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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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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范文第1篇

过去一年虽然是万艾可专利到期的第一年,但中国消费者并没有看到预期中的降价,100毫克一片装,售价还是128元。

治疗男性障碍(ED)、俗称“伟哥”的万艾可,由美国辉瑞公司研发,在华专利于2014年7月1日到期。此前医药界普遍认为,到期后它会降价,十余家中国药企也向药监部门申请仿制万艾可。

仿制是制药产业中被允许的普遍做法。获得专利的药品被称为“原研药”,当专利到期后,其他药企可使用药物的化学合成物专利,自行开发配方工艺并合法生产仿制药。

医学界的共识是,仿制药在剂型、规格、给药途径、质量以及药效和适应症方面,都应与原研药等同。

在欧美市场,对于超过专利期的药品,迫于仿制药竞争压力,药厂多会主动降价,否则销量可能大幅下跌。万艾可在其他国家专利到期后,不乏降价先例。在泰国,万艾可降价约30%;澳大利亚每粒万艾可售价不到20元人民币。

然而,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数据显示:2014年,万艾可在中国市场的销量不降反增,增幅达47%。数据显示,许多国外药品专利失效后,在中国市场仍维持原价,销量也未受影响。

中国的化学药品市场多以仿制药为主,国内医药市场八成以上为仿制药。目前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约4800家,这些制药企业拥有化药品种批准文号10.5万个,绝大部分为仿制药,仿制药市场规模约为5000亿元。

仿制药本以低价战略本可能在市场上大有斩获,却屡屡败于专利到期后的原研药,原因何在? 药效差距的秘密

在北京以打工为生的孙合林,近几日药箱告急。

67岁的孙合林一个月前从老家山东到北京做木匠活,随身除了糊口的工具,还带着救急的降血糖药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半年前他在家乡体检时查出2型糖尿病。

药品是在一家县级人民医院开的。眼看药不够吃,孙合林在断药前一周拿着以前的药盒到药店买药。新药到手后,服用后孙却隐约觉得不对劲,血糖不降反升,心跳过快、呼吸不畅,高血糖的症状似乎重袭。

孙合林怀疑买到假药,于是到附近的社区医院咨询,结果发现药品名字相同,但来自不同的生产厂家――同样是“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一个是河北一家药厂生产,另一个来自贵州一家药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显示,这两种药都是真药,拥有相同的产品名称,只是生产厂家与商品名称不同。孙合林不明白,“一样的名字一样的药,为什么效果不一样?”

同大部分患者一样,孙合林不了解中国制药界存在的一种公开的秘密: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药厂仿制、生产同一种药,药效却参差不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下称中检院)国际合作高级顾问金少鸿介绍,在治疗的关键时刻,不少医生倾向使用原研药,因为国产仿制药的质量与原研药存在差异。

制药业内人士估计,70%以上的国产仿制药药效与原研药存在差距。食药监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处长李正奇撰文称,国产仿制药总体质量比原研药相差远,有的甚至是安全的无效药。

虽认为不能将所有仿制药药企一棍子打死,但齐鲁制药集团药物研究院院长张明会、绿叶制药集团法规与注册部总监由春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分别承认,国内部分仿制药存在研究不透彻、质量控制不严格以致药效不足的情况。

仿制药与原研药的有效化学成分应该是一样的。原研药专利到期后,有效成分的分子结构、剂量和理化特性都会公开。比如,“伟哥”的有效成分细节甚至在百度百科都能查到。

但是,使这些有效成分能成功地按时在人体内释放,才是药品发挥药效的关键。一粒药,在经过患者的消化系统时,需在适当时间崩解、溶化,释放出有效成分,被胃肠道吸收。

这个过程很有讲究:如果过速,可能导致有效成分吸收太快,血清浓度峰值过高,带来副作用,且药效不够持久;如果欠速,有效成分就可能来不及完全溶出就被排出,药效则发挥不出。

这个过程就要依靠药品使用的辅料与制作工艺,这是药企研发极为核心的资产。

以德国拜耳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为例,拜耳拥有独到的制剂技术,它可以使药品在专利过期后依然规避挑战,因为国内仿制药无法在工艺上实现使药品只在肠道溶解。

“原研药厂商,一般拥有多个工艺配方的专利。”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孙新生对《财经》记者介绍,新药的专利期限是20年,而药企在化合物、原料药专利到期后,还拥有数年后才会到期的工艺配方专利,此举可使专利药的利用期限相应延长。

另外,药品的辅料更扮演着关键性角色。辅料,大部分是高分子材料,有一定分子量分布,而非单一成分,这意味着很难使用简单的含量指标检测它。因此,同一名称辅料,如果由不同企业生产,产品差别可能很大。有一些辅料品种,如出现一种或几种特定杂质,其在使用环境下就会产生不确定的药理作用,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规定,仿制药审批时,也需申报药品所使用的辅料,及辅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规范证书(GMP)和检验报告(COA),提供分析数据。

但中国对辅料的监管尚不严格。2006年出台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没有实行强制认证。

一位浙江药企研发主管告诉《财经》记者,有的药企为节省成本,在药品审批环节,向监管部门申报质量较高的辅料厂商,进入生产环节时,就更换为廉价、质量次等的厂商。而在药品制成甚至上市前后,通常不会被要求再次检验。

中国是原料药的生产与出口大国,但是辅料的研发严重不足,新型药用辅料几乎全部依赖进口。

张明会告诉《财经》记者,国内不少仿制药药企使用与原研药不同的辅料进行生产,这是导致仿制药与原研药药效差异的原因之一。

从公共政策角度看,仿制药可以让国人得到相对便宜的药品,降低医保支出。

不过,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特约评论员文章称,按照国际市场的经验,仿制药的价格再低,也会保持在原研药价格30%左右。

遗憾的是,目前中国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研药的10%。超低价格使企业不得不在质量上妥协。

