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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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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1篇

重复着这简单乏味的动作,一遍又一遍。

入冬了,这座城市冬天有些冷。

仰起头在城市冰冷建筑的缝隙间艰难的呼吸着。

细小的雨丝夹杂着冷冽寒风抽打在脸上打的脸颊生疼。

拖满身疲惫回到狭小的住所清洗着满身的尘土。

这里冬天的寒冷超过了记忆里的温度。

离开家已经有很久了,久得对那段记忆已没有了准确的概念。

想必那座城市也已经到了冬天,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也同这里一样的寒冷。

开始想念故乡的冬天。

十二月。

这里的冬天有些冷。

不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的寒冷会让我感觉到全身的血液流动得很慢。

那是一种从身体里散发出的寒冷,无法抵挡。

天下起小雨,寒风夹着冷冽的雨珠没有规律的拍打在脸上,打得脸有些生疼。

回到蜗居关上门抵挡着窗外的风雨。

躺在床上无奈的看着窗外阴沉的天,咒骂了声该死的天气,翻过身疲倦的睡去。

都市的生活每天都忙碌而拥挤。

公交车上各种刺鼻的味道总是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繁杂的人流,浑浊的空气,连天也是灰色的。

有时会忽然很怀念家乡的天空,干净,蔚蓝,徐徐的风总夹杂着野花和泥土的味道,清新,甜蜜。

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拉开了与故土的联系,随之渐行渐远。

记不清有多久没有看到过炊烟了。

城市里没有炊烟,城市里用的是液化气,即使有了些许炊烟,也是有害气体,是不会让人留恋的。

况且,城市的人也没有时间留意炊烟,都匆匆忙忙,谁会有时间在意稍纵即逝的炊烟。

炊烟只属于宁静的乡村,只属于浑厚的土地。

只有在停下匆忙的步伐的时候,只有在心灵回复安静的时候,那袅袅炊烟才会从久远的记忆中浮现出来,瞬间就填满了整个灵魂,象一幅朦胧的风景画,让人不尽的遐想。

不管到了哪里,最让人动心,最让人牵挂的还是家乡茅屋升起的袅袅炊烟。

不论受到了多大的苦痛与创伤,那随风飘浮的炊烟倾刻间就把你拥在无边的温暖里。

忆起母亲时,她的身影多半是在炊烟里。多少次远行回家时,那炊烟里总有母亲忙碌的身影。

想不起始从什么时候看不到炊烟了,炊烟成了一种记忆。

这种记忆仿佛一种情结,越是遥远,越是让人刻骨铭心。

天过不久快结束了。

也快过年了,开始想念家乡的味道,家乡的温暖,父母的呢哝。

可梦还未实现,一切只能空余想念。

为了离别时立下的那番誓言只能把这些想念放进柔软深处,不在触摸。雨一直下。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鲁迅小说 第一人称 内聚焦 全知全能 留白

一、内聚焦的忠实与变异

“鲁迅小说的叙事模式基本上经历了可谓两次大的嬗变。一次是,如果将鲁迅从整体上置入‘文学革命’的滚滚大潮中进行外部动态观照的话,他挟晚清小说界革命之威引领,推动了中国小说叙事从传统渐次步入了现代的转变,这主要是以《呐喊》、《彷徨》为代表;另一次则发生在其小说内部,鲁迅以其《故事新编》部分实现了他更新小说叙事、创设小说类型的企图。”[1]本文就第一次嬗变的过程中讨论鲁迅在《呐喊》、《彷徨》等集子中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及特点。

(一)固定式内聚焦

鲁迅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中,严格遵守着固定内聚焦而没有聚焦转移的文章有《一件小事》。在《一件小事》当中,文章的视角始终是围绕恪守着“我”来观察这个世界的。从“我”的视角出发,耳闻目睹国家大事,对于社会周围的冷漠。但由于车夫对于老女人的热心举动,又使我感到自己对于自己日渐麻木的情感产生愧疚之心。尽管在叙述中文本插入了“车夫”、“摔倒的老女人”、“警察”等多重人物,但视角的出发点一直是以“我”为中心观察这个世界的,严格按照第一人称的视角观察车夫、摔倒的老女人、警察等人物行为投射到“我”内心的感受。严格遵守着固定内聚焦的模式——叙事者=人物。

(二)变换式内聚焦

在《兔和猫》、《社戏》、《故乡》、《头发的故事》等文章当中,并不是严格遵守着第一人称固定内聚焦的叙述方式,而是从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述形式转移到第三人称当中。有的甚至以第一人称内聚焦的视角,却用两个人对白的引言成文,这其实是打着第一人称叙事方式的幌子却用着第三人称交换叙事的方式。

