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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擅长写作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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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擅长写作的成语范文第1篇

通过这个学年的学习,我的收获不少:我学会了在生活上如何自理;学会了在学习上需要自觉(本人虽然学会了,但还没有好好的贯彻);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与人相处。各科的成绩考得还算比较理想,但离老师、父母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下面是我对这个学年的学习情况做一个小结,以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成绩的目的。

一、对各科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一).语文

①这一科可以说算是我最为薄弱的一科,老是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不仅如此,还老考“砸”,学习这门科目我是最随便的,连上课都有点走神,做完作业就连书都不碰一下,举个例子:阅读题有一道题目解释“伟大的悲剧”含义,这道题在课本上出现过,老师也叫我们做过作业,但是考试的时候就是想不起个之所以然来,这就是平时上课不集中精力,课余不复习所造成的的后果。

②语文老考不好丢分最多的作文,主要的毛病是:语句不通,字数不够,内容生硬,书写潦草,思路不清,对作文题目理解的不够透彻,没有把平时学到的形容词,成语,生动的语句,语法,运用到写作当中,没有将自己平时阅读到的优秀作文的写作写法很好的借鉴,融会贯通

(二).数学

①这门科目不算是我的弱科,但总是考不好,我想是开考前不复习,老是想临时抱佛脚。

②粗心大意,无论是考试还是平时,作业和试卷上总会有一些“漏网之鱼”,这些“鱼”可把我害惨啦,原本烤熟的鸭子都飞了,就差一点到满分。比如:某次数学小测验,我是胸有成竹,因为这次考的是我最擅长的不等式,眼看这满分已是我的囊中之物,没成想考卷发下来,我居然还差3分就满分了,我把整张考卷看了个遍,发现所有的题目只有一道题是空白的,这是道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题目了,我竟然没写!这道题被老师打了个问号,在试卷上它显得非常的刺眼。

(三).英语

①没有恒心,不会的单词就放那里,不管它了,考到它的时候就忘了。举例:window这个单词的意思是“窗口”当初学到这个单词的时候,不明白它的含义,课后也不请教老师和同学,等考试考到这个单词时,因记不起来而着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四)其他科目科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小问题也不少。比如:平时没有抽出时间来消化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内容,觉得自己懂得了老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无需复习,作业没有认真完成。例如:地理老师上课时提到的俄罗斯的贝加尔湖,我根本没有留意,导致在段考当中抓耳挠腮,绞尽脑汁,削尖脑袋都想不起来老师什么时候讲过这该死的贝加尔湖湖。另外历史也犯地理同样的错误。又例如:生物老师上课讲的神经系统,听得我一头雾水、一知半解,课后也不请教老师同学,到考试的时候偏偏就考到它了,失分最多的就是这道题。

除了在学科的方面上存在问题,其他的方面上我也有不少的问题。

(A)在自觉性方面。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完后就觉得没事做了,就在座位上看课外书直到下课。周末回家和放假,连写作业都要父母督促才写,写完还是无所事事,就去玩电脑,一点书都看不下去。

(B)在工作方面上,我没有把老师的意图贯彻好,落实好,搞得事与愿违。

二、改正的办法和措施:

要解决以上的问题,对应的办法和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我存在的问题比收获要多得多,不仅如此,还很严重。缺乏自觉性,这也是我所有的问题的根源所在,解决了缺乏自觉性这个问题,就等于是解决了我存在的所有问题。

为了改正我缺乏自觉性这个毛病,我打算利用这个暑假,来锻炼自己的自觉性,具体的措施如下:

①每天早上把指定的作业完成,不需要人监督,完全靠自觉。

②所有的娱乐活动要有时间限制,到时间了,就要适可而止。

③每读完一本好书,就应写下读书笔记,一直坚持到改正了这个毛病为止。

三、初二的学习、工作计划:

①.学科成绩力求满分,不辜负老师和家长对自己的期望。

②上课绝不走神,认真听课,跟着老师的思路去思考,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之外,没布置的作业自己也要尽量抽时间来完成,来锻炼自己适应各种题型,书面要工整,字迹清楚。

③有句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剖析自己,寻找差距,寻找自己最薄弱的环节,打牢基础,补尔自己的不足之处。

④通过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再依靠自身的努力学习,确确实实打牢基础,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学习的新路子。