压缩中国药企利润的是手握用药权的医院。上述制药业资深人士表示,在药品的流通环节,医院处于强势地位,药企根本没有议价权,“中国药企的平均利润连15%都没有”。

研发一个仿制药品种,花费一般在50万-200万元,再加上生物等效的临床试验投入约50万-100万元;除这些成本,出厂价中还要加上审评的公关费用。

出厂价区区几元,到患者手中或为数十元的药品,除17%税费,还包括配送公司6个-8个点的配送费,商30个点的费用,公关费约20%的费用,其主要用于打通医院的关节。这样药企不在质量上克扣很难获得预期利润。

此外,一个药品往往面临几十上百家仿制,这使国产仿制药恶性价格战频起,也进一步挤压了利润空间。

2015年7月11日,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公开表示,忽视质量疗效盲目追求低成本、低价格,只能诱导企业购买最便宜的原辅料、按最低的标准投料生产药品,其极有可能是安全无效的劣药,甚至假药。

价格战也集中体现在仿制药业的产业集中度低下。FDA针对美国在1999年―2004年中仿制药的价格与生产厂家之间的数量关系做过统计,结果显示,当仿制药厂家只有两家时,仿制药价格为原研药的52%;当生产厂家数目增至10家时,其价格降至原研药的26%;当生产厂家数目接近20家时,仿制药的价格仅为原研药的6%。

为了扭转诸多弊端,政府频频释放将对优质仿制药给予政策优惠的信号。国务院在《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承诺,“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并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毕井泉的表述,未来对于与原研药疗效一致的药品,食药监总局会允许企业在药品外包装上印出明显标识,以便医生和患者识别选择。

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认为,质量提升以后的产品,价格肯定会提高,按照高标准生产,自然会抬高仿制药成本,“低价格就没有好药”。

有些药商已经有不如归去之感慨。“只做仿制药是没有前途的。”一家药企研发负责人五年前转战新药研发,现已有两个新药在审评名单中排队,他相信仿制药的发展潜力有限。

迫于转型攻坚期压力,不少药企独辟蹊径,通过OEM贴牌或者自主品牌的方式把国产高质量仿制药打入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这种类似于电子产品行业的代工生产能否为这些药企谋得生路,还有待观察。 改革阻力重重

当经济体量和民生需求发展到一定阶段,变革必然产生。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药品修正案,首次提出药品不仅要“安全”,还必须“有效”。如今,中国正经历这一痛苦过程。

上世纪末,中国开展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制度,从药品生产全过程加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在那一轮整治中,药品审批实现地标升国标,药品生产企业实现GMP认证,药企由原来的7000多家缩减到4000多家。这些措施使仿制药的研制水平、质量和安全性显著提升。

安全性基本保障后,有效性开始得到监管部门与社会舆论的关注,这是近几年的趋势。

2006年,钟南山院士在“两会”期间向药监部门发难,质问为何一时间出现如此多药号。此后,药监部门再度展开对药品行业的整顿,虽然淘汰了一些企业与药品,但整顿仍局限于质量控制。

自2007年以后,食药监总局收紧了仿制药的审批标准,新增仿制药的质量得以提升,但数量庞大的历史欠账,仍将仿制药的整体质量拖累在较低水平。

从2009年开始,国仿药的药效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焦点。由春娜分析,媒体报道借助个别案例,将部分药品存在的问题上升为对整个行业的拷问,助推了监管部门整治的决心。

为将药效欠佳的仿制药驱逐出市场,国务院在《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对2007年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未通过评价的仿制药将被注销。食药监总局成立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办公室(下称评价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上述规划。

据了解,其工作流程自下而上进行,先由评价办公室确定评价方法、标准等,省级药监部门负责资料受理、生产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评价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复查。

然而,部门间既得利益者的博弈,使实质进展缓慢。评价办公室前期目标是完成75个基药品种,中检院至2015年4月20日初步完成34个品种的方法研究,经专家审核通过9个品种的评价方法,41个品种正处于方法研究阶段。这些工作按计划,本应在2013年至2014年完成。

按“十二五”规划,570 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常用的化学药在2015年前完成。570种常用药品涉及2400家企业,3.3万个批号。

业界的共识是,2015年的目标根本无法按时完成。

从技术上分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不存在难题。“日本已实行18年,技术很成熟,问题在于决策者能否下定决心。”一位地方仪器药品检验所官员对《财经》记者表示。

1998年,由于仿制药药效低下,日本启动“药品品质再评价工程”,对于药效达不到要求的药品,管理部门给予企业一定时间,允许其二次开发,在这一时间内还无法完成的就必须撤销批号。

20世纪70年代,美国也通过生物等效性评价,淘汰了约6000种不合格药品。

一旦动真格提升药效,就意味着要砍掉一大批不合格的药企。计划2015年完成的570种药品,每年为药品行业创造大量的产值。地方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官员表示,“革命就要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不规范的药厂将损失最大,而它们都是在当地很有影响力的企业,必然试图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者。”

持有仿制药批号的药厂,多是地方利税大户,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一直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

中国医药联盟的一项“中国药企员工人数排行榜”显示,162家上市药企总人数近52万人,占中国总人口数的万分之四,表明2500人中就有一个医药人。

另一方面,一些药品行业协会、药企力推这项工作,辐射到政府部门的压力也大。中检院一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负责人卸任后,在微信朋友圈感叹说,“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这引发明白个中缘由的友人纷纷点赞。中检院负责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标准制定与执行,该负责人所在的部门经常受到上级单位与媒体的质疑。

“要推动这项工作,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工作理念,是为了促进民众安全有效用药,而不能过多考虑药企的生死存亡。”孙新生说。

2015年下半年,相关部门动作频繁。7月22日,食药监总局启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核查工作;7月31日晚,该局再发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征求意见公告;8月18日,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核心就是提高药品的质量,通过改革来促进医药行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其中明确提出,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届时,未通过评价的基药口服仿制药,可能不得上市。这显示了整顿仿制药的紧迫性。