《兔和猫》中是以“我”的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为主线的,但其间有视角的滑脱和转移。比如从“我”的叙述视角转移到“兔子”、“孩子们”、“鸦鹊”等视角。从“我”的视角滑脱开来,分别叙述了兔子、孩子们、鸦鹊对于整个事件产生的反应,增加文章的信服度。

“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的一弹,砉的一声直跳上来,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进来了。”[2]

这一段当中,从“我”的叙述视角滑脱到“兔子”的视角——爱吃不爱吃桑子和菠菜。然后从兔子的视角滑脱到鸦鹊的视角——吓得赶紧走,来来回回几次就不敢靠近了。从“我”的第一人称叙述当中滑脱到兔子、孩子们甚至鸦鹊对于这个事件的反应和回答,扩大了读者对于文章信息量的认知度。如果只是以“我”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则不能全部知晓文章中每个当事人对于猫偷吃兔子的反应,以“我”的视角看这个问题则会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故乡》当中,以成年后的第一人称“我”叙述回到故乡看到的状况,所以这里的叙事方式是以成长以后的“视角”回望过去的故乡。在“过去”和“现在”的时光象限中以过去和现在的故乡做出了一个极端的对比和反差。在这里,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因为是同样一个人“我”的叙述。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它还包括一个圈层叙事结构——以“经验自我”(经验视角)的叙述模式和“叙事自我”(叙述视角)的双重聚焦模式。除了现在的“我”对于现在故乡和过去的故乡有了差异和对比的感受外,还有现在的“我”的视角下回忆过去的“我”对于过去故乡的感受。对于时态的混合运用,能给读者传达一种时效性——当时性、实时性。突出证明了作者并没有因为现在“我”的叙事影响了过去的“我”对于故乡的感受,更能进一步表达了“回不去的故乡”的主题。

《头发的故事》则着重以第一人称“我”带入我和前辈“N先生”的对话中,躲避在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的变奏第三人称叙事当中。从第三人称直接引用我和N先生的对话,把之后社会的现实状况描绘得淋漓尽致。头发的“剪”与“不剪”里外都不是人。此时以第三人称的直接引语更能突出文章的信服度,忠实诚恳地传达叙述者想要表达的内心,直接与读者沟通对话。

二、第一人称叙事特点

(一)全知全能的落幕

《一件小事》中以第一人称固定内聚焦的叙述视角方式描述了“我”由于耳闻目睹了很多所谓的国家大事,因此对于人性也日渐冷漠无情起来。在车夫载“我”的途中遇到一个女人摔倒了而“我”却麻木不仁。而相对比的却是车夫的行为——扶起摔倒的老女人往巡警分驻所走去。于是“我”产生了自己矮小的愧疚之心。文章中的我由于受到了所谓“国家大事”的熏陶对于人性却是日渐麻木起来,而在“我”的视角下没有多少文化的车夫却能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我”的叙事视角代替了上帝“全知全能”的视角做了一个裁决——“我”的渺小和车夫的高大。唯此,才能突出当时的环境下人与人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和压抑的状态,而不是以一种“全知全能”的视角去说理。这种视角下的文章更显得真实和具有说服力,彰显了文章人性的光芒。

同样,在《故乡》当中也运用了不完全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方式。以第一人称“我”的真实经历叙述了那个回不去的故乡。纪伯伦曾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从现代性演进的角度看待故乡,它只属于时间象限中的“过去时”,城市则是人们生生不息的现代时。人们在城市中碌碌无为劳累奔波,却始终不肯回顾过去和故乡。从离开故乡的那一刻开始,故乡,注定成为回不去的过去时。我作为一个城市的“入侵者”,与故乡中的人格格不入。于时光的象限中怀念故乡,却始终无法回归,融入故乡。因为,故乡故乡,是“已故”的“乡村”。正因为“已故”,所以无法回去。正因为无法回去,所以怀念。也因为怀念,所以一直美好。以“离去——回归”这样的叙事方式表达了一个外来人“我”对于故乡不再适应的状态,描述了回不去的故乡。而以一个“外来入侵者”的角度叙述故乡发生的变化,更显得“回不去”的真实性。在这“回不去”的真实性中,只能以“怀念”的方式去祭奠——“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记得的故乡?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3]

“建立终极美好的社会的事业是历史的宿命,愿意的人跟着走,但不会拖着不愿意的人走。历史进步的脚步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愿意为这事业献身的个人会被历史车轮碾碎,没有什么好稀奇。历史宿命的事业编织的生活伦理像一具吸血的僵尸,吸干了生活中单个的人身上的生命想象的血液。个体不应该有自己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不应该有别的选择,只应该选择社会主义事业,因为个体命运的在世负担已被这种事业伦理背后的历史进步的正当性理念解决了。”[4]

