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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诚信;经济人;理性;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5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124-02
1 经济人―理性经济人―诚信经济人
“经济人”假设思想是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前提,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是这样解释“经济人”假说的内涵:经济人是自利的(Self-interest或Utilitarianism),追求自身最大利益是驱动其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经济人实现自身最大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扩大社会财富、富国裕民的过程。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事实上成为以后各种西方经济学流派共同前提,是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起点。此假设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工作动机是为了获得经济报酬。亚当・斯密把个人利己主义这一功利思想的中心点作为他整个经济研究的根本前提或出发点,并演绎出自己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因此,他认为“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利益。
围绕“经济人”论题的研究和分析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的热门话题。虽然不能肯定“经济人”可以解释人类的所有行为含义,但它确实是一个强有力的概念。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人类是否(或应该是)完全由自利的动机所驱策,而在于社会能否让他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追求他所理解的自身利益。在逐利的过程中,经济人将其智慧演绎到最大程度,即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在实现其个人目标和自身价值时,通常的情况是出于自利考虑,由于受到自身以及外在条件的限制,理性经济人难以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其原因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经济人是有限理性(b ou nde drationality)的经济人。西蒙认为,决策者并不是绝对的理性人,他掌握的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一方面,决策者不能找到全部备选答案。实践表明人们只能寻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决策者并不能完全了解备选方案的所有后果,理性经济人以已知的经验关系和有关的现实状况的信息为依据对未来进行某种预测,从而达到“相对满意”的状态,实现经济人有限理性最大化。
2 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诚信问题分析
2.1 诚信:儒家提倡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
在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中,儒家道义论以正统的权威统治着人们的行为和需要。儒家把实现人伦道德关系之和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崇高价值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儒家的一整套经济伦理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儒家经济伦理思想集中表现在生产行为的道德评价方面,强调以义生利,即利不离义,“义,利之本也”。在此基础上,“诚信”是儒家所一贯提倡并力求践履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诸如以义生利、生财有道、勤俭节约、勤劳敬业、诚实守信等价值观,对我国古代社会道德生活和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2 诚信: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物质根基的理想化追求
计划经济体制主要通过国家计划来实现整体上的资源配置。计划经济体制下伦理规范的特点是约束经济个体的行为,刻意弱化经济主体的利益要求。在计划体制中,个体的利益划分不明确,追求利益是被弱化的,同时强化个人对国家、社会的义务、责任和良心。造成权利与义务的失衡,从而破坏了诚信道德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在这种条件下,集体、个人利益的差别及变化不取决于自身努力的程度,而是国家各种政策的调整。
2.3 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佳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追求高效率、高利润。因此,实用、高效的价值观念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突出的要求,即对社会功利和效率价值的追求。肯定个体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如果过分重视“义”而藐视“利”,则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人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和追求的目标。充分肯定个人正当物质利益合理性和道义性就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伦理因素,传统的诚信观念,尤其是计划经济的理想化的诚信观念,面对功利主义、竞争观念、致富意识成为主流的市场活动,具有“软约束”特征的道德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市场经济是平等、自由、开放和竞争的经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增多,谋求利益必然导致竞争过程中不同的竞争主体利益关系的联系性。
3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诚信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理性经济人出发,提出修正正统经济学理论的主要观点。从纯粹的经济学分析来看,当个体不诚信的预期效用超过从事其他活动的机会成本时,他会选择不诚信或违约。莱本斯坦认为任何个人都有双重性,即具有理性倾向――注重计算、坚持标准和追求最大化的倾向,还具有非理性倾向――不重计算、不坚持规则和机会主义倾向。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来看,制度的功能在于抑制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促进信任和合作。
3.1 遵守诚信的市场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绩效、降低交易成本
