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政审报告

政审报告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政审报告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政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与取得的工作成绩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十及十八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市局党委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的工作安排,按照“抓规范、强服务、创满意”的工作思路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窗口标准,带领全体公安民警完成了全部窗口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1.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我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政”的原则,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重点,以“阳光审批、高效便民”为工作目标,依法行政,全部完成行政审批工作任务。2014年,我科共接待了来访群众XXXX人次,基本解决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受理了行政许可审批申请XXXX件,办结XXXX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基本满意。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文明服务态度

我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文明服务态度中,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二是保持警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人民警察良好形象;三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力争取得群众满意。通过这些工作,及时办好行政审批工作,没有发生与办事群众争吵或误会情况,群众对我科服务质量较为满意。

3.强化工作效能,促进工作提速高效

我要求每个公安民警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要根据群众的实际、合理要求,抓紧时机,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和工作进度,及时办完各项行政审批,节约群众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能。

4.做到廉洁自律,打造公安清廉形象

我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按照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利益面前不伸手,原则面前不越线,政策面前不违规,自觉抵制私心杂念,时时处处警醒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安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5.刻苦勤奋工作,取得较好工作实绩

我增强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到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取得较好工作实绩。我本人自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所在窗口连续4年获得市级优胜窗口单位光荣称号,一年来窗口收到感谢信4封、锦旗4面。

二、一年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1.学习有所欠缺。我虽然重视学习,但有时工作忙,放松了学习,没有学深学透,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缺乏,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通过学习指导实践不够。

2.业务知识不够全面

公安行政审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碰到某些新问题、特殊情况,一时还拿不出好的解决办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

3.精细化管理还有差距

要真正做好公安行政审批工作,需要精细化管理,我在工作的安排上,工作制度的制定上和审批流程完善上还有一定的差距,还达不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1.勤奋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作为一名市行政审批科科长,我要做到认真、勤奋学习,学好科学文化与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本领,争做学习型干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我要加强管理,做到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符合“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力度,加强制度化管理,增强公安民警的凝聚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作提速高效,节约行政审批成本。

3.转变作风,做到优质服务

我不仅自己要转变工作作风,还要带领全科民警一起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宗旨服务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要主动热情为企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服务好企业、群众,争做企业、群众的热心人,提高企业、群众对我科工作的满意度。

4.提高效能,完成工作任务

我要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做到积极工作,兑现承诺,加快工作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在科内全面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确保企业、群众满意。

政审报告范文第2篇

对我县行政审批的思考与探索 改善投资环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软环境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4月2-10日,就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两次对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举措,供领导参考。

一、基本情况

**县行政审批中心目前入驻部门35个,行政审批事项172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52人。管理人员7人。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狠抓了各项审批服务工作的开展。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制发文件,定期召开入驻部门领导协调会、窗口负责人会议等方法,使大多数入驻部门按要求将本部门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的证照、收费票据等拿入审批中心集中办理,并为窗口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了大厅管理。年初以来,审批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各类审批事项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16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审批服务监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考勤暂行办法》,审批中心采取早晚双签到及定时、不定时对大厅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等措施,保证了大厅工作人员出勤,使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随来随办。三是着力解决了网络化办公问题。经多次请示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与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于今年2月末为审批服务大厅安装了政务网和因特网,使因网络问题一直没有在审批中心办件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局、水务局等8个部门,顺利将审批事项纳入审批服务大厅办理。四是创建了网上审批办件管理系统。审批中心创办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聘请哈工大中百信集团公司2名高级技师将审批中心22台电脑全部安装了审批办件管理系统,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各窗口实现了网上办公,加快了网络自动化办公的进程。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服务工作流程。审批中心为各窗口统一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印发了审批事项告知单和服务指南,实施了服务承诺“八项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方便了办事群众。六是加强对入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按市领导要求,借鉴南方经验,已将各部门入驻审批中心情况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占一定的分值;在发展党员、评先、评优、评模、选拔后备干部、提拔干部等方面,应将审批中心单列并在中心进行考核,使表现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得到奖励、提拔和重用。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之后,审批中心按照上级会议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有关入驻部门,与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商,就审批项目进驻、人员落实、电脑配置等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审批中心的积极运作下,有些单位近期将审批项目纳入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八是发挥审批中心平台作用,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经过我们确定专人、多方寻找门路、积极运作,已初步与长春一家客商达成投资协议,并在乌鸦泡镇建一木材加工企业,投资金额200万元。九是认真总结并在全市会议上介绍了我县审批中心建设经验。我县是哈市各县(市)中首家正式揭牌对外办公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领导认为**县委、县政府对审批中心建设高度重视,起步早、进度快,工作推进力度大、效果明显。在今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上,市领导在讲话中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县《依法行政 便民利商 开启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的工作经验在会上作了交流。