在刘小枫对人民伦理叙事和个人关系的精辟阐释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个人在宏大的人民伦理叙事当中渺小的身影和沉默的语言。中国的文学历史上,说书人的“全知全能”上帝“类”视角往往占主导地位代替了个人的视角发出声音。个人的声音被淹没在“群”、“族”、“国家”等宏大叙事的背景之下。而鲁迅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开拓了“个人”这片荒漠,为“个人”的声音发出了“呐喊”。

中国的人学观念往往建立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宗法血缘之上。在中国宏大的人民伦理叙事当中,个人的声音被淹没在群体的“类”当中,个人必须“臣服”于“人民”这样宏大的“共性”当中才能生存。“存天理,灭人欲”便是个体自由被压抑到极限的最好证明。五四时期强调以人为本的民主并没有得到发展,而是被社会主义的人民国家“群”和“类”中遮蔽至消亡。鲁迅用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建立起个体关于自己生命意志(感情,欲望等)的表达,在个人的自由欲望和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的鸿沟当中架起一座桥梁,疏通了个人关于自己欲望、情感、无意识的描述和表达的疏通。同时也使得第一人称“我”的诉求得到表达和宣泄,而不是成为“沉默的他者”淹没在历史理性当中。以“人”的主体性地位取代了“上帝”的全知全能的角色。

没有第一人称“我”的发声体的“合音”成为多部发声体,而只是“国家”的独奏版,读者看不到“个人”对于欲望和情感的诉求——关于个人的反省和自责(《一件小事》,关于个人对于“回不去”的故乡的怀念(《社戏》,《故乡》),关于个人在社会中被压抑的欲望而不能排解的情绪(《孤独者》,《在酒楼上》)。需要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拖着个人沉重的步伐一路向前,同时也需要兼顾个人对于欲望和伦理的诉求和排泄。鲁迅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在工具理性和道德理性之间打开一个出口,给个人寻找到一个宣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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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同与留白

《鸭的喜剧》没有沉重的生死对立、爱情婚姻等宏大的母题叙述。全文只是以平平淡淡的第一人称“我”的叙述视角关照盲诗人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沙漠似的寂寞”般生活,期待回到俄罗斯的国度。在那个国度有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谐……”在我的视角下出现了三个圈层。第一个圈层是爱罗先珂君买的鸭子吃掉了之前养的蝌蚪。表明了在北京这样沙漠般的环境中,动物与动物是无法和谐相处的。第二个圈层是爱罗先珂君在看到这样的情景下匆匆离开了北京回归他的俄罗斯母亲。因为无法忍受自己因为鸭子可爱而酿成了蝌蚪死亡的苦果。第三个圈层则是站在“我”的视角去关照“我”自己。我突然对于北京这样的环境惆怅和苦恼起来。由于是站在“我”的视角目睹第一圈层和第二圈层的整个过程的发生,因此更显得异常孤独。

胡亚敏在《叙事学》中指出固定内聚焦形式的特点:“这种内聚焦型视角与那种交代得明明白白的非聚焦视角是不同的。由于视野的限制,它难以深入地了解其他人的生活,难以把握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因而在有些情况下它不可能提供明确的答案。这种聚焦方式在赢得人们信任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空白和悬念,而这些空白和悬念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读者的一种解放。”[5]

《鸭的喜剧》以三重的圈层结构叙述一个“人与自然”求证与和谐的平淡无奇故事。在平淡无奇的故事背后,更凸显出了触目惊心的孤独感和失落感。第一个圈层只是直白陈述一个事实:鸭子吃掉了科大搅翻了周围的一方净土。第二个圈层则以“我”的视角叙述了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回俄罗斯的事实。而在这个事实当中爱罗先珂君始终处于沉默的未发声的状态。第三个圈层则是以我的视角来关照我自己。从我自己的感受更表达出静默无言的孤独感。同时也以“我”的视角反衬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的孤独感。以“我”这一层的视角遮蔽了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的原因,给读者留下了很多空白和悬念。同时又以“我”这一层的视角反衬了爱罗先珂君为什么离开北京。更映衬了“人物自我求证”的方式,静观不语。一切表达尽在其中。

如果没有建立在第一人称内聚焦“我”叙事的基础上,就不会真实还原一个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衰退农民生活状况每况愈下的境况(《故乡》);也不会有自传体下我对于故乡江灯烛火的原始古朴农村意象下的回顾和留恋(《社戏》);更不会有旧知识分子面对未来穷途末路的惆怅抒发和感慨(《在酒楼上》);同时也没有鸭的喜剧,是喜剧也是悲剧(《鸭的喜剧》)。在“我”的基础上,使得“叙述者”和“我”等同合一,加深读者对于文章的认同感,弥合读者对于“叙事者”和“我”之间的裂缝。

