人在营业网点电脑终端上取现应否出示身份证的问题未明确规定,可见,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两部行政规章在持卡取现的规定是不一致的。由此使银行无所适从。从防范风险角度,对持卡人在银行网点上取现审验身份证并非多此一举。但从法律利害关系上讲,银行对持卡人取现未验身份证也不为过。因为《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均属中国人民银行的规章,二者法律效力处于同等地位。当二者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立法法》第83条之规定,以适用新的规定为准。这两个规章实施时间前后相差12年,因而,应适用《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既然该办法没有要求银行对持卡人取现审验身份证,表明其并没给银行设定此项义务。所以,持卡人取现银行未审验身份证而出现纠纷,不能因银行未审验身份证而承担责任。

    另外,持卡人在申请办卡时,一般填写有《信用卡章程》,它是发卡银行和发卡人协议共同遵守的。若此章程中约定持卡人凭身份证支取现金,那么银行应按此约定对持卡人取现审验证。否则,一旦出现纠纷,银行会因未尽审验身份证而承担责任。

    如何办理自动转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储蓄机构在为储户开定定期存款帐户时,可根据储户意愿,办理定期存款到期约定或自动转存业务。”所谓约定转存是在存款到期后存款人到储蓄机构约定存款种类、期限并办理转存,这种业务应当属于一般的操作业务。自动转存是在存款时约定当存款到期时由储蓄机构自动办理转存。相对于约定转存业务而言,自动转存是有其特殊性的。

    从《关于执行若干规定》1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存款约定转存和自动存款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存款人是否办理转存业务应依其意思表示而定。若忽视这一点,可能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若不论存款人是否有自动转存的意愿,银行对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其自动为其办理转存,这样,本来存款人在定期存款到期后逾期取款只需要存单即可,但被转存为定期后则被视作提前支取,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由此可能导致纠纷。因此,在自动转存业务时应注意如下问题:一是自动转存应有事先的书面约定,如在办理存款手续时,在存款凭条上设一栏“是否自动转存”,存款人若要自动转存,则选择“是”;二是转存的存款期限和转存的次数要有明确的约定;三是对转存存款在转存期内办理支取的应视为提前支取手续,存款人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四是存款利率及利息计付,储蓄机构在办理转存时,应将该存款在原存期内产生的税后利息并入本金,作为新的本金重新开始计息,利率按照转存日挂牌公告的相同期限的定期利率执行。

    对夫妻之间相互持对方存单支取款如何处理?

    夫妻之间对存单上的财产所有权有的属于夫妻共有,有的则属于各自私有财产。无论是何种情况,存单上载明的权利主体通常情况下为一个人,从存单表现的权利主体看只能是该存单载明的存款人。据此,对于丈夫持妻子名义存单、或者是妻子持丈夫名义存单取款的可以按如下方式处理:

    1、对到期定期存单和活期存折按一般程序支取办理。对到期定期存单和活期存折,法律没有赋予银行审查存款人身份的权利,因此,取款人持已到期的定期存单或活期存折支取存款,银行没有止付的权利。

    2、对未到期的定期存单推定存单载明的存款人享有权利。按照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和《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存单载明的存款人是谁,就推定谁对存单享有所有权。存单存款人之外的任何人,不是必然的存单权利所有人,无论是何人持未到期的定期存单支取,都应按照办理提前支取的有关规定处理业务。

    对于夫妻之间相互持对方名下的存单提前支取存款,是否属于表现行为,目前,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认识并不一致。鉴于此,为夫妻之间相互持对方名下的存单提前支取存款发生纠纷可以以表见作为抗辩理由,但在处理业务时不可想当然地认为是一种表现行为,而应当按一般的要求处理提前支取业务。

    3、对存单存折遗失的挂失按照委托挂失处理。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后,夫(妻)为妻(夫)名下的存单挂失,只限于办理挂失申请手续,代为办理者应当出具其身份证件。挂失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存单存折载明的存款人必须亲自到储蓄机构办理被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

    4、对密码的挂失只能由存款人办理。密码本身是存款人身份识别的重要而又有效的手段,由于目前没有规范性文件对密码挂失进行规范,但同时又存在若不对密码遗忘采取补救措施。存款人的存款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的实际情况,一是密码挂失只能由存款人办理,夫妻之间其他方不能代为办理;二是挂失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照挂失的有效证件范围);三是确认挂失申请人即是存款人本人时才能予以办理挂失手续;四是将挂失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指纹留存入档,以备查用。