⑤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探索出一条学习知识的有效途径。

形容擅长写作的成语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听听那冷雨》; 陌生化; 词汇; 语法; 修辞;

《听听那冷雨》语言生动华美,如川剧的“变脸”,不断跳出窠臼,让人耳目一新。奇光异彩的语言得益于作者余光中熟练掌握用词造句的辩证法,既能循规蹈矩,又能艺术反常;而他艺术反常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语言以“陌生化”反制“脸谱化”。这种方法值得我们同学学习。

这里所讲的“陌生化”就是使日常语言感受新鲜化的手段。 “所谓陌生化,就是对常规常识的偏离,造成语言理解与感受上的陌生感。在指称上,要使那些现实生活中为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化为一种具有新的意义、新的生命力的语言感觉;在语言结构上,要使那些日常语言中为人们司空见惯的语法规则化为一种具有新的形态、新的审美价值的语言艺术。”(――王安忆在《漂泊的语言》)“陌生化”这一原理是由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在《作为技巧的艺术》中最先提出来的。他认为“陌生化”是相对于习惯、传统而言的,它产生于变形与破坏,产生于差异与独特,常见说法就是推陈出新、变习见为新知、化腐朽为神奇。

与“陌生化”语言相对立的是“脸谱化”语言。所谓“脸谱化”语言,是指那些为人们形成思维定势、不再能引起人们注意的语言。语言自它的产生之日起就是人类进行交流的工具,它的历史积淀性使人们在日常的交往中必须遵守语言的规范,这样才可以保证语言的可交流性。《荀子・正名》中提出“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说的就是人们不能随意地改变约定俗成的语言,否则,就会发生交际混乱。比如:人们习惯于用“雨”这个词来表示从云层中降向地面的水,所以,只要一提到“雨”人们便可心领神会。而约定俗成的最后结果会导致语言的脸谱化、熟知化,原有的语言方式在人们的头脑中生了根,人们养成了惯性和惰性,感觉钝化,对普通语言熟视无睹。提到“雨”,人们交流的过程中言传意会的就是从云层中降向地面的水,难以想象出来你所说的“雨”和别人所说的有什么不同,个人的独特的见闻和感受难以用这个约定俗成的词来表达,人成了语言的奴隶。语言陌生化正是要不断破坏人们“脸谱化”、“机械化”的“常备反应”,使人们从迟钝麻木中惊醒过来,以一种新奇的眼光,去感受事物的生动性和丰富性。

在《听听那冷雨》中,余光中将语言“陌生化”用得娴熟并臻炉火纯青,他实现语言“陌生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一.词汇“陌生化”

余光中主张,“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对于文字特别敏感的作家,必然有他自己专用的字汇;他的衣服是定做的,不是现成的”。在《听听那冷雨》中余光中自创了大量的个性化词语或短语,形成“他自己专用的字汇”,使读者阅读时有一种瞬间的陌生化体验,能强烈地感知到冷雨的存在和特性。

1.用描写象征的手法构成偏正式词或短语。如“鬼雨”、“冷雨”、“天颜”、“润碧”、“湿翠”等,形象具体,生动可感。

2.用借代、比喻等手法组成偏正式新词或短语,取代旧词或旧短语。如文中“雪”用“白雨”代替、“雨落屋瓦”用“美丽的灰蝴蝶”来代替等。

3.用成语里常见的并列结构形式创造四字格成语。如文中“潮天湿地”、“云情雨意”、“云缭烟绕”、“山隐水迢”、“摧心折骨”、“断柯折枝”、“豪情侠气”等。语素粒子自由组合,前后两分,地位相同地并列,联合起来共同表示一个意思;彼此又结构相同,长短一致,形成十分对称的格式。给人以新鲜活泼的感觉。

4.用不一样的重叠方式,个性化搭配多音节叠音词。如,“潮润润”、“湿漓漓”、“湿黏黏”、“忐忑忑”等ABB式三音节叠音词,“曲曲弯弯”、“滂滂沛沛”、“潮潮润润”、“细细密密”、“干干爽爽”、“回回旋旋”等AABB式四音节叠音词,“滴滴点点滴滴”、“轻轻重重轻轻”、“清清爽爽新新”、“细细琐琐屑屑”等AABBAA式或AABBCC式六音节叠音词,自创的叠音词充满感性,音律和谐。