上述药业资深人士估计,“一致性评价可能会刷下一大批药品批准文号。”

而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也随风而动。齐鲁制药成立了一个旨在提高质量与药效的精品工程项目。评价工作由每个药品的原研发团队进行,原研药由各团队上报,负责采购的部门统一采购。张明会说,“要在原研方面投入更大精力与资金,因为审批将趋向严格,好的影响是,仿制药审批的速度有望加快。”

经历过几轮大型的整顿活动,可以预见很多靠以前的批准文号吃老本、缺乏创新和提升质量能力的药企,一旦失去批号也就被淘汰了。随之,参与仿制药的企业将减少。

仿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仿制药;专利侵权;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2016年6月16日,旷日持久的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制药)侵害发明专利权上诉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 认定被诉侵权的华生制药奥氮平制备工艺的反应路线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礼来公司诉讼请求。[1]

奥氮平是一种抗精神病药,由礼来公司开发,于1996年在美国获批上市,并于1998 年首次获准进入我国市场[2]。华生制药于2001年7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奥氮平及其片剂的新药证书,并于2003年5月9日,奥氮平原料药和奥氮平片《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2003年9月29日,礼来公司以华生制药侵害其奥氮平的发明专利权(涉案专利CN91103346.7)为由,向南京中院提讼。经鉴定华生制药涉案工艺路线不能生成奥氮平,华生公司最终因举证不能而被认定侵权,二审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15日,礼来公司以华生公司持续使用其拥有的91103346.7号方法发明专利生产药物奥氮平,侵害了其专利权为由向江苏高院提,请求赔偿额高达1.5亿元以上。该案一审法院基于前案二审相同的理由认定华生制药侵权并判令其赔偿人民币350万元。两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因华生制药二审提出新的关键性证据,即其2008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于2010年获批的奥氮平制备工艺,并证明其于2003年至今持续使用该工艺,最终经技术调查官比对该工艺与礼来涉案专利(91103346.7),证明该工艺与涉案专利方法不同的,相应的技术特征也不属于基本相同的技术手段,达到的技术效果存在较大差异,未构成等同特征。因此,华生制药奥氮平制备工艺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1]

近年来,我国医药工业水平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多数药企仍然以仿制为主。随着近两年大批专利到期,有较多国内药企提出了3.1类仿制药申请。[3]与大量药品专利到期带来的“仿制潮”一同出现的是许多因仿制药引发的专利侵权诉讼。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法国赛诺菲安万特诉江苏恒瑞多西他赛专利侵权案,日本三共公司诉北京万生药业公司“奥美沙坦酯”专利侵权案,美国礼来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公司“盐酸吉西他滨”专利侵权案,美国礼来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公司“奥氮平”专利侵权案以及本文提到的美国礼来公司诉华生制药“奥氮平”专利侵权案。尽管此类纠纷最终多以仿制药企胜诉告终,但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此类纠纷大多是持续数年甚至十多年“拖延战“。虽然最终胜诉,但仿制药企在这些漫长的诉讼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提出诉讼跨国药企则在其专利到期后,凭借这种“诉讼战术”变相的将独占期延长了十来年,获取了高额利润。

因此,如何有效的规避专利侵权风险,是我国仿制药生产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那么我国仿制药企业应该采取哪些手段来防控侵权风险呢?

1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有效结合

在研发过程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配合研发部门,对每一个关键环节进行评估,决定采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根据技术的特点和阶段,将商业秘密和专利的保护有效结合。例如,在技术路线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方面,因药品研发的特殊性,最终的路线往往要经过不断摸索和优化才能确定,即便确定了路线,进行了药品注册工作。为了增加竞争力,药企仍然会对路线进行不断的优化,从而提高纯度和收率。因此,在前期可以考虑依靠商业秘密保护,等技术成熟,对某些环节申请专利。

这种做法是药品的特殊性决定的,在电子产品领域,通过合法购买产品,拆解研究,通过反向工程破解产品商业秘密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这种方法常常成为一些厂商的研发捷径。而对于药品则很难通过产品本身去进行反向工程。因此,药品研发过程中,在技术路线成熟之前,采取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有着其特殊优势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这个方案进行保护,应做到几点:一是企业需明确商业秘密范围、人员、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二是人力资源部门和研发部门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包括保密方面的入职培训、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对人员的工作记录的保存、人员离职后保密费的支付和去向的监控。

不得不提的是,因为仿制药的特殊性且常见的化学合成方法往往都是公知的,大部分企业很少会去从头摸索新的路线,而多半是在原研药工艺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改变。这么操作有可能出现一种风险,那就是在企业选择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而未申请专利的时候,其他企业已经对该技术申请了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做好迎接诉讼的准备,并尽可能在一定范围内争取先用权。

2 专利风险预警贯穿始终

此外,还应当注意防范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些企业为了某些目的,会利用法律规定来实施其专利战略。比如,我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4]虽然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如不请求提前公布,18个月自行公开。但本条有个前提,就是必须先通过初步审查才可以公开。个别企业会利用该点,在初次递交申请文件的时候故意形成各种需要补正的缺陷,并多次利用审查员初步审查和补正,来实质上延长初审时间,从而实际上延后了公布时间。而在这种已申请非公开状态下,这些“潜水艇专利”。[5]在公开前是不会被检索到的。但因其申请日在先,不管后面的企业对相同技术申请专利与否,都于事无补。除了利用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延后公开,有些企业会故意变换关键词等方式来防止被检索到。而其他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投入资金进行开发,甚至已经开拓好市场之后,在先申请的企业突然要求公开专利,然后通过提讼等手段把后来者挤出局,从而抢占市场。