储蓄业务范文第4篇

   如:教材P60~61,参考书P33

   例题:

   3、表3是1994年到1999年我国储蓄存款总量数据,试根据它分析我国相应期间的储蓄存款总量变化趋势,并给出出现这种趋势简单的原因。

   

表3 1994年到1999年我国储蓄存款

   E borderColor=#000000 cellSpacing=1 borderColorDark=#000000 cellPadding=0 width="80%" borderColorLight=#999933 border=1> face=宋体>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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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存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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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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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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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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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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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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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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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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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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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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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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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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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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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解题思路:

   

第一步:计算储蓄存款的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

   

第二步:画出增长速度变化时序图;

   

第三步:根据图和表,观察储蓄存款变动的趋势,分析相应的原因。

   

储蓄存款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计算表:

   T> face=宋体>年份

   T> face=宋体>储蓄存款(亿元)

   T> face=宋体>储蓄存款发展速度(%)

   T> face=宋体>储蓄存款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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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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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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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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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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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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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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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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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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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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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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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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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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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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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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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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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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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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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题过程:

   

第一步:如上表,计算出储蓄存款的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

   

第二步:如上图,画出储蓄存款增长速度的时序图;

储蓄业务范文第5篇

邮储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办,有助于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引导邮储资金返还农村,有效缓解农村“贷款难”问题:同时有助于解决微小型企业主、个体户和农户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使正值有发展前途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户及时获得资金支持。缓解其在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

一、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小额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风险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小额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邮政储蓄银行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一)小额信贷业务市场营销工作存在风险

邮储银行小额信贷业务起步较晚,要想在短期内开拓市场,其市场营销工作必须到位。为此,邮储银行改变传统商业银行被动的贷款经营模式,主动出击,通过媒体、广告牌、信贷员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客户推荐自己的小额贷款产品,得到很好的营销效果。但小额信贷辐射面广、客户分散、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造成信贷员在营销中无法详尽了解每个客户的详细信息:再加上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大多数缺乏规范的财务资料。只能通过信贷员的实地调查和经验估算:外加贷款人的非财务信息分析得出结论,这样使小额信贷的审批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做好贷后的跟踪监控。避免贷款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发生。这种粗放式的管理,使邮储银行的小额信贷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的使用质量。

(二)小额信贷从业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总体偏低

邮政储蓄银行在组建过程中与中国邮政在资产如何分配、人员如何分配的问题上经过了长期的“拉锯战”,但最终分到银行这边的营业网点和工作人员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较差。特别是员工素质水平总体偏低,大多数员工没有合格的学历,正规院校毕业的大专生很少,本科生、研究生更是寥寥无几,男女员工比例严重失调,平均年龄偏大。

这些因素导致邮储小额信贷业务缺乏高素质的业务骨干,特别是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虽然从事信贷的员工都要经过业务培训。但效果并不明显。小额信贷业务尽管比传统的信贷业务风险相对分散,业务处理上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来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但毕竟还是一项具有风险的业务,要求必须配备相应专业岗位的人员,对于某些岗位胜任力特质来说并不能通过简单的培养来获得。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信贷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套完备的激励体系对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各地分行出台了小额信贷业务绩效考核办法。然而这些指导意见、办法并没有从战略目标出发,有的绩效考核指标过于简单,有的考核指标权重又脱离了实际的经济环境,小额信贷工作劳动强度大,手续复杂,承担风险高,而奖励相对较少,导致激励体系不能完全反映信贷人员的劳动付出,使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工作热情,甚至出现了人员流动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小额信贷业务办理环节复杂,工作效率低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业务一般实行垂直化的管理体系,小额信贷业务流程可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部分。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因此,目前一笔小额信贷业务从申请到最终发放至少需要3天左右的时间,但实际工作中一般需要一星期以上客户才能拿到信贷资金,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的工作效率。

二、邮政储蓄银行呼市分行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树立科学的风险观。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

逻辑检验是针对小额贷款业务中,客户无正规可信的财务报表情况下设计的验证工具。必须经过逻辑验证的客户财务信息,才能作为财务依据提供给贷审会。逻辑检验的理论基础是:信息之间有逻辑关联,我们可以用信息之间的比例验证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逻辑检验得到的数据并不一定完全就是客户的真实情况,但却能够确保它和客户的真实情况相差不会太远。例如信贷员需要通过逻辑检验来考核客户口头信息与书面信息、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原始单据、银行账单、经营记录是否相符;声称利润与信贷员估算利润的比较:经营记录与存货盘点的比较;销售额、淡旺季、市场需求与贷款的时间、额度是否相匹配等等,从不同角度对客户信息进行交叉检验,筛选出那些没有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不强的风险客户,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

