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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保护标志。
第二条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网箱养殖、拦网养殖、投饵养殖、捕捞作业;
(二)使用燃油机动船;
(三)开山采石、采矿;
(四)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五)经营向水域排污的餐饮、娱乐业;
(六)施用化肥,使用高浓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以及敞养、放养畜禽;
(八)向水体排放污水;
(九)排放生活垃圾,倾倒、堆放、填埋其它固体废物;
(十)毁林开荒、烧山开荒、破坏植被和非更新性砍伐水源林、护岸林等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必须根除森林病虫害及因防火需要的除外);
(十一)进行毒鱼、炸鱼、电鱼及危害水生生物的活动;
(十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十三)其它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第三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水上运动。
第四条设立供水专管员,供水管理员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因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当事人应立即切断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并立即报告县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责任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银川市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35个“严重缺水”大中城市之一,2011年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银川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有8处,即:银川东郊水源地、北郊水源地、南郊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南梁水源地、征沙水源地、永宁县水源地、灵武市水源地。上述水源地的水资源80%以上来自地下水,地下水的补给主要为地表补给。根据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到2020年,银川市城市人口要达到l20万人,最高供水量要达到78万立方米/日,依据目前的水源状况,届时水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不论是建造“宜居城市”、还是打造“宜于创业的城市”,饮用水的安全保障都是实现目标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未雨绸缪,除了寻找新的水源地,尽早采取措施保护引用水源地,建立节水型社会,是银川市政府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的必然选择。
然而,在银川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中,就有12家工业企业和33家规模化养殖户,有27446农村人口居住,对水源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四二干沟和穿越北郊、东郊、南郊三个水源地的第二排水沟,可以说工业污染、化肥、农药污染、畜禽粪便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同时存在。另外,银川市的污水处理和再利用能力偏低,水资源的浪费情况较重。严重的水资源短缺与水源污染、水资源浪费三种因素叠加,客观上放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直接影响到银川市民饮用水的安全保证。如果说水资源短缺是客观地理环境所致,而水源地污染和水资源浪费则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因此,政府和市民都必须明确认识到,保护、治理饮用水源地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越早采取措施清除污染源、建立水源地生态体系,所需成本越少,危害后果越轻,如果拖的时间过长,将会导致巨大的治理成本,而在持续发展和生存环境方面的损害也将是无法挽回的。
治理地表污染是防止地下水污染、改善地下水水质的重要措施,为此,银川市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家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进行论证,行政主管部门做了多次调查、研究,先后制定了4部相关的地方性配套法规, 2008年又制定了《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如此密集的规范水资源保护工作,反映出银川市政府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然而,银川市人大代表和笔者的调研中发现,在银川市引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几家工业企业存在,水源地上的养殖业、农业活动和居民生活污染,严重威胁水源的安全。《银川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中规定的2011年治理目标没有完全实现。
二、治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不利的症结及其对策
(一)配套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利,监督走形式
西方有句谚语,“一盎司的预防胜过一磅的治理”,控制新生污染源就是最好的污染预防措施,也是成本最低的保护措施。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引用水源地环境的首要措施是坚决杜绝新生污染源的发生。《水污染防治法》针对新生污染源的防治问题,规定了五条严格的禁令,一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二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三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四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五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只要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上述规定,饮用水源地上新生污染源的问题就能够得到遏制。执行上述规定的难点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思想观念的问题。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还处于资金积累阶段,当地政府的第一要务仍然是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提高民众经济收入,治理污染的问题还缺乏积极性。
从制度层面看,配套措施不完善也是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不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水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国家通过财政支付转移,建立健全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在实施中,国家支付的生态补偿资金不足以弥补水源地治理的费用。必须要地方政府有相当的配套资金,如果地方政府资金筹措困难,治理工程必然是缓步进行。其次,《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但实际上, 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最大的问题是不少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追究。从职责划分层面看,饮用水源地保护涉及环保、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水务管理、农业管理、林业管理、供水管理、卫生部门等,在实践过程中,有的职权交叉,有的又无人管理,管水量的不管水质,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又不管污水的回收再利用,需要罚款的时候都想伸手,需要投入的时候都讲困难。事实证明,管理部门多,则管理效果差,环保责任难以落实。
从执法层面看,我国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都规定了政府环保部门对于企业和个人违反环保行为的监督和制裁,也明确了上级环保部门对下位地区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的监督,但是, 对于环保部门的不作为,却没有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现实情况是,只要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更多的是服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被动查处。恰恰是环保部门的被动执法,降低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效果。