余光中以俯拾即是的“陌生化”词汇出现在读者的面前,语言不断“变脸”,使读者从另一角度欣赏到了冷雨的美感。

二.语法“陌生化”

所谓语法“陌生化”,即打破常规语法,打破一般语言线型排列的组合方式,将语法成分重组或强化、浓缩、扭曲、套叠、拖长、颠倒普通语言,使熟悉的语言突然变得陌生,以追求“陌生化”表达效果。

《听听那冷雨》中主要通过颠倒语序、超常搭配、取消标点、省略句法成分等来实现语法的“陌生化”。

1.颠倒语序

余光中写作时相当灵活地组合词语、改变句子成分的位置,句前的可以到句末,句末的可以到句前;改变句子成分属性,主语改变为宾语,状语改变作宾语,定语改变做谓语……读者感受到文中的雨的情景偏离正规的传统轨道,身心产生从未体验过的情感冲击,从而获得审美享受。

如“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表述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规范,这几句话的常规表述应是“厦门街的雨巷,我走了与记忆等长的二十年,……晚餐后,我沉思冥想,整理青苔似的深深的记忆。”这样的表述优美的散文味儿少了,但把本来做定语的成分移去充当句子谓语、把本来做谓语的移去充当句子的介词宾语的中心语,奇迹就出现了“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这么一倒错,语言立刻变得陌生有味,正如《红楼梦》中香菱读王国维诗歌所说的“念在嘴里倒像有几斤重的一个橄榄。”

“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 句子成分属性发生了改变,定语“啾啾”“咯咯”“唧唧”改变成了宾语。颠倒语序后的语言对读者而言是受阻的、扭曲的,仔细体味这样的句子,相比“啾啾的鸟声减少了,咯咯的蛙声沉没了,唧唧的秋天虫吟也减少了”拉长了读者感受的时间,读者的生命状态便被激活,从而获得阅读的。

再如“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正常表述为“雨是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的最原始的敲打乐,瓦是覆盖着听雨的人的最低沉的乐器,瓦是撑起音乐的伞”,“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从语法上讲,应作“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的是雨,那最最原始的敲打乐”或“雨从记忆的彼端敲起,那最最原始的敲打乐”更符合规范。但是如何换序都不如原文有味道。“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将动词后置并且略去被动语态的标志,句子读起来一下子就生动而立体,屋瓦微微上扬、雨打青瓦的美妙意境一下子就丰满起来。

作者颠倒语序,使语意变得灵活生动、丰富多彩,语言的表现力得以提升。

2.搭配新奇

词语的语义特征决定了它在使用过程中的特定的搭配对象,某个词能与哪些词语搭配,不能与哪些词语搭配,构成了一定的语法搭配规则,也形成了一定的思维定势。为表达的需要,余光中有意识打破了固有的搭配习惯,使不同系统的词语组合在一起,造成词语间的新奇搭配,给平常的语言赋予了一种不平常的气氛。

如文中“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岑寂,仙人一样睡去。”“枕”做动词用,后面的宾语一般是具象的名词性短语,如枕头、石头、胳膊、兵器(戈),而这里“枕”后的宾语却是抽象的名词、形容词。不合常规的搭配却显现一幅空灵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景。

“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中“下肥了嘉陵江”下雨怎能肥了一条江?下湿了可以理解,但宾语怎么是“布谷咕咕的啼声”?搭配十分不合常规。语言的陌生化使读者“增加感觉的困难”,使读者的阅读期待受挫。同时,文本在不时的唤起读者的“经验期待视野”中的预定积累:肥,含脂肪多,肥沃等意思,这里写江肥,意思是雨使江水猛涨;“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啼声”、是听觉范畴,文中却诉诸于触觉“湿”,别出心裁的写雨“湿”了布谷的啼声,委婉含蓄的表达作者在雨中回忆江南,思念家乡却又归不得的凄楚的内心感受:雨“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也下“湿”了作者思乡的心田。

余光中还在汉语固有的词语形式上作些灵活处理,将同音词对比搭配、同义词叠用搭配,造成语意或音节特殊的意味。

如:“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霏霏――非非,同音词的对比搭配增加了语言和谐的韵律。“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一句,“山”、“伞”谐音生趣,寄寓着无尽的忧思与遗憾。“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凄凉、凄清、凄楚、凄迷一字之别,同义叠用,语言新颖奇特。