(二)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信贷队伍

小额信贷面对的是农户和从事小型商业活动的微型企业主,他们往往缺乏正规的财务报表。信贷员要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客户的信贷资格,并在发放贷款后跟踪还款情况。这个工作和传统信贷相比更繁琐更辛苦,个人的责任更大。因此,信贷员除了要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更好的交流沟通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外,还需要拥有专业的信贷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使信贷员能够满足这些要求,邮储银行必须积极引进高校人才,增加信贷员数量并经过培训建立高素质、高技能的信贷队伍。树立邮政储蓄银行的良好形象,为邮储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提供坚强的后盾。

(三)建立和完善员工激励约束机制

信贷员身处与客户接触的第一线,创造了小额信贷机构的绝大部分收入,相比组织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他们掌握着更为详尽准确的信息。因此有必要给予有效的激励,来保证其进一步提高生产率,达到更大产出。高度分权下的信息不对称,要求对信贷员实施有效的激励,以此把信贷员的个人目标纳入组织目标框架之内,保证信贷员的决策能符合组织利益。

因此,要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综合性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特别是对基层人员的考核要综合考虑资金、效益、业务量、客户数量和质量等指标。同时,要在等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给予物质奖励和用工制度激励。比如在用工制度上,可以让业绩突出的劳务工信贷员优先转正成为合同工,让优秀的信贷人员更好地为银行尽职工作。

(四)提升小额信贷产品价值,不断创新设计新的信贷方法

储蓄业务范文第6篇

关键词:邮政金融;发展模式;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F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7-0050-02

一、国外邮政金融的发展模式

(一)邮政与金融混同经营模式

这种邮政与金融混同经营的模式以德国和法国最为典型,但两国邮政金融改革所走路线又大为不同。[1]德国邮政银行是世界各国邮政金融经营最为成功的范例之一。德国的邮政金融业务从1989年开始改革,成立了邮政银行,直到1998年底,德国邮政还拥有邮政银行17.5%的股份,德国邮政收购由联邦政府拥有的剩余82.5%的邮政银行股份,成为邮政银行的全资拥有者。[2]目前,德国邮政银行约有一千万客户,由于其通过德国邮政约一万三千个邮局办理业务,其运行成本相对较低。德国邮政银行同DSL银行合并后,现己成为德国最大的零售商业银行,为德国邮政的网上购物、物流等业务提供资金结算。在零售银行方面,邮政银行有着能吸引投资者的独特地位,在德国邮政集团整体战略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德国邮政银行的金融零售业务为德国第一位,列欧洲第五位。[3]

法国邮政金融业务经营管理的运行是与邮政业务融合在一起的。法国邮政总局设有金融业务主管部门,各地区也设有业务管理机构,但隶属于大区和省的邮政局,具体的储汇业务由各邮政网点办理。法国邮政储蓄资金的绝大部分交给国家财政部运用。法国邮政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体制得到法国国家法律及法令的确定和保护。法国邮政金融系统拥有一个强大的电脑处理中心来实现各方面的需求。法国邮政金融业务占邮政业务总量的10%,目前全国1.7万个邮政局(所)都办理金融业务,邮政储蓄存款总量己经超过1万亿法郎。[4]

法国邮政部门办理金融业务与银行的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邮政部门不允许办理贷款业务,而银行能够提供各种类型的信贷服务;二是邮政部门特许经营一种被称为“A”账户的储蓄存款业务,而银行则不允许吸收此种存款。“A”账户储蓄存款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免征利息收入所得税。在这种优惠条件的吸引下,全法国所有低收入的居民都愿意将自己的存款放入邮政部门的“A”储蓄账户中,以享受相应的优惠。[5]

(二)邮政与金融分离经营模式

荷兰是这种邮政与金融分离经营最为成功的典范。1968年以前,荷兰的邮政、电信以及邮政金融都作为隶属于政府管理的三个服务部门。1968年,邮政金融服务部门进行了公司化和股份化的改革,荷兰邮政银行成为独立经营、行政上接受财政部监管的金融机构。1986年,荷兰邮政银行成为上市公司,但政府仍持有40%的股份。[6]1991年,荷兰邮政银行与本国最大的一家保险公司及一家商业银行合并,成立了荷兰国际集团,它是目前国际金融领域中颇具影响力的金融集团。[7]