从监督层面看,法律虽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然而,地下水环境的监督依赖检测技术的支持和检测信息的公开,民众在不能及时得到准确、真实的监测信息的情况下,所谓监督也必然是空谈。监督力度小,违法成本小而守法成本高是污染治理不利的主要原因。现实还存在企业、养殖场建设在先,水源地划定在后的情况,缺乏合理的补充而让企业和养殖场搬迁的阻力太大,农村环境保护经费投入不足、生态农业补偿资金少,水源地企业和村民在承担环境保护义务时抵触情绪较大,增加了执法难度,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运用缺乏协调,未能实现两种手段的相互支持。
(二)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能否尽快协调筹措治理饮用水源地环境的专项资金,直接关系到饮用水源地治理的成败问题。根据银川市环保局的调查,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中一级保护区内共有工业企业8家,加油站1个,地下油罐6个,农村居住人口24611人,他们以养殖业和种植业为基本生存来源。按照《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技术要求,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应当实施封闭式管理,这意味着一级保护区上要拆除所有与水源无关的建筑物,迁移居民,并对土地进行植被修复,改造为水域用地、水源涵养林用地、天然湿地、人工湿地。为此,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一:对一级饮用水源地区域实行土地征收,迁移企业和居民,按照水源涵养区的要求实行封闭管理。这是一种彻底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据统计,银川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面积共122.77平方公里。如果考虑征收全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土地,依据银川市政府2010年颁发的“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规定,综合地价最高每亩4万元,最低每亩1.7万元,平均地价为每亩3.2万元,假设水源地居民能够接受上述土地征收价格,再加上房屋、青苗、温棚、养殖场、果树等各项补偿,征地所需资金超过数十亿元。而银川市政府2011年的财政收入合计为180多亿元,节能与环境保护支出总计5亿多元,巨大的资金缺口成为水源地环境治理的瓶颈,对于银川市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中央的专项资金支持,到2016年银川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现封闭管理的目标根本无法实现。
方案二:实施生态工程建设,改造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实施这一方案,资金是逐年投入的,但投入是长期的,关键的问题是,生态建设区的标准是什么?能否达到饮用水源地涵养要求?首先是对一级保护区内的8家企业实施搬迁,33户养殖场实行无害化处理。其次是对于一级保护区内近70多平方公里的耕地,涉及2万多名农村居民的生产转型,实施以水源涵养林、湿地维护,对村民居住区实施无害化处理,使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对水源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仅此项工程,同样需要数亿元的投入。这项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受益的不仅仅是银川市民,在地下水相通的情况下,周边及地下水的下游地区都有可能是受益人群。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一项法律就能够解决的,协调城市与饮用水源地居民和合理利益,决定着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的成败。面对如此浩大的工程,需要成立专门负责机构,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考虑制定“银川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资金审计等问题做出详细的规定。同时成立有民众代表参与的“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门委员会”,包括水源地土地征收监督委员会,水源地生态环境评估委员会等,政府负责,民众参与,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准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建设问题
《银川市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显示,银川市水源地准保护区有4家工业企业,居住农村人口2835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但是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实施生态农业,由此而增加投入、增加农产品的成本是必然的结果,在利润不能相应增加的情况下,农民肯定没有积极性。美、德等国都是运用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双方的矛盾,与污染赔偿机制不同的是生态补偿机制强调的是“受益人付费”的原则。笔者认为,实施生态补偿的前提是客观、准确地确定水源地农民生产转型、建立污染物处理设施等所需资金的具体数据,以及建立长期的准保护区地下水质检测制度,按照补偿标准与水质优劣相符的原则实施生态补偿,调动水源地居民的积极性。从国内外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看,生态补偿制度是协调城市居民与水源地居民利益冲突的有效措施。
三、建立节水型社会与水源地环境治理并重
节约用水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对于银川市的情况而言,坚持水源地治理与建立节水型社会并重是最佳的选择,可以达到成本最小,见效最快。一个地区节约用水的水平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污水回收再利用的程度,二是工业企业、农业、居民的节水习惯。在污水回收再利用方面,银川市还有很大的挖掘潜力。据统计,2011年银川市的工业污水排放6千多万吨,生活污水排放近一亿吨,而银川市的污水处理厂有7家,目前只有3、4家具备中水处理能力,中水年产量为3千万吨左右,污水再利用约占污水排放量的18%。银川市必须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新建和扩建中水处理企业,增加4倍的中水年处理能力。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企业、居民的节水习惯的引导作用。自2004年起,银川市对居民实行的阶梯式水价征收和对企业实施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办法,通过水价结构调整引导用水人提高节水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能否再次提升超量用水的价格,需要考虑民众、企业的承受能力。另外,需要通过宣传教育培养民众和企业的节水意识,养成节水的习惯,逐步建成节水型社会。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市民不知道《银川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存在,更不知道该规划的内容和实施的进程,不少民众仍然抱着“天下黄河富宁夏”的想法,不清楚银川市饮用水资源短缺的情况,更不知道应当对水源地的生态保护承担费用的道理。因此,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应当让广大银川市民参与并了解政府相关决策制定过程,与政府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对话机制,通过民众的主动的、广泛的参与,使公众节约用水的行为由被迫变为习惯。
注:银川市统计局主编,银川市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年9月出版第575页。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对策与建议
1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快速增加,对水资源消耗日益增多,同时各农村居住面积不断扩大,原来在农村或郊外的饮用水水源井大多数已被村庄建筑物包围,或处于居民区内,与旱厕、垃圾堆放点为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产生极大污染隐患。而相对来讲,农村的环保工作存在滞后性,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已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超标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2赤峰市地理位置及水资源概况
2.1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赤峰市地处东部,地理坐标北纬41°17′10″~45°24′15″,东经116°21′07″~120°58′52″。东西最宽320多km,南北最长430多km,全市国土面积90021km2,占总面积的7.6%。辖12个旗县区,303个乡镇、开发区、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2142个行政村。
2.2地下水资源概况
赤峰地区玄武岩地下水可划分为玄武岩裂隙水、层间裂隙孔隙水和层底砂砾石裂隙水三种类型。赤峰市地下水资源量为21.8564亿m?,地下水可开采量13.3902亿m?,地下水年均开发利用量10.4952亿m?,工业用水年均开发利用量0.8728亿m?,生活用水年均开发利用量1.5936亿m?,农业用水年均开发利用量15.4417亿m?。
3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管理情况