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开始,市场经济与利益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整个的经济秩序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是计算成本与收益的,降低交易成本是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前提,是市场有序运行的标志。交易成本也指交易费用,是在交易活动中支付的非生产性成本。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中国企业诚信状况调研报告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由于诚信的缺失,如违反约定、拖欠货款、虚假宣传、质量欺诈等,使企业和个体谋求经济利益的效用大大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恶性化。在市场经济中,诚信与交易成本成反比。诚信规则愈广泛,市场行为愈规范,经济效率愈高,交易成本愈 低。
3.2 构建诚信的制度框架有利于社会经济和谐、有序的发展
诚信成为道德观念,是社会经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会随着社会发展的变迁不断发生变化。从我国义利观变迁的路径来看,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经历着不同的社会经济问题,表现在经济伦理观念上就是原有的价值观与新的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地出现明显的道德和价值观念的紊乱,甚至短期的“恶化”现象。普遍存在的诚信缺失,导致经济秩序混乱、经济效率低下。因而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体系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不仅包含着明确的道德判断,而且涵盖着经济学以及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命题。追逐利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但利己的同时每个人还必须考虑利他人,损人利己不能达到利己的目的,只有激发他人之利己心,才能使他人为自己提供某种利益。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要求经济行为主体主观利己客观利他,实现互利互惠。其关键问题在于诚信原则的遵守程度,尽管亚当・斯密对“经济人”理性自利推崇备至,但是在他看来个体的经济行为都具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即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制度。在科斯、布坎南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一个与社会规则相悖的现象出现,其终极原因都应该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中寻找,而不应该仅仅归结于个人行为。
市场经济的行为是一种自利行为,而自利行为的限度是由一定的制度环境决定的,个人行为的无序和混乱实际反映的是制度的不健全,制度是构成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约束。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满足人的需要的同时限制人的需要。在有制度约定的买卖活动中,人们既不是无私奉献,也不是利欲熏心,而是遵从等价有偿的互利互惠原则。在有制度约定的交易活动中,每一个经济行为主体会理性选择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市场提供的制度环境,使每个人尽可发挥自身的优势,寻找各种可能的机会以实现效用的最大化,但必须恪守一定的制度和规则。换言之,个人的自利或利他,诚信与不诚信,并不完全取决于他的利己心和公利心,而是取决于制度安排。人总是自利的,他根据为自己打算的目的,并依据从制度性环境中得到的回应所形成的预期而采取行动。如果存在一种制度,它一方面激励人们为己自利,另一方面也要求人们在自利的同时,也要利他,那么个人的自利行为就是注重诚信的利他性自利行为,是互利互惠的;反之,如果现存制度对损人利己行为的不诚信行为惩罚度很低,甚至对违规行为没有惩罚,会从负面引导人们的行动,从而导致损人利己现象的普遍性,引致人与人社会交往的互损性。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27.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第一准则,那么有哪些关于诚实守信的名言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诚实守信的励志名言,供大家参阅!
诚实守信的励志名言精选1.诚实人说的话,像他的抵押品那样可靠。
2.只有种下诚信的苗,才能结出诚信的果。
3.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
4.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
5.不要说谎,不要害怕真理。
6.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7.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8.私人的信用是财产,公众的荣誉是保证金。
9.诚实是科学家的主要美德。
10.一言之美,贵于千金。
11.坦白真爽,最能得人心。
12.内不欺已,外不欺人。
13.一切的美德都包含在自我信赖里。
14.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
15.获取信用是要付出很高代价的。
诚实守信的励志名言经典1.言必行,行必果。
2.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
3.失去了真,同时也失去了美。
4.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5.诚者,天之道;
思诚者,人之道也。
6.忠诚需要完完全全的真实。
7.当你背叛别人时,你也背叛了自己。
8.诚信比一切智谋更好。
9.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
10.诚信为本,学做真人。
11.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
12.诚实是上策。
13.坦白使人心地轻松的妙药。
14.以诚取信,以信取胜。
15.诚信为荣,失信可耻。
诚实守信的励志名言推荐1.守信用胜过有名气。
2.君子忧道不忧贫。
3.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都是长久之策。
4.诚实是最丰富的传代物。
5.人无信不立,店无信不兴。
6.信用出黄金,因为黄金比信用易得。
7.祸莫大于无信。
8.人如以诚信为本,就能塑造完美人生。
9.我们应该老老实实地办事。
10.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11.一言九鼎重千秋。
12.信不足,安有信。
13.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
14.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15.当老实人,做老实事,说老实话。
16.有其言,无其行,君子之耻也。
17.语言犹如枝叶,行为犹如果实。
18.诚实是一个人得以保持的最高尚的东西。
19.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
今天,我读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便大声呼救,说如果谁救他,他就给谁一百两黄金.等被救上岸时他却不认账,只给了鱼夫十两黄金,并且还打骂他,鱼夫只好泱泱离开,后来那个商人又一次船沉了,有人想救,却被鱼夫制止了,最后商人就淹死了.