尽管医药领域比较特殊,并不像电子产品等领域同质化现象严重,“潜水艇专利”出现的可能性较低,但医药产品开发投入大,周期长,审批环节多而繁琐,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企业将遭受非常重大的损失。因此,在产品的整个研发过程中,除了注重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仍应定期频繁的检索该产品的专利情况,做好专利风险防范工作,以防侵权情况的发生。但要做到这一点,对专利工作人员技术要求非常高,对此,建议企业可以在技术团队中进行专门的专利检索的培训,直接由技术人员针对性更强的来完成这项工作。

3 主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主动提起专利不侵权确认之诉对于仿制药企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武器。因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警告函,他与不特定的义务人之间,原本存在的正常法律关系,处于不明确状态。在快速化、复杂化、高度化的现代社会中,法律关系的不明确,将导致经济、社会的重大损害。所以企业在收到侵权警告函时,就应当灵活运用确认诉讼的预防性机能,先请求法院进行不侵权的确认,尽量减少损失。[6]对于仿制药生产企业而言,原研药企发起的动辄数年甚至十余年的漫长专利战争,会带来难以负担的损失。一旦收到停止侵权警告函或对方采取相应法律措施,那么仿制药企业可以确切证明自身不侵权的前提下,主动提出确认不侵权之诉,化被动为主动,去减少专利诉讼带来的损失。

无效宣告是仿制药企业的又一利器。对于一些原研药企业而言,核心专利到期后,制剂专利和晶型专利往往持续多年。而这些制剂专利常常属于没有技术含量的低质量专利。这些专利实质上阻碍了技术进步,行业的发展。对专利进行分析和研究,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无效宣告来扫除这些专利壁垒可以有效的加快注册和上市进程。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旗下方正医药研究院诉德国拜耳“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专利无效一案,近日获终审胜诉。拜耳公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专利因此提前五年到期。方正医药不仅打破专利壁垒,扫清了发展障碍,这起无效宣告也成为了国内制药企业挑战跨国药企专利并获得成功的首例,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仿制药企业不妨通过研究方正医药的无效宣告案例,来为自身应对专利侵权风险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4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7]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企业研发到最终上市销售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的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去设计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应规章制度,及时颁布实施和修改。在知识产权体系运行过程中,除了切实的按照体系运行要求去执行,还应该加强管理评审工作,对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修正。

例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建立《研发项目立项制度》,《专利检索制度》明确立项程序,严格执行有效减少侵权风险。跨国药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经常通过专利布局申请诸多晶型专利,工艺专利配方专利和新适应症专利。对于仿制药生产企业而言,在在项目立项初期,更应当做好拟立项产品的专利检索工作。并与技术研发部门紧密结合,对专利进行分析,有效地规避,从项目立项初期就能有效防止字面侵权和等同侵权。[8]

不论是原研还是仿制,药品研发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对于开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要保证自身的成果收到很好的保护,同时也要积防范任何侵权的风险。应建立一套全面覆盖的知识产权体系,从研发到销售全方位的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被侵权并规避侵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2] 余国汉,马崔,丁国安等.奥氮平与氯氮平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对照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 ,2 : 125.

[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5]孙兆刚.潜水艇专利的规避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 ,9.

[6]邓宏光,唐文.论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J].《法律适用》,2006, 1.

仿制范文第3篇

1、打开电脑,打开Photoshop软件。

2、打开图片,点击“仿制图章工具”。

3、按住“Alt”键选中所需图案,然后将鼠标移到指定位置,开始涂抹即可。

4、仿制图章工具是Photoshop软件中神奇又好用的工具,主要用来复制取样的图像。

(来源:文章屋网 )

仿制范文第4篇

山雨欲来——机遇一步步逼向中国

机遇一:发达国家的强大药企每项原研药的独立开发费用约为3000万-1.6亿美元,庞大的支出自然要求要合理保护其权益,包括现实的经济效益。然而,基于人类健康的基本原则,这种保护不是没有限制。据统计,从2002年至2007年这段时间,将相继有30多种在世界制药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药物专利期到期。包括AstraZeneca的奥美拉唑(抗溃疡药)、Abbott的克拉霉素(抗生素)、GlaxoSmithKline的阿莫西林(抗生素),还有Pfizer的阿奇霉素(抗生素)等众多已成功应用于临床和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品种。这种机遇是不言自明的。

机遇二:“三人行,必有我师”,中国自古讲求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在仿制药这个领域,我们应该好好看看我们的邻国,同样是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印度的药品经济在世界上重要地位正日益显现,表现在其仿制药出口在2000年已达到了16亿美元。仿制药出口占到了其总出口量的一个相当大的比例。而同期我国的仿制药出口只有不到印度的十分之一。除了印度,东欧、南美等国家也在加紧仿制药的生产,不仅如此,这些具有较低生产成本的企业又转而将其产品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国际市场无疑又是一个机遇。

雪中送炭——优势多多,各方力量齐支援

优势一:中国已加入WTO。WTO达成的协议对每一个成员具有普遍适用性,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在瑞士日内瓦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协议,这份协议将允许贫穷国家进口仿制药品对抗AIDS等顽固疾病。一些有制药能力的国家将被批准可以生产其它国家的专利药品,以缓解日益加剧的公共健康危机。2002年5月18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为加强对仿制药品的管理,特做出规定:凡具备仿制药品生产能力和条件的企业,一次申报的仿制药品种不得超过5个。这些政策面的因素将促进仿制药的生产进程,因为从某种角度来看,限制了一次申报数量,就为更多的企业提供了市场机遇。因为市场容量是有限的,而强化分工,做精做细才是壮大药企的必由之路。再者,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出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尤其是医疗消费水平还不高,一些需要专利药物治疗的疾病在广大农村,甚至很多城市都不能得到有效地供给。即使有供给,价格也远远超出了患者的消费水平,导致供求的失衡和公共健康的潜力危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此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市场机遇。