政审报告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uyiu”为你整理了这篇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事项督查与整改情况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事项督查与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缺乏具体创新措施。主要体现在缺少改革创新办法,以缺少法律依据、无其他地方经验可借鉴等为由不开展工作,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创新理念认识不到位。

(二)信息化平台建设受制约。一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慢。市级建设的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尚未全面推广;二是“数聚赋能”专项行动由市级统一部署,区级缺乏主导权。

(三)区级不能建立独立的热线受理平台。潍坊市12345热线受理平台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维护,区级只能应用。

(四)开办企业方面存在服务质量、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不高的问题。企业开办和注销涉及区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社保中心等多个部门多个事项,办理流程环节多。

(五)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存在需提报材料数量过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验收慢等问题。一是以工业项目为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办理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17个事项一共需要提报95份材料,其中29份材料需要企业重复提报。二是企业反映项目建设涉及的联合勘验、多测合一、多规合一、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内容,各部门未开展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深度总结政务服务“私人定制”模式经验。将建设项目“私人定制”模式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政务服务各领域推行“定制化告知、主题式审批、专业化帮办”,打造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体系。

(二)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总结前期“一业一证”改革经验做法,持续梳理行业事项,确保试点行业全覆盖。二是落实企业开办“1001”全程网办新模式。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一件事、零见面、零成本、一次好”。三是深度梳理企业注销环节,提高企业注销效率。对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的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简化注销流程和材料。

(三)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好”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确定的“一件事一次好”试点事项清单,整合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建立协同联动、集成共享、线上线下融合新机制。

(四)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级有关部署,研究推进联合勘验、联合测绘、多规合一、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改革,确保完成任务。

政审报告范文第4篇

市民管办

   接到关于对全市2008年以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清理行政监管事项的通知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对全市2008年以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清理行政监管事项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局2008年以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中有关社会组织的事项认真进行了梳理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目前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申请筹备成立社团审查(行政许可)2、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

政审报告范文第5篇

水行政许可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安全敏感度高,涉水项目报告书的专家评审,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温州市水利局在涉水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提出了建立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的构想,从专家库的建立,到专家库的管理,最后到专家意见的形成和采纳,在分析可能出现问题的同时,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专家库建立的实际可操作性,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行政审批改革精神。

关键词:

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温州市

1问题的提出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的东南沿海,海岸线蜿蜒曲折,是全国差区,沿海平均潮差4.50m,最高可达7.21m。温州市地势西高东低,河流源短流急,境内有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河流,受台风影响严重,经常出现风、雨、潮三碰头,洪涝灾害依然是温州市人民的心腹大患。同时,温州市境内地势复杂,有山区、平原、海岛等多种地貌,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764m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19m3[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治理、涉河违章查处等情况亦不容乐观。因此,温州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对水利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涉及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越来越多,这些涉水项目责任重大,既事关国家和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等,也直接关系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优化配置、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对这些项目一一进行技术把关,是水行政审批过程中应重点思考的问题。

2专家库建立背景

2.1专家库建立起因随着温州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各级政府、部门大力倡导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体现在对行政审批的技术要求上,另一方面是要求科学民主的审批,因此需加强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上的效能建设,并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水行政许可包含河道、水库、大坝、水闸、围垦、水土保持等内容,再加上上级部门不断简政放权,水行政许可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3-4]。因此,温州市水利局在涉水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研究,提出了建立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的构想,即在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水利影响分析、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占用水域影响评价等多个专业和领域实行专家评审制,为涉水项目审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水利工程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的建立能够大大提高审批办事效能,确保涉水行政审批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更好地提升水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2专家库建立依据涉水审批项目的技术论证涉及到经济学、理学、工学、社会学、地理学和历史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复杂的工程更是需要对结构的应力和应变了如指掌,甚至需要建立物理或数学模型进行全方位分析[5]。完成这样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技术文件,对于任何一家评价机构来说,都会感到压力,另外,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经验知识也直接关系到报告书的编制质量。因此,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报告书的编制质量应该由谁、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在笔者看来,技术问题还是由技术人员来解决,涉水审批项目报告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专家评审一一找出,为水行政审批与决策出谋划策。根据《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3〕107号)和《温州市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2015〕34号)等审批改革文件精神,创新审批方式,引入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建立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为水行政审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是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3专家库的建立