在此同时,对于“我”以外的事情,一概以沉默和留白的方式,给读者以“填空”的想象和悬念。这使传统的“全知全能”小说从万能的上帝之眼的神殿中走下来,还原为世俗合理的人性。

参考文献:

[1]朱崇科.张力的狂欢[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2]钱理群.王得后.鲁迅作品全编:小说卷[Z].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

[3]鲁迅.鲁迅名作鉴赏辞典[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3篇

美丽的水晶啊

璀璨异常

你是月亮的眼泪

还是远古的宝藏?

如此绚烂

无瑕的光芒

闪耀着的星空

如此浩瀚

唯有你神秘且孤独

无数个静谧的夜晚

你的光泽照耀在露水上

便化作了清晨

第一缕阳光

明亮的水晶啊

精灵们的故乡

谜一样的梦境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4篇

故乡,是一个人的人生词典中最相近也最遥远的词语。相近,是因为我们出生在故乡的怀抱,邻家屋顶的一缕炊烟,田间水洼的声声蛙叫,在长辈温暖的大手中,我们摇摇晃晃地长大,从故乡走出;遥远,是因为走出故乡的我们便再也回不去了,这是不得不接受的现实,时间、距离、传统的消失、商业的腐蚀,以及我们自己的改变,这一切的一切让“故乡”渐渐成为一张泛黄的纸片,沉在记忆的深潭中,再也惊不起一丝波澜。是谁谋杀了我的故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

李伟松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题记

每当谈起故乡,我便自然地又想起了那条小巷。

那条小巷应该在一个叫做“木式”的地方,我妈说还没生我前他们就住在那里。木头结构的房屋挺立在石板小路的两旁,一色是青灰色的瓦,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展翅欲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待久了,便皆染上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去了颜色,只留下落寞的似白非白。

巷口应该有条小河,蜿蜒着缓缓流向未知的远方。水面上,两三只羽毛还未丰满的鸭子,正在“嘎嘎”地游着,一副快乐的样子。一只水牛躺在河畔的滩涂上,似醒未醒地眯着眼睛“哞哞”地叫。远处是无尽的田野和山坡,几只飞鸟在阳光下飞旋嬉戏。

那时的巷子还没有杂货店,人们买东西要通过一个行走在各个村寨里的小货郎。小货郎担着货物四处走,手上的拨浪鼓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每经过一个地方便被一群孩子围着,小巷就开始热闹起来,叫喊声、询问声、笑声交织成一曲独特的乐曲,在长长的小巷里悠悠地回荡。

如若是夜晚那就更好。纯净的月光照着小河,也照着小巷,一切皆朦胧地笼罩在茫茫的水一般的月色里。微风拂过山林,拂过菜园里安睡的瓜苗,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萤火虫终究耐不住寂寞,打着小灯笼在夜空里游荡,一闪一闪宛若天上的明星,点亮了孩子们明亮的眸子。

可惜,这终究不是我的故乡,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象。

这就是,那条在梦境里蜿蜒的小巷,虽然我从没有在那里生活过,但从家人温暖的回忆里,我知道,那条小巷就是这个样子的。

然而,当有一天,我终于对身边的朋友说起这条小巷的故事,告诉他们我的故乡是一条很长很长的小巷,告诉他们那条小巷是多么美丽多么迷人的时候,他们却疑惑地看着我,问我“你不是从小在城里长大的么?”的时候,我又该如何回应,是猛然地反击,抑或是重新归于沉默?

“此心安处是吾乡。”我喃喃地念叨着这句话,守护着自己美丽的故乡……

关于故乡的种种

袁晓绝

太久太久,

是否过得太久,

忘了忘了,

以至于只隐隐约约朦朦胧胧记得故乡夏日滋味的清淡。

清晨鸡啼之后,木架阁楼下坑洼不整的村道上,已经有不规整地印在潮湿的黄泥上的脚印。轻缓清新的凉风吹得早出的人们头脑一振,边走边与那些一手拿碗、一手持筷站在村道上的人问候道:“你吃过了吗?”老式拖拉机笨拙地装载着货物,老远就听见“嘎达,嘎达”的声音。新的一天来到了。村里的几条狗乐开了花,肆无忌惮地在村道上打成一片,惊得鸡鸭鹅们四处乱窜,羽毛也伴随着风旋转飞舞。