优势二:原料药生产优势明显,资源丰富。我国是原料药生产大国,原料供给可以有效地配合仿制药的生产进度。以Roche的专利药品头孢曲松为例,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国内有6家药厂生产头孢曲松原料药,其原料药上半年产量为68吨,比2000年同期增长247%,上半年粉针产量为6246万支,比2000年同期增长73%,这个数值还将继续升高。生产厂家基本上是自产原料药、自己分装。

优势三:多数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实力较高,其基础设施、研发实力、劳动力成本均具有相对优势。人力资源的优势也是明显的,中国目前有20万科研人员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工作,绝大多数分布在这些大企业,强企配强人,上马仿制药生产可以减少很多前期准备工作。医药专家也指出:“中国已经具备的各种因素表明中国是最适合参与全球创新研发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量体裁衣——机遇与风险共存,量力而行方为上策

风险一:仿制药品的巨大利润空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对于中小药企来说,如何保证现有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才是至关重要的。国际上的仿制药利润率约在30%-60%间不等,而我国的此项指数在10%左右,差距一目了然,这一结果表明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包括价格体系都尚待进一步的规范和市场化运作。在目前这种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层面,如何与众多参与仿制药生产的竞争者奋力比拼,是不是得思考的问题。

风险二:来自于外资药企威胁。除对原研药继续的投入外,外资药企也看到了仿制药有利可图。AstraZeneca在上海建立的东亚临床研究中心,相当一部分是中国的科研人才,外企的人才掠夺将是对中国仿制药生产企业的威胁。除了来自于研发的这一基础层面的威胁,还有来自于营销层面和文化层面的深入渗透。象GlaxoSmithKline和Bayer这些原研药的巨头,在中国精心实施他们的本土化营销策略,在中国颇具消费能力的城市如上海、广州等利用无线媒体和平面媒体宣传其品牌和药品、举办健康讲座、支持公益事业等这些活动直接加速了中国消费者对其的认知和消费,GlaxoSmithKline更是建立专业网站宣传其产品赛乐特,开创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外资药企在营销模式上的创新对我们是一种无声的威胁。当然,有风险就有敢于挑战风险的勇士,这方面有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山东新华制药目前生产Abbott的专利药克拉霉素,其凭借强大的制药基础迅速推出仿制药品百红优,注重包装和标准化生产。同时,在传统营销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品牌和产品的宣传力度,利用医药专刊和多种无线媒体在全国铺下了宣传网络,目前在生产克拉霉素的同类厂家里面已属翘楚。还有一方面是加入WTO带来的影响:我国药品关税将下降10%-15%,这将对“洋药”的大批进入提供便利,对国产仿制药造成冲击。因为这又有引发低层次价格战的可能。

风险三:资金和技术装备的风险。专利费用的昂贵也是制约我国发展仿制药的一个瓶颈。仿制一个国外专利新药,光买一个许可证也要500-600万美元。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不是一个小数目。另外由于技术装备的原因,我国多数药品品种至今停留在比较老的剂型上,一些新的生产工艺如纳米技术、膜技术等尚不具备大规模应用的条件。以这种生产条件生产仿制药,势必会造成效力上的差异,进而影响临床推广和公众健康。

仿制范文第5篇

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是辉瑞研发的一种针对心脑血管疾病和心脏病的降胆固醇药物,是美国最为热销的处方药之一,自问世以来总共为辉瑞赢得了超过700亿美元的收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处方降脂药的整体市场仍然在继续增长;2010年,该类药物的处方量大于其他任何药物种类,其中他汀类药物支配着市场。立普妥的专利于2011年6月到期,2011年11月30日,其仿制药进入市场。

财政上的压力迫使美国的医疗体系一直致力于寻找能够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的途径。由于仿制药通常与品牌专利药物具有生物等效性,其价格却相对便宜,因此医疗保健方案通常会推荐使用仿制药来代替品牌药,以减缓处方药费用的增长。在未来几年中,将有多种类似立普妥的“重磅炸弹型”药物的专利即将到期,仿制药将会大幅增多。

专家预测费用节约金额

仿制药阿托伐他汀的上市将会给医疗系统带来巨大的经济影响,专业人员通过研究他汀类药物过去的使用趋势对仿制药在费用节约上的潜力进行了预测。2006年,默沙东公司的品牌药物舒降之的专利到期,其仿制药辛伐他汀进入市场的类似情景为研究预测提供了良好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包括仿制产品使用的时间、仿制药与品牌药平均价格的变化,以及患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转而使用其它他汀类药物等信息。同时,预测也考虑到了人口老龄化对他汀类药物使用需求的影响。尽管如此,对仿制药阿托伐他汀带来的费用节约的估计其实仍然相对保守。辛伐他汀进入市场时,舒降之尚还有来自立普妥这一高效他汀类药物的强大竞争,而立普妥则没有这种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对手。阿斯利康公司生产的新型高效他汀类药物可定(瑞舒伐他汀),在降低风险方面相对立普妥并不具有明显优势,因此不可能占据巨大市场份额。

2009年,立普妥、可定和仿制药辛伐他汀占据了全美他汀类药物市场77%的份额,其中立普妥的市场占有率从2006年44%下降到2009年26%,而2009年辛伐他汀则以41%的市场份额统治了他汀类药物市场。

目前立普妥和辛伐他汀的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21%和51%。如果患者能够从辛伐他汀和可定转换到阿托伐他汀上,那么阿托伐他汀将会统治他汀类药物市场,预计其进入市场三年之后将获得大约44%的市场份额。仿制药阿托伐他汀的价格更低,使其可更多地节约医疗费用。同时,阿托伐他汀不仅拥有与仿制药辛伐他汀一样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而且没有高剂量辛伐他汀导致横纹肌溶解的风险。