3.取消标点

在余光中笔下,标点不仅仅是表示停顿和语气,它也成为文本的有机组成部分。余光中也擅长通过使用标点取得陌生化的效果。其中,《听听那冷雨》中最能使读者产生陌生感的也许要数无标点的语言。

“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此处作者刻意取消标点将文句拉长,造成文字稠密,意象繁复的效果,

“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这样的句子读起来让人窒息,没有标点,刚读完前面,容不得读者喘气下一个汉字就迎上前。这个长句读得人酣畅淋漓,节奏紧凑,又有移步换景的作用,雨中湿漉漉的一幕幕悉数呈现,美不胜收。

无标点的长句令读者剪不断偏要剪,理还乱偏要理,解读的难度反而激发阅读兴趣,给读者带来审美的满足感。

4.省略成分

“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喊谁。”这里作者省略了很多语句,“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省略主语、省略介词,“窗外在喊谁”按照我们习惯的说法,这句话本该为“雨在窗外喊谁”,省略主语、省略介词。换用常规语言表述,可改为“在这样潺潺的雨帘中,我想起了那个曾在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起了他悲凉的一生的人。那摧心折骨的鬼雨啊,你附着了一个怎样的灵魂?潺潺的雨声,你在窗外喊谁?”

跳脱的陌生化语言赋予了语言更大的模糊性和暗示性,开拓了语言的形象空间,丰富了语言的表情达意功能。

三.修辞“陌生化”

余光中认为一切物质都具有生命的特性,在他笔下,万物有灵,即泛灵,似庄子的“物我合一”的认知方式,造就了文中很多体现泛灵意识的句子,修辞上大量采用比拟、移就、通感等,从而达到了语言陌生化的效果。

如文中第一小节“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潮润润”一词用得出奇,本是形容雨的字眼,余光中采用移就手法,不拘旧俗,另辟蹊径,赋予思想以雨的情态。在雨季,自然是湿润润的,这勾起了作者思乡之情,使他的思绪也包含了雨意。这种不合常情的创新手法与“陌生化”使现实事物变形,赋予常见事理以新的不合常理的含义,从而使人转换角度去接触或感知事物。

“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倘若没有赋予无瓦的公寓、一盏灯灵魂,怎能说出这种意味清新的话语?不用拟人手法,换成“我回到一座无瓦的有一盏灯的楼上有雨窗子的公寓里。”韵味全失。

再如“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用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这里作者使用比喻、拟人手法,雨在读者眼里分明是一个人,一个弹奏钢琴的温柔的灰美人。

以泛灵的眼看世界,世界便是情感化的世界,余光中凭借语言激活了读者,使得文本的文学和艺术价值得以充分的显现,文本得到读者的广泛认可。

余光中文章语言陌生化 “度”的把握比较好,“变脸”恰到好处,充分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和再创造的能力。余光中讲究语言“弹性、密度、质料”,《听听那冷雨》是他语言主张的最好体现。

形容擅长写作的成语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语境 文学翻译 《傲慢与偏见》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some examples from two Chinese versions of Prideand Prejudic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discuss the effect that non-linguistic context ha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 The author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pragmatic implication to faithful translation.

Key Words: context literary translation Pride and Prejudice

文化语用学认为,影响语言符号交际运用的非语言因素,主要有社会语境与语用策略。文学翻译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交际行为,译者不仅要传达某个话语本身的准确意思,而且也要传达话语的非语言因素语境,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对原著的忠实。

以下,我们准备通过比较和分析《傲慢与偏见》的两个中译本(王科一译本简称王,张玲和张杨的译本简称张),来具体分析一下非语言因素语境对文学翻译所起的作用。

一、关于原作者的背景性意图

读者要透彻理解作品中话语的含义,不仅要了解具体的话语表达,还应该对作者的生平、思想、写作动机,对作品中作者赋予人物的隐含态度等等有所了解。译者要选择目的语精确表达源语的语用含义,更需如此。

原著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1) Oh! Single, my dear, to be sure! A single man oflarge fortune, four or five thousand a year. What a fine thingfor our girls!?nbsp; (p.2)

中译本为:

(1A)“……这对咱们的几个姑娘是件多好的事呀!” (张, p.2)

(1B)“……真是女儿们的福气!”(王, p.1)