3.1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大致可分为两类: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其中地表水型水源地主要包括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地下水型水源地主要包括潜水、承压水型水源地。
3.2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
目前为止,共划分了20个城镇水源地保护区、86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114个农村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789.0115 km2,其中一级保护区22.9908km2,二级保护区面积766.0207km2,划分的准保护区面积为5.4km2,我市水源地类型主要以地下水型水源地为主。
3.3农村水源地管理现状
现有农村水源地一般均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一般为乡政府或村委会),多数水源地水源井为国家安全饮水工程,从划分水源地保护区时搜集的资料来看,水质由各地疾控中心或环境监测站进行过监测,一般水源地保护区内均不存在污水排放口。
4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市农村水源地主要以地下水型水源地为主,相对地表型水源地来说,地下水型水源地不易受到污染,管理相对容易,但仍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我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般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有:
(1)现有水源地保护方面存在重供水,轻视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的问题;
(2)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取水无关的构筑物、农田、道路等,水源地选址一般选在已有居民居住建成区内;另外,水源地一般建设时间较早,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相对滞后,居民一般围绕水源地在周边进行民居的建设;这两点造成保护区划分后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大量与取水无关的构筑物(主要为居民住宅),而居民住宅拆迁经济、社会影响巨大,一般难以实现,另外民居的周边大多分布有大面积农田。
(3)二级保护区内普遍存在居民住宅和农田。居民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田全部施用化肥和农药,农业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会对水源地造成面源污染等威胁水源地水质安全。
(4)个别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加油站、畜禽养殖场等。
(5)部分水源地水源井未设立井房等防护设施。
(6)部分水源地水质存在氟化物、总硬度、氨氮等项目超标现象。
(7) 村民对饮用水安全保护意识不强。
5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指南》及《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如下:
5.1对策
(1) 一级保护区:有管理权限职能部门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的与取水无关的构筑物,对于拆迁难度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水源地,建议将水源地内水源井进行移址新建或者水源地重新选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近期不使用农药化肥,提倡使用农家肥,远期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2) 二级保护区:北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基本漫洒-蒸发,无集中外排明流,但应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对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条件较好水源地拟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输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农村旱厕、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合理安排农田施肥用量,提倡施用农家肥,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禁止污水灌溉;
(3) 对于存在水质超标现象的水源地,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将水源地供水中超标指标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标准后方可作为饮用水水源。
(4) 保护区内禁止开展规模化和专业户畜禽养殖;加强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的治理与管制,集中收集,定期处理;拆除或者关闭加油站,对于无法拆除或关闭的加油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5) 建设规范的水源地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等设施,并建设必要的防护隔离工程;
(6) 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于未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应尽快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5.2建议
(1) 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水源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选址阶段进行水量、水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论证;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分、标志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应与农村饮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2) 卫生检测部门定期监测水质,并及时公布和数据共享。
(3) 已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农村水源地按照《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及《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进行管理;其他农村牧区水源地按照《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及《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2012年3月
[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2012年3月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0月22日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2007年2月1日
[6]《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2010年12月2日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关键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乡镇;农村;保护区划分研究
Abstract: township and rural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is related to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of the masses, delimit the drinking water sources conservation is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ollution, protect the important link of people's physical health. But at present, the water crisis and drinking water safety is the focus of world attention. General decline lead to serious water quality "water quality" type water shortage, thus gradually began to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and research, and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in drinking water sources reserve, is targeted to make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work, make the water quality good, suitable for people to live the best way to drink.