历史趋势表明,仿制药辛伐他汀在进入市场一个月之后的价格是品牌药平均价格的84%,进入市场六个月之后是81%,进入市场一年和三年之后是大约40%。以这些趋势为基础,专业人员推测在仿制药阿托伐他汀进入市场之初,其价格与品牌药立普妥的价格比0.82,而过了首仿药物所享有的六个月排他性保护期之后,价格比将会降低到0.49。到2014年,仿制药阿托伐他汀的使用所带来的总体费用节约预计将达到每年45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在他汀类药物上总支出的23%。如果再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因素,从2012年到2014年,预计可节约的成本将会分别再逐年增加1000万、2000万和3000万美元。

辉瑞积极应对专利到期

然而,以上预测前提是仿制药能够及时而迅速地上市并被使用。事实上,延误节约实现的情况已经开始发生。辉瑞和研发仿制药阿托伐他汀的印度兰伯西公司签署的一份协议导致首个仿制药在美国上市的时间从6月延迟到了11月。这5个月的延迟将会使美国失去大约为3.24亿美元的费用节约。食品和药品监管局(FDA)要求在美国出售的药品必须达到某些质量标准,其对印度兰伯西公司位于印度的两个生产厂家设施的审查,使该公司生产的阿托伐他汀受到延期批准的威胁。尽管11月30日当天晚些时候FDA批准了该药物上市,但是仿制药必须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的欧姆制药公司(Ohm Laboratories)进行生产。尽管FDA对兰伯西设备的严格审查,或许可以使潜在的用户和开具处方的医生相信仿制药能够达到其质量标准,但无疑给了辉瑞一个缓冲期。

为了应对仿制药的威胁,辉瑞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商业战略来保持立普妥的收益。辉瑞与华生制药还达成了一份利润分享协议,辉瑞将向华生制药公司提供自己生产的立普妥授权华生进行销售。由于不贴品牌标签,这种药物可以被视为另一版本的“仿制”药,而其生产资格却不需要FDA的审查批准,因此可以更为快捷便利的进入市场。作为回报,辉瑞将从销售收入中获得分成。此外,辉瑞还与几家著名的药品福利管理机构和保险公司达成了战略协议,以低于首个仿制药阿托伐他汀的价格提供立普妥,患者只需仿制药价格水平的自付费。通过这种手段,可以避免形成阿托伐他汀处方的垄断。显然,辉瑞公司将会从这些协议中获得收益,但是目前看来,这些协议能否给承担员工健康保险的雇主以及药品福利管理公司带来节约还是个未知数。有必要对此加以关注,因为这些协议有可能阻碍仿制药生产厂家在阿托伐他汀市场上的竞争。

辉瑞还积极推出了一系列促销活动。2010年12月,辉瑞制药公司推出了一种自付费优惠卡,并开展了一项名为“您的立普妥”的促销方案。促销活动中,制药公司通过与专业药房合作为患者提供免费邮寄到家业务,来促进立普妥的直接销售。这一保持辉瑞公司市场份额的战略计划,吸引了部分新用户,控制了收入损失。尽管自付费优惠卡可以为患者个人提供一个支出节约方案,但是对于医疗保险体系,保险支付者可能仍然需要承担品牌药物更高消费的重担。自付费优惠卡将于2012年12月到期,但是可能会帮助辉瑞暂时保持一部分立普妥的销售。然而,在首仿药物的六个月排他销售期结束之后,多种仿制药的市场竞争将会迫使仿制药价格下降,大多数患者将会从立普妥转换到仿制药阿托伐他汀上。最后,为了保持立普妥的销量,辉瑞制药正在寻求FDA的批准,试图将立普妥转化为非处方药。不过,鉴于此前默沙东申请洛伐他汀转化为非处方药未获批准的状况――FDA认为患者不具备判断自己是否需要使用他汀类药物的能力――这一策略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实现节约需要共同努力

仿制范文第6篇

关键词:青金石;青金石仿制品;宝石学特征;鉴定研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S93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2-002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2.011

青金石这种古老的玉石深受消费者喜爱,它是一种半透明至不透明的蓝色半宝石。青金石主要在镁质矽卡岩和钙质矽卡岩中赋存,由接触交代变质作用形成。青金石通常是集合体产出,呈粒状结构和致密块状,颜色多为深蓝色和天蓝色、紫蓝色、绿蓝色等。青金石就和它的名字一样,非常高贵,也十分神秘,在它深蓝的底色上,金黄色星点闪动。青金石主要在智利、美国、阿富汗、俄罗斯和缅甸等地出产,我国至今还没有发现青金石的矿床。青金石一直以来都非常受人青睐,也越来越被广大的消费者所喜爱,市场价格在不断增长,但如今宝石市场出现了很多的仿制品。

青金石的仿制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仿制品主要由合成尖晶石组成;另一种主要由重晶石和三水铝石等矿物粉末用有机粘合剂制成。为了帮助消费者能够更快地对青金石和其仿制品进行区分,本文在对市场进行了调研后,对收集到的几种青金石仿制品采用了多种方法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显微特征和成分特征的研究,其中主要是运用红外光谱检测和密度测量法对各仿制品的矿物学和岩相学、宝石学进行了测量。以下就是对青金石仿制品的两种研究样品FQ-1(图1)和FQ-2(图2)的研究结果。

1 宝石学特征

1.1 外观特征

青金石仿制品样品FQ-1是一串108颗6mm的圆珠珠串[图1(a)],用肉眼对其观察可以看出,珠串呈亮蓝色,颜色比较均匀,颗粒不仅细小,而且无白无金。观察图1(b)可以看出珠串为强玻璃光泽,非透明,样品的粉末是艳蓝色。

青金石仿制品样品FQ-2是一串单条6mm的圆珠珠串[图2(a)],用肉眼观察珠串呈灰蓝色,颜色相对来说比较均匀,能看出颗粒感。观察图2(b)可以看出珠串为弱玻璃光泽,也是非透明的,表面能明显地看出少量不规则的黄金金属光泽矿物,在这些金属矿物周围的浅黄色基质中会含有气泡。另外,仿制品样品的粉末为蓝色。