中午过后,村口大樟树下便热闹非凡,人们像是送东西往城里赶集。多了几个拄着拐的人影和撩起衣服当蒲扇的中年男子。不知谁家的老竹椅子早早抢占了风水宝地。有三三两两畅聊谁家农田的黄豆杆子长得又挺拔又标致;有扎堆喝茶打牌的,一声洪亮的“和”,连接了几声唏嘘;更有的倒头大睡,脸上盖了上衣,遮挡罅隙里的阳光,不时还挥挥手赶走旁边凑热闹的苍蝇。孩子们则开始了新的活动,上衣随意扔在岸边发烫的石块上,泥巴沾满了裤腿一卷又一卷,便下了河,每天大家都能摸出满满一碗鱼来,还零星有几粒螺,汗水在额角打转,就趁溪水抹把脸。倘若失去了性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哗啦啦地打闹一场,看谁能把谁弄得更狼狈,更不堪。

傍晚,叫儿女回家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从村头传到了村尾,从中间向两头扩散。几户人家的“农家乐”式烙大饼,蛋炒饭也搬上了村道,白烟缭绕香气四溢,更有几个贪嘴的小孩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食物,口水“吧嗒,吧嗒”往下咽。扛着锄头光着膀子下山来的农夫村民们,运气好的话,手里没准就拿着一只野山鸡或者野兔什么的。

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晒谷的空地上可没得歇息,小孩子打闹追逐,跳皮筋、躲猫猫的不计其数。有台大屏彩电的小店里也挤满了人,有打麻将的,有打毛衣的,还有看《新闻联播》的。女人们还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上次进城在哪家店里看见的衣服漂亮又实惠,哪家店里又在搞促销。其余的连声应和着:“下次一起去哦。”

一日下来,心情就像喝了一大碗凉茶,清爽而痛快。

而如今,我背着背包,站在天桥上,这里早已寻不见蓬乱的草和褶皱不平的村道,面目生分的人南来北往,究竟谁的心里怀揣着寻找故乡的美梦,究竟谁的心里有一份无处安放的孤苦,谁也说不清楚。倚着栏杆,在某盏灯下,眺望前方,各式的琉璃窗,各式的车辆和璀璨耀眼的灯光,遮住了我寻找故乡的目光。我一连问了几个擦肩而过的行人,什么是故乡。多是冷冷地回一句“神经病啊!”,继续步履匆匆。一个背着背包的“文艺青年”,咧嘴笑笑说:“故乡啊,故乡就是回不去的地方吧?”说罢扬长而去。背影在混沌中,带有落寞的漂泊感。

回不去的,

再也回不去了么?

故乡的画面在记忆中慢慢模糊,立体的景象逐渐被撕扯为片片碎布,拉扯出丝线,成为拾起时只会从指缝中溜走的颗粒。

现代化的都市投射着一种文化,说不清哪里是熟悉,哪里是陌生,却总有一种无法抵触的扑朔迷离,令你无法远离也无法靠近。

要下不下的雨,终于从天而降,一股来自故乡的酣畅淋漓感油然而生。回到家的时候,我上衣湿透,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精疲力竭。开启半扇窗,亮起一盏灯,写道:谁手把手,带我回到故乡?躺在凉椅上,解开上衣扣,一手大号蒲扇,一大碗凉茶,咂咂嘴细细品味过往的乡情。

遥远的故乡

朱 铭

远方,有一望无际的沙漠,我看不到一丝生机。

奔跑着,奔跑着。口中像含着炽热的炭,将一切水分蒸发殆尽,我努力张大嘴巴,却发不出一丝声响。腿早已疲软,一丝力量也发不出来。视线渐渐变得模糊,我睁着迷离的双眼,缓缓地倒下……

“啊!”我惊呼一声,挣扎着从床上支起身来,大口呼吸着空气。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

月光如水,温柔洒下。我站在窗前,想起夜里的村庄。我听见池旁清亮的蛙鸣,咕呱合奏敲碎一池湖水。我看见篱下跳跃的纺织娘,歌声活泼,点亮草叶上琐碎的星光。我想起檐上优雅的夜猫,自由地低吼,不在乎他人感受。还有那明明灭灭的萤火虫,提着小小的篮子,茫然地飞来飞去。

又有谁家的孩子做了噩梦,从梦中惊醒,哭声阵阵。继而听到温和的安慰声,裹着浓浓的爱,缓缓地盖在哭声上。天上的星依旧在眨眼,不时有几颗打着旋儿划落。村庄依然在安然沉睡,四下的虫鸣又变得高昂,那不安的哭声,在苍凉古老的歌谣里,化为平静的呼吸。木门“吱呀”一声开了,外婆满头的白发露了出来:“娃,回来睡吧……”苍老的呼唤,在阒寂的夜里震荡出回声,让我的心轻轻颤抖。