3.1评审专家的标准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广,而评审专家应是在某个领域里水平较高,或对某专业知识较为擅长的人士。评审专家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鉴定标准的话,就很难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甚至会影响到技术评审的质量和效果。在这里,建议专家的标准可以从技术职称、专业、学历、工作岗位、业绩、经验等多方面考虑,专家对涉水项目的相关内容与知识了解更透彻,就可以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为水行政审批把关。

3.2专家库的管理专家评审是否公正、合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是否正确应用和管理专家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多数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的原则,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同样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建立起一个规范化的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在专家动态化管理方面,根据水行政审批项目的内容和专业范围,该系统把入库专家分为工程力学(含流体力、学水力学)、水工建筑、施工(含工程经济、工程概预算)、地质(含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机电与金属结构、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7个专业类别,同时,还应建立起包含审批事项、业务处室等内容的评审专家综合性信息库[6]。在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人工抽选工作流程作为参考,步骤如下:首先输入涉水项目名称,专家组组长一般由审批事项涉及业务处室的资深专家担任,然后输入要抽取的专家总数,最后再根据水行政审批项目确定所需专家的专业类别和人数。待输入完成后,系统就会根据内置的随机抽样程序自动生成技术论证专家组名单。如有其他需要,亦可修改、打印和保存名单。通过这个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保证专家抽取时最大限度的规范和公平,有效避免重复抽取同一个专家。还需要考虑一些问题,如需要多少名专家评审一个建设项目防洪影响报告书;评审专家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不了,该如何替换;涉水项目报告书已修改完成,但是否还需要专家进行复审。有时,报告编制单位是否已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审批机关是难以判断的,往往希望专家组长对报批稿出具复审意见,但复审的时限未明确规定,这样一来,报批稿报批的时间就可能往后拖延。

4专家意见的形成

在评审水行政审批项目报告书时,评审专家该如何判别报告书的编写质量,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显然可以作为依据,另外,相关技术规范、实验结果和科学理论等同样可以为依据。简言之,涉水项目报告书的评审依据和涉水项目报告书的编制依据应是一致的。但报告书的编制与评审还是有区别的,涉水项目报告书的评审,目的在于发现其中的不足与错误,不是报告书编制过程的重复。涉水项目技术评审一般是召开会议进行,其时间相对较短,再加上评审专家并不是全职,投入精力有限,担心专家评审结果是否准确可靠。建议用以下方法解决:①在网上为评审专家开辟学习栏目,提供法律、法规和涉水项目等相关审批知识,供专家日常学习;②可定期组织评审业务集中培训,每年至少2次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法律意识、增强其责任意识和驾驭评审复杂项目的能力;③考核评审专家的历次评审活动,包括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评审纪律、参加评审活动等。

5结语

在保护水环境、水资源、水工程安全,实现水资源、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水行政许可作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强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执行制度的关键就是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批关,只有不断改革和创新水行政审批,才能有效解决出现的新问题。鉴于此,尽早建立水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科学对待涉水项目行政审批,不断完善和改进温州市水行政许可工作,才能使水行政许可的功能和作用协调一致,才能有力助推“五水共治”、“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有效提升温州市发展软环境。

参考文献:

[1]姜嘉锋,张俊凯,王振勇.关于温州水利现代化的思考[J].浙江水利科技,2000(5):12-16.

[2]陈科,戴惜青,卢炜娟.在水务行政管理中专家库的功能及其应用[J].中国水利,2009(23):65-66.

[3]肖芳,张惠敏.基于GIS的水利局行政审批系统的总体设计与实现[J].科技管理研究,2008(7):419-421.

[4]郑卫东,陶传茂.加强水行政许可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江苏水利,2013(9):43-46.

[5]张全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的问题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0(3):10-12.

政审报告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及收费项目。通过清理,使各部门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收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方式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二、清理范围

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凡是我县现行的县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清理范围。具体包括: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在管理行政、经济、社会事务中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审核、登记、核准、批准、审查、同意、认证、鉴证、核发(证)照、备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鉴定类收费、培训类收费等)都要进行全面清理。

三、目标任务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凡违法、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增设的审批内容、环节、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国务院及其部门、省市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2、努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能由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解决的事项,要移交给中介组织和行业;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取消。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县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充分体现“精简、效能”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同时,要充分体现“公开、监督”原则,将包括审批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并切实承担起审批后的监管责任。

4、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此次情理中,要认真做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登记工作,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创造条件。对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为依据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便民、鼓励发展、一般控制、严格控制和特殊五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1、进一步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费文件,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二是清理和重新审核已经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清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

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是否向财政部门登记收费项目、申报收费收入、提供有关报表、资料、凭证;二是清理是否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是清理单位预算外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清理单位的执收执罚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否存在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3、清理是否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清理收费单位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重点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费主体利用或联合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职权或者垄断地位搞“创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通过发放内部刊物、书籍资料以及公告宣传、办班培训、加入协会等方式变相收费,强制企业、个人接受指定服务“搭车收费”。