Key words: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The villages and towns; The countryside; Reserve classification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 [TU991.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水源更是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内很多饮用水水源地周围环境遭到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已迫在眉睫,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面积一方面要够大,至少满足保护水质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尽量小,以便减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当地生产带来的消极影响,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保护措施通常要限制生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问题是一项集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于一体的复杂工作。
1.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特点
1.1 管辖权行政级别较低,无流域综合管理权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的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定,即由饮用水水源所在地区政府承担饮用水水源的管理职责,因此,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一般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这一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如所在地政府对于水源附近区域信息掌握全面且具有管辖权,能够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周围地区的生产活动在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的范围内进行。但是,由于乡镇一级政府管辖区域较小、行政级别较低,无权管理水源上游地区的各类行为,导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常常得不到保证。
1.2一般规模较小,对外界影响较敏感
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相比,由于所服务人口规模较小,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规模相对较小,其缓冲区也比较小,导致该类水源地更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有必要对其周围和上游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与控制。
1.3存在较多的跨界水源,易受跨界污染影响
在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存在着大量的跨界水源,跨界水源的管理较之一般饮用水水源更加复杂。跨界水源上游地区的行为对水源地安全具有较强烈的作用,但由于当地不从该水源取水饮用,缺乏保护水源水质与水量安全的激励,反而常常在经济发展的利益推动下,做出妨害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行为;水源下游地区的政府与人民虽然有保护水源地的激励,但是,由于无权管理上游地区的行为,这种激励缺乏表达渠道。上游地区在饮用水水源管理上的污染冲动与跨界水源管理者对上游政府缺乏影响力之间的矛盾,是影响跨界水源水质安全的一大因素。
2.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分析
2.1水环境较好,但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与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相比,水环境现状较好,但饮用水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以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为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降雨量减少,河流常年断流,水库基本干枯,干旱风多,蒸发量大,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自净能力减弱,农村面源污染严重、典型污染源问题突出、生活污染日益加剧。调查11个水源地中,氨氮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45.4%;铁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9.1%;锰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54.5%。一级保护区总面积495.0000亩,存在民宅建筑246家,占地面积为26761.4;保护区人口0.1426万人;保护区耕地面积50.4亩;垃圾排放量34吨;肉牛存栏94头,猪存栏504头,肉鸡存栏12302只。二级保护总面积39510.0000亩,保护区人口4.0613万人;保护区耕地面积5904.9亩;垃圾排放量52吨;加油站3个;肉牛存栏2780头,猪存栏5186头,肉鸡存栏82550只;有公路和加油站;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水源地未发生污染事故。水源地无净水厂;水质无常规监测;没有污水管道,生活污水及旱厕粪便直接排放;化肥、农药的使用对水源保护范围内的土壤造成污染,分散式养殖,也对地下水有影响;存在公路危险品运输的风险源;存在加油站的风险源。水源地共33眼井均有井房,其中7眼井房外有围院,26眼井房外没有围院;水源地无标识、界碑、界桩、警示标志等设施建设。水井有专人看管。
2.2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落后。根据对海南、贵州、广东及广西四省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饮用水安全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目前,几乎所有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都面临着资金不足、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滞后的问题。
2.3环境管理能力低下,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包括水质监测能力,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及应急响应能力等。在水质监测能力方面,我国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依然存在监测设备缺乏、监测手段落后、监测频次不足、监测布点不规范、监测指标偏少等问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及应急响应能力方面,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上还有待加强。
3.乡镇和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方法
3.1划分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原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和保证饮用水水源卫生安全原则;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为了使保护区范围的划定既能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又具有可操作性,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污染源分布、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
3.2划分方法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应在收集相关的水文地质勘察、长期动态观测、水源地开采现状、规划及周边污染源等资料的基础上,用综合方法记忆确定。潜水饮用水水源地应分别划定以及、二级和准保护区。地下孔隙潜水中小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可以采用经验值、经验公式方法确定,同时应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11]
3.2.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分类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地下水按含水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按照埋藏条件分: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5万m3)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或等于5万m3)。[11]
3.2.2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
例如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都是地下水型,按照埋藏条件分:全部是潜水型水源地;按照含水层介质类型分:全部是孔隙水;按照含水层岩土分:全部是中、细砂互层;均属于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0.71万m3)。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孔隙水潜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
(1)中小型水源保护区半径计算经验公式:
(1)
式中:R―保护区半径,m;
―安全系数,一般取150%(为了安全起见,在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量,以防未来用水量的增加以及干旱期影响造成半径的扩大);
K―含水层渗透系数,m/d;
I―水力坡度(为漏斗范围内的水力平均坡度);
T―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d;
N―有效孔隙度。
一级、二级保护区半径可以按公式(1)计算,但实际应用值不得小于表1中对应范围的下限值。
表1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
注:二级保护区半径是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
当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一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一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当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二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二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二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二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
(2)一级保护区: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1所列经验值是指以R=5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一级保护区T取100d。
(3)二级保护区: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1所列经验值是指以R=50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二级保护区T取1000d。
(4)准保护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准保护区为补给区和径流区。
4.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发展趋势与法律程序
4.1技术发展趋势
为了使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又遵循自然环境地形特征,必须获取相关的社会经济数据和实地调查的自然数据。目前利用遥感与GIS技术作为水资源或流域研究的技术手段已经相当普及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未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将越来越多的依赖遥感与GIS技术,遥感影像能够快速客观地反映地表信息从而得到所需的多种信息最终使GIS技术能够综合利用多种数据源(包括地理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建立分析模型,自动或半自动生成保护区边界。
4.2相关法律问题
在具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人们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认识并不明确,意见尚存在分歧,事实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间相互衔接,联系紧密,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4.2.1法律依据充分
我国法律中关于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规定明确,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都有相关条件,如《水法》第3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4.2.2技术规范科学
依据相关法律,国内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技术依据是《水环境保护区划分技术导则》、国家四部一局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这些技术规范系统的规定了将饮用水水源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原则和方法。
4.2.3部门分工明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影响因素多样,涉及到环保、水利等各部门的工作,法律对各部门分工也有明确解释:如《水法》第20条明确规定水功能区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拟订,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0条则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环保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5.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后的管理措施
建设净水厂并增加相配套的处理设备;加强水质监测;将民宅建筑迁出一级保护区;修建污水管道;修建防渗、防漏、防冻公共厕所;垃圾粪便集中外运;退耕还林,积极推广农家肥施用;分散式畜禽养殖移出保护区;竖立公路警示标志,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油站移出保护区;建立保护区标识、界碑、界桩、警示标志,规范井房,建设围栏和标识。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法律规定明确,体系完整,与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紧密,完全能够给具体划分工作提供相应的依据和指导。近年来,世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水污染的日益加剧,促使各国更重视饮用水,而建立保护区则是保护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局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管理手册,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
[2]《中国生活饮用水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
[3]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见:水污染防治管理手册[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
[4]李建新.德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与保护[J].地理科学进展,1998,17(4):88~97.