荷兰邮政银行与邮政部门分离后,双方仍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邮政银行继续租用邮政机构的网点办理金融业务。1993年以后,双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建了一家各占50%股份的合资公司,双方共同建设、管理、拥有和使用网点。

(三)邮政退出金融服务领域

世界许多国家在进行了邮政体制改革后,退出了金融服务领域,瑞典邮政即选择了这一改革模式。1974年,瑞典议会决定,由一家名为Nordbanken的商业银行收购了邮政储蓄业务,邮政部门改为与银行合作办理储蓄等金融业务。在此后的20多年中,邮政储蓄等金融业务不断下降,同时,邮政网点中开办储蓄业务的网点数量也相应减少了50%。1999年9月,瑞典邮政部门决定,停止与银行的合作。目前,瑞典邮政部门己全部停办储蓄等相关金融业务,这意味着瑞典邮政部门退出了金融市场。[8]

(四)具有行政色彩的邮政储蓄模式

日本的邮政储蓄虽然已进行了几十年的改革,但并没有完全市场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日本邮政储金局是一个政府机构。[9]日本邮政储蓄的经营目标有两个:一是为稳定民众的生活,提供简便、安全的储蓄和汇兑服务;二是作为一个非赢利的公共经济实体,要充分利用所吸收的资金,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公众利益的实现。长期以来,日本邮政储金局都把邮政储蓄所吸收的全部存款转存于大藏省,作为政府的财政投资,然后再从大藏省借出部分资金应对金融自由化,因此,日本邮政储金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被称为日本的“第二财政预算”。日本邮政金融业务是在邮政省的直接领导下,利用邮政网点和设施为民众开办的金融服务。在这些金融服务中,一部分属于一般银行业务,如储蓄、汇兑、资金划拨和小额抵押贷款等;另一部分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如保险和年金。前一部分业务由邮政省邮政储金局经营管理;后一部分业务则由邮政省邮政人寿保险局经营管理。

日本邮政储金局十分重视经营活动,该局约有6.5万名员工,其中就有9000余名员工专门从事邮政储蓄业务的宣传、揽收和促销。邮政储金局除了在日常通过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改进服务质量来提高其经营水平外,每年还定期举办“邮政储蓄月”和“邮储杯网球混双比赛”两项大型活动,以此向民众宣传邮政储蓄,促进邮政储蓄业务的发展。[10]

二、国外邮政金融发展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一)各国邮政储蓄业务发展的相同之处

1.坚持大众银行服务本色。邮政储蓄等金融业务的形成从一开始就是充分利用邮政网络优势,直接为广大城乡普通居民服务。同时培养公民节俭、储蓄的良好习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邮政金融服务在公众中一直享有“平民银行”的美誉。荷兰邮政银行已经成为本国最大的零售银行,但仍没有改变为平民大众服务的本色。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荷兰邮政银行坚持三条基本的经营原则:一是不论用户是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邮政银行都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邮政银行为用户提供尽可能简单的服务产品、服务设施和范围适用于大众化的需要;三是坚持较低的服务价格。在荷兰1565万人口的670万个家庭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都是邮政银行的用户。在荷兰全国的储蓄业务和银行支付卡市场上,邮政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15%和42%。[11]

2.建立有效的金融产品营销体系。邮政部门提供金融服务最大的优势就是依托邮政网络所形成的强大销售能力。在法国,金融服务产品通过三个层次的销售渠道实现。一是1.7万个网点的窗口服务,这主要提供最简单的服务产品;二是根据全国金融市场需求建立了24个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比较复杂的服务内容;三是按照业务发展要求,建立5个特别金融服务中心,提供特殊金融服务。

3.通过商函、电话和互联网推销金融服务产品。与所有零售服务一样,邮政金融零售业务除了利用网点提供服务外,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和营销,商业信函、电话直销以及互联网服务都是邮政金融选择的主要营销渠道。在日本,邮政储蓄每年都要发出2500万封有址商业信函,向用户推荐服务产品。[12]例如,邮政储蓄的用户在使用支付卡时,如果发现存款己经用完,很快就会收到一封邮政储蓄的信函,向用户介绍并提供消费信贷或其他信用透支服务。荷兰邮政银行每年要向各种用户拨打6000万个直销电话,宣传推荐各种零售金融业务。另外,邮政银行还设立了专门网站,每天的平均访问量超过7万人次。通过电话和互联网,荷兰邮政银行还能提供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服务。[13]