1.2 宝石学性质

对两个样品的折射率和密度等宝石特征进行测试,运用的是实验室的常规仪器查尔斯滤色镜等,其测试结果如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两个样品的折射率都测不出来。样品FQ-1的密度比青金石的密度高,样品FQ-2的密度比青金石的密度低。青金石在查尔斯滤镜下为赭红色,而样品FQ-1在查尔斯滤镜下呈亮红色,样品FQ-2是不变色。利用摩式硬度对样品FQ-1和样品FQ-2分别进行测试时,其模式硬度分别为8~9和

2 矿物学特征

2.1 薄片分析

两个样品被磨制成薄片后在显微镜下放大进行观察,观察结果参见图4和图5。样品FQ-1在单偏光镜下呈现为均匀的深蓝色,矿物颗粒不好分辨,样品具显微微晶结构。样品FQ-2在单偏光镜下可以看见特别细小的矿物颗粒。样品FQ-1在正交偏光下大部分具消光现象,部分区域还可以看见Ⅱ级-Ⅲ级干涉色。样品FQ-2在正交偏光下可以看见Ⅰ级黄和Ⅰ级橙-紫红两种不同的微弱干涉色。

2.2 X射线粉晶衍射分析

对两种仿制品样品进行X射线粉晶衍射分析,实验设备型号为D/Max-RC,实验条件是:CuKa靶,靶电压和电流分别是40kV和40mA,发散缝为1°接受狭缝为0.15mm,防散射狭缝为1°,连续扫描模式,扫描速度为8°/min。对两种仿制品样品进行X射线粉晶衍射分析如图6和图7所示,经过对图6和图7的分析,得到表2:

3 化学成分分析

用顺序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对两种样品进行了主要元素化学成分分析,仪器型号为ARL ADVANTXP+(美国热电公司),最大激发电压和最大激发电流分别为70kV和120mA,最大发射功率为4.2kW,分析范围为100%~0.001%,分析元素为F-U。分析条件为:激发电压和激发电流分别是50kV和50mA,分析灵敏度0.001%。测试结果参见表3:

从图8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样品FQ-1的主要化学成分是Al2O3和MgO、Co3O4、SiO2,其中Al2O3和SiO2、MgO是组成尖晶石和堇青石、橄榄石的主要化学成分,而样品FQ-2中所含的SO3和BaO是组成重晶石的主要化学成分。

4 结语

通过对以上两种青金石仿制品样品的测试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对青金石和青金石仿制品比较有效的鉴别方法就是密度测量法和X射线粉晶衍射分析。

第二,现在在市场上销售最多的两种青金石仿制品:一种是合成尖晶石原料,它的颜色比较艳丽和均匀,呈较强的玻璃光泽,在滤色镜下呈现亮红色,表面没有黄铁矿斑点,硬度大,小刀刻划不动;另一种仿制品是由有机粘合剂和重晶石与三水铝石混合压制而成,它的颜色也比较均匀,是蓝灰色的。第二种仿制品与第一种相反,特别容易被小刀刻划,呈树脂光泽,硬度比较低,表面可以看见部分不规则的金属矿物。

参考文献

[1] 柴世秀.青金石的鉴别及价值判断[J].今日财富,2015,(9).

[2] 刘岩,王时麒,范桂珍,等.两种仿青金石的鉴定[A].珠宝与科技――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15)[C].2015.

[3] 水蓝.天空的颜色――青金石[J].现代妇女,2015,(4).

仿制范文第7篇

1904~1905年,日本和俄罗斯在中国东北进行了一场利益争夺战,当时日本军队用的三十年式步枪遇上风雪尘沙后,卡壳等故障频发。此役后,提高步枪防尘性能被日军提上了议事日程。小仓兵工厂的友坂成章(1852~1915)和南部麟次郎(1869~1949)参照德国M1898步枪,进行了如下改进:汲取了德国M1898步枪闭锁机构的精华,将两件组成的机体改为一体化,简单且易于加工;加了罩在枪机上的防尘盖;保险机的操作由钩拉式改成按压式;机匣正上方有了两个排气孔,遇到断壳时放气保安全等。由于是日本明治38年(1905年)定型生产,称三八式步枪,中国人俗称“三盖”,因其枪机上方有一整块跟随拉机柄移动的拱形防尘盖而得名。日本1907~1945年间生产了340万多支,装备了近40年,是日军参加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的主力步枪。该枪也曾出口到中国之外的其它国家,如一战时俄罗斯购置了至少60万支,英国也曾购买13万支。在中国民兵武器装备陈列馆里还有铭文“PUBLIC A MEXI? CANA”(西班牙文)的三八式步枪,是当年墨西哥政府向日本购买的步枪。 三八式步枪配用的枪弹结构尺寸

该枪采用最长的枪管、前方双突笋的回转闭锁、双排单进弹仓供弹、桥夹续装枪弹、击针尾部与保险机构融合的机构。从结构上讲,三八式步枪在吸收德M1898步枪经验的基础上,结构简单、射击精度高、战场勤务性好、枪托的接口尺寸更适合亚洲人种。有的功能改进得好,如开启弹仓的底盖卡笋,由深藏的凹坑式改成扳机护圈前内侧的按钮式,方便安全;有的功能增加得好,如增加了弹罄提示,是后来自动步枪空仓挂机的先驱。但有些设计考虑过细,成效不显著,如采用弓形膛线,弹膛正上方钻有两个排气孔等。使用中反应强烈的是防尘盖的设计比较笨拙,在开拴抽壳送弹的过程中会有响声,对于部队夜间偷袭时的隐蔽行动不利,指挥官通常命令士兵卸下来。

三八式步、马枪都配有三十年(1897年)式刺刀,全长525毫米,刀体长400毫米,质量690克。因为日本重视刺刀的作用,在《步兵操典》的纲领中写道“决定战斗最终胜负的方式是刺刀突击”。装上刺刀的全枪长,除了俄罗斯M1891步枪外,它是二战时期军用步枪之中最长的步枪。