[5]李建新,唐登银.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法―――英国的经验值法与实例[J].地理科学进展,1999,18(2):153~157.
[6]赵华林.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环境保护,2007,(IB).
[7]黄少燕.重要水源地水质问题及保护对策研究[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6,18(4):67-68.
[8]李欣.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及立法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6(4):237-238.
[9]彭斌,吕俊.广西农村饮用水水源水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J].中国水利,2006(15):44-48.
一、进一步提高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三个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水利部已提出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加大投入,按照《计划》中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
二、明确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目标与任务分工
(一)总体目标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实行水资源开采利用调度令制度,严格控制开采水量和水位,确保在相应的保证率下,取水供水工程正常运行。自2011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供水保证率95%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初步建成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二)任务分工
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检查、通报达标建设工作情况;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所管理的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计划》要求制定自己的总体工作计划和2012年具体工作计划,并按照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建设工作方案,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前一年度的达标建设自评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具体工作计划(含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可在水资源费中列支。
三、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组织领导
关键词:张家川;农村;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97(2012)19-0058-03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梁昴丘陵沟壑区。陇山为全县诸山之总枢,是黄河流域渭河水系千河、长沟河、牛头河和葫芦河的发源地。县域内水资源短缺,储水工程少,属严重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并存的缺水类型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严重,水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现状
1.1 张家川县水资源现状
张家川县东部为浅山幼林区,西部为黄土沟壑区,地质地貌单位差异较大,水资源严重匮乏,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3 747亿m3,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1.3 570亿m3,地下水净资源量为0.0 177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13.5 m3,分别占全国、全省、全市人均水资源量的18.79 %、37.55 %、71 %。
1.2 张家川县水质现状
1.2.1 地表水 全县共有清水河、后川河、樊河、汤峪河和马鹿河共五大河流,除清水河和后川河部分地段pH值超过标准值0.1~0.4 mg/L外,五大河流总体水质良好,pH值在5.9~8.9之间,总硬度在29.5~112.5 mg/L之间,符合关于生活饮用水标准。
1.2.2 地下水 从已有的井孔水质资料和对地下泉水、井水水质调查、抽样化验结果表明,张家川县域内大部分地下水水质良好,可用作生活饮用水水源,但是部分地区及区域地下水水质差,不能直接作为饮用水水源,但分布地带较短,面积较小,影响不大。
2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水源地水资源时空、区域分布不均,补给能力低
由于张家川县地处六盘山与陇西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大气降水年内、年际变化较大,区域分配不均,加之近年来干旱频发,区域性、时段性水量短缺,水库上游具有涵养水源功能的森林已退化成灌丛、草地,森林的生态、涵养作用变弱,造成水库上游河流干旱季节流量大减甚至出现断流,水库入库流量小,水源补给能力差,无法确保供水安全。
2.2 水源地水质差
全县两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手段落后,加之上游载畜量、人口增长率、污染比等超过当地水环境承载能力,致使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饮用水水源水质难以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Ⅲ类水标准。地下饮用水源地部分地区受各类污染,pH值和总硬度超高,影响供水安全。
2.3 水源地保护设施不配套
全县水源地保护启动迟,目前仅停留在常规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水源地区内尚无工程性基础保护设施,安全隐患较多,加之上游农户饮用水安全意识、水源地保护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供水安全构成威胁。
2.4 水源地监管措施不力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由于全县水源地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人员落实不到位,水质水量检验设备配备不全,直接影响供水安全。
2.5 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够
水源地保护区包括水库库区、水库上游河流及群众生产生活区、地下水水源区的保护,张家川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宣传,但力度、声势都不大,没有形成大家保护水源地的意识,间接影响供水安全。
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污染防治
3.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措施
3.1.1 科学编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要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小康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全面调研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科学评价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明确提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水源涵养工程以及监控和应急保障措施,为今后一个时期张家川县富川水库、寺湾水库等饮用水水源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3.1.2 划定保护区,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划定一级、二级、准保护区三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库区等水源地设置标志物,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告示牌和宣传牌,通过实施护栏、围网等物理隔离设施或退耕还林还草、营造防护林、种植优质牧草等生物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可能对水源保护产生不良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提高准入门槛,从严审批管理,避免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安全隐患。确保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 %以上。
3.1.3 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应当由水利部门协同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执法巡查,定期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工业污染源和非工业污染源,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建立污染隐患动态数据库,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积极创建合格规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形成长效机制。