我懂得了,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也再没人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别人者一旦遭遇劫难,只有坐以待毙.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不守信用的人,如果他们遭遇这样的困难呢?,也只有坐以待毙.
诚实守信,是思想道德的高境界,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主席在八荣八耻中说道:"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我们要学习古人诚实守信的好品德,也要杜绝不守信的坏习惯.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是全体公民应当普遍遵行的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与遵纪守法,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践行这些规范,变观念成习惯,让规范成为行为准则,达到知与行的统一,也是司法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基础。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国无信不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信是基础。缺乏诚信的社会不可能是法治的社会,也不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因此,“诚信”被作为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早已被载入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在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大力倡导诚信理念,褒扬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使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在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民遵纪守法是必要条件之一,只有个人遵纪守法,各行各业才能和谐有序,诚信社会才能有保障。诚实守信与遵纪守法是并行不悖的。国家把诚实信用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使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同时成为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必定要求诚实守信,诚实守信必然同时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都是公民必须遵行的行为规范。
诚实守信与遵纪守法,既是对每个社会公民的要求,更是对执法者的要求。执法者的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具有示范作用,执法不公正,甚至执法犯法,不仅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且对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也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极少数司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贪赃枉法,枉法裁判,动摇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践踏了诚实守信的公共道德,极大地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污染了水源。”社会秩序的维护,法律权威的树立,离不开权威公正的司法保障,也离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执法者的积极作为。当前,社会各界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诚信执法的呼声很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很强烈。诚信执法不仅要求执法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作的决定客观真实、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也要求依法所确认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够得以真正实现,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各种背信弃义和违法乱纪的行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纠正。
检察机关作为专司法律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其法定职责。检察官作为专司法律监督职责的执法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特殊的法律地位对其职业道德提出了特殊要求。近年来,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执法公正”教育,检察干警的诚信守法的观念明确增强,执法犯法的现象明确减少。但是,不可否认,少数地方、少数检察院、极少数检察官甚至是检察院的领导干部不诚实不守信、违法乱纪的现象依然存在,他们对上虚报成绩、弄虚作假,隐瞒缺点、掩盖错误;对下只说不做、言而无信;玩案子,贪赃枉法乱办案。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检察官公正无私的形象,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权威,造成了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不信任,对社会公平正义失去信心。因此,在当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过程中,要教育广大检察官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的观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提高执法的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检察官要以匡扶社会公平正义为理念,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既是检察官个人道德素养问题,也是从业品质问题,是检察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正人者必先正己,执法者须先守法,因此,检察官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同时,要把诚实守信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中,做诚实守信的表率,使诚实守信与遵纪守法并行不悖,做到忠于职守不渎职,忠于事实不偏差,忠于法律不违法,通过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达到忠实于国家、忠实于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版权所有
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事实和法律,不因权势所畏,不因金钱所困,不为所惑,自觉抵制权势的干扰、金钱的左右、的迷惑,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地办好每一件案件,要求使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
二、坚持廉政从检,把捍卫司法权威与维护自己的职业尊荣紧密地联系起来,自觉地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洁身自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切实做到法张我荣,法驰我耻,维护检察官清廉公正的形象。
个人荣辱事关国家兴衰,我们切不可“以耻为荣”,更不可“以荣为耻”,要“耻荣分明”。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不能混淆,我们要知荣明耻。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的提出对我们提高个人素质有重大的意义。
诚信没有色彩,却可以让人的心情灰暗、苍白,也可以让人的情绪高昂、愉悦;诚信没有体积,却可以让人的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也可以让人的胸怀宽广、高瞻远瞩。责任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的灵魂贬值,也可以让人的心灵高贵;责任没有重量,却可以让人的生命意义如鸿毛之轻,或如泰山之重。——这,只在于,你怎样选择!诚信是处世之本,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责任是立身之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一边是庄严的法律,一边是至交的好友,孰轻孰重?公法与私情,要想执法严明首先得做到公私分明,既然作为一种规则,它就有着不可抗拒性。守法和执法都应该如此!”