四、方法步骤

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到2012年6月30日结束,此次项目清理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1日—3月5日)

县政府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之后各部门召开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和职能,理清清理的内容和重点,制定部门清理方案,明确清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2012年3月6日—3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现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按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见附表),对行政审批项目要分别注明拟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不宜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同时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部门开展清理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等;二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包括拟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及依据、理由,拟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宜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置、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包括2010年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总额,“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取消收费项目的依据、理由,拟保留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收费对象、范围;三是其它挂靠收费主体收费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自查报告和有关附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依据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行政审批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报告及文件依据、相关表格(表格同时报电子文本)于2012年3月20日前,由专人报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三)审查确认阶段(2012年3月21日—4月20日)

县监察局、物价局、法制局、财政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对法律依据规定不明确,或难以界定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要编制项目目录,提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及拟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县政府从监察局、物价局、法制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清理工作环节中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影响工作进程的行为。

(四)审定公布阶段(2012年4月21日—4月30日)

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决定取消的审批或收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或收费。

(五)进驻大厅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

对经县政府审议决定保留拟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扎口式收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县政务大厅运行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健全机制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在进驻县政务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开展的同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理顺政务大厅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使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同时加强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督促,逐步形成县乡联动服务网络。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的清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县政府23个工作部门及县工商局、地税局、食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高武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物价局副局长、法制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审查确认和审定公布等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对瞒报、漏报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视为取消。凡瞒报、漏报而又继续审批、收费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对照相关依据。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市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注意与国务院各部门、省市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对国务院各部门、省市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设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可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意见,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

(三)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各单位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按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政审报告范文第7篇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对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处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财政审计局在接到人事处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财务处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财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财务处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二十三条:审计发现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及时报管委会领导,经批准后移送监察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财政审计局向监察室移送审计事项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移送处理书”(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证据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条:监察室应将移送事项的审理结果向财政审计局反馈,以便财政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完整归入审计档案。

政审报告范文第8篇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并联审批机制,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重要窗口,打造一流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心管理制度13项、政务大厅运行管理制度22项,形成了《**市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正进行试点工作,逐步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方式;二是完成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及监察信息化专项规划》(**年―2013年)草案,该规划的根本目标是将信息化手段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采用信息化的监察手段,探索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科学先进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三是修订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与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并于5月份试行;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考勤机制,新增安装了考勤人脸识别系统和指纹考勤机。严格组织实施了政务大厅考勤、考核管理;五是上半年有效处理各类建议、投诉40余起,回复率100%,上半年共收到各类表扬信(锦旗)175封(面)。

(二)加强对纳入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有效督办各类业务事项700余件(含业务分厅);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有效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49.84万件(含业务分厅),已办结149.43万件。

(三)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级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工作,确保**市网上审批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常运转。一是完成市统计局、市工商局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互联网受理工作;二是指导各区(市、县)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三是大厅业务办事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运行顺畅,市政务服务大厅从2008年1月10日正式启动运行至今,实现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限时办理,高效办理和规范办理,政务中心门户网站访问量达93万余次。

(四)进一步改善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工作。一是推行政务中心政风行风值守制度、政务大厅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在政务大厅发放征求意见表,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专栏,开展服务质量调查回访活动,开通了办事群众满意度调查短信服务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涵,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从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进厅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重新印制了办理事项告知单和办事指南等资料,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二是积极推进进驻政务大厅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外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减50%,同时对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审批项目,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结;三是开通了**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投资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开设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窗口,使年检企业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五是开设增量业务窗口,为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和金阳片区的企业单位办理单位增量业务提供了方便;六是开通市工商局和市统计局两家窗口单位作为互联网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服务通道,服务相对人只需到政务大厅一次就可拿到办理的相关证照。

(六)加强对业务分厅的规范化管理和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为民服务全程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一是制定了《**市政务服务大厅分厅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政务大厅各业务分厅规范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指导和帮助区(市、县)政务中心建设和为民服务全程工作的开展。:

(七)认真搞好外地考察团来中心参观考察的接待和交流学习工作。一是今年我中心共计接待国家、各省、市、地区来中心参观考察团20个批次,在接待外地考察代表团过程中对中心运行管理模式,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办理,行政效能监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运用等方面与外地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学习;二是中心着力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调研,确定了《着力推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强力打造一流服务平台》的调研课题,由班子负责人领题,深入到基层、企业、外省兄弟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并完成了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审批环节方面有待于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少数窗口单位对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仍有违规受理和超时办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