3.1.4 防治并重,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水源地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发挥林木和草地植被保水、保土的生态功能,防止水源枯竭。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减轻地下水污染,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
3.1.5 强化监测预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机制建设,科学编制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做好应急装备、技术和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和评估。有效预防、及时监测、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危害,一旦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及时启动预案,建立有效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3.1.6 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3.2 农村水污染防治
张家川县农村水源地的主要污染来源有人口、牲畜粪便、洗涤剂及工业造成的点源污染;化肥、农药等引起的面源污染;以及因大气降水冲刷带入河流中的地面污浊径流引起的线源污染。因此,根据张家川县农村的具体环境,通过对点源、面源、线源污染的防治,减少入河污染量。同时,对水环境的修复,增减其对污染物的削减和生态作用,完成从“源头—途径—未端”的全过程污染控制。
3.2.1 水土流失污染防治 水土流失污染控制主要解决因水土流失引起的氮、磷污染及入河泥砂量。张家川县水源地水土流失污染主要由上游毁林开荒、过度开垦大于15°~25°的坡耕地,引起水土流失加重,构成地表水、地下水氨氮污染,河流泥砂含量增大。因此,以退耕还林还草、造林抚育、铁丝网围栏封育、削坡、护岸、拦砂坝和农耕地改造等治理方式,通过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的有机结合,使现有的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此外,要保护现有植被,为做好水土流失污染控制,需进一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监督监测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3.2.2 农田径流污染防治 大量施用化肥、施肥方法和施肥时间不合理及使用高残留农药是张家川县面源污染的主要源头,其污染防治措施对农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化肥深施技术和农药喷施技术培训,减少农药和化肥流失污染水源。另外,鼓励农民施用农家肥,做到有机肥和无机肥施用相结合,通过优化施肥结构,改变偏施、重施氮肥的作法,减少化肥流失。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残留农药,安全合理地施用高效、低毒农药,大力推广无公害农药。
3.2.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张家川县水源涵养区地处全县东北部的浅山幼林区,也是其天然草场的主要分布区,农户除种植单产很低的粮食作物供自给外,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畜牧养殖业,以东峡水库水源地为例:户均养羊2.5只,养牛2.3头。因此,控制养殖规模、科学合理处理牲畜粪便以及粪便资源化利用成为环境区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养殖规模控制包括数量控制和养殖方式(圈养或围栏养育)控制,控制养殖规模是为了就地消化、吸纳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污水。牲畜粪便处理目前采取干清粪堆放、施肥到农田和修建“三结合”沼气池的方式。干清粪堆放工艺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降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同时可使固体粪污中的肥效得以最大限度保存和便于利用。“三结合”沼气池利用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秸秆等废料产生沼气,沼液和沼渣作为燃料和肥料。沼气池发酵后的污水,应再进行好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二级标准。畜禽粪便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它包含农作物所需的氮、磷、钾等多种成分。利用粪便不仅可以减轻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还可肥田,防止土壤板结,获得环境和经济双重效益。
3.2.4 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张家川县农村污水处理目前仍处于就地分散处理,少数村镇仅进行了简单的沉积处理。因此,水源地的污水处理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河流水环境自然净化的基础上,采用无动力或微动力自然生物处理技术,如土地处理系统、湿地处理系统、生态净化稳定塘系统以及“三结合”沼气池系统,广泛推广应用双瓷漏斗厕所,在保护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有磷洗衣粉;在具备条件的村镇可选择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2.5 乡村地表径流污染防治 张家川县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乡村应建立垃圾池或垃圾房,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车和中转站,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地表径流污染防治,还要加强环境管理,包括水源区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垃圾管理、运输车辆管理以及动物粪便管理等。此外,随着农村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废气排放问题日益突出,应加大清扫频率,提高控制污染效果。
关键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农村面源;监控预警
Abstract: The focus on drinking water quality of the source of a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groundwater and drinking water health two standards on the sea-urban and rural, and r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and the livestock industry, put out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main contribution factor, reflecting the regional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pollution control measures, isolation, protec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he source of drinking water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strategies and public education measures several aspects are discussed.Key words: rural concentrat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water quality assessment; rural non-point source;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中图分类号:TV211.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前言
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饮用水主要是以地表水、地下水及降水为水源,将其贮存并处理后作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目前,海城市居民饮用水均为地下水。水质评价是进行水源地水质保护的基础,也是确定水处理工艺的基础,有利于管理部门更好地了解水源地安全状况,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因此,只有科学评价水源地水质状况,识别水源地周围环境状况,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制定完善的监控预警体系,才能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使饮用水安全真正得到保障〔1〕。
2.水源地概况