多少个深夜,我从寂寞中醒来,睁眼四下里望去,却只能看见装潢精致的墙壁,以及冰冷无声的物品。我孤身一人苟活在这个无言的城市里,大声呐喊,却不会听到些许回声。冰冷的风从窗外呼啸而过,厉烈而残酷。

无比怀念儿时的村庄,袅袅炊烟映着晚霞,将天空融化。谁家的孩子还在玩耍,远远地听到一声长长的呼唤。“哎!”孩子抬起红彤彤的笑脸,撒着欢跑向家,那里,母亲烧好的饭菜正散发着热气,“咕咕”叫的肚子看见了最温馨的安慰,平静下来。那声音却仿佛依旧在肚子里回荡,好似激扬的乐曲。

翻出儿时的作业,简朴的本子上,是歪歪扭扭的笔迹,灰扑扑的封面中央,静静地躺着我的名字。我拿起小小的铅笔,不由得想起老师温和的笑容,软软的右手轻轻握住我的手指,慢慢地、慢慢地带着我的手,一笔一画地书写……“加油啊!”老师向我挥挥手,洁白的连衣裙在风中裹着栀子花瓣,飘摇不止。那动人的声音,在我的心海里,像一只深海的贝壳,被串成一束风铃,摇曳着,晃出动人的乐音。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5篇

??天桥盛满了我儿时的记忆。快乐却一去不再复返的记忆。一转眼,十几年过去……

??记忆中,立夏后,大地开始恢复火热的生命力,这条龙也慢慢苏醒。从八一水库引来的汹涌渠水成为这条卧龙的奔腾血液,它源源不断地涌向故乡的每一个角落,灌溉了无数干渴的庄稼地。那时的我们满心满眼充斥着生命的绿色,小伙伴们漫山遍野寻来嫩嫩的马碗豆,折了一小节,剜去豆子,在嘴里吹响,快乐的音符可以响彻整个盛夏。翻箱倒柜搜出一个漂亮的玻璃罐头瓶子,舀了天桥下小河里清清的河水,捉来河螺、透明的小螃蟹养着,放些柔媚的水草和精致的卵石,捧在胸口,眉开眼笑。天桥像一位伟大的母亲,慈祥而宁静地赐予我们所有快乐。生命的快乐。

??耳畔似乎响起植物吸取生命之源的滋滋声,槐花在阳光下盛开时轻微的而欢快的爆裂声,小伙伴的欢笑声,随着记忆里永不停息的哗哗的水流声漫延,贯穿我整个生命的旅程。

??这是一座生命的桥,孕育了我青涩而快乐的童年。人长大了,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立夏后,我该24岁了。在24岁之前,我回到故乡,凝神伫立在天桥身畔,天桥的那头,系着我的童年。追忆中的童年,还有槐花,马碗豆,河螺,小螃蟹……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6篇

我承认,很少有过写故乡的冲动。现在想来,大概是未曾真正了解千里游子的奢求,毕竟我还只是十六岁的少年,不懂得拼了命的去珍惜一些在平常不过的东西的,比如父母,比如生活,也比如现在我说的故乡。一直以来,故乡都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随时回头凝望,可以轻易看见故乡一点一滴的脚印和永远依偎于长江之中的温暖。我从未远离故乡的那些年来,故乡的月光最不陌生,故乡的虫鸣还未听腻,故乡的乡愁从来不用我去担心。那些我没有真正懂得故乡的重要的缘由,大约是因为他每时每刻都在让我的心感动而已,过多普遍的东西让故乡不太显眼,受人冷落。只是故乡一直都是我心中一块放不下的暖玉,我有足够的理由在自己余下的短暂的生命里,向故乡道上一声谢谢。

今夜柳月如水,一枕清霜。我心头的故乡呵,她不是传承千年来的古镇,也不是流芳百世去的遗憾。她没有哪怕一栋像样的瓦楼,也不存一口还能奉献的古井。可是我心头的故乡呵,它就是一本书,一座山,一泉湖,而我尚在这书中,在这清新的字里行间里。故乡以其极其细腻的手法在我的肩头划出一片花海,却比不得那山的清湖,他们更为优雅。我想我故乡的那些父老们,他们一辈子都享用着这片祖先留下的无尽的福泽。那村后的一座山,门前的一条溪,那山上的竹林,溪中的游鱼,莫不是这山清水秀的故乡灵气。还有什么能比一辈子都能做一个故乡人更令人奢望的呢?若是一个归家的游子,踏上那松软的泥土,好似躲入故乡的怀抱,温文尔雅。耳边那熟悉的狗吠鸟鸣,也能让心再坚的汉子泪落三尺。那些憋了太久的苦闷,故乡终能为我们分忧。如果有一天我们舍不得走了,请不要责怪我们,因为这里还有关于故乡的那些理由。是因为时日不长,年少太小,还是因为我们都还是故乡眼中的孩子,舍不得远离,这翅膀还未丰羽,就飞不走。停留太久,故乡终成了我们的心头的那份温暖,因为这里有亲人,有朋友,有长辈和那些都还善良的陌生人。在这里,我们永远都会快乐;在这里,世事还不会太让人接受不了;在这里,梦想都还年轻,秘密还未变老。在这里,如果还在故乡里,故乡有足够的力量为我们遮下世俗的所有无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不愿飞走,也有足够的理由为故乡留下赞歌。