(二)各国邮政储蓄业务发展的不同之处

1.业务范围宽窄不一。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范围基本等同于其他商业银行,而处于与邮政混合经营或实行准商业化经营的邮政储蓄获准的业务范围比邮政储蓄银行要狭窄得多。如德国邮政银行为全能银行;尚处于混合经营下的法国邮政储蓄业务品种仅有储蓄、保险、理财及清算四大类,邮政储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转存国家储蓄金库;日本邮政储蓄在很长一段时期将其全部资金通过大藏省资金运用部,交给财政投融资进行运用,自己不得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运用。

2.政府扶持力度不一。德国、荷兰邮政储蓄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已无什么差别,政府对邮政储蓄基本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而法国、日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扶持。如法国邮政储蓄享有一定的免征利息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日本确定每年的10月为邮政储蓄月,邮政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储蓄促销活动,政府部门通力协助。

3.服务理念手段不一。尽管不同经营模式下的邮政储蓄,服务对象基本都定位于个人,都注重服务质量,但各国邮政储蓄的服务理念及内涵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德国、荷兰等国的邮政储蓄,其服务一般体现在零售业务的不断创新和拓展上,以业务种类齐全、新颖来吸引或稳定客户群;而对于尚处于发展改革阶段的邮政储蓄,一般突出其金融业务的优惠性和便利性。

三、国外邮政金融发展模式对我国邮政储蓄业务的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借鉴国外邮政金融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邮政储蓄应实行渐进式改革,最终成立邮政银行。成立后的邮政银行以批发业务为主、零售业务为辅,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一)在维持现行制度基础上进行配套改革

根据我国邮政储蓄目前的发展情况,改革必须采取渐进的方式,即在一定时期内仍保持资金转存央行的经营模式,同时开始进行配套改革,为下一步成立邮政银行做准备。一方面,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邮政储蓄的法定监管机构,健全法规制度,帮助邮政储蓄向名副其实的金融机构转型;另一方面,又要尽快让邮政储蓄独立核算,解决好邮政与储蓄之间的成本、利益分割。同时也要加大力度培养金融专业人才,邮政储蓄目前的从业人员除去存取款业务操作外,几乎不具备任何金融知识,这将是未来邮政银行成立后面临的最大难题。因此,人才稀缺问题是目前邮政储蓄配套改革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在网络资源、资金和市场环境方面具有先天适应性比较优势,但在贷款的发放上却存在明显的劣势。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考虑,我国邮政储蓄应设计成流动服务职能和信贷发放职能相分离的发展模式。在资产负债构成方面,以存折或存单的形式从居民、企业、政府处吸收储蓄存款和支票存款,并将这些存款投资于如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商业票据、同业拆借等具有高度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不经营对城市工商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分流商业银行的职能,由此来防止银行“挤提”的发生。由此我国邮政储蓄的模式应选择在零售银行的基础上,在城市开办批发业务,在农村开办信贷业务,建立“零售+城市批发+农村信贷”模式。

此外,邮政储蓄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邮政局的机构网点优势,因此假如这一切都随着脱离邮政而失去,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就会没有了优势。因而,邮政储蓄银行无论如何不能同邮政机构网络相分离。可借鉴德国的做法,成立一个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政局以其经营场所、设施和网络折价入股,其余股份或者由政府持有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入股。当然,邮政局也可以购买其余股份,使邮政银行成为由邮政局完全控股的子公司。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也可将邮政银行上市。

(三)创新邮政业务

核心竞争力是一家企业实现持续成功的关键因素,而核心竞争力一般来自于企业的比较优势。邮政储蓄确定了选择“零售+城市批发+农村信贷”的发展模式后,就应充分利用己经获取的比较优势,开发它在人员队伍、科技设备等方面潜存主动创造性的潜在比较优势,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更新速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邮政网点的普及性,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农村。为使来自农村的资金能够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通过某种制度设计让邮政储蓄吸收的部分存款能够在农村留下来。例如,给与政策上的倾斜,允许邮政在旗县以下开办小额抵押贷款业务。也就解决了邮政储蓄从农村过度吸取资金的问题。根据这些比较优势,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战略可确定为“城市批发+农村信贷+异地结算业务”,进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外邮政金融在其发展历程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不少问题。对于正在进行改革的我国邮政储蓄而言,国外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我国邮政储蓄有自己的特点,不能照搬照抄国外的做法,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走出一条符合我国邮政储蓄特色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2]杨小华.对未来邮政储蓄银行功能定位的思考[J].浙江金融,2006,(1).