2009年,海城市行政区域内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有140处,服务人口为74.06万人,采水类型均为地下水源且为潜层水,供水方式为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供水工程类型为Ⅲ类~Ⅴ类,其中Ⅳ类和Ⅴ类居多。农村饮用水源地年均供水量为2141.97万立方米,占全市供水总量的72.8%。从水井建设时间来看,建设较早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目前老化率为29.5%〔2〕。
我市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量多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基础状况和污染状况尚未摸清,水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环境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十分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开展我市农村饮用水源地全面、科学且合理的综合评估,突出重点、查找问题,研究制定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方案,开展水源地安全预报、预警及保护等工作,建立长期有效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使饮用水源水质真正得到得到有效保障。
3.水源地水质综合分析与评价
3.1 水质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分别为pH值、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硝酸盐23项目〔3〕。监测频次为从2009年~2011年每年各1次,连续3年。
3.2评价标准的选取
因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受环境、管理等各方面的条件限制,很难达到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水平,所以研究中对水质的评价选取两种评价标准,分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限值界定水质是否达标)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3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结果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与分析,海城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中亚硝酸盐、总氰化物、铜、锌、硒、砷、汞、镉、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六价铬11项指标均未检出;其超标因子主要集中在氟化物、总硬度、硝酸盐氮、铁、锰和总大肠菌群6项指标。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进行评价与分析,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40处,较好与极差均为0处。通过比较两种评价结果可见,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与各标准限值要求都存在一定差距,与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限值差距更大些。
3.4.1 主要贡献指标分析
铁、锰
海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铁检出的有48处,检出率为33.8%,不符合《生活水水质卫生标准》的有4处;锰检出的有59处。综上,铁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西四镇和毛祁镇;锰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四管理区、腾鳌镇、中小镇、毛祁镇、八里镇和耿庄镇〔2〕。
氟化物
全市14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中氟化物1.0mg/L以上水源地共有5处,占水源地总数的3.57%,它们分别为前甘村、达连水站、东新村、接文村和西荒水厂,其中前甘村和达连水站氟化物浓度超过1.2mg/L。据统计,氟化物浓度偏高的水源地主要分布在东四方台,温香、接文、腾鳌的部分地区。
总硬度
总硬度浓度较高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有牌楼镇政府、西牌楼、牌楼镇供水站、范马村和八里镇政府5处水源地,总硬度浓度均在440mg/L以上,其中牌楼3处饮用水水源地均超过500mg/L。
硝酸盐氮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中硝酸盐氮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20mg/L 的水源地共有3处,占水源地总数的2.11%,占全市总服务人口的0.66%。
总大肠菌群
全市140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该项指标均超标,这主要是由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环境、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条件限制所致。
3.4.2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评价,全市14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有123处,占水源地总数的87.9%;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的有19处,占水源地总数的13.6%;饮用不符合标准水质的有7.06万人,占总服务人口的9.53%。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全市140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为65处,良好35处,较差40处,较好与极差均为0处,优良、良好和较差分别占水源地总数的46.4%、25.0%和28.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主要集中在氟化物、总硬度、硝酸盐氮、铁、锰和总大肠菌群6项指标。
从主要贡献因子也可以看出地域特征,东部山区的牌楼、马风和八里镇的水源地主要贡献因子突出表现为总硬度和硫酸盐等;温泉区和西部平原地区的东四方台、耿庄、腾鳌和高坨等镇区的主要贡献因子突出表现为氟化物;除海城东部山区外,其它各个镇区铁、锰指标均有检出,其中西四镇水源地水质中铁污染较为突出,东四和腾鳌管理区的部分水源地水质中锰污染较为突出;硝酸盐氮超标的3处水源地均分布于耿庄镇的南部地区;综上,饮用水源水质与海城市的地质结构密切相关。
4 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对策
4.1加快农村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4.1.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根据各行业生产、生活特征,因地制宜,在海城市广大农村推广“猪-沼-果”或“猪-沼-蔬菜大棚”等生态模式,开创“养殖--燃气--种植”等规模化生态示范区,产生链接循环式生态效应,使集中养殖、种植向科技化、环保化发展,使它们逐渐成为经济发展中由环境“弱点”向“亮点”转化的典范〔4〕。
4.1.2控制化肥、农药的污染。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农业知识培训,传授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的知识,逐渐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推广粉尘法喷雾,适当减少施药次数;要控制使用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农药,把化肥、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4〕。
4.2加快畜禽养殖业对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4.2.1源头削减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鉴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特点,在污染防治上,首先要强调减量化的原则。采取机械化干清粪工艺,尽量减少畜禽粪尿的处理量,在减量化的基础上实施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在资源化、生态化处理还田时还必须注意无害化的问题,这是实现综合利用的基本保障。
4.2.2畜禽养殖业的清洁生产。畜禽养殖业的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禽生产全过程,主要是通过以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内容的技术体系来实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4.3隔离防护及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隔离防护措施,原则上就是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保护区的边界位置、周边污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即农村小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水井为中心,四周30米的半径边缘为隔离范围。