今夜,我不想说年迈的父母,也不说后山的秘密,今夜的故乡就在我眼前,而我就在故乡里。这么一个宁静的村子,打动不了一代青年的心,那些离开得坚决或不坚决的人,终究是离开了。或许只有当他们历经苦痛,明白世事之难时,才会想一想故乡吗?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当他们渐渐长大,不惑而立。等待他们的或许将是漫长的迷茫,持久地,持久地看不透这生命,看不懂这生活。心中那故乡的影子都被这无边的斑斓掩埋,那么,存留心间的还剩些什么。也许他们都还能抱怨,这社会的不公,黑暗与阴险;也许他们还要叹息自己的痛苦与无奈。对于他们而言,每一个人都有千万的理由放弃生命,但只要一个理由就可以让他们倍感珍惜,这就是因为我们永远都是故乡的孩子,故乡能为我们分担我们所不能承受的一切。不论何时何地,哪怕我们一辈子都不回家了,或许是真的把故乡忘了,那也不叫忘吧,因为若是我们哪天都驰向暮年,这缠绵的乡愁就会爬上每一个人的鬓发与眼眸深处,那些失散多年的东西将以潮水汹涌的姿态涌上我们心头,苦涩如浓茶,酸软如醋竹。而这些所有珍惜的都不叫忘,我们还能回家,我们离家不远。

这新年对于那些身在他乡的老人而言,最美的不是钟声,而是故乡的轻唤。若不在家,一切都会变得不自然,一切都会缺少了生气,心灵上的孤独并不是热闹的年夜可以驱散的,这却是人一生中最无奈的悲哀。于是,那些老人们用其一生的坚持,梦想与祈祷凝成了生命的最后一个愿望——走进心中这挥之不去的故乡。归家的路上,艰难困苦;归家的路上,潦倒孤独;归家的路上,充满太多太多的未知。可是老人就这样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归家的路,走得坚决,走得毫不含糊。这心中的信念如一盏明灯,那种温暖的触感将是老人一辈子忘不了的幸福,和一辈子忘不了的痛。此刻的老人,不再是那回不去的旅人,他仿佛回到了梦中时常深刻的地方,作为一个最天真的老小孩,叹叹气,伸伸腰,再看这故乡一眼。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7篇

我的爷爷余健湖,1928年4月出生于台湾嘉义。后,怀着一颗爱国心,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派到北京大学读书。北京和平解放后,爷爷于1949年4月光荣参加中国人民,为祖国的解放献出台胞青年的爱国热忱。1958年,爷爷从部队转业到汕头市第三中学,从事教育工作。1982年随着海峡两岸形势的发展,爷爷到汕头市工作,为落实台胞政策,创建“台胞之家”,为祖国的统一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赢得台胞乡亲的赞誉。爷爷生前,曾担任广东省汕头市副会长,汕头市政协第六、七届常委,广东省政协第六、七届委员。2002年9月29日,爷爷余健湖永远离开了我们。

十年前。

“爷爷,老姑们要走了,她们要去哪里啊?回她们的家吗?”一個小女孩仰着她可爱的苹果脸奶声奶气地问。

“嗯,她们回家了,可是我,却回不去……”

她望着爷爷,老人家脸上谷壑深处顷刻劳累横流,留下湿湿的痕迹。

“我们为什么会回不去啊?老姑们的家在哪里呢?”小女孩眨巴眨巴眼,大眼睛里显露出的是一丝丝不解。

“台湾,我们,去不了啊——”尾音延长。岁月里,所有的痕迹化作一抹苦涩,随老人的眼泪一闪而过。

“那,让我们来做個约定吧,我们肯定回得去的!”小女孩一脸天真的笑,“爷爷,我们来勾手指。勾勾手,一百年,不许变!”……

十年后。

当姑妈对我说暑假会去台湾时,我很高兴,因为,我从未忘记与爷爷的约定。可是,爷爷您为什么不等等我了,竟心急得比我们先走一步呢?在那晴空万里中,我忽而望见您正在归途中。