“清官执法,不贪权贵。刚正让谁人都平易近人,洁净让谁人都卓尔不群。这成了立在人们心中的丰碑。”——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昨天一元钱买零食,今天两元钱买玩具,明天又要……我们在还没学会如何赚钱以前就学会了花钱。在钱随手可得的时候,我们是无法领悟到钱的来之不易。如果你是靠自己的能力去赚取哪怕是一元钱,你都不会轻易地用掉它。不信?你去试试看!”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要求我们以最诚挚的感情对待自己的祖国,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联系在一起,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建设祖国,捍卫祖国。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推动祖国向着更加美好的未来发展。无论我们工作生活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坚决维护国家的、利益、尊严和荣誉,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国家的行为,坚决不做任何有损国格的事情。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要求我们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人民,忠于人民,服务人民。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共同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时又作为人民的一员,行使公民的权利,共同享受人民应得的利益、服务和尊严。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爱科学、学科学、重思想,认真学习和掌握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科学素养,反对各种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思想和行为。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在推动社会发展中我们要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自觉地通过劳动创造财富,通过劳动获取个人正当的利益。坚决反对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行为。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大力倡导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风尚,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单位。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帮助他人,爱护他人。发扬团队精神,加强相互协作。决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做损害他人的事情。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要求我们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以诚待人,光明磊落。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坚决反对浮夸、虚假的行为。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要求我们增强法纪观念和规范意识,并落实到的具体行动中。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要求自己,大力提倡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法制的尊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反对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版权所有
诚信是大学生素质的基本条件
诚信的基本内涵,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周易》有“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孔子曾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古人关于“诚信”的上述代表性观点,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那么,当前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如何呢?
用一句“诚信危机”来概括并不为过。一位中国银行的同志说,在某校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的名级学生中,截至年月,仅有名学生毕业后与中国银行联系还贷事宜,该同志坦言,国家助学贷款迟迟难以推动。大学生信用状况是其中一个突出的因素。目前,我国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有一个不可小视的现象是,年全国许多高校几乎是不约而同的面临着严重的大学生欠费问题。我想,除了一部分学生确实是无力负担高额的学杂费外,更深层次更本质的原因可能是:大学生诚信的“危机”。与此同时,目前社会上假文凭假证书假学术之风也刮及高雅的校园。难怪莘莘学子为之躁动不安,急功近利。一些学生不守诺言,作风虚浮,毕业违约等不良现象有所抬头。“诚实守信”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被抛于九霄云外,这样培养出来的“建设者”“接班人”要么是营养不良,要么是底气不足。总之是“跛脚”的。
诚实守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的生活准则。因为只有以诚待人,别人才会同样以诚相待。古语说“一诺千金”,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企业经营中,诚信都是最基本的准则。但是,遗憾的是,现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见利忘义,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而置诚信与不顾。如北京电视台“第七日”中所暴光的“假货一条街”,那些商人就完全丧失了这一准则。所以,我认为提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可以说是切中了时弊,非常重要。我认为我们青少年也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诚信意识,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诚信”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社会各个单元都要坚持以诚为本,以诚立信。党和国家强调进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就是要坚持依法办学与以德治校并举。我们呼唤建立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大学生诚信度评价体系。同时,再好的评价体系也代替不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和干部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因为身教重于言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