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保护区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等要明显醒目,真正发挥提示与警示的作用。
4.4饮用水源地监控预警对策
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条件差、监控能力相对较弱的现状,制定水质控制方案及环境安全预警方案,保证保护区管理机构能够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预警预报能力,适应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管理需求。
4.5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
管理者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思考人们普遍关心的饮用水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样化宣传方式,使人民群众真正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忧患意识,从而自觉爱护和保护环境,主动参与饮用水安全管理,同破坏和危害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做斗争,加大对饮水资源的宣传保护力度,增强全民忧患意识,逐渐提高全民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
5.结束语
总之,饮用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树立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政策落实、工作到位,才能防止饮用水源的水体污染,确保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质标准,让人民群众真正喝上安全放心水。
参考文献:
[1] 朱国宇,《拉萨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达标控制方案研究》[R] 四川大学,2003.5
[2]马英,王亮,何勇,等《海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评估及保护对策研究》[R] 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1.10
[3]毛孝明,焦志锋,《新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法规及标准手册》[R] 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6
一、金乡县城市饮用水现状及水资源污染态势
1、城市供水现状。金乡县属黄泛冲积平原,地下水含量较丰富,赋存于第四系冲积松散层孔隙之中,地下水垂直分布为淡―咸―淡型,浅层淡水含氟含盐较高,中层为咸水,深层淡水水质良好。供水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其中居民用水主要由自来水公司供给,工矿企业用水多为自备水源。
全县现有较大水厂1座(不含厂矿自备水源)设计日供水能力1.2万m3,主要取自王丕和城区水源地。目前全县日需水量1.0万 m3,年供水总量约350万m3,城区自来水供水服务面积10km2,用水人口约9万人(不包括大厂矿和自备水源单位),市政用水普及率约70%,人均生活用水量标准约每天每人120L左右。
2、水资源污染态势。金乡县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境内河流水质普遍污染,有的甚至达到严重污染;各城镇周边河道两岸附近的地下水水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饮用水水源井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如果对水污染日趋严峻的态势不进行积极有效的控制和治理,金乡县未来的缺水问题将更加严重和尖锐。
二、饮用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金乡县城市饮用水情况来看,城市供水能力基本能够保障需求,枯水季节局部区域供水不足,城市饮用水总体上较为安全。但由于该县城市饮用水仍存在着突发性水污染,以及来自上游和全县本身的工业、生活排污物的威胁,城市饮用水安全仍面临一些问题。
1、供水水源仅靠地下水。供水水源依靠地下水,供水形式单一,如果出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将难以保证城市供水需要,城市饮用水安全将受到较大威胁。
2、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尚未完成。中心城区尚有部分仍使用长达30-40年的老管道,管径偏小,且由于使用年限长,腐蚀及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需要进行维修改造,去年取水量为200万m3,但售水量仅为140万m3,管网漏失率最高达30%。同时存在市政供水普及率相对较低、供水管网与水厂建设不配套和管网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水质呈下降趋势。全县至今还没有建成一座集中的综合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标准和处理程度都普遍较低,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基本上都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导致了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在局部河段和地区,水质性缺水已初现端倪,一些地区已经直接或间接利用被污染的地表或地下水进行灌溉,其利用量很难准确估算,这些水基本上都是超V类水。
三、水质污染的原因分析
1、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工矿企业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这给本来就水量较小的河流造成难以承受的污染。消解不了的污染物随水流向下游,同时随着河道的测渗进入地下,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由于水资源贫乏,沿河两岸大量抽取河道水灌溉农田,造成土壤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增加,加之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污染物随水下渗至浅层地下水,导致浅层地下水达不到饮用水标准。
3、法规建设与机构设置较为滞后,部分水源地虽然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并制定了水源保护条例,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以及对水源地当地权益的忽视,导致保护工作难以推进。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的对策建议
加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城市安全饮用水供水体系和安全合理的城市饮用水应急和备用水源机制,加强对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城市饮用水的安全。
1、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今后金乡县水源保护工作应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点源污染的控制,并加强管理以及面源污染的控制。
2、加强备用水源的规划、保护和有序开发。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需水量将进一步增加,城市来自地下水以外的供水规模也应进一步扩大,应进一步加强对东鱼河引黄尾水和引南四湖水的开发利用,作为城市备用水源的规划和保护,并按照饮用水安全需要有序开发,以满足城市饮用水应急和备用需要。
全县要逐步形成以地下水和地表水联合供水为主,再生污水及雨水利用为辅的水资源供给格局。合理确定地下水与地表水分配方案,使城市饮用水互为补充,互为备用。要加大地下水水源地建设,提高供水保证率。今后要适当开发东鱼河引黄尾水和引湖水,扩大供水规模,建立既安全又合理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供水结构。
3、进行针对性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点不仅在于控制水源地点源污染,而且应当控制水源地土地利用格局和土地开发强度。金乡县应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点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同时,配合多级水源保护区建设,通过多层次多方式调控水源地土地利用,构筑针对取水口及上游来水的圈层性保护格局,从规划层面预防水源地污染事件的发生。
4、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规体系。目前《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方面的原则性规定。
该县应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划定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配套以具有针对性的水源保护条例,通过政策法规、环境标准标准等手段限制区内污染排放,以达到保护水源的目的。必须加快出台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法规,建立水质旬报制度和制定《金乡县水功能区管理办法》。