身在异乡,50年的光阴竟汇成一首思念的老歌,而我亲爱的爷爷,也只能靠地图来一解乡愁。他用粗糙的手指划过印有台湾地形的冰冷平滑的纸面,它冷冰冰,了无生气。手指的指纹印刻在地图上,仿佛想用尽所有的力气,将自己的回忆与思念镌刻在时间的年轮。而后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担任汕头市的工作,或许是为了完成爷爷长久以来的心愿——让两岸关系的未来更加美好。

当我们一行人带着爷爷的遗愿来到台湾时,我的心,悲喜交加。那时,千言万语,只化成了一句话:“爷爷,你知道吗?我们回家了。”我亲手将爷爷的遗物交给了老姑们,她们双手接过,说:“回来了,你终于回家了啊!”那时我明白,当眼泪找到正确的泪线,便会夺眶而出。

回到汕头后,我给爷爷写了封信。

爷爷:

我们回家了!家很漂亮。

书上的插图中,日月潭挤在里面,显得好小好小。可是您一定知道,日月潭其实很大,我们开游艇逛一周需要半個小时。阿里山很高,山里有很多奇树异潭,而且它们的背后,都有着一段段与台湾乡亲有关的故事。这些故事,感人肺腑,激励人心。后来,我慢慢发现,原来两岸同胞,永远是心连心的。

阿里山山脚下,就是嘉义。听说这是您从小长大的地方。那么,您小的时候,肯定也顽皮过吧,不听劝告,也在曾爷爷的眼皮底下溜进阿里山玩,对不?哈哈,我听老姑们说,你后来还迷路了呢!不过我想,您也会在迷茫中找到正确的方向的,无论是在阿里山,还是在其他地方,因为我知道,这就是您的故乡,是那么的熟悉!现在,台北有座101层的高楼拔地而起,展现着台湾的繁荣与发展。爷爷,您一定很高兴吧。

后来,我把这封信放在一個花盆里,埋上土,种上爷爷最爱的花。爷爷,您是否有收到我的思念呢?看着花儿一天一天地长大,就像爷爷的思念在土地扎根,慢慢绽放。也许,埋在土里的信会腐烂,但是纸中爷爷思念故乡的心,以及期盼两岸携手共进、共创繁荣家园的心,会化作养分供给能量。那里还有一颗心,那颗属于故土的心,是鲜活的,是永远跳动着的……

回不去的故乡范文第8篇

早饭后从湖南桑植县城出发,赶赴白石乡白石学校采访。出城的时候,天空已经阴霾密布。一场大暴雨蓄势待发。一路上黑云压城,大雨如注。白石乡虽然离桑植县城只有一百二十余公里,但是山路居多,且多弯,路途险峻,坐在车上一路上心惊肉跳。车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小心翼翼地往前行驶着。这百十公里,平时正常情况下三个半小时就能到,而今天走了近五个小时。

白石学校的小学和初中部连在一起。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学校显得有些凌乱,堆满了泥沙、钢管和木材。但这并不妨碍孩子们依然在简陋的操场上活泼乱动着。大点的孩子玩着篮球,小的孩子玩老鹰捉小鸡。他们对外来者有着天然的好奇心。我们的记者很快被小朋友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着。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你拍这些做什么,会在哪个电视台播出来等等。他们摆着各种造型的pose,对着镜头合影。

这里的孩子都住校。很难想象这么小的孩子一个礼拜住在学校是怎样照料自己的。天气已经有了几分寒意,大多数孩子依然穿着凉鞋,衣服单薄,一个个脏兮兮的,蹲在水洼里戏水和洗脸。这就是留守儿童们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必须面对的现实,他们过早地懂得了现实的酸甜苦辣。

雨停歇的时候,语文老师的作文课安排在操场一角的桂花树下进行。孩子们蹲在地上,认真地在小椅子上写着有关秋天和桂花树为主题的作文。偶尔有人调皮地抬头瞅我们一眼。

有一位叫黄海平的十岁女孩,留着长发,被校长和班主任带到我们面前。她可能还尚未懂得这个家庭带给她的影响。她的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五十多岁了,长期靠背烤烟叶和干苦力,供家里唯一的孩子上学。她家的老屋毁于三年前的火灾。穷得建不起房子,一家人很长一段时间只能住在简易搭建的茅草房里。后来政府出资五千元,才建了个简易的住处,总算是不要下雨的时候用脸盆接漏水了。学校离她家远,大人走路得四个多小时。每个周末,她和同村的小伙伴们结伴而行,比大人通常要多花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家。早晨的雾水很重,孩子们赶到学校的时候,通常衣服都湿透了。城里人眼中无法忍受的事情,在这里已经习以为常。或许这就是命运,一种出生就得面对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