“Fine”是个非常简单的形容词,如何译得更好,要依赖我们对作者的了解。Jane Austen是19世纪杰出的英国女作家,擅长通过对普通家庭错综复杂的琐事描写来塑造生动的人物形象。叙述风格轻松又富于幽默讽刺,原作开篇第一句就显示了全书的基调: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wife.?nbsp;(p.2)

原作者想以贝内特(Bennet)这一特殊家庭为例,来讥讽时弊和证明此宣言的真理性。贝内特先生是个中等地主,和太太生有五个女儿,没有儿子。根据当时英国的法律,他们的遗产应由家族中的男性成员科林斯(Collins)继承,所以,夫妇俩都在为女儿们的婚事操心,贝内特太太更是费尽心机。她是一位俗气、势利、浅薄和神经质的女人,一听说有富有的单身男子入住邻里,就马上将之与女儿们的终身幸福挂上钩。

明白了作者的意图后,就可以看出,王译本虽然在中文看来,离“好”的原意有点远,却更好地体现了作者想表达的贝内特太太的意图,因为译者注意到了原作者的背景性意图语境。

二、关于作品中人物的性格特征

小说中的文字多数是用来塑造人物形象的。要正确理解和翻译这些文字,译者必须在总体上把握人物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请看原作的两处例子。

(2A1) Elizabeth, however, had never been blind to theimpropriety of her father's behavior as a husband. (p.209)

(2B1) She represented to him all the improprieties of Lydia's general behavior.(p.204)

“Impropriety”基本含义是“不得体的举止,不正当的行为”,但在不同句子中的具体含义,需要看它们用在谁身上。贝内特先生是一家之主,聪明,含蓄,幽默,洒脱,又怪癖,看不起愚钝无知的妻子,常拿她开玩笑,挖苦她,使她在孩子们面前很没面子。聪明又具有极强观察力的伊丽莎白早已注意到他们之间的不协调,因此第一句被译成了这样:

(2A2)不过,伊丽莎白并不是看不出父亲这方面的缺德。(王,p.162)

而丽迪雅虚荣心强,无知,轻浮,16岁就和民兵自卫团的军官私奔,给家人带来极大的耻辱,所以,第二句被同一译者译为:

(2B2)她把丽迪雅日常行为举止失检的地方,都告诉了父亲。(王,p.158)

可见,王译本在处理同一语词的不同译法时,已注意到了角色性格语境对翻译的作用。另外的一例,倒是张译注重了性格背景,更好地保存了原文的修辞特色:

(3) Mr. Bennet, in equal silence, was enjoying the scene.(p.92)

(3A)班纳特先生同样没做声,站在那儿袖手旁观。(王,p.74)

(3B)本内特先生同样沉默不语,径自一旁欣赏这种情景。(张,p.97)

这里说的是,贝内特一家去内瑟菲尔德参加舞会,舞会结束后,贝内特太太和柯林斯先生一起,在那里轮番出洋相。别人不予理睬,达西一语不发,身为丈夫的贝内特先生不以为耻,反而站在那里津津有味地enjoying the scene, 很生动地表现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对太太的鄙视。

当然,有时候,在全面把握人物性格和分析掌握语境因素的基础上,译文也可以较灵活地增译,创作性地表达原文的语用含义,比如:

(4) ...and every dish was commended, first by him, andthen by Sir William, who was now enough recovered to echowhatever his son-in-law said. (p.145)

(4A) 每一道菜都由他先来夸奖,然后由威廉爵士加以吹嘘,原来威廉爵士现在已经完全消除了惊恐,可以做他女婿的应声虫了。(王,p.114 )

(4B) 每道菜上来,首先是柯林斯先生夸奖一番,接着威廉爵士又应声夸奖一番;他现在已经大大恢复,可以同女婿一唱一和了。(张,p.152)

原文中的用词很简单,主句的动词只有一个“commend”,被动态,有两个施事者。张译本将之译为“夸奖”,并重复了一次;而王译本将之进行了意义延伸,译成“吹嘘”,不仅的译法,王译创造的“应声虫”形象, 维妙维肖地描画出威廉爵士对其女婿(科林斯)和凯瑟琳女士百般阿谀奉承的嘴脸,同时也暗示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厌恶,显然是更好地体现了原文作者用词的语用含义。

三、关于人物的人际角色关系

译小说对话时,目的语语气语调的选择非常微妙,很难把握,这需要译者体味原作中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的角色关系。原作者善于运用对话技巧,揭示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展示人物的性格差异,比如:

(5) I have never desired your good opinion, and youhave certainly bestowed it most unwillingly. (p.169)

(5A) 我从来不稀罕你的抬举,何况你抬举我也十分勉强。(王,p.132)

(5B) 我从来没有期望得到你的美意,而且你刚才表达这番意思,也完全不是出于心甘情愿。(张,p. 176)

这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第一次求爱时对他说的话。达西是一位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单身男子,家产富裕,看不起别人,常在公众场合表现出傲慢和优越感。他万万没想到,伊丽沙白会拒绝他的求婚。伊丽莎白的相貌并不出众,但聪敏伶俐,活泼俏皮,具有极强的洞察力和自尊心。她不愿奉承人,痛恨达西在第一次舞会上对自己的傲慢无礼(拒绝请她跳舞),痛恨他破坏她姐姐简(Jane)和他的朋友宾利(Bingley)之间的关系,再加上她轻信了威克姆(Wickham)对达西的诋毁,因而对达西产生很强的偏见,为维护自尊和打击达西的过分自信,在他面前就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少女的傲慢。基于对话双方的这种隐含的特殊关系语境,我们不难判断,王译更好地表现了伊丽莎白此时对达西的态度和说话不饶人的个性。

后来,前嫌尽释,他们俩都着了魔似地爱着对方时,伊丽莎白问达西什么时候爱上她,达西回答的那句话,译文值得商榷。

(6) “…I was in the middle before I knew that I hadbegun.”?nbsp; (p.338)

(6A)“……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经走了一半路了。” (王,p.259)

(6B) “……我是走到了中途,才发现我已经开始了。” (张,p.346)

两个译本中,“I was in the middle“都被死译,令人费解。虽然,达西的回答比较婉转,略带幽默,但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难以领会。据此时俩人的关系,完全可以将达西的回答译得更明朗化一些,笔者拟译为:

(6C) “……等我发现自己爱上你时,我实际上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笔者觉得“深陷其中”和“不能自拔”两个成语能够兼顾到“形似”和“神似”,也传达了原著的角色关系语境。

四、关于话题的背景框架

话题的背景框架也是语境因素之一,译者需要依靠它推导出原作者的言外之意,并将之充分传达给译文读者,比如:

(7) By tea-time however the dose had been enough,and…(p.60)

(7A)不过,到吃茶的时候,这一场罪总算受完了。(王, p.49)

(7B)到喝茶的时候,这一场才算完了。(张,p.64)

“dose”的原意是“一剂(苦)药”。原文中,作者以此描述席间科林斯先生大谈特谈凯瑟琳(Catherinede Bourgh)对自己的恩赐,以及自己对她拍马屁奉承的绝招。作者站在贝内特先生的角度,写出了他对这一场面的内心感受—听科林斯的吹嘘犹如吃了一剂苦药那么难受。比较之下,王译注重了话题语境因素,加个“罪”字,恰到好处地表达了原话题框架中听话者的真实感受,反而保持了原文里幽默讽刺的语调。

话题框架对理解对话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

(8) You make me laugh, Charlotte; but it is not sound.You know it is not sound, and that you would never act inthis way yourself.?nbsp; (p.19)

(8A)“你这番话妙透了,夏绿蒂。不过这种说法未必可靠 ……” (王,p. 15)

(8B)“你真叫我好笑,夏洛蒂。可是并不是那么回事……”(张,p.20)

伊丽莎白和夏洛蒂谈论婚前的相互了解和婚后幸福美满的关系。夏的观点是,婚姻幸福全靠机缘,即使双方在婚前就十分熟悉彼此的性情,或者性情十分相似,也不会增添他们的幸福。而且,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最好还是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对这一番长篇大论,伊当然不会同意。但夏是她的好朋友,她自然不会那么不客气(如张译),况且,“好笑”的提法与后半句也对不上,构不成转折关系,因此,王译比较符合原来的话题框架背景。

五、有关社会文化时空环境小说的语言表达无一不受到社会这个大语境的影响。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风土人情和传统习惯,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其重要性不亚于语言知识。原作写于1795年,描写了18世纪英国南部的乡村生活,反映出当时一些典型的社会风俗习惯,这也要译者在选词时注意参考的,比如:

(9) "That is capital,"added her sister, and they bothlaughed heartily. (p. 31)