[3]李晓萍.外国邮政金融的做法及启示[J].中外企业家,2004,(7).

[4][5][6][8][9]李广.我国邮政储蓄经营模式研究[Z].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7][10]王小平.世界邮政发展呈现六大趋势[DB/OL].省略ii.省略/20070108/ca396853.htm.

储蓄业务范文第7篇

关键词:国际旅游岛;邮政储蓄银行;发展

2008年5月24日,海南省各市县邮政储蓄银行全部完成了内部揭牌,这标志着海南省邮政储蓄银行进入了实质性发展的阶段。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海南邮政储蓄银行不断发展壮大,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海南省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如何抓住发展契机,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摆在海南省县域邮政储蓄银行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发展现状

2008年5 月 15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正式挂牌成立。按照改革方案和上级审批,原有的15个对外营业网点中,有两个被规划改革为邮政银行二级支行,另外13个网点由于不具备专业经营的条件暂按原来模式运作、管理。成立后的邮政储蓄银行彻底改变了过去只存不贷的历史,信贷产品不断丰富,从成立伊始仅有的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逐步发展成为以小额信用贷款、商务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等为主渠道的信贷业务体系。随着海南省邮政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不断探索开发中间业务,形成了以工资,理财产品,保险及基金等为主的中间业务体系。在业务产品不断丰富的基础上,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始终坚持邮政储蓄百姓银行的品牌定位,致力于建设沟通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并依托其网络优势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工作,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基础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建设。

二、存在问题

1.金融服务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目前,支行以外的13个网点仅办理储蓄业务和代收话费等中间业务,客户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理财等其他业务,则需到支行网点办理,这样的运作模式不但给乡镇用户办理贷款等业务造成不便,也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在这种运作模式下普遍存在的混岗作业、频繁换岗,业务人员的业务专业化水平不高以及观念滞后等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邮政储蓄银行企业管理、人员管理的效率,也给金融安全带来隐患,成为当前邮政储蓄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2.金融人才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人才。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该支行共有从业人员105 人,人才队伍规模较小,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新的金融业务产品逐步面世,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体系也日渐丰富,这需要大量的金融人才。然而,目前邮政储蓄银行的人员配备显然难以满足国际旅游岛和自身金融建设的要求。据调查显示,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现有人员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人才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该支行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主导,占总人数的78 %,本科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仅占总人数的2%,博士研究生人数为0人;一线业务人员和行政人员数量较大,高中级管理人员缺乏,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仅占总人数的4 %。①

3.信贷产品仍缺乏市场竞争力。以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为例,该支行成立之初,仅有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一种信贷产品,经过两年多的发展,邮政储蓄信贷业务逐步拓展,增加了小额贷款、房贷以及个人商业贷款等三种信贷业务。目前,邮政储蓄银行海口支行已经开始试点企业贷款业务,正逐步向各县市支行推广。截至2010年12月末,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各项贷款余额为2 138万元,而同期屯昌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87 206万元,仅占2.5%。由此可见,其贷款市场份额较小,缺乏市场竞争力。小额农业贷款业务是邮政储蓄银行的特色项目,2010年末,该项业务的余额为1 400万元,而同期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农业贷款余额为13 723万元,① 基本不具备可比性。究其原因:(1)质押物范围狭小,仅限于房产。(2)贷款额度小,审批难。(3)营销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此项业务。

4.中间业务有待进一步发展。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包括养老金)、理财产品、基金及保险方面,基本没有开发、创新与营销高技术型、高附加值型的中间业务,市场占有率也较低。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屯昌县支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由基金收入、保险收入、理财产品收入三部分构成,中间业务收入来源范围狭窄。2010年,该支行中间业务收入共计25万,其中,基金收入4万元,保险收入19万元、理财产品收入2万元。而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共计567万元,其中农行、中行、建行年中间业务收入均突破百万元,邮政储蓄中间业务收入只占辖区金融机构的4%,② 由此可见,中间业务仍有较大的开拓空间,有待进一步发展。 、