以后派生了几种变形枪,有6.5毫米三八式马枪、6.5毫米四四式马枪、6.5毫米九七式狙击步枪等。

1931年到1945年,中华民族被迫投入到时间最长、最为惨烈的反法西斯战争中,中国人大量使用的是德国7.92毫米系列步枪,包括购买德M1888步枪和仿制的汉造七九步枪、购买德M1898步枪和仿制的中正式步枪。日本人大量使用的是6.5毫米三八式步枪。提到三八式步枪不得不回忆的是,日本侵略者曾用三八式步枪杀害过无数中国同胞,用三十年式刺刀挑死过中国孕妇和婴儿,犯下了滔天罪行。中国人永远不能忘记日本军国主义驱使下的造孽,三八式步枪的枪口下挂着日本的“膏药旗”,是中国人心中的残忍……2003年12月9日,前总理在访美期间的一次宴会上说:“我出生于中国的时期,幼小时,在侵略者的刺刀前,我依偎在母亲怀里的情形,至今难以忘怀……”日本三八式步枪刺刀的血淋淋的记忆时不时在中国人民心中回放。

但是日本鬼子万万没有想到,中国人民缴获过来这种枪,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打得他们举手投降,军国主义的罪魁祸首经过国际法庭审判,被处以绞刑。在东方反法西斯战场上,当年曾广泛流传的歌曲:“我缴获一支三八枪,乌油油,亮光光,把子弹推上膛,仇恨凝在准星上,瞄准侵略者,射向狗豺狼,叭勾嘿,穿它一个透心凉!”一直回旋在中国上空,激励人们不要忘却过去。

中国的仿制

在1949年以前,中国仿制的枪械主要是德国的,仿制日本的较少。原因是中国自洋务远动以来中央层面一直在沿袭德国系列,7.92毫米枪弹已推成制式,6.5毫米枪弹得不到赏识。

从当时各地官方角度,仿制日本步枪和枪弹的以山西最多。山西兵工厂从1924年开始仿制,弹膛上方有“晋造”和“六五步枪”铭文,有的在枪号前加一个“田”字,当时兵工厂总办姓田。其它仿制三八步枪的单位很多,数量很少,多是作坊式生a。

仿制范文第8篇

葛兰素史克“重收覆水”的举动,多少带着些“随波逐流”的无奈:在专利药业务日趋没落的情况下,品牌药厂正在被迫放弃与仿制药厂“势不两立”的立场,两者之间的合作渐多,甚至有了融合的趋势。

3年后返身重入仿制药

葛兰素史克并非一直钟情于仿制药业务,相反,葛兰素史克3年前就曾对旗下的仿制药业务弃如敝屣。

2005年,葛兰素史克出售旗下的仿制药业务。当时,葛兰素史克表示,公司是为了剥离非核心业务,为了更好地将精力集中在核心业务上。

就在今年5月份,该公司新任首席执行官安德鲁・威蒂(Andrew Witty)还曾对媒体表示,GSK的多元化策略主要体现在疫苗销售、OTC(非处方药)产品扩展和新兴市场开拓方面,无意介入仿制药领域。然而,到了7月底,葛兰素史克却忽然公开“亲近”仿制药业务。

7月30日,记者在葛兰素史克全球官方网站上看到,该公司在第二季财报中披露,公司计划与南非Aspen签署开创性协议销售多种仿制药,以扩大在新兴市场的销售。

财报中,安德鲁・威蒂表示,通过谈判,葛兰素史克将获得在非洲以外市场销售Aspen旗下1200种仿制药并分享利润的优先权。

公开资料显示,南非Aspen公司是南非最大的非专利药生产商。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葛兰素史克中国方面尚未对收购事宜给予记者任何回应。

借仿制药挽品牌药颓势

不过3年时间,葛兰素史克对待仿制药的态度何以发生如此大的改变?其实,葛兰素史克似乎从未打算与仿制药业务完全隔离。事实上,此前关于葛兰素史克欲进军仿制药业务的传闻不断。

在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兰伯西并购案中”,就有消息称,葛兰素史克一直在与兰伯西接洽谈判,权衡与兰伯西开展收购交易的可能性。

兰伯西是印度仿制药巨头,在全球许多国家获得了辉瑞重磅药物――立普妥仿制药上市的首张许可证。

只不过,葛兰素史克此次试图与仿制药业务接触的行为,进展得并不顺利。当时,印度一家电视频道报道说,葛兰素史克出价收购,由于与这一过程相关的条件不符而陷于停顿状态。最终,兰伯西和日本第一三共株式会社合并。

此次,对于与南非Aspen的合作,葛兰素史克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希望借仿制药业务增强在印度及其他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从主动剥离到主动合作,葛兰素史克对仿制药业务的疏离或亲近并非无因可循。

安德鲁・威蒂曾表示:“仿制药与创新药在制药界是完全不同的生意,前者不仅要依靠低成本的生产制造,还要强势地(带有进攻性)挑战他人专利。只有第一个进入市场的仿制药厂家才有较高利润,这个领域非常艰难而且竞争性强,我们有更好的方式创造价值。”

“每个公司的战略都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在不断调整的,而调整的依据无非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公司的业绩变化”,7月31日,医药新闻网执行主编张先生分析认为,葛兰素史克进军仿制药业务可能与其近年来遭遇的业绩困境不无关系,而来自仿制药生产商的竞争以及对药品安全的担忧是导致其药物销量下滑的主要原因。

继一季度出现业绩下滑,葛兰素史克的业绩依旧萎靡不振。7月30日,记者在葛兰素史克官方网站上的2008年二季财报中看到,公司第二季度盈利较去年同期下降4%。该公司第二季度净收益由去年同期的13.3亿英镑降至12.9亿英镑(约合26亿美元),营收则由56.7亿英镑增至58.7亿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