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建筑施工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安全科安排人员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要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班组活动,开展建筑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工程项目部要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6月份是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要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知的精神,加强自查和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各地要按照治理时段、内容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项目部要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人劳、安监、建设、交通、教体、卫生、文化、农机、水利、公安、市场中心、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lh市yc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主要包括:
1.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石油等工贸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各乡镇(办事处)对本辖区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各乡镇(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
1.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要根据〔2009〕32号文件要求和本方案部署,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乡镇(办事处)、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9月份)
1.针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乡镇(办事处)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车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2月份)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乡镇(办事处)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下旬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2月10日前将全区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区政府。
五、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城市燃气、自来水、城市公交、公用设施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水上运输(包括浮桥)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区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防洪防汛、河道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区农机站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区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属医院及下属机构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九)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市场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市公安局yc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路面道路交通(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yc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方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其他部门按照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紧抓不放,成立领导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务求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责任事故,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三项行动”的主题
“三项行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各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人人皆知,做到人人参与。
三、行动步骤
各校要将“三项行动”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要有组织、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4月15日至4月30日。各校制订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验收到人。
(二)5月1日至9月30日。各校同步推进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整治隐患、配合相关部门的执法行动。把重点放在师生的集中安全教育、预防学生溺水死亡、大中专招生考试乘车交通安全、秋季流行病预防上。
(三)10月1日至12月20日。各校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一看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取得的成效;二看学校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治结束,是否新生安全隐患;三看学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全面整治。通过“三看”,巩固“三项行动”成果。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务必把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抽派各片区代表外出专项培训,再分片区集中开展培训。各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明确重点内容,集中培训时间,检验培训教育效果。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训,做到有明确课时,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考试考核成绩。学校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学习逃生防护本领的一切活动要有翔实记载。
(二)务必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强力整治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深入排查:
1、是否按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实施教育教学,有无自行调整行为;
2、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国家教育部设置的课程排课上课;
3、学校有无违法规定上早晚自习、节假日补课行为;
4、教职工是否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学校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学校食堂、小卖部、医务室、安保人员等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其经营、执业、工作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7、教职工自备车辆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单位学校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
8、学校校舍、场地、设备有无对外出租,且符合相关规定;
9、学校活动需要所用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和操作运行;
10、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有无反弹现象;
(三)务必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各校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促进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潜在隐患,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成立领导小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二)加大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
各校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要重在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上下功夫,凡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的师生伤害事故以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必须从快坚决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对事故迟报、瞒报或不报者,必须从严调查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一是各镇农服中心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机车、机手、营运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核对底数,严格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对辖区内相关运输公司、采石场、预制板场等企业的农机安全监理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难以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镇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或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发现一起,马上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对不能提供拖拉机合法来历证明和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收缴,属报废车和拼装车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解体。属盗抢车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农机事故隐患台帐,限期整改和销号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认真制定方案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岗到人。请各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6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报到区农机局监理科,11月25日前报送“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一、高度重视
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安全生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组织学习,加强宣传
今年我项目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月宣传当作一项重要的内容来宣传,并利用项目内部局域网、报栏、宣传标语,大造舆论声势。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一是2009年6月14日,在项目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各自职能认真的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此次的活动中,发放各种安全宣传资料达100份,播放安全事故案例宣传短片2部,展出安全警示教育版2块,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十条,接待咨询人百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咨询活动,一方面增强了广大员工的安全知识,另一方面,又教育了一线工人,从而提高了项目部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使安全宣传月的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深入人心。二是6月18日晚,在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三是提出“三严”和“三个一”管理理念,“三严”即安全管理严在干部、现场管理严在规程、行为管理严在细节;“三个一”即一切安全工作要落实到现场、一切安全管理要落实到班组、一切安全教育要落实到个人,其核心是推行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四是项目部购买宣传品、安全设施2.4万元,共计悬挂宣传横幅60条,新出板报4期,增设和补充安全宣传牌、警示牌、安全标志牌200多块,项目部上下从不同角度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提高我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项目部针对一年多来开展的隐患排查和近年来发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主要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及日常维修、检查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桥梁施工基础坍塌、高处坠落、吊装失稳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戴情况;高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搭设是否到位等。
四、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患问题,主要是:
(1)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防护意识差,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个别作业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对现场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认识不够。
五、活动成效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2)逐渐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使其处于可控状态;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自职责;
(4)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教育学习,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法制意识,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主线,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三项行动”,强化国土资源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矿山企业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科学监管国土资源的新机制,不出现一例因违法开采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地灾防治,做到职责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
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基层管理所要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会议、文件、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意义以及目标、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要求,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
1.监察大队和基层管理所要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局签订的监察工作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1)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对清理出的无证开采矿山,采取有效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2)加大对辖区内的煤矿清理检查力度,定责定人到矿,实行网格化监管,对检查出超层越界开采、擅自启封、破坏资源环境的煤矿,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强硬措施,在第一时间强力制止和打击。
2.地环股、地环站、各基层管理所一是要强化地灾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安排部署好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灾点,及时提请乡(镇)政府早作准备,必要时,协助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撤离;二是继续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特别要抓好主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灾情或险情速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险情处置制度的落实,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防御网络,确保出现险情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置。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各阶段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找准安全生产落脚点,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效监管新机制和科学防灾避灾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成果,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扎实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