三、对策建议

1.推进网点改革,加快标准化网点建设,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专业化经营是邮政储蓄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关键,也是邮政储蓄银行向全功能商业银行转型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针对经营网点布局不合理、标准化网点少、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首先,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完善基层网点硬件设施的配备,增加存折打印机、自助补登折等设备,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同时要扩大投放和合理布局ATM、POS、商务通等自助设备,方便客户,提高效益;其次,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的制约,邮政储蓄银行要在短期内实现邮政业务与金融服务业务的完全分离也不太现实,在当前形势下,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标准化网点建设,实现专业化经营,积极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金融需求;最后,要在加强标准化网点建设的同时,发挥邮银结合的优势发展特色业务,加强对前台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

2.加快引进和培养金融、外语、营销等专业人才。一是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制定专门的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引进高素质、金融业务能力强的金融专业人才;二是要主动适应国际旅游岛的金融需求,积极储备包括外语、营销等在内其他专业人才;三是要不断改善人才成长环境,为其提供良好的就业配套措施,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实现快乐工作;四是要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拓宽员工培训渠道,丰富培训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学习和提升;五是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等中高层的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步培养各个业务战线的领军人物。

3.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快发展公司业务,提高国际业务经营能力,加大邮政储蓄银行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第一,要紧跟国际旅游岛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县域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重点抓住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资金归集类重点客户,大力推广POS收单等业务;第二,要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大中企业落户的契机,加快县域邮政储蓄银行公司业务的发展,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快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市场营销,真正面向客户,做好公司业务产品的开发工作[1];第三,结合国际旅游岛国际金融业务的需求,发展专业网点,丰富币种和产品种类,开展多币种国际汇款、外币储蓄、外币理财、外币兑换等业务,不断提高国际业务经营水平;第四,发挥邮政储蓄银行放贷周期长、灵活、方便、阳光等优势,开发新的信贷业务产品,加强风险控制管理,以信贷资金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工程”;第五,特色农业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邮政储蓄银行要高度重视农户信贷业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形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了解和掌握农户准确信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和营销贷款的针对性,逐步拓宽信贷业务和信贷领域[2]。

4.加大中间业务宣传力度,适时按需开发新的中间业务。一是要加大中间业务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客户,转变其投资理财观念,将理财产品、基金等中间业务做大做强;二是要吸取其他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增强总体竞争力;三是要紧跟国际旅游岛发展建设的步伐,结合地区特点,及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适时扩展业务范围,促进中间业务向高技术型、高附加值型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储蓄业务范文第8篇

3月初,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管理的意见》,允许邮政储蓄机构逐步开展仅限于“定期存单质押”的小额质押贷款试点业务。按照银监会规定,此次被解禁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仅限于人民币贷款发放,借款人必须以该省省内邮政储蓄定期存单为质押。单一客户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每张质押存单面值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质押存单张数不超过5张(含),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一一罗列了包括上述信息在内的总共13条监管意见,从人员培训、风险防范、财务体制、内部稽查,直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面面俱到。

这是因为,邮政储蓄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与邮政业务混岗作业、频繁更换,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及专业化管理等问题,这都是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前所必须解决的。

邮储银行前奏

尽管邮政储蓄机构获得了“限制性”的许可,但个人质押贷款只是国内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基础业务,并非主流。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都推出了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和个人助学贷款等五大类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品种。其中,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才是各家银行个人业务的主导。

作为一家商业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只是一种存贷结合的服务,除了假存单等操作性风险,银行并不用担心坏账和资金损失。但对于邮政储蓄机构而言,此项业务的开展却有着非凡的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邮政储蓄机构此前可提供类金融业务,即本外币存款、银行卡、汇兑、保险、代收代付、其他金融机构业务、邮储资金自主运用以及发行和兑付政府债券。邮政储蓄客户既可以在银行办理借还款手续并由邮局核押止付,也可以直接在邮局办理借还款手续并由邮局发放贷款。

现在,邮政储蓄机构可以独立开展存单质押业务了,这为邮政储蓄银行未来的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

期盼放行对公结算业务

此次发文之前,邮政储蓄机构在2005年便开始了小额信贷业务探索,且首选农户小额信贷业务进行了试点。这项业务曾在北京远郊区县的房山、密云和延庆开展,这些地区的邮政储蓄机构被要求贷款回收率达到99%。下一阶段,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将进一步推广到有条件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