(9A)“那真妙极了,”她的妹妹补充了一句,于是姐妹俩都纵情大笑。(王,p.25)

(9B)“那可真绝了,”妹妹添了一句, 姐妹俩都开怀大笑起来。 (张, p.33)

宾利先生、他的姐妹和达西正在讨论简和伊丽莎白的家庭背景。贝内特家有些不体面的亲戚—姨夫在镇上当律师,舅舅在伦敦经商,这些,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尤其在南方,都被人瞧不起,而当时,只有家庭财富和社会地位才对年轻人的未来和婚姻起决定性作用。就为这,宾利小姐耻笑她们,为她们因此而没机会嫁给有地位的男人而幸灾乐祸。对“capital”得处理,两个译本都做得很好。

有时,译者需要在注释中提供这方面的文化背景,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人物个性,如:

(10) Mr. Darcy bowed. (p.21)

(10A)达西先生弓了弓身。(注:按当时习俗,这是一种谦恭地表示自己某种优越性的方式。) (张,p.23)

(10B)达西先生耸了耸身子。(王,p.18)

小说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的一举一动都体现他的性格特征和为人处事的态度,张译的加注可以帮助读者理解达西的“傲慢”,相比之下,王译显得毫无意义。另外,要判断下例译文孰优孰劣,也要了解当时的社会风尚:

(11) I remember the time when I liked a red coat my-self very much. (p.25)

(11A) 我记得从前有个时期,我也很喜欢“红制服”。(王,p.20)

(11B)我还记得,从前我自己也非常喜欢一个穿红大衣的。(张,p.27)

18世纪的英国军人都穿装,年轻女士们觉得那很神气,以与军人谈恋爱为荣。显然,原话使用了借代法,拿“红制服”代军人。所以说,相比之下,张译较好地把原文的语用含义译了出来,使读者正确地理解了作品中的人物。

六、关于共享性的信息背景

交际双方共享的信息背景语境,可分为作者与读者之间和小说中的人物与人物之间两种,如:

(12) Lady Lucas was a very good kind of woman, nottoo clever to be a valuable neighbour to Mrs. Bennet. (p. 14)

(12A) 卢卡斯太太是个很善良的女人,真是班纳特太太的一位可贵的邻居。(王,p.12)

(12B) 卢卡斯太太是个好人,并不特别机灵,这倒使她成了本纳特太太一位难得的邻居 。(张,p.15)

有关贝内特太太的个性特征,从前面作者已交代的和后来故事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来看,作者和读者共享的信息是:她迟钝、势利、自私、嫉妒心强,还有喜怒无常,她决不会与比自己聪明能干的人交朋友。实际上,在嫁女儿的竞争中,这两位太太是互不相让的对手,贝内特太太只是觉得卢卡斯太太不太机灵,而且她女儿也不比自己的漂亮,在竞争中不至于构成威胁,才乐于跟她交往的。基于此,王译传达的信息远远不够, 张译则更好地表达了作者的幽默。

此外,故事情节中的人物之间也有共享信息,对译者选词造句有着很大的参考价值,如:

(13) I dare say she will; she has got over the mosttrying age.(p. 290)

(13A)“她一定会那样;她那最容易惹祸的年龄已经过去。”(王,p.223)

(13B)“我看她会的;她已经过了最尴尬的年龄期了。”(张, p. 297)

伊丽莎白与已成了自己妹夫的威克姆交谈,威厚颜无耻地问及达西小姐的近况,伊则旁敲侧击,一心想戳穿他。伊说的“the most trying age”很明显是暗指达西小姐当初差点被他诱拐,与他私奔一事。威心明肚知,却脸不红心不跳。王译表现出对人物之间微细的共享信息的注重,同时,也更好地塑造伊调皮、机智的个性和威的卑鄙嘴脸。

综上所述,非语言语境因素对文学翻译及其评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文学翻译是一种美的再创造,正如茅盾先生所说:“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当然,艺术意境的再传达,对译者而言,有相当的自由度,但这种“自由”必须建立在对原作语境各因素的全面准确把握基础上,尤其是过去不太受人重视的非语言语境因素,否则,要么因吃不透语用含义而“死译”,要么因理解错误而“误译”甚至“乱译”,对翻译的高质量是一种致命的伤害。

参考文献

1 Jane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牛津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1年2月第1 版。

2 王科一译,《傲慢与